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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78-2014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深化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电网建设技术水平,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主要包括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评价和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的发布、实施、宣贯、考核等工作。

(一)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依托工程研究项目”),是指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难点,研究成果具有普及推广应用价值,依托输变电工程开展的专题研究项目。

(二)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主要包括推广应用基建类科研成果、公司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成果、设计和施工创新成果及其他基建科研成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的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遵循“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先进适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批准、组织协调、检查、验收、评价考核等工作;

(二)负责重大、重要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牵头组织和实施工作;

(三)负责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的发布及管理;

(四)负责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监督、评价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建设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立项申请、实施协调、验收准备和成果总结工作;

(二)负责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合同监督、资金落实和进度质量管理工作;

(三)组织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方案策划、实施宣贯和工

程应用等工作;

(四)对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

(一)负责依托工程和研究项目的落实协调,监督项目的研究进度、阶段成果和质量水平等情况;

(二)开展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约执行管理工作;

(三)负责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在工程中的具体实施,编制推广应用策划方案;

(四)按时报送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应用经验。

第八条依托工程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管理职责

(一)编制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和成果总结等相关材料;

(二)严格履行合同,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完成计划和合同预定的目标;

(三)按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报告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设计评审单位责任

(一)严格控制工程总体投资,根据下达的依托工程研究项目计划,将研究费用列入初步设计概算;

(二)对工程初步设计中基建新技术应用情况进行专项评审,并在评审意见中单独论述。

第三章研究项目立项

第十条依托工程研究项目应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科技规划、基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二)与工程关联密切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机具研究;

(三)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第十一条公司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立项包括申请、评审、批准三个基本程序。

(一)立项申请。省公司建设部根据国网基建部安排,结合基建工程实际需要,每年11月初提出次年研究项目申请(见附件1)。

(二)方案评审。国网基建部组织对申请项目进行初评,确定备选项目;省公司建设部组织编制备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网基建部组织专家对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必要性、可

行性进行评审。

(三)立项批准。国网基建部根据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依托工程、承担单位、研究内容、研究经费、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间。重大项目或研究经费超过200万元的研究项目,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对重大、重要的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国网基建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后在依托工程中立项研究。

第十三条国网基建部每年1月下达公司依托工程研究项目计划。根据需要可分批下达。

第十四条项目研究经费在依托工程概算的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中计列,专款专用。项目研究经费结算,应统一纳入依托工程结算管理。

第十五条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省公司建设部应在依托工程初设批复后2个月内,组织完成研究合同签订。

第四章研究项目实施

第十六条建立研究项目定期检查协调机制。国网基建部原则上对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组织检查与协调,推进项目按预期目标有序开展。省公司建设部应建立月度协调机制,及时掌握研究进展,推进项目按计划实施。

第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落实人员和设备投入,确保项目研究质量和进度,并按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计划和项目研究进展等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在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书中规定的研究内容、依托工程、研究经费、完成时间等内容进行调整时,需由省公司向国网基建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国网基建部有权终止项目执行:

(一)依托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研究内容无法实施或目标无法实现的;

(二)因项目承担单位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的;

(三)项目延期超过一年仍无法完成的。

第二十条不能按合同执行或无法取得预期成果的科技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国网基建部提出书面申请。需要终止的依托工程研究项目,在国网基建部做出终止决定后一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总结报告,会同出资单位进行经费决算和财务审计,连同资产购置情况和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一并报送相关基建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核批,并按要求办理后续事项。

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对所承担项目经费开支的合法性负责,做到审批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内容真实、监督措施有力,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第五章研究项目验收

第二十二条国网基建部负责组织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验收,并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依托工程研究项目验收资料、验收申请、验收意见等相关验收程序,按照公司科技项目管理规定开展。研究项目的决算、审计与依托工程相关工作同步进行。

第二十四条申请验收的项目,由省公司建设部组织对申请验收项目的合同任务、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经费使用、验收资料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请国网基建部。

第二十五条国网基建部对项目验收材料审查合格后,确定验收方式并下达项目验收通知。项目验收工作可视具体情况,采取现场考察、书面评议、专家会议验收、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验收后20日内,将项目验收意见报告和其他所有验收材料装订成册,提交项目完整档案报依托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备案归档。项目验收后30日内,由省公司建设部将项目完整研究成果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国网基建部。

第二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预期目标和研究深度要求提交研究成果,做到技术内容完整、成果质量可靠、

应用过程清晰,便于成果的掌握吸收和推广应用。

第二十八条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申请、登记、保护和使用。

第六章研究成果管理

第二十九条建立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滚动更新机制,及时将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公司基建类科研成果、依托工程研究成果以及其他设计、施工创新等成果纳入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

第三十条基建新技术应用实施目录包括设计新技术目录和施工创新技术目录,目录成果分为推广应用类和发布应用类,明确成果的技术特点、适用范围和应用方法,实行统一编号、确定应用分值,分类推广使用。

第三十一条对于成熟可靠、适用范围广的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纳入通用设计等标准化建设成果,具备条件的适时形成技术标准。

第七章推广应用实施

第三十二条在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工程实际

情况,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合理应用推广应用类新技术;对发布应用类以及实施目录以外的新技术,需提前开展专题论证,经公司批复后方可应用。

第三十三条深入开展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策划工作。省公司建设部应组织建设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策划工作,经评审后形成年度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计划(见附件2),于3月15日前报国网基建部。

第三十四条建设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年度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计划,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全面落实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有关要求。通过对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应商的管理,推动基建新技术应用。

第三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全面掌握和应用基建新技术成果,并按照省公司年度推广应用计划,在相关项目初步设计中专题(或章节)论述新技术成果应用情况。

第三十六条设计评审单位对工程基建新技术应用情况进行专项评审,重点对基建新技术应用合理性、应用范围、应用效益等进行评审,并出具专题意见。

第三十七条实行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半年报制度。省公司建设部、评审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见附件3),每上、下半年第一个月5日前将前半年的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报国网基建部。

第三十八条开展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年度总结。

省公司建设部每年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基建新技术应用情况年度总结上报国网基建部(见附件4)。

第三十九条加强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培训、宣贯。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公司层面的新技术推广应用培训宣贯会议,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

第四十条省公司应结合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执行情况,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并对应用执行情况进行点评。

第八章检查考核

第四十一条国网基建部对省公司、省公司对建设管理单位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同业对标等评价考核体系。

第四十二条设立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对于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措施得力、效益显著的省公司,以及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第四十三条推进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成果的标准化工作。对于积极提出标准化建议,参与相关标准化工作,形成标准化成果(技术标准,纳入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等)的单位与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第四十四条对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进展定期进行检查

和监督,承担单位应根据检查意见,及时落实、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第四十五条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立项、实施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成果及其他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追回专题研究经费、取消三年内申请项目资格的处罚。

第四十六条若项目承担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非技术性主观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完成的,国网基建部在依托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中取消该项费用,取消该项目承担单位下一年度上报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的资格。

第四十七条对不履行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保护义务或履行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项目承担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2〕1473号)同时废止。

附件:1.省公司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表

2.省公司年度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计划内容和格式

3.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半年报内容和格式

4.省公司年度基建新技术应用情况总结内容和格式

5.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流程图

6.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流程图

附件1 :省公司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表

公司年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表

序号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预期目标开始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组织单位项目承担单位依托工程

1

2

3

4

5

6

7

8

注:1、“项目组织单位”为省公司;“项目承担单位”为参与研究的设计、科研单位。

2、“依托工程”应明确电压等级。

3、“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简明扼要,字数 200 字以内。

- 13 -

附件2:省公司年度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计划内容和格式公司年度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计划

工程名称初步设计计划

评审时间

计划应用

的新技术成果

(一)750千伏工程

1.××750kV变电站工程

2.××750kV线路工程

(二)500(330)千伏工程

(三)220千伏工程

(四)110(66)千伏工程

注:1、表中工程名称应包含电压等级。

2、应将年度内开展初步设计评审的110(66)kV规模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均列入年度计划(未应用新技术的项目也应列出)。包括:(1)新建变电站工程(不含扩建、开关站);(2)路径长度20公里及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工程;(3)路径长度2公里及以上的电缆线路工程。

3、成果应从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目录中选取,并注明编号。

附件3:基建新技术应用情况半年报内容和格式

__公司__年_半年输变电工程基建新技术应用情况表

序号工程名称应用新技术名称成果编号新技术类别

应用效益应

节约土地节约走廊节约钢材节约混凝土节约电能节约投资降低噪音

m2m2t m3kWh/年万元dB

1 2 3

合计

应用新技术数量总

数量总计

注:1. 本表由省公司建设部、评审单位填写,每上、下半年第一个月5日前将前半年开展初步设计评审的输变电工程基建新技术成果应用相关内容报国网基建部;

2.“应用新技术名称”及“新技术编号”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目录”(以最新版为准)选取。

3.表中“应用效益”指工程采用新技术与原方案对比产生的效益差,根据初步设计评审时专题意见中数值填写:

①“节约土地”主要指采用新技术后变电站、线路塔基占地节约的土地面积,节约土地(m2)=原方案占地面积(m2)-采用新技术后占地面积(m2);

②“节约走廊”主要指采用窄基钢管塔、同塔多回等新技术,压缩线路走廊,沿线总体节约的走廊面积,节约走廊(m2)= 原方案占用走廊面积(m2)-采用新技术后占用走廊面积(m2);

- 15 -

③“节约钢材”主要指采用钢管塔、全联合构架等新技术后在线路铁塔、变电站构支架的钢材节约量,以及建筑物、基础混凝土中钢筋的节省量,节约钢材(t)= 原方案钢材用量(t)-采用新技术后钢材用量(t);

④“节约混凝土”主要指变电站建筑物、线路工程基础结构采用新技术(如“岩石扩底锚桩基础”技术)后混凝土的节省量,节约混凝土(m3)=原方案混凝土用量(m3)-采用新技术后混凝土用量(m3);

⑤“节约电能”主要指采用节能降噪金具、地源热泵、太阳能照明等新技术节省的能耗,节约电能(kWh/年)=原方案耗能量(kWh/年)-采用新技术后耗能量(kWh/年),如220千伏××线路工程,原方案损耗电能为90000kWh/年,采用“输电线路节能降噪金具”技术后损耗电能为70000kWh/年,节约电能=90000-70000=20000kWh/年。

⑥节约投资(万元)=原方案投资(万元)-采用新技术后投资(万元)。

⑦降低噪音(dB)=原方案噪音指标(dB)-采用新技术后噪音指标(dB)。

4.个别新技术的应用效益未在表中体现的,“其它”中说明,并标注“单位”。

- 16 -

附件4:省公司年度基建新技术应用情况总结内容和格式公司年度基建新技术应用情况总结

一、总体情况

工程名称应用的新技术

成果

应用效益

备注节约

土地

节约

走廊

节约

钢材

节约

混凝

节约

电能

节约

投资

降低

噪音

m2m2t m3

kWh/

万元dB

(一)750千伏工程

1.××750kV变电站工程应用新技术成

果1

应用新技术成

果2

应用新技术成

果3

2.××750kV线

路工程

(二)500(330)

千伏工程

(三)220千伏

工程

(四)110(66)

千伏工程

注:1.表中“应用效益”指工程采用新技术与原方案对比产生的效益差,根据评审单位在初步设计评审时专题意见中数值填写:

①“节约土地”主要指采用新技术后变电站、线路塔基占地节约的土地面积,节约土地

(m2)=原方案占地面积(m2)-采用新技术后占地面积(m2);

②“节约走廊”主要指采用窄基钢管塔、同塔多回等新技术,压缩线路走廊,沿线总体

节约的走廊面积,节约走廊(m2)= 原方案占用走廊面积(m2)-采用新技术后占用走廊面积(m2);

③“节约钢材”主要指采用钢管塔、全联合构架等新技术后在线路铁塔、变电站构支架

的钢材节约量,以及建筑物、基础混凝土中钢筋的节省量,节约钢材(t)= 原方案钢材用量(t)-采用新技术后钢材用量(t);

④“节约混凝土”主要指变电站建筑物、线路工程基础结构采用新技术(如“岩石扩底

锚桩基础”技术)后混凝土的节省量,节约混凝土(m3)=原方案混凝土用量(m3)-采用新技术后混凝土用量(m3);

⑤“节约电能”主要指采用节能降噪金具、地源热泵、太阳能照明等新技术节省的能耗,节约电能(度/年)=原方案耗能量(度/年)-采用新技术后耗能量(度/年),如220千伏××线路工程,原方案损耗电能为90000度/年,采用“输电线路节能降噪金具”技术后损耗电能为70000度/年,节约电能=90000-70000=20000度/年。

⑥节约投资(万元)=原方案投资(万元)-采用新技术后投资(万元)。

⑦降低噪音(dB)=原方案噪音指标(dB)-采用新技术后噪音指标(dB)。

2.个别新技术的应用效益未在表中体现的,“备注”中说明。

二、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效益总结

对推广应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汇总应用效益(节能节地节材,促进环境保护,提高电网安全可靠性等方面)。

例如:××技术,本年度共有××项工程应用,节约塔材××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吨……。

三、其他建议

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建议(从策划、设计、评审、招标、施工,推广难点及重点等方面阐述。

附件5: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流程图

过程描述

设计、施工等单位

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

基建部

建设部

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管理 编号: 建设管理单位

流程开始。

1-3.省公司建设部根据公司基建部安排,结合基建工程实际需要,提出项目申请表。

4.公司基建部对申请项目进行初评,确定备选项目。

5.省公司建设部组织编报备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

7.省公司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公司基建部组织专家对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9.公司基建部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立项,并下达研究任务。

10.省公司根据公司基建部下达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11.建设管理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

12.评审单位开展对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13.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实施项目。

14.公司基建部组织研究项目中间检查,及时发布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

15.申请验收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材料。16.省公司建设部组织对申请验收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请公司基建部组织验收。

17.公司基建部组织或委托相关单位开展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验收。

18.项目承担单位整理归档材料,并上报省公司。19.省公司上报归档资料。20.公司基建部将研究项目成果纳入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目录。

21.公司对省公司基建新技术项目研究进行评价与考核。 流程结束。

项目验收

省公司

项目承担单位

国网公司

项目立项

项目实施

项目申报

评审单位16.申请项目

验收7.上报可研报告

9.立项批准,下达计

12.开展初设

评审

11.合同签订

5.组织项目可研编制

8.组织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18.整理归档

材料

14.中间检查10.组织项目

实施

4.确定备选项目清单

6.编制项目可研报告

13.项目实施

15.提交验收

材料

21.评价与考

17.组织项目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结 束

20.资料归档,成果登

19.上报归档

资料3.上报项目申请表

开始

2.提出研究项目建议

1.1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1.2组织开展项目申报

附件6: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流程图

过程描述

设计、监理、施工等

单位

基建部

建设部

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

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流程 编号: 评审单位国网公司

项目承担单位

建设管理单位省公司

流程开始。

1.公司基建部下发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目录,进行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培训、宣贯。

2.省公司建设部编制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计划。

3.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可研、初设、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施工全过程落实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有关要求。

4.项目承担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合理应用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目录成果,编制工程设计文件。

5.设计评审单位对工程基建新技术应用情况进行专项评审,重点对基建新技术应用合理性、应用范围、应用效应等进行评审,并出具专题意见。

6.公司基建部、省公司建设部根据评审进行初设批复。

7.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中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8.省公司建设部上报本单位基建新技术应用情况。

9.公司基建部对省公司基建新技术应用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流程结束。

1.下发推广应用实施目录,宣贯培

2.编制推广应用计划

3.落实推广应用要求

4.编制工程设计文件

5.出具专题评审意见

6.初设批复

8.上报成果应用情况

结 束

9.评价考核

7.工程实施

开始

目录发布

应用实施

评价考核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与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与集团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 就是指由公司或控股公司建设的新(扩)建项目。 第三条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 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与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投料试车、竣工验收, 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公司基建项目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 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 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与风险评估, 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 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项目融资计划,拨付资金, 监督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并批复工程竣工决算, 参与重大工程合同的审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综合管理部参与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审查, 负责审查有关奖惩部分, 负责项目建设目标的考核与奖惩。

第五条公司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集团确定工程管理标准与管理模式, 公司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与竣工决算、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考核, 三级公司就是项目法人,就是项目建设单位, 就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与廉政目标责任主体, 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 第七条纳入集团与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 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条计划外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报公司初审,由公司报集团批准后, 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提出的政策依据、市场分析、实施条件、方案设计、经济分析、风险分析及保障措施。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确定的编制项目核准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 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与业绩。金额大于30万元的工程咨询类合同,报公司批准,方 可签订。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最大限制地满足医院各类用房的使用功能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法》及医院建筑规范要求,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工程日常管理 1、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由医院统一领导,总务科代表医院行驶日常基本建设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医院基建发展规划,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基本政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和报批,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在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三算”即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投资建设。 3、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除委托本市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总务科基建管理人员应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尽早解决问题,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不合格工程,不得验收。 4、任何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 5、任何新建或在建工程项目由总务科统一管理,经医院院办公会通过后方得实施。 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1、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配套设备的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必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条例》进行公开招标。 2、投资金额在 1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的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内部招标,但必须按照正规招标的程序进行,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有总务科、医务科、财务科、药械科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的工程项目招标(或谈价)工作小组,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市政府招标。 3、金额在 2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邀请三家以上的企业进行议标,评标办法将采用合理低价标法。 三、工程决算的审核及款项支付 1、凡经过了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必须有正规审计报告。 2、内部招标的工程项目,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量的核定,隐蔽工程的鉴证及单价的核定,尽量按照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计算造价,严格控制估价或议价项目的数量,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市场性。 3、任何工程项目的决算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 4、工程项目的付款办法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付款办法进行,必须有三人以上的签字,严格杜绝超付工程款。 四、其他管理工作 1、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本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拟订,由分管院长审定,并递交一份财务科。 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国网(基建1)92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1)92-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基建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基建管理实际,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基建管理”指公司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划分,在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遵循“三化”(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三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原则。 (一)集约化。推进建设管理职能向公司总部、省公司集中,强化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集中管控,优化配置电网建设资源;推进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属地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分层级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对外协调合力,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效益; (二)扁平化。构建扁平化组织架构,科学划分管理界面,分层级承担电网建设任务,提高建设管理效率; (三)专业化。深化基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三通一标”,夯实基建管理基础,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

提升电网建设专业化水平; (四)统一管理制度。公司统筹研究制定基建管理通用制度,各级单位统一执行,确需制定差异性条款的,按照相关审批流程,报公司总部批复后实施; (五)统一技术标准。公司统筹电网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的技术标准,各级单位统一执行; (六)统一业务流程。公司研究制定公司电网建设业务流程,各级单位在电网项目建设过程中统一执行。 第四条本通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及有关集体企业基建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五条公司总部设立国网基建部、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等基建部门。国网直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中国电科院、国网经研院、国网能源院、国网智能院等公司直属单位作为总部层面的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立建设部;在省公司层面设省经研院(省监理公司、中心设计院)、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省应急抢修中心)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精选-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06年6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7月6日 医疗新技术是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新手段。 第一章医疗新技术准入及管理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 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拟开展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开展的日常监督工作;医务部具体负责新技术的申报登记及新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动态管理。 二、新技术准入管理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为: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 1.拟开展新技术应符合相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3.拟开展新技术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 4.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5.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6.新技术承担科室及主要人员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7.有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8.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需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拟开

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 目的 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基建工程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维修管理。 3 定义 项目筹建小组是指公司为特殊工程项目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 4 职责 项目管理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及维修的计划审核、各类手续的办理、过程监督、预决算、产权证书办理等工作。 物资采购部负责工程项目的供方确定、招投标管理工作。 项目筹建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协调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公共关系;组织工程设计、提交设计方案;提出招标计划、进行供方调查、起草招标文件、组织项目招投标、合同起草与管理;现场工程量签证、工程质量监督;协调工程进度;办理项目竣工的移交手续;提出资金申请,报项目管理部审核;跟踪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等。

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维修计划及方案的上报,并参与项目建设、维修及决算审核全过程。 5 内容 需求单位填写《工程报建申请审批表》,具体审核流程见附录A。基建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投标及合同的管理,依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基建工程土地征用及开工相关手续由项目管理部牵头办理。 基建工程项目应设立工程现场代表,负责工程量记录、审核签证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分项工程专业特点,由项目管理部派出、聘请专业人员或指定建设维修项目的分子公司人员担任现场代表。 工程签证的管理 5.3.1工程签证范围 5.3.1.1 由于设计变更等建设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或成品、半成品的报废损失。 5.3.1.2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如沟槽隐蔽)及无法在图纸上标注材料用量的。 5.3.1.3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且在竣工图上无法表述的施工项目(如零星点工)。 5.3.1.4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施工方案中规定的施工措施项目。 5.3.1.5 建设方、监理单位认为其它需要签证的项目。 5.3.2 涉及工程签证的项目,特别是沟槽等隐蔽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建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小型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小型基建)项目管理,规范小型基建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小型基建项目是指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生产调度设施、供用电营业用房和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非经营性基建项目(含科研、培训、办公用房、事业单位)等基建项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本部、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依法进行的小型基建项目投资活动。控股公司比照执行。第四条小型基建项目投资应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的原则掌握,应在保证电网项目投资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及可能适当安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小型基建项目资金安排要纳入预算平衡,按建设管理程序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小型基建项目的管理。计划部门是小型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建设、审计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小型基建项目有关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小型基建项目的资金应纳入投资单位的财务管理。第六条投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严格控制楼堂馆所的建设,包括各类活动中心、培训中心、交流中心、会议中心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第二章前期工作及立项审批第七条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各单位小型基建项目均应纳入公司的投资管理范围之内。

单项工程总投资在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有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审批;单项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及以上至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项目,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其它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办理。第八条整体建设的项目严禁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分项。第九条小型基建项目应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需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内容。第十条小型基建项目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政府主管部门立项。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由建设单位根据需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第十一条投资单位负责组织对小型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第十二条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突破概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工程概算的,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第三章开工及年度计划管理第十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开工建设,由国家电网公司批准。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项目的开工建设,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第十四条投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小型基本建设需要和资金平衡情况,在每年11月底前编制下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审批权限,需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

国家电网公司输电运维检修管理规定普考题库副本图文稿

国家电网公司输电运维检修管理规定普考题库 副本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国家电网公司输电运检管理规定题库 一、填空题 1.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架空输电线路检修管理,依据状态检修导则,按照“( )、( )”的原则开展检修工作,提高线路检修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线路检修工作分为五类:A类检修、B类检修、C类检修、D类检修、E类检修。其中 A、B、C类是(),D、E类是()。 3.线路运检单位应考虑关联设备的(),编制线路检修计划),避免同一回路设备重复停电。各级运检部门对检修计划进行审核,并协调停电计划。 4.线路运检单位组织输电检修班在检修实施前根据检修内容进行()。 5.现场查勘应查看检修作业现场的设备状况、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作业环境、危险点、()及()等,并作好现场查勘记录。 6.线路运检单位组织输电检修班在检修作业实施前编制符合现场实际、可操作的作业指导书,编制()、()、安全措施等。 7.对危险、复杂和难度较大的检修作业项目,应编制(),经运检部审核后报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后实施。 8.输电检修班应配备符合相应电压等级、机械荷载、试验合格、数量足够的()、()和()。 9.输电检修班在检修作业前应做好(),工作负责人应确认作业人员()和()良好,保证作业人员知晓危险点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项目顺利开展。 10.实施外包的检修项目应符合公司外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在检修作业前签订相应的外包合同和()。 11.检修工作中使用的爆炸物品必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并应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公安、环保、质检等部门的要求。 12.导、地线()检修:打开线夹检查、打磨处理、单丝缠绕处理、补修预绞丝或补修管处理或();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 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 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 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 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 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 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 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 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 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 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 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 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

(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七)档案部门是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本单位重大基建项目档案的验收,接收和保管符合公司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档案。 第五条公司各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一)国网基建部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直属建设公司)项目管理

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总则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鼓励各临床、医技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关系的健康和谐,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新技术、新项目的概念第一条凡是近年来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前景且在我院尚未开展和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第二章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第二条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才能开展。对其中的二、三类技术按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审批。第三条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第三章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程序第四条各专业开展的新技术必须实行准入。必须保障应用项目的安全性、有效性、效益性和合理性。新开展技术必须有可行性论证报告第五条我院各科室新开展的一类、二类和三

类医疗技术必须按规定上报审批。其中核准的二、三类医疗技术项目,由医务科到省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进行医疗技术登记,才能合法的开展该项技术。第六条申报者应具有主治医师或相当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书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书》,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科教科。第七条科教科应对《新技术、新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 第八条经科教科审核通过、备案后,申请科室即可按申报项目开展工作,各有关科室应积极协助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推诿。第四章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第九条包括新技术、新项目的来源,省内开展本项目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预期结果与效益等。具体内容包括: 1.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2.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系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监督和指导。 (一)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业绩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二)负责组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并担任安委会主任。安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三)依据本规定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管理及保障措施,并对本规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四)依法管理工程项目,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五)招标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电压等级,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补助费用(此费用不作投标报价,具体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另行发文),并确保此费用及时拨付到位。 (六)委派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七)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参建方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第五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职责。 (一)根据业主提出的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 (三)监督施工项目部自身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转,严格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监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并配备合格的专责安全工程师。 (六)对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七)控制工程关键节点(如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运行等)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八)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进行跟踪控制。 (九)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职能部室情况简介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职能部室情况简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职能部室情况简介如下: 1、发展策划部 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经营策略。 2、财务资产部 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资产经营和财务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融资方案拟定与实施工作。 3、安全监察部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监察、应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公司生产、基建和农电安全的监督、检查与评价;负责公司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应急信息统计和应急指挥的组织协调;负责公司安全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 4、生产技术部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管理方面的标准、规程、制度和办法;负责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负责公司电力设施保护、消防和防灾减灾管理;负责公司技术改造、技术监督以及设备全寿命管理;负责公司系统可靠性管理和指导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生产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 5、农电工作部

主要负责公司系统农网发展规划、农电企业管理和农电体制改革;负责公司系统农村电网的安全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农电管理方面的标准、规程、制度和办法;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司系统农村电网的生产、技术和建设。 6、科技部 负责研究制定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编制重大项目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科技管理;负责公司标准化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公司安全环保、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公司技术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 7、基建部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工程建设方面的标准、规程、制度和办法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负责公司基本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负责公司重点工程项目的优化设计、造价控制、概算审批、竣工验收等管理;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的初步设计管理、技术管理和定额管理。 8、建设运行部 主要负责公司直接投资交流750KV及直流±500KV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设计、建设、概预算、质量安全、生产运行等管理;负责跨区电网运行、维护、检修等合同的签订。 9、信息化工作部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 暂行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第81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团公司的借款利率。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应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 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我院尚未开展的新医疗技术和项目,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新项目,鼓励引进省市内外先进医疗技术。新技术、新项目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禁止开展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和项目。 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诊疗技术,包括: 1、技术引进项目:即我院未开展,与上级医院协作而开展的高新技术,通过协作达到自我掌握。 2、技术改进(改良)项目:在我院已开展的诊断和治疗手段基础上有所改进(改良)的项目。 3、院级新技术、新项目:我院未开展,其他医院已开展的技术项目,且获得一定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激励措施 奖励:经考核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1)一等奖: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诊疗病例数在3例以上),每项奖励3000元。 (2)二等奖:有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诊疗病例数在3例以上),每项奖励2000元。 (3)三等奖:有一定经济、社会效益(诊疗病例数在3例以上),每项奖励1000元。 (4)优秀奖每项奖励500元。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学术管理(医疗技术)委员会应立即责令相关科室或个人终止应用该项目或医疗技术,取消年终评选资格;并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科室和有关医务人员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未通过院学术管理(医疗技术)委员会的批准,擅自开展本办法规定的新技术、新项目的; 2、滥用新技术、新项目或导致人体伤害的; 3、在评价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后果或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 5、擅自在其他医疗机构开展本办法规定的新技术、新项目的; 6、卫生行政部门作出暂停或终止临床应用决定后仍继续应用的; 7、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办法由医院学术管理(医疗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自下发至日起执行。 延安医疗集团总医院延长分院医务科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中低压配网新建、改造工程, 零星高压配网更改工程等)施工安全管理,规范临时工使 用、工程外委等基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临时工是指与县公司多经单位签 订短期劳动合同、工作岗位相对固定的合同制职工。民工 是指为完成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临时使用,一旦任务完 成便立即辞退的人员。 第二章外委施工管理 第三条因本单位建设规模大,施工力量不足,需要 对中进行外委,在工程发包前,必须由公司生产技术、基

建、安监等部门负责对外委承包单位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委单位,不得使用。 第四条外委单位必备条件: (一)外委施工单位应是独立法人单位,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在有效期内;至少有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资质、施工简历及有效业绩证明等满足所承包工程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参加承包工程的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三)有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持有安全准用证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基建资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合理和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决策,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核算、监督和考核工作;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建设资金管理的原则是: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公开招投标原则。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全过程监督控制原则,依法实施财务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法筹集、拨(支)付、使用资金; (二)编制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三)编制项目工程的概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依据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工程成本; (五)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六)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 第五条融资计划和方案 应聘请专业机构对纳入项目投资计划中的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对贷款的结构和还款期限进行论证,提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意见和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确定贷款规模、时间、结构,切实控制融资成本,提出年度融资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融资要件准备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批复、规划选址意见、规划文本及规划批准文件、环评报告文本及环评批准文件、用地指标及预审意见、资本金到位凭证或项目已投入资金的发票和收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和工程施工合同等要件。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

基建项目的管理流程有哪些

基建项目的管理流程有哪些 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基建项目管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基建项目管理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是指由公司或控股公司建设的新(扩)建项目。 第三条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和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投料试车、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公司基建项目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和风险评估,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项目融资计划,拨付资金,监督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并批复工程竣工决算,参与重大工程合同的审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综合管理部参与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审查,负责审查有关

奖惩部分,负责项目建设目标的考核与奖惩。 第五条公司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由集团确定工程管理标准和管理模式,公司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考核,三级公司是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廉政目标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第七条纳入集团和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条计划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公司初审,由公司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提出的政策依据、市场分析、实施条件、方案设计、经济分析、风险分析及保障措施。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确定的编制项目核准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和业绩。 金额大于30万元的工程咨询类合同,报公司批准,方可签订。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

应用四新技术管理办法(制度)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应用四新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建筑新技术在工程上的广泛应用,及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CKGZTJ-9标段施工技术“四新”技术与推广,充分推行“四新”技术的建设理念,做好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结合本标段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CKGZTJ-9标段所有参建单位。 第二章四新技术的应用 第三条工程技术工作主要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参与各专业工程施工技术“四新”技术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督促落实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情况;负责各项工程科技信息收集﹑积累﹑开发﹑利用及科技资料的整理;物资设备部、安质环保部和计划财务部配合工作。 第四条工程施工中应充分认识“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重要性,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围绕安全性,降低成本,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更高的质量,更便于管理为目标,采用自主研发或与以重大工程项目为载体与各大专院校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四新”技术主要内容包括: 1、新技术:及时参加新技术学习会、培训班、发布会或博览会等,并上网查阅相关资料,工程技术部组织召开研讨会共同学习新技术,

并针对实际工程认真研究可行性方案。 2、新材料:材料员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关注新材料的性能和应用范围,并在研讨会上介绍,使工程向更安全,更节能,更环保,更健康,污染(噪音、粉尘等)小,加工废料少,效率高的新型装饰行业迈进。 3、新工艺:组织人员学习、考察国内外的新工艺;组织工人进行学习交流,并使之应用于工程中。 4、新设备:与国内外大型工具生产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了解新产品发布,使新设备能早日投入到生产中。 第五条围绕“四新”技术展开各项活动 1、开展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全员技术素质;建立健全各级技术管理“四新”技术体系,完善技术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 2、围绕“四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技术改造、创新,拟定切实可行的科技“四新”技术工作计划并做试点工程。 3、经常进行“四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及时进行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探索研究及报道交流。由基本技术指南出发,进行不断的思考、“四新”技术,最终驾驭规范要求,超越基本技术。 4、通过推广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实现工程建设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推进工程快速稳定建设,并使本标段施工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转变,以“新型、节能、科技、绿色”为目标,提升全行业竞争力,使本标段工程成为“四新”应用的样板工程。 第三章申请立项及遵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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