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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操作规程

输血科操作规程
输血科操作规程

目录

1、输血前检测实验程序

2、改良低离子聚凝胺法实验操作规程

3、ABO 血型鉴定

4、Rh(D)血型鉴定

5、抗体筛选和鉴定试验

输血前检测实验程序

1、实验要求

血清和血浆都可以用于交叉实验和抗体检测,最好是血清标本,标本使用限制在 3 天内,含有肝素等抗凝标本可以用凝血酶或硫酸鱼精蛋白处理使其凝集析出血清。允许通过静脉输液口采集标本,但必须丢弃受残留静脉输液影响的 5ml标本。一般不允许使用溶血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和烧伤病人的溶血标本,在实验前后必须做溶血程度的比较。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的所有资料必须填写清楚并完全符合,否则应重抽标本。对所有用过的献血员和受血者标本必须在 1-6℃冰箱至少保存 7 天,所有实验都必须保证观察和记录同时进行,且记录和资料都必须至少保存 5 年。

2、血型检测

要求完成病人 ABO 正反定型、Rh(D)。

3、交叉试验

3.1 受血者交叉配血时所用的标本必须是输血前 3 天之内的。

3.2 配血时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 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 Rh(D)检查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3.3 凡是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红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该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冷沉淀、新鲜血浆应与 ABO 血型同型输注。

3.4 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要求完成凝聚胺交叉试验和检测不完全抗体的交叉试验(聚凝胺法、抗人球蛋白法)。除紧急输血和自身输血外,所有输入红细胞的其他制品均要求做血交叉试验。

3.5 另外必须开展的试验有抗人球蛋白试验,抗体筛选实验。

改良低离子聚凝胺法实验操作规程

1、目的:减少交叉配血试验的假阳性。

2、适用范围:交叉配血、血型鉴定、抗体筛检血型血清学试验。

3、试剂来源:(台资)珠海贝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采集与处理:

4.1 静脉采血 3-4ml,并观察是否溶血、乳糜血,如有此现象应再留标本并做记录。

4.2 检查留样试管、标签、标号、姓名、血型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拒收。

4.3 将血标本试管放 37℃水浴中 10 分钟,离心。

5、标准操作:

5.1 主(次)管加入受(供)血者血清 2 滴,加供(受)血者 4%红细胞盐水悬液 1 滴。

5.2 各管加 LIM0.8ml,混匀,静置 1 分钟,各管加 Polybrene Reagent 1 滴,混匀,3000转/分离心 15 秒,倒出上清液(残留约 0.1ml),轻摇,肉眼可见明显的凝集状(如无凝集须重做),加假凝集清除液 1 滴于管底,轻摇,凝集 1 分钟内消失呈均匀混悬液,为阴性,凝集 1 分钟内不能被消除,即为阳性。

5、结论:

阳性表示受(供)血者血清中含供(受)者红细胞血型 Ag 相应的 Ab(IgG、IgM),供受血者不相容,阴性表示供受血者相容。

6、注意事项:

6.1 操作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试验,红细胞浓度、血清滴量、反应时间、离心速度等均可影响试验结果。

6.2 若为弱凝集结果,本试剂盒按下述试验操作方法,还可进一步提高试验灵敏度。试验操作方法如下:

6.2.1 检测管中加试验血清 2 滴,4%红细胞盐水悬液 1 滴。

6.2.2 加 LIM0.8ml,混匀,静置 1 分钟,各管加Polybrene 2 滴混匀,3000 转/分离心 15 秒,倒出上清液(残留约 01ml),轻摇,肉眼可见明显的凝集状(如无凝集须重做),加假凝集清除液 1 滴于管底,轻摇,凝集 1 分钟内消失呈均匀混悬液,为阴性,凝集1分钟内不能被消除,即为阳性。

6.3 检测标本应为非抗凝血,如标本中含抗凝成分的含量过高明显干扰凝集反应,可适当调加 Promoter 的滴量,以中和抗凝成分的干扰。

6.4 试验温度以 20-30℃为宜,若为寒冷凝集,37℃水浴5分钟,在此温下观察,

凝集消失,说明冷凝集素存在。

6.5 肉眼直观判断的结果应确保与显微镜下观察结果一致,直观不能明确判断的可疑结果须镜检,镜下:阴性结果应该是单个 RBC 均匀分布,有 RBC 凝集状散在的即为弱阳性。

6.6 试验质量检验:取自身血清与自身红细胞用本试剂盒试验方法作自身阴性对照试验,取 IgG 抗 D 血清与 RhD(+)RBC 用本试剂盒试验方法作阳性对照实验,对照实验符合,试剂有效。

6.7 疑难结果以抗人球蛋白实验(AGT)作最终判断试验,试验操作参照经典AGT (在AGT中,加入本试剂盒中的LIM0.8ml 37℃孵育时间可缩短至 10 分钟)。6.8 本试剂盒适宜大多数血型抗体的检测,但对 kell 血型系统抗体(主要存在白种人群)检测效果较差,由于我国黄种人群中 kell 血型系统抗体阳性者罕见,因此适合在国内推广。可补充抗人球蛋白试验,以提高对 kell 血型系统抗体的检出率。

ABO 血型鉴定

1、测定原理

根据红细胞上有或无 A 抗原或/和 B 抗原,将血型分为 A 型、B 型、AB 型及O 型 4 种。可利用红细胞凝集试验,通过正、反定型准确鉴定 ABO 血型。所谓正定型,是用已知抗—A 和抗—B 分型血清来测定红细胞上有无相应的 A 抗原或/和 B 抗原;所谓反定型,是用已知 A 细胞和 B 细胞来测定血清中有无相应的抗—A或/和抗—B。

2、标本种类及收集要求

2.1 受检者血清;

2.2 枸缘酸钠抗凝血或未稍取血,受检者血液制成 5 %红细胞盐水悬液使用。

2.3 标本出现中度溶血者,为不合格标本,不能用于检测。

3、操作步骤

3.1、试管法

3.1.1 取洁净小试管(内径 10mm×60mm)3 支,分别标明抗—A、抗—B 和抗—A

十 B,用滴管分别加抗—A、抗—B 和抗—A 十 B 分型血清各 l 滴(约 50 ul)于试管底部,再以滴管分别加入受检者 5%红细胞盐水悬液 1 滴,混和。

3.1.2 另取洁净小试管(内径 10mm×60mm)3 支,分别标明 A、B 和 O 细胞。用滴管分别加入受检者血清 l 滴于试管底部,再分别以滴管加入 A、B和O型5%试剂红细胞悬液 l 滴,混和。

3.1.3 立即以 1000r/min 离心 3 min。

3.1.4 将试管轻轻摇动,使沉于管底的红细胞浮起,先以内眼观察有无凝集(或溶血)现象。如内眼不见凝集,应将反应物倒于玻片上,再以低倍镜检查。

3.1.5 观察结果时既要看有无凝集,更要注意凝集强度,此有助于 A、B 亚型、类 B 或 cisAB 的发现。

3.1.6 凝集强度判断标准

4+ 红细胞凝集成一大块,血清清晰透明。

3+ 红细胞凝集成数小块,血清尚清晰。

2+ 红细胞凝块分散成许多小块,见到游离红细胞。

1+ 肉眼可见大颗粒,周围有较多游离红细胞。

±镜下可见数个红细胞凝集在一起,周围有很多游离红细胞。

MF 混合凝集外观(mixed field)是指镜下可见少数红细胞凝集,而极

大多数红细胞仍呈分散分布。

-表示阴性,镜下未见凝集,红细胞均匀分布。

3.2 玻片法

3.2.1 取清洁玻片 1 张(或白瓷板 1 块),用蜡笔划成方格,标明抗-A、抗-B和抗-A 十 B,分别用滴管滴加抗-A、抗-B 和抗-A 十 B 分型血清 l 滴于标明的方格内,再各加受检者 2%红细胞悬液 1 滴,混和。

3.2.2 另取洁净玻片一张(或白瓷板 1 块),用蜡笔划成方格,标明 A 细胞、B 细胞和 O 细胞,用滴管各加受检者血清 1 滴,再分别用滴管滴加 A、B和O型试剂红细胞悬液 1 滴。

3.2.3 将玻片(或白瓷板)不断轻轻转动,使血清与细胞充分混匀,连续约 15 min,先以肉眼观察有无凝集(或溶血)反应;再在低倍镜下观察结果。

4、结果判定

ABO 血型正反定型结果

分型血清+受检者红细胞受检者血型受检者血清+试剂红细胞

抗-A 抗-B 抗-A 十 B A 细胞 B 细胞 O 细胞

+ - + A - + -

- + + B + - -

- - - O + + -

+ + + AB - - -

注:+为凝集;-为不凝集。

5、注意事项:

5.1 分型血清必须为批批检试剂,且在有效期内使用;质量性能符合要求。试剂开封后必须贴上开封日期、开封人标签,用毕后应放置冰箱保存,以免细菌污染。试剂开封后有效期为一周。

5.2 试剂红细胞以 3 个健康者同型新鲜红细胞混和,用生理盐水洗涤 1 次,以除却存在于血清中的抗体及可溶性抗原。或使用合格的商品诊断红细胞。试剂红细胞有效期:自制的为 15 天,商品的为试剂有效期。试剂开封后必须贴上开封日期、开封人标签,用毕后应放置冰箱保存,以免细菌污染。试剂开封后有效期为一周。

5.3 生理盐水启用后,有效期为二周。

5.4 所有试剂在开封或使用时,必须检查是否有变质;凡可疑者,必须更换新的试剂进行检测工作。

5.5 试管、滴管和玻片必须清洁干燥,防止溶血。

5.6 操作方法应按规定,一般应先加血清,然后再加红细胞悬液,以便容易核实是否漏加血清。

5.7 按理 IgM 抗-A 和抗-B 与相应红细胞的反应温度以 4℃为最强,但为了防止冷凝集现象的干扰,一般仍在室温(20—24℃)内进行试验,37℃可使反应减弱。

5.8 离心时间不宜过长或过短,速度不宜过快或过慢,以防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

5.9 观察时应注意红细胞呈特异性凝集、继发性凝固以及缗钱状排列的区别。

5.10 判断结果后应仔细核对、记录,避免笔误。

5.11 对于可能存在不完全抗原的时候,应在各反应方加入凝聚胺试剂,以检验不完全抗原的存在。

512 对于可疑结果,必须更换所用的试剂,重新检测。

5.13 5%红细胞悬液的配制:用生理盐水洗涤红细胞 3 次。

根据下表进行红细胞悬液的配制

悬液浓度(%)压积红细胞(滴)盐水(滴)

2 1 2ml(40)

5 1 0.8ml(16)

Rh(D)血型鉴定

1、实验原理

红细胞与抗 D 抗体发生凝集反应表明该细胞有 D 抗原,反之,无凝集现象表明试验的红细胞缺少正常强度的 D 抗原。

2、标本收集和制备

无菌操作收集血液标本,收集后尽可能立即进行实验。如果不能立即实验,应将样品贮存于 2-8℃。收集在 ACD、CPD、CPD-2A 液中的血液标本,不超过 21天仍可进行实验,但是加 EDTA、肝素和凝集的血液标本,实验应在 2 天内进行。

3、仪器、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培养基、以及其他所需物品:

RhD(IgM)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上海血液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注册号:国药准字 S2*******,包装、规格:每盒内装有 1 支试剂,10ml/支,储存要求:存放 2—8℃,有效期内使用。

4、操作步骤

4.1 玻片法:

4.1.1 干净玻片上加 1 滴抗 D。

4.1.2 再加入1滴4%-5%的被检红细胞悬液。该红细胞悬液可以是盐水悬液,

也可以是悬浮于自身血浆或血清中的红细胞。

4.1.3 在圆形的玻片区域中混匀,前后缓慢摇晃玻片。2 分钟左右肉眼判读结果。不要将试剂的干燥与凝集相混淆。

4.1.4 如果是阴性,需要试管法重做一遍实验。

4.2 盐水试管法

4.2.1 加一滴抗 D 试剂于预先标记好的试管中

4.2.2 再加 1 滴约 3%—5%红细胞生理盐水悬液于试管中。混匀。

4.2.3 离心,速度和时间可选择以下二种之一:

转速 1000rpm,时间1 分钟或 3400rpm,时间 15 秒。

4.2.4 检查是否溶血(溶血可能是阳性结果,或者是细菌污染),然后轻轻摇晃,使细胞再悬浮起来。

4.2.5 观察凝集状况,并立即记录结果。必要时可借助显微镜。

4.2.6 若是阴性结果,需在 37℃孵育 15 分钟-30 分钟,然后再离心观察结果。结果若呈阴性需进一步确认是否是弱 D。

5、参考值范围

阳性反应:出现红细胞凝集,为 RhD 阳性。

阴性反应:红细胞不出现凝集,为 RhD 阴性。

6、方法的局限性

本实验不能凝集CategoryDVI细胞,对于阴性和弱阳性结果,按有关安全输血规范进行确认实验,必要时送血型参比实验室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

7.1 试剂含有 0.1%W/V 叠氮钠,如果摄入会中毒。

7.2 试剂如出现混浊则不能使用,若开瓶使用时间较长后,最好用已知 RhD 阴性、RhD 阳性红细胞检查结果是否符合,以防制品污染、变质失效,而造成错误。及时贴上开封时间标签,在效期内使用。

7.3 由于人红细胞的 D 抗原往往表现较弱,故必要时进行显微镜镜检,以免错判结果,特别是阴性结果时。

7.4 Rh 血型鉴定应严格控制温度与时间,因 Rh 抗原、抗体及反应凝块比较脆弱,观察反应结果时,应轻轻侧动试管,不可用力振摇。

7.5 对于结果可疑的,必须洗涤红细胞后重新检验。

抗体筛选和鉴定试验

1、原理

红细胞血型抗体分子的物理特性与血清学的反应性之间有着直接的关系。可分为IgM和IgG球蛋白抗体

IgM 为天然抗体,在盐水介质中能直接凝集相应的红细胞,使之发生肉眼可见的凝集反应。

IgG为免疫抗体,常经妊娠或输血等免疫产生。在盐水介质中不能凝集而只能致敏抗原的红细胞,且必须通过特定的方法使致敏红细胞发生凝集。如牛血清白蛋白、酶、抗球蛋白、凝聚胺、凝胶(或玻璃)等方法。

2、方法

待检血清需要使用多种方法进行鉴定。一般使用盐水法、酶方法、抗球蛋白法、凝聚胺法或凝胶卡法检测抗体。在检测到弱抗体时,可以利用适当增加血清的细胞比例、适当增加孵育时间、加入低离子强度溶液增效剂或PEG 聚氧乙烯乙二醇等方法增加反应的敏感性。不同的抗体在不同的方法和条件下可以有不同的表现。这些特性为判定抗体特异性提供了参考信息。

3、试剂

3.1、红细胞:选取三个以上的O型红细胞组成一组筛选细胞(已知抗原)。

3.2、谱细胞:选取八个以上的O型红细胞组成一组谱细胞(已知抗原)。

4、操作

4.1、不规则抗体的筛选:用筛选细胞(1、2、3 号),同患者血清在三种介质中(盐水、凝聚胺、抗球蛋白)反应,需做自身细胞对照。

4.2、不规则抗体的鉴定:对筛选阳性的患者应检查其抗体的特异性。用一组谱细胞(1-11)同患者血清在三种介质中(盐水、凝聚胺、抗球蛋白),进行抗体的筛选,需做自身细胞对照。

5、结果判断

阳性反应:出现红细胞凝集。表示红细胞上有相应抗体存在。

阴性反应:出现红细胞不凝集。表示红细胞上没有相应抗体存在。

结合谱细胞反应格局,确定抗体特异性。

6、临床意义

6.1、定血型;

6.2、测效价

6.3、可能几率:正确的抗体鉴定,必须有充分的谱细胞支持。

7、标本要求

7.1、按照一般的血液样本采集步骤采集血液标本。该标本可于4℃或0℃以下冷冻保存三周或数年。一般不需特殊处理。

7.2、应用EDTA 抗凝标本,可反应体内红细胞被补体致敏的真实情况。抗凝标本也用于直接抗球蛋白试验,并可提供洗脱技术所需的红细胞来源。

7.3、需要一管新鲜收集的凝固的血液标本用作血清研究。若怀疑冷抗体引起的直接抗球蛋白试验阳性,其血液标本凝固应保持在37℃,直到血清被分离出来为止。

8、注意事项

8.1、仅用于体外诊断

8.2、试剂贮藏温度2-8℃;

8.3、试剂有效期两个月。

输血管理

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对全院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4.制订本院输血计划,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5.制订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6.提倡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提高临床输血疗效。 7.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及统计上报制度。 9.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10.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总结会,对输血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临床输血制度 为了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临床输血必须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4.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5.检验科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6.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7.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8.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申请备血。 9. 检验科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10. 检验科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适正反定型、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1.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 12.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②献血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效期;⑥储存条件; ⑦输血器材质量。“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病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

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介绍

输血标本采集规范 1、查看输血申请单,询问病史,查对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等项目与病人是否吻合。 2、请患者准备,对孩子应多哄劝,避免剧烈躁动、哭闹。对于紧张或有晕血史的病人要进行安慰。 3、采血器材准备,选择相应的真空采血管并记录采集时间。 4、选择穿刺血管:扎好压脉带,观察血管走向,选择穿刺点,正在输液的病人绝对不可同侧采血,更不可以利用原有的输液针头采血。 5、消毒:以穿刺点为圆心,用蘸有碘伏的棉签由内到外螺旋型涂抹,消毒范围为直径大约5厘米,注意消毒过的地方不能重复涂抹,在涂抹的过程中棉签必须也要同时旋转。 6、采样及混匀:等待碘伏干了以后,再次扎好压脉带,将针头平面朝上与手臂成15°刺,最好一针见血。拔出采血管后立即进行颠倒8次混匀。在抽学时要询问病人感受(如有无心慌,头晕等情况),当出现异常时如:病人出汗、面色苍白、晕倒时立即拔出针并急救;操作失败,取得病人谅解,再次进行操作。采样尽量在1分钟内完成。 7、止血:采血结束后,解开压脉带,退针后请病人“手指压住棉球,手伸直抬高于心脏,保持两分钟”(如果是有出血倾向患者如紫癜,ITP,血液病等要压迫5~10分钟直到无血渗出)。 8、送检:抽血后立即在试管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

输血查对制度 一、采集血样查对 1、接医嘱后,认真核对姓名、床号、输血申请单。 2、采集血样前,2人再次核对姓名、床号、年龄、性别、病案号、血型,在试管上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 3、采集血样时,必须一人一次,如同时输2人或2个以上人的血,应分别执行。 4、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同时送至输血科并与对方逐项核对。 二、去输血科取血与发血者共同核对,内容为: 1、交叉配血试验单:受血者姓名、科别、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 2、检查血袋标签:血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储血号。 3、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或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或凝块,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核对无误后双方在交叉配血试验单上签字。 三、血液领到病房后2人共同逐项核对 1、受血者姓名,床号,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血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储血号。 2、再次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渗漏,血液有无凝集或溶血、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 3、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皮条,输2袋血之间应用生理盐水冲洗。 注意事项: 1、禁止同时采集2个人的血标本,输2个人或2个以上病人的血液,应分别执行。 2、血液切勿振荡,加温,血液领会后应在30分钟内输用。 3、输血过程应严密执行无菌操作,不可随意加入任何药物,防止血液凝集或溶解。 4、输血病人应做到三查八对。 5、输血病人24小时三班交班。 6、按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执行。

交叉配血操作规程

1.目的:检查受血者与献血者的抗原及抗体成分是否相容,以保证安全输血。 2.要求: 要求全科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原理及操作。 3.原理: 交叉配血试验分“主侧”交叉配血试验即病人血清与献血者红细胞相容性试验;“次侧”交叉配血试验即献血者血清与病人红细胞的相容性试验。只用盐水介质进行交叉配血是有危险性,因为不完全抗体(多是IgG类不规则的血型抗体),所导致的受血者和献血员血型不相容,只是用盐水交叉配血试验检测不出来,而临床中遇到的这类血型不完全抗体所导致的血型不相容输血反应,可能是严重的甚至是致死性的,在临床交叉配血试验中,必须常规地应用能够检测出这类抗体的方法,如聚凝胺;抗人球蛋白等方法。 4.仪器试剂和材料 4.1 抗A、抗B、抗D血清 4.2 病人血样,供血者血样 4.3 聚凝胺试剂 4.4 抗人球蛋白试剂 5.操作方法 5.1 首先查看输血申请单,核对姓名、科室、床号等内容,无误后方可进行配血。★ 5.2盐水介质配血法 (1)首先对患者血样充分离心后,吸出血清于另一试管中并标记。 (2)取试管12支,分别标记患者细胞、患者抗A、抗B、抗D、A C、BC、O C、主侧、次侧、献血者抗A、抗B、献血者细胞管。对患者血样进行ABO血型(正反定性)和Rh血型检定,主侧管加受血者血清2滴,献血者2%~5%红细胞悬液1滴;次侧管加献血者血清2滴,受血者2%~5%红细胞悬液1滴,对献血者血辫进行ABO血型

复查,以1000g离心15秒,观察结果

6.结果判断 ABO同型配血,主侧和次侧均无凝集及溶血现象。为盐水介质配血结果阴性,可将原标本接着做聚凝胺法或抗人球蛋白法配血。 6.1聚凝胺法:具体方法见聚凝胺法。 6.2 抗人球蛋白法:具体方法见抗人球法。 7.附注 7.1冬季室温较低,应将试管保温以防止冷凝集引起的凝集反应。 7.2献血者血型因初复检已确定,可只做正定型,但务必要做。 7.3患者血清中纤维蛋白没完全析出时,要放置到37℃水浴箱中15分钟,然后再离心。以防未完全析出的纤维蛋白影响判断结果。 7.4 交叉配血试验中发现不配合时,首先应考虑受血者和献血者的ABO定型是否错误,必要时进行抗体筛选,注意有无特异性同种抗体。或者病人的血清在室温,37℃或抗人球蛋白血清中凝集所有的其它红细胞,造成交叉配血的困难,应进一步作有关试验进行鉴定。 7.5 在每次输血之后,受血者和献血者样本应在2℃~6℃保存10天。如果病人在输血中发生不良反应或在输血后数天内发生迟发性溶血性反应时,保存的病人和献血员的血样就有可能要重新或追加试验,必要时从发生溶血性输血反应的病人重新采取血样与输血前病人血样同时检查以资比较。 7.6 各医院前来配血时,要有输血申请单方可配血。 8.相关文件 8.1《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9.相关表单 9.1 CB—004血型参比室实验记录单 9.2 CB—005青海省血液中心交叉配血报告单

静脉输血技术操作规范评分表流程

静脉输血技术操作规范评分表流程静脉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一、目的 补充血容量、纠正贫血、补充血浆蛋白、补充血小板和各种凝血因子、补充抗体、补体、排除有害物质 二、准备: 1、个人准备:着装整齐、戴口罩、洗手 2、用物准备:治疗盘、输血器、0.9%生理盐水100ml、0.5%碘伏或洗必泰、棉签、污物杯、手消毒凝胶、无静脉通路需备止血带、垫巾、输液贴~ 3、环境准备:洁净、光线适宜、或有足够的照明 三、评估 评估病情对输血知识的了解程度~血管情况~输血史~解释告知输血的注意事项、目的、方法 四、操作程序 1、取血:根据输血医嘱~护士凭输血申请单到血库取血 2、查对:三查(血液的有效期、血液的质量、血袋完整性) 八对:与血库人员共同查对,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血袋号、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的种类、血量,~签字取血。 3、再查对:回病房后与另一个护士再次三查八对~并记录在输血登记本上 4、血袋在室温下复温15-20分钟 5、按静脉输液法建立静脉通路~连接0.9%生理盐水100ml与输血器~输入少量生理盐水~ 6、再次查对:八对

7、接血袋:以手腕旋转动作轻轻摇匀血袋内血液~常规消毒血袋口~血袋缓慢挂与输液架上 8、调滴数:开始滴入速度不宜超过20滴/分~观察15分钟无不良反应再根据病情调节滴速,成人一般为40-60滴/分, 9、操作后查对:八对 10、协助舒适卧位~整理用物~洗手~记录,输血时间、种类、血量、血型、血袋号、有无输血反应, 11、续血时的处理:如果输两袋以上的血液时~应在上一袋血液即将滴尽时~常规消毒生理盐水瓶塞~接生理盐水输入~然后再接着输入另一袋血液 12、停止输血:输血结束后~继续滴入生理盐水~直到输血器内血液全部输完再拔针,同静脉输液法, 13、输血袋的处理:输血空袋注明输血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及执行者~送输血科放置冰箱内存放24小时后做医疗废物处理 14、洗手~记录 五、注意事项 1、在取血和输血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查对制度~在输血前一定要有两名护士,或一名护士和一名医生,进行三查八对 2、输入两瓶以上血液时~两瓶之间需输入少量的生理盐水 3、输血时~血袋内不得随意加入药品~如含钙、碱性药品、高渗、或低渗液~以防血凝集或溶血。 4、血液不能过早取回。取出血液后~必须在30min内输注。 5、输血开始要缓慢滴入~速度不超过20滴/min,10,15min后再按所需的速度滴入。

医院输血科基本标准

医院输血科(血库)的基本标准(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和临床用血管理,根据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直接领导下的科室,三级医院应设置独立输血科,二级及有条件的一级医院设置血库,归属检验科管理。 第三条医院输血科(血库)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执行《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本省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向当地血液中心(或血液分中心)申报用血计划,计划用血量至少为实际用血量的70%。 (三)与当地血站联系,及时领取本院用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储备适量急救用血,保障临床用血需要。 (四)协助临床科室办理有关用血计划和手续,执行用血登记和查对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材料。指导临床用血,及时向医院报告临床用血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协助处理。 (五)严格把好临床用血关,合理用血。协助临床科室执行用血申请、审批和签字责任制度。输血科(血库)按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凭临床医师的用血申请单发放血液(急救用血除外),对医院用血进行监督,有权根据临床科室申请用血情况,结合病情,科学合理调配供应。 (六)建立临床用血抽检制度,根据有关血液的质量标准,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定期对医院的临床用血进行抽检(抽检2%),对抽检不符合要求的血液要及时与当地血液中心联系,妥善处理,确保用血安全。 (七)加强与血液中心的协作和学术交流。协助医院完成有关输血教学和科研任务。配合临床科室开展输血诊断和输血治疗。 第四条人员配备及要求

(一)输血科(血库)应根据医院床位数、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配备人员。输血科一般配5~10人,血库配2~6人(均不含工人)。根据年用血量可按下列要求配备人员:年用血量200万毫升左右配8~12人,年用血量100万毫升左右配6~8人,年用血量50万毫升左右配2~6人。 (二)输血科应由副高以上(血库应由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疗或检验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人。技术人员中,初、中、高级职称比例应为4:2:1,其中检验技术人员数不低于总数的20%。 第五条房屋及仪器设备要求 (一) 房屋:输血科(血库)房屋应建在合适的位置,环境清洁,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设配血室、储血室、办公室、值班室等,输血科还可设立血液治疗室。房屋使用面积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二) 仪器设备:输血科(血库)应配备的仪器设备见附表二。 第六条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 有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 输血科(血库)除执行医院有关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有如下的工作制度: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血液检查核对、用血申请、血液报废以及工作人员值班制度、输血反应及输血后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输血器材、检验试剂购进及使用制度和有关输血诊断治疗常规及操作规程(SOP)等。 (三)建立工作质量考核指标(附表三)和血液质量控制指标(附表四)。有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和培训、考核考评资料。

血站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_全国采供血机构上岗考试试题

《血站管理办法》单选题 1. 新《血站管理办法》已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自(B)起施行。 A.2006年1月1日 B. 2006年3月1日 C.2005年11月17日 D. 2006年3月31日 2. 《血站管理办法》是根据(A)制定的。 A.《献血法》 B.《卫生法》 C.《传染病防治法》 D.《卫生检疫法》 3.一般血站不包括(C)。 A.血液中心 B.中心血站 C.医院血库 D.中心血库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不包括(A) A.根据全国医疗资源配置、临床用血需求,制定全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并负责全国血站建设规划的指导。 B.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实际情况和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血站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卫生部备案。 C.依据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血站,并报卫生部备案。 D.负责明确辖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血站的职责;根据实际供血距离与能力等情况,负责划定血站采供血服务区域,采供血服务区域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5.下列有关采供血机构设置表述不正确的是(B) A.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已经设置血液中心的,不再设置中心血站; 尚未设置血液中心的,可以在已经设置的中心血站基础上加强能力建设,履行血液中心的职责。 B.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已经设置血液中心的,可以设置中心血站; 尚未设置血液中心的,可以在已经设置的中心血站基础上加强能力建设,履行血液中心的职责。 C.中心血库应当设置在中心血站服务覆盖不到的县级综合医院。 D.血液中心的职责包括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 6.血站开展采供血活动,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没有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采供血活动。 《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C)。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7.血站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应当做到:(A) A.开展献血者招募,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服务。 B.无偿献血宣传工作者对献血者态度热情周到,对献血、输血知识不很了解。 C.无偿献血宣传工作者对现行《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了解不够时,为了说服献血者可以任意宣传。D.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服务重要,对献血者态度次要。 8.血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采集,具体容包括(D)。 A.采血前应当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对并进行登记。 B.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液。严禁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输血科室内质控项目及方案

输血科室内质控项目及方案 一、目的:考察检测结果是否准确和稳定。 二、原理:选择已知血浆和红细胞,标定其在不同检测介质(盐水介质、凝聚胺、抗人球蛋白以及微柱凝胶等)中的阳性及阴性检测的结果。通过每天或每批与检测标本同等的检测以证明其检测过程中影响检测结果的主要因素(试剂、设备、检测程序、人员操作等)是否符合标准操作规程限定的范围,证明检测结果是否有效的衡量标准。 三、试剂组成: 1、AB型Rh阴性红细胞。 2、O型Rh阳性红细胞。 3、AB型血浆。 4、O型血浆。 检测项目:ABO正反定型、RhD血型、抗体筛检、交叉配血 四、适用范围: 试管法、凝聚胺法、抗人球蛋白法、微柱凝集法 五、检验方法: 1、确认:首次应用室内质控品时,应进行确认凝集强度试验。方法:重复检测两次或以上进行结果对照,确定本实验室对样品管检测的凝集强度,并以此为标准。 2、用微柱凝胶卡法做ABO正定型、RhD时,将红细胞直接稀释至相应的红细胞悬液浓度,进行分装后冷藏保存。 3、样本3含有弱D抗体,要稀释后才能用于反定型和抗体筛检。方法:首先对样本做倍比稀释,再与抗筛细胞进行检测,测出与其反应强度在1+的稀释比例,按比例稀释后应用。稀释后的血浆可分装后

冷冻保存。样本4直接分装后冷冻保存。 六、结果判定: 严格按照《医院输血科IQC检测反应记录单》各项内容进行填写,与“室内质控品的组成”绘出的反应格局表格进行对照,一致则表明此次室内质控通过,反之则为不通过。请查明原因后,方可开展常规工作。 七、注意事项: 1、本质控品只能用于输血相容性室内质控研究,不能作为试剂。 2、本质控品虽经检测并已对其进行病毒灭活,操作中仍应按照一般血液标准使用,注意防护措施。 3、本质控品最佳保存条件为2℃-8℃,使用完毕后立即放回冷藏室内。 4、使用本质控品,先在室温平衡10-15min,才可进行相关检测工作,如需混匀,应避免剧烈摇动。 5、红细胞质控品出现轻微溶血后,可使用生理盐水对其进行洗涤,重新悬浮后使用。 6、质控血清如出现浑浊或有沉淀物出现时,应进行适当离心,去除杂质,将上清液移至新的容器中。 7、如发生以下情况,请严禁使用 1)超过有效期限的质控品。 2)样品管已发生泄漏。 3)样品管标记无法识别。

护理输血技术操作规范

护理输血技术操作规范 一、确定输血后,由有资质的两名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血型,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配血要求:一人一次一管。 二、采集血标本时,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以防影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 三、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患者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四、取血时护士携带病历到血库,与血库人员双方交接核对: (一)受血者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 Rh 因子)、血液成分、血量、有无凝集反应; (二)核对血袋标签: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包括 Rh 因子)、血液有效期; (三)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双方核对无误后,在发血单上签字。 五、血液领回病房后,由两名护士持“输血申请单”、病历与血袋标签逐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 Rh 因子)、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及献血者编码、血型(包括 Rh 因子)、储血号及血液有效期;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确认无误后方可输血。 六、输血时: (一)输血时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床旁,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 Rh 因子)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严格执行“三查九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九对”即查对受血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采血日期、种类、血量。 (二)让患者自述姓名,经核对无误后,开始进行输注。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使用标准输血器进行输血。 (四)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药物。输血前、后静脉滴注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注不同供血者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 (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 (一)布局要求 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 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 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 2,贮 血室不少于30m 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

输血科操作规程

目录 1、输血前检测实验程序 2、改良低离子聚凝胺法实验操作规程 3、ABO 血型鉴定 4、Rh(D)血型鉴定 5、抗体筛选与鉴定试验 输血前检测实验程序 1、实验要求 血清与血浆都可以用于交叉实验与抗体检测,最好就是血清标本,标本使用限制在3天内,含有肝素等抗凝标本可以用凝血酶或硫酸鱼精蛋白处理使其凝集析出血清。允许通过静脉输液口采集标本,但必须丢弃受残留静脉输液影响得 5ml 标本。一般不允许使用溶血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与烧伤病人得溶血标本,在实验前后必须做溶血程度得比较。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上得所有资料必须填写清楚并完全符合,否则应重抽标本。对所有用过得献血员与受血者标本必须在1-6℃冰箱至少保存 7 天,所有实验都必须保证观察与记录同时进行,且记录与资料都必须至少保存5年。 2、血型检测 要求完成病人ABO 正反定型、Rh(D)。 3、交叉试验 3、1 受血者交叉配血时所用得标本必须就是输血前 3 天之内得。 3、2配血时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与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 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3、3凡就是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红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该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冷沉淀、新鲜血浆应与 ABO血型同型输注。 3、4 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要求完成凝聚胺交叉试验与检测不完全抗体得交叉试验(聚凝胺法、抗人球蛋白法) 。除紧急输血与自身输血外,所有输入红细胞得其她制品均要求做血交叉试验。 3、5另外必须开展得试验有抗人球蛋白试验,抗体筛选实验。

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卫医政发〔2012〕1号附件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 (2012版) 二〇一二年一月

前言 《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自1997年发布以来,对促进血站规范化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随着输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血液管理工作要求的提高,原有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为此卫生部组织专家重新编制《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版)》(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正文包括献血者健康检查、全血采集、血液成分制备、血液检测、血液隔离与放行和质量控制6个部分,对所涉及的关键技术要点做出相应规定。其中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血站在制定自身的操作规程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以“宜”表述的内容为推荐性内容。 本《规程》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供血站参考。 各血站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本《规程》的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编制适合本血站使用的技术操作规程。 本《规程》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1997年)同时废止。

目录 1 献血者健康检查 (1) 2 全血采集 (2) 3 血液成分制备 (7) 4 血液检测 (13) 5 血液隔离与放行 (22) 6 质量控制 (24) 附录A 献血者血红蛋白检测(硫酸铜目测法) (35) 附录B 血液检测方法的确认 (38) 附录C 血液检测试剂(酶联免疫/核酸试剂)进货验收与放行记录表 (54) 附录D 血液检测室内质控方法 (55) 附录E 微板法ABO血型定型试验 (60) 附录F 血液质量控制检查方法 (62) 附录G 血袋标签确认方法 (68)

1 献血者健康检查 1.1 目的 按照GB18467《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的规定,对具有献血意向的潜在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做出是否适合献血的结论,保障献血者健康和安全。 1.2 核对献血者身份 将献血者本人相貌与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和台胞证以及外国公民护照等。 1.3 登记献血者身份信息 核查献血者身份无误后,将献血者身份信息录入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BMIS),具体录入方式有:1)用身份证识读器读取身份信息并存入BMIS;2)在《献血登记表》手写登记,随后手工录入BMIS,注意核对信息填写和输入的正确性。 1.4 询问和查询既往献血史 询问献血者和查询BMIS有无既往献血史。如献血者曾献血,献血间隔期应符合要求,不处于被暂时或永久屏蔽状态。 1.5 履行告知义务 请献血者仔细阅读、理解献血前须知内容(见《要求》)。 1.6 健康征询 请献血者仔细阅读、理解并如实回答献血前健康征询问题(见《要求》),体检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沟通。 1.7 知情同意 请献血者签名,表明献血者已正确理解献血前须知内容并如实回答献血前健康征询问题,自主、自由地决定是否献血。

2020年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最新课件)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 作流程 (SOP -培训版) 一、受血者血样采集 操 作流 程 要点说明 ......感谢聆听 采集血样 采血后核对 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治疗室核对 医嘱、《输血治疗同意书》、采血 询问患者输血史,既往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严格执行双人查对 着装规范 洗手 严格执行双人查对, 必须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对病人身份进行确认 告知 采血的目的、配合事项 双签名,送血库 在试管指定位置进行双签名, 将血样、《江苏省公民临床用 血申请单》(首次输血者)、收费通知单一起送到血库; 废物处理 洗手, 严禁从静脉输液通路中采集血标本 采血时核对 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

二、接收血液......感谢聆听 三、输血 接收核对 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 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成分、 用血量、编号、交配试验结果、 核对采血日期、有效期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检查血液质量 色、质、量 凡血液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接收: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9、血液不是由本院血库验收并出具血库检 建立静脉通路、使用输血前用 药 严格按密闭式周围静脉输液法建立静脉通路;将输血医嘱转抄到输液单上并核对 输血前核对 核对方式: 一人持病历、输血单另一人持血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核对内容同输血前核对 洗手,至病人床边 严格执行双人,同时携带病历、输血单、输血用具和血制品;必须推治疗车 输血时核对 患者、床边卡、腕带、输血单、病历、血袋、输液单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接血袋 确认通畅、消毒 确认病人静脉通路完好 用安尔碘棉杄2次消毒血袋的出口周围,将其覆盖段的塑料管旋下,将输血前输液袋上的输血器针头拔出,插入血袋入口,血袋挂于输液器架上 调节滴数,<20滴/min , 输血后核对 输血单、输液单、患者、腕带、床边卡 签名 输血单、输液单、临时医嘱 输血单上必须双签名

凝聚胺交叉配血标准操作规程

凝聚胺交叉配血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规范交叉配血试验的技术操作,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输血科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三、职责 输血科技术人员负责交叉配血试验。 四、测定原理: 红细胞表面带有大量的负电荷,凝聚胺是一种高效价阳离子季胺盐多聚物,溶解后产生较多正电荷,可以中和红细胞表面的唾液酸带有的负电荷,使红细胞之间的距离减少。若是未被抗体致敏的红细胞,加入悬浮液它具有中和凝聚胺的作用,使正常的红细胞非特异性凝集散开,试验结果为阴性;但如果红细胞被相应的抗体所致敏,则会被凝聚胺凝集,凝块就不会散开,试验结果为阳性。 五、试剂及材料 (一)聚凝胺试剂盒(合肥天一生物技术研究所) 成分:低离子介质溶液、聚凝胺溶液、重悬液、阴性及阳性对照液; 保存条件:2~8℃贮存2年,试剂盒打开使用后可置于室温 (二)材料:玻璃试管、微量移液器、离心机、载玻片、显微镜等 六、标本要求: (一)抽取受血者抗凝(抗凝剂为EDTA.K2)静脉血2-3ml(注意核对病人信息), 在3000r/min条件下离心5分钟备用。 (二)标本保存:血液样本必须密封,2~8℃保存7天。 (三)用于交叉配血必须是2~8℃保存3天以内的标本。 七、操作程序:

(一)将受血者红细胞配成3%盐水悬液,鉴定ABO血型及Rh血型。 (二)将供血者血样配制3%红细胞悬液,鉴定ABO血型及Rh血型。 (三)取洁净小试管2支,1支标明受血者血清(PS)+供血者细胞(DC)或“主侧”;另1支标明供血者血清(DS)+受血者细胞(PC)或“次侧”。 (四)主侧管:受血者血清100ul+供血者红细胞悬液50ul。 次侧管:供血者血清100ul+受血者红细胞悬液50ul。 各加低离子介质溶液0.6 ml,混匀后静置1分钟,再各加聚凝胺溶液2滴,静置15s。 (五) 混合均匀后,在1000g条件下离心15s,然后倒掉上清液。 (六) 轻轻侧动试管里的细胞扣,目测红细胞有无凝集,如无凝集,则必须重做。 (七) 最后加入重悬液2滴,轻轻转动试管混合,并同时观察结果,必要时在显微镜下观察结果。 八、结果判定: (一)阴性:60秒内凝块散开,代表由聚凝胺溶液引起的非特异性凝集,配血结果相合。 (二)阳性:60秒内凝块不散开,代表红细胞抗原抗体结合的特异性反应,配血结果不相合。 (三)如反应可疑,可进一步倒在玻片上用显微镜观察。 九、注意事项: (一)若病人血浆(血清)含肝素,须多加双倍量的聚凝胺溶液以中和肝素。 (二)冬季室温较低,应将试管保温,以防冷凝集素引起的凝集反应,影响结果判断。 (三)加入血清量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多加血清会提高离子强度,降低致敏效果。 (四)抗原抗体比例适当。 .

(完整word版)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护理部 2012年1月

一、常用的成分血种类 1 、悬浮红细胞(红细胞悬液)这是一种从全血中尽量移除血浆和抗凝保存液后的高浓缩红细胞,然后加入红细胞添加剂制备成的,红细胞压积可高达0.90.保存期随添加剂成分不同而异,一般为21-35天。悬浮红细胞制剂浓度高,能提高携氧能力,输注量少,可避免循环超负荷,2、洗涤红细胞洗涤红细胞是用生理盐水反复洗涤除去全血中80%以上的白细胞和99%以上的血浆,保留了至少70%的红细胞,在洗涤过程中同时去除了钾、氨、乳酸、抗凝剂和微小凝块等,血小板也随血浆被去除。主要适用于有输血过敏史、血身免疫性盆血及IgA缺乏等;对已产生白细胞抗体的病人,而又需要输血时,可输洗涤红细胞,以降低同种免疫反应的发生率。 3 、浓缩血小板手工分离血小板,采集新鲜全血后立即分离制备而成,外观淡黄色无明显可见的红细胞,如同混浊的血浆,每200ml全血制备的血小板为一单位,含量2.4×1010个血小板,容量25~30ml.机器单采血小板是用血细胞分离机从单一献血者采集血小板,纯度高,外观半透明,橙黄色,目前主要用机器单采血小板,主要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血小板减少的病人。 4 、血浆新鲜冰冻血浆是血液采集后6-8小时内分离出来,在-20度以下快速冰冻而成,含有全部的凝血因子,保存期为1年;普通冰冻血浆是血液采集8小时以后分离出来,在-20度以下快速冰冻而成,保存期为5年。其主要是适用于抗休克、止血、解毒、免疫功能低下和肝病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缺乏等。 5 、冷沉淀冷沉淀是新鲜冰冻血浆在4℃条件下融化后分离制备出不溶解的白色沉淀物,其容量为20~30m。主要成分为Ⅷ因子、第XIII因子、纤维蛋白原和血管性血友因子等,在-30℃以下冰箱内贮存有效期1年。主要用于儿童血友病甲、血管性血友病、先天性或获得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患者。 二、输血护理操作规程 (一)输血前的护理 1、充分评估现存病人的病情(如疾病的诊断、输血史、过敏史、妊娠史、传染病史、有无休克和肝肾衰竭等)、输血的目的、输注的血液类型等资料,有助于护士在输血前合理安排输注的顺序、速度和时间,预计输血中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 2、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目的和必要性,以消除病人对输血的恐惧心理,增强对输血治疗的信心;说明输血可能发生的输血不良反应及并发症,让病人及其家属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二)采血 1、护士在抽取交叉配血标本前,必须事先将试管贴上条型码或交叉配血通知单上的联号(必须

医疗机构输血科 血库 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

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7351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文章来源:中国输血协会发表时间:2008-09-04 17:54:28 浏览次数:5193次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五条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人病历。 第七条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 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 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

临床输血操作规程完整

临床输血操作规程(试行) 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赣州市中转血库(医院血库、输血科)业务考核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制订我院操作规程。 一、输血原则 根据患者临床症状与输血指征,能不输就不输,能少输不多输,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利用血液资源。 二、临床输血前的准备与申请 1、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2、输血前准备: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过敏、发热)和经血传播疾病(HIV、HBV、梅毒、血液寄生虫等)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做相关检查(ALT、乙肝两对半、HCV、HiV1/2、RPR、ABO血型、Rh血型、Hb、HCT、血小板、不规则抗体筛查)等。患者或其家属在《石城县人民医院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医务科)或分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输血治疗的申请:《石城县人民医院临床输血申请单》为本院唯一有效的临床输血申请单,申请输血时由经治医师将《输血申请单》内容逐项填写完整,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凡资料不全的《输血申请单》,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妊娠史和医师签名的《输血申请单》要退回临床科室补上,不得

迁就。 一次用(备)血量超过2000ml要履行报批手续,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急诊除外,之后必须补办报批手续。 4、亲友互助献血。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赣州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Rh(D)阴性和稀有血型患者输血。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6、血型鉴定: (1)、ABO血型鉴定:见《全国检验操作规程》第二版P89-92。 (2)、Rh血型鉴定:见《全国检验操作规程》第二版P93-95。 (3)、A、B亚型及其他亚型鉴定:见《全国检验操作规程》第二版,第六章《血型血清学检查》。 (4)、凝聚胺法ABO血型鉴定: ①、取试管2支并标记为“A”管(加A型血清,含抗B)、“B”管(加B型血清、含抗A)。加已知血清2滴,再加1滴待检者3%--5%血球(洗涤或不洗涤)。 ②、各加LIM(低离子液)0.6ml,混合均匀。 ③、再各加2滴Polybrene Solution(凝聚胺液)混合。3400rpm离心10秒或1000转/ 分 离心1分钟。然后把上清液倒掉,使壁管残留大约0.1ml左右的液体。 ④、轻轻摇动试管,目测红细胞有无凝集。如无凝集,必须重做。 ⑤、最后加2滴Resuspending(复悬液),并轻轻混合,结果判断:如A管凝集散开,B管凝集不散开,鉴定血型为“A型”;如A管凝集不散开,B管凝集散开,鉴定血型为“B 型”;A管、B管均凝集不散开,鉴定血型为“AB型”;A管、B管均凝集散开,鉴定血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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