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CNABS原创】黄长清ABS短评:资产证券化需要加杠杆提升交易价值

【CNABS原创】黄长清ABS短评:资产证券化需要加杠杆提升交易价值

【CNABS原创】黄长清ABS短评:资产证券化需要加杠杆提升交易价值
【CNABS原创】黄长清ABS短评:资产证券化需要加杠杆提升交易价值

黄长清短评:

金融市场有时很有意思:美国在加息,欧洲和中国在降息;中国企业需要降杠杆、居民需要加杠杆;美国在控制金融衍生产品过度发展,中国需要适度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在债券市场一片繁荣的时候,有人提出要降杠杆,避免股灾类似现象出现,但目前来看债券市场的杠杆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平,个人认为债券产品的杠杆率需要区分对待:高信用等级产品需要加杠杆、低信用等级产品需要降杠杆。

回到资产证券化产品,现在对杠杆的需求非常强烈,因为目前ABS产品基本上没有杠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三维视角是:资产、杠杆和创新,如果没有杠杆或杠杆率极低,则产品会失去活力,因为流动性会受到制约,套利空间会受到很大限制,没有套利吸引力的金融产品很难成为固定收益市场的主流券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内外两重杠杆属性:一方面,优先级为中间级和次级提供杠杆;另一方面,质押式回购为现券提供杠杆。优先/劣后的内部杠杆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鲜明特征,这个内部机制不能算作真正的外生杠杆,因为我们所说的金融产品的杠杆率实际上指的是针对投资者而言的投资和交易杠杆。

如何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杠杆率?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经验,国内市场这方面不能搞的太复杂,个人的建议是进行市场分层:优质ABS产品(优质基础资产或外部增信,体现在评级上)可以给予一个较高的杠杆率上限,中等ABS产品可以给予不超过一定水平(比如一倍)的杠杆率,低评级ABS产品不允许放杠杆(专业市场机构应该也不会合作提供杠杆)。除了质押回购交易机制可以提升杠杆率外,还可以适度引入一些金融创新产品(比如CBO产品,前提还是要严格控制基础资产的准入标准),或者在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引入“债券借贷”交易机制,或者开展收益互换(机构与机构之间的对冲交易)等。

适度提升杠杆率可以提升ABS产品的交易价值,进而使得其能以更低的成本、更好的流动性来盘活存量资产,在国内经济处于换挡期的特殊阶段,通过资本市场金融产品盘活存量、优化结构,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事情。

黄长清:中国资产证券化分析网高级顾问。现任天风兰馨总经理,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曾供职恒泰证券、中信证券和一创摩根,在合资券商中首次牵头建立了资产证券化和私募结构化融资的双重一级业务流程,在资产证券化、REITs等结构化金融创新实务及理论研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负责完成了国内多个首单基础资产类型的资产证券化及私募REITs项目。《中国资产证券化操作手册》和《PPP项目融资及资产证券化》(即将出版)作者之一。拥有南开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和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

银行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

ⅩⅩ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 2004年4月8号,中国ⅩⅩ银行在北京分别与瑞士第一波士顿、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相关协议。信托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涉及借款人总数233个,本金总额26.19亿元。工行宁波分行(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账面价值26.19亿元的资产委托给中诚信托(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一)参与主体: A、委托人(发起人):中国ⅩⅩ银行宁波分行。它将其从贷款资产中收取款项等权利信托转让给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B、受托人(特殊目的载体):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C、受益人:在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信托设立后,为委托人以及通过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信托受益权的其他人。 D、受益人代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益人代表,代表受益人行使权利。 (二)交易结构: A、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账面面值26.19亿元)委托给中诚信托,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为唯一受益人,取得本信托项下全部(A级,B级,C级)信托受益权,价值8.2亿元。 B、受益权转让:工行宁波分行将其享有的A级、B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中信证券作为受益权的承销商负责承销A级和B级受益权,C级受益权仍由工行宁波分行持有。 C、由工行宁波分行委托给中诚信托,信托资产为委托人合法拥有的债权类资产,中信证券担任受益人代表。中诚信托负责信托受益和本金的分

配,并以信托财产产生的现金流支付信托受益权的收益和本金。 D、工行宁波分行受中诚信托委托作为信托财产的资产处置代理人,负责信托财产的处置和现金回收。 E、信托终止,中诚信托将剩余信托财产交回工行宁波分行。 (三)业务流程 1、资产包概况和处置情况: 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贷款证券化信托项目的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这几乎是宁波分行所有的不良资产。受益权产品的资产包账面价值为33.09亿元,贷款本金总额为26.19亿元,实际收益产品为8.2亿元。从资产证券化操作成本的角度考虑,可以达到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 资产包涉及20个行业、233家贷款单位,单项资产相当分散,多样化的借款者更容易产生平稳的现金流,同时降低拖欠和违约风险。贷款笔数为864笔,其中有抵押贷款为262笔,有担保的贷款为602笔,该资产包的处置收入构成受益权产品的收益来源。尽管它们属于不良资产类别,但相对而言,比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具有更高的变现能力,也更有利于其现金流的评估,从而更有利于资产的证券化操作。 2.风险隔离和风险转移: 在工行宁波项目中,A级受益权没有回购承诺。因为没有回购承诺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很重要的特征,所以真正的实现了风险转移。发行人虽有义务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保护其利益的手段和支持,包括现金流的分层等,但投资者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最极端的情况是,如果这26亿元不良资产一分钱都收不回来,A级受益权的投资者将遭受损失。工行宁波分行通过引入信托模式,采用“表外模式”中的SPT形式设立SPV,信托资产独立于发

不良资产证券化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现状与路径选择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背景及含义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一直居高不下。我国于1999年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负责接管四大国有独资银行的不良债权。2003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共处理不良资产逾5000亿元,回收现金则只有994亿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银行的逾期贷款不再正常上升,出现了“赖账经济”,那么很可能由此导致国家金融风险的逆向上升。虽然经过六年的努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我们应该看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仍然任重而道远。目前,我国资产管理公司是用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这种债转股的方式在目前来看,有利于缓解国有企业债务负担过重的现状,在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够清晰,公司治理结构不够规范的情况下,也有助于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但是,从长远来看,该方式的弊端也会逐渐暴露出来。由于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的资产回收率和现金回收率低以及国有商业银行大量的不良资产急需寻找有效的方法予以解决,因而探索一种可以有效地解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不良资产,并能有效的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的未处置的不良资产的方法,是当务之急。正因为债转股的弊端逐渐凸现,我国商业银行吸取了国外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正在开始施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利用资产证券化的特点使不良资产与银行风险剥离开来,从而降低我国商业银行的坏账率,扫除一切阻碍其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使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加大。 不良资产证券化(Non-performing Asset securitization,简称NPAS)是将流动性较差的金融不良债权进行组合、包装,使之在可预见的未来产生的现金流能够保持相对稳定,并在此基础上配以适当的信用增级,提高其信用质量,将该组资产预期现金流的收益权转换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证券的过程。众所周知,我国的信用风险高度集中在银行,而不良资产证券化则可以有效地把信用风险从银行配置到其他市场领域,从而降低信用风险在银行的高度集中,同时为银行发展中间业务、进行金融创新和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新的产品。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这些功能完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10月30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阐述的战略重点,其对于促进银行业以市场化手段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加快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不良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必将有长足发展,必将成为我国未来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形成的原因 21世纪中国经济飞速的发展,经济上升时期,企业投资愿望增强,社会资金需求加大,银行会相对放松信贷准入条件贷款投放速度加快;持续的信贷高增长会导致信贷膨胀,从而引发通货膨胀,产生经济泡沫。当经济转入调整时期,信贷投放速度放缓,这时如果企业对外负债水平较高、经济收益减少,一旦向银行再融资出现困难,企业的按期偿债能力就会减弱,不良资产开始逐步暴露。然而不良资产问题制衡着我国商业银行的持续与健康发展,所以政府要尽快出台相关措施解决这个问题,使我国商业银行能在国际市场上保持绝对的竞争优势。由此,衍生出不良资产证券化,对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形成原因有以下几种: 不良资产有上升趋势以及导致不良资产上升的“罪魁祸首”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率有上升的趋势,虽然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手法日益完善,但却改变不了日益膨胀的“不良资产军团”。归根究底,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上升的必然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宏观经济形势剧烈波动及投资膨胀,是导致大量无效资产的政策性原因。投资的增长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前提条件是进行有效的投资,即投资的增

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研究 摘要:资产证券化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工具,是近些年金融行业比较重大的改革,使整个银行业一直保持着稳定快速的发展。它主要指的是由于一些缺乏流动性的资金导致银行亏损,一些资金很难在短时间内收回,甚至是一些资金出去之后很难在收回来。对于这些因素的影响在发达国家,资产证券化极其衍生工具应用十分广泛,并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资产证券化对金融体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渠道,使传统意义上的银行面临越来银行资产证券化是一些人借助不良资产为支撑来发行证券,这个问题就涉及到不良的资产能不能作为担保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除此之外,银行对于贷款的担保往往有着自己的制度,所以一些不良资产的应用会使我们的制度显现出相应的漏洞。本文深刻分析和解剖了我国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以及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及相应的意见。 关键词:银行不良资产证券 Summary: Asset securitization as an emerging financial instruments, in recent years, the major reform of the financial sector, so that the entire banking industry has maintained steady and rapid development. It is due to some lack of liquidity of funds led to bank losses, some of the funds it is difficult to recover in a short period of time, even after some funds out difficult to come back. Derivative applications for these factors in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asset securitization extremely very extensive, and still has a broad space for development. Asset securitization in the financial system are manifold. On one hand, the increase in asset securitization channels of corporate finance, banks are facing more and securitization of bank assets in the traditional sense of some people with the non-performing assets to issue securities supported, this problem involves the non-performing assets can not be used as guarantee so a series of problems; addition, bank guarantees for loans tend to have their own system, so the application of some of the non-performing assets will make our system showing vulnerability. This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意义与对策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意义与对策 【摘要】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状态经营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目前国际上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有:折价出售、不良资产剥离、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其中最为主要的是资产证券化。通过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对于加快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链接与融合,拓宽金融调控空间、扩大投资者选择范围、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概念,并联系我国实际情况研究分析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现状,在此基础上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手段不能很好地满足快速、批量处置巨额不良资产的要求的问题,最后共同探讨我国推行商业银行不良产证券化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资产证券化 1 资产证券化研究文献综述 1.1 国外研究现状 西方国家在资产证券化方面的研究比较早。在理论研究方面,Arrow和Debreu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以严密的数理统计研究方法,证明了经济主体可以利用各种有价证券来防范金融风险,将金融风险减到最低限度,从而为金融资产证券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随着资产证券化的迅速发展,国外关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也不断深化,已经从产品设计进入到了风险预测,产品定价和证券化资产组合管理的研究阶段。GreenBaum和Thacker(1987)提出了信息不对称模型,预测银行将把优质资产证券化,保留不良资产,同时提出银行税务管制的增加导致了证券化的兴起。Henderson(1988)提出证券化将融资过程分解,将融资过程的不同阶段的不同风险分散,并由能够冲抵和管理这些风险的机构承担,这样就有助于降低系统风险,提高金融市场效率。Morris(1990)等人分别在其著作中重点阐述了资产证券化三大基本原理即资产重组原理、风险隔离原理、信用增级原理。Carlstrom(1993)综述了证券化的动因,从微观层次上来看,是来自证券化参与各方的利益驱动以及政府的金融监管和推动;从宏观层次上来看,主要是由于它提高了经济中资产运营的分配效率和操作效率。Sparks(2002)等人在对政府发起和私人企业证券化的比较研究基础上,建立模型,得出市场结构、政府赞助和抵押物特征是影响抵押贷款利率的重要因素。Mansini(2004)等人通过实证近似计算,研究资产选择的最优方法。Gorton(2005)通过信用卡证券化的实证研究,解释了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现象,从而证明了表外融资的有效性。Loutskina等人提出证券化降低了银行融资条件对贷款供给的影响,低成本融资和资产负债表流动性增加使银行愿意出售难变现的抵押物,而不是易变现抵押物,证券化导致了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深化,降低了贷款供给的冲击影响,弱化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csf 观察】 马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税务热点问题分析

【CSF 观察】马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税务热点问 题分析 马强,现任德勤审计总监 编者按 在最近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主办的“2016中国中小银行资产证券化专题培训”上,德勤审计总监马强先生从基础资产、现金流、服务机构以及最终目标等方面对比了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和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差别,着重从会计认定和核算的角度详细解析了合并结构化主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问题,通过案例讲解了不良资产证券化增新措施的设计和会计核算要点,以及资产证券化中其它一些会计问题和税务考量。 分享实录 大家好,我是来德勤审计总监马强,很高兴与大家互动和交流,分享我们在资产证券化方面的观点和看法。 德勤证券化团队是连续被评为全球十一年的证券化事务所,在国内和全球的证券化业务领域都有很强的实力、拥有很多资源。在国内,德勤从2005年开始承接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项目至今,在信贷资产业务领域始终名列前茅。希望德勤的经验积累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今天我的分享主题是“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的会计、税务问

题”。 这张图揭示了目前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和贷款损失准备变动的情况,其中,2015年第一季度整个银行业的不良贷款规模是9825亿元,到2016年第一季度已经上升到了13921元,增幅达41%;贷款的损失准备也相应从2015年第一季度的两万多亿上升到了2016年第一季度的两万四千亿元,但是增幅同比有所降低,只有17%;不良贷款率从第一季度的1.39%迅速攀升至2016年一季度的1.75%;相应的拨备覆盖率也从200%下降到了175%,略高于当时银监会提出的150%的红线。由于内外部的经济下行趋势,使得银行没有办法维持以往快速增长的势头,也无法通过利润快速增长消化不良贷款以及相应需要计提的贷款拨备,因此银行业必须考虑降低不良贷款的方法。但是银行业常规减少不良贷款的方式包括核销、催收等方法,都没有办法快速地实现不良贷款的降低,或者实现拨备释放以缓解对于银行业造成的利润压力。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恰逢其时。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和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差别 下面我们对比一下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和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差别: 首先,两类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入池基础资产不同。在2012年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时,监管机构要求资产必须是正常类的贷款,因此,在资产支持证券业务重启初期的入池资产往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状态经营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目前国际上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有:折价出售、不良资产剥离、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其中最为主要的是资产证券化。积极实施我国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这种低成本的融资手段,对于加快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链接与融合,拓宽金融调控空间、扩大投资者选择范围、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资产证券化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银行资产,在此主要指不良贷款资产,包括逾期未能收回的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等不能给银行带来正常的利息收入,或者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的利息收入或连本金都未能及时收回的贷款等银行资产。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资料表明,截至2007年3月末,中国主要商业银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贷余额为11614.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02%。 一、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所谓资产证券化,通常是指以证券进行融资,包括债务融资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其实质是金融资产以证券形式转让的过程。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就是将处于非良好状态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以证券形式转让的过程。 二、我国银行推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通过证券化,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不良资产转化为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在不增加负债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获得一定资金来源。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看,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加快银行资产的周转,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借助资产证券化,国际先进商业银行有效解决了借短贷长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大大增强了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二)有利于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按照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银行的核心资本和全部资本比例应该分别达到4%和8%。这一监管要求银行为了提高和维持资本充足率,要么增加资本金,要么降低持有的风险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一方面银行大量的风险资产,诸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商业抵押贷款等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使银行的风险资产减少,从而达到了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目的;另一方面,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不会增加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不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方法,即发行人可不通过增加负债获得融资。 (三)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分散风险。从我国现实情况看,资本约束、利率

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参与机构

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参与机构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过程中,涉及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发起人、发行人、托管人、投资人、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进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等,他们通过承担其中的设计、评价、承销、交易等活动赚取服务费收入。市场参与主体的不断增加正在推进资产证券化市场从最初的试点范围向全市场不断扩大,促进产品的不断改进升级。

1、发起人 发起人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资金融入方,也是整个业务的发起者。除了补充资金来源外,金融机构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还有提高资本充足率、化解资本约束、转移风险、增强流动性的考虑;非金融机构参与企业资产证券化则希望同时达到扩展直接渠道、优化财务报表、创新经营方式等目的。 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是指通过设立特定目的转让信贷资产的金融机构。目前可以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金融机构。目前作为发起人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是指按照规定及约定向专项计划转移其合法拥有的基础资产以获得资金的主体。目前可以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机构包括: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城投公司、产业类公司等机构。阿里小贷、(,)、(,)、恒丰银行等机构市场占有排名靠前。 2、受托人或计划管理人

受托人或计划管理人是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主要中介,负责托管基础资产及与之相关的各类权益,对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并作为SPV的代表连接发起人与投资者。 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中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是因承诺信托而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机构,受托机构由依法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机构担任。目前市场占有率超过5%的机构包括中、金谷信托、、、华润信托、中粮信托和中海信托。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管理人是指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之利益,对专项计划进行管理及履行其他法定约定职责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目前市场占有率排名前5的计划管理人分别是、中信证券、广发资管、招商资管和华泰资管, 3、主承销商/推广机构: 作为计划管理人在整个产品设立、发行、管理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工作,作为产品的整体协调人参与其中,负责沟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托管人等各方中介参与机构,同时为产品提供承销和财务顾问服务。而信托机构的角色则更为单一和被动,仅履行托管人义务,很少参与项目的而设立筹备,也不履行项目整体协调义务,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过程中,往往还需要一家牵头券商作为交易协调中介参与其中,更加体现了券商主动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优势。 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承销商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设、等。 目前企业资产证券化主要的推广机构包括,中信证券、恒泰证券、(,)、国君资管、招商证券、华泰资管、(,)等。 4、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专业的评级机构通过收集资料、尽职调查、信用分析、信息披露及后续跟踪,对原始权益人基础资产的信用质量、产品的交易结构、现金流分析与压力测试进行把关,从而为投资者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保护投资者权益,起到信用揭示功能。 目前市场中主要的评级机构包括,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大公国际、(,)资信、东方金城、联合信用等。 5、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行过程中的重要中介,对发起人及基础资产的状况进行评估和调查,对其他项目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拟定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提示法律风险,提供法律相关建议。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法律护航人,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目前在信贷ABS律师事务市场中占主要地位的是中伦,其他还有金社、大成、浩天信和、君合。目前在企业ABS律师事务市场中占主要地位的有中伦、奋迅、大成、金社、锦天城等。 6、会计事务所 会计处理工作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会计师需要对基础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和现金流分析,提供会计和咨询,为特殊目的机构提供审计服务。在产品发行阶段,会计师需要确保入池资产的现金流完整性和信息的准确定,并对现金流模型进行严格的验证,确保产品得以按照设计方案顺利偿付。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和产品发起人的关系较大,一般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会选择有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偏向于本土服务商,如中兴财光华、立信、天健、普华永道中天、瑞华,银行则主要选择四大进行服务。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汇总解析和经典案例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汇总解析与经典案例=============================================== 前言: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成果对加速商业银行改革,支持国有企业脱困,乃至协助整个中国的金融深化都有着重要意义。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主要有诉讼追偿、资产重组、债权转股权、多样化出售、资产置换、租赁、破产清偿等,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并面临市场问题和道德风险等问题。 1.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 1.1诉讼追偿 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开国有机构处臵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烦琐的报批手续。 1.2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臵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臵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1.3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1.4多样化出售 ①公开拍卖: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臵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臵抵押资产屮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臵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②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③招标转让: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臵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臵方式适用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

不良资产证券化及其运作流程

第2章不良资产证券化及其运作流程 2.1不良资产证券化内涵的界定 “资产证券化”CABS)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进行重新的组合,使该组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在对其进行信用增级后,将未来现金流 的收益权利转变为市场上流通的权证,这样的一个过程被称为资产证券化。他的实质是 发起人把其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殊机构,再由特殊机构把买下的金融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ss based securities), 收回购买资金。 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是由银行承担风险的到期未收回或预计难以收回的贷款 本金和利息。按商业银行风险分类讲,是指风险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信贷资产。 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并非没有价值,只是价值低十合同约定的金额。目前来看,商业银 行的贷款抵押担保较为充足,贬值的幅度也不会太大。 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从不良贷款中抽取部分组合组成资产池,将其出售给SPV,资产池内贷款组合预计可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SPV通过信用增级将其定 价发售给投资者,成为可在市场上流通的证券,从Ifu证券持有者享受未来现金流的所有 权。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融资方式,但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它不是对某一经营实 体的权利要求,Ifu是对特定资产池所产生现金流或剩余权利的要求权i,因}fu它是建立 在存量资产之上的资产信用融资,其权益偿付的来源是锁定的、客观的资产及其产生的 现金流,其信用等级仅取决十这组特定的资产,与发起人的信用无关。

2.2不良资产证券化条件及特点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一个重要前提,必须在未来一段时期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 以保证投资人的权益。因此,拟证券化的资产要符合下列条件。 2.2.1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 1.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有相对稳定的现金回流 这是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不良资产虽然已经出现违约,但是仍然可以通过催收、诉讼、拍卖重组等方式进行回收,维持相对稳定的现金流。我国商业银行以及资产 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实践已经证明不良资产的潜在价值。 2.现金的回流分布在整个证券的存续期内 由十是不良资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并不能表明未来现金流的分布。因此,要通 过深入分析每个项目,对未来还款的时间作出预判,通过对一系列资产进行技术性组合, 组建成一个多个项目的资产池,规避单个项目回款预测不准确的风险。 3.不良资产足够分散 大家都知道,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焦子里。证券化业务也是一样,为了避免整个资产池受 个别行业风险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我们在组建资产池时,尽量地域分散、行业分散。 4.资产要达到一定的规模 通过规模效应节约成本,抵消证券化交易不菲的费用并获取额外收益。 5.不良资产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 此外,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能转让的资产不应纳入基础资产池,比如国防、军工 企业不良债权,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不能纳入基础资产池i。 2.2.2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资产池的构成复杂

资产证券化操作流程——券商操作流程(20201008170649)

一、资产证券化価介 幣产证券化是描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穗定的现全流的说产, 通过结构性Ifi组,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悄售和流通的债券型证券,并据以融齋的过喪.在这一过程中,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将证券化资产转让给特设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担保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且以发行收入购买证券化资产,最终以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偿还投资者。 >资产证券化中各参与主体及其作用: 发起人:基础資产的原姐权益人、憐金的最终使用人,转让墓础资产,募集资金; 管理人: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来募集资金、购买淮础资产并提供集台计划悄售、 茶础资产管理、现金流回收和分配,以及计划份额流通等方面的服奔; 托管人:指具备托管说格的商业银行,管理与计划有关的所有账户; 担保机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第三方企业,为发起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评级机构:为专顶资产悴理计划来提供信用评级;

投诜者:机构(議厅、保险公司、养老金、投诜堆金、公司)及个人 -资产证券化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 期限灵活:证监会规定一般不超过5年即可,在此限制内企业可以灵活安排期限; 融资成本低:一般比帳行贷款低1-2个百分点; 对企业业绩硬求不高:只紺企业內某类资产能产生総定的现金流,并不过多关注企业是否盈利; 操作简便:项目设计、申报材料制作、项目审批、项目发行、顼目运行,2?5个月左右; 政策支持:中国证监会正在积极推动券商开展资产支持收益专顶资产管理计划业务。 二、资产证券化实务操作流稅 资产证券化操作实务主要包括调査立顶、初步方枭设计、详细方案确定、申请设立和推广发行五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又包含若干洋细的操作。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流程田如下:

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

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 2004年4月8号,中国工商银行在北京分别与瑞士第一波士顿、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相关协议。信托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涉及借款人总数233个,本金总额26.19亿元。工行宁波分行(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账面价值26.19亿元的资产委托给中诚信托(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一)参与主体: A、委托人(发起人):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它将其从贷款资产中收取款项等权利信托转让给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B、受托人(特殊目的载体):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C、受益人:在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信托设立后,为委托人以及通过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信托受益权的其他人。 D、受益人代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益人代表,代表受益人行使权利。 (二)交易结构: A、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账面面值26.19亿元)委托给中诚信托,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为唯一受益人,取得本信托项下全部(A级,B级,C级)信托受益权,价值8.2亿元。 B、受益权转让:工行宁波分行将其享有的A级、B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中信证券作为受益权的承销商负责承销A级和B级受益权,C级受益权仍由工行宁波分行持有。 C、由工行宁波分行委托给中诚信托,信托资产为委托人合法拥有的债权类资产,中信证券担任受益人代表。中诚信托负责信托受益和本金的分配,并以信托财产产生的现金流支付信托受益权的收益和本金。 D、工行宁波分行受中诚信托委托作为信托财产的资产处置代理人,负责信托财产的处置和现金回收。 E、信托终止,中诚信托将剩余信托财产交回工行宁波分行。 (三)业务流程 1、资产包概况和处置情况: 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贷款证券化信托项目的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这几乎是宁波分行所有的不良资产。受益权产品的资产包账面价值为33.09亿元,贷款本金总额为26.19亿元,实际收益产品为8.2亿元。从资产证券化操作成本的角度考虑,可以达到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

“浦鑫2018-1期”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浦鑫2018-1期”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资产证券化(ABS)是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进行资产重组后使该资产获得流动性,在美国住房金融市场获得巨大发展,是金融业的一项重要创新。我国资产证券化研究开始的比较晚,在2005年,我国银行业正式启动资产证券化的试点。 但在2008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暂停了银行业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直到2012年资产证券化业务才得以继续。当时不良资产证券化还处于探索阶段,到2016年才允许发行。 而在金融市场相对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商业银行早已普遍使用不良资产证券化手段来减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和金融业的欣欣向荣,出现了一些负面问题,即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快速增长。 我国专门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来处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所以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了大量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并且可能产生一些后续问题,比如法律诉讼和资产贱卖等问题。商业银行都积极寻求处置不良资产的良方,此时商业银行都将目光投向了不良资产证券化工具,借助不良资产证券化工具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上述问题,正是如此,本文选择浦发银行浦鑫2018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简称“浦鑫2018-1期”)这一典型产品,2016年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浦发银行发行了第一支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我国非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浦鑫2018-1期的发行规模是最大的,其基础资产为信用卡个人消费类不良资产证券 化产品,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通过对此案例的分析,提出促进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健康发展的一些建议。 基于此背景,本文从具体的案例分析。 首先,对案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基本分析;然后,从产品设计环节开始入手,

不良资产证券化及其运作流程

不良资产证券化及其运作流程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内涵的界定 “资产证券化”(ABS)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进行重新的组合,使该组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在对其进行信用增级后,将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权利转变为市场上流通的权证,这样的一个过程被称为资产证券化。他的实质是发起人把其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殊机构,再由特殊机构把买下的金融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ss based securities),收回购买资金。 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是由银行承担风险的到期未收回或预计难以收回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按商业银行风险分类讲,是指风险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信贷资产。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并非没有价值,只是价值低十合同约定的金额。目前来看,商业银行的贷款抵押担保较为充足,贬值的幅度也不会太大。 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从不良贷款中抽取部分组合组成资产池,将其出售给SPV,资产池内贷款组合预计可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SPV通过信用增级将其定价发售给投资者,成为可在市场上流通的证券,从Ifu证券持有者享受未来现金流的所有权。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融资方式,但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它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权要求,Ifu是对特定资产池所产生现金流或剩余权利的要求权i,Ifu它是建立在存量资产之上的资产信用融资,其权益偿付的来源是锁定的、客观的资产及其产生的现金流,其信用等级仅取决十这组特定的资产,与发起人的信用无关。 二、不良资产证券化条件及特点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一个重要前提,必须在未来一段时期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以保证投资人的权益。因此,拟证券化的资产要符合下列条件。 1

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缺陷及策略

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缺陷及策略 资产证券化是作为一种在国外有着多年的成功经验的金融创新工具,资产表外化的方式转移了银行自身的风险,同时还可以提高资产的流动性,现以来一直被视为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有效途径,并在国外某些国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其证券化含义 据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293亿元,不良贷款率1.14%,同期外资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只有0.53%。尽管从数据简单看,不良贷款余额与比率延续往年“双降”局面,但几千亿的不良贷款处置压力依然很大,而且不良资产的反弹压力依然存在。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是商业银行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流收入的应收账款等不良资产汇集起来,组成一个资产池,然后利用金融工程的分割重组技术对资产进行结构性重组,将其化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并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中介机构发展不成熟 如果各中介机构不完善,就会严重影响资产的信用评级和科学定价,而这两方面作为资产证券化的核心环节必然直接影响投资者收益。目前来看,由于整个不良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还属于新兴领域,因此与之配套的机构都还没有发展成熟。评级机构运作不规范就不能达到透明准确的结果,这样就会使被证券化的资产面临来自各方的风险。 (二)涉及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资产证券化就其过程而言,参与主体多、结构复杂。如果这其中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成熟的法律体系来保证,那么就很难让其顺利进行。虽然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也是与之相关法规,但真正直接针对不良资产的法律框架还是空白,甚至还与当前存在的一些法律法规有冲突,证券风险有可能转移到投资者手中。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资产证券化在我国顺利地开展。 (三)税收、会计等外部环境不配套 税收制度的是否完善直接关系着进入资产池的不良资产的盈利性、流动性,关系着证券化整个过程当中产生的成本和收益,会计原则的制定也决定了它是否能被当做一种表外融资的方式。而现行的针对资产证券化方面的税收政策明显存在着过多的税收环节和过高的税率,这样就会加大发行者的融资成本,违背了商业银行证券化的初衷。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流程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流程 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运作流程中主要由发起人、发行人、服务人、信用评级机构、 证券承销商和投资者所组成。在整个过程中,先由发起人将其所拥有的资产以出售的方式过户给发行人,发行人获得该资产的所有权后,发行以该资产的预期现金收入流为担保支持的资产支持证券,并凭借对该资产的所有权来确保未来的现金收入流首先用于对该证券持有人还本付息。 国资产证券化是近几十年来国际金融市场上兴起的一项金融创新产品,它最初诞生于 美国,是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发行以住房抵押为担保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开创了资 产证券化的先河。在2005年我国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与住房按揭证券化的试点。同时央行和银监会联合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规范了信贷资产证券 化的操作,保护了投资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运作流程中主要由发起人、发行人、服务人、信用评级机构、 证券承销商和投资者所组成。在整个过程中,先由发起人将其所拥有的资产以出售的方式过户给发行人,发行人获得该资产的所有权后,发行以该资产的预期现金收入流为担保支持的资产支持证券,并凭借对该资产的所有权来确保未来的现金收入流首先用于对该证券持有人还本付息。 企业在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主要可以分为:出售、信用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以及信贷资产的回收管理。 销售 在我国虽然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有规定,采取以信托模式来实现事 实上的销售,但是我国的相应的法律尚不健全,所以再实际操作中是通过相对简单的信托式

的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 ),以信托资产的独立性完成真实的销售目的。在这个 销售过程中,先由发起机构与受托机构签订信托协议,设定特定目的的信托转让信贷资产, 从而实现了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再利用信托协议的相关条款实现风险的隔离。 信用评级 资产证券化作为资产市场的创新工具,对于信用评级的水平要求很高。资产证券化一 方面能给投资者和当事人带来更多的融资获利的机会, 另一方面由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在 信用风险上存在较多的问题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新型的企业融资工具, 它需要的是较高水平的 信用评级。在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中, 主要是围绕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投资者应收回的权益 进行评级,信用评级的结果往往会决定证券化资产和交易结构。 信用评级在资产证券化过程 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对于发行证券的机构来说,一个良好的信用等级就意味着其所发行 的证券的筹资成本低;对于投资者而言,一定的信用评级等级就是对于投资决策的一个衡量。 在我国目前进行的很多试点的信贷资产均为银行比较优质的信贷资产,而且资产的规模较 大,一般情况下采取成本较低的内不信用评级的机制较多。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时,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承销人可在发行期内向其他投资者分销 其所承销的资产支持证券。 目前资产支持证券还只能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交易,以 后可能会慢慢向其他资本市场推广。 信贷资产的回收管理 贷款服务机构依照服务合同约定管理作为信托财产的信贷资产, 为信贷资产单独设账、 单独管理。贷款服务机构负责管理贷款并收取本金和利息, 并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将作为信托 财产的信贷资产回收资金转入资金保管机构, 同时通知受托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负责保管信 做出规定:在向投资机构支付信托财产收益的间隔期内, 方式和受托机构指令,将信托财产收益投资于流动性好、 变现能力强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 贷资产的资金并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 《管理办法》同时对资金保管机构对资金的管理 资金保管机构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分析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在不占用商业银行资本金的条件下增加利润,转移信贷风险,改善信贷结构。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给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有关建议。 标签: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资产证券化 所谓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将一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贷款或流动性较差的资产经过资产整合处理、同时经过信用增级以提高资产的可靠性,并将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一种融资方式。 不良资产证券化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此后的几十年中,其成为一种有效的处理大规模不良资产的金融工具。在我国,不良资产一直是困扰我国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问题。从2004年开始,工行,建行,信达等开始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在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很多投资者对以资产证券化为核心的金融创新产生了怀疑,认为是资产证券化导致了这场金融风暴的爆发。实际上,引发危机的关键不在证券化,而在证券化的信用资产以及政府的监管不利。据《巴塞尔协议III》规定,到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这一标准的实施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1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划分不良资产的方法有三种: 第一种是“一逾两呆”分类法,在1998年以前,金融行业把全部贷款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和呆账贷款四类,把后三种归为银行不良贷款。 第二种是按政策性不良贷款和商业性不良贷款分类。前者主要是由国家过度干预引致的,后者主要是由银行自身的原因导致的,例如管理水平,放贷宽松,信贷监控不严。 第三种是五级分类法,1998年,人行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客观情况,把贷款分为五级,分别是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五类,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 可以看出,自2007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总额逐年降低,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从2007年的12684.2亿元下降为4564亿元,减幅达到64.01%,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