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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及协调研毕业论文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及协调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日益加强,我国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在这个过程中,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呈现了日益扩大的趋势,从而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已成为当前会计工作和税收征管中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协调

第一部分引言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会计与税收始终是紧密相联的,它的发展过程经历了从统一到相互分离,再到两者共同发展,直至今天按照两者自身发展规律完善的历程。企业作为在市场环境中的主要参与者,以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为依据,向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可靠,可供决策的财务报告;另外,企业还要按照税法的规定承担纳税责任,在日常活动中,企业要按照这两部不同的法律规定来履行义务。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会计及税收一直都是相互联系的,它们始终紧扣其发展历程经历了从统一到彼此分开,再到两者的联合发展,然后到今天为止的根据两者自身规律发展完善的过程。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作为主要参与者,以会计准则和制度为依据,针对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债权人、投资者等提供保证真实可靠,可供决策的财务报告;此外,企业还应按照税法的规定来承担缴纳税负的责任。在日常的企业活动中,企业应遵循这两个不同的法律规定履行其义务。

随着全球一体化和经济市场化的日趋加强,我国逐步加快了会计和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我国的会计制度及税收制度正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税收惯例接轨。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一项基本准则和三十八项具体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在国内上市公司开始执行。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企业会计与新企业所得税有利于在政策制定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并使会计核算和税收征管等方面得到完善。新的企业所得税中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策略从而导致社会资源配置结构更加完善,促使我国经济呈现稳定快速增长。但由于最本质的是企业与国家之间所追求的目的不同,这就造成会计制度与所得税法的差异。

随着全球一体化和经济市场化的日趋加强,中国已经逐渐加快会计和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我们的会计和税收制度体系正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税收标准惯例接轨。财政部2006年发布了包含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在国内上市公司执行,其中具体准则在

2014年又发布了3个,所以一共41个。 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200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加强税收征管部门和会计政策制定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完善了在会计核算和税收等方面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影响了公司的投资策略并促进企业的发展,从一定程度上让社会资源分配结构更加完美,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并使之呈现稳步快速增长的状态。然而,由于企业和国家奉行目标之间的本质差异,导致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的差异。

企业要求会计制度在反映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的情况下要求其灵活性;但税法是国家对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强制措施,他要求统一性。二者的不同造成了会计制度与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为了更有利于我国的发展要求二者进行协调也成为必要。基于此,接下来,本文将结合当前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具体情况,对于它们之间的差异与协调进行深人地探索。

针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环境,对于企业而言要求会计制度体现其灵活性,但税法具有强制性,国家要求企业必须履行纳税义务,他要求体现统一性。两者之间的区别,使会计和所得税法之间有所差异,为更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协调两者就显得十分必要。在此基础上,下文将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对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区别差异和协调,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

第二部分研究的理论基础

2.1相关概念的定义

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使用范围主要是会计实务。建立会计准则的目的就是通过采取一系列的会计方法,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企业单位有关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最终目标是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所得税会计准则是会计准则中处理所得税会计核算的规范,是其中的一个分支。

公认会计原则是调整会计记录,会计档案的报道,其用途主要是会计惯例。其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会计方法,建立会计准则,为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报告的财务状况及其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的经营业绩。最终的目标是促进社会资源的会计准则的优化。会计所得税会计的指导标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是其子公司。

税法是国家凭借在上的说明和规定无偿取得的总收入自己的政治权利。企业所得税法是指由国家来规范征缴企业所得税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

税收法规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利,无偿取得财政收入所依据的准则和规范的总称。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①

2.2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关系

2.2.1会计与税收的基本关系2.2会计制度环节和税法

2.2.1关系的基本会计和税务

会计是以货币作为基本的计量单位,对企业的经济管理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充分披露财务报告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并对该财务报告主体的各项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管理。会计属于微观层次上的管理活动,是税收的微观基础,为税收提供信息支持。税收是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为了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以此达到对社会剩余产品合理分配的目的。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整个经济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会计作为货币计量为企业的管理会计监督,财务报告主体,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完整的财务信息披露的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与实体的财务报告和财政收入等各项企业活动和费用管理。管理会计活动属于微观层面上,这是税务微观基础,为客户提供税务信息支持。税收是政府作为代表公众利益,以满足公众的社会需求,因为其政治权力,胁迫,免费领取收入的手段,实现剩余产品合理配置的目标社会。税收政策对整体经济表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在两方面的经济,这两个会计和税务两者之间的关系相互影响和彼此独立。相比之下,会计是基于对影响宏观领域的微观经济主体,而基于宏观层面的税收在微观领域经营,会计和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是非常重要的,而税收宏观经济国家的企业需要控制的收集和税务管理。会计信息是税收的基础上,对会计准则的制定和税法的影响。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是:税务会计是微观的基础上,法律和制度层面的会计发展的税收影响。参见图2-1的特殊关系。

图2-1和会计和税务公司制度,规范草图之间的关系

作为经济体系中的两个方面,会计和税收二者之间的关系既彼此影响又相互独立。相比而言,会计立足于微观经济主体而又影响到宏观领域,而税收立足于宏观层面使其作用于微观领域,会计与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有很大的关联,而税收基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对企业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会计信息是税收的基

础,会计准则的制定同时受税法的影响。会计与税收的关系在于:会计是税收的微观基础,税收从法律与制度层面影响会计的发展。具体关系见下图2-1。

图2-1会计与税收及其制度与规范的关系简图

2.2.2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2.2.2会计准则联赛和税法

会计与税收的关系决定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两者既有区别,也有密切联系。区别具体见表2-1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定义的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差异,也有着密切的联系。看到其中的差别表2-1

项目会计准则税收法规

不同的目标真实,完整的企业所得税

服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以保护国家利益和合法权益,纳税人用户财务报告的利益,维护税收秩序正常

其基本前提基本前提会计其余均为:占主要货币措施,持续经营,会计期间要求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税务如实申报的自主权,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法,以满足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进行监督检查

会计系统的各个机构是财政部和公布依照法律“会计学”,属于第五级次级立法

是法治的第一个税收规则,是发展和国民议会宣布人

会计与税收也存在着紧密联系,会计规范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是税法目标实现的基础,是为税法目标的实现服务的。而税法对计量的尺度、属性以及到底应该计多少均作了严格的要求和规范,在会计计量时必须遵循税法的规定。会计和税收会计率密切联系,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是税法的基础上实现的目标是要达到纳税服务的目标。和税收计量秤,属性,到底应该在严格的要求和规范两个号码的,在会计计量应遵循税法的规定。

2.3税会关系模式选择

由于世界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环境的大不相同,会税关系模式也会存在不同,纵观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对此问题的探索以及各国对税会关系的实践,按照其所依据的宏观与微观经济理论的不同,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关系模式主要表现为三类模式:一是两者共同发展的税会模式即会税统一模式,一是二者分离且各自自行发展的税会模式即会税分离模式,三是二者尽量相互协调的发展模式即会税混合类模式。由于许多不同的国家在世界上的政治环境,经济,文化和社会,也会有不同的税收关系模式,看看众多专家学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实践和研究各国税收之间的关系将要根据其不同的理论的宏观和微观经济的基础,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关系架构模式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两税的联合开发将是税制模式是模型统一的,二者分离,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发展道路,税收将是一段税务司,三是协调发展成为可能的模式是混合班会的税收方式。

美国、英国等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会税分离模式,因为他们实行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国家较少干预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较为发达,大部分企业进行权益性融资,银行仅作为债权人行使职能。会计准则由民间组织制定,强调会计政策的灵活性。财务报表编制的目标是以决策有用观为主,要求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会计信息,更多的是为企业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管理者提供会计信息,因而在会计事项的处理上不受税法规定的限制。当涉及计算相关税及纳税的时候,再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纳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经济的资本主义部门将实行税制,因为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经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是欠发达的资本市场最发达,多数企业股权融资,银行债权人一样的功能。会计准则制定的民间社会组织,强调会计政策的灵活性。我们的目标是一个决定 -

使得编写的主要要求能够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真实情况的财务报表的可用性和其他会计资料,更多的是提供会计信息,为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和经理人,从而占有关税收法律没有限制的问题。当涉及到相关的计算时间的税收,然后调整税收税法。

在法国、德国等立法会计国家,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低于英美国家,国家有计划引导经济发展,对经济发展直接进行干预,国有经济占据有利地位,企业债权性融资比例高,且银行发挥的职能较多,所以较多的实行会税统一模式。会计准则一般由国家制定,并强调会计证据的合法性。编制财务报告以受托责任观为主,满足整个社会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以遵循税法的要求为向导。会税统一模式强调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税法的要求,在会计事项的处理上,会计与税法要相一致。在该模式下,企业会计规范以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为原则,按照国家的征税目的,企业要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税法对会计规范的影响很大。在法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占立法,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比盎格鲁 - 撒克逊国家低,在国家计划指导经济发展,经济发展的直接干预,国有经济在一个位置企业债务融资的友好,很大一部分,而银行发挥更多的功能,让更多的将实行统一的税制模式。会计准则设定的状态,并强调会计证据的合法性。在责任的主要概念财务报告的编制,以满足社会需求为按照税法规定为指导要求的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税收统一的模式将强调财务报告按照税法的要求,处理会计问题,会计和税法是一致的。这样一来,为了保障企业所得税的国家会计准则的好处的原则,国家税务目的,公司必须提供相关资料核算,在税收会计率显著的影响。

在法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占立法,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比盎格鲁 - 撒克逊国家低,在国家计划指导经济发展,经济发展的直接干预,国有经济在一个位置企业债务融资的友好,很大一部分,而银行发挥更多的功能,让更多的将实行统一的税制模式。会计准则设定的状态,并强调会计证据的合法性。在责任的主要概念财务报告的编制,以满足社会需求为按照税法规定为指导要求的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税收统一的模式将强调财务报告按照税法的要求,处理会计问题,会计和税法是一致的。这样一来,为了保障企业所得税的国家会计准则的好处的原则,国家税务目的,公司必须提供相关资料核算,在税收会计率显著的影响。以荷兰、日本为代表的国家,通常采用会税混合模式。这些国家在实务中有的倾

向于第一种模式,有的倾向于第二种模式,很难有真正的第三种模式,是以上两种模式的结合体。

国家荷兰,日本为代表,通常混合模式将征税。在实践中,一些国家倾向于第一种方法,和一些倾向于第二种方式,很难有真正的第三种模式是上述两种模式的组合。

国家荷兰,日本为代表,通常混合模式将征税。在实践中,一些国家倾向于第一种方法,和一些倾向于第二种方式,很难有真正的第三种模式是上述两种模式的组合。

本文将三类模式的特征总结如下表2-2

项目会税分离模式会税统一模式会税混合模式

会计信息以“决策有用观”为主,

客观反映企业状况

以“受托责任观”为

主,遵循税法要求

兼顾了决策有用和受

托责任观

会计职业组织组织很庞大,对会计准

则制定有大的影响

力量比较薄弱,对会

计准则的制定基本

没有影响

组织力量居中,对会

计准则的制定有一定

的影响

股东较多且外部居多较少且内部居多居中

目标体现真实、公允原则服务宏观需要满足多方面需求账簿两套账合为一套账合为一套账

程序平时按财务会计处理,

期末按税法进行调整平时按财务会计处

理,期末无须进行调

平时按财务会计处

理,期末少需纳税调

关系二者分离税法影响会计居中

表2-2会税模式特征表

本文将介绍三款车型都归纳在以下表2-2

该项目将税统一的模式混合动力税收分享制度

会计信息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决策有用性的目的主要客观反映,维护用户信息的目的。受托责任的主要概念,以追求税法的要求,用户的信息更均匀的目标考虑决

策有用的办法和问责制的概念

占大型企业的专业机构,大规模的行动,制定和实施力量比较薄弱,对会计准则的制定会计准则没有任何影响组织的权力中心,对会计准则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股东是内部和外部的,大多是小而主要集中

目标体现了既要满足宏观调控的多样化需求服务的真实及公平原则

图书财务及税务会计两套账目相结合的财务和会计费用的财务及税务会计一起为一组账户的账户

通常从财务核算程序,根据税法规定通常最终的财务会计,税务调整,而不需要财务会计通常最终会在必要的调整的纳税期限小于结束

税务会计和两个特殊中心税务会计的影响

表2-2将展示怎样的税率表

两种模式各自的特征最终产生一系列不同的效用。会税统一模式一般能较为公平的处理税收负担问题,同时有效降低税收遵从成本,而且对于防范企业财务欺诈、偷逃税款等行为有一定积极影响。会税分离模式在以上方面虽然相对作用较弱,但在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提高资本市场的有效性、真实及公允地反映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等方面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中,每个所述两种模式中的最终产生一定范围的不同单位的。税收统一的模式会更公平一般税收负担,有效降低税收遵从成本,而且还可以防止企业财务造假,偷税漏税等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它会分裂的费用远高于方面,虽然相对较弱的影响,但在提高资本配置的效率,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企业和侧面的实际操作的真实和公允另一个可发挥重要的作用。

2.4我国会计制度与所得税法模式的演变历程

我国的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关系模式的发展历程曾经经历过高度一致的阶段,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两者的目标逐步背离,因此产生了差异,并进入了逐步分离的阶段。本文对此进行总结,将我国会税关系模式的发展归纳为两个阶段,即会税统一阶段和会税分离阶段。2.4系统所得税法核算模式的演变和

我们的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经历了较稳定的阶段方式之间关系的发展过程中,但经济体制改革,两人逐渐偏离了目标,造成了变化,进入阶段逐步分离。本文总

结了两国关系的发展将归纳为两个阶段,即阶段和税将统一分税制阶段税制模式。

(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会税统一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会税统一”模式,强调会计制度要完全服从于税法,会计制度的某些核算方法要跟税收的计算方式完全一致,会计制度的确定是为缴纳税收服务的。当时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对经济直接进行干预,它既是资产的所有者又是实际经营管理者,企业没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地位和利益,企业获得的利润要上缴归国家所有,税收核算结果是根据会计核算结果为依据的。所以那时的税法和会计制度维持高度一致性,会计与税法在各项内容的规定及标准上基本是一致的,会计和税法都服务于保障国家财政税收这一目标。按照计划经济体制相统一税(1)

在1990年以前,他强调说,我们的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之间的关系,以保持在面向税务会计系统的高层次,即“将统一税”。当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这是国有资产和现任高管的所有者状态,企业没有经济地位和经济,企业利润的独立利益,由国家打通所拥有替代税上缴利润,会计收益和线路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当税法和会计制度与协议,成本和费用在标准范围内的高度,提供内容等问题提出了渠道几乎完全一样,会计和税法的服务在政府的目标。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会税统一”模式有利于国家宏观管理;有利于计算和上缴国家的财政收入,为监督企业上缴利润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和便利;也有利于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实行。“会税统一”模式一度发挥出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作用。但是这种统一的模式束缚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利于企业发挥积极性,会计制度中某些规定过细、过死,使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从而约束和限制了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完善与改进。

在计划经济的高度集中的系统,“联盟税将”有利于国家宏观管理;帮助计算,上缴国家税收,监督支付给提供了保障和促进体制企业利润;也有利于制定和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我会统一税”,它是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企业的统一有限的经营自主权的这种模式,不利于发挥会计制度非常小,非常僵硬某些条款的积极性,使企业无法适应复杂的经济核算,并会计约束和限制提高了音响系统和税收规则。

计划经济体制下,“会税统一”模式满足了当时的需求,发挥了国家经营管理的职能,这种模式既给企业会计核算提供了便利,又有利于国家的税收管理,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在制度上给督促企业税收的缴纳给予了的担保和方便; 也有利于制订和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但是这种模式桎梏了企业的自主权和活力,不利于企业积极性的施展,会计准则中某些条款非常僵硬,使企业的会计不能适应繁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从而束缚了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革新。

(2)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会税分离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化也在全面展开,为了顺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税收与会计制度也在不断调整。1992年我国颁布了第一个《企业会计准则》,积极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接轨。进入21世纪之后,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进程在不断发展,所以会计也越来越趋于国际化,我国06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发展改革的同时,税收制度也在不断进行变革,尤其是是所得税这方面的革新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1992年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承认了会计与税法的分离。2007年的会计准则与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会税分离的模式己经基本初步确定。它将相分离税(2)市场经济体制

1990年以后,中国的经济改革,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逐步深入也已调整,以满足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国家的第一个在1992年,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实现的故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和会计国际化趋势,中国的2006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改革,税制改革,所得税特别是改革也制定了“中国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1992年“税收征收管理法”,并于1993年,理事会方面取得了进展国家宣布承认的会计和税法师。 2007年会计准则和执法企业所得税2008年标志着这两个系统的分离已经预定了示范基地。

由于会计和税收各自理论的发展以及二者在市场经济中所起的作用、扮演

的角色不同,致使会计制度和税法的目标不同,其内容和核算原则也不相同。在

新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中,均体现了会计和税收各自相对的独立性和适当分离的原则,因此我国形成了现有的会税分离的模式。由于会计和税务在市场经济中

发挥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不同,另外它们两个按照自身发展规律形成了各自的理论,导致会计和税法的目标不同,其内容和会计原则是不一样的。新的会计制度和税收规则,反映了税收和会计的相对独立性和分离的原则,因此形成了我国现有的会税分离模式。

使我们现有的车型将形成一个特殊的税收。

的会计准则对公司的收入和资源第三部分和税法

第三部分我国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及原因分析

3.1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企业和3.1之间的新会计准则的所得税法的区别

3.1.1收入类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收人是这样解释的: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能够实现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最大化的、和企业所有者的投人资本不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人。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收人是这样解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必须以收人为基础来进行确定。3.1.1不同收入阶层

3.1.2收入类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中收人的概念是这样的: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而税法对于收人是这样定义的: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收入会计准则解释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般通过投资实现最大化企业主的利益产生资本和企业主不与经济利益的人的总流量有关。对企业所得税收入新的法律解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根据收入的基础上确定的。

3.1.2成本类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费用的规定是:费用就是企业要实现商品的出售、劳务的输出等等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而必须进行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这些费用项目能够构成成本,而不能够确认对象化的费用在发生当期直接计人当期损益。相应地,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成本的规定是:纳税人在进行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必须支出的成本;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费用的规定就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可扣除的三种期间费用,而对于已经计人成本的有关费用则是不包括在内的。

2.4 成本费用类差异

关于成本费用的扣除,二者之间也存在差异。会计准则在成本

费用扣除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及谨慎性原则,允许企业对

可能发生的负债和成本进行预计和扣除;而所得税法更加强调成

本费用发生的事实,对于可能发生的负债不予确认,损失只有在实

际已经发生的情况下才能在税前扣除,会计准则中计提的资产减

值准则在税法中不允许作为成本费用科目扣除。

例如,对于企业按照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支出、职

工福利费,会计上允许全额扣除,而税法上只允许部分扣除,其中

规定上述支出只能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2.5%和14%的部分,

并且工会经费只能在实际划拨之后才允许扣除。

另外,为了鼓励企业进行创新研究,税法中对于企业研发新产

品、新工艺以及新技术而产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

加计50%作为费用扣除,而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按照成本的150%

进行摊销。

3.1.2类的成本之间的差额

会计准则规定的费用是:总成本输出正在开展,以实现销售,商品劳务输出等业务的正常过程和需要的经济利益。这些费用可以弥补成本在国内能够确认的时期直接支出的范围占利润和亏损。因此,新的企业所得税是一种成本的要求:程序的成本要花费纳税人携带各种经济活动,新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成本可以三扣除发生的期间费用,并为人民还计算不包括相关费用成本。

3.1.1资产类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资产的定义就是企业在进行各种经营过程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的资源。相应地,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资产的税务处理,涵盖了资产的分类、确认、计价、扣除方法和处置等等不同的维度。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资产的定义就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相应地,新企业所得税法对

于资产的税务处理,囊括了资产的分类、扣除方法和处置等等不同的方面。

3.1.3不同资产类别

会计准则是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产生不同的业务流程的企业资产的定义,有可能带来利润的资源。因此,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的资产,包括资产,认可,欣赏,不同的净尺寸和可用的方法,等等的分类。

1 固定资产计量方面的差异

(1)、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差异。

关于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初始计量,它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企业借款购买存货而形成的固定资产方面。会计准则规定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计入存货成本;税法规定仅仅房地产企业借款开发房地产时才允许将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因此,在企业借款购置存货形成固定资产时,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条件下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就产生了差异。

(2)、固定资产后续计量的差异。关于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它俩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方法与年限的不同。首先,会计准则中除了单独入账的土地和已经提足折旧并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其他所有类型的固定资产都必须计提折旧;而所得税法中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都不得计提折旧。其次,二者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会计准则中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规定范围要大于所得税法,企业可以选择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而在所得税法的规定中,大多数都需要使用年限平均法,只有在少部分情况下才能使用加速折旧法。

折旧范围的差异

2.2 无形资产摊销方面的差异

无形资产摊销方面,会计准则对摊销方法的选择规定有直线

法、生产总量法等,也可以选择加速法进行摊销,而所得税法中规定直线法是唯一的摊销方法;其次,会计准则中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需要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而所得税法中则不允许计提减值,而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时限来进行摊销。

2.3 收入确认的差异

关于收入的概念,新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概念有所区

别,且二者的口径不一致,所得税法中规定的收入范围要比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更加广泛。会计准则中对收入确认使用的主要是销售法,即指在销售行为发生时对收入进行确认。销售额是会计与税法上对收入进行确认的主要依据,然而会计上对销售额的规定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以及提供劳务时受到的价款,而为第三方以及客户等代收的款项则没有包含在内。而所得税法中对销售额的规定更加广泛,包括价款以及价外费用两部分,其中价外费用中就包括代收代垫款项。

另外,新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在收入确认的条件规定方面也

存在差异。新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时主要遵循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其强调相关经济利益的流入以及风险报酬的转移;而所得税法中对于收入的确认主要遵循的是相关法律依据和事实,对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行为的收入的确认时点是在取得相关销售凭证时。

2.4 成本费用类差异

关于成本费用的扣除,二者之间也存在差异。会计准则在成本

费用扣除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及谨慎性原则,允许企业对可能发生的负债和成本进行预计和扣除;而所得税法更加强调成

本费用发生的事实,对于可能发生的负债不予确认,损失只有在实

际已经发生的情况下才能在税前扣除,会计准则中计提的资产减

值准则在税法中不允许作为成本费用科目扣除。

例如,对于企业按照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支出、职

工福利费,会计上允许全额扣除,而税法上只允许部分扣除,其中

规定上述支出只能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2.5%和14%的部分,

并且工会经费只能在实际划拨之后才允许扣除。

另外,为了鼓励企业进行创新研究,税法中对于企业研发新产

品、新工艺以及新技术而产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

加计50%作为费用扣除,而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按照成本的150%

进行摊销。

3.2 差异产生的外部因素

该国所处的经济环境决定了会计规范与税收法规之间是否存在与差异,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发展会对二者提出不同的要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是主要的经济成分,企业的经营利润要全部上缴,发生亏损则由财政弥补。当时财政要求会计制度完全于遵从税法,制定会计制度与所得税法的目标是保持二者完全一致性,因此在这种环境下二者不会存在差异。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干预行为越来越少,市场成为主要调控手段,企业的地位不断加强。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国家与企业的利益目标必然会产生偏差,会计制度与所得税法的分离具有历史必然性。这种在实践中表现出利益目标的不同反映在制度制定上,便有了会计与所得税法的差异。3.2由外部因素产生的差

该国的经济环境决定了是否存在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并随着经济环境的发展将对它俩有不同的要求。在计划经济下,国有经济是主要的经济成分,企业经营利润要上交给国家。当时,财务核算体系是完全按照税法的规定,税法和会计制度制定的目标要求保持高度统一,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两者没有什么区别。伴随经济体制的改革,市场已经成为调控的主要手段,企业的地位不断提高。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就会有偏差,由于利益目标的不同表现在制度制定上,于是会计与所得税法便产生了差异。

3.3 差异产生的内在原因分析

二者属于不同的经济领域,导致二者分别遵循不同的会计核算原则,下图便可说明这种层层递进的影响。本文将遵循“环境决定目标,目标决定原则,原则决定具体差异”的分析路径,从理论上探讨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收法规产生差异的原因。所产生的分析3.3差异原因

同属不同经济部门,导致两人遵循不同的会计准则,如下图可以说明层层递进的影响。本文将按照“环境决定的目标,设置原则的目标,原则具体差异的决定”,路径分析,会计制度原因所得税和税收法规,从理论有所不同。

图3-1 会计与税法差异原因的分析路径

3.3.1 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目标不同

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目标的不同是形成两者差异的根本原因。

会计准则目标是及时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决策有用的信息,并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所得税法的目标是为了保证财政收入,规范税收秩序,筹集资金以及调节经济活动运行。各种会计和税法的原因图3-1的路径分析

3.3.1客观的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变化

对企业所得税的不同会计准则和税法是针对变化形成的原因。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客户提供及时的会计准则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进行决策的用户的财务报表和企业管理有用的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所得税法的目标是确保收入,规范税收,经济活动的调控为了筹集资金和运行。

由于会计与税法的目的不同,两者有时对同一经济行为或事项会作出不同的规范要求,例如所得税法规定:对广告费用只能在销售收入的2%以内税前扣除,

国库券利息不纳入计税所得等;而会计上则需据实计算损益。两者所要实现的目的不同导致了两者的差异。由于会计和税法的不同目的,两者对同样的经济活动或事项有不同的规定,如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等:而会计上则需要据实计算损益。两者所要实现的目的不同导致了两者的差异。

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只有不到2%销售,资金利息不计入所得税和其他税,并且需要诚实计算盈亏核算数。两者的目的,实现了不同的结果,在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3.3.2计算不同的原则和会计标准的基础上,并按照税法

企业会计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现谨慎性和实质重于形式。会计收入的确认侧重收入的实质性实现不高估收益,对成本费用的确认保持谨慎性,不低估负债或费用。税法综合运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相关性原则和收付实现制原则。税法对收入的确认侧重于经济业务社会价值的实现,成本费用税前扣除规定了明确的标准。企业会计准则要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税法要求满足国家税收收入。由此,会计和税法的计算基础也就不同。这些原则的运用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从而导致了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产生了差异。

会计计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现谨慎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等要求。对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保持谨慎,不高估资产或收益和低估负债或费用。税法综合运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相关性原则和收付实现制原则。税法对收入的确认侧重于经济业务社会价值的实现,成本费用税前扣除规定了明确的标准。企业会计准则要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税法要求满足国家税收收入。由此,会计和税法的计算基础也就不同。这些原则的运用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从而导致了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产生了差异。

企业会计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的权责发生制谨慎嵌入式和实质重于形式。收入确认集中,实现可观的利润收入核算不夸大,确认保持谨慎,不要低估负债或者费用的成本。税收完全权责发生制采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有关原则和金钱的基

本原则。税收收入确认集中在实现商业社会的经济价值,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标准在税前扣除的成本。企业会计准则,确保会计信息,以满足国家所得税规定的税收的准确性。因此,会计计算的基础上,依法纳税是不同的。运用这些原则表现出不同的特性,这导致了所得税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法律产生了分歧。

3.3.3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职能不同

会计是对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记录和反映,其职能是反映和监督。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重要手段,具有筹集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三大职能作用,同时它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通过会计记录进行的监督)。3.3.3会计标准和不同的功能所得税法

会计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企业注册和体现,它的功能是反映监督。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重要工具,它具有增加收入,经济调节,调节三个配送功能,而制造和业务活动监控的纳税人(从记录监督会计)。

3.2.4 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主体不同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①。基本准则第五条规定企业作为会计主体②。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记录和反映企业自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为会计人员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做出准确判断、对会计处理办法和程序做出正确选择提供了依据。会计主体是根据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可以是一个法律主体,也可以是一个经济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自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为会计人员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做出准确判断、对会计处理办法和程序做出正确选择提供了依据。会计主体是根据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可以是一个法律主体,也可以是一个经济主体。3.2.4会计准则和法律上的企业所得税不同的身体会计主体,是指一个特定的单位或组织,所反映的会计记录,而管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在会计主体的前提下,会计应根据企业的交易或事件发生,并记录和反映了公司的会计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日常会计人员和事件做出准确的判

①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3

②聂广毅.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差异分析与协调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11.

断会计处理办法和程序,提供了一个基础,以做出正确的选择数据。占这些应用的会计信息需求进行实体核算单位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商业活动。

纳税主体,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基本纳税单位(或自然人),也就是税法规定的独立纳税人。会计主体主要是要将其与所有者的活动区分开,不同于法律主体。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两者的主体不同,也会导致两者之间产生差异。纳税实体,法律是指直接责任缴税基本纳税单位(或自然人),它是独立的纳税人的税法。会计实体,主要与该活动的所有者进行区分,不同的法律实体。因为两者之间的主要差异税收会计系统将导致在两者之间的差异。

第四部分差异协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确实存在很多的差异。对于企业来说, 差异变化的趋势呈现何种状态?总体差异有多少大?针对这些问题,本章节阐述了两者差异协调的必要性以及对两者进行可行性分析。必要性可行性分析第四部分协调差异。

事实上,有会计准则和税法和企业所得税之间的许多不同之处。对于企业来说,它呈现的趋势变化是什么状态?多大一般区别?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这章讨论了协调的需要,以及一个可行性分析之间的差异。

4.1我国上市公司会税差异的实证分析

研究会税差异,首先要进行公式设定,然后抽取一定的样本数量,再利用统计方法来对变量进行分析,才会得出税会差异的变化趋势。上市公司的税收差异实证分析4.1中国

税收差异的研究,我们必须先设置公式,则预留一定数量的样品,然后用统计方法来分析变量,将利用税收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区分。

4.1.1“会税”差异的公式设定

本文通过以下公式对上市公司的“会税”差异进行测算:

1、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费用/适用税率

2、会税差异=利润总额一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费用为本期母公司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不要求企业公布纳税申报表,因此不能直接得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只能间接利用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进行推算,估算应纳税所得额。

公式4.1.1“税”设置变化

用下面的公式“将征税”的措施在不同的上市公司:

1,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费用/税适用税率

2,将是一个总的变化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利润在利润表母公司的发行税“所得税”)

现行会计准则,中国并不要求企业推出纳税申报不直接接收纳税企业所得税,只需要使用间接税收费用在收益表中的计算估计应纳税所得额。

4.1.2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9年-2013年上市公司披露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为研究样本,税率采用的是母公司适用税率。4.1.2选择和样本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9年--2013母公司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为研究样本,采用了速率为母公司适用的税率。

为减少抽样误差,避免数据波动的不利影响,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按下列原则进行样本筛选:(1)涵盖所有行业(金融业除外)和全国地区;(2)剔除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上市公司。为了减少抽样误差,以避免改变数据的不利影响,保证了测试结果后,样本的选取原则,准确性和客观性:(1),以涵盖所有行业(剔除金融部门)和按国家; (2)将所有ST是该公司的年;益的纳税影响会计法。

研究所使用的样本和数据源均来自锐思金融数据库。

用于研究样本和数据源来自财务数据的基础雷斯。

数据分析4.1.3

显示样本数据分析,相关统计如下:

4.1.3数据结果分析

分析所筛选的样本数据,有关统计资料如下:

表4-1 会计与税法差异变动统计表单位:万元

项目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

样本量348 348 348 348 348

平均数11,761.08 14,862.97 20,195.55 21,561.41 28,332.49 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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