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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奖学金设置方案-BeijingNormalUniversity

研究生奖学金设置方案-BeijingNormal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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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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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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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奖金实施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浙商大学〔2012〕25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与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奖学金种类 第三条学校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我校还具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和推荐权。 第四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主要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各等级的金额和比例分别为:一等奖2500元,3%;二等奖1200元,6%;三等奖800元,12%。 第五条能力突出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研究创新、综合能力方面表现突出者,或为学校发展作出特别贡献、为学校赢得重要荣誉的学生。能力突出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学生数的8%,奖金800元/人。 第六条专项奖学金是指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校友等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和奖学基金设立与管理暂行办法》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其奖励等级、金额、比例(或名额)由相应奖项的评审办法规定。 第七条考研奖学金奖励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考或联考)表现突出者。 考研奖学金设二档:一等奖 600元;二等奖 300元。 第八条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文体、社会工作、学习进步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单项奖学金具体项目可由各学院自行设立。单项奖学金获奖总比例不得低于学生总数的18%,奖学金总金额每百名学生5000元。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是为奖励普通高校中特别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是为奖励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而特别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 第三章奖学金申报条件 第十条在奖学金评比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一)必修课及限定专业选修课最低选修课程(学分)全部合格且成绩平均在75分(含)

学校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学校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将学校办成一所包容、开放、和谐、进取的独具“爱心教育”特色的巴渝名校,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将学生培育成为有爱心、有文化、有健康体魄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学生奖助学金分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和爱心奖学金。 第三条奖助学金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成立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余行政干部和年级组长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生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材料审核等工作。 第五条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思想品德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团结同学,积极进取,在学生中影响好,有榜样作用,操行等级为优秀,校内校外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处分的在籍在校学生。 2.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优秀,热爱科学,渴求知识,爱美爱学,善思善行,在班集体或年级中有较强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综合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第六条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分为一、二、三等奖,奖金和具体条件分别为: 1.一等奖,奖金300元。 一学年两次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排名进入年级前3名(高二高三文前2名、高二高三理前2名)。 2.二等奖,奖金200元。

一学年两次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排名进入年级前4-6名(高二高三文前3-4名、高二高三理前3-4名)。 3.三等奖,奖金100元。 一学年两次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排名进入年级前7-10名(高二高三文前5-6名、高二高三理前5-6名)。 第七条单项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在学习、文艺、体育、科技等单项方面,由学校批准并代表学校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项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集体奖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新生入学奖学金是为了奖励被我校正式录取且品学兼优的新生而设立的。奖励金额和具体条件如下:被我校正式录取新生文化成绩特别优秀,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均在A等以上,奖励金额为300至1000元。 第九条学校对学生在献爱心方面有突出贡献且家庭贫困者一次性奖励300至1000元人民币。(具体条件学校研究决定)。 第十条初评结果必须在学校内公示,并及时听取学生和教师意见,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材料向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提出,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三日内给予答复。初评结果公示结束后,学校及时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奖助学金获得者并公示。 第十一条其他方面 1.对于奖助学金获得者,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在校内宣传其事迹,并通报其家长和原毕业学校。 2.对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称号,追回当年奖学金和荣誉证书,并予以相应

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浙江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企业管理(120202) 本学科200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依托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会计系和企业管理研究所、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包括教授8名,副教授10名,其中博士10名,其中,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2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名。先后承担和完成60多项纵向与横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省科技攻关项目和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等一批重要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10余部。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项,社科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2项,省教育厅奖多项。本学科在浙江省有较大的影响,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创新意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管理学基础理论,具备较高的企业管理理论水平、比较全面的专业素养、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层次企业管理人才。要求能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与本学科有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能独立地承担和组织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 二、主要研究方向 根据培养应用型、开拓型、创新型的复合型人才的需要,结合学术带头人深厚的科研基础与相关成果,本着学术梯队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以体现企业管理学科的优势与培养特点。企业管理专业设7个研究方向: 1、价值评估与决策技术。研究现代企业价值评估理论、无形资产评估、现代决策理论、项目管理、决策方法以及知识管理中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等。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新形势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将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如下。 奖学金分为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校外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两大类,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限制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 奖学金按类别设有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七项,其中,特等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奖学金在一年内不能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特困奖学金在一学期内不能兼得。 (一)特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是学校目前最高荣誉奖学金,它用于奖励在大学期间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在学生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本科学生。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次在四月底颁奖。 1.奖学金人数与金额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奖学金为5000元。 2.评选条件 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获得本年度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称号。

3.评选办法 见《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 (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的前1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25%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全部中等以上。 (3)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5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全部中等以上。 (4)在第五、六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在第七、八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通过。 (5)在第五—八学期评定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 3.评选办法 (1)本奖学金评定在每年的三、九月份结合大学生素质考评结果进行。 (2)辅导员、班主任负责主持年级、班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在奖学金评定时,以院系年级或专业为单位,对照评奖条件,根据大学生素质考评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需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院系内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 4.对不及格成绩的处理

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方案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3.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设政教处。 三经费来源 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四奖学金类别: (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

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20名。 (1)、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2.进步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二)颁奖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四助学金类别:

学校奖学金评比方案

中专生奖学金评比方案 一、宗旨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中职人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 在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把德育放在首位的原则 2、以学生为主的原则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奖学金的设置 1、年度奖学金,根据每学年末的考试成绩评选,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2%,二等奖占4%,三等奖占6%。 2、特别奖学金,参加各级专业技能竞赛,学科竞赛或各种活动竞赛均可获得特别奖学金。 3、学习进步奖,在每学年末考试中进步比较突出的学生。 四、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没有严重违纪现象和受过校纪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方法灵活,专业技能扎实,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并能热心帮助其他同学。 4、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和体育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出勤率高,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必要条件及奖励标准 1、年度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3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2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100元。 2、特别奖学金,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中获得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80元,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150元、100元、50元。 3、学习进步奖 按照每学年末考试成绩,第一学年末与第一学期成绩比,第二学年末与第一学年末成绩比,学习成绩进步明显者(总成绩进步一个分数段),获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学生总数5%。每年每生奖励100元。 五、评选办法及资格审查 1、奖学金的评选由教务科、学生科负责组织,教研室和团 委参与。每学年开学评选结束,开学典礼颁发。 2、在本学年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奖学金资格。 (1)受到校纪处分者

热门-奖学金评选办法6篇拿奖学金的要求

奖学金评选办法(6篇)|拿奖学金的要求 (篇一) 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 性和主动性,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定比例和金额 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分一、二、三等。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 评定,每人每学期50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期3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评定,每人 每学期200元。 2.学习进步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有突出进步者。学习成绩在班 级中较上一学期提高20-25个名次,每人奖励50元;提高26 个名次以上每人奖励100元;不足30人的班级,提高名次50%以上每人奖励50元。学习进步奖学金无评奖比例限制。 三、评定标准

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坚持“考察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综合表现”的原则,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 2.综合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以班级为 单位评定。 3.评比学期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不及格现象者,不得 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选程序和发放办法 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在学期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 2.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工作 一般在每学期第一个月进行。 3.各学院对获奖学金的学生,按照评比条件和比例,逐一审 核研究,不得降低奖项、增加下一奖项比例,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4.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评选情况,校内公示5个工 作日,无异议后下发表彰决定,落实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篇二)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学院章程》和《<普通高校学生管

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长春市一中专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一、评定奖学金目的和意义: 为了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加强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现公布我校奖学金评定标准。凡在我校就读的三年制在校学生,具有两次评定奖学金机会。(三年级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奖学金评定基础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方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德)操行测评成绩为良以上(含良),学期内未受到过学校通报以上批评(含通报批评)处分的。 2.(智)所有考试、考察课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 3.(体)体育达标(成绩不再计入总分) 4.(美)仪表符合学校要求,无吸烟、奇装异服、无留长发怪发染发不良行为者。 5.(劳)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条件: 1.一等奖学金既“三好学生”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5% 以上。 (2)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塌实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作业完整,考试课单科成绩90 分(含90 分),考查课优秀率为100%。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2.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5分(含85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3.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0分(含80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表彰发奖时间为每年的9月中旬。 2.奖学金评定操作程序。 (1)每学年上学期末,由教务科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将符合奖学金成绩标准的学生名单交到学生科。 (2)学生科根据各班情况,确定上学期奖学金名额,并通知各个班级。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 浙大发本〔2011〕121号 第一条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授予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以《浙江大学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的若干规定》的认定项目为准)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第三条申报对象为具有浙江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以下简称“本科生”)。 第四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每人每学年限获一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第五条申报一等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获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其他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获校级学科性竞赛特等奖; 4.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

5.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可行性方案,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7.取得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较突出的成绩。 第六条申报二等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二等奖; 2.作品入选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在省级相关竞赛中获二等奖; 3.获校级学科性竞赛一等奖; 4.论文(第二作者)被SCI、EI、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 5.获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前三名; 6.取得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较突出的成绩。 第七条本科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经个人申报,学院(系)、学园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向所在学院(系)、学园申报;

奖学金设置方案

育才国际部初中奖学金制度(讨论稿) 一、宗旨: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激励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脱颖而出,营造先进良好的学校学习氛围,在学生中树立一批品学兼优的典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设立奖学金。为规范对奖学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评选对象 育才国际部初中在校全体学生 三、资金来源:学校拨款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 2、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努力学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4、有旷课、上网、打架、谈恋爱、通报、记过等重大违纪现象的学生无权参与评定。 五、奖学金评选方法与奖项设置: 1、每学期举行一次,时间一般定在学期期中考试过后2周左右,由学校聘请校外优秀教师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考试。 2、考试科目与内容:由年级主任、教务处与校长室商定。 3、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各年级人数的20%。 (1)统一组织考试后,由教务处根据考试成绩(按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0%),推荐学生名单,由年级组和班主任对照评选条件,确立获奖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人数2名,二等奖学金人数5名,剩下的获奖人数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 2、进步生奖学金: 奖给在本次考试中未进入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但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哈工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哈尔滨工业大学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REQUIREMENTS OF MASTER TRAINING PROGRAMMES 研究生院 2015-09

前言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培养工作各个环节和衡量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科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我校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都进入了新的阶段。2013年为使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发展形势的需要,为在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定位、保证质量,学校组织各硕士学位授权点对我校硕士生培养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全校25个一级学科开展了培养模式改革工作,分别制定了学术研究型和应用研究型培养方案。 新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对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是按照一级学科或“一级学科学位课平台+方向模块”制定的;对于目前没有一级学科授予权的单位,是将二级学科进行有机的整合后,在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制定的。 新的培养方案以“宽口径、厚基础”为基本原则,从培养创新性人才的需要出发,科学、系统地设计了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论文工作和学术交流等培养环节。在课程设置上既注重基础性,又体现宽广性和实用性,保留了反映当代学科发展趋势和前沿性最新成果的专题课程,为拓宽研究生的视野,加强研究生综合业务素质的培养创造了条件,为了培育国际一流课程体系,在部分一级学科还特别增设了一批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合作共建的课程。 新修订培养方案覆盖全校38个一级学科、7个专业学位类别、16个专业学位领域,总共64套。共设置课程1766门,其中学位课675门,选修课717门,专题与实践课307门,含实验课程326门、补修课67门。新修订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凝聚了我校各院(系)、各学科专家和研究生导师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智慧和经验。新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施将更为有效地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科学化。 本方案为2014年修订版本,供2014年9月以后入学研究生使用。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8月

2018-2019年度小学奖教奖学金实施方案

2018-2019年度小学奖教奖学金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促进**县**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尊师重教、弘扬正气、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弘扬学校“修学储能、立德树人”的办学精神,大力支持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经社会贤达人士倡导、响应下,特成立**县**小学教育促进会,并制定本奖教奖学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自2018年8月26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县**小学教育促进会。 第三条: 本方案共分为八部分。 一,学校管理奖。 二,教育教学研究奖。 三,教绩优秀奖。 四,教师个人业务优秀奖励。 五,优秀学生奖励。 六,班科任津贴奖。 七,代课教师津贴奖。 八,外地教师生活补助奖。 九,少先队活动奖.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当学年不给予任何奖励。 一,学年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学年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违反党员相关管理条例的;

三,拒不接受或拖延怠慢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违反学校相关制度、规定的,如违反出勤考核等; 五,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 本方案涉及的奖励,由教育促进会成员颁奖。 ○细则○ 第六条: 学校管理奖学 校全面工作有序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呈现良好的势头。每学年度在全镇小学综合评比中居前五名者,则按名次发给学校管理奖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结合本校实际,设立管理进步奖,每进步一个名次,奖励800元.(一至五名不兼得进步奖,后三名也不享有进步奖。)获奖金额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七条: 教育教学研究奖 一、承担课题研究的奖励。县级课题研究已结题的200元;市级400元;省级800元;国家级2000元。由课题组成员均分。(仅本校教师享有。) 二、 1、教师个人在各级教学比赛的奖励。 县级比赛三等奖或以上者200元;市级400元;省级800元;国家级2000元。 2、学生竞赛指导获奖奖励。 中心校一等奖每人80元,二等奖每人60元,三等奖每人40元。或县级奖奖金1.5倍,市级2倍,省级2.5倍,国家级3倍。(学生获奖给予相应金额的奖品奖励。)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

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专业简介 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学科。它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是法学中最重要的二级学科之一。广义的刑法学不仅研究刑法本身和实体的刑法规范(刑法解释学),也研究刑法规范的哲学基础(刑法哲学)、刑法历史(刑法史学)、犯罪的原因与对策(犯罪学)以及刑罚的执行(监狱学)等内容。刑法学的研究能够为国家治理犯罪问题献计献策,因此刑法学的命运是和国家的法治进程紧密相关的,刑法学在国家的法治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个人培养目标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质良好,积极为社会主义服务。 2、坚实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刑法学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刑法学研究、教学工作或司法实际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刑法学外文专业文献。 3、具有健康的体魄。 三、个人研究方向简介 中国刑法学:中国刑法学立足中国实际,研究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制度、体系以及重点、难点等问题。 四、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不延长学习年限;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本人将提出申请,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研究生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要总学分36~38学分,本人将努力完成。 六、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践或司法实践。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讲授本专业课程若干章节、专题或主持课堂讨论,也可以是协助主讲老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或指导本科生课程论文设计和毕业论文。教学实践在第2学年进行,时间为四周左右,至少完成4个学时的讲授工作或相当于此量的其它工作,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司法实践在导师指导下采取集中或者分散的方式进行,在假期或第五学期进行,到城乡进行法律咨询或法律服务或是到政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协助办案。 参加本学科的学术活动8次以上,其中1次是校外学术活动,每次都要有1000字以上的学习报告(由导师和导师组规定具体要求),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

企业设立奖学金实施方案两篇

企业设立奖学金实施方案两篇 篇一:某奖学金实施方案 一、总则 XX集团始创于1982年,是当今广东家私行业较具规模和实力的大型民营集团企业之一,是东莞市家具协会副会长单位及东莞名家具俱乐部常务理事单位。集团公司立足于家具制造业,涉及家具生产、家具销售、家居商业中心物业租赁等多个领域。集团旗下有“东莞万恒通家具有限公司”和“东莞市万恒通实业有限公司”两间家具制造厂”,旗下的“美新名家居(连锁)广场”在广东共有六家大型自营家具商场。集团属下两大家具制造基地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员工1000多人。自1998年在国内首创“万恒通家具”品牌以来,已陆续推出“路易威登”、“英伦华庄”、“圣蒂斯堡”系列产品,产品品质均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以卓越的产品质量和良好信誉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为鼓励厚街专业技术学校家具专业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发学习家具专业知识和投身家具事业的热情,增强设计创新和家具创新的意识;同时广泛宣传万恒通集团的企业文化,进一步促进校企

之间的合作关系,招引更多优秀毕业生走向万恒通,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聪明才智。从20XX——20XX学年起,每年提供若干资金,在厚街专业技术学校设立奖学金,以表彰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奖项设立及评奖对象 万恒通奖学金将设优秀学生奖和优秀毕业生奖。评奖对象包括家具专业各年级的学生,具体如下。 1、家具专业一、二、三年级的同学都可参与优秀学生奖的评比。 家具专业应届毕业的同学可同时参与优秀毕业生奖的评比。 三、获奖条件 1、学习成绩(20%)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专业基础知识过硬、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训或实习表现(40%) 实训或实习期间表现积极,严格遵守实训室或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实训或实习工作,实训评定或实习评定成绩优异。 3、职业素养(20%) 具有良好的职业态度,热衷于家具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各种家具专业方面的技能竞赛和活动,具有一定的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 4、综合实力(20%)

南中小学教育基金实施方案

龙王岭小学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表彰和鼓励我校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 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奖学金实施方案。 第二条:学校设立期末统考奖、期末综合奖、单科奖、竞赛奖四类奖项。第三条:凡在我校学习的学生,符合本条例规定者,均可享受。第四条:由上级部门设立南中小学奖学基金专项账户, 本方案中所有奖学金均从该专项账户中支取。 第五条:基本原则激励性原则:鼓励学生脱颖而出,全面发展。 发展性原则: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鼓励学生积极进取,不断进步。 公正性原则: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第二章:奖学金管理与评审机构第六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第七条:组织机构 1、成立奖学金组织委员会 主任:校长(邹建辉) 顾问:瞿正辉万畅红副主任:朱正武 委员:教导主任(李要)报帐员(周宁) 大队辅导员(刘建红) 2、委员会下设两个办公室 ①评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李要)办公室成员:各班主 任

②奖学金基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报帐员(周宁) 第三章: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第八条:获取奖学金应具备的 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校纪校规和维护班集体荣誉。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维护班级和学校的声誉。 (3)有上进心,能积极组织或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具体条件 如下: ①思想品德:能严格要求自己,品德高尚,乐于助人,表现突出有群 众基础,在家乡有一定影响者。 ②文化学业:学习成绩优秀,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在街道以上各类 竞赛评比活动中成绩优秀者。 ③体育:在各种体育(包括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锻炼活动、游戏活 动)竞赛活动中成绩优秀者。 ④艺术:在音乐(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演讲、书法、绘画文学 创作等方面有出色成绩,在街道以上各类竞赛、表演活动中成绩优 秀者。 ⑤劳动:热爱劳动,在家帮助父母,在校积极劳动,能任劳任怨者。第九条: 奖学金奖项、名额及奖学金金额 分设期末统考奖、单科奖、活动竞赛奖及期末综合类四类。 1、期末统考奖:奖励每学期期末考试班级前十名。设立一、二、三等 奖学金。 2、综合奖:全面考察在思想品德、文化学业、体育、艺术、劳动等五 个方面的表现突出的学生。 3、单科奖:分科考核学生在思想品德、文化学业、体育、艺术、劳动

2018小学奖教奖学金实施方案

2018小学奖教奖学金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促进**县**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尊师重教、弘扬正气、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弘扬学校“修学储能、立德树人”的办学精神,大力支持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经社会贤达人士倡导、响应下,特成立**县**小学教育促进会,并制定本奖教奖学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自2018年8月26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县**小学教育促进会。 第三条: 本方案共分为八部分。 一,学校管理奖。 二,教育教学研究奖。 三,教绩优秀奖。 四,教师个人业务优秀奖励。 五,优秀学生奖励。 六,班科任津贴奖。 七,代课教师津贴奖。 八,外地教师生活补助奖。 九,少先队活动奖.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当学年不给予任何奖励。 一,学年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学年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违反党员相关管理条例的; 三,拒不接受或拖延怠慢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违反学校相关制度、规定的,如违反出勤考核等; 五,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 本方案涉及的奖励,由教育促进会成员颁奖。 ○细则○ 第六条: 学校管理奖学 校全面工作有序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呈现良好的势头。每学年度在全镇小学综合评比中居前五名者,则按名次发给学校管理奖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结合本校实际,设立管理进步奖,每进步一个名次,奖励800元.(一至五名不兼得进步奖,后三名也不享有进步奖。)获奖金额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七条: 教育教学研究奖 一、承担课题研究的奖励。县级课题研究已结题的200元;市级400元;省级800元;国家级2000元。由课题组成员均分。

奖学金设置方案

奖学金设置方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育才国际部初中奖学金制度(讨论稿)一、宗旨: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激励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脱颖而出,营造先进良好的学校学习氛围,在学生中树立一批品学兼优的典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设立奖学金。为规范对奖学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评选对象 育才国际部初中在校全体学生 三、资金来源:学校拨款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 2、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努力学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4、有旷课、上网、打架、谈恋爱、通报、记过等重大违纪现象的学生无权参与评定。 五、奖学金评选方法与奖项设置: 1、每学期举行一次,时间一般定在学期期中考试过后2周左右,由学校聘请校外优秀教师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考试。 2、考试科目与内容:由年级主任、教务处与校长室商定。 3、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各年级人数的20%。

(1)统一组织考试后,由教务处根据考试成绩(按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0%),推荐学生名单,由年级组和班主任对照评选条件,确立获奖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人数2名,二等奖学金人数5名,剩下的获奖人数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 2、进步生奖学金: 奖给在本次考试中未进入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但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此次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平时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六、评审程序 1、根据奖励条件,各年级主任把本年级学生获奖名单及奖项上报校教务处。 2、教务处按各班上报人数、奖项,根据以上奖励条件细致审核,审核结果送校长室。 3、待校长室审核通过后,召开颁奖大会,宣布获奖名单并现场颁奖。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方案内容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

厦门理工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

厦理工〔2005〕83号 厦门理工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各尽所长、勇于创新,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推进我院的校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厦门理工学院奖学金分为新生入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1、新生入学奖学金用于奖励被录取到我院就读的高分考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 3、单项奖励金用于奖励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学生。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厦门理工学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奖学金由厦门理工学院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委员会统一管理,成员由学院领导、人事、教学、学生、财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及学生会主席担任,评优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五条各系成立相应的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优小组”),由系党政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评优小组根据本规则,制定系奖学金评定细则并经系学生代

表会议通过,报学院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委员会备案;负责奖学金初审、系内公示及解释、咨询等工作。 第六条奖学金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本人申请或他人推荐、班级评议,系评优小组初审、公示、报送院评优办公室,院评优办公室组织复审、公示后,报请学院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三章奖学金类别、金额 第七条厦门理工学院奖学金设新生入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励金等项目。 第八条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我院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文、理科高考总成绩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者,免交当年学费。对总成绩名列文、理科中本科和专科前三名者分别给予2500、2000、1500元的奖励。 第九条优秀奖学金评定人数占学生总数35%,每学年评一次,分为一、二、三等。 一等奖:占学生总数的5%,每生每学年奖额为2000元(软件高职为3000元); 二等奖:占学生总数的10%,每生每学年奖额为1500元(软件高职为2200元); 三等奖:占学生总数的20%,每生每学年奖额为800元(软件高职为1200元)。 第十条单项奖励金是为了鼓励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特长而设立的。单项奖励金可包括学科竞赛优胜奖、科研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单项奖等。单项奖根据不同等级的获奖情况,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00至5000元。 其中对获省级以上表彰个人或团体的奖励: 1、参加国家级各类比赛获奖者,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优胜奖1000元/人。 2、参加省级各类比赛获奖者,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5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3、获全国各类比赛奖励的团体,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优胜奖2000元。 4、获省级各类比赛奖励的团体,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5、校级各类比赛奖励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 6、其它情况参照执行。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撰写要求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撰写要求 培养方案是培养单位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研究生教学、进行质量评估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根据2011年4月29日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意见与建议,特就培养方案的编写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撰写原则上按照校研(2009)169号《关于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进行修订,各学位授权点及所在单位要认真学习研读领会《通知》精神, 组织好培养方案的撰写和审核工作。 二、培养方案编写过程中,要针对不同学科专业、不同学位类别,以培养目标为导向,整体优化研究生课程结构,科学合理进行课程设置。方案中所列课程均需制订课程教学大纲。 三、培养方案的编写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反映国家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体现学位授权点及所在单位的办学优势和特色;要努力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注意发挥研究生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四、各学位授权点编写的培养方案,经院(部)审核,负责人签字后,于5月13日报研究生部,经审阅后统一印发执行。 五、撰写格式体例如下。

学位授权点名称 (宋体三号加粗居中) (学位点英文名)(Times New Roman,小四) (专业代码×××××)(宋体小三号居中)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宋体三号加粗居中) 二〇一一年五月(楷体小四居中) 一、学位授权点简介(黑体小四加粗) 正文(宋体小四号)( 1000字左右) 主要内容:(学位点历史沿革、条件及实力、代表性方向、特色和优势、导师团队等。) 二、培养目标与要求(黑体小四加粗) 正文(宋体小四号)(分3~5条撰写) 要求:(明确本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阐明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明确学生应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三、研究方向(黑体小四加粗) 正文(宋体小四号)(相对稳定研究方向3~6个) 要求:(研究方向的设置应考虑学位授权点的研究基础、优势和特点,要宽窄适度、定位准确、表述合理,逻辑上与一级学科有内在联系) 四、学习年限(黑体小四加粗)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在职研究生可延长1~2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黑体小四加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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