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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案例

工程索赔ly

一. 工程进度分析

(1)录找索赔机会:进度计划制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当实际进度与计划存在差异时,一方面及时调整计划,一方面寻找产生差异的原因,抓住索赔的机会

(2)掌握索赔时机:FIDIC合同条件规定的索赔提出时间——在索赔事件始发的28天内,否则视为放弃索赔的权利。解决索赔问题较好的时间段是_工程的1/4(完工),所有的索赔必须在工程完工前解决。

二.工程成本分析。分析和比较工程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差异,以便进行费用索赔

(1)工程成本预算体系:比对实际工程成本与预算成本,查找成本超支的原因,寻找索赔机会

(2)工程成本差异分析:成本差异=实际成本-预算成本

(3)有效的财务核算制度:成本核算,成本分离

!!索赔产生的原因:(1)业主违约(2)合同缺陷如:图纸缺陷(3)施工条件的变化(4)工程变更:质变,量变(5)工期拖延异常情况,即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先预料的情况(6)工程师指令如:加速,更换材料,采取措施;停工(7)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变更如:定额,取费标准,税收(8)其他承包商的干拢协调(9)其他第三方原因外因,付款。

注意,索赔是补偿不是处罚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合同中合法的权利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这一赔偿要求可以是费用补偿或时间延长。

!!工程变更的内容:(1)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2)取消合同中任何部分工程细目的工作(3)改变合同中工作性质、质量及种类(4)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的改变(5)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6)改变规定的施工事件安排。注:监理工程师原则上不能改变承包商既定施工方法,除非提出更有效的施工方法

....必考、

2.工程变更的估价:(1)变更后的估价与付款问题:○1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增减,按合同进行○2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在合同范围内使用合同

中的费率和价格低作为估价的基础,并须征得双方同意○3工程性质与数量发生较大的变更

(2)变更后合理价格的确定:线形比例,工程量减少或增加,单价降低或提高。除非:工程涉及的累计款额超过合同价的2%,且工程量增加或减少25%

。。承包商的技巧:投标过程中的不平衡报价法

3.工程变更超过15%

有效合同价格的调整超过15%时,应改变合同价

有效合同价格=合同价格-暂定金-计日工

4.计日工它不属于变更,其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不可预见费项目里

案例

某厂房建设场地原有农田。按设计要求在厂房建设时,厂房地坪范围内的耕植土应清除,基础必须埋在老土层下200mm处。为此,业主在“三通一平”阶段就委托土方施工公司清除了耕植土并用好土填压至一定标高,故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指出,施工单位无需再考虑清除耕植土问题。然而,开工后,施工单位在开挖基坑时发现,相当一部分基础开挖深度虽已达标高,仍未见老土,且在基础和场地范围内仍有一部分深层的耕植土和池塘淤泥等必须清除,基础开挖必须加深加大。为此,承包商要求做变更处理。

问题:1.承包商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思:承包商为什么要提出做设计变更)

2.对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格是否合理,工程师可按那些原则审核?

3.工程师控制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变化应如何把握?

4.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又必须进行的工作,应如何处理?

答案:

1.提出的要求合理,因为现场实际情况与招标文件中描述的情况不完全相符。可按施工条件变更(现场条件变更)处理。

2.对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是否合理,可以按以下原则加以考虑: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条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款。(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造价工程师批准执行。这一批准的变更价格,应与承包方达成一致,否则应通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3.主要是把握施工单价和施工期变化的科学性、合理性。

4.可以按变更处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都可以加到原合同价上去。

三. 工程变更的程序与管理

1.工程变更提出之前的程序○1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2业主方提出变更○3监

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4工程相邻的第三方提出工程变更

总原则:合同范围内的变更,可以考虑。

2.工程变更的申请

业主批准

授权申请————协商定价○1小于或等于授权价,发布变更指令○2大于授权价,请求授权

特殊情况: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就变更价格达成一致意见之前,须发布变更指令,当没有规定价格和费率时,指示承包商继续工作,在通过进一步的协商之后,发布变更指示,确定适用的费率和价格。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工程变更的实施程序书面变更指令

口头变更指令,须补书面变更指示。

4. 工程变更的管理

(1)发布方法书面变更口头沉默即默许清单内增减

(2)时间合同签订以后,项目竣工之前

(3)监理工程师在发布变更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4)推定变更:是指工程师虽没有按合同发布变更令,但实际上要求承包商做的工作,常发生的情况有:○1业主要求的修改与变动○2工程师的不适当拒绝○3

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施工程序○4图纸与技术规范中的缺陷○5按技术规范和图纸工作的不可能(注:只有这种情况不能预见才有可能获得索赔)

四由于延期原因产生的索赔

可原谅延误:(可要求补偿)○1不可抗力;○2不利自然条件或客观障碍;○3特别恶劣的气候条件(与正常比较);○4特殊风险;○5政府原因引起的罢工、经

济风险等;○6业主或业主代表原因。

不可原谅延误:(不可要求任何补偿)

可预见,因承包商自己的问题与过错而引起的延误。如:与承包商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分包商行为、承包商对现场条件的错误判断,不适当的施工组织管理、不适当的施工设备和劳力等。

例:某土木工程,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理由是:

1.特别严重的降雨

2.现场劳务问题

3.意外事故(不可抗力)损坏机械设备

4.工程师最近发布的一个变更指令,即在原工地现场之外的另一地方附加了一项工作量较大的额外工作

5. 不可预见恶劣地质条件

问:哪些可以认为是可原谅延误?1.4.5

可补偿延误:承包商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经济补偿。

由业主原因引起。如:工程师末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图纸或指示,出现不可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或客观障碍,工程师指示暂停,业主未能按时提供场地,业主拖延付款,合同变更。

注意:索赔中只有两方,业主和承包商。。

不可补偿延误:可延长工期,但不能补偿相应经济损失。由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引起。如:不可抗力、特别恶劣的气候条件、特殊风险、其他第三方原因。上例中,哪几项是可补偿延误?1.4.5.

非共同延误单一的只发生一项延误,而没有其他延误同时发生。共同延误有几项延误同时发生,具体如下:

延误工期延长经济补偿

不可补偿不可原谅0 0

可补偿不可原谅0 0

不可补偿可补偿0

可补偿可补偿

例:某工程,某合同段发生了以下原因引起的停工,6月30日至7月3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故障;工程师向承包商提供后续图纸比规定的时间晚了10天(7月1日至10日);7月5日至18日之间工地下了特大雨。分析其延误的种类,并指出各个时间段应如何分别处理。

分析6,30————7,3 不可原谅

7,1—————7,10 可补偿

7,5—————7,18 不可补偿

6.30-

7.1 不可原谅工期×经济×

7.1-7.3 不可原谅+可补偿工期×经济×

7.3-7.5 可补偿工期√经济√

7.5-7.10 可补偿+不可补偿工期√经济×

7.10-7.18 不可补偿工期√经济×

关键延误在网络计划关键线路上活动的延误,承包商可以要求工程延期

非关键延误在网络计划非关键线路上活动的延误,业主责任下,一般不能要求工程延期,考虑自由时差。

例:某公路工程,收费站的施工由于业主原因拖延了两年,虽然它没在引起整个工程的延误,但由于通货膨胀,材料设备及劳务的价格都有提高,从而导致承包商该项工程施工成本的增加。承包商本可以在这些价格上涨之前完成该收费站施工,所以,虽然未造成整个工程的延误,但承包商仍可以得到额外成本补偿。依据:虽然业主(工程师)无义务帮助承包商提早完工,但他不能“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妨碍承包商提早完工。

重点。。。

施工加速(赶工)的种类和内容

施工加速引起人物财的增多

指令加速可要求索赔

自己赶工反索赔如:监理费

(1)直接指令加速:○1指令比原合同日期提前完工○2发生可原谅延误时仍指示按原合同日期完工可看作变更令

(2)推定加速:有些情况下,虽然工程师没有发布专门的加速指令,但客观条件或工程师的行为已经使承包商合理安排到工程施工必须加速

* 承包商证明推定加速的发生:○1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可原谅延误,按合同规定应该获准延长工期;○2承包商已经特别提出了要求延长工期的索赔申请;○3工程师拒绝或未能及时批准延长工期;○4工程师已以某种方式表明工程必须按合同时间完成;○5承包商已经及时通知工程师,自己认为工程师的行为已构成

了要求加速施工的推定指令;○6这种推定加速实际上造成了施工成本的增加。例:某工程公司承建一栋办公楼,承包商计划将基础开挖的松土倒在需要填高修建停车场的地方,但由于开工的头3个月当地下了大雨,土质非常潮湿,实际上无法采用这种施工方法,承包商几次书面要求业主和工程师给予延长工期,如果延长工期,就可以等土质干燥后用原方法施工,但工程师和业主坚持不批准延期,为了按期完工,承包商不得不在恶劣天气施工,为此,承包商项业主提出了额外

成本索赔。

在承包商第一次提出延期要求的18个月后,业主和工程师同意延期,但拒绝承包商的额外成本补偿,以为合同并没有保证以挖补填一定是可行的,承包商坚持认为自己已经按业主和工程师的要求进行了加速施工。

问: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承包商已提出索赔要求,原方法本来是可行的,对于下雨引起的延误本可以要求工期索赔,而业主和工程师并未同意,故构成了推定加速,应该可以索赔费用。(3)工程延期的申请与审批

1. 延期申请28天

2.审批延期的程序:临时批准最终批准注意时间的搭接

3.审批依据:○1工程延期事件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本工程合同规定及FIDIC合

同条件规定○2延期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新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动态

变化)○3延期天数的计算式是否正确,证据资料是否充足○4注意加强工程进度控制,避免和减少工程延期

**二、索赔的分类!!

1.按照合同当事人划分:○1承包商和业主○2承包商和分包商

承包商和供应商○3承包商和业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2.按索赔的指向索赔反索赔

3.按索赔的依据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优惠索赔

一、承包商申请索赔的工作程序与内容

承包商申请索赔

监理对索赔的评价与审批

(一)承包商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1)承包商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1.时间28天FIDIC合同条件第20.1款规定:“无论合同中有何规定,如果承包商想要根据本合同条件的任何条款或其他有关规定企图索取任何追加付款的话,他都应该在引起索赔的事件第一次发生后的28天内,将他的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并同时抄送业主。”

2.内容事件名称、发生时间、事件描述、施工承包商合同条款

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一般格式:

关于工程变更的索赔通知

根据合同的规定,在工程实施期间,我方于——年——月——日接到了监理工程师的关于工程变更的指令:

指令内容;

工程位置:

我方预计,这一工程变更将造成额外的工程成本增加和工期延长,为此,我们特根据FIDIC合同条件第8.4条、第13条和第20.1条的规定向你们提出今后要求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的意向通知。

我们将保持尽可能详细的情况记录,或按你们的要求保持情况记录,以证实额外的工程成本发生数值并符合合同条款第44条延长工期要求。

我们将把自己认为有权索取的经济补偿尽可能详细的列入到合同条款中所要求的定期索赔账单中。

特此通知。

承包商:

2)承包商提交索赔证据资料和账单

原始证据资料和账单:1.工程进度计划2.施工日志

主要内容为:日期、天气、气温、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内容、应用的主要工艺;人员、材料、机械到场及运行情况;材料消耗记录、施工进展情况记录;施工是否正常;外界环境、地质变化情况;有无意外停工;有无质量问题存在;施工安全情况;监理到场及对工程认证和签字情况;有无上级或监理指令及整改情况等。记录人员要签字,主管领导定期也要阅签。

3.工程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的基本资料4.来往文件和信函等、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文件和信函5.会议纪要和备忘录6.投标报价时的基础资料7.技术规范和工程图纸8.工程报告及工程照片9.工程财务报告(物价)(三)编写索赔报告发出通知后的42天

<28天<42天<28天<28天 (28)

事件发生通知报告报告报告事件结束最终详细报告

**索赔报告的特点:○1事件真实○2责任分析清楚、准确○3索赔要求有合同

文件的支持○4简洁、条理清楚、索赔证据和索赔值的计算详细明确、精确○5用词合理

格式和内容

索赔信:简单的叙述索赔的事项、理由和经济损失额、事件损失值,说明随函所附的索赔报告正文及证明材料情况。

正文:标题和日期事实与证据资料索赔款额具体计算

例:单项索赔报告:

编号:负责人:

——项目索赔报告时间:

题目:

事件:

理由:

结论:

成本增加:

工期拖延:

附:证据

(二)对索赔的评价与审批

1.审核与处理索赔准则

○1依据FIDIC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及合同、实事求是;○2各项记录、报表、文

件、会议纪要等索赔证据;○3核算数据正确无误

2.处理费用索赔的程序

(1)查证索赔原因

○1工程遇到怎样的情况减慢或停工○2需要另外雇用多少人才能加快进度,或停工已使多少人员闲置○3怎样另外引进所需的设备,或停工已使多少设备闲置○4监理工程师曾经采取的措施

同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弄清楚,承包商所声称的损失,是否是由于他自己的工作效率降低或管理不善所致。

(2)核实索赔费用的数量

承包商的索赔费用数量计算;

所订明的数量;

所采用的费率:采用工程量清单中有关的费率或从工程量清单里有关费率。!!在费用索赔中,承包商一般采用的费率为:采用工程量清单中有关的费率或从工程量清单里有关费率中推算出的费率;

重新计算的费率。

总原则:索赔费用只能是承包商实际发生的费用,而且必须符合工程项目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另外,绝大部分的费用索赔是不包括利润的,只涉及到直接费和管理费,只有遇到工程变更时,才可以索赔到费用和利润。一、索赔费用的计算

损失索赔成本

额外工作索赔成本+利润

1 直接费

(1)人工费额外劳动力雇佣,劳动效率降低,由于业主违约造成人员闲置,额外工作引起加班劳动,人员人身保险和各种社会保险支出。

(2)材料费材料涨价费,额外新增材料运输费用,额外新增材料使用费用,材料破损消耗估价费用。

(3)机械设备费新增机械设备费,既有机械设备使用事件延长费,新增租赁设备费用,由于业主违约使机械设备闲置的费用,机械设备折旧和修理费分摊,机械设备保险费用。

(4)新增的分包工程量和新增的分包工程成本。

2 管理费的构成

(1)现场管理费国外新增工作雇用额外的工程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延长费,工期延长的现场管理费,办公设施费,办公用品费,临时供热、供水及照明费,保险费,管理人员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的提高费等

(2)承包商的公司总部管理费合同履行期间的总部管理费超支部分,工程竣工期限延长期中的总部管理费用等。

3 利润及其他额外费用的索赔计算

利润:额外工作,业主违约造成的利润损失;

其他:承包商帮助融资,贷款利息,自有资金利息,业主迟付工程款利息,额外担保费用和保险费用

**下列几种主要原因引起的承包商经济损失可以索赔:

由于合同完工期限的延长而带来的额外工作的相关直接成本和管理费等的损失计算;

由于施工范围的工程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和利润;

由于加速施工引起的费用索赔;

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和外界干扰造成的生产力降低的费用索赔

二、直接费的索赔计算

1 人工费的索赔计算

工日增加、效率降低、工资增加

例:由于第三方干扰,使A地段现场使用权不确定,造成施工暂停,依据监理工程师的变更质量,承包商的人员不得不调往B地段开始工作,因此造成人员两次调返,引起承包商人员的劳动效率损失和下降,原计划A地段用工数为50人天,B地段用工数为30人天,合计计划为80天人,而由于调遣和返回损失了工作时间,实际上A地段为75天人,B地段为37人天,合计112人天,每人天单价为40元,求承包商此项可能索赔的金额。( 112-80)x100=3200

2 材料费的索赔计算

○1耗用量增加{ 增加额外工作、工程变更、改变施工方法、工期延长} ○2单位成本涨价

3 机械费闲置,按百分比计算

三、管理费的索赔计算

1 总部管理费的索赔计算3%~10%

管理费用总数额/直接成本或合同价格=每个项目应摊销的费用

**并非所有在总部发生的费用都计入总部管理费,总部管理费并非都在总部发生总部发生如:支付养老金扩大工程业务作广告

工程设计人员(未另行雇用)另雇工程成本

未在总部发生办事处

讨论:以下哪几项应计入总部管理费

支付养老金

扩大工程业务T

做广告T

工程设计人员(未另行雇用)T

另雇工程设计人员

办事处T

2 现场管理费的索赔计算

现场管理费: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行政和工程技术人员、经济及后勤人员的工资及附加费用、劳动保护费用、办公费用、教育经费、差旅费、供热、供电、供水费用,现场通讯电话费、现场办公室、宿舍费、资料文档管理、计算机及会计核算等。

3 延期管理费的索赔计算;

总部管理费

该延期合同的价值/该时期所有合同价值之和×该时期总部管理费之和=被延期合同应提供的总部管理费数

被延期合同应提供的总部管理费/合同期(天或周)=该合同单位时间应提供的总部管理费数

(合同直接成本代替合同价值)

现场管理费

实际(或合同)现场管理费总数/实际(或合同)工期(天或周)=单位时间现场管理费

单位时间现场管理费×延误时间=应索赔的现场管理费

应索赔现场管理费-以前已经在变更令或其他索赔中已支付的现场管理费=实际应该索赔的延期现场管理费

四、例:某土木工程合同工期为2年,承包商投标时的直接工程成本为80万美元,同时以10%的比例提取总部管理费,但由于工程变更及其他非承包商原因的因素干扰,实际工期延长到三年,实际计量支付的直接工程成本为98万美元,问承包商可索赔多少总部管理费。

工程成本增加引起的总部管理费增加:

(98-80)×10%=1.8(万元)

延期引起的总部管理费增加:

80×10%=8(万元)

8÷2=4(万元)

4×1=4(万元)利润及额外费用的索赔计算

1 利润的索赔计算

(1)合同及工程变更参考投标报价

(2)合同工期延长

**成本增加不能索赔利润

工期延长考虑放弃其他机会

(3)合同解除业主违约

2 额外担保与保险费用的索赔计算

工期延长时保险费增加

3 融资成本的索赔计算索赔利息

五、不允许索赔的费用

1.由于承包商原因而增大的经济损失

2.○1因合同或工程变更等事件引起的费用○2工程施工计划调整○3取消材料

等物品订单○4修改分包合同

(不能单独索赔,但可以放在现场管理中予以补偿)

3.承包商的索赔准备费用人员聘请专家

4.索赔金额在索赔处理期间的利息故意拖延处理索赔事件

六、索赔费用的支付支付证书

例: 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房(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为4500m3,修设直接费单价

为4.2元/m2,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该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货一台斗容量为1m3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1)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作日;

(2)施工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工日

(3)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2m 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900m3

(4)5月20日~5月22日,因下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5)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挖掘工作,最终基坑5月30日挖坑完毕。

!!问题

(1)建筑公司对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

(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

(3)假设人工费单价为23元/人,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30%,则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是多少?

(4)建筑公司应向厂方提供索赔文件有哪些?

问题(1)

事件1. 索赔不成立。因此事件发生原因属承包商自身责任。

事件2. 索赔成立。因该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合理预见的。

事件3. 索赔成立。这是因设计变更引发的索赔。‘

事件4. 索赔成立。这是因为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造成工程延误。

事件5. 索赔成立。因恶劣的自然条件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及修复应由业主承担责任。

问题(2)

事件2. 索赔工期5天(5、15~5、19)

事件3. 索赔工期2天

因增加工程量引起的工期延长,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计算。计划每天完成工程量; 4500/10=450(m3)

增加工程量900m3,因此应增加工期为900/450=2天

事件4. 索赔工期3天(5月20日~ 5月22日)

自然灾害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业主承担

总计索赔工期为5+2+3+1=11 (天)

问题(3)

事件2. (1)人工费:15 X 23=345 (元)注:增加的人工费应按人工费单价计算

(2)机械费:450 X 5=2250 (元)注:机械窝工,其费用应按租赁计算

(3)管理费; 345 X30%= 103.5 (元)

注:题目中条件为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30%,与机械费等无关

事件3:可直接按土方开挖单价计算。

1000 X 4.2 X (1+20%)=4536 (元)

注:此处与按FIDIC条款计算不一样

事件4:费用索赔不成立

事件5:(1)人工费:30 X 23=690 (元)

(2)机械费:450X1=450 (元)

(3)管理费; 690X 30% = 207 (元)

(4)合计可索赔费用为

354 + 2250 + 103.5 + 4536 + 690 + 207 = 8581.5(元)

反索赔

一、反索赔的概念特点:频率低;业主的主动地位

二、反索赔的种类和内容

1.工程质量缺陷反索赔

(1)由于承包商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和细部构造,虽然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复核和审查批准,仍出现了质量缺陷或事故;

(2)承包商的临时工程或模板支架设计安排不当,造成了施工后的永久工程的缺陷,如:挠度;

(3)承包商使用的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要求,从而使工程质量产生缺陷;

(4)承包商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由于施工工艺或方法问题,造成严重开裂、下挠、倾斜等缺陷;

(5)承包商没有完成按照合同条件规定的工作或隐含工作,如:对工程的保护和照管、安全及环境保护。

2.拖延工期反索赔

3.经济担保的反索赔

1)预付款的担保反索赔:承包商违约,担保款额;留置权。

2)履约担保反索赔

4. 保留金的反索赔

5. 其他损坏道路工程保险失效

三、业主的反索赔方法

(1)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任何保险或保险失效,业主可以直接去办理相关的保险并保持其有效;

(2)承包商或分包商在运输工程材料设备和临时工程实施过程中损害已有的道路或桥梁,由业主赔付,扣款;

(3)材料或设备检验不合格,重新检验的费用;

(4)未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或设备从工程现场运走及未将不合格工程返工,另行雇佣承包商的费用;

(5)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施工加速导致业主发生的费用;

(6)拖期违约损害赔偿金;

(7)缺陷责任期内不修复缺陷重新雇佣承包商的费用;

(8)指定分包商;

(9)承包商严重违约;

(10)紧急维修或抢救,另雇人员;

(11)特殊风险导致合同终止,预付款;

四、业主方防止和减少索赔

1 预防索赔的措施

(1)意外风险,地下条件;

(2)避免设计变更;

(3)慎用停工令;

(4)避免业主违约

(5)控制工程范围

(6)迅速处理合同争端

(7)避免工程师失误

2 减少索赔的措施

(1)遇到未知情况,地下障碍,另派工作

(2)尽量减少工程变更,完善合同和招标文件

(3)避免工程延期

(4)避免图纸迟交或测量资料不准

(5)在做样品与试验时,尽量不要揭露与开孔

(6)避免工程中断,业主延误;尽可能缩短阻延时间、尽快把闲置聚居和人员转到其他工作、立即发变更令

索赔与反索赔的解决方法

一、索赔与反索赔的对策

1、确定目标:延长工期或补偿费用

2、完成合同任务,友好

3、和平解决

4、计算己方索赔值留有余额

5、计算对方索赔值进行估算,并且平衡一下己方索赔

6、对合同双方的索赔要求进行对比分析

7、谈判:进入谈判要营造轻松气氛、进行事态调查、提出证据与记录/分析、解决问题要求索赔时要低姿态、对可能的索赔与反索赔的结果进行一定的调整二、争端的解决程序与方法

索赔报告提交工程师(检查、审核)提交业主审查

在限定期限提出仲裁或诉讼,调解书生效后,若不执行则属于违法行为

三、监理工程师的裁定42天

四、争端裁决委员会(DAB)的决定

1、人选事先商定,于合同中指明:合同生效28天后指明

2、机制52+2+2+1费用共同承担,进入工程

3、特点:争端解决较公正,较有说服力;

降低投标风险;

时间短(小于3个月);

预防争端发生,费用比仲裁小

不被监理工程师欢迎;

对DAB决定不满,在收到决定通知后28天内,向另一方发通知。

五、友好解决未果,在仲裁意向通知书发出后的56天后,即可开始仲裁。

六、争端解决的其它办法

(1)监理工程师作为调解人的不足受雇于业主、自己错误造成、勘测设计一家

(2)国际仲裁存在的问题时间长过程复杂、费用高、不了解工程过程

(3)其他争端解决方法:微型谈判、纠纷检查小组、雇用法官、专家解决、法庭指定导师。特点是:给双方提供一个在非对抗环境中解决合同争端的机会;时间短费用少;不损害双方的合作关系。

2.1.1 合同文件内容出错引起的索赔:

(1)监理工程师必须解释及修正构成合同一部分的文件;(2)监理工程师必须向承包商发出指示,以便他按指示去施工;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发出的指示会使承包商付出额外费用,切承包商确实无法事先预见该合同文件的错误或矛盾的地方时,监理工程师应予以证明,由业主支付给承包商以额外费用作为补偿。

对此,承包商只能索赔工程费用,不能索赔利润。

(承包商无法预见)

例1:某道路工程中的一条地下通道,原设计图纸中没有显示,监理工程师于工程将近竣工时才发现这一错误,监理工程师下令进行工程变更,其费用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现行费率支付,承包商必须额外去购买材料,结果造成一对专门负责地下工程的人员被迫停工待料两个星期,在这期间,没有其他工程可以进行,因此,承包商要求费用索赔。

监理工程师答复:可以接受,原因是承包商在遵照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指示施工后,曾支出附加费用,图纸上的错误,承包商事前确实无法预见,承包商的人员和机具停工待料两星期。因此有权按合同规定获额外款项。

例2:某工程中,图纸上给出的某一条涵管没有注明尺寸,监理工程师于下水道建造工程将近完工时才发现这个错误,并将图上的错误改正后,指示承包商按照改正后图纸上的尺寸铺设管涵。这时,承包商必须去采购附加的下水管道,结果使一队专门铺设管涵的人员被迫停工一个月,等候管道运来,这期间,又无其他工作可做。承包商提出索赔,据合同条款,承包商享有得到额外费用的权利,因为监理工程师所发给的指示使其多付出附加费用,所以应得额外付款。

监理工程师审理后答复:此项索赔不能被批准,因为:图纸上没有注明尺寸,是承包商事先可以预见的,承包商应该在投标是仔细看懂图纸,故此事应在投标时澄清,或至少在工程开工初期要求澄清,因此承包商应自行承担工程受阻延误所引起的费用

2.1.2 、由于图纸延误交出造成索赔

当监理工程师未能按合同规定或承包商要求的合理事件内发出有关图纸、指示或给予批准,承包商已向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讲明工程进度等可能会受到阻延,承包商因此多付出款项,若监理工程师在合理时间内另行发出图纸、指示或给与批准,承包商则不能索赔。

2.1.3 由于不利的实物障碍和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索赔

不能被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知

工程地质条件地质土层和岩层

人为障碍物电缆、管道、暗渠

按照FIDIC合同条件17.3条:

1.风险划分能被有经验的承包商所察觉承包商不能索赔

2.承包商在投标前掌握工地和获得所能影响投标的必须风险资料;

3.雨天:延期√费用×地质:成本√利润×

4.优点:投标计入风险,未提高投标价,计成本不计利润,较公平;

5.缺点:易为承包商所利用;

6.不利条件划分:

水文地质条件与技术规范和图纸上描述的条件有显著不同

施工承包合同中未做描述,但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料的非常现场条件。

例1:在一个跑道开挖回填工程中,政府的地形高程测量估计,挖方正好等于需要的回填方量。然而在施工中,承包商发现开挖土方特性与合同文件中标明的有很大的差别,不宜用来回填。承包商不得不从其他地方运来75000立方米合格的回填土方。

例2:在承包商进行铁路桥施工前,另一个承包商已经开始在铁路桥上游68英尺处建造一座高速公路桥。作为高速公路桥工程的一部分,公路桥承包商建造了一座围堰,以改变这一区域的河流路线。所以当原告第一天来到工地时,发现打算修建桥台的地方早已是洪水泛滥。

承包商A表示,这种情况并没有在设计图纸上标明出来,显然构成了不利自然条件。然而业主基于以下理由拒绝了这一索赔要求:第一,这一情况是该合同签署后由另一个承包商施工时人为引起的,而不属于地下或隐蔽的自然条件,因此不应该得到索赔;

第二,承包商A位于河流下游,因此有义务与上游高速公路桥承包商协调彼此之间的活动,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

针对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尽管这一情况是人为的,但它发生在合同签署之后,仍然构成施工困难和工期延误的直接原因,因此很清楚,这一情况属于人为造成的不利自然条件,且不能被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合理预见;同时,业主不应该无理地要求两个有相互竞争关系的承包商独立协调彼此之间的活动,业主应当协调两个承包商的活动。因此,原承包商A有权要求对因不利自然条件而增加的花费,进行公平的合同价格调整。

2.1.4 由于工程师提供的水准点、基线等测量资料不准确造成的失误与索赔

工程师应负责提供以下资料: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

这些测量资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供,承包商应负责核准测量资料,错误的改正费用由业主承担。

注意:若测量资料出错是因承包商自己的错,则承包商应自费负责改正错误,若测量资料出错是因工程师提供的不正确资料所引起,承包商从事了针对该项错误的补救,而改正工程时,有权索取工程费用和利润。

有的合同文件中规定:丢失一个基准点,由承包商补齐不能索赔;丢失两个以上基准点,由工程师补齐。

2.1.5 承包商局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额外钻孔及勘探工作引起索赔

有权变更可索赔费用及利润

2.1.6 由业主风险所造成的损害的补救和修复所引起的索赔

业主的风险:

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核辐射、放射线、核泄漏;

音速或超音速飞行器所产生的压力波;

暴乱、骚乱或混乱;

由于业主提前使用或占用工程的未完工交付的任何一部分致使破坏;

纯粹是由于工程设计所产生的事故或损坏,并且这设计不是由承包商设计或负责的;

自然力所产生的作用,而对于此种自然力,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保护自己和工程免遭损失;

由以上“业主风险”所造成的任何损害,承包商必须进行工程补救,其费用应由业主支付。可要求费用,但不能要求利润。

2.1.7 因施工中承包商开挖到化石、文物、矿产等珍贵物品,要停工处理引起的索赔。

承包商必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免移动或破坏这类物品,所花费的款项应由业主支付。

2.1.8 由于需要加强道路与桥梁结构以承受“特殊超重荷载”而索赔

2.1.9 由于业主雇用其他承包商的影响,并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服务提出索赔

索赔成立的条件,提供了服务,该服务被业主要求,该款项不可预见

2.1.10由于额外样品与试验所引起

合同文件或规范规定承包商自费

未规定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承包商自费(包括请人实验)

结果符合规范要求索赔费用

2.1.11由于工程中断引起的索赔

已覆盖的工程,本应在未覆盖之前提请工程师进行检查

未提请检查自费

提请检查后检查不符合规范自费

检查符合规范成本+管理费+利润

2.1.12 由于工程中断所引起

承包商违约、气候恶劣(可预见)、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承)

工程师或业主过失、特殊风险(业主、费用)

★工程师下令暂停工程后28天内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表明要索赔款项的意向通知要求,承包商只能索赔与工程中止有关的费用,无权索要利润

2.1.13 由于业主土地延迟移交引起的索赔

可索赔费用

移交土地可分期进行

2.1.14 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了工程缺陷需要修复

承包商负责的设计(如装修)、材料、生产设备、工艺不符要求、未遵守合同

非承包商原因引起修复费用+利润

2.1.15 要求承包商调查和检查缺陷

承包商材料、工艺、工程设备由承包商调查检查到缺陷责任期满

业主原因引起业主承担

2.1.16 工程变更

费用+利润

2.1.17变更使总价超过有效合同价15%

有效合同价指不包括暂定金和计日工费用的合同价格

适当调整

2.1.18 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被破坏和其他款项支出而提出的索赔

费用补偿

2.1.19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解除后的索赔

支付已完成工程费用,未完成不付利润

2.1.20 合同提前解除

业主单方解除合同已完成工程费用+未完成部分利润

承包商违约反索赔

业主重大违约或工程师重大失误的情况:

1.业主不提供资金证明之问题没有任何合理证据;(42天)

2.没有签发有关支付证书(56天);

3.没有收到工程进度款(42天);

4.业主严重不履行其合同义务;

5.业主不按合同规定签署合同协议书,或违反合同转让的规定;

**承包商违约,业主解除合同的情况:

1.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第4.2款),或在接到工程师的改正通知后仍不改正;

2.放弃工程或公然表示不再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3.没有正当理由,拖延开工(第8条),或者在收到工程师关于质量问题方面的通知后,没有在28天内整改(第7.5款和第7.6款);

4.没有征得同意,擅自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或将整个合同转让出去;

5.承包商已经破产、清算,或承包商已经无法再控制其财产的类似问题等等;

6.直接或间接向工程有关人员行贿,引诱其做出不轨之行为或言不实之词,包括承包商雇员的类似行为,但承包商支付其雇员的合法奖励则不在之列。

2.1.21 承包商要求工程终止等的索赔

2.1.22 由于物价变动引起的工程成本的增减的索赔

投标时已考虑物价风险

投标时未考虑物价风险

2.1.23 由于后继法规的变化引起的索赔

可索赔

思考:列举可索赔利润的情况?

答:合同及工程变更;

合同工期延长;

合同解除。

2.2承包商预防和减少业主反索赔的措施:

★(1)合理制定投标报价;

(2)合同明晰;

(3)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4)加强施工进度计划与控制;

(5)注意业主不能随意扩大工程范围;

(6)加强成本控制与核算。

☆例:广州某房产开发公司(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签订了一楼盘的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除设计变更外,合同价格在工期内不因主材、设备、人工等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但因种种原因工期延误100天,延误期中钢材价格上涨。乙方认为,工期的延误并非自身原因造成,因此增加的钢材费用由

甲方负担,并申请索赔15万元。甲方认为:超过工期部分钢材价格应予合理调整,但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表明了当月使用的钢材应提前一个月进场下料成型,所以实际影响延误的工期为35天。再根据乙方施工组织设计,35天仅施工约2000平米,钢筋用量约为250吨,钢筋平均上涨270元/吨。因此,给予乙方补偿为250吨×270元/吨=67500元。甲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上述补偿标准,和乙方进行了谈判,最终乙方接受了甲方的赔偿费用。

评:在本案延误的工期中由于钢材价格上涨引起的费用增加的计算,都是根据乙方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来进行的。在工期索赔中,承包方往往会提出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了工期拖延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必然会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如果被拖延的工作是在施工进度计划中,则给予工期的顺延,否则不给予工期顺延,而这种审查的依据就是发包方的施工组织计划。费用索赔包含的情况就比较多,如果因为工期延误造成原材料上涨价而引起索赔的,那发包方必然要对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载明的工期和实际工期,合理计算工期延误的时间,最后计算索赔数额。比如上述案例甲方就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内容,计算了索赔款项的数额,从而否定了乙方的大部分索赔款项。除此之外,若发包方要求加快施工速度,那么承包方应向发包方递送新施工方案,并经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行。这样由于加速施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承包凡可依据原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新施工方案向发包方提出索赔申请。

☆例:某监理公司承担了某教学楼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委托人监理人已经签字,工程监理费为20万元.,工程已经进入了底层楼板安装后发现底层混凝土大梁均有严重裂缝,事故分析并对大梁砼剥除后发现大梁受力钢筋少用了1根,最后决定对所有的大梁全部返工处理,返工总费用需25万元。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在浇筑大梁混凝土前,承包人报告要求对钢筋绑扎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但此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因接受承包人的邀请,到附近的旅游景点游玩.监理工程师电话表态可以浇筑.并在游玩回来后,补签了隐蔽工程验收报验单.而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又看错图纸少放了一根受力钢筋.因而造成这样的事故. 问:这次事故监理单位应负什么责任?

监理单位应赔偿多少损失费用?

监理单位怎么处理这次事故?

答:一、监理单位应当在这次事故中承担监理失职责任。监理单位应当保证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人数满足监理工作的要求。承包人报验隐蔽工程材料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当对报验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合格后,监理工程师需在报验单上签字确认合格,并在检验记录上签证,并书面批准工程隐蔽。监理工程师在没有按照上述检查程序检查的情况下,允许承包商隐蔽,以致使施工质量失控,对此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当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不应赔偿任何损失费用。施工质量事故是由于承包人未按图施工,少放一根钢筋所致,不是因为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命令,责任应当完全由承包人承担。保证施工质量是承包人的责任,当由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时,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三、监理单位应当向承包人签发监理通知,要求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上报监理工程师,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监理工程师应当对返工工程加强检查,返工工程合格后予以重新验收。由此质量事故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的增加,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例: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

建筑面积为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2,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该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m3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1)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2)施工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3)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900m3;(4)5月20日~5月22日,因下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5)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问题(1)建筑公司对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3)假设人工费单价为23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30%,则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是多少?(4)建筑公司应向厂方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解答:问题(1)

事件1:索赔不成立。因此事件发生原因属承包商自身责任。

事件2:索赔成立。因该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合理预见的。

事件3:索赔成立。这是因设计变更引发的索赔。

事件4:索赔成立。这是因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造成工程延误。

事件5:索赔成立。因恶劣的自然条件或不可抗力印起的工程损坏及修复应由业主承担责任。

问题(2)

事件2:索赔工期5天(5月15日~5月19日)。

事件3:索赔工期2天。因增加工程量引起的工期延长,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计算。原计划每天完成工程量:4500÷10 = 450(m3)现增加工程量900m3,因此应增加工期为900÷450 = 2(天)

事件4:索赔工期3天(5月20日~5月22日)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业主承担。共计索赔工期为5+2+3+1 = 11(天)

问题(3)

事件2:(1)人工费:15×23 = 345(元)(注:增加的人工费应按人工费单价计算)(2)机械费:450×5 = 2250(元)(注:机械窝工,其费用应按租赁费计算)(3)管理费:345×30% = 103.5(元)(注:题目中条件为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30%,与机械费等无关)

事件3:可直接按土方开挖单价计算。900×4.2×(1+20%)= 4536(元)(注:此处与按F1D1C条款计算不一样)

事件4:费用索赔不成立。(注: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承包商窝工损失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事件5:(1)人工费:30×23 = 690(元)(2)机械费:450×1 = 450(元)(注:不要忘记此时机械窝工1天)(3)管理费:690×30% = 207(元)合计可索赔费用为354+2250+103.5+4536+690+207 = 8581.5(元)问题(4)(回答略)

2某深基坑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大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明公司)在

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2个月。但在合同中

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工期因此拖延了3个月。由于工期拖延,使得施工不得不在雨季进行,又影响工期2个月。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叫张三。为此承包商于2005年7月10日提出索赔。

问题:(1)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5某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为68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2000元,每拖后一天罚款3000元。乙方提交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该计划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2 5

D 8 1 7 3 B

13

E 2.2 8 I 8 4 C

6 12 F 18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事件。

事件1: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出全部施工场地,使A 、B 两项工作的作业时间

分别延长了3天和2天,造成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8和10个工作日。工作C 未受影响。

事件2:在工作D 施工时,乙方主要施工设备出现故障,停工检修两天,造

成窝工20个工日。

事件3:在工作E 施工时,由于甲方提供的某种材料不合格,造成拆除用工

30个工作日,机械设备闲置3个台班,台班单价为300元,材料费损失2万元,因拆除重新施工使作业时间延长3天。

事件4:在工作F 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天,多用人工

15个工日,增加其他费用1万元。

问题:(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就哪些事件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

求?

(2)该工程的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

奖罚天数为多少天?

(3)当地人工日工资单价为35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20元/工

日。施工管理费、利润等均不予补偿。则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经济

补偿为多少?

答案:(1)答: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场地提供时间延长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而工作A位于关键路线。事件2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施工设备故障属于乙方承担的风险。事件3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因为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应由甲方承担责任。但由此增加的作业时没有超过该项工程的总时差。

事件4可以提出费用和工期补偿要求,因设计变更责任在甲方;且工作F位于关键路线。

(2)答:计算原网络图,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为①→②→③→④→⑤→⑥→⑦→⑧,计划工期为68天,与合同工期相同,将图中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计算网络图关键路线不变,实际工期为73天。

将甲方负责的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天数加到原计划中,计算出关键路线不变,工期仍为73天。所以该工程索赔工期为5天,工期奖罚天数为0天。

(3)答:乙方可得到合理经济补偿总额为:(8+10)×20+30×35+3×300+20000+15×35+10000=32835元

6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比较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比较紧迫。业主在对有关单位和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邀请了甲、乙、丙3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投标,通过正规的开标评标后,择优选择了甲施工企业作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工作范围包括土建、机电安装和装修工程。该工程共16层,框架结构,开工日期为2004年4月1日,合同工期为18个月。在施工过程,发生如下几项事件:事件一:2004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3.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6天;

事件二:2004年5月施工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地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2.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

事件三:2004年8月份,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天一遇的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

事件四:2005年2月份,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4.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

事件五:外墙装修抹灰阶段,一抹灰工在五层贴抹灰用的分格条时,脚手板滑脱发生坠落事故,坠落过程中将首层兜网系结点冲开,撞在一层脚手架小横杆上,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六:室内装修单位在进行墙面涂料粉刷前,进行装饰面基层检查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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