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概要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概要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概要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概要

安全环保与清洁燃料升级项目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项目名称:安全环保与清洁燃料升级项目

批 准 人:总经理

批准依据:《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华岳化工有限

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05-01)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3年XX 月XX 日

生效日期:2013年XX 月XX 日

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

编 码:PM-11-30 版 本:2013-1 发布范围:普发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主要应对风险 (1)

5 释义 (1)

6 职责分工 (1)

7 管理要求 (2)

7.1 吊装作业分级 (2)

7.2 吊装方案/技术措施 (2)

7.3 吊装作业许可证 (2)

7.4 吊装机械的要求 (3)

7.5 吊装机具 (4)

7.6 作业要求 (7)

7.7 流程图 (11)

7.8 内控活动列表 (11)

8 附则 (11)

安全环保与清洁燃料升级项目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强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吊装作业的 HSE 管理,减少和避免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环保与清洁燃料升级项目。

3 编制依据

3.1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国家安监总局。

3.2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SH/T3536-2002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3.3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 ,国家质监总局。

3.4 《起重吊装指挥信号》,GB5082-1985 ,国家标准局。

3.5 《升级项目HSE管理制度》,PM-11,2013,升级项目。

4 主要应对风险

吊装作业没有按照《升级项目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施工人员在吊装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造成危害。

5 释义

5.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5.2 吊装机具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桥式吊装机、门式吊装机、装卸桥、缆索吊装机、汽车吊装机、轮胎吊装机、履带吊装机、铁路吊装机、塔式吊装机、门座吊装机、桅杆吊装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吊装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吊装设备以及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吊装机械。

6 职责分工

6.1 项目HSE管理部

a) 本办法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编制和修订;

b) 负责对吊装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2 施工建设部

a) 负责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审核;

b) 对大型吊装作业、中型吊装及特殊吊装作业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措施落

实情况的审核, 并对大型吊装作业、中型吊装及特殊吊装作业许可证进

行审批签发;

6.3 监理单位

b) 对吊装作业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 并对小型吊装作

业许可证进行审批签发;

c) 对吊装作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

6.4 承包商

a) 负责对吊装作业施工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对吊装作业进行危害识别,

制定作业施工方案,落实现场安全措施,根据《特殊设备注册登记与使

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建立台账;

b) 负责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并指派监护人进行监护。

7 管理要求

7.1 吊装作业分级

根据工件重量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a) 大型:100 吨以上;

b) 中型:40 吨至 100 吨;

d) 小型:40 吨以下。

7.2 吊装方案/技术措施要求

7.2.1 大中型吊装作业或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的吊装,施工承包商应编制吊装方案和吊装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建设部人员、监理单位HSE 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7.2.2 小型吊装作业由施工承包商吊装技术负责人,制定吊装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核。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交底。

7.3 吊装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

7.3.1 中型、大型吊装作业:

a) 由承包商填写《升级项目吊装作业许可证》,落实吊装作业技术措施和

安全措施;

b) 监理单位对吊装技术措施和现场安全措施审核并确认;

c) 施工建设部对吊装技术措施和现场安全措施审核后批准;

d) 采用两台或多台吊车联合吊装作业或达到吊装设备吊装量的75%以上的

吊装作业,由承包商填写《升级项目吊装作业许可证》,监理单位和施

工建设部审批。

7.3.2 小型吊装作业:

由承包商填写《升级项目吊装作业许可证》,报监理单位审批。

7.4 吊装机械的要求

7.4.1 本办法所指吊装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篮)等。

7.4.2 吊装机械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7.4.3 施工单位自行制造或者改造使用吊装机械,必须将设计或者改造的相关资料,报所在地监督检验机构审核通过,并报所在地区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以进行制造或者改造。

7.4.4 吊装机械使用前,必须经单位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由其出具验收检验报告、颁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

7.4.5 需要在施工现场安装组对的吊装机械(如:塔式吊装机、桅杆吊装机、升降机等),安装完毕后,须经杭锦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出具验收检验报告、颁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7.4.6 施工单位安装、维修吊装机械,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

技术监督行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7.4.7 对于非人力驱动且吊装量大于 0.5 吨(含 0.5 吨)的各类吊装机械,施工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技术管理档案。

7.4.8 吊装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每天作业前的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而且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吊装设备问题,必须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7.5 吊装机具

7.5.1 吊装作业基本要求

a) 所有吊装机具、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机具必须具有合格证及使用

说明书;

b)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

等)和工作、检查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存档;

c) 吊装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

d) 麻绳只适用于手动吊装及轻便工件的移动和在吊装中作手拉溜绳使用,

不得在机械驱动的吊装作业中作为吊装索具使用。

7.5.2 吊装作业用的钢丝绳要求

a) 钢丝绳的最小安全系数不得小于图表的规定:

表1 钢丝绳的最小安全系数

b) 钢丝绳插接长度应为绳径的 20~30 倍,绳径较粗的钢丝绳应用较大的

倍数;

c) 接长的钢丝绳不宜用于吊装滑车组上。必须使用时,按头应经拉力试验

证明确实可靠,且钢丝绳接头能顺利通过滑轮绳槽;

d) 钢丝绳不得与电焊把线或其它电线接触;当发现钢丝绳受电弧伤害时应

按本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处理;

e) 钢丝绳使用中不得与棱角及锋利物体接触,无法避免时应垫以圆滑物件

保护;

f) 钢丝绳不得成锐角折曲、扭结,也不得受夹、受砸而变成扁平;

g)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修整、润滑、保养;当发现磨损、锈

蚀、断丝、电弧伤害等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降低受力;当一个

捻距内断丝及电弧伤害达到下列数量时即应报废,见表:

表2 断丝及电弧伤害数量

7.5.3 吊装带使用的基本要求

a) 使用的吊带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不要使用有破损的吊带;

b) 按照吊带的额定载荷选用;

c) 吊带不许打结使用;

d) 被吊物的棱角要进行隔离保护,防止损坏吊带发生断裂;

e) 经常检查吊带的吊装能力,并熟知吊装夹角、钩挂等方面对减少其吊装

量的影响。

7.5.4 吊装带使用前的外观检查要求

a) 检查是否有磨损、切割和抽丝处;

b) 检查布料的硬度;

c) 检查吊带的任何一部分是否软化或炭化;

d) 检查吊带缝合处是否破裂或脱线;

e) 检查标有制造商名称、制作材料和额定吊装量的识别标签。

7.5.5 滑车的选用要求

滑车的选用应按吊装方案的要求进行,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检查、润滑;必要时重要部件(轴、吊环、吊钩)要进行无损检测;滑车组两滑车之间的净距

不宜小于滑轮直径的 5 倍;滑车贴地面使用时要防止泥砂进入滑轮槽内;滑车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a) 滑车上有裂纹或永久变形;

b) 滑轮槽面磨损深度达到 3 毫米;

c) 滑轮槽壁磨损达到原壁厚的 20%;

d) 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原厚度的 10%;

e) 吊钩扭曲变形达到10°;

f) 轮轴磨损达到轴径的 2%;

g) 轴套磨损达到壁厚的 10%。

7.5.6 吊钩要求

吊钩上的防止脱钩装置应齐全完好,吊钩有缺陷时不得补焊;绳卡应无裂纹及表面创伤,螺母可用手自由拧入,但不得松动。

7.5.7 卸扣要求

卸扣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变形等缺陷;卸扣不得补焊;卸扣螺杆旋入时,应顺利自如,螺纹必须全部拧入螺口内。

7.5.8 卷扬机要求

卷扬机是吊装作业中用于重物起落的常用机具,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a) 卷扬机应固定牢固,受力时不得向横向偏移;转动部件应润滑良好、制

动可靠;电气设备和导线应绝缘良好、接地(接零)保护可靠;

b) 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应与卷筒轴线成直角;卷筒与第一个导向滑

轮的距离应大于卷筒长度的 20 倍,且不得小于 15 米;卷筒内的钢丝

绳最外一层应低于卷筒两端凸缘高度一个绳径;

c)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绳端固定牢靠,工作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

得少于 5 圈;

d) 卷扬机的电动机旋转方向应与操作盘标识一致;

e) 卷扬机外露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运转中不得拆除;

f) 卷扬机操作人员、吊装指挥人员和拖、吊的重物三者之间,视线不得受

阻,如有障碍物,应增设中转指挥点;

g) 卷扬机的电动机、变阻器的温度一经发现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停车查

找原因;

h) 卷扬机制动器打滑失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修理或调整。

7.6 作业要求

7.6.1 吊装作业一般要求

a) 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有明显标志;

b) 在采用两台或多台吊装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应尽量选用相同机种和相同

吊装能力的吊装机械并合理布置;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

挥信号。吊装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每台吊装机械的载荷不宜超

过额定吊装能力的75%;

c) 轮胎式吊车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不小于支撑板面积 3

倍的道木或钢基板,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d)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

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

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

e) 如需吊运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吊装量;工件应处于吊

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过 500 毫米,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摆动,缓

慢行驶;

f) 吊车在吊装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 200~500

毫米,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

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对于易摆动的物件,应拴

溜绳控制;

g) 利用工件本身的部件(如管口、人孔等)作为吊装受力点时,吊装技术

负责人应负责对工件及零部件的强度进行核算,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

施;

h) 未设吊耳的工件用捆扎法或其他兜系的方法捆绑时,捆绑处所垫防滑垫

块要坚硬结实,并有足够的强度和摩擦力;

i) 严禁使用吊装机或其它吊装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或埋置物

体;

j) 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吊装技术交底,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吊装机械的操作方法;

k) 吊装指挥人员(信号工)、司索人员(吊装工)和吊装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

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符合《升级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办法》要求后,方可从事吊装指挥和操作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l) 吊装前,应了解气象变化情况,当雨、雪天气或风速大于 10.8 米/秒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当环境温度低于零下 20 ℃吊装时,吊装机

械、索具及被吊设备、构件应具备与气温相适应的低温性能;

m) 吊装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无指挥者的命令不得擅自操作,但紧急停车信号除外;

n) 禁止使用吊装机械移送人员;在必须使用吊篮进行施工作业时,吊篮的制作、使用应符合 08026-PI-0414-015《高处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

规定要求,在作业前应制定详细可靠的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并按要求进

行审批;

o) 吊装吊运指挥信号应按 GB 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执行;

p) 吊装作业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 HGJ 201《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的规定。

7.6.2 大型吊装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7.6.2.1 班组自检:

a) 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

全技术状况;

b) 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

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

试验;

c) 检查吊具与吊索选择是否适当,质量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d) 检查吊装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划定不准无关人员进入

的安全警戒区域并派人看护;

e) 检查、确认吊装机械作业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是否有电线、电缆和

其他障碍物;

f) 吊装准备工作完成后,在班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施工单位进行复检。

7.6.2.2 联合检查:

在自检、复检合格后由项目部施工经理组织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 吊装技术方案及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b) 施工机、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规定相符,如不相符,说明原因并

有审批见证的资料;

c) 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吊装承载地基的处理情况,施工

现场是否平整;

d) 机具、隐蔽工程(如地锚、桅杆地基等)吊装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自

检记录;

e) 施工用电和天气预报情况;

f) 施工机具维修使用情况;

g) 施工人员的分工、指挥人员指挥的资质和熟练程度;

h)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直至合格为

止。

7.6.2.3 吊装指挥人员遵守的规定:

a) 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b) 及时纠正吊装作业人员的错误行为;

c)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

题应先将构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

式吊装;

d) 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

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e) 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下部人员、设备的安全;重物就

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f) 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7.6.2.4 吊装机司机应遵守的规定:

a) 按指挥人员(或中间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b)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c)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

废等情况下禁止吊装操作;

d) 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或指挥信号时应停止操作;

e) 吊装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应远离高低压

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

离,不能满足时,应在停电后进行吊装作业;

f) 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g) 在吊装机械工作时,严禁对吊装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

h) 禁止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i) 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7.6.2.5 吊装作业中,司索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a)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b) 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和吊装方案要求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并保证正

确使用;

c) 吊物捆绑必须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捆绑余下的绳

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由一人负责指挥;

d) 禁止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必须事先与

指挥人员和吊装机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吊装机

运行轨道上;

e)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

必须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f) 不得绑挂和起吊不明重量或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

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g)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吊物就位时,可采用拉绳或撑竿等

辅助就位。

7.6.2.6 吊装作业完毕后的措施:

a) 将吊钩和吊装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

使用电气控制的吊装机械,必须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b)对在轨道上

工作的吊装机,应将吊装机锚定住;

b) 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

c) 对吊装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7.7 流程图

PM-11-30-C01 升级项目中型、大型及特殊吊装作业管理流程图见附件2。

7.8 内控活动列表

升级项目中型、大型及特殊吊装作业管理流程内控活动列表见附件3。

8 附则

本办法由体系办负责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

附件1:PM-11-30-S01 升级项目吊装作业许可证

附件2:PM-11-30-C01 升级项目中型性、大型及特殊吊装作业管理流程图

附件3:升级项目中型、大型及特殊吊装作业管理流程内控活动列表

附件1:PM-11-30-S01 升级项目吊装作业许可证

升级项目吊装作业许可证

注:1、本作业证管理部门为施工建设部。

2、此证一式三份,红色联由施工单位作业人持有,黄色由相监理单位持有,白色由施工建设部存档。

附件2:PM-11-30-C01 升级项目中型、大型及特殊吊装作业管理流程图升级项目中型、大型及特殊吊装作业管理流程图

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体系-PM-11-30 升级项目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3:升级项目中型、大型及特殊吊装作业管理流程内控活动列表

升级项目中型、大型及特殊吊装作业管理流程内控活动列表

编码:CG-05-01-01-S01

安全环保与清洁燃料升级项目第15 页共15页

现场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单位作业安全管理、明晰安全作业要求,确保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范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范 1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2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3起重吊装的一般规定: 1.必须编制吊装作业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环境、道路、架空电线等情况。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2.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前,应检查起重吊装所使用的起重机滑轮、吊索、卡环和地锚等,应确保其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挂安全带,严格遵守高挂低用。 4.吊装作业区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5.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6.登高梯子的上端应予固定,高空用的吊篮和临时工作台应绑扎牢靠。吊篮和

工作台的脚手板应铺平绑牢,严禁出现探头板。吊移操作平台时,平台上面严禁站人。 7.绑扎所用的吊索、卡环、绳扣等的规格应按计算确定。起吊前,应对起重机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和索具设备进行检查。 8.构件吊装和翻身扶直时的吊点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异型构件或无设计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并保证使构件起吊平稳。 9.安装所使用的螺栓、钢楔(或木楔)、钢垫板、垫木和电焊条等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材质标准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0.吊装大、重、新结构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11.特殊天气及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事后采取防滑和防漏电措施。 12.吊起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13.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14.起吊过程中,在起重机行走、回转、俯仰吊臂、起落吊钩等动作前起重司机应鸣声示意。一次只宜进行一个动作,待前一动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动作。 15.开始起吊时,应先将构件吊离地面200~300mm后停止起吊,并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构件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待确认无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74158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 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与起重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吊机手),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

HSE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车辆必须购买了保险。 第五条起重吊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规定统一的联络信号。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第六条从事起重吊装、校正工作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第七条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第八条起重重物时要栓溜放绳,吊装构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作业人员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1519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修订)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2.职责 2.1主管副总或总工程师:负责审批一级吊装作业。 2.2生产部(设备管理):负责吊装作业证的管理,审批二、三级吊装作业。 2.3作业单位:负责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规定内容 3.1术语和定义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不同分为: 3.2.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3.2.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3.2.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4.3基本要求 4.3.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

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3.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4.3.2.1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4.3.2.2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4.3.2.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3.2.4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4.3.2.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3.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 4.3.3.1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4.3.3.2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4.3.3.3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4.3.3.4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3.3.5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4.3.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4.3.4.1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3.4.2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4.3.4.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了确保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设备设施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类起重机、装卸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4.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了确保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设备设施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类起重机、装卸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5231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 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0 引言 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 范围 1.1本规定规定了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规定适用于大七孔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 3 职责 3.1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由厂安监部、设备部及各生产部门共同实施,安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 安监部负责全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3.3 设备部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 3.4 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5 各生产班组负责本班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6 工作(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7 工作班成员协助工作负责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作业人员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如不符合规定,必须修理或更换,不得凑合使用,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试车,加润滑油。 2、工作前应了解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选用机械工具,不得冒险作业,不得超负荷操作。 3、事先应看好吊车通道,吊运方向和地点,如有障碍必须清理。 4、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5、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 6、禁止在有雾、雨天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安装,吊装重物。 7、禁止在风力达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 8、吊重物前要严格检查扒杆各结点是否帮扎牢固,支点锚索、杆顶缆风绳是否拉紧,缆风桩上绑扎缆风绳应紧贴地面,帮扎牢固,工作时设专人看管。 9、吊物应按规定的方法和吊点进行绑扎起吊,当用一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爱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绳扣与水平夹角应大于45°。 10、起吊前应将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清除,以免掉伤人。 11、起吊前,先将吊绳拉紧,复查绳扣是否绑牢,位置是否正确。 12、吊绳应垂直,原则上不准斜吊,必须认真检查绳索和各种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经施工负责人批准。 13、起吊时如发现吊物不够平衡,应放下重绑,不准在空中纠正。 14、起吊时应徐徐起落,避免过急、过猛或突然急刹,回转时不能过速。 15、严禁一切起重机具、索具超负荷使用。 16、起吊物及构件安装未稳前,不准放下吊钩。 17、起吊时,吊物附近的操作人员要站在能避让的位置,起吊后如需移动吊物,宜用绳拉。拉绳者与吊物中心距离不能小于吊物旋转半径,并注意吊车是否稳定,降落时必须等到吊物落到人头以下,方能靠近扶持吊物,吊物上面严禁站人。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目的与范围、、、、、、、、、、、、、、、、、、、、、、、、、、、、、、、、、、、、、、、、、、、2 二、吊装作业、、、、、、、、、、、、、、、、、、、、、、、、、、、、、、、、、、、、、、、、、、、、、2 三、吊装作业的分级、、、、、、、、、、、、、、、、、、、、、、、、、、、、、、、、、、、、、、、2 四、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2 五、作业前的安全检查、、、、、、、、、、、、、、、、、、、、、、、、、、、、、、、、、、、、、3 六、作业中的安全检查、、、、、、、、、、、、、、、、、、、、、、、、、、、、、、、、、、、、、4 七、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5 八、作业完毕后的工作、、、、、、、、、、、、、、、、、、、、、、、、、、、、、、、、、、、、、7 九、职责、、、、、、、、、、、、、、、、、、、、、、、、、、、、、、、、、、、、、、、、、、、、、、、、、8 十、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0

一、目的与范围 1.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吊装作业计划和管理,降低吊装作业风险,保障作业人员与货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包括本公司的吊车及外协施工队的吊车)吊装作业的管理。 二、吊装作业 2.1定义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2.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三、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四、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 4.1 吊装机具

5、施工现场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吊装作业管理制度为进加强吊装作业计划和管理,降低吊装作业风险,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和被吊物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必须持有有 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2、起重机械入场前,需审核《产品出厂合格证》、《车辆年检证 明》、《起重特性表》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遇 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安排吊装作业。 4、单件起重量超过1吨以上的吊装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 工方案,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单件起重量超过10吨时,施工单位须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5、项目组负责人/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关作 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存档。

6、施工单位在作业前从业主安全管理部领取《作业安全许可证》 后,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业主安全管理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 方可组织实施吊装作业准备工作。 7、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 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 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 内,夜间吊装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条件。 8、吊装作业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吊装作业使用的吊装设备、钢丝绳、 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 员正确使用吊索绑扎被吊物且必须绑扎牢固。 9、严禁超载、严格机械检查、打好支腿并用道木和钢板垫实和加 固,确保支腿稳定。细长、大面积设备或构件应采用多吊点吊 装;薄壁设备必须进行加固加强,型钢结构薄弱部位要进行加 固和加大截面;被吊物棱角与钢丝绳间须设置衬垫。 10、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 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 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 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11、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停时间过长,且起落速度要平稳,非特殊情 况不得紧急制动和急速下降。 12、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 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 的80%。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16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目的 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本公司各部门的各类安全检查。 3职责 3.1设备动力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实施工作。 3.3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由班组长负责监督、检

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可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 4.1.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总经理带队,各部门主管参与进行检查,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五下午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汇总,分别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部门级安全自查 由设备动力部长负责组织保卫部、行政人事部、保卫部以及各车间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通 用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

企业吊装管理制度(完整版)

企业吊装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吊装作业计划和管理,降低吊装作业风险,保障作业人员与货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吊装作业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生产和检修、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具、索具 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 3.3 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 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 3.4 支腿 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 3.5 起吊重量 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 3.6 作业半径 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4 职责 4.1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验收吊装作业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2 生产部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明吊装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监督现场吊装作业安全,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3各联络部门负责对业务范围内使用吊装作业负全面责任,负责办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向作业人员有效传达作业任务交底和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4.4作业人员职责

4.4.1 持经审批有效的吊装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 4.4.2 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 4.4.3 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 4.4.4 对违反本标准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4.5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采取适当措施并迅速撤离现场; 4.5 监护人职责 4.5.1 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具备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熟悉应急预案和现场急救方法; 4.5.2 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不到位,有权提出暂停作业; 4.5.3 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应全程监督作业活动,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4.5.4 认真检查吊装作业使用的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4.5.5 作业过程中及时制止吊装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5工作程序 5.1吊装作业管理 5.2.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5.2.2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已吊装物下通行或站人。 5.2.3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2.4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5.2.5吊装作业前,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5.2.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790-34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了加强吊装作业管理,对吊装作业中的危险进行有效控制,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现场吊装作业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1994]227号 4 术语与定义 4.1 高处作业:在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进行的作业。 4.2 交叉作业:在建筑与安装施工过程中,工序

交叉、作业面互相渗透或重叠的作业。 5 职责 5.1 专业公司负责编写本单位吊装措施或作业指导书,报项目部审批。 5.2 实施吊装作业的班组负责按吊装措施交底,落实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和自检。 5.3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及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吊装作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6 具体内容 6.1 作业前专业公司应结合现场作业条件和环境特点,对吊装作业做危害辨识,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报项目部审批。 6.2 施工前由专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交底方和接收 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主要内容有: a) 吊装作业内容、吊装作业步骤、使用的机器具及安全技术要求; b) 吊装作业现场条件和环境特点;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目的:为加强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优化,对生产现场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维持与改善,做到人流、物流畅通有序,目视管理良好,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发生,达到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作业环境: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它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 六不走:1、不切断电源,熄灭火种不走;2、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3、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4、工件未码放整齐不走;5、交接班和原始记录未填写好不走;6、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 三、职责 (一)运营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1、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日常巡查,对生产作业现场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督察生产作业现场的工装设施、物料、产品的定置管理。 3、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及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进行日常管理。 四、过程及要求 (一)对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1、按定置管理原则、方法及要求,合理设计定置图,搞好生产作业现场物品定置。 2、生产现场固定物品都要绘制定置图,若需变更,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3、生产现场物品严格按定置图的要求摆放,区域明确,标识清楚,物品摆放整齐,清除无关物品。 4、对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和污染环境的物品及重要场所、消防设施等实行特殊定置。对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定置停放。 (二)对生产现场物品堆放管理 1、生产现场各类物品应分类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2、各种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具箱应摆放合理有序。 3、对垃圾、废品回收点定置,生产现场无废弃杂物。半成品、成品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安全通道应畅通无物,严禁占道作业。 (三)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

吊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和区域内的吊装作业。 2规范性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帽(GB 2811)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2010 NF E52-122,NEQ)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179) 《金昱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JYY-AH-02) 《金昱元集团公司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标准》(JYY-AH-04) 3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6.3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6.4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1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安全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1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安全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5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应经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6.6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7 吊装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同时对吊装所用的车辆、人员资质进行检查确认。 7.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进入易燃易爆区域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7.6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8 吊装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8.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公司作业人员和设备 的安全,确保安全无事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吊装作业的管理。 3. 职责 3.1作业部门或外协单位负责对吊装作业的申请,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3.2设备管理部负责对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确认、审核; 3.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吊装作业的进行审核,并监督、检查、考核; 3.4公司安全主管经理负责《吊装作业安全审批表》的审批。 4. 管理要求 4.1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办理《吊装作业安全审批表》,应预先在吊 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 4.2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3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4.4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4.5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 4.6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职能部门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4.7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4.8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4.9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 20KV 的距离应 > 2m; 35KV 的距离 >4m。 4.10夕卜协施工单位需要吊装作业时,首先向工程所属部门提岀申请,由该部门联系安全生产管理部,共同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前,工程所属部门负责人、吊装作业吊物所 在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部人员共同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同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11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4.12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