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渝教外201011号

渝教外201011号

渝教外201011号
渝教外201011号

渝教外…2010?11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委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署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协议书,2010年“西部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争取我市有更多的优秀人才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到海外学习进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西部项目”是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我国西部地区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支持地方经济、社会、教育和科研事业的发展,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的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西部项目”立足于选派西

部急需专业及人才,以加大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力度,促进西部地区教学、科研和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我市作为首批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协议的单位,从2003年起已顺利完成“西部项目”第一期和第二期协议的实施工作,累计录取我市教育、医疗卫生、科研院所等系统和单位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557人。2010年我委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署了第三期项目协议,将选派规模从原来的每年80人/960月扩大到100人/1200月。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规模

从2010年起,每年按照100人/1200月的规模选派留学人员出国进修。

(二)重点选派领域

为帮助解决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难题,结合我市内陆开放战略、产业优化升级战略、科教兴渝支撑战略、资源环境保障“四大发展战略”和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健康重庆“五大重庆”建设对人才需求的总体规划,确定了重点产业领域(汽车摩托车、石油天然气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冶金、电子信息、综合能源等)、城市建设领域、商务贸易领域、现代农业领域和科教文卫领域这五大领域作为重点资助领域,同时兼顾其他领域和学科的人才培养需求。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市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

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一)规定的要求;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需通过考试或培训合格后,方能派出;

3.身心健康;

4.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四)申请类别及要求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3-12个月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07年3月20日以后毕业)。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2.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包括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当于副司局级(包括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3. 短期研修生(子项目):3个月

符合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指南的要求(见附件三和四)。

(五)“西部项目”子项目

目前“西部项目”设有两个子项目: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相关项目介绍和选拔简章请见附件三和四)。

三、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为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国家留学基金委于今年启用了全新的网上报名、评审系统。所有申请人首先应进行网上注册及申请表的填报(https://www.wendangku.net/doc/e27730659.html,),具体填报方式

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网上报名的时间是3月20日至4月15日。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关于准备201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二)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凡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委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汇总后统一报我委,我委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项目评审

我委将于2010年5月底前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留基委审核,进入联合评审的人员名单将于6月底前公布。西部项目联合评审拟于7月初进行,最终的录取结果将于8月下旬公布。

四、配套经费

按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西部项目”留学人员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重庆市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所需经费按如下公式计算:

(11.5万元/12个月X 录取总月数+ 1.5万元X 录取总人数)X 50%

从2010年起,国家拟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届时需承担的配套经费额度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五、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要充分利用好西部项目,扩大我市出国留学的规模和层次,为我

市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同时,要注意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e27730659.html,)”《西部项目》专栏公布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和说明。

六、我市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

重庆市教委国际处

联系电话:63861218;63855956 联系人:徐厚智李世玉

电子邮件:cqjwgjc@https://www.wendangku.net/doc/e27730659.html,

附件: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外语条件

2.关于准备201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

请材料的说明

3.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指南

4.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

二Ο一Ο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外事留学项目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印

附件一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一、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并在录取后直接派出。

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应符合国外接受院校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2、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以外项目: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

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

(二)对申请者外语水平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项目具体要求办理,详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二、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以外项目申请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原则上也可以申报,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等。

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需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被录取后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未注明意向培训地点者将视为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时间请于每年一月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e27730659.html,。

三、关于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以外项目录取人员外语培训的说明

1、参加培训的人员入学前需参加有关培训部组织的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安排相应级别的培训。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结业考试。

2、参加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培训者,原则上均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到教育部指定的培训部参加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培训,获相关语种培训结业证书后方可派出。

3、有关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请查阅《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附件二

关于准备201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二、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打印。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表中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特别需要注意:外语程度的填报信息直接关系到录取后的培训安排,需据实填写,并附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此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国内推选单位主管部门需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

(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

3.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应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项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项目介绍、项目组成员及所负责工作介绍、与国外单位合作的有效证明材料。

5.国外单位邀请信

申请时若尚未获得国外邀请信复印件,可暂不提交。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5年内获得的)。同一部门 (包括隶属关系)或同一内容的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要重复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则上不超过5页(含)。

7.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提交其中之一即可。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此处所提供材料须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8. 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面A4纸上。

请勿将所发表论文、论文摘要、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放入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办法

1.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进行整理。请在申请表原件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2. 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套,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各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3. 申请人应及时将三套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提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教委。

4.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须将三套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于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或交由申请人自行提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教委。

附件三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指南

一、项目简介

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高教管理水平,适应二十一世纪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Crawford School合作开展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1. 国外合作方

Crawford School是世界著名的亚太研究中心之一,专门从事亚太地区经济、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等领域的教育教学、职业培训及策略分析研究,与国内许多机构及著名高校开展合作,具有相当的专业优势及经验。

2. 项目单位

本项目主要面向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省区选拔。地方合作项目及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推荐人选参加本项目。

3. 研修课程

本项目研修内容围绕四大主题: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为管理和管理系统与服务。项目人员在澳期间将听取澳大利亚有关高校校长和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专题讲座,并有机会到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实习。

4. 其它有关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统一安排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研修课程及实践,住宿将由Crawford School协助,由留学人员本人自行联系落实。

5. 项目经费

该项目所需经费包括:研修费、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总额约计79,768元人民币/人(以录取通知为准)。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各有关合作省区及高校支持经费共同负担,被录取人员统一纳入各省区、高校当年选派计划。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2. 留学国别:澳大利亚

3. 选派规模:每年派出2期,每期派出20-30人

三、资助内容

由国家留学基金统一支付往返国际旅费、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研修费。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为有关高等院校或各教育行政部门的中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2. 申报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 语言要求: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雅思成绩6.0

及以上。

五、申请办法

1. 申请方式

各省、市、自治区具体选拔计划及时间由各省区或高校另行公布。申请人可向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校咨询并按各地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

2.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2010年3月20日至4月15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校提交申请材料。

3. 申请受理方式

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高校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

4. 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三份申请材料(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六、评审、录取办法

西部、地方项目的评审分为初审、专家联合评审两个阶段。初审工作由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专家联合评审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10年8月底公布。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1. 该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派出。

2.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其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派出时间一般为次年5月或9月(具体派出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凡未按时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

附件四

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

一、项目简介

为配合西部各省、市、自治区中学英语教学改革工作,提升西部地区总体英语教学水平和质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与英国里丁大学合作开展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 国外合作方

英国里丁大学(University of Reading)是英国主要高校之一,其优势专业包括教育、语言、农业、艺术、经济、建筑、环境、管理等。该校阅读与语言信息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Language and Literacy)是英国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中心,也曾多次为中国教师及教育行政人员举办培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2. 项目单位

本项目主要面向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省区选拔。

3. 研修课程

①时间安排:

第 1 周—第 10周集中从英语教学理论及实践两方面对学员进行系统教学、实践,并为学员提供对自身教学实践进行反思及提高自身英语水平的机会;

第11周安排教学观摩,学员将有机会观摩英国学校的运作并就所见所闻进行反思讨论;

第12周安排文化活动,学员将有机会了解英国文化的诸多方面。

②主要内容:

里丁大学阅读与语言信息中心特为该项目组织编写了培训教材及相关学习资料,并特聘专业教师进行课程设计,以授课、实践、指导相结合的形式实施教学。教学将从培养学员的教学理念入手,通过学员对现代英语教学理论与英语实践的理解,提高学员从事英语教学的信心,促进其专业水平的提高。

主修内容包括:

●普通学习理论;

●语言习得理论;

●如何进行四项技能及综合技能的教学;

●如何进行语言不同方面(例如:语法、词汇、发音及功能等)的教学;

●教学方式方法;

●如何就写作及口语提供反馈;

●如何应对英语教学中的困难(例如:如何在大班中实施交际法教学;如何激发学习积极性差的学生的学习动力;如何解决教学材料匮乏的问题);

●如何针对学生特点进行英语教学(例如:如何了解学生的英语学习风格及策略;如何培养学生自立性;如何为学生提供支持);

●如何通过项目、故事、图片、诗歌及表演进行英语学习;

●如何处理英语教学中的其它一些问题(例如:如何组织热身、填充及冷却小活动;如何对教学材料进行补充、删减、改编及更换;如何检查学生的理解程度;如何理解及有效利用课堂动力机制;如何进行反思教学)。

教学方式包括:授课、指导、分组讨论等(学员将有机会单独或分组准备及呈示作业)

评估方式:测试与制订行动计划

4. 其它有关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统一安排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语言进修及授课实践。住宿将由里丁大学统一安排。

5. 项目经费

该项目所需经费包括:研修费、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总额约计66516元人民币/人(以录取通知为准)。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西部有关省区地方支持经费共同负担,被录取人员统一纳入各省区当年选派计划。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2. 留学国别:英国

3. 选派规模:每年派出2期,每期派出35人

三、资助内容

由国家留学基金统一支付往返国际旅费、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研修费。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人应为各项目省区中学英语教研员或中学骨干英语教师,具有五年以上英语教学工作经验,回国后将继续从事中小学英语教学工作并能承担起本省区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工作;

3. 大学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

4. 申报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 符合各省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申请办法

1. 申请方式

各省、市、自治区具体选拔计划及时间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另行公布。申请人可向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咨询并按各地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

2.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2010年3月20日至4月15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地省、市、自治

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

3. 申请受理方式

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

4. 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三份申请材料(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六、评审、录取办法

该项目的评审分为初审、专家联合评审两个阶段。初审工作由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专家联合评审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10年8月公布。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1. 该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派出。

2.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其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派出时间一般为次年2月或6月(具体派出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凡未按时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西部项目专用版)并办理公证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