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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暄《刑法学》(第7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圣才出品】

高铭暄《刑法学》(第7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圣才出品】
高铭暄《刑法学》(第7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圣才出品】

第二十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一、简答题

1.简述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构成。(中山大学2016年研)

答: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我国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我国刑法将危害国家安全罪排列在分则各章犯罪之首,表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也表明国家对打击这类犯罪的重视和决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指危害我国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背叛国家罪、叛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前者只能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实施,后者则只能由国家公务人员实施。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绝大多数是直接故意。少数犯罪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例如,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行为人可能出自获利的动机,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持放任的态度。

2.如何理解分裂国家罪与背叛国家罪的区别?

答: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分裂国家罪与背叛国家罪的区别包括:

(1)主体不同

分裂国家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管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都可以实施本罪;背叛国家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才能实施该罪。

(2)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分裂国家罪的故意内容是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的统一;背叛国家罪的故意内容是出卖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3)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同

分裂国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具有出卖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性质;背叛国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这种行为具有出卖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性质。

3.如何理解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间谍罪的区别?

答: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间谍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行为方式和故意内容上,分析如下:

(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间谍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而间谍罪的行为方式是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间谍罪的故意内容表现为明知是国家秘密或情报且明知对方是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而为其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而间谍罪的故意内容表现为明知对方是间谍组织而参加、明知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接受或者明知对方是敌人而为其指示轰击目标。

4.如何理解间谍罪客观行为的内容?

答: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行为方式:

(1)参加间谍组织。所谓参加间谍组织,是指行为人主动要求加入间谍组织并被间谍组织所接纳,或者间谍组织主动邀请行为人加入其组织,行为人同意加入的行为。参加间谍组织,可以是行为人履行了正式的加入手续,也可以是通过间谍组织的代理人单线发展而没有履行正式的加入手续。

(2)接受间谍组织或者其代理人的任务。这是指行为人虽然没有加入间谍组织,但是接受了间谍组织或者其代理人所交给的任务的行为。

(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这是指为敌人指明或者标示轰炸打击对象的行为。其方式可以是发射信号,也可以是设置标志物。

5.危害国家安全罪与普通刑事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答: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这是我国刑法上性质最严重、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与普通刑事犯罪的区别包括:

(1)犯罪客体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不是泛指一切属于国家的利益,而是指我国人民经过几十年浴血奋斗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政权、国家独立、领土完整以及社会主义制度得以稳定存在与发展的保障。因此,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客体较普通刑事犯罪更为具体,更为重大。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①犯罪行为

具体包括《刑法》第102条至第112条规定的种种行为,如背叛国家、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或暴乱、颠覆国家政权、投敌叛变,等等。这类犯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上述条文规定的任何一种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都构成犯罪既遂。甚至在一般犯罪中属于犯罪预备的行为,例如为分裂国家而实施策划的行为,在这里也成为具体的犯罪实行行为,有此行为即是分裂国家罪既遂。

②犯罪方法或手段

对于犯罪方法或手段,大部分条文无限制,但是,有的则限定为特定方法,例如,武装叛乱、暴乱罪,必须是采取武装的手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只能是采用造谣、诽谤或其他煽动的方法。

(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国家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出于什么动机,不影响犯罪之构成。普通刑事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6.武装叛乱和武装暴乱的区别是什么?

答:(1)武装叛乱和武装暴乱的含义

武装叛乱,是指使用武器装备进行反叛国家和政府的活动。武装暴乱,是指使用武器装备制造暴力事件从而引起动乱。

(2)武装叛乱与武装暴乱的区别

叛乱以反叛国家和政府为内容,以投靠境外敌对势力为目的,而暴乱则不具有投靠境外敌对势力的目的。

7.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的区别与联系。

答: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投敌叛变罪,是指中国公民投奔敌人营垒,或者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都具有反叛祖国的性质,二者的主体都只能是中国公民。二者的不同表现为:(1)主体的具体范围不同

叛逃罪的主体是特定的中国公民,即只能是中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投敌叛变罪的主体则可以是任何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

(2)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同

叛逃罪的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为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两种形式,投敌叛变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投奔敌人营垒或者在被敌人抓捕、俘虏后投降变节两种形式。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不是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境外的,应按投敌叛变罪定罪判刑,而不能按叛逃罪处理。

8.叛逃罪与背叛国家罪的区别与联系。

答: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叛逃罪与背叛国家罪都具有出卖、叛离国家的性质,两者的主体都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两者的不同包括:

(1)主体的范围不同

虽然两者的主体都只能是中国公民,但叛逃罪的主体仅限于中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而背叛国家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中国公民。

(2)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不同

叛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而背叛国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二、论述题

试述间谍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答:(1)间谍罪的概念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间谍罪的特征

①侵犯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如下三方面的间谍行为:

a.参加间谍组织。间谍组织,是指境外或渗透于我国境内的专门进行窃取、刺探我国国家秘密或情报,或者进行其他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参加间谍组织,是指加入间谍组织,成为其内部成员。

b.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是指虽未参加间谍组织但接受间谍任务,包括窃取、刺探国家秘密或情报的任务,也包括接受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任务。

c.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即以各种手段为敌人指引轰击我方目标的活动,轰击是否得逞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具备上述三种间谍的行为之一的,即成立间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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