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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暗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地下暗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地下暗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地下暗挖工程指采用暗挖方法施工的地下管道、地下人行通道、隧道、地下铁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和维修施工。

1.2 在医疗、化工、放射性辐射等特定环境中施工时,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特殊防护措施。

1.3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先进行试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施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1.4 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施工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指导、检查企业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

1.5 工程项目经理部,必须确定安全管理部门,凡施工现场作业,必须设专职或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对安全状态和安全行为进行监控。

1.6 施工技术、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暗挖方法施工的专业培训,掌握其专业理论知识与施工技术,熟悉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考核合格,取得任职资格,方可上岗。

1.7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开工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掌握《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56-2001)中对相关工种的要求,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国家有关规定的培训、考试,取得资质证,方可参加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1.8 在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须规定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9 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

含有施工方法、程序、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改移或加固方案、监控量测方案和安全防范、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安全技术措施。

1.10 施工中加固、改移或拆除各种管线、杆线、房屋等建(构)筑物时,应遵守有关管理单位的安全技术要求。

1.11 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测量和监控测量系统,控制隧(管)道位置,并按监控量测方案对工程结构和施工影响区内的地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设施的沉降、变形、变位等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信息。当测量数据超过设计或方案规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持施工和建(构)筑物、地下设施的结构安全。

1.12 暗挖施工,应有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中遇地质情况变劣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的主管人员通报,待修改设计或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1.13 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应向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工程项目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应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并形成文件。每项工序(分项工程)施工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参加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一旦发生事故(事件)的应急措施,并形成文件。

1.14 暗挖施工用电宜由双路独立的电源供电。洞内和竖井内的配电变压器不宜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施工现场应加强用电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经常检查落实,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1.15 施工中每个作业点应设作业组长负责指挥。起重机械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施工现场机械运行、移动和车辆装卸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

1.16 施工中必须配备和使用合格的施工机具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和国家禁止使用的机具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具设备。1.17 施工中,必须对安全设备、设施和防护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或定期检测,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1.18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

1.19 施工现场及其管理范围的边界必须设围档;在作业区域边界和危险部位应设围档或护拦等设施和安全标志。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和社会道路、公路及其附近等人员活动和出行的地方施工时,其作业区域的边界必须采取围档措施,并应根据社会需要和环境状况修筑相应的出行通道,满足交通需要。1.20 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模板支架、围档和护栏、施工道路交叉口、便桥端部、在施隧道口、竖井边缘、爆破现场、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存放处等重要部位,应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现行《安全标志》(GB 2894)的规定。

1.21 施工现场的各类检查井(室)必须随施工工序相应升高(降低),并用相应专业的检查井井盖盖牢,严禁掩埋。不需保留的井、坑、孔必须及时按技术规定回填至其顶部。需暂时保留的,必须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22 施工道路应平整、坚实、不积水,满足交通、消防、安全、防汛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1.23 施工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环境状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电弧光、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与污染。

1.24 施工中需占用社会道路、公路、临时交通道路和施工现场道路时,应经其管理部门批准,并遵守其安全技术规定。

1.25 施工中,需在桥梁、涵洞、挡土墙、管道和在建隧道等构筑物上或附近堆放土方、材料、构件和放置施工机械设备等时,应对构筑物进行验算,确认安全。

1.26 在社会道路、公路上不断绝交通施工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明显的,且具有反光标志的安全背心,并设专人疏导交通和安设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必须加设警示灯;作业结束恢复原地貌后,方可撤除安全标志、警示灯。

1.27 夜间和阴暗处施工,必须根据现场环境和施工要求在作业场地、施工道路设置充足的照明。

1.28 工程施工对现况道路、公路有干扰时,应根据施工要求和环境状况制定交通导行方案,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1.29 施工中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严禁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条件下,于同一竖直方向上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防护棚。

1.30 临边作业必须设防护栏杆,悬空作业必须设作业平台等防护设施,攀登高处和上下竖井、工作坑、基坑必须设安全梯等设施。

1.31 在铁路附近施工,应征询铁路管理单位的意见,遵守其安全技术规定。通过铁路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时,必须遵守有关通行的规定;严禁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临时过道;严禁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在铁路弯道内侧作业,不得妨碍行车的瞭望视线。

1.32 施工现场必须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设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建立并执行用火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与器材。

1.33 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架子、桩工、高处和支搭、拆除临时设施等作业。

1.34 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验收确认制度。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支架与脚手架、支护与加固设施、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工程试验设备与设施、自制的施工设施与工具使用前,起重吊装、桩工、进入封闭空间作业前,用火证发放前,必须进行相应的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1.35 冬雨期施工应根据工程特点、气象预报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

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36 严禁起重机、挖掘机、桩工机械(含吊物、载物)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1.37 暗挖施工中涉及装饰工程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状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38 施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险人员,保护事故现场,按规定程序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分析事故原因,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2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控制要求

2.1 工程需穿越道(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重要交通设施时,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与相关设施管理单位,召开施工协调会议,研究施工配合事宜,确定设施加固和监控量侧方案。设施加固和监控量测设计应由设计单位负责,并在施工中实施。

2.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行为、安全状态进行分析,识别重要危险因素,评价其危险程度,并制定中、高度危险因素的安全技术措施(含控制措施和一旦发生事故、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2)承载结构、构件必须对不同施工阶段的最不利荷载组合条件下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进行验算,确认符合施工安全要求。

(3)地下工程施工必须制定防坍塌、防窒息、防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监控量测方案。

(4)顶管机和盾构机安装调试、爆破施工等,应遵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复杂的工程,其安全技术措施应经专家论证确定。

(6)冬、雨期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冬、雨期施工方案。

2.3 施工前应根据需要搭建临时建筑,并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装配式房屋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并持有合格证;搭设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2)使用既有建筑应在使用前对其结构进行验算或鉴定,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3)临时建筑搭设必须符合安全、防汛、防火、防风、防雨(雪)防雷、防寒、环保、卫生、文明施工的要求。

(4)施工区、生活区、材料库房等应分开设置,并保持消防部门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生活区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J 01-72)的规定。

(5)模板与钢筋加工场、临时搅拌站、厨房、锅炉房和存放易燃、易爆物的仓库等应分别独立设置,且必须满足防火安全距离等消防规定。

(6)支搭和拆除作业人员必须纳入现场施工管理范畴,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支、拆临时建筑应编制方案;作业中必须设专人指挥,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由安全技术人员监控,保持安全作业。

2.4 施工现场临时供水设计应符合生产、生活、消防供水要求。采用自备井供水,打井前应向水资源主观部门申报,并经批准。水质应经卫生防疫部门化验,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方可使用,且应设置符合生产、生活、消防要求的贮水设施,对水源井应采取保护措施。

2.5 开工前,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特点、施工用电负荷和环境状况进行施工用电设计或编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施工

组织设计的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施工用电作业和用电设施的维护管理必须由电工负责,严禁非电工操作。

2.6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施工中社会临时交通疏导与临时道路方案,并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2.7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状况铺设施工现场运输道路,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道路宽度应根据现场交通量和运输车辆或行驶机械的宽度确定:汽车运输时,宽度不宜小于 3.5m;机动翻斗车运输时,宽度不宜小于2.5m;手推车运输不宜小于1.5m。

(2)道路纵坡应根据运输车辆情况而定,手推车不宜陡于5%,机动车辆不宜陡于10%。

(3)道路的圆曲线半径:机动翻斗车运输时不宜小于8m;汽车运输时不宜小于15m;平板拖车运输时不宜小于20m。

(4)机动车道路的路面宜进行硬化处理。

(5)现场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环境状况确定车辆行驶速度,并于道路明显处设限速标志。

(6)沿沟槽铺设道路,路边与槽边的距离应依施工荷载、土质、槽深、槽壁支护情况经验算确定,且不得小于 1.5m,并没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7)道路临近河岸、峭壁的一侧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8)运输道路与社会道路、公路交叉时宜正交。在距社会道路、公路边20m处应设交通标志,并满足相应的视距要求。

(9)穿越电力架空线路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10)穿越各种架空管线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管线外设限高标志。

(11)穿越建(构)筑物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

建(构)筑物外设限高、限宽标志。

2.8 跨越河流、沟槽应架设临时便桥,并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使用条件和现场情况,按照现行《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 025)等有关规定,对便桥结构进行施组设计,经计算确定。

(2)施工机械、机动车与行人便桥宽度应根据现场交通量、机械和车辆的宽度,在施组设计中确定;人行便桥宽不得小于80cm;手推车便桥宽不得小于1.5m;机动翻斗车便桥宽不得小于2.5m;汽车便桥宽不得小于3.5m。

(3)便桥两侧必须设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其底部设档脚板。栏杆、档脚板应安设牢固。

(4)便桥桥面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钢质桥面应设防滑层。

(5)便桥两端必须设限载标志。

(6)便桥搭设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2.9 现场模板与钢板加工场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2.10 现场混凝土搅拌站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2.11 施工现场设置锅炉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1)锅炉安装后应经主管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2)司炉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锅炉在使用期间应由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方可继续使用。锅炉运行期间,主管安全技术人员应经常对其检查,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

2.12 施工现场冬期生活供暖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电热供暖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严禁使用电热炉供暖。

(2)现场不宜采用铁制火炉供暖,由于条件限制需采用时,火炉及其供暖系统安装完成,必须经主管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颁发合格证后,方可使用。供暖期间应定期疏通烟筒,保持畅通。严禁敞口烧煤、木料等可燃物取暖。

2.13 施工地段或部位范围内拆除工作完成,经建设(监理)方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2.14 工程拆迁应遵守下列规定:

(1)房屋拆除,必须依据竣工图纸与现况,分析结构受力状态,确定拆除方法与程序,经建设(监理)、房屋产权管理单位签认后,方可实施,严禁违规拆除。

(2)现况各种架空线拆移,应结合工程需要,征得有关管理单位意见,确定拆移方案,经建设(监理)、管理单位签认后,方可实施。

(3)现况各种地下管线拆移,必须向规划和管线管理单位咨询,查阅相关专业技术档案,掌握管线的施工年限、使用状况、位置、埋深等,并请相关管理单位到现场交底,必要时应在管理单位现场监护下作坑探。在明了情况基础上,与管理单位确定拆移方案,经规划、建设(监理)、管理单位签认后,方可实施。实施中应请管理单位派人作现场指导。

(4)道路、公路、人防、河道、树木(含绿地)等及其相关设施的拆移,应根据工程需要征求各管理部门(单位)对拆迁措施的意见,商定拆移方案,经建设(监理)、管理部门(单位)批准或签认后,方可实施。

(5)切割拆除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介质的管道或容器时,必

须首先切断介质供给源,管道或容器内残留的介质应根据其性质采取相应的方法清除,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拆除。遇带压管道或容器时,必须先泄除压力,确认安全后,方可切割。

(6)采用爆破方法拆除时,必须明确对爆破效果的要求,选择具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依据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等有关规定,进行爆破设计,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并制定爆破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主管和有关管理单位审批,并按批准要求由具有相应爆破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爆破。

(7)各项施工作业范围,均应设围档或护拦和安全标志。

2.15 施工区域内的房屋、地下管线、地上杆线、隧(通)道、铁路、轨道交通等建(构)筑物的安全受施工影响,或其危及施工安全时,均应进行临时加固,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2.16 各类管线、杆线、隧(通)道、地下铁道等建(构)筑物的加固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依据被加固对象的特征,结合现场的地质水文条件、施工环境与有关管理单位协商确定方案,进行加固设计,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隧(通)道、地下铁道等跨度较大的设施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固设计。

(2)加固施工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符合加固设计的要求并形成文件。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维护加固设施,保持完好。必要时,应进行沉降和变形观测并记录,确认安全;遇异常,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17 在夜间和阴暗时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地方必须设警示灯。

2.18 临边作业必须设防护拦杆,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

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2)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2.19 悬空作业必须有牢靠的立足处和相应的防护设施。

2.20上下高处和沟槽(基坑)必须设攀登设施。

2.21 上下交叉作业时,下作业层顶部必须设置防护棚。

2.22 由于施工需临时拆(改)防护设施,必须经主管施工技术人员批准,并办理批准手续和采取相应的安全监控措施。作业后,必须及时恢复被拆(改)部位的防护设施。

2.23 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及其配件,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在进场前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

2.24 租赁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明确租赁双方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进场前,应经专业检验,确认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

2.25 其他要求参阅《人工、机械、爆破拆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3 施工用电安全控制要求(参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1 施工用电系统按设计规定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申请送电。

3.2 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拆卸和维护运行必须由电工负责,严禁非电工进行任何电气作业。

3.3 现场电工应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送电。

3.4 顶管施工用电安全控制要求

(1)现场安装变压器时,变压器宜安装在施工用电区间的中部。

(2)顶管坑外应装设电源总开关箱。总开关必须具有短路保护、

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功能。总开关箱应位于顶管坑及其附近的施工机械作业范围以外,且与顶管坑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10m。

(3)电缆敷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顶管坑、管内应采用橡胶护套软电缆。

②引入顶管坑的电源电缆应敷设在人员不易触及且不易受外力损伤的部位。

③盘放在顶管坑内的电缆,应放置在人员不易踩踏的部位,并采取防护措施。盘放应有序,便于放缆。

④进入管道内的电缆应悬挂在管侧壁上,每节管接口处均应设悬挂固定点。电缆悬挂应牢固,严禁用裸金属丝捆绑、悬挂电缆。

⑤管内电缆与其他管线应分侧敷设。

⑥管内电缆接头,宜采用专用插头、座连接。插头、座必须设锁定机构。当采用人工接头时,接头处包扎的绝缘强度应不低于原电缆的绝缘强度。

(4)保护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个顶管坑附近应做重复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接地极引出线应与保护系统PE线连接。

②顶管坑上、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

③顶管坑上、下的棚架、电葫芦支架、护栏、爬梯、导轨、支撑等金属设施均应做等电位连接。

(5)配电箱与控制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顶管施工应配置专用配电箱。配电箱内各分路开关应标明回路名称。

②采用顶管机施工应配置专用控制箱,其防护等级应满足顶管施工的环境要求。

③配电箱和控制箱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检修。

(6)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电葫芦提升限位,应采用直接切断提升电机主回路的限位开关。水平行走电机应采用接触器控制。水平行走机构两端均应设限位开关。

②电葫芦操作按钮盒上应标明设备动作方向,且标定方向与设备实际运动方向必须一致。

③电葫芦操作地点至配电箱之间不得有障碍物。

④刀盘、螺旋输送机和皮带运输机应设置急停按钮,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

⑤顶管机的机头部分与地面控制室之间应安设联络信号或通讯工具。

⑥机头部分和中继间的电气设备控制回路电压不宜超过36V。

(7)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管内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灯具应采取防护措施。

②照明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照明电缆应悬挂在管道侧壁,每节管接口处均应设悬挂固定点。

③照明用变压器必须采用双卷变压器。变压器外壳和二次回路应接地。变压器不得安放在管道内。

④顶管坑上和坑内安装固定的照明时,其灯具电压可采用

220V。照明灯具必须设防护外壳。灯具高度应距地面(坑底)2.4m(含)以上。

3.5锚喷暗挖与盖挖逆筑施工用电安全控制要求

(1)变压器的位置应遵守本细则2.1(1)款的有关规定。

(2)竖井或隧道外应装设总开关箱,并遵守本细则2.1(2)款的有关规定。

(3)隧道内电缆敷设应遵守有关规定。

(4)隧道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线)时,应切断电源,

并悬挂警示牌。

(5)设置隧道内照明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照明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

②固定安装照明电压可采用220V,灯具高度宜距人行2.4m(含) 以上,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③采用行灯照明时,应采用36V(含)以下的安全电压。

(6)隧道漏水地段应采用防水照明灯具。

3.6 盾构施工用电安全控制要求(参考《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BJ01-87-2005)第4章

4.2盾构施工)

4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控制要求(参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1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用火管理制度。用火前,现场必须制定消防措施,并申请用火证;消防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消防措施已落实,并形成文件,方可发放用火证;作业人员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时间内作业。

4.2 施工现场严禁人员在禁止烟火区域吸烟。

5 脚手架安全控制要求(参考《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5.1 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不得搭设脚手架,在其一侧搭设时脚手架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5.2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6 地下水控制

6.1 安全监理规定

(1)暗挖施工需排、降、堵、隔水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和现场环境情况进行施工设计,编制施工方案,规

定安全技术措施。对临近建(构)筑物的排降水施工设计应进行安全论证,确认能保证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稳定。

(2)由工程结构及其止水装置实施堵水时,工程结构必须符合相应的抗渗要求,止水装置安装必须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

(3)影响排降水施工的架空线、各种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应按有关安全规定改移或加固。

(4)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降水影响区域内的交通设施、管线、建(构)筑物等的沉降、位移、倾斜等进行观测,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5)水泵的电力缆线引接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遵守本细则第3章的有关规定。

(6)使用水泵应遵守《施工机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排水机械的有关规定。

(7)吊装水泵等宜采用起重机进行,作业时应遵守本细则第7.1(7)款的有关规定。

(8)遇无法排、降水的地层和难于加固的含水软弱地层时,可用冻结等方法固结土壤进行施工。施工前必须对方案进行安全论证,确认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并选择有施工经验的专业企业施工。施工时应先试验,确认有效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履行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处理。

6.2 排水井安全控制要求

(1)排水井作业应遵守《施工排水、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排水井排水安全控制要求的有关规定。

(2)利用排水的间歇时间掏挖排水井时,井下掏挖作业人员应与水泵操作工密切配合,并穿绝缘胶靴。

6.3管井安全控制要求

(1)管井作业应遵守《施工排水、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管井井点降水安全控制要求的有关规定。

(2)机械钻孔作业应遵守本细则第7.4(2)款的有关规定。

(3)施工中,应在施工区域内设置降水观测井,观测水位变化情况,确定土方开挖时间。

(4)在大范围内采用管井降水,且降水时间较长时,对抽升的地下水应采取回灌措施。

6.4 水平与倾斜井点安全控制要求

(1)井点成孔作业前,必须检查围岩和支护结构,确认稳定、无危裂土(石)块方可作业。作业时,应设专人随时监护围岩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2)成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钻孔时,严禁人员触摸钻杆,人员应避离钻机后方和下方。钻孔应连续作业,直至达到施工设计的深度要求。

②钻机采用轨道移位时,两轨高差、轨距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钻机定位后应锁紧止轮器。

③采用高压射水辅助钻孔时,排出的泥水、残渣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

(3)钻机需在作业平台上作业时,作业平台结构应经计算确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并遵守临边作业必须设防护拦的有关规定。上下平台,应设安全梯等攀登设施。

(4)采用套管成孔,用顶推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后背;用倒链牵引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锚固点。后背和锚固结构应经受力验算,确认安全。

6.5 砂井安全控制要求

(1)机械钻孔作业,应遵守本细则第7.4(2)款的有关规定。

(2)道路范围内的砂井顶部应恢复原道路结构。道路以外的砂井顶部应夯填厚度不小于50cm的非渗透性材料至原地面标高。

6.6 盲管排水安全控制要求

(1)在隧道内采用盲管排水应进行施工设计,合理布置检查井的位置。

(2)盲管应紧跟开挖面、逐节快速埋设,保持土体稳定和掘进面无水作业。

(3)检查井应用井盖盖牢。作业中检查井需敞口时,井口必须设护栏和警示灯。

(4)检查井需设泵抽水时,电缆线和出水管应加保护,不得被车辆、机械碾压。

7 竖井(工作坑)施工与垂直运输

7.1 安全监理规定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设计文件、环境条件选择竖井位置。设计无规定时,应对竖井结构及其底部平面布置进行施工设计,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竖井需在电力架空线路附近设置时,竖井施工使用的施工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距离应遵守本细则第1.36款的

规定。

(3)竖井井壁结构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外缘的距离不宜小于2m,与运输道路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3m。

(4)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距竖井边缘的距离,应根据土质、井深、支护情况和地面荷载经验算确定,且其最外着力点与井边距离不得小于1.5m。

(5)竖井口作业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井口作业区必须设围挡,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并建立人员出入竖井的管理制度。

②施工竖井不得设在低洼处,且井口应比周围地面高30cm以上,地面排水系统应完好、畅通。

③不设作业平台的竖井口周围(除梯道出人口外),必须设防护栏杆。除水平运输通道处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小于1.0m外,防护栏杆的构造应符合安全防护设施的有关规定。栏杆底部50cm应采取封闭措施。

④井口周围2m范围不得堆放材料。

⑤作业区内应有保持环境卫生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和设施。

(6)竖井内必须设安全梯或梯道,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攀登支撑等上下。

(7)使用起重机吊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

②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起重机的作业符合本细则第1.36款的规定。

③起重机与竖井边缘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土质、井深、支护、起重机及其吊装物件的质量确定,且不得小于1.5m。

④起重机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

⑤作业中尚应符合起重机械施工的有关安全规定。

(8)竖井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土壁、支护结构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遇裂缝、倾斜、变形等危及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井内人员,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7.2 土方施工安全控制要求

(1)土方开挖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交底应包括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2)竖井邻近有各类管线、建(构)筑物时,土方开挖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对管线、建(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并经检查确认符

合规定,形成文件,方可开挖。

(3)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人工开挖,严禁机械开挖,并应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

(4)在距各类管道1m范围内,应人工开挖,不得机械开挖,并宜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

(5)竖井采用先开挖后支护时,应随开挖随支护。

(6)挖土过程中,遇有工程地质与设计文件不符时,应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修改施工设计。

(7)竖井内人工开挖土方吊装出土时,必须统一指挥。

(8)竖井开挖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随时观察井壁和支护结构的稳定状况。发现井壁土体出现裂缝、位移或支护结构出现变形等坍塌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经处理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9)需挖除旧道路结构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②使用液压振动锤作业时应避离人、设备和设施。

(10)堆、运和回填土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堆土应距竖井边2m以外,其高度不得超过1.5m,并采取防扬尘措施;堆土不得占压检查井、消火栓等设施,并应保持其维修道路畅通。

②向竖井内卸土时,应设专人指挥。

7.3 钢木支护安全控制要求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竖井平面形状、深度、土质、邻近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状况,对支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个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

(2)支护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严禁使用劈裂、腐朽和变形的木料。

②严禁使用腐蚀、断裂和变形的钢材。

(3)使用起重机向井下运送支护材料,竖井上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吊运时,井下人员应撤至安全处;吊物距现况井底50c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吊物落地,确认稳固后方可摘钩。

(4)人工方法向竖井内运送支护材料,应用溜槽溜放或绳索系放,下方严禁有人。严禁抛掷和倾卸。

(5)预钻孔埋置桩支护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钻孔施工应符合本细则7.4(2)款的有关规定。

②钻孔应连续完成,成孔后应及时埋桩至施工设计规定的高度。

③起重机吊桩时,吊点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并应用控制绳保持桩的平稳。

④相邻两桩的间隙,应在土方开挖过程中按技术规定及时安设挡土板,或喷射混凝土支护。

⑤安设挡土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a)挡土板应随土方开挖分层设置,与支护桩贴靠密实,拼接应严密;

b)挡土板两端支承长度不得小于施工设计的规定值。

⑥喷射混凝土支护应符合本细则7.6款的有关规定。

⑦支护桩设锚杆时,锚杆施工应符合本细则第7.6(8)款的有关规定。

(6)机械锤击沉桩支护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区不得采用机械锤击方式沉桩。

②在沉桩振动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应采取保护措施。

③沉桩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承载不足时,应进行加固,并经

电缆隧道地下管廊土方开挖工程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电缆隧道地下管廊土方开挖工程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缆隧道地下管廊土方开挖工程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工程概况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一期项目第三冷轧厂 工程循环、废水区域电缆隧道地下管廊工程第一段土方开 挖工程:循环水废水管廊GL-1段深-4.6m,长27.2m,宽 6.5m,两条管廊共用一侧壁,废水管廊净宽2m,循环水 管廊净宽3m。管廊及电缆隧道均为钢筋混凝土箱式结构, CFG桩承重,底板厚600mm,侧壁厚500mm,底板厚 400mm,混凝土采用C30高性能防水混凝土,抗渗标号 为S8,垫层采用C15混凝土;管廊侧壁及顶板外表面钢筋 保护层厚度为50mm,内表面为40mm。 二、工程特点

1、周围场地开阔,无地上建构筑物。 2、曹妃甸为吹沙填海形成,地下水位在-2.5m左右,土质均为沙质土。含水量大,渗透系数大。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xx年国务院令393号)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 3、《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爆破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城市轨道交通号线 工程标 爆破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深项目部 二O 年四月四日

爆破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2013年04月04日

第一章工程概况 .................................. -2 - 一、......................................... 工程位置-2 - 二.标段范围................................. -2 - 第二章编制依据 ................................... -3 - 一、........................................... 工程合同文件 -3 - 二、......................................... 设计文件-3 - 三、............................................................ 国家及政府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 -4 - 四、相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4 - 第三章专业工程特点 ................................ -4 - 第四章监理工作的流程 .............................. -6 - 第五章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 - 一、........................................... 爆破前准备工作-6 - 二、................................................ 爆破监理工作控制要点-7 - 三、........................................... 爆破开挖目标值-11 - 第六章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1) 一、........................................... 监理工作方法 -12 - 二、监理工作的措施........................... -13 - 三、.................................................... 爆破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验收标准 -19 - 四、质量验收............................... -19 -

危大工程安全工程监理细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18年6月

批准:审核:编写:

目录 一、概述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写依据 (1) (三)本细则应用范围 (1) 二、专业工程特点 (2) 三、监理工作流程 (3)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 (一)前期阶段 (4) (二)施工阶段 (6) 五、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措施 (7) 1、基坑支护 (7) 2、土方开挖 (7) 3、模板与支架 (7)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9) 5、脚手架工程 (9) 六、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0) (一)监理工作方法 (10) (二)监理工作措施 (11) 七、其他 (12) 附件:表A16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13)

一、概述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 6、国家、行业及新疆自治区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程; 7、公司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三)本细则应用范围 监理部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对危险性较大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定的范围,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出本项目危大工程监理管控范围,如下: 1、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

隧道施工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编号:SM-ZD-61187 隧道施工安全监理检查要 点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隧道施工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是否规范编制应急预案和设备报警、救援、逃生登设施,是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2、是否定制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配备超前地质预报设备和认真实施超前地质预报。 3、是否定制监控量测实施细则、安排专业测量人员和认真实施监控量测。 4、不得擅自变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若变更审批手续必须规范、安全防范措施得当。 5、隧道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地质突然变差是否及时提请设计变更。 6、是否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控制: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超过90m,Ⅳ超过50m,Ⅴ级以上围岩超过40m仰供要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Ⅰ、Ⅱ围岩超过200m,Ⅲ级围岩超过120m,Ⅳ级及以上围岩超过90m二衬要及时施作,;Ⅳ、

环山土石方爆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山平基土石方爆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程: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环山酒库区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 1.2、工程地点:工程位于仁怀市茅台镇环山酒库区境内 1.3、工程规模:161万m3 1.4、工期:2012年7月15日~2013年 1月 15日( 6 個月) 1.5、主要建筑结构特征: 1.6、工程地质情況 从地质勘探资料和原地面露出的地质表明,该工程石质主要为中厚层状碳质灰岩、较坚硬,岩石性质较好,开挖主体岩石坚固系数f=8~12,节理发育,层理分明,地表为弱风化。 1.7、周围环境情况 场平区东侧为民房和二层到四层砖砼结构居民楼,离爆区最近的为15米,最远的为110米,南为空地和居民楼,居民楼离爆区为110米,西侧为施工道路和便道,在西侧爆区的边缘有一组10KV高压线,离爆区有30米,高压线投影到地面的距离为20米,另在西侧有一通信塔,相离爆破区为220m;北侧为民房(二层砖砼)和环山1号酒库(框架结构),民房离爆区为25米,环山1号酒库离爆区为80米。见下图。

二、总则 1.1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文件以及有关规程、规范等要求编制。 本工程项目主要采用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目录

1.2 本细则适用于土石方开挖、回填和爆破工程的。 三、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 承建单位应在开工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 承建单位应在开工以前,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施工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3 承建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14 天以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和爆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戎家2#地块项目 专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日期: 浙江江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戎家2#地块项目监理部 2013年12月1日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戎家2#地块工程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姚隘路北侧、宁徐路以西、徐戎路以东 建设单位:宁波万江置业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标)、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二标)工程规模:该工程总用地面积66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6216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33665.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2434.4平方米,商业楼为低层建筑,1#~5#、7#、8#、10#为18层或18层以下住宅,6#、9#为21层、23层 工程类型和特点:该工程为住宅工程,其中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商业为框架结构,地下室为无梁楼盖、局部框架结构 一、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开挖深度≥5m的基坑(宁波市要求≥4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 ②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③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 ④上下通道的设置; ⑤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 ⑥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盾构安全监理细则

苏州轨道交通工程 广济路地下空间人防配套设施(火?三区间)工程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监理工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实施细则 (盾构区间安 全) B1.8

一、工程概况 三医院站?火车站站盾构区间从三医院站出发,沿广济路向西延伸右转穿越苏州火 车站站场后,到达苏州火车站站,工程设计范围为右DK13+805.00C?右DK15+168.411,右线总长1360.436m;左DK13+804.28A左DK15+168.411,左线总长1344.446m。本区间设两处联络通道,在右DK14+297.057和左DK14+276.513处设一处联络通道兼作区间 泵房与集水池,在右DK14+700.00和左DK14+704.126处设一处联络通道,隧道埋置于 中密状④3粉土或粉砂层,软?流塑状④5粉质粘土层中。三医院站?火车站站见(表 1.1.2-1 ) 盾构区间具体情况表1.1.2-1 二、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国家和建设部以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93)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 5306—85) 4、《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标准》 ( DGJ 32/TJ 55—2006) 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 12523—90)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 JGJ46—2005) 8、《建筑工程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 (GB 50194—93) 9、《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067—85) 10、《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 GB 5082—85)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01) 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JGJ 80—92) 1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 128—2000) 14、招标、投标文件及附件,设计图纸 15、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三、专业工程特点根据目前的形势盾构隧道工程施工事故频发,而且事故一旦发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后果相当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施工方案及施工过程中各种安全预控措施不到位。根据国家及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要求,盾构区间工程施工须编制安全监理细则,明确盾构盾构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施工现场的检查要点。 1、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风险大: 盾构区间隧道推进主要在④ 3 粉土夹粉砂层、④5 粉质粘土层,该地层含水量高,透水性好,地层稳定性差,在盾构隧道推进过程中容易产生围护结构失稳等各种施工安全隐患。 2、盾构区间穿越建(构)筑物较多:区间从三医院站出洞后,首先穿越三医院急诊部,急 诊部条形基础距区间左线垂直

隧道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355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Production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Object Of The Problem And The Scope Of Influence, Analyzing The Problem, Proposing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Cost Planning And Feasibility Analysis, Implementation, Follow-Up And Interactive Correction, Summary, Etc.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隧道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通用范本

隧道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对工作想法的进一步提升,对工作的正常进行起指导性作用,产生流程包括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执行,后期跟进和交互修正,总结等。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JLA9驻地办管辖范围内隧道进出口围岩稳定性差。施工安全隐患大,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隧道施工前做好各种安全准备工作,建立健全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参与隧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使所有参建人员明确施工安全的责任,现场监理应检查承包人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不到位的及时通知要求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并有应急救援预案; 2、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须专业队伍进

顶管施工监理实施细则99581

一、工程概况和特点 南京市铁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服务范围北至长江,东至绕城公路,西南方向至紫金山山脉、经五路、迈化路及和燕路围合的区域,服务范围约为26.3平方公里。太新路污水管道工程总长2260米,1+004~1+154以及1+600~1+925段穿越铁路污水管不在本合同范围内。污水主干管管径为DN1000~DN1500,设计纵坡0.001。d1000污水管道设计充满度0.75,d1200污水管道设计充满度0.65。太新路支管管径为d800钢筋混凝土管顶管,管材为钢筋混凝土III级管,接口采用“F-B”型接口。W32~W36段顶管长度为285米,W36~W39段顶管长度为176米, W39~W40段顶管长度为150米。 为DN1200钢筋砼管,管道埋深13.97~17.00米,管顶覆土12.65~15.68米。管道外径为1.44m,爆破开挖管道直径为1.5m,W36为管道进口,W36至W32爆破开挖长度约240m,W36至W39爆破开挖长度约40m,W39至W40爆破开挖长度约40m,爆破方量约500方。爆破岩石为中风化细砂岩、粉砂岩:灰黄色,岩体比较完整,局部胶结较差,微裂隙发育,主要为较软岩和较硬岩,部分为软岩,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III~IV,强度高(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最大为61.9MPa)。 二、监理工作的流程 一、监理工作依据 (一)、本细则适用于有关监理人员实施爆破顶管施工工艺施工监理,细则中各条款为顶管施工监理常用条款,未涉及的其他内容及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不符的地方,以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为准。 (二)、给排水专业监理人员介入项目,进驻现场后,参照本细则展开现场施工监理工作。 (三)、本细则根据以下有关规范,规程与标准制定。 参考标准: 1、GB 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GB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GB50141-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5、JGJ 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6、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7、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8、JGJ107-200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最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目录 一、编制依据 (3) 二、编制目的 (3) 三、实施的范围 (3) 四、专业工程特点(工程概况) (4) 五、监理工作流程 (4) 六、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7) (一)前期阶段 (7) (二)施工阶段 (9) 七、监理工作要点 (10) (一)、模板与脚手架 (10) (二)、土方开挖 (14) (三)、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14) (四)、施工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 (15) 八、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5) (一)监理工作方法 (15) (二)、监理工作措施 (16) 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16) 十.附则 (17)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18】31号文;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JG59-2011); 6.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条例; 7、本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二、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的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二)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2021版)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总则 1.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为保障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特制定隧道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2.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本单位隧道施工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3.承包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监理工程师一定要熟悉和掌握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跟踪现场勤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承包单位及相关部门提出,迅速整改,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爆破工程监理细则

爆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金龙〃星岛国际广场工程位于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西路,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29995㎡,拟建栋号24栋,工程结构主要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场地类型为二类,下卧基岩属于稳定岩石类型。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贵阳恒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 本工程场平爆破包括:山体石方爆破,形成基础工作面和基础范围内预裂爆破形成路槽,以及与之有关的材料、设备和相应事项。(一)一般规定 1、施爆方应考虑到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空中是否有缆线,地下是否有管线,并调查开挖边界线处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界距离,再制定爆破方案。特别是要考虑到居民住宅区较近时,爆破方案需慎重选择,确保人、畜以及空中缆线、地下管线和施工区边界处建筑物的安全。要求承包人事先就就编制出详细的施爆方案,征得公安部门同意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2、监理工程师就检查承包人实施爆破工程理否有专人负责,爆破工作人员是否受过必要的训练,监理工程师、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要经过爆破业务培训考核,明确岗位责职,要有公安

部门核发的上岗证,并挂牌操作。 3、爆破技术人员应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检验、销毁安全规则。就掌握爆破工程地质、爆破对象性质、爆破作用原理和爆破技术以及各类爆破方法的特点和实用条件。施爆单位必须熟练掌握爆破安全规程和国家有关法规以及所从事的现工程爆破设计、施工计划、组织管理。早炮、盲炮的预防处理以及所从事的现工程爆破设计、施工计划、组织管理。早炮、盲炮的预防处理以及爆破事故的抢救技术。施爆单位应充分调动施工人员和管理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落实责任制,各队、各班组应层层落实责任,各负其职。工程项目经理要加强质量和进度意识,应亲临现场跟班作业,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所使用的爆破材料是否符合本工程的要求,与地质条件相适应,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新型爆破材料,使用前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合格的爆破材料不得进入现场和投入使用。 5、监理工程师就监督爆破材料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保管,是否遵守国家关于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6、施爆单位对主要爆破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7、爆破前、监理工程师必须监督承包人做好以下安全准备工作: ①、成立指挥机构,明确爆破人员责任与分工; ②、划定危险区,危险区内的建筑物,管线和设备应采用保护

[2019]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拆除工程)(范本)

GDAQ4202 □□ (工程项目名称打印) 拆除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 XX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机构名称打印)项目监理部(项目章) (打印)年(打印)月(打印)日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业主): 设计单位: 主要施工单位: 监测单位: 工程概况:【填写说明:根据工程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填写】 2 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拆除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明确监理工作要点、流程、方法及措施,达到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目的。 3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 5)《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危大工程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质〔2018〕871号); 6)《关于修改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要求的通知》(穗建质〔2015〕878号); 7)《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补充通知》(穗建质〔2013〕786号);

隧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隧道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 1.1全线设置枫香溪隧道(K8+460~K8+820)1座/360米,为单洞短隧道,该隧道为短隧道,隧道起讫桩号为K8+460~K8+820,全长360m,最大埋深约48m。隧道平面线形位于直线上,隧道建筑限界尺寸为:2×0.75米(人行道)+2×0.25米(侧向宽度)+2×3.5米(行车道),净宽9米。隧道纵坡坡度为-2.3%下坡。进口端隧道轴线与等高线坡面斜交,出口位于一凹槽中,受线形控制,边仰坡较高,进、出口洞门均采用端墙式洞门。 2、监理依据 2.1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 2.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2.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2.4《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2.5《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 2.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 18-96) 2.7《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2.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2.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4-2002) 2.10《公路工程地质勘查规范》(JTJ 064-98) 2.11《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 2.1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03) 2.13《公路隧道施工技术细则》(JTG F60-2009) 2.14《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范》(JTG E41-2005)

2.15《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2.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3、隧道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3.1仰坡、边坡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如图3-1所示

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F o r p e r s o n a l u s e o n l y i n s t u d y a n d r e s a r c h;n o t f o r c o m e r c i a l u s e F o r p e r s o n a l u s e o n l y i n s t u d y a n d r e s a r c h;n o t f o r c o m e r c i a l u s e 观澜景苑项目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新疆建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 4 月 1 日 目录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1) 三、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台账 (3) 四、细则编制的目的 (3) 五、本细则实施的范围 (4) 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4)

七、监理工作流程(见下页) (5) 八、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7) 九、监理工作要点 (9) 十、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9)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工程名称:观澜景苑项目 2、建设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经八路以西 3、建设单位:新疆万瑞共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乌鲁木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6、勘察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 7、建筑规模及性质:项目由高层办公、25-28层住宅及沿街商业、 地库组成,1#、2#住宅楼为25层住宅,主楼和汽车库相连,2#楼以北为人防区,其他为非人防区,3#楼28层住宅; 8、建设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9、工程计划工期:2018年月日~2019年月日 10、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1、建筑面积:50383.60m2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某停车场出入段线隧道安全监理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31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某停车场出入段线隧道安全监理细则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某停车场出入段线隧道安全监理细 则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置 出入段线区间为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进入大竹林停车场的地下区间隧道,该线路起于幸福广场站,北行至里程ZSSK0+397.280上跨人和站~幸福广场站区间主线(里程YAK17+799.160),转而西北方向前行,在YSSK1+426.050及出洞口里程 ZSSK1+426.265出洞后进入大竹林停车场。 该区间分为两段:一段为矿山法施工段,从幸福广场以北施工通道进洞,由南至北,进而向西北方向施工;另一段为TBM施工段,单护盾TBM从大竹

林停车场出发,沿东南方向步进至始发洞室后向人和站方向始发并掘进。 本设计为大竹林出入段线进洞段区间隧道,该段受控于大竹林停车场线咽喉区及工程车库线,同时为单护盾TBM提供始发条件,它的一条支线是列车进入工程车库的通道。 本段隧道除洞口部分设明洞段,其余部分均为深埋隧道。该段隧道主要穿行与砂岩和砂质泥岩中,围岩级别为IV级,岩层倾角小、近于水平状。隧道上方为照母山生态植物园,隧顶覆岩厚度约50~ 65m。 隧道洞口为既有挖方边坡,该边坡为大竹林停车场平场边坡,边坡高度约66米,边坡支护下部为1:0.5坡率的锚杆肋柱式挡墙,上部为1:1坡率的锚杆格构挡墙。本隧道采用φ108管棚进洞,进洞时

土石方爆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爆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本细则适用于土石方开挖和爆破工程的。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承建单位应在开工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承建单位应在开工以前,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施工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承建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14 天以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和爆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布置图。 (3)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 (4)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 (5)土石方调配方案。 (6)控制措施。 (7)施工排水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 (9)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10)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 (11)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12)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 在需采用控制爆破保护物或保留岩体、或采用岩基面一次爆破和水平光爆开挖技术、或控制爆破粒径,承建单位应先进行必须的爆破试验,并于试验前编制爆破试验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爆破试验计划报告内容应包括:

某停车场出入段线隧道安全监理细则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某停车场出入段线隧道安全监理细则正式版

某停车场出入段线隧道安全监理细则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置 出入段线区间为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进入大竹林停车场的地下区间隧道,该线路起于幸福广场站,北行至里程 ZSSK0+397.280上跨人和站~幸福广场站区间主线(里程YAK17+799.160),转而西北方向前行,在YSSK1+426.050及出洞口里程ZSSK1+426.265出洞后进入大竹林停车场。 该区间分为两段:一段为矿山法施工段,从幸福广场以北施工通道进洞,由南至北,进而向西北方向施工;另一段为TBM

施工段,单护盾TBM从大竹林停车场出发,沿东南方向步进至始发洞室后向人和站方向始发并掘进。 本设计为大竹林出入段线进洞段区间隧道,该段受控于大竹林停车场线咽喉区及工程车库线,同时为单护盾TBM提供始发条件,它的一条支线是列车进入工程车库的通道。 本段隧道除洞口部分设明洞段,其余部分均为深埋隧道。该段隧道主要穿行与砂岩和砂质泥岩中,围岩级别为IV级,岩层倾角小、近于水平状。隧道上方为照母山生态植物园,隧顶覆岩厚度约50~65m。 隧道洞口为既有挖方边坡,该边坡为大竹林停车场平场边坡,边坡高度约66

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监理工作流程 四、监理控制措施 五、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及要点 六、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工程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白岩嘴危岩排危处理工程 2、建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地质灾害整治中心 3、建设工程地点:该工程位于江津区四面山白岩嘴 4、承包人:重庆市二零八建设工程公司 5、设计单位: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 6、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重庆市江津区马家坪官家坝白岩嘴,当前凹腔已经形成,在降雨作用下随时有垮塌的可能。斜坡坡脚有有水泥乡村公路经过,但危岩地处高程较高,脚手架、混凝土等材料及施工机具需要采用索道运输陡崖区,场地交通不便,治理难度较大。 7、建设工程内容:本工程对危岩采用爆破+人工清理坡面+C25混凝土支撑封闭泥岩凹腔+被动网的综合治理方法。共爆破清除W1、W2危岩体方量约20500m3;人工清理坡面松动碎石5000 m3;坡面清理26390 m3,C25混凝土嵌补封闭凹腔500 m3;脚手架26390 m2;弃方39200 m3。 二、编制依据: 1、施工单位经论证审批经过的相关专项施工方案; 2、重庆市江津区崩岩山滑坡治理工程设计图; 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 4、《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 );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l9- ); 8、《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DZ/T 0222- ); 9、《公路边坡柔性防护系统构件》(JTT 528- ); 1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1、其它国家、行业部门颁发的各种规范、评定标准等; 12、已被批准的监理规划。 三、监理工作的流程:(见监理规划)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执业资格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作业准备情况对所用材料质量按规定要求控制 对工序质量按规定报验程序检查收集、整理资料 对完成分部工程组织检查评定验收 四、监理控制措施 (一)安全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技术安全资质等级和安全许可是否符合要求。 2、审核施工技术方案及有关安全施工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及作业程序落实情况,特别安全作业交底是否到位。

临时设施安全监理细则示范文本

临时设施安全监理细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临时设施安全监理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 九景衢铁路西起江西省九江市,东至浙江省衢州市, 途经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都昌县,上饶市鄱阳县,景 德镇市、浮梁县,上饶市婺源县、德兴市,浙江省衢州市 开化县、常山县,线路全长333.26km。浙江段正线全长 88.379公里(其中常山至衢州段为既有线增建二线,长 42.458 km)。本项目在浙江段共设车站5个,其中衢州站 为既有站,杨林、开化、辉埠、常山4个车站为新建车 站。预留航埠会让站。 2、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 本标段(DK260+916.2~衢州站(含))途经常山县

辉埠镇、青石镇、招贤镇,衢江区、柯城区接入既有衢州站,正线全长49.999km,其中:DK260+916.2~ DK268+457.06段为新建双线,正线长度7.541km,DK268+457.06~衢州站(含)段为增建二线和改建既有线,增建二线正线长度42.458km,改建既有线正线长度42.595km。其中: (1)路基:路基长35.236Km;土石方共420.9万方(其中挖土石方154.2万方、利用土石填方58.2万方、借石填方118.6万方、级配碎石40.2万方、AB组填料48.5万方、填渗水土1.2万方)。 (2)桥涵:桥梁8.788km/35座(其中:特大桥 5.632km/4座、大桥2.245km/7座,中桥0.744km/12座,小桥0.167km/12座);挂篮悬浇连续梁7联,拼装架设80m钢桁梁1孔。预制架设T梁707单线孔,涵洞2470.76横延米/189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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