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政审材料登记表一、与政审对象谈话记录
二、政审对象人事档案调档情况记录
(需加盖调档单位原章)盖章:
三、政审对象工作单位表现情况调查记录
(需加盖调查单位原章)盖章:
四、政审对象实际居住地表现情况记录
(需加盖调查居委会原章)盖章:
五、政审对象所属警署情况调查记录
(在政审对象所属警署调取有无犯罪情况记录证明,开具记录证明附后)
六、政审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
政治情况
(主要调查父母、配偶在实际居住地表现情况;工作单位表现情况;所属警署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注:1、若调查对象无工作单位,或已退休的可免单位情况表现调查
2、若调查对象是党员的,可只调查其在组织中的表现即可,其余可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