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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单位岗位行政执法责任制

XX单位岗位行政执法责任制
XX单位岗位行政执法责任制

XX单位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分管科室执法人员各负其责的分线逐级负责制。从下至上,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二条本机关行政一把手的行政执法责任: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地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负总责;全面监督掌握本机关各科室对散装水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执行情况;决定案件是否立案,签发行政处罚决定;对重大复杂案件和事项,组织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并依法作出决定;对执法对象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组识实地勘察,对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举行听证,并依法作出是否许可、是否处罚等决定。

第三条分管领导的行政执法责任

(一)协助行政一把手抓好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领导交办的行政执法事项。

(二)组织起草职责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并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保证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适当。

(三)办理或者组织办理分管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或组织进行调查取证、情况收集工作,保证各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

第四条各科室负责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一)协助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二)对分管科室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等事项(以下通称行政执法事项)及时依法依办理并进行监督审核,纠正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或者不适当的内容。

(三)组织实施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第五条分管科室的行政执法人员(包括科室负责人)的执法责任包括: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合理合法施行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并对其行为负责。

第六条本制度自颁布发文之日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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