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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汇款案例

国际结算汇款案例
国际结算汇款案例

一.汇款概念

二.汇款当事人

三.汇款方式

四.汇款业务流程

五.注意事项

六.案例

一.汇款概念

汇款(REMITTANCE)是进口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汇给出口方,汇款主要是用于贸易中的货款、预付款、佣金等方面,是支付货款最简便的方式。

二.汇款当事人

1.汇款人(REMITTER)

汇出钱的人,一般是进口商。

2.收款人(PAYEE or BENEFICIARY)

收到款项的人,也叫受益人,一般是出口商。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

办理汇出款的银行。

4.汇入行(PAYING BANK)

汇出行委托支付汇款的银行,一般是收款人

的账银行。

三.汇款方式

汇款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有三种: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汇(DEMAND DRAFT(D/D))、信汇(MAIL TRANDFER(M/T)),由于电子化的高速发展,现在汇款主要使用电汇方式。

电汇俗称"T/T",是进口方委托银行,通过加押电报或电传的方式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这种方式快捷、简便。以后的汇款业务一般就是指电汇。

四.汇款业务流程

五.注意事项

作为境内收款人如果想更快收妥款项,则应提示境外汇款人按下列要求填写汇款申请书:

1.正确填列收款人全称、帐号(必须注明收款人开户银行的交换行号)及开户银行英文名全称。

2.如企业在境外帐户行办理汇款时,则应该在汇款申请书中的收款人银行的代理行(INTERMEDIARY INST)一栏填写开户银行的相对应境外帐户行名称。开户银行帐户行资料可向开户银行查询。

3.收款人银行名称要准确,最好要有银行SWIFT号码

4.收款人名称为开户银行名称。

5.收款人帐号:A/C NO:XXXX ,(填写开户银行在境外帐户行的相对应的币种的有关帐号)。

6.备注或附言中应注明实际的收款单位名称和帐号(收款人单位帐号组成必须是行号+收款人帐号,

A/C NO:XXX----XXXXXXX)。

六.案例

1.客户在香港汇款,以境外帐户行香港分行为境外代理行汇入港币,国内上海某家商业银行为收款银行,填写方法如下:

收款人银行的代理行名称:*** BANK,H.K.BR.

(INTERMEDIARY INST.)(CHATS NO.***)

收款人银行名称:***BANK,SHANGHAI BR.(SWIFT ADD:***)

收款人名称:***BANK,SHANGHAI

收款人帐号:(HKD A/C NO.):***

备注或附言:应注明实际的收款单位名称和帐号(收款人单位帐号组成必须是行号+收款人帐号,A/C NO:***----***)。

2.如汇款人在香港或香港以外的地区以帐户行为美洲银行NEWYORK 分行为境外代理行汇美元,填写方法如下:

收款人银行的代理行名称:BANK OF AMERICA NEW YORK

收款人银行名称:***BANK,SHANGHAI BR.(SWIFT ADD:***)

收款人名称:*** BANK,SHANGHAI

收款人帐号:(USD A/C NO.):***

备注或附言:应注明实际的收款单位名称和帐号(收款人单位帐号组成必须是行号+收款人帐号,A/C NO:***----***)

国际结算案例

第二章案例1

案例二 1、无因性:票据一旦作成,票据权利和义务的执行就与票据原因相分离。如:票据的转让过程中,不需要调查票据原因是否合理、合法。 2、票据上权利的内容,以票据记载为准,不能根据票据以外的其他文件来确定。

1.流通转让性:通过直接交付或背书后交付完成转让。特点:1票据转让不必通知债务人2正当持票人的权利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缺陷的影响。(善意/完全对价) 习题 A向B 购货,由此A 签发了一张以C 为付款人,B 为收款人的1万元的汇票,经C 承兑。B以完全对价转让E。 1.对E而言,票据的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分别有那些? 2. E票据被偷,F在市场上以1000元获得该票据,F拥有完全的票据权利吗?为什么?3. E票据遗失后,在9月1日通过诉讼主张其权利,在诉讼期间有人声称他在9月3日从市场上以扣除利息的正常价格9800元获得该汇票,那么E还能实现其票据权利吗?为什么? 第三章 1、汇票样本 案例1判断下面这张汇票是否有效,如果无效请说明理由并改正或补充使之有 效。 interest calculate at the rate of X% per annum from the date hereof to the date of payment 案例二汇票案例 ?出票人:Overseas Development Bank. ?持票人:AB公司

?付款人:National Bank,Chicago ?事件:浙江兴业银行收到AB公司交来的银行汇票要求办理贴现,金额为200万美元。此前该行曾收到过一份以该汇票付款行总裁名义发来的电报,称已备妥200万美金,请求代为通知AB公司可随时兑现。初看上去汇票一切正常,要素齐全,且付款行属于国际性大银行。但出票行有问题,因为在银行年鉴上查不到。 结果:兴业银行并没有立即办理贴现,而是电询付款行,同时急电委托其在卢森堡的分行代查出票行情况。结果付款行称从未有过“出票行”这个客户,更不知晓这一汇票的存在;经分行核实:多年前该国曾有一家名字相同的银行,但早已倒闭。 启示 ?检查出票行或付款行或承兑行等相关银行是否能够在银行年鉴中找到; ?汇票金额巨大或者付款为远期的,应当谨慎; ?查看汇票金额及日期等关键要素有无涂改迹象,印鉴是否清楚; ?必要时委托银行鉴别。 2、汇票样本 作业:按要求制作汇票 ?Drawer(出票人): Continental Co.,London ?Drawee(付款人): Bank of Europe,Paris ?Payee(收款人):the order of Ace Trading Co. ?Sum:USD 1,250.00 ?Date of issue:01 April,2002 ?Tenor: at 90 days after sight

国际结算试题库

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 三、是非判断 1.由于在建立代理行关系之前,已对对方各方面情况做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因此,凡是代理行开来的信用证,我们都可以接受。 2.选择账户行的要求比建立代理行关系的要求更高。 3.国际金融领域风云多变,虽已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仍应随时注意起情况变化,以便必要时采取安全措施。 4.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的原则,我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之间的货币收付结算不应属于国际结算的范畴,而只能按国内结算办理。 5.当代的国际结算中大部分采取记账和转账方式。 6.代理行关系只能由双方银行的总行通过协商后建立,不能由各自分支行自行决定。 7.账户行关系只能在代理行基础上建立。 8.代理行未必就是账户行。 9.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的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被各国银行、工商、航运、法律等各界广泛接受并采用的国际惯例,因此,这些国际惯例对当事人就具有强制性。 10.国际结算就是办理国际债权债务的清算。 11.国际结算就是办理国家间债权债务的货币收付业务。 12.根据国际商会的第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一家银行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应被视为不同的银行。 13. 根据国际商会的第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一家银行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应被视为不同的银行”的规定,在发生涉及信用证的法律纠纷时,一家银行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也应被视为不同的银行。 14. 根据国际商会的第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一家银行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应被视为不同的银行”规定的精神,则一家银行在同一国家内的分支机构应被视为不同的银行。 四、单项选择 1.银行在办理国际结算时选择往来银行的先后顺序,最先选择的应是。 A.账户行 B.联行 C.非账户行 D.代理行 2. 不属于代理行之间的控制文件。 A.密押 B.有权签字人的签字式样 C.代理范围 D.印鉴 E.费率表 3.一家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以及各分支行之间的关系,是关系。 A.联营银行 B.联行 C.代理行 D.账户行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三、是非判断 1.对于未说明开立依据的票据,受票人可以表示拒付。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中国G公司(进口商)与新加坡H公司(出口商)签订进口一批纤维板的合同,金额为800万美元,分八批交货,每批100万美元,使用远期汇票付款。合同订立后,新加坡出口商按时发来第一批货物,同时开立了八张远期汇票,每张汇票金额为100万美元。但中国进口商的的开户银行S银行将八张汇票全部承兑并退还给新加坡出口商。此后,新加坡出口商不再发货,同时将全部汇票转让给美国花旗银行。汇票到期后,花旗银行作为汇票的持票人要求S银行付款。该案导致中国G公司巨额损失。该案损失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涉案的各方对金融票据缺乏应有的知识。 答:对于远期汇票付款是指出票完成后不能马上要求、而只能在规定的日期内要求票据权利的票据。而且远期汇票承兑后不可撤销,而G公司在H公司发第一批货物就对其全部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导致了必须对承诺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才造成了巨额损失。 2、中国青岛M公司与韩国F公司签订了一笔服装交易合同,贸易条件为FOB,金额为3万多美元,并约定信用证付款。但F公司迟迟未开来信用证,在M公司的多次催促下,F 公司答应改为银行支票付款,在装运港一手交货,一手交支票。在M公司已备妥装运货物准备装船时,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对此出口商予以拒绝。同时,F公司也对货物包装提出新的要求,并要求将海运改为空运,答应立即寄来支票原件。当出口商改换包装后准备空运时,要求F公司前来验货,但F公司以该批货物价格过高为由拒绝验货,最终导致出口商遭受巨大损失。 答:我方因坚持用信用证付款,这样可以降低损失同时支票只能开出一张,而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违背了支票的原则,同时看不到F公司的诚意。M公司在看到这种

国际结算票据案例分析及答案

1、案例分析题出票人甲将票据交付给受款人乙乙通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丙丙又将票据转让给丁丁又将票据转让给戊戊为最后持票人。请问在这一系列的当事人之间谁是票据上的前手和后手这样的区分有何意义答①甲、乙、丙、丁、戊所处的地位是相互独立的在前者被称为前手在后者被称为后手。例如甲为乙的前手乙为甲的后手甲、乙、丙、丁均为戊的前手戊则同时是甲、乙、丙、丁的后手。②前手与后手的区分意义在于票据上的当事人行使追索权时只能由后手向前手追索而前手不能向后手追索。所以在前后手的关系中前手为债务人后手为债权人。 2、案例分析题1998年1月湖南天易公司与福建华茂发展公司签订了名为联营实质上是借贷性质的《联营合同》约定华茂公司向天易公司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湖南交通银行衡阳某分行下简称为交行对该借款作担保并给天易公司出具了担保书。之后天易公司签发了以浙江某服装厂为收款人到期日为1998年8月底的500万元商业汇票一张还同该厂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合同》将该汇票与合同一并提交给农业银行某县支行下简称为农行请求承兑双方签订了《委托承兑商业汇票协议》。天易公司告知农行拟使用贴现的方式取得资金并承诺把该汇票的贴现款项大部分汇回该行由该行控制使用。其后该农行承兑了此汇票。而后收款人浙江某服装厂持票到建设银行浙江某分行贴现并将贴现所得现款以退货款形式退回给天易公司后者则按《联营协议》的约定将此款项全部借给华茂发展公司。汇票到期后农行以受天易公司等诈骗为理由拒绝付款给贴现行而当天易公司要求华茂发展公司及交行归还借款时该行则以出借方签发汇票套取资金用于借贷不合法为由拒绝承担保证人责任。请问1此案中哪些属于票据关系2此案中有哪几种非票据关系3农行和交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答1天易公司的出票、农行的承兑、浙江某服装厂向建行浙江某分行的贴现构成了本案中的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之间的一系列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即本案的票据关系。2在本案中存在以下几种非票据关系①票据原因关系。将套取的资金用于非法借贷是本案中一系列出票、承兑等票据行为的真正原因它们在本案中是以各种合同关系体现出来的。②票据资金关系该关系以天易公司同农行某县支行签订的《委托承兑商业汇票协议》体现出来。3农行和交行的理由均不能成立。因为付款人一旦承兑其即成为确定的付款人承担保证到期支付票款的责任不得以资金关系抗辩善意的持票人。交行是票据基础关系的当事人同样不得以他人的票据关系系非法来作为借贷担保关系的抗辩理由。本案中天易公司与华茂发展公司的借贷关系显然是无效的交行应依法就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3、案例分析题1995年8月6日某市天吉电器集团公司与某县对外贸易公司化工建材分公司签订一份价值203765元的天吉冰柜、天吉空调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化工建材公司预付货款8万元天吉公司供给化工建材公司价值202797元的电冰柜和空调。电器公司在催要货款过程中双方于1995年8月17日又签订一份价值492800元的空调、冰柜购销合同。为付款化工建材公司向刘某借款并从某县支行申领到一张以刘某为户名的20万元现金汇票交付给电器公司此款包括8月6日的合同款122797元余下款作为8月17日合同的预付款。电器公司持该汇票到某市分行要求兑现。因汇票密押错误某市分行拒付。电器公司遂将该银行诉之法院。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汇票密押错误系某县支行工作失误所致。在电器公司要求兑付汇票过程中某县支行先后发出4封电报催收。付款单位以有纠纷和汇票方汇款人刘某挪用公款为由电告某市分行协助不要解付要求汇票作废处理退回某县支行。此外在电器公司要求兑付汇票过程中某县检察院出具通知函以刘某挪用公款为由要求某县支行不得更改密押。其间某市分行根据内部结算办法规定先后发出几封电报给某县支行要求进行查询答复、更改密押但某县支行始终未更改密押。?6?1 试问某市分行是否应承担付款义务为什么某县分行应否承担责任答某市分行应该承担付款义务。因为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则某市分行应否解付的依据在于持票人所持汇票是否有效如果银行汇票的形式符合法定要求则银行应五条件付款。在本案中由汇票的形式看发票人是某县支行付款是某市分行收款人为电器公司其形式合法从汇票记载的内容看也符合法律的规定从其取得方式看天吉电器集团公司从某县支行申领取得途径亦是正常的。而根据票据的无因性付款方某市分行所负的审查义务也仅限于以上各项内容而不必审查收、付双方的原因关系以及双方是否存在纠纷等实质性的内容。因此该汇票是有效的某市分行应该承担付款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密押错误系某县支行的工作失误造成应由其承担过错责任在本案中某县支行应承担不解付的连带责任。 4、案例分析题2001年7月间某工商银行A市分行某办事处相当于县级支行办公室主任李某与其妻弟密谋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盗用该银行已于1年前公告作废的旧业务印鉴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签署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人和付款人及承兑人记载为该办事

《国际结算》补充习题与答案(第3讲)

第3部分补充习题 一、填空题 1.支票是支付工具,只有即期(),没有()。 2.支票划线的作用在于()。 3.()遭退票,不需做成拒绝证书;()遭退票,必需做成拒绝证书 4.支票划线是为了防止支票遗失或偷窃后被(),所以付款行只能通过()付给代收银行。 5.出票人撤销其开出的支票,称为();支票因出票人在存款行没有足够的存款以支付票据金额而未得付款,称为()。 6.国际本票遭退票,不需做成(),国际汇票遭退票,必须做成() 7.顺汇法的特点是其资金的流向与()。 8.本票是出票人无条件付款的(),而汇票和支票是无条件付款的()。 9.本票与汇票中,远期()票需承兑,远期()票不需承兑,()票只能开一张,()票可开一套。 10.支票的划线可分为()和()。 二、单选题 1.本票和支票的付款人分别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A.出票人、银行 B.承兑人、银行 C.出票人、企业 D.承兑人、企业 2.本票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_________ A.支付承诺 B.款项 C.担保 D.委托 3.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的最长付款期限不超过_________。 A.三个月 B.两个月 C.一个月 D.四个月 4.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_________个。 A.三个 B.两个 C.一个 D.四个 5.本票的制票人相当于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_________ A.代理人 B.经纪人 C.委托人 D.结合为一人 三、多选题 1.本票与汇票的不同在于_________。 A.基本当事人不同 B.收款人不同 C.付款方式不同 D.名称的含义不同 2.只能开出一张的票据是_________ A.汇票 B.支票 C.本票 D.提单 3.票据的功能主要有_________。 A.流通手段 B.支付手段 C.信用手段 D.贮藏手段 4.本票与汇票在承兑等方面都不相同,如本票_________ A.不需提示要求承兑 B.不需承兑

国际结算案例

国际结算课程案例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学号:14209103 姓名:刘玲 经典司法案例评析之马来西亚KUB电力公司诉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履行独立性保函承诺案 【分类】民商经济-> 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票据纠纷-> 票据损害赔偿纠纷 马来西亚KUB电力公司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履行独立性保函承诺案【要点提示】 根据保函的表述,其索赔仅需要凭表面上符合保函规定的文件即付,则该保函属于独立性保函中的见索即付保函。我国没有有关涉外独立性银行保函的具体法律规定,且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也没有相关规定,可适用国际惯例处理此类纠纷。 【案例索引】 一审: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沈中民(4)外初字第12号(2004年12月2日)

(未上诉) 【案情】 原告马来西亚KuB电力公司(KuB Power Sdn.Bhd.)。 被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7年3月25日,原告与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达成了电力设备进出口协议。协议约定,货款总金额为3 741 500美元,由原告向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预付款374 150美元,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向原告出口气体绝缘开关设备。 1997年6月4日,根据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的申请,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开具了No.APS2297012号以原告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保函,承诺“如果供货方(即沈阳机械设备进出15公司)已收到预付款但未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设备,那么,一俟收到贵方通过你方银行出具的说明供货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首次书面要求,我方在合理时间内即行退款给你方,退款金额不超过374 150美元。”同时约定:“如发生本保函项下的索赔,应使我行在1997年11月25日或该日期前收到索赔书。”此后,原告按照协议向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支付了预付款374 150美元,该款已由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交给沈阳机械设备进出15公司。1997年12月10日,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对保函进行了修改,注明:“如发生被保函项下的索赔,须使我行在1998年4月25日或该日期之前收到索赔书。以此代替原来的说明。在该日期之后,我行的责任将停止,本保函自动失效。”嗣后,双方约定的原告与案外人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的进出15交易未能实际履行。 1998年1月4日,原告通过土著银行(在保函中约定的原告方银行)向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提出索赔。 1998年2月27日,原告根据保函的规定正式向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提出了金额为374 150美元的全额索赔的书面要求,提出索赔的原因是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已收到374 150美元的预付款,但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交付气体绝缘开关设备。 1998年4月13日,沈阳机械设备进出15公司以与本案原告存在购销合同纠纷为由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998年4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8]沈经初调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中止了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所开立的No.APS2297012号预付款保函的履行。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未能按保函规定的承诺向原告支付保函项下的金额。 1999年3月18日,被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全面接收了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的债权债务由被告承继。 2000年9月12日,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向本案原告提起的购销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13日以[1998]沈经初字第993号民事裁定书准予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撤回起诉。 2002年1月9日,被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向原告支付了保函项下20万美元,在被告的汇款申请书的汇款人附言中注明:“按照君合律师事务所丛青先生2001年9月19日、2001年1 1月30日和2002年1月8日传真指示偿付APS2297012号保函款项。”扣除被告于2002年1月9日已支付的20万美元,被告尚欠原告保函项下174 150美元没有支付。 2002年8月13日,本案原告的代理律师丛青通过北京飞翔运通快递有限公司向被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发出律师函,提出尽快解决保函余额174 150美元的支付问题,但被告至今没有向原告支付该笔余额,故原告诉至法院。 原告马来西亚KUB电力公司诉称,1997年3月25日,原告与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达成了电力设备进出口协议。根据协议,由原告向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支付预付款374 150美元。沈阳机械设备进出15公司向原告出口电力设备。1997年6月4日,根据双方的约定和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的申请,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向原告开具了No.APS2297012保函,

国际结算心得体会 国际结算课作业 研究

通过一个学期的国际结算学习,使我了解了国际结算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过程.国际结算是对国际间债权债务进行了结和清算的一种经济行为。国际商品贸易、服务贸易、非贸易贷款融资、黄金和外汇买卖、私人和团体汇款以及其他经济、文化、科技事业的交往,必然要产生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付行为,与此同时也就发生了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国际结算就是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汇票、本票、支票等),采取一定的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等),通过一定的媒介机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进行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支行为,从而使国际间债权债务得以清偿。 国际结算作为一门科学,是以国际贸易学和国际金融学的理论、原则为指导,着重研究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清偿形式和方法,以及有关信用证、资金融通理论和方法一般规律的学科。因此,国际结算既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又是一门理论较深的学问。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国际结算的实务操作和处理所遇到的国际结算纠纷,是学习本学科的基本目的。 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始终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统一关系。 国际结算是伴随着国际贸易的产生而出现的,并伴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变化的,它们是一对孪生儿。国际结算具有很强的银行特点,一笔国际结算业务也就是有关资金在银行的国际代理行中不同账户之间划拨,从而达到债券债务的清偿。我国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包括: 外汇兑换业务、买入外币票据业务、外汇票据托收业务、汇入汇款业务、汇出汇款业务、代售旅行支票业务、甲种存款业务等。同时,国际结算也具有很强的外贸特点,每一笔国际结算业务都是与一笔由对外贸易和交往所产生的国际间的债权债务相关联的,从而也与发生对外贸易和交往的单位如公司等相关联。因此,国际结算不仅是一项重要的银行业务,也是一切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和有关涉外业务的企业中相关人员必须通晓的知识。 将国际结算的金融性和外贸性相结合,从银行和交易合同方多个角度去考察,才能对国际结算进行全方、全过程的了解和掌握。

国际结算案例1

国际结算案例 案例一 我国A公司向泰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 90天。货物出运后,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出口地的托收银行寄抵国外代收行,B公司进行了汇票承兑。货抵目的港后,由于用货心切,B商于是出具了信托收据向本地代收行借得货运单据,先行提货转售。当汇票到期时,B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由A公司直接向B商索取货款。此时距离汇票到期日还有30天。试分析A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并提出处理该案的建议。 答案要点 在远期付款交单的条件下,如果付款日期晚于到货日期,进口商为了抓住有利时机转售货物,可以采取两种做法:一是在付款到期日之前付款赎单,扣除提前付款日至原付款到期日之间的利息,作为进口商享受的一种提前付款的现金折扣。另一种做法是代收行对于资信较好的进口商,允许其凭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先行提货,于汇票到期时再付清货款,这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商提供的信用便利,而与出口商无关。因此,如代收行借出单据后,到期不能收回货款,则应由代收行负责。但如系出口商指示代收行借单,就是由出口商主动授权银行凭信托收据借单给进口商,即所谓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方式,也就是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凭信托收据先行借单提货,日后如进口商到期拒付的风险,应由出口商自己承担。因此,使用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方式时出口商必须特别慎重。本案中,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由A公司直接向B商索取货款的处理意见值得商榷。如银行擅自放单,则由代收行承担责任;如出口商授权银行放单给进口商,其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案例二 宁波市某进出口公司对外推销某种货物,该商品在新加坡市场的销售情况日趋看好,逐渐成为抢手货。新加坡贸发公司来电订购大批商品,但坚持用汇付方式支付。此时,在宁波公司内部就货款支付方式问题产生不同的意见,一些业务员认为汇付的风险较大,不宜采用,主张使用信用证方式;但有些人认为汇付方式可行;还有一部分业务员人认为托收可行。试问,如果你是出口公司的业务员,应如何选择恰当的支付方式? 并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 在国际贸易中,汇付方式通常用于货到付款、赊销、预付货款及随订单付现等业务。货到付款是指出口商在没有收到货款以前,先交出单据或货物,然后由进口商主动汇付货款的方法,因此,除非进口商的信誉可靠,出口商一般不宜轻易采用此种方式。而预付货款是指进口商先将货款汇付给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再发货的方法。这对出口商较为有利,但其只意味着进口方预先履行付款义务,并不等于货物的所有权是在付款时转移,在CIF等装运港交货的条件下,出口方在没有交出装运单据以前,货物的所有权仍归其所有。由此可见,预付货款对出口方来说有预先得到一笔资金的明显好处。在本案中,宁波公司对外推销货物在新加坡市场的销售情况日趋看好,逐渐成为抢手货,可坚持使用汇付中的预付货款方法作为结算方式。 案例三 我国江苏省南通市某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小家电产品,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某分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未发现不符点,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南通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规定,进而要求中国银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中国银行的拒绝。试问,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 答案要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对出口商来说,只要按信用证规定条件提交了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得到付款;对进口商来说,只要在申请开证时,保证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行付款并交付押金,即可从银行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因此,银行开立信用证实际是进行单据的买卖。此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约束开证行应在对单据做出合理审查之后,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承担向受益人付款的义务,而不受买卖双方买卖合同或者开证行和买方依开证申请书成立的合同以及其它合同的影响。因此,在本案中,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合理的。 案例四 中国A公司与外国B公司签订补偿贸易合同,约定由A公司从B公司引进某生产线,价格为100万美元,A公司以20%现金及该生产线生产的产品作为价款,合同履行期限为4年。为了保证A公司履行合同,B公司要求A公司以备用信用证形式提供担保。A公司遂向国内C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C银行根据A公司的委托,开出了一份以B公司为受益人,金额为800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该信用证受国际商会1993年修订的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支配。在C银行开立的备用信用证的担保下,B公司与A公司间的补偿贸易合同生效。后来,A公司未能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履约,B公司便签发汇票连同一份声明提交C银行,要求其支付备用信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 答案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中国G公司(进口商)与新加坡H公司(出口商)签订进口一批纤维板的合同,金额为800万美元,分八批交货,每批100万美元,使用远期汇票付款。合同订立后,新加坡出口商按时发来第一批货物,同时开立了八张远期汇票,每张汇票金额为100万美元。但中国进口商的的开户银行S银行将八张汇票全部承兑并退还给新加坡出口商。此后,新加坡出口商不再发货,同时将全部汇票转让给美国花旗银行。汇票到期后,花旗银行作为汇票的持票人要求S银行付款。该案导致中国G公司巨额损失。该案损失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涉案的各方对金融票据缺乏应有的知识。 答:对于远期汇票付款是指出票完成后不能马上要求、而只能在规定的日期内要求票据权利的票据。而且远期汇票承兑后不可撤销,而G公司在H公司发第一批货物就对其全部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导致了必须对承诺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才造成了巨额损失。 2、中国青岛M公司与韩国F公司签订了一笔服装交易合同,贸易条件为FOB,金额为3万多美元,并约定信用证付款。但F公司迟迟未开来信用证,在M公司的多次催促下,F 公司答应改为银行支票付款,在装运港一手交货,一手交支票。在M公司已备妥装运货物准备装船时,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对此出口商予以拒绝。同时,F公司也对货物包装提出新的要求,并要求将海运改为空运,答应立即寄来支票原件。当出口商改换包装后准备空运时,要求F公司前来验货,但F公司以该批货物价格过高为由拒绝验货,最终导致出口商遭受巨大损失。 答:我方因坚持用信用证付款,这样可以降低损失同时支票只能开出一张,而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违背了支票的原则,同时看不到F公司的诚意。M公司在看到这种

第三 、四章国际结算 汇付和托收

第三章汇款方式 1. 将下列英文译成中文 1.reverce remittance 2.telegraphic transfer 3. mail transfer 4. O/A 5. D/D 6. Remitting BANK 7. Paying Bank 8. pricipal 9. financial documents10.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2.填空题: 1) 按资金流向和结算工具传送的方向分类,结算方式可分为______和______。 2) 汇款方式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__三种,最快的汇款方式是______。 3) __________方式适用于急需用款和大额汇款。 4) 在汇款方式中, ________所使用的汇款工具具有可转让性。 5) 汇出行在汇入行设有清算帐户时, 汇入行可根据授权在解付汇款后________对方账户 6)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最多的托收方式是___________。 7)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和。付款交单根据付款期限可以分为:和。 8) 托收是为向收取款项,出具汇票(债权凭证)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9) 托收业务中,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的资金融通,可以采取;委托人或代收行对进口商的资金融通可以允许进口商。 10) 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发生在交单条件下。 3单项选择题: 1)客户要求银行使用电汇方式向国外收款人汇款, 则电讯费用由( )承担 A . 汇出行 B . 汇入行 C . 汇款人 D . 收款人 2)在汇款业务中,英文PAYING BANK 是指() A、汇入行 B、汇出行 C、解付行 D、付款行 3) 对进口商不利的贸易结算汇款方式是( ) A . 延期付款 B . 赊销 C . 售定 D .预付货款 4) 在汇款业务中,若汇出行给汇入行的汇款通知中指示“In cover , please debit our account with you .”则表明,。若汇出行给汇入行的汇款通知中指示:“In cover ,we have credited your account with us.”则表明,。 A.汇出行在汇入行开设有该笔汇款业务所使用货币的账户 B.汇入行在汇出行开设有该笔汇款业务所使用货币的账户 C.这两家银行之间没有该笔汇款业务所使用货币的账户,必须联系其共同账户行办理头寸划拨 D.这两家银行将通过其共同账户行办理该笔汇款业务的头寸划拨 5) 在汇款业务中,若汇出行给汇入行的汇款通知中指示:“In cover ,we have authorized A Bank to debit our account and credit your account with them.”则表明,。 A.汇出行在汇入行开设有该笔汇款业务所使用货币的账户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

一、教学案例分析 案例1、小丁是一家公司外贸部的职员,该公司位于上海,主要从事工业用纸的生产和国内外销售工作,公司有非常稳定的日本、越南、加拿大、俄罗斯客户群。小丁已经有两年多的工作经验,对国际结算非常熟悉。近日,公司来了一个实习生小徐,没有真正接触过国际结算的内容,工作不知如何下手。货款的收付直接影响双方的资金周转和融通,以及各种金融风险和费用的负担,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和得失。所以外贸部经理告诉小徐向小丁学习。小丁打算先给小徐做一个简单培训。 分析: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清偿或跨国转移资金而发生的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业务。国际结算是一门以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和商业银行学为基础而形成的交叉学科。与国内结算相比,国际结算要复杂很多,风险也更大,涉及因素多,需要掌握贸易、金融、法律、外语、商品等相关知识和理论基础。在公司贸易中发生的货币收付,需要运用金融工具(如汇票、本票、支票等),采取约定的结算方式(如汇付、托收、信用证等),利用一定的结算渠道(如SWIFT网络等),通过金融机构,使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得以清偿。整个过程周期长,手续复杂,风险大。小丁应针对本公司的贸易特点,从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结算的性质和特点、国际结算的种类、内容等方面展开培训,着重讲解与实际应用相关的票据、汇付、托收、信用证、单据等事项。 案例2、公司接到一个来自加拿大的订单,需要定制一款尺寸特殊的擦拭用纸,包装的设计和材料也是定制的,货款价值5万美元,双方协商后决定采用6个月的远期信用证结算。远期信用结算是公司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因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既能保证出口商安全迅速受到货款,也能保证买方按时受到装运单据。根据信用证使用流程,需要根据买卖合同规定,填写开证申请书,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接受进口方的开证申请,收受开证押金后,依据开证申请书内容开出信用证,发送出口商所在地的通知行。通知行鉴定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通知出口商,出口商审核信用证与买卖合同条款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转运货物。出口商备齐各种转运单据后还需开立一张远期汇票。开立汇票的事情这次落到了小徐的身上。 分析: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应包括“汇票”字样、无条件付款命令、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内容。除了以上必须记载的内容外,还有几个“相对必要记载项目”。这些项目十分重要,但如果不记载也不会影响汇票的法律效力,因为,这些内容可以间接确定,包括出票地点、付款地点、付款日期。 汇票的作用:(要点)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汇票,简称为Draft或Bill。在国际结算中使用频率远远超过本票和支票。在各国的票据立法中,关于汇票的规定最为全面、具体。在各种类型的票据中,汇票最具典型意义,汇票有关法律规定也完全或部分适用本票和支票。中国《票据法》对汇票下的定义是: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本例中即为远期汇票,指规定付款到期日在将来某一天或某一可以确定日期的汇票。不管哪种汇票,都要求包括“汇票”字样、无条件付款命令、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绝对载内容。相对记载内容包括出票地点、付款地点、付款日期等,这些项目十分重要,但如果不记载也不会影响汇票的法律效力。 案例3、小丁的同学小朱在宁波的A公司工作,A公司与俄罗斯B进口公司签订了一份五金产品的CIF合同,两个40FCIL。合同约定分两次等量装运,两次交货的时间间隔为30天,

国际结算习题2(汇款)

1、Remitting bank: Bank of China, Tianjin Paying bank: Bank of China, Luxemburg Date of cable: 9 June Test: 2563 Ref No.: 208TT219 Amount: USD1,660.00 Payee: Marie Clauda Dumont, Luxemburg, account No. 0-1647295/550 with Banque International du Luxemburg Message: Payroll Remitter: Crystal Palace Hotel, Tianjin Cover: Debit our H. O. account F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A T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EST ________________OUR REF _________________ NOT ANY CHARGES FOR US PAY: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OR CREDITING ACCOUNT NO.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O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ESSAG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ORD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V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Remitting bank: Bank of China, Tianjin Paying bank: midland Bank Ltd., London Date of cable: 10 June Test: 3561 Ref No.: 208TT099 Amount: GBP54,420.00 Payee: Anglo International Co. Ltd., London account No. 36998044 with Midland Bank Ltd. Message: Contract No. 201541 Remitter: Tianjin International Trust & Investment Corp., Tianjin Cover: Debit our H. O. account F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A T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EST ________________OUR REF _________________ NOT ANY CHARGES FOR US PAY: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OR CREDITING ACCOUNT NO.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O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ESSAG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培训讲学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1、中国G公司(进口商)与新加坡H公司(出口商)签订进口一批纤维板的合同,金额为800万美元,分八批交货,每批100万美元,使用远期汇票付款。合同订立后,新加坡出口商按时发来第一批货物,同时开立了八张远期汇票,每张汇票金额为100万美元。但中国进口商的的开户银行S银行将八张汇票全部承兑并退还给新加坡出口商。此后,新加坡出口商不再发货,同时将全部汇票转让给美国花旗银行。汇票到期后,花旗银行作为汇票的持票人要求S银行付款。该案导致中国G公司巨额损失。该案损失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涉案的各方对金融票据缺乏应有的知识。 答:对于远期汇票付款是指出票完成后不能马上要求、而只能在规定的日期内要求票据权利的票据。而且远期汇票承兑后不可撤销,而G公司在H公司发第一批货物就对其全部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导致了必须对承诺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才造成了巨额损失。 2、中国青岛M公司与韩国F公司签订了一笔服装交易合同,贸易条件为FOB,金额为3万多美元,并约定信用证付款。但F公司迟迟未开来信用证,在M公司的多次催促下,F公司答应改为银行支票付款,在装运港一手交货,一手交支票。在M公司已备妥装运货物准备装船时,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对此出口商予以拒绝。同时,F公司也对货物包装提出新的要求,并要求将海运改为空运,答应立即寄来支票原件。当出口商改换包装后准备空运时,要求F公司前来验货,但F公司以该批货物价格过高为由拒绝验货,最终导致出口商遭受巨大损失。 答:我方因坚持用信用证付款,这样可以降低损失同时支票只能开出一张,而F公司却提交了一份支票复印件,违背了支票的原则,同时看不到F公司的诚意。M公司在看到这种情况就因该停止与F公司的合作。而不是按照F公司的要求将海运改为空运,是我方一为的退让导致了合同的失败。 3、2006年6月12日,A企业与B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约定货款以本票支付。合同生效后,B企业按时向A企业发货,A向其开户银行申请开立了银行本票,并转交B作为货款。由于B先期拖欠C企业的款项,其与该本票金额相当,于是B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了C。但C没有按时向银行支取该本票款项,直到9月才向银行请求支付本票金额。但银行以该本票已经过期为由拒付。于是C转向B要求支付款项,但遭到拒绝。多次交涉无果后,C向法院起诉B和银行,要求它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思考:法院应如何处理C企业的起诉? 答:法院因支持C公司对银行的起诉,而对B企业不进行起诉,因为B已经将本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制票人和受款人所以B公司已经没有责任,对银行,由于C公司本票合法法院要求银行进行付款但是C公司没有按时向银行支取该本票款项所以有一部分的损失由C自行承担,银行将会扣除耽误的时间所存在的价值。 4、H公司与G公司签订了一笔贸易合同。卖方H出具了一张期限为3个月、付款人为Y银行的远期汇票作为要求买方付款的凭证。H获得Y银行承兑后将该汇票转让给了W银行。汇票到期后,W要求Y付款,该银行拒付,其理由是该银行已经接到G通知: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要求停止支付汇票。W与Y和H 多次协商无果,于是W向法院起诉Y和H,要求其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并赔偿其延期付款的损失和有关费用。 答:Y银行要支付损失和有关费用,因为远期汇票一旦做了承兑则主债务人发生了变化即为承兑人就是Y 银行而不是H公司,又因为远期汇票做了承兑即不可撤销,则需要对其汇票进行承兑,所以银行Y停止支付汇票是不正确的。 5、中国香港K公司与大陆D公司达成买卖镀锌铁皮交易,并同意2个月付款。K开立了一张期限为2个月的汇票,其付款人是D,但受款人是大陆C公司。该汇票经D承兑,C于汇票到期时向D要求支付款项,但D以K没有向其发货为理由拒付汇票金额。

国际结算 汇付

DA TE: 10 JUNE TEST 1234 OUR REF 208TT0992 PA Y GBP62,000.00 V ALUE 10 JUNE TO YOURSELVES FOR CREDIT OF ACCOUNT NO. 36998044 OF ANGLO INTERNA TIONAL CO. LTD., LONDON MESSAGE CONTRACT NO. 201541 B/O ZHEJIANG INTERNA TIONAL TRUST & INVESTMENT CORP., HANGZHOU COVER DEBIT OUR HO ACCOUNT YOUR CHARGES FOR BENEFICIARY 如payee这一栏改成: Payee: Anglo International Co., Ltd, London Account No. 36998044 with The First National Bank, London 则电文如下: FM: BANK OF CHINA, HANGZHOU TO: MIDLAND BANK LTD., LONDON DA TE: 10 JUNE TEST 1234 OUR REF 208TT0992 PA Y GBP62,000.00 V ALUE 10 JUNE TO THE FIRST NA TIONAL BANK, LONDON FOR CREDIT OF ACCOUNT NO. 36998044 OF ANGLO INTERNA TIONAL CO. LTD., LONDON MESSAGE CONTRACT NO. 201541 B/O ZHEJIANG INTERNA TIONAL TRUST & INVESTMENT CORP., HANGZHOU COVER DEBIT OUR HO ACCOUNT YOUR CHARGES FOR BENEFICIARY 二.SWIFT的电文 MT100 CUSTOMER TRANSFER Date 050315 Sent to BKCHCNBJ910 BANK OF CHINA, ZHEJIANG From 04HSBCHK25264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 HONGKONG : 20/ transaction reference number TT31506 :32A/ value date, currency code, amount 05315USD50,000.00 :50/ ordering customer ANDERSON CO., HONGKONG :57/ account with bank BANK OF CHINA, ZHEJIANG :59/ beneficiary customer ZHEJIANG INTERNA TIONAL TRUST & INVESTMENT CORP., HANGZHOU :70/ details of payment CONTRACT NO 12345 : 71A/ details of charges BENEFIC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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