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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与物品法规(ec) no1935 培训资料

最新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与物品法规(ec) no1935 培训资料
最新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与物品法规(ec) no1935 培训资料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与物品法规(EC) No1935/2004

2012-02-1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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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关于食品接触材料与物品以及废止法规

法规简称:食品接触材料与物品法规

法规编号:(EC) No 1935/2004

发布时间:2004-10-27

生效时间:2006-01-01

法规简介

(EC)No.1935/2004法规不仅取代了先前实施的80/590/EEC 和89/109/EEC 指令,而且在内容上继承并发展

了以往法规。(EC)No.1935/2004是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迁移物质

总量提出了严格限定。截至到目前,欧盟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指令或法规累计有30多项。

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1935/2004/EC列明了与食品接触的产品/物质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符合良好制造规范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 当产品接触食品时,不可:

1. 释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

2. 导致食品的成分产品不能接受的改变

3. 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

某些欧盟成员国,如德国、法国等,除严格依循欧盟1935/2004指令外,还有当地的食品级法规必须遵循,

德国LFGB(LMBG),法国French DGCCRF2004-64,英联邦:UK SI 898:2005和意大利公报(Gazzetta Ufficiale

G.U)法律NO.283 OF 30/40/1962和地方法令21/03/1973(D.M.21/03/73)等。

二手车背户买卖协议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转让二手车及该车牌照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备用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备用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二手车的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____km

欧盟最新食品安全法规与应 对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欧盟最新食品安全法规与应对 管恩平 欧盟是我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是世界上食品安全管理最为严格的地区之一。近几年来,欧盟不断对其食品安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并出台了大量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成为世界上食品安全体系运作最成功的区域之一。为此做好对欧盟最新食品安全法规的学习培训与应对工作,对于保障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欧盟与欧盟法规概括 (一)欧盟扩张与发展 自欧共体成立以来,先后经历了8次扩大,成员国从最初的6国发展到目前的28国。 从欧共体成立之初,欧共体的成员国数量为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等6国。 1973年1月1日,英国、爱尔兰与丹麦加入欧洲三大共同体。1976年1月1日,希腊成为第十个成员国。1986年1月1日,西班牙与葡萄牙加入,使欧共体成员国增至12个。1995年1与1日,瑞典、芬兰与奥地利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数量扩充到15个。2004年,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维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等10国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数量增至25国。2007年1月1日,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欧盟拥有27个成员国。克罗地亚于2013年7月成为欧盟第28个成员国。 (二)欧盟组织结构 1、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是欧盟的立法、预算、监督和咨询机构,代表各成员国人民的意愿,议会成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主要权利为:部分立法权;预算决定权,与欧盟委员会一起决定欧盟的年度预算;民主监督权等。 2、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最高决策机构,也称为“欧盟首脑会议”、“欧盟高峰会”或“欧洲高峰会”,是由欧盟28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与欧洲理事会主席及欧盟委员会主席共同参加的首脑会议,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也参与欧洲理事会活动,主要职责是商定欧盟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它是欧盟事实上的“最高决策机构”,欧洲理事会无立法权。 3、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俗称“欧盟部长理事会”,由欧盟各成员国部长组成,又称"部长理事会",简称"理事会"(the Council),是欧盟的重要决策机构。欧盟理事会负责日常决策并拥有欧盟立法权。 4、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是欧盟的常设执行机构,也是欧盟唯一有权起草法令的机构(除条约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根据《里斯本条约》从2014年起,欧盟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将从29名减至18名。欧委会主席人选由欧洲理事会一致同意提出,经欧洲议会表决批准。欧委会成员由欧洲理事会指定并经委员会主席同意,再经欧洲议会表决并批准授权后才可就职。欧委会的具体工作由总司承担。 (1)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DG SANCO)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记录范文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记录范文1 为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17日下午,上街实验初中在办公楼一楼学习室组织召开了学校食 堂春季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学校食堂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学生发展中心主任鲁治主持召开会议。 培训会上,主管安全的副校长范宇超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基本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控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范宇超强调,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把开展综合治理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解决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要深化专项整治,从严打击惩处;夯实监管基础,提高监管能力;健全工作格局,狠抓责任落实。培训结束后,该局与各学校签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 通过培训,提高了学校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记录范文2 2月9日上午,xx市美兰区食药监局联合各乡镇政府,在三江镇政府三楼会议室举办了一期农村集体聚餐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貌似一起普通的知识培训,实则意义重大。据了解,近期,海南琼北地区民间活动集中,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频繁,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尤为重要。为及时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

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按照琼食药监餐饮(xxx)3号文《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印发xxx年农村集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海双创指(xxx)34号),2月9日上午,xx市美兰区食药监局联合各乡镇政府,在三江镇政府三楼会议室举办美兰区农村集体聚餐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参会人员有各乡镇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各乡镇食药监所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信息员共计110多人。美兰区食药监局副局长王弗荣会上强调,召开此次培训会议是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委党委 xx市委员会书记xx关于“双创”工作“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继续巩固提高xx市“双创”工作成果;同时,春节假日期间,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较为频繁,加强农村集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是一项关系广大农民“舌尖上的安全”重要工作。餐饮科副科长廖权在会上讲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通过此次培训,帮助大家熟悉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海南省农村集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当前我国对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的方针和政策。参会人员特别是农村集体聚餐厨师们承诺,在今后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中会严格按照有关食品安全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记录范文3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意识,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30日上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中队在区局会议室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辖区内共34所中

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大纲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2、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3、加工操作规程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 二、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得能引起食物中毒与食源性传染病得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得可致病得病毒最常见得就是甲肝病毒 (一)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就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得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得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三)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 四季豆、扁豆、荷兰豆 生豆浆 野蘑菇(颜色鲜艳得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得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 瘦肉精,猪肉、猪内脏 亚硝酸盐 桐油 贝类毒素 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得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得规定,其直接负责得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并且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此类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三)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1、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与食品相关产品得采购记录制度。

欧盟果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研究 摘要:欧盟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该体系以颁布技术法规为主,辅之以技术标准的制定。欧盟制定果蔬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机构有欧盟委员会、欧共体理事会和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盟果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包括果蔬食品卫生标准,果蔬食品试验、检验、检疫方法标准,果蔬食品安全控制与管理技术标准,果蔬食品包装标签、标识标准,特定食品产品标准。 关键词:欧盟;果蔬;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欧盟对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有着自己的一套较为有效、严密的体系。一方面,欧盟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食品的法律,涵盖了食品安全方方面面的内容,十分繁杂、详细。欧盟现有25个成员国,每个国家都有本国现行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其中的具体规定是很不相同的。另一方面,欧盟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下,并达到了完善阶段,在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下,标准已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为法律法规提供技术支撑,成为市场准入、契约合同维护、贸易仲裁、合格评定、产品检验、质量体系认证等的基本依据。在当今全球化的市场中,欧洲标准已得到了世界的认同。因此,欧盟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使欧盟的食品安全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及相关机构 欧盟食品安全体系涉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标准2个方面的内容。欧共体指令是欧共体技术法规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1985年前,欧共体的政策是通过发布欧共体的统一规定(即指令)来协调各国的不同规定,而欧共体指令涉及所有的细节问题,又要得到各成员国的一致同意,所以协调工作进展缓慢。为简化并加快欧洲各国的协调过程,欧共体于1985年发布了《关于技术协调和标准化的新方法》(简称《新方法》),改变了以往的做法,只有涉及产品安全、工作安全、人体健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时才制定相关的指令。指令中只写出基本要求,具体要求由技术标准规定,这样,就形成了上层为欧共体指令,下层为包含具体要求内容、厂商可自愿选择的技术标准组成的2层结构的欧共体指令和技术标准体系。该体系有效地消除了欧共体内部市场的贸易障碍,但欧共体同时规定,属于指令范围内的产品必须满足指令的要求才能在欧共体市场销售,达不到要求的产品不许流通。这一规定对欧共体以外的国家,常常增加了贸易障碍。而技术标准则是自愿执行的。 上述体系中,与欧共体新方法指令相互联系,依照新方法指令规定的具体要求制定的标准称为协调标准,CEN、CENELEC和ETSI均为协调标准的制定组织。协调标准被给予与其他欧洲标准统一的标准编号。因此,从标准编号等表面特征看,协调标准与欧洲标准中的其他标准没有区别,没有单独列为一类,均为自愿执行的欧洲标准。但协调标准的特殊之处在于,凡是符合协调标准要求的产品可被视为符合欧共体技术法规的基本要求,从而可以在欧共体市场内自由流通。 1.1 欧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机构 欧盟委员会和欧共体理事会是欧盟有关食品安全卫生的政府立法构构。其对于食品安全控制方面的职权分得十分明确。 欧盟委员会负责起草与制定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有关食品化学污染和残留的32002R221—委员会法规No221/2002;还有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如体现欧盟食品最高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对 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 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 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如何判别伪劣食品?《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

xxxxxx医院食堂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为增强xxxxxx食堂卫生安全,餐厅新近从业人员要提前一周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按规定在取得有效的健康证、培训证,待培训合 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组织餐厅从业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不少于一次的有关食 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的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觉悟, 能积极的找出问题、发现问题来杜绝隐患的发生。餐厅从业人员每月进行一 次试卷考试,目的是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引导 从业人员的思想逐步走向正规,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满足在医院就诊人 员及家属就餐的需求。 培训人员:厨师长及各岗位人员 培训地址:医院食堂大厅 培训时间:2014年2月26 培训内容: 一、食堂食品卫生控制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见的是甲肝病毒 2、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 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的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 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3、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四季豆、扁豆、荷兰豆、生豆浆、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的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瘦肉精、猪肉、猪内脏、亚硝酸盐、桐油、贝类毒 素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立食品安全档案 1、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 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操作管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 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2、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 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操作管理 3、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 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 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5、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6、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 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 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7、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 专用的要求; 8、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 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

欧盟最新食品安全法规与应对 管恩平 欧盟是我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是世界上食品安全管理最为严格的地区之一。近几年来,欧盟不断对其食品安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并出台了大量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成为世界上食品安全体系运作最成功的区域之一。为此做好对欧盟最新食品安全法规的学习培训与应对工作,对于保障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欧盟与欧盟法规概括 (一)欧盟扩张与发展 自欧共体成立以来,先后经历了8次扩大,成员国从最初的6国发展到目前的28国。 从欧共体成立之初,欧共体的成员国数量为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等6国。1973年1月1日,英国、爱尔兰与丹麦加入欧洲三大共同体。1976年1月1日,希腊成为第十个成员国。1986年1月1日,西班牙与葡萄牙加入,使欧共体成员国增至12个。1995年1与1日,瑞典、芬兰与奥地利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数量扩充到15个。2004年,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维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等10国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数量增至25国。2007年1月1日,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欧盟拥有27个成员国。克罗地亚于2013年7月成为欧盟第28个成员国。 (二)欧盟组织结构 1、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是欧盟的立法、预算、监督和咨询机构,代表各成员国人民的意愿,议会成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主要权利为:部分立法权;预算决定权,与欧盟委员会一起决定欧盟的年度预算;民主监督权等。 2、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最高决策机构,也称为“欧盟首脑会议”、“欧盟高峰会”或“欧洲高峰会”,是由欧盟28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与欧洲理事会主席及欧盟委员会主席共同参加的首脑会议,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也参与欧洲理事会活动,主要职责是商定欧盟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它是欧盟事实上的“最高决策机构”,欧洲理事会无立法权。 3、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俗称“欧盟部长理事会”,由欧盟各成员国部长组成,又称"部长理事会",简称"理事会"(the Council),是欧盟的重要决策机构。欧盟理事会负责日常决策并拥有欧盟立法权。 4、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是欧盟的常设执行机构,也是欧盟唯一有权起草法令的机构(除条约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根据《里斯本条约》从2014年起,欧盟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将从29名减至18名。欧委会主席人选由欧洲理事会一致同意提出,经欧洲议会表决批准。欧委会成员由欧洲理事会指定并经委员会主席同意,再经欧洲议会表决并批准授权后才可就职。欧委会的具体工作由总司承担。 (1)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DG SANCO) DG SANCO是欧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直属机构。250位职员在布鲁塞尔工作,使欧盟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及时更新。 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从农场到餐桌”食品链全过程的管理;生物和化学风险的管理;残留、食品饲料添加剂、接触材料;植物健康和植物保护产品;动物健康和福利、动物饲料安全;食品标签;成员国和第三国食品法规的检查和监控;快速预警系统和风险管理以及代表欧盟履行国际卫生和食品安全事务等。 (2)食品兽医办公室(FVO)

欧盟 欧盟的食品安全体系是全球最完备的食品安全体系之一,其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一直是世界各国所垂范的标准。 简而言之,欧盟的食品安全体系是由“一份白皮书、官方主管机构、统一的技术标准、统一的法规法令、重要的食品安全制度”5个部分构成,其中:“一份白皮书”是指2000年1月12日欧盟委员会(EC)发布的《欧洲食品安全白皮书》(white paper on food safety),这是欧洲现行食品安全体系构建的路线图式章程,该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例如建立统一的安全机构,动物福利,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等都是后续欧盟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官方机构”即欧洲主管食物安全的相应机构,这里包含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署(DG SANCO)及其下属但相对独立的食品与兽医办公室(FVO)以及食品安全局(EFSA),EFSA依据欧洲法令178/2002(Ec)建立,独立于欧盟委员会,是欧盟官方的食品安全机构。FVO为欧盟委员会的下属机构,率属于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署(DG SANCO),主要职责为负责监督各成员国执行欧盟相关法规情况及第三国输欧食品安全情况。 “统一的技术标准”是指欧盟遵循统一的欧盟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其中,欧盟标准已经和CAC的食品标准基本统一化。这些标准是欧盟食品安全体系运行的技术基础。 “统一的法规法令”是指欧盟基于食品安全主题所发布的一系列法规、指令、建议,诸如: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178/2002(Ec)号法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852/2004/EC号关于食品卫生的法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853/2004/Ec号关于

动物源性食品具体卫生规定的法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854/2004/EC号关于供人类消费的动物源性食品官方控制组织细则的法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882/2004/EC号关于确保符合食品饲料法、动物健康及动物福利规定实行官方控制的法规。” “重要的食品安全制度”,是指欧盟在应对食品安全问题采取的制度化措施,包括“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制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制度(HACCP)”、“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 ”、“可追溯制度”、“食品或饲料从业者承担责任制度”,以“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为例: 该制度欧盟食品安全局的一项职责,即对欧盟食品环境出现的未被相关技术标准、法规所规定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安全性。后者即为(RASSF)。该预警系统的建立为欧盟成员国提供了交流的有效途径。任何一个成员国发现任何与食品及饲料安全有关的信息都可上报欧委会,欧委会在进行相关调查后,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包括暂停该类食品进口。 以下将对以上述几个方面对欧盟食品安全体系做相关阐述。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 2000年1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White Paper On Food Safety)标志着欧洲国家的食品安全进入新的时期---朝着统一化的方向构建欧洲大陆的食品安全体系。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是欧盟食品安全体系的核心,现行的欧盟食品安全体系依照该白皮书所设定的路线图实施运行。 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如1999年的二恶英事件,表明了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有基本的法律保障和独立的监管机构。因此,欧盟在《食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生产安全与卫生知识培训 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关乎生命健康和安全 ?关乎企业生产与国家经济发展 ?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食品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健康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工作。 车间环境要求 ?生产准备:对桌面、工器具、设备和其他直接接触食品的表面进行清洗消毒,原料拆包后堆放于专用料间,表面消毒后通过传递窗进入操作间,每日自查。

?生产中:周转箱、包材不得直接落地,烤车、盘、周转箱等须定点规范有序放置;及时清理地面,不得有积水、落地物料防止被践踏后飞溅污染产品; 落地的工器具、原料或半成品不得直接回用,依情况报废或者清洁后继续使用。 ?生产结束后:进行清洁打扫,机械设备、工作台面、工具、地面、门等不得有食品余屑、粉尘,每日自查;每周刮洗一次墙体(金属墙),保持光洁、无尘。 食品加工过程前、中、后的注意事项 上岗前的注意事项 (1)要注意个人的清洁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四勤)。(2)不要把个人的物品带进车间,工作时不要佩戴手表、项链、饰针,手机,钥匙串和其他的装饰品,不得化妆,不得留指甲。 (3)上班前严禁喝酒,上班时严禁在车间或更衣室吸烟、饮食,或做其它防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个人卫生要求 (4)在车间内严禁吐痰、对着食品或食品接触面打喷嚏或咳嗽。 (5)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外出车间、入厕等。 (6)入厕前后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工作服的管理 (1)进入车间要穿干净的工作服。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实施之日起已经实施1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这意味着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一)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先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如果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开业就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29条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4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第九十二条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如果不按规定调离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允许其继续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就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7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三)餐饮业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四)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消杀用品专人定点存放。一些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与此相关如:投毒和有毒物的误用误食。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采购是保证饭菜安全的第一关,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安全要求,就难以保证供应到餐桌上的食品是安全的。 (一)要问清货物来源,当前食品经营方式多样化,多数食品送货上门,不论采购直接入口食品还是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

标准最高执行最好的食品安全标准: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介绍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令人担忧,主要是食品安全法规不严谨,有法也执行不了;对比欧盟高标准的食品安全法规,严格的执行力度,我们深感差距。 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框架包括“一个路线图,七部法规”。“一个路线图”指食品安全白皮书;“七部法规”是指在食品安全白皮书公布后制定的有关欧盟食品基本法、食品卫生法以及食品卫生的官方控制等一系列相关法规。 1.食品安全白皮书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长达52页,包括执行摘要和9章的内容,用116项条款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制订了一套连贯和透明的法规,提高了欧盟食品安全科学咨询体系的能力。白皮书提出了一项根本改革,就是食品法以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基础,包括普通动物饲养、动物健康与保健、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新型食品、添加剂、香精、包装、辐射、饲料生产、农场主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以及各种农田控制措施等。同时,它要求各成员国机构加强工作,保证措施能可靠、合适地执行。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英文版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中文版 2.食品安全基本法(EC)178/2002号条例 178/2002号法规是2002年1月28日颁布的,主要拟订了食品法规的一般原则和要求、建立EFSA和拟订食品安全事务的程序,是欧盟的又一个重要法规。178/2002号法令包含5章65项条款。范围和定义部分主要阐述法令的目标和范围,界定食品、食品法律、食品商业、饲料、风险、风险分析等20多个概念。一般食品法律部分主要规定食品法律的一般原则、透明原则、食品贸易的一般原则、食品法律的一般要求等。欧洲食品局(EFSA)部分详述EFSA的任务和使命、组织机构、操作规程;EFSA的独立性、透明性、保密性和交流性;EFSA财政条款;EFSA其他条款等方面。EFSA由管理委员会、行政主任、咨询论坛、科学委员会和8个专门科学小组组成。快速预警系统、危机管理和紧急事件部分主要阐述了快速预警系统的建立和实施、紧急事件处理方式和危机管理程序。程序和最终条款主要规定委员会的职责、调节程序及一些补充条款。 (EC)178/2002号条例英文版 (EC)178/2002号条例中文版 3.食品卫生条例(EC)852/2004号条例 该法规规定了食品企业经营者确保食品卫生的通用规则,主要包括:1、企业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2、从食品的初级生产开始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和分销的整体安全;3、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4、建立微生物准则和温度控制要求;5、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欧洲标准或与之等效的标准。 (EC)852/2004号条例英文版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个人卫生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 5、食品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从业人员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 7、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8、食品从业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 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 1、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2、罐头食品必须封口严密,罐体清洁干净,无锈斑,无破损,无胖听。 3、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4、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三、食品贮藏卫生 1、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3、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5、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保存新鲜水果,蔬菜类食品最适宜的温度是2-8度 7、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8、冷却肉或冻肉应置于-20度低温冷库中贮存。鲜乳,酸乳,奶油应置于2-8度的冷库中保存。 9、食品贮存库房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分主,副食品库房设置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应分类分架,分区存放。不能与清洁杀虫物品同库存放。 10、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须彻底加热才可再次食用,冰柜不能长期保存食物,冰柜内的食品不能反复解冻复冻。 11、贮存食品,若及时热藏,温度应保持在大于等于60度,若及时冷藏,温度应控制在8度以下。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 1、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2、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死青蟹等水产品。 3、销售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吸烟销售。 4、生熟分开是指生熟食品制售者分开,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应分开。 5、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食品用菜板,刀具,抹布,盆,碗等工具和容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6、加热食品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度以上。 7、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时应该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加工人员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分开,工具容器分开。 8、初步鉴别食品好坏可以采用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方法进行。

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概述与启示 农业、食品和饮料行业在整个欧洲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欧盟一直以来对食品安全问题格外重视。2000年疯牛病事件以来,欧盟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逐步建立了一个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从立法到执法均有鲜明特点,可为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借鉴和经验。 一、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欧盟食品安全立法 1.《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和《欧盟食品安全绿皮书》 1996年爆发的疯牛病削弱了消费者对于欧盟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信心,同时也使欧盟机构意识到了长期以来把食品安全监管仅仅作为内部市场建设的一个附带目标的相关政策存在严重的不足。对此,欧盟于1997年出台《食品安全绿皮书》,作为欧盟食品法立法的一个起点。 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如1999年的二恶英事件,表明了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有基本的法律保障和独立的监管机构。因此,欧盟在《食安全绿皮书》基础上于2000年出台了《食品安全白皮书》,用116项条款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制订了一套连贯和透明的法规,提高了欧盟食品安全科学咨询体系的能力。《食品安全白皮书》是欧盟食品安全法律的核心,提出了一项根本性的改革计划,就是食品法以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基础,包括普通动物饲养、动物健康

与保健、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新型食品、添加剂、香精、包装、辐射、饲料生产、农场主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以及各种农田控制措施等。 2.欧盟食品安全重要法令(EC) No 178/2002 、(EC) No 882/2004 。 (EC) No 178/2002是2002年1月28日颁布的,主要拟订了食品法律的一般原则和要求和食品安全事务的程序,重点规定了作为独立机构的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从而使食品安全监管不仅有了最基本的法律保障,也使各有关机构的运行和控制工作依法进行,而且基本法的原则性规定也为其他各个具体法、特别法的建立提供了基础。而2004年4月29日颁布的(EC) No 882/2004侧重于规定对食品与饲料,动物健康与福利等法律的监管实施,提出了食品安全“官方控制”(Official Control)的概念,规定了欧盟成员国食品安全主管部门(Competent Authorities)的职责与权力,并明确了欧盟委员会对成员国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 两部法令在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EC) No 178/2002通常被称为欧盟食品安全的“基本法”,明确了风险评估、召回跟踪制度和应急机制等食品安全基础制度,对欧盟食品安全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EC) No 882/2004是欧盟成员国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职权来源,英国、爱尔兰等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官方控制都以该法令或者根据该法令制定的本国食品安全条例作为依据。

“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活动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齐聚在多功能厅举行“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活动,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乃人类生存的先决条件,中国人尤其重视饮食。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饮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吃饱,而且要吃好,吃出健康,吃出幸福。所以生活已经由生活必须上升为承载着人们幸福指数、关乎社会和谐的物质,我们应该把食品安全当做民生大事来抓紧、抓好。 近年来,食品安全更是成为举国关注的社会现象并且对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如“三鹿奶粉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国产奶企业的危机,这些看起来是表面现象的事件,其实反映了整个国家食品产业存在的一些问题,而我们学校周边经营的食品店,最喜欢用各式各样花花绿绿的食品吸引我们学生,学校又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地方,我们少年儿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学生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这是一类经常发生的疾病,会对人体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损害。同学们正处于身体生长发育阶段,因此,预防食物中毒,保证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首先了解一下食物中毒的种类。食物中毒主要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毒素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植物性和动物性食物中毒。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中毒。 容易被细菌污染的食物:肉、鱼、蛋、乳等及其制品,如烧、卤肉类,凉菜、剩余饭菜等。霉变食物中毒,如赤霉病麦、霉变甘蔗等中毒 (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1、有毒动物组织中毒,如河豚、贝类及鱼类引起的组胺中毒等。 2、有毒植物中毒,如毒蘑菇,豆角,毒蕈、含氰甙植物及棉子油的游离棉酚等中毒。 (三)化学性食物中毒,如重金属、亚硝酸盐及农药中毒等。被农药污染的蔬菜、水果,受有毒藻类污染的海产贝类等。 (四)在某一特定环境下能产生有毒物质的食品:发芽的马铃薯;霉变的甘蔗;未加热煮透的豆浆、芸豆角、杏仁、木薯、鲜黄花菜等。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物中毒主要以细菌性食物中毒多见。另外,菜豆中毒、豆浆中毒和因误食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中毒也时有发生。 二、食物中毒的特点

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为推进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制定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如下:。 (一) 具体内容:食品安全与识别 培训时间:2017.02.20 培训地点:会议室 培训人员:全体教师 培训形式:讲座 组织者: 一、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食品的污染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例:生物性污染、化

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等。 二是食品工业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配剂、介质以及辐射食品、转基因食品等。三是滥用食品标识。例:伪造食品标识、缺少警示说明、虚假标注食品功能或成分、缺少中文食品标识(进口食品)等。 二、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有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③有中文标明的食品规格、重量、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④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⑤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还必须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 ⑥销售散装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明示食品名称、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三、如何判别伪劣食品?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 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介绍 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框架包括“一个路线图,七部法规”。“一个路线图”指食品安全白皮书;“七部法规”是指在食品安全白皮书公布后制定的有关欧盟食品基本法、食品卫生法以及食品卫生的官方控制等一系列相关法规。 1.食品安全白皮书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长达52页,包括执行摘要和9章的内容,用116项条款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制订了一套连贯和透明的法规,提高了欧盟食品安全科学咨询体系的能力。白皮书提出了一项根本改革,就是食品法以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基础,包括普通动物饲养、动物健康与保健、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新型食品、添加剂、香精、包装、辐射、饲料生产、农场主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以及各种农田控制措施等。同时,它要求各成员国机构加强工作,保证措施能可靠、合适地执行。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英文版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中文版 2.食品安全基本法(EC)178/2002号条例 178/2002号法规是2002年1月28日颁布的,主要拟订了食品法规的一般原则和要求、建立EFSA和拟订食品安全事务的程序,是欧盟的又一个重要法规。178/2002号法令包含5章65项条款。范围和定义部分主要阐述法令的目标和范围,界定食品、食品法律、食品商业、饲料、风险、风险分析等20 多个概念。一般食品法律部分主要规定食品法律的一般原则、透明原则、食品贸易的一般原则、食品法律的一般要求等。欧洲食品局(EFSA)部分详述EFSA 的任务和使命、组织机构、操作规程;EFSA的独立性、透明性、保密性和交流性;EFSA财政条款;EFSA其他条款等方面。EFSA由管理委员会、行政主任、咨询论坛、科学委员会和8个专门科学小组组成。快速预警系统、危机管理和紧急事件部分主要阐述了快速预警系统的建立和实施、紧急事件处理方式和危机管理程序。程序和最终条款主要规定委员会的职责、调节程序及一些补充条款。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得有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卫生法。于95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 (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90年6月4日发布实施。 (三)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96年8月27日发布实施。 二、食堂从业人员与分餐人员得卫生要求 (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她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得,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得分餐工作.食堂得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就是否有刚才说得疾病,手就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三)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

得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学习后方可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与集体用餐得分餐人员应有良好得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得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得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她有碍食品卫生得行为。 三、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得事项 (一)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得经营者购买食品。 (二)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得检验合格证明。 (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得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得权利,同时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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