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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红色旅游公路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规划文本)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红色旅游公路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红色旅游的部署要求和任务分工,推动红色旅游公路发展,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红色旅游公路规划(2017—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国省道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发〔2017〕35号),有序推进前期工作,按程序申请车购税资金,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实施。

交通运输部

2017年6月30日

全国红色旅游公路规划(2017-2020年)

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一、发展基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规划思路......................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指导思想········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基本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发展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发展重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规划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建设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投资补助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资金需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实施效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加大支持力度,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拓展服务功能,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加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红色旅游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称《纲要》)的任务要求,结合国家和各省(区、市)公路“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规划发〔2017〕24号),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红色旅游公路规划(2017—2020年)》,指导全国红色旅游公路发展,进一步改善红色旅游景区公路交通条件,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为切实推进红色旅游健康发展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本规划的范围是纳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发改社会〔2016〕2662号)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景点,其中,以新增的52处三期景区(86处景点)和增补入一、二期名录的70处景点为主。

一、发展基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红色旅游发展,我部于2004年、2011年分别组织编制了“十一五”和“十二五”红色旅游公路建设规划,累计安排红色旅游公路项目263个,建设里程约6058公里,项目总投资290亿元,其中车购税资金约89亿元。经过“十一五”“十二五”期的建设,主要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景点对外交通条件明显改善,与城区、景区周边的交通联系进一步加强,旅游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方便旅客出行、促进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

展、带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撑。

截至2016年底,《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中仍有部分景区景点对外交通联系不畅,尤其是三期新增景区景点及一期、二期增补景点(共156个)中约37%的经典景区景点与周边干线公路或城区的交通联系条件仍然较差,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景区景点与附近高速公路、国省干线连接不顺畅;二是现有出口路等级较低,仅为四级或等外公路,难以满足交通出行需求;三是服务区、交通旅游标识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功能不健全。因此,亟需新建或升级改造部分景区景点连接道路,改善景区景点对外交通条件,提升红色旅游公路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规划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旅游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纲要》要求,统筹规划,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继续加强红色旅游公路建设,切实提高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景点的对外交通条件,不断提升红色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促进老区振兴和脱贫攻坚奠定基础,为全国红色旅游的蓬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目标导向、融合发展。按照《纲要》的总体要求,切实改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景点的通达条件,提高交通服务水平,实现红色旅游公路建设与红色旅游融合发展,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红色旅游公路规划要与国家和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国省干线公路规划、农村公路规划、扶贫规划相结合,做到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红色旅游公路建设既要满足红色旅游发展需要,提高公路交通服务水平,又要充分利用现有路网,根据各地建设需求、地形条件、经济发展和交通量水平,分类合理确定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环境友好、绿色发展。坚持集约、节约理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节约用地;加强生态和人文环境保护,做好绿色环保设计,注重交通旅游标识、标志同步建设,推进生态友好型旅游公路的建设。

(三)发展目标。

按照《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各省(区、市)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景点出口路的现状和建设需求,确定“十三五”期红色旅游公路规划的目标是:到“十三五”末,具备条件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景点基本实现以三级以上公路便捷连接到周边国省干线公路或城市,与周边路网共同形成便捷、安全、可靠的红色旅游公路网络。

(四)发展重点。

《纲要》提出“加快景区到周边主要城市或干线公路的支线公路和连接道路建设”,以及“支持为红色旅游景点景区直接配套的干线公路建设”。根据“十三五”期红色旅游公路发展目标,结合景区出口路现状及地方建设需求,确定“十三五”期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旅游公路建设两个重点:一是对现状四级及以下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景点出口路进行升级改造;二是充分考虑经典景区景点周边路网实际情况,对直接连接和服务经典景区的三级及以下普通干线公路进行升级改造。

三、规划方案

(一)建设规模。

根据规划目标和发展重点,充分考虑相关景区景点的地理条件、交通流量以及周边路网布局等,结合各省(区、市)的建设需求,经充分研究、论证,筛选确定126个红色旅游公路项目,涉及28个省(区、市),建设总里程约2442公里。其中,二级公路约1214公里,三级公路约1228公里。

从项目区域来看,东部地区项目20个,建设里程约224公里;中部地区项目50个,建设里程约873公里;西部地区项目56个,建设里程约1345公里。

从项目属性来看,普通干线公路项目共20个,建设里程约641公里;红色旅游专用公路项目106个,建设里程1801公里。

(二)投资补助标准。

红色旅游公路项目建设资金拟采用中央补助和地方自

筹两种方式相结合。红色旅游公路项目多位于老、少、边、穷地区,对带动红色旅游发展和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具有重要意义,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配套能力,采用差异化的补助标准,东、中、西部地区的二级公路分别按每公里280万元、350万元、420万元安排中央补助;三级公路按二级公路标准的60%执行。

“十三五”期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标准

地区

二级公路

(万元/公里)

三级公路(万元/公里)

东部地区280 168

中部地区350 210

西部地区420 252

补充说明:

1.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

2.海南省、吉林延边州、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湖北恩施州、湖南湘西州、福建原中央苏区、江西赣州市执行西部地区补助标准;福建原革命老区执行中部地区补助标准。

(三)资金需求。

“十三五”期拟安排的126个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总资金需求为231亿元。其中,东部地区拟安排20个项目,资金需求为19亿元;中部地区拟安排50个项目,资金需求为67亿元;西部地区拟安排56个项目,资金需求为145亿元。

根据东、中、西部各等级公路的建设规模及投资补助标

准测算,“十三五”期需安排车购税专项补助资金约为73.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2%。其中,东部拟安排4.9亿元,占7%;中部拟安排24.5亿元,占33%;西部拟安排44.3亿元,占60%,车购税补助资金将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四)实施效果。

通过红色旅游公路的规划建设,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将着力提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出口路的技术等级、服务能力及水平,有效改善景区的对外交通条件。到“十三五”末,基本实现所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景点至少有一条三级以上公路衔接,50%以上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景点有二级以上公路(城市道路)衔接,景区与周边城区、交通网络的衔接更加顺畅。红色旅游公路路面质量进一步提升,安全防护设施完备、抗灾能力和运输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沿线服务设施齐全、服务管理完善、服务内容周全,能够较好地满足游客出行全方位的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旅游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纲要》的任务要求,充分认识发展红色旅游对于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红色旅游公路对于发展红色旅游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确保红色

旅游公路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支持力度,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在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红色旅游公路建设的投入,确保自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分解落实建设任务,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发改、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沟通,做好项目对接,加快项目落地;认真做好已建红色旅游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服务水平。

(三)拓展服务功能,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统筹考虑红色旅游公路沿线自然景观、文化、游憩等旅游资源开发,促进红色旅游与周边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相融合,拓展红色旅游公路的脱贫富民功能。严格落实项目沿线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保护,在具备条件的线路同步建设服务区,实现红色旅游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形成有广泛影响力的红色文化线、旅游风景道。

(四)加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借助红色旅游的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红色旅游公路建设的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支持和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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