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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爱心超市物品发放登记表

慈善爱心超市物品发放登记表

海原县慈善超市物品捐赠登记表

注:1、“家庭类别”填五保户、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低保特困户等。2、填表后一式二份,海原县慈善超市一份,新疆玉沅珠宝有限责任公司一份。

爱心超市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爱心超市工作,加强爱心超市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爱心超市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要求和省、市工会相关部署,制定本办法。 一、爱心超市的工作职责 (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捐赠活动,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和个人的捐赠。 (二)及时对接收和发放的物资进行登记,对接收物资信息和发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定期上报县总工会。 (三)建立物资总帐和明细帐,做到帐目清楚、物资收发手续齐全。 (四)对接收物资实施清点、消毒、清洗、整理、分类、打包和储存等工作。 (五)根据所接收物资的种类和数量,制定相应的领取方案,通过爱心超市按程序发给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 (六)将捐赠中不适宜困难职工使用的物品义卖,转移为群众需要的生活用品。 (七)按县总工会安排,向困难职工发放生活救助物资。 二、救助物资的来源

本着任何捐助行为都是在自愿无偿的前提下进行的原则。爱心超市物资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发动全县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和职工捐赠,接收的捐赠物资;二是用捐赠资金、变卖物资购置的日用品和粮油等物资;三是上级工会下拨的物资。 三、物资的接收和管理。 (一)物资接收 1、接收的物资主要以日常生活用品、新物资为主; 2、捐赠者捐赠的旧物品至少要有八成新的使用价值并具有安全性,旧衣物要洗净、晾干、打包; 3、爱心超市不宜接收旧内衣、手套、袜子等;不宜接收个人捐赠的药品、保健品、食品;不宜接收非法律允许的物品;不宜接收丧葬用品;不宜接收传染病患者使用过的衣物或其他物品;不宜接收困难职工无法使用或没有使用价值的物资。对不宜接收的物资,工作人员可拒绝接收,并要耐心解释原因。 4、捐赠人定向捐赠的,必须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二)物资管理 1、认真做好物资接收、登记工作,严格做好各类物资的入库验收,并及时做好消毒、清洗、整理、打包、分类和入库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对超市内物资应做到品种清、数量明,保持超市内整洁,物资摆放整齐,分类正确,不准私自变卖或挪作他用。

捐赠物资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捐赠物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捐赠方): 乙方(接受方):上海市红十字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在白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人道救助服务中,乙方可以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甲方在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乙方〈〈捐赠物资须知(2011版)》的基础上, 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和“依法、白愿、规范”的原则,拟达成以下意向: 甲方拟向乙方捐赠类物资品规,用于。具体 的分发处置由乙方按照本协议和人道主义的原则组织实施,捐赠清单如下: 注:因品种较多,本表格不能全面反映,具体见附表(页) 二、甲方保证所有捐赠物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规定的生产、质量、安全等标准;进口物资符合国家海关、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规定;所有物品均在保质期内。如发生前述相关问题,由甲方承担善后处理及相关责任。 三、特别条款:甲方捐赠的食品、药品、试剂、卫生材料、医用设备等, 除了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卫生、食品药品药监督、技术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标准外,正式移交乙方时,甲方保证捐赠的食品尚有保质期6个月以上,药品、试剂、卫生材料等尚有有效期1年以上。

四、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捐赠物品的实物及相关凭证进行验收,验收后开具捐赠收据。捐赠物品属捐赠单位白行生产的,乙方按照产品出厂价开具捐赠收据。捐赠物品属于甲方购入的物资,则按照甲方购入此商品的实际价格,书画等特殊情况按乙方〈〈捐赠物资须知》规定的条款开具收据。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遵照本协议规定,表达捐赠者意愿,及时、有效地发放(使用)甲方的捐赠物品,将相关信息根据甲方需要适时反馈。 六、乙方依照《上海市红十字会募集和接受捐赠办法》,根据甲方捐赠物品的总量情况,颁发相应的证书、证章,并视情况安排相应的捐赠仪式。 七、乙方可利用各种适当的场合宣传甲方的善举,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公 开的场合或媒体上表彰或公开甲方所捐赠物品及价值的有关信息。 注:可登陆上海市红十字会网站了解〈〈捐赠物资须知(2011版)》 甲方:乙力:上海巾红十字会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 :E-mail : 地址:邮编:地址:北京西路1465号邮编:200040 [温馨提醒: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范文供参考,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

爱心超市活动策划书

爱心超市活动策划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活动主办方:共青团河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活动承办方:河南农业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一.活动背景:在校大学生生活中会剩余一些不再使用的衣物、书籍、电子产品等等物品,这些东西无处处理,当做废品处理又不太合适。同时,这些物品还可以利用,对于经济条件不太好的学生,这些物品可以满足其需求。大学生也是具有责任感的青年,许多大学生希望将自己不再使用的物品捐赠,表达自己的一份爱心。在这种状况下,爱心超市的开展,不仅解决了以上的问题,同时又可以更正规的运作活动。 二.活动目的:通过开办爱心超市,有效地处理在校大学生仍有使用价值的

剩余物品,弘扬当代大学生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为大学生奉献爱心提供平台。 三.活动意义:通过爱心超市的举办,可以有效地利用在校学生仍有使用价值的剩余物品。将这些物品通过变卖或捐赠,让更多的人使用,发挥其价值,弘扬大学生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同时,为大学生奉献爱心提供平台,传递爱心,让世界充满爱。 四.活动时间:长期 五.活动开展的形式:设立固定的活动地点以及仓库,具体活动开展形式如下: (一).经营时间(暂定) 周一至周五8:00~13:00 14:00~21:00 周六周日8:30~13:0014:00~21:30 (二)人员安排 1.协会内部会员 2.招收义务工作者 3.工作人员规定

a.要求有爱心,热心,奉献心 b.遵守超市规则,不得私自拿走或发放超市物品 c.爱护超市内的所有物品 d.要有优秀的服务态度 (三).货区设置 1.爱心区(捐赠区) 架上物品主要是由同学捐赠,捐赠物品要在七成新以上,我 们以爱心价出售。 2.爱心寄卖区 架上物品主要是由学生提供,签订爱心寄卖协议,商品提供者制定期望价格,爱心超市在期望价格的基础上提高20%出售。 3.收银区 4.小小爱心箱 同学们可自愿将零钱投入爱心箱中 5.公告区 将受捐的物品,爱心超市的收入与支出的详细记录以及超市 的管理制度公布上墙,做到公开,

公司物品领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物品领用管理规章制度

3.2.4急需领用物品者,其《物资领用单》由行政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并用单据注明,方可领用。 3.2.5宿舍日常用品的领取务必要宿舍固定负责人来领取,应在《领用登记表》上填写好领取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项目名称、用途、领取人、领取时间后,宿舍管理员方可发放(拖把、扫帚的使用期限为3个月,未到期限,不可更换) 3.2.6物品属自然磨损者,则以旧换新;凡属人为损坏、遗失或被盗者,及时报行政部备补,并按原价赔偿。 3.3领(借)用制度 3.3.1办公用品使用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必须登记后方可领用或借用,一般不得私自任意拿用。 3.3.2领用各类易耗品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以旧换新。 3.3.3领用其他办公用品由领用人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3.3.4凡领、借用物品价格在300元以上的,需填写“物资领、借用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借用。 3.3.5借用物资的使用期限为3个月(根据物品而定),自领日期开始,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仍旧未归还的,自督促当日起,赞助每天20元。 3.3.6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4、附则 4.1新进人员到职时向行政部领用办公用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行政部办理归还手续,未行政部许可的,其他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4.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用品领用总支出。 4.3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公用物资、办公用品的使用和保管。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消耗和损坏,对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其责任或经济赔偿。 4.4行政部每月25日盘点库存物品(截止不可在领用办公、日常用品),盘点库存后,拟出下月采购清单,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批,在由财务部审核后,才能继续领用。 4.5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从事私人业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违反者将予以重处。

扶贫爱心超市[1]

关于“红领巾爱心超市”物品的管理、接收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公(民)办中小学: 为了更好地发挥区“红领巾爱心超市”的爱心功能,引导我区广大少先队员参与“助人为乐,团结友爱,勤俭节约”的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区属公(民)办中小学校贫困学生的学习,继续发挥“红领巾爱心超市”爱心实践阵地的功能,现将本学年“红领巾爱心超市”物品的管理、接收和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同在一片蓝天下,手拉手共同成长”为主题,开展“学雷锋活动月——红领巾手拉手”活动 1、各校以自愿为原则组织队员向“红领巾爱心超市”捐献物品; 2、“红领巾爱心超市”捐献的物品以新的学习用品、图书、益智玩具、体育用品或八成新以上的相关物品为主,生活用品要求为全新;捐赠的物品一律要求干净整洁,并按类别打包; 3、区属公办中、小学校的学生可把自愿捐赠的物品直接交就读校少先队大队部;少先队大队要认真做好原始捐赠物品的登记工作,并于3月20日前将学生捐献的物品清单及物品打包送到思明区青少年宫。 4、3月下旬思明区少工委拟组织全区大型义卖活动,请各校少先队积极做好义卖活动前期筹备及宣传工作。号召本校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活动,自愿捐献家庭闲置生活用品(要求8成新以上),用实际行动来参与绿色低碳生活,认真设计好义卖摊位,通过义卖,将卖款项捐赠到红领巾爱心超市,来帮助我区的贫困学生。

二、认真做好贫困学生的申请、报送、物品领取工作 1、各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在校学生数1%的比例每月推荐一批受助学生; 2、每月由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填写思明区“红领巾爱心超市”受助学生推荐表并于前一个月的25日前报送区少工委,可发电子邮件,邮箱地址:smqsgw@https://www.wendangku.net/doc/e010527039.html,,传真:2022086;请各校未及时报送推荐表而影响学生领物者,由学校自行向学生作出解释。(备注:2011年3月份的领取工作从3月12日开始,请各校在3月10日前将名单发至邮箱) 3、每月学校要向受资助学生发放通知,要求家长负责学生接送及安全工作; 4、采用集中领取的办法,开放时间:2011年3月—7月,2011年9月—2012年1月。中学、民办小学的学生请于当月单周六领取,公办小学的学生请于当月双周周六领取,上午8:30—10:30,下午3:00—5:00;领取地点:古楼北里68号前埔南区小学内;乘车路线:(轮渡发车)503、28、509、30A,(火车站发车)28、19A,南区一里站下车。 附件:1、思明区“红领巾爱心超市”受助学生推荐表 2、思明区“红领巾爱心超市”领物券 思明区教育局思明区少工委 2011年3月2日

爱心慈善超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同心县爱心慈善超市捐赠物品管理制度一、捐赠物品要有专人负责。接受捐赠物品时,双方当事人要对捐赠物品进行认真清点、核对。检查特殊物品的质量及有效期。捐赠物品的数量、价值核对无误后,填写“爱心慈善超市捐赠物品救助物品入库单”,并为捐赠方开具收据。 二、严格执行捐赠物品发放手续。对每日发放的物品要及时填写“捐赠物品领取登记表”。发放捐赠物品时,要严格审核领取程序,按照个人申请,社区调查,乡镇民政办审核,县民政局审定的程序进行。领取人凭爱心救助卡到慈善超市领取物品或所需生活用品。 三、对捐赠物品应按种类的不同,分别设置总账和明细帐进行管理。对于物品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捐赠物品应每月定期盘点一次,做到账实相符,并上报民政局审阅。 四、捐赠的各种物品只能用于对困难群众实名制的发放,不得挪作他用。 五、捐赠物品要统一存放,同时还要根据不同物品注意通风、防潮等,以防物品损坏。存放地点严禁存放其他杂物,闲人免进,以保证物品的安全。 六、每季度末应将捐赠接收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并报送民政局。每季度末将储备物资接收和发放记录向社会公示。

同心县爱心慈善超市物资申领及救助程序 低保(特困)对象到同心县慈善爱心超市申请,并如实填写《同心县城乡特困群众“爱心慈善超市”救助申领表》; ——经审查确定救助对象,发放同心县城市低保户“爱心救助卡”;——救助对象凭“爱心救助卡”,按规定要求向慈善超市领取捐赠物品或购取所需物品。 ——对无偿的捐赠物品实行免费发放,慈善超市进行发放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对有偿的物品实行折价销售,所得收入注入慈善基金,作为慈善超市的周转资金滚动发展并帮助更多的特困家庭。 同心县爱心慈善超市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慈善超市管理制度,做到账册齐全,帐物一致。 二、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领导,职业道德良好,服务文明、规范,佩戴工作证。 三、货架内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定期消毒。 四、热情接待领取物资特困群众,随时了解特困群众需求信息,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妥善保管财务,切实做好消防及安全工作。 六、接收捐赠时应认真登记,严格检查,核实捐赠物品质量,如有破损、霉变不能正常使用、食用的情形,应婉言谢绝。发放捐赠物品时做好捐赠物品的整为受助者详细介绍物品性能和状况。要仔细登记,

“爱心超市”策划方案

“爱心超市”策划方案 一、创立背景 目前存在着这样一种普遍的现象:在偏远山区和部分农村地区,很多学生缺乏一些基本的生活和学习用品,有的甚至缺乏最基本的学习条件,迫切需要来自社会的援助。同时,来自偏远山区和农村地区的在校学生生活比较拮据,急需要大家帮助。然而在高校中许多同学都有铺张浪费的坏习惯,造成了资源的严重不均衡。基于这种情况,我红丝带志愿者协会希望通过资源的回收利用帮助更多的弱势群体,尤其是那些生活比较困难的在校大学生,让他们可以完成学业,过上更好的生活,同时对我校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创立目的 首先,“爱心超市”的创立,旨在建立一个有效的将我校学生的闲置资源回收集到“爱心超市”再利用的平台; 其次,爱心超市创办的直接目的是帮助困难同学,帮助来自贫困地区、困难家庭的同学摆脱心理上和生活上的阴影,让他们树立起自信心,在充满书香与活力的校园度过美好的大学生活,寻求自强之路,刻苦勤奋,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再次,爱心超市的建立旨在鼓励全校师生加入到奉献爱心的行列中来,做一名充满爱心、乐于关心和帮助别人的焦大人,并形成一股良好的风尚。为我们的校园营造一个充满温情的氛围,进一步建立校园良好的人文环境。 最后,爱心超市主要由校团委主办,红丝带志愿者协会将承担爱心超市运作的主要工作,在此基础上,联系我校其他公益社团一起参加到这项活动中来,逐

步发展为全校性的大学生服务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公益活动在我校进一步深入开展。 三、创立意义 爱心超市的创立,不仅有效的将我校学生的闲置资源收集到这个平台上,也使需要帮助的、来自偏远山区的在校学生能够得到来自“爱心超市” 的帮助。同时全校范围内发动师生们为贫困学生献爱心,让关爱贫困生的行动在全校范围内得以全面倡导,并形成帮贫助困的新风尚,这是一项一举多得的有益开拓,是我校在扶助贫困生方面的又一创新亮点。 爱心超市能够有效地整合学校慈善资源,把原来学校的、社会的、个人的一些慈善资源,各界的爱心善举,整合到爱心超市这个平台上来,让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同学能够有尊严地到爱心超市来选择、领取自己生活需要的物品,是新时期慈善事业的新发展,是构建和谐校园的一大创举。 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爱心超市”这一平台,营造出和谐的校园氛围,倡导在校大学生发扬勤俭节约、爱心奉献的优良传统。对于我们这些在校大学生而言,更好的服务社会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希望通过“爱心超市”的形式,在爱心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 四、活动宗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点点爱心,足以感人 五、运作设想 爱心超市是一个较大而且繁琐的项目,从爱心捐赠物的征集到爱心物品发放到位,中间包含许多环节,经协会主席团、秘书处策划,总体运作设想如下:(一)部门设置

爱心超市制度

爱心超市制度 1

建立爱心超市搭建帮困平台 点击数: 14 【字体:小大】【收藏】【打印文章】 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勐焕街道建国社区党支部针对辖区内困难群众多、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等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强化服务理念,把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具体化为为群众排忧解难,建立了”爱心超市”,有效推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爱心超市”以”扶贫济困、互助互济”为宗旨,以满足社区特困 群体生活需求为目的,经过动员社区成员、单位和社区居民捐助资金、衣物、生活用品,常年为特困居民提供衣物、生活用品。具体操作程序为:一是款物接收。捐款放入慈善捐款箱中,并做好登记;接收捐赠物品要出具收据,并登记造册。二是款物管理。社区报账员严格按照财务、物品管理制度,做好捐赠物品的统计、保管工作,做到账款相符、账物相符。三是物品销售。均为居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须品。四是发放购买范围。凡属辖区的社会孤老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特困户,发放、购买捐赠物品必须凭相关凭证。五是领取和购买办法。申请人填写<爱心超市物资购领申请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爱心超市”领取、购买物品;每户购领量不得超过当月使用量;所购物品价格均低于市场价的20%,差价由社 2

会捐赠的款物中弥补。六是定期公示。定期向社会公布款物的接收、购买、分配和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督促。 ”爱心超市”自6月份运行以来,已购置部分生活用品,收到爱心捐款1000多元,受益困难群众27余人次,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 中共东宁县委组织部文件 东组发[ ]18号 关于建立”爱心超市”的通知 各党(工)委: 为了建立和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内各党员服务中心(站)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功能,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县委决定在各社区党员服务中心(站)建立”爱心超市”,多渠道关心、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充分展示党组织对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的关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涵及对象 3

慈善爱心超市管理办法

慈善超市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慈善心超市工作 加强慈善超市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充分发挥慈善超市在社会求助体系中的作用 提高慈善捐助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提高社区救助水平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慈善超市 是指以解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下称低保对象和城市特困居民临时生活困难为目的 以低保对象生活急需的实物发放和折价销售为主要形式的社会救助机构。本办法所称城市特困居民是指城镇户口中因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实际支出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居民。 第三条慈善超市的工作职责1、在区域内开展捐赠活动 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和居民的捐赠。2、对接收的物资进行登记 开具统一收据 对接收物资的信息进行汇总 统计、公布 定期上报主办和主管部门 建立物资总帐和明细帐 发放、销售明细账 做到帐目清楚 物资收、发手续齐全。3、对接收物资实施清点、消毒、整理、分类、储存和上架销售等工作。4、根据所接收物资的种类和数量 制定相应数额的领取券或购物优惠券 通过社区按程序发给困难家庭 特困居民自愿到超市领取和购买。5、将捐赠中不适宜困难群众使用的物品义卖 转移为群众需要的生活用品。 第四条慈善超市的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1、慈善超市救助的对象主要是社区内困难群体 主要包括城市低保户、残疾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高于低保标准的边缘困难户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居民。2、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 根据年龄和困难类别分A、B、C三类人员 每人每月凭折价购物券在超市购买50元的生活必需品并享受10%-30%的价格优惠。4、由县民政局、县残联、城关街道办事处和县慈善协会共同协商确定救助类编和折价比例 制作《爱心救助购物卡 券 》 于每季度初发放的救助对象手中 救助对象凭卡 券 在慈善超市选择购买生活必需品。A类人员为低保对象中的a类低保户 每月可在超市中购买50元的生活必需品 享受30%的价格优惠。B类人员为低保对象中的b类低保户 每月可在超市中购买50元的生活必需品 享受15%的价格优惠。C类人员为低保对象中的c类低保户、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对象中的d类低保户和高于低保标准的边缘困难户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居民 每月可在超市中购买50元的生活必需品 享受10%的价格优惠。 第五条慈善超市的营业场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慈善超市提供100-200平米营业场所 承担其改扩建、装修的全部费用 承担慈善超市日常办公经费、公用事业费和人员工资等费用。慈善超市配置“六统一” 即统一名称标识、统一捐赠信箱、统一货架、统一消毒设备、统一凭证、统一帐卡栏。应有专人负责慈善超市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人员热爱社会公益事业 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 第六条经营模式和注资方式1、经营模式慈善超市可采取市场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运行模式。超市注册为非营利性机构 县政府协调在税收政策上给与优惠 要简化审批程序 下放免税发票的使用权限 扩大免税发票的使用范围 不管是捐钱还是捐物 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 都能在捐赠同时拿到免税发票 抵冲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超市实行收支两条线 使募捐的物资和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帮困。街道定期对慈善超市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掌握捐赠、救助情况。慈善超市根据实际情况 可引进先进的商业超市计算机管理软件 引进条形码和收银机和监控设备 通过专职的社工将传统的管理模式与先进的计算机管理模式有机结合起来。2、注资方式在开业之初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慈善超市提供100-200平米营业场所 承担其改扩建、装修的全部费用外 每年划拨5万元 并列入县财政预算。承担慈善超市日常办公经费、公用事业费和人员工资等费用。同时 由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慈善协会、城关街道办事处四家联办单位按3 3 3 1的比例筹资5万元 注入慈善超市 作为对救助对象的优惠补贴 和超市采购救助物品的

(完整word)捐赠物资协议书

物资捐赠意向书 甲方(捐赠方): 乙方(接受方):上海市红十字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在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人道救助服务中,乙方可以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甲方在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乙方《捐赠物资须知(2011版)》的基础上,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和“依法、自愿、规范”的原则,拟达成以下意向: 一、甲方拟向乙方捐赠类物资品规,用于。具体 注:因品种较多,本表格不能全面反映,具体见附表(页)。 二、甲方保证所有捐赠物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规定的生产、质量、安全等标准;进口物资符合国家海关、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规定;所有物品均在保质期内。如发生前述相关问题,由甲方承担善后处理及相关责任。 三、特别条款:甲方捐赠的食品、药品、试剂、卫生材料、医用设备等,除了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卫生、食品药品药监督、技术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

规定标准外,正式移交乙方时,甲方保证捐赠的食品尚有保质期6个月以上,药品、试剂、卫生材料等尚有有效期1年以上。 四、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捐赠物品的实物及相关凭证进行验收,验收后开具捐赠收据。捐赠物品属捐赠单位自行生产的,乙方按照产品出厂价开具捐赠收据。捐赠物品属于甲方购入的物资,则按照甲方购入此商品的实际价格,书画等特殊情况按乙方《捐赠物资须知》规定的条款开具收据。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遵照本协议规定,表达捐赠者意愿,及时、有效地发放(使用)甲方的捐赠物品,将相关信息根据甲方需要适时反馈。 六、乙方依照《上海市红十字会募集和接受捐赠办法》,根据甲方捐赠物品的总量情况,颁发相应的证书、证章,并视情况安排相应的捐赠仪式。 七、乙方可利用各种适当的场合宣传甲方的善举,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公开的场合或媒体上表彰或公开甲方所捐赠物品及价值的有关信息。 注:可登陆上海市红十字会网站了解《捐赠物资须知(2011版)》 甲方:乙方:上海市红十字会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 :E-mail : 地址:地址:北京西路1465号 邮编:邮编:200040

“爱心超市”财物管理办法

金沙辖区“爱心超市”财物管理办法 一、财物的收取、保管: 1、“爱心超市”募集的资金由“爱心超市”办公室收取,办公室应向募款人开具“行政事业捐款收据”;现金由太升路办事处财务科保管,专门立帐,专款专用;办公室及财务科分别做帐。 2、社会捐赠或购买的物资到达“爱心超市”时,由“爱心超市”办公室人员清点、验收,开具接收票据,并做好总量和价值的登记上帐;“爱心超市”办公室在清点登记定完捐赠物资后,交“爱心超市”工作人员清点、检查,并填写物资交接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各持一份;超市工作人员应将物资按小类分别列出数量、规格、重量、品牌、保持期等相关内容,并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各类物品的内部标价。 超市工作人员除定期每月盘点外,还应当在发放较大数量后及时清点物资,做到帐物相符,并每月与办公室核对。还应掌握各类物资的保持期,防止浪费;在保质期满两个月前,应当及时通知办公室人员;办公室人员应按规定处置或通知管委会安排。 二、财物发放: 1、“爱心超市”的现金主要用于补充超市物品和对特殊人群进行救助。 2、“爱心超市”办公室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申请人的《审批、发放表》上签署批准意见,写明救助物资的种类、数量、重量等情况后,交超市工作员,超市工作人员按表上规定的物品要求发放,对机动价值部分,可由受助者在不超过规定价格内选择物品,发放完毕后,工作人员应要求受助人在审批发放表上签字,写明选购的物品数量,交一份回办公室上帐,

一份超市工作人员保留上帐。 三、救助对象及审批程序:救助对象按照《青羊区金沙辖区爱心、博爱超市管理办法》从严执行,由“爱心超市”管委会按规定审批,办公室无权批准。 四、现金购买物品补充超市:办公室应将需要补充物资的信息及时报知管委会,由管委会批准,办公室人员再从财务科提出现金购买所需物资,填写购买物资登记表交管委会签字,办公室、财务科、“超市”分别做帐(一式三份)。 五、物资报损:对因各种原因需要报损的物资,超市工作人员应填写报损清单,交办公室处理。对报损额价值在100元以内的,办公室批准;100元以上的交管委会批准。报损表一式两份,批准后办公室、超市工作人员各持一份。 金沙辖区爱心、博爱超市管理委员会 2009年9月4日

爱心超市策划书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

爱心超市策划书爱心超市实施方案爱心超市策划书爱心超市实施方案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爱心超市实施方案”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的支持!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 我厂工会、党委为积极动员广大领导职工人员奉献爱心,群策群力,广泛收集闲置生活用品,共同救助困难职工群众,建立起经常性帮助困难职工、困难社区群众的长效机制。决定创办,“爱心超市”,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献爱心,促和谐”为主题,以“多一份捐赠、多一份爱心、多一份奉献”为口号,动员全体领导以及职工人员互帮互助的关爱活动。 (2)工作目的。“爱心超市”开设的目的在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互助互济、奉献爱心”的传统美德,形成“我为社会献爱心”的良好社会风尚,体现工厂大家庭的温暖,密切厂内人文环境的和谐。 二、物资来源、募捐原则和种类 1、爱心超市物资的主要来源为:?全厂领导、职工人员的捐助;?其他合法捐赠。 2、募捐原则:自觉自愿、不定指标、不摊派。 3、募捐对象:有困难、有需要的职工或群众 4、募捐种类:动员捐赠对象捐赠一些保质期内的油、米等生活必须品、学习用品,七成新衣服、被垫、家具、饮具、电器等,取之于爱心人士,用之于贫困之家。 三、受助对象和方式

(1)募集款物用于以下人员: ,、在厂有需求职工人员; ,、患病的特困职工; ,、贫困残疾人; ,、遇到突发灾害的困难群众; ,、生活困难的老年人; (2)捐助方式: 1、各部门要积极营造互帮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促进工厂发展以及社会和谐基础发挥模范作用。每年要开展2次捐赠活动,充实“爱心超市”物资,拓展“爱心超市”功能,不断完善“爱心超市”管理。 2、受助人员需填写受助申请表报“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关爱购物卡”,受助群众持“关爱购物卡”到“爱心超市”领取家庭所需的物资。 四、相关工作 (1)规范管理。“爱心超市”要制定严格的营运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 1、严格财务、物品管理制度,做到及时登记入帐,建立物资来去明细帐,保证帐款、帐物相符,捐赠现金的,工作人员根据捐赠者意愿协助采购物品,交回发票。 2、接受捐赠物品,必须出具收据;发放捐赠物品,必须持“关爱购物卡”。 3、做好捐赠物品的统计、保管工作。严禁调换和挪用捐赠物品。 4、每月进行一次库存物品的盘点,并且交给爱心超市主要领导审阅。 5、每月会定期张榜公布捐赠发放情况,接受各部门的监督以及上级的审核。 6、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火警和盗窃事故的发生。 五、“爱心超市”团队成员

捐赠物资协议书

捐赠物资协议书https://www.wendangku.net/doc/e010527039.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物资捐赠意向书 甲方(捐赠方): 乙方(接受方):上海市红十字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在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人道救助服务中,乙方可以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甲方在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乙方《捐赠物资须知(2011版)》的基础上,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和“依法、自愿、规范”的原则,拟达成以下意向: 一、甲方拟向乙方捐赠类物资品规,用于。具体的分发处置由乙 方按照本协议和人道主义的原则组织实施,捐赠清单如下: 注:因品种较多,本表格不能全面反映,具体见附表(页)。 二、甲方保证所有捐赠物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规定的生产、质量、安全等标准;进口物资符合国家海关、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规定;所有物品均在保质期内。如发生前述相关问题,由甲方承担善后处理及相关责任。

三、特别条款:甲方捐赠的食品、药品、试剂、卫生材料、医用设备等,除了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卫生、食品药品药监督、技术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标准外,正式移交乙方时,甲方保证捐赠的食品尚有保质期6个月以上,药品、试剂、卫生材料等尚有有效期1年以上。 四、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捐赠物品的实物及相关凭证进行验收,验收后开具捐赠收据。捐赠物品属捐赠单位自行生产的,乙方按照产品出厂价开具捐赠收据。捐赠物品属于甲方购入的物资,则按照甲方购入此商品的实际价格,书画等特殊情况按乙方《捐赠物资须知》规定的条款开具收据。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遵照本协议规定,表达捐赠者意愿,及时、有效地发放(使用)甲方的捐赠物品,将相关信息根据甲方需要适时反馈。 六、乙方依照《上海市红十字会募集和接受捐赠办法》,根据甲方捐赠物品的总量情况,颁发相应的证书、证章,并视情况安排相应的捐赠仪式。 七、乙方可利用各种适当的场合宣传甲方的善举,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公开的场合或媒体上表彰或公开甲方所捐赠物品及价值的有关信息。 注:可登陆上海市红十字会网站了解《捐赠物资须知(2011版)》 甲方:乙方:上海市红十字会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 : E-mail : 地址:地址:北京西路1465号

爱心慈善超市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同心县爱心慈善超市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一、捐赠物品要有专人负责。接受捐赠物品时,双方当事人要对捐赠物品进行认真清点、核对。检查特殊物品的质量及有效期。捐赠物品的数量、价值核对无误后,填写“爱心慈善超市捐赠物品救助物品入库单”,并为捐赠方开具收据。 二、严格执行捐赠物品发放手续。对每日发放的物品要及时填写“捐赠物品领取登记表”。发放捐赠物品时,要严格审核领取程序,按照个人申请,社区调查,乡镇民政办审核,县民政局审定的程序进行。 领取人凭爱心救助卡到慈善超市领取物品或所需生活用品。 三、对捐赠物品应按种类的不同,分别设置总账和明细帐进行管理。 对于物品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捐赠物品应每月定期盘点一次,做到账实相符,并上报民政局审阅。 四、捐赠的各种物品只能用于对困难群众实名制的发放,不得挪作他用。 五、捐赠物品要统一存放,同时还要根据不同物品注意通风、防潮等,以防物品损坏。存放地点严禁存放其他杂物,闲人免进,以保证物品的安全。 六、每季度末应将捐赠接收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并报送民政局。每季度末将储备物资接收和发放记录向社会公示。同心县爱心慈善超市物资申领及救助程序 低保(特困)对象到同心县慈善爱心超市申请,并如实填写《同心县城乡特困群众“爱心慈善超市”救助申领表》; ——经审查确定救助对象,发放同心县城市低保户“爱心救助卡”;——救助对象凭“爱心救助卡”,按规定要求向慈善超市领取捐赠物品或购取所需物品。 ——对无偿的捐赠物品实行免费发放,慈善超市进行发放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对有偿的物品实行折价销售,所得收入注入慈善基金,作为慈善超市的周转资金滚动发展并帮助更多的特困家庭。

爱心超市项目策划书

郑州轻工业学院 “爱心超市”项目 策 划 书 姓名:冬冬彦彦 2015年3月14日 目录 第一部分:摘要.........................................................

(1) 第二部分:项目背景......................................................... (2) 第三部分:项目介绍......................................................... .. (4) 第四部分:部门设置......................................................... .. (6) 第五部分:商品区域设置......................................................... .7 第六部分:市场分析调查......................................................... ..8 第七部分: 爱心超市管理方案 (11) 第八部分:爱心基金管理方案 (12) 第九部分:爱心超市物品收发制度 (13)

第十部分:前期准备工作......................................................... .14 第十一部分:爱心超市传承与发展概想 (15) 第十二部分:后记 (16)

第一部分:摘要 目前,在我们身边,有一部分学生家庭贫困需要我们的帮助。然而在高校中许多同学都有铺张浪费的坏习惯,造成了资源的严重不均衡。基于这种情况,我校给在校大学生提供“爱心超市”项目。一是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养成团队合作精神,为踏入社会积累更多的知识和经验;二是希望通过资源的回收利用帮助更多的弱势群体,让更多的学生可以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能使贫困学生感受到我校的温暖,并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学习,回报学校,回报社会。 “爱心超市”以“传递爱心、传承慈善、乐善助学”为宗旨,集诉求、募捐、救助、义卖、经营、爱心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是一所半营利性机构,接受校内外慈善物资与现金捐赠,所得物资和善款全部用于资助、帮扶在校贫困大学生和具有创业热情和创业能力的在校大学生。 成立“爱心超市”可以充分利用资源。同学们的许多日常用品由于种种原因很快就会被淘汰,以及离校生不能带走全部生活用品。与其扔掉还不如利用起来,可以帮助那些生活贫困的学生,让他们省去生活费的一部分花销,减轻家庭负担。 经营超市对同学们来说也是个挑战,有利于积累各种经验和拓展同学们的知识领域。并且能有发扬大学生勤俭节约、关爱他人的优良传统。

爱心超市策划方案

爱心超市策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XX〕41号) 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决定, 在我院原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础上拟创办新的资助项目---爱心超市,以进一步健全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超市性质 **学院爱心超市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筹建的非盈利性爱心组织。团委学生处负责爱心超市的日常管理工作,日常经营由“爱心大队”负责。 二、创立宗旨 爱心超市旨在全校范围内发动师生们为社会弱势群体献爱心,让爱心行动在全校范围内得以全面倡导,并形成帮贫助困的新风尚,这是一项一举多得的有益开拓,是我院在公益活动方面的又一创新亮点。爱心超市能够有效地整合学校慈善资源,把原来学校的、个人的一些慈善资源以及爱心善举,整合到爱心超市这个平台上来,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得到帮助,是新时期慈善事业的新发展,是构建和谐校园的一大创举。 三、创立目的 爱心超市建立的直接目的是有力地帮助有困难的同学以及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其次,鼓励全校师生加入到奉献爱心的行列中来,做一名充满爱心、乐于关心和帮助别人的工程学院人,并形成一股良好的风尚。为我们的校园营造一个充满温情的氛围,进一步建立校园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资助方式 爱心超市将根据物品的价值,标上适当价格,实行“有价发放”。 定价原则:超市内单件商品最高限价十元,采购商品按不高于进货价的百分之八十销售,且最高不得超过市面价格的百分之五十,亏损部分由社会捐赠填补,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 资助对象为我院的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所在系提出申请,由团委学生处审核后,统一办理“爱心超市购物绿卡”,持卡每人次限购物品两件,每月限购两次。 五、场地及配套设施 场地:“爱心超市”经营场所拟定于2号教学楼2107教室,另需配备一间仓库。 货架:拟使用经管系原实验超市的货架,经考察,因搬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 我厂工会、党委为积极动员广大领导职工人员奉献爱心,群策群力,广泛收集闲置生活用品,共同救助困难职工群众,建立起经常性帮助困难职工、困难社区群众的长效机制。决定创办,“爱心超市”,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献爱心,促和谐”为主题,以“多一份捐赠、多一份爱心、多一份奉献”为口号,动员全体领导以及职工人员互帮互助的关爱活动。 (2)工作目的。“爱心超市”开设的目的在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互助互济、奉献爱心”的传统美德,形成“我为社会献爱心”的良好社会风尚,体现工厂大家庭的温暖,密切厂内人文环境的和谐。 二、物资来源、募捐原则和种类 1、爱心超市物资的主要来源为:①全厂领导、职工人员的捐助;②其他合法捐赠。 2、募捐原则:自觉自愿、不定指标、不摊派。 3、募捐对象:有困难、有需要的职工或群众 4、募捐种类:动员捐赠对象捐赠一些保质期内的油、米等生活必须品、学习用品,七成新衣服、被垫、家具、饮具、电器等,取之于爱心人士,用之于贫困之家。 三、受助对象和方式 (1)募集款物用于以下人员: 1、在厂有需求职工人员; 2、患病的特困职工; 3、贫困残疾人; 4、遇到突发灾害的困难群众; 5、生活困难的老年人; (2)捐助方式: 1、各部门要积极营造互帮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促进工厂发展以及社会和谐基础发挥模范作用。每年要开展2次捐赠活动,充实“爱心超市”物资,拓展“爱心超市”功能,不断完善“爱心超市”管理。 2、受助人员需填写受助申请表报“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关爱购物卡”,受助群众持“关爱购物卡”到“爱心超市”领取家庭所需的物资。 四、相关工作 (1)规范管理。“爱心超市”要制定严格的营运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 1、严格财务、物品管理制度,做到及时登记入帐,建立物资来去明细帐,保证帐款、帐物相符,捐赠现金的,工作人员根据捐赠者意愿协助采购物品,交回发票。 2、接受捐赠物品,必须出具收据;发放捐赠物品,必须持“关爱购物卡”。 3、做好捐赠物品的统计、保管工作。严禁调换和挪用捐赠物品。 4、每月进行一次库存物品的盘点,并且交给爱心超市主要领导审阅。 5、每月会定期张榜公布捐赠发放情况,接受各部门的监督以及上级的审核。 6、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火警和盗窃事故的发生。 五、“爱心超市”团队成员 队长: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安排和对团队成员的日常管理运营组:协助队长落实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将信息反馈给队长宣传组:负责整个过程的拍照、摄影、宣传工作财务组:负责团队的财务会计和账目管理,以及捐赠物品明细后勤组:负责后勤保障和日常生活管理篇二:“爱心超市”策划方案

脱贫攻坚爱心超市运行管理办法.

杨家圪台镇梁家塬村 脱贫攻坚爱心超市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脱贫攻坚爱心超市的运行管理(简称,爱心超市),全面提高爱心超市助力脱贫攻坚作用,现结合村情、社情及民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杨家圪台镇梁家塬村爱心超市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爱心超市,是指由党委、政府倡导,以扶贫扶志和扶智为基本原则,以解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等靠要思想为根本目的,通过积分兑换实物的方式,将各级组织(包括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和社会爱心人士定向到村的各类物资,公开、公平、公正发放到群众手中的一个平台。 第四条梁家塬村村民委员会是爱心超市的主体,具体负责爱心超市的运行管理工作。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和监委会负责人配合开展工作,负责爱心超市运行管理的监督,以第一书记监督为主。 爱心超市接受县级扶贫、民政等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业务指导,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爱心超市运行管理情况。 第五条爱心超市物资来源主要以民政救助和村委会购置 - 1 -

为主,驻村帮扶工作队派出单位、社会爱心人士捐赠为辅。 第六条爱心超市实行积分兑换制。由驻村帮扶工作队、村委会和监委会,根据村民产业发展、环境卫生、家风遗训及参加村集体活动等情况,每月定期开展爱心超市积分兑换实物活动。具体积分兑换参见《梁家塬村爱心超市积分兑换实物标准》。 第七条积分方式。每户村民基础分为0分,村民积极发展产业记10分,家庭院落环境卫生保持整洁记5分,与邻和睦、家庭和谐、子女孝顺记5分,主动参加村集体劳动记10分。其他情况,由村民委员会视情况酌情确定积分标准。 村民积分可累计,如有与积分标准向违背的情况,可计负分。 第八条每个积分计提人民币1元。持有爱心超市卡册的群众,每月凭借卡册积分,到爱心超市兑换领取等值物资。若所领取物资价格大于卡册积分值,超值部分由村民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负责统计并制定爱心超市积分卡册。原则上,长期不在村的群众不纳入统计范围。 积分卡册原则上应做到在村群众户均一册,贫困群众直接发放,其他群众申请领取。卡册使用期限为一年,每半年审核一次卡册持有人员的申领资格。 第十条成立爱心超市积分兑换工作小组。组长由第一书记兼任,副组长由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负责人兼任积分卡册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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