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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_岳希明

2011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_岳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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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论文

编号:浅析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改革 专业: 姓名: 准考证号: 考试地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目录 摘要┉┉┉┉┉┉┉┉┉┉┉┉┉┉┉┉┉┉┉┉┉┉┉┉ 2 关键词┉┉┉┉┉┉┉┉┉┉┉┉┉┉┉┉┉┉┉┉┉┉┉┉ 2正文┉┉┉┉┉┉┉┉┉┉┉┉┉┉┉┉┉┉┉┉┉┉┉┉ 3 1.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概念、地位以与历史沿革┉┉┉┉┉┉ 3 2.中国个税法律实践面临的问题┉┉┉┉┉┉┉┉┉┉┉┉┉ 5 2.1分项所得税制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2.2税率设计不合理,工薪族成为纳税主体 2.3累进税率级数过多,最高边际税率过高 2.4起征点设定不合理 2.5个人所得税征收、监管手段落后 3.国外个税改革特征与经验┉┉┉┉┉┉┉┉┉┉┉┉┉┉┉ 8 3.1由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转换 3.2扩大个人所得税税基 3.3降低最高税率,减少税率分级 3.4缩减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 3.5个人所得税指数化 4.中国个税法律改革的取向┉┉┉┉┉┉┉┉┉┉┉┉┉┉┉ 10 4.1选择和确立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 4.2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减少税率档次 4.3在个人所得税减免、扣除政策的规范与统一上,也应该有更合理的设计 4.4建立操作性强,且行之有效的税收征管方 注释┉┉┉┉┉┉┉┉┉┉┉┉┉┉┉┉┉┉┉┉┉┉┉┉ 14

摘要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由于立法之初的经验、条件所限,个人所得税立法与征收等方面很多深层次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暴露出来,本文从中国个人所得税立法的概念和发展沿革入手,剖析了当前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所面临问题,并在分析国外个人最新所得税改革经验基础上,提出有关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取向的一些建设性意见。 关键字 个人所得税,个税改革,综合税制,个税起征点,个税征管

货币经济学复习答案)

货币经济学复习 一、名词解释 1. 基础货币:是指中央银行所发行的现金货币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的总和。基础货币直接表现 为中央银行的负债,它是有中央银行资产业务创造的,并且是信用货币的源头。 2. 基准利率:是指带动和影响其他利率的利率,也叫中心利率,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贴现率,即中央银行向其借款银行收取的利息率。基准利率的变动是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各国利率体系的核心。中央银行一般通过改变基准利率影响银行的借款成本进而影响市场利率。 3. 通货膨胀目标制:是指一国当局将通货膨胀作为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或唯一目标,迫使中央银行通过 对未来价格变动的预测来把握通货膨胀的变动趋势,提前采取紧缩或扩张的政策使通胀率控制在事先宣布的范围内。 4. 通货膨胀:在纸币流通条件下,因货币供给大于货币实际需求,也即现实购买力大于产出供给,导致货币 贬值,而引起的一段时间内一般物价水平持续而显着地上涨现象。其实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 5. 利率与收益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但这不能准确衡量在一定时期内投资人持有证 券所能得到的收益情况。能准确衡量在一定时期内投资人持有证券所能得到的收益情况的指标就是收益率。 6. 货币政策时滞: 任何政策从制定到获得效果,必须经过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称为时滞。时滞分为内部时滞和外部时滞。?内部时滞是从政策制定到货币当局采取行动这段时间。它可再分为认识时滞和行动时滞两个阶段。内部时滞的长短取决于货币当局对经济形势发展的预见能力,制定政策的效率和行动的决心。?外部时滞又称影响时滞,指从货币当局采取行动直到对政策目标产生影响为止这段过程。主要由客观经济和金融条件决定,不论货币供应量抑或利率,它们的变动都不会立即影响到政策目标。 7. 收入分配效应:由于社会各阶层收入来源不相同,因此,在通货膨胀时期,人们的名义收入与实际收入 之间会产生差距,这种由物价上涨造成的收入再分配,就是通货膨胀的收入分配效应。? 8. 强制储蓄效应:指政府通过向中央银行借债,从而导致货币增发、物价上涨,公众消费和储蓄的实际额 均随物价上涨而减少,其减少部分大体相当于政府运用通货膨胀实现政府收入的部分,这就是强制储蓄效应。 9. 收益的资本化:是指任何有收益的事物,不论它是否是一笔贷放出去的货币金额,甚至也不论它是否是一笔资本,都可以通过收益与利率的对比而倒过来算出它相当于多大的资本金额。这习惯地称之为收益“资本化”,B=P ×r(B为收益,P为本金,r为利率) 10. 货币层次:指不同范围的货币概念。中央银行根据“流动性”的不同将货币分为不同的层次,一般分为: M0:流通的现金;M1:M0+活期存款;M2:M1+准货币(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其他存款)。 二、简述题 1. 试析货币供给的产出效应及其扩张界限。 ?答:在货币量能否推动实际产出的论证中,现在已经广泛被认可的是联系潜在资源、可利用资源的状况进行分析的方法:(1)只要经济体系中存在着现实可以用作扩大再生产的资源,且其数量又比较充分,那么,在一定时期内增加货币供给就能够提高实际产出水平而不会推动价格总水平的上涨;(2)待潜在资源的利用持续一段时期而且货币供给仍在继续增加后,经济中可能出现实际产出水平同价格水平都在提高的现象;(3)当潜在资源已经被充分利用但货币供给仍在继续扩张的时候,经济体系中就会产生价格总水平的上涨但实际产出水平不变的情况。 2. 简要说明货币供给的内生性与外生性。 答:所谓货币供给的内生性与外生性的争论,实际上是讨论中央银行能否“独立”控制货币供应量。? “内生性”指的是货币供应量是在一个经济体系内部由多种因素和主体共同决定的,中央银行只是其中一部分,因此,并不能单独决定货币供应量;从货币供应模型中可以看出,微观经济主体对现金的需求程度、经济周期状况、商业银行、财政和国际收支等因素均影响货币供应。? “外生性”指的是货币供应量由中央银行在经济体系之外,独立控制。其基本理由是,从本质上看,现代货币制度是完全的信用货币制度,中央银行的资产运用决定负债规模,从而决定基础货币数量,只要中央银行在体制上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不受政治因素等的干扰,就能从源头上控制货币供应量。 3. 如何看待微观主体预期对于货币政策效应的对消作用? 答:微观主体的预期是影响货币政策效果的重要因素。当一项货币政策提出时,微观主体会立即根据所能获得的各种信息预测政策后果,从而很快作出对策,极少有时滞。货币当局推出的政策,面对微观主体广泛采取起消极作用的对策,可能归于无效。 但实际上,社会公众的预期即使非常准确、采取对策即使非常迅速,但对策发挥效果也要有个过程,这样,货币政策仍可奏效,只是公众的预期行为会使其效果大打折扣。 4. 简述通货紧缩的经济效应。 答:对通货紧缩的界定通常有三种说法:①物价水平持续下降;②物价水平下降,并伴随有经济的负增长,或再加上货币供给的缩减;③物价水平持续下降,并伴随有经济的实际增长率低于潜在的可能增长率。 通货膨胀是不稳定的,通货紧缩也是不稳定的。物价疲软趋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影响实体经济: (1)对投资的影响。通货紧缩会使得实际利率有所提高,社会投资的实际成本随之增加,从而产生减少投资的影响。同时在价格趋降的情况下,投资项目预期的未来重置成本会趋于下降,就会推迟当期的投资。另一方面,通货紧缩使投资的预期收益下降,这就使投资倾向降低。通货紧缩还经常伴随着证券市场的萎缩。

货币供给与财富再分配效应

货币供给与财富再分配效应 靖州县委党校向泽恩 一、引言 近年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高居不下,物价快速上涨,居民的生活受到了显著影响,各群体的资产价值或拥有的财富发生的了很大的变化。各阶层各群体的资产财富是如何变化,受什么影响,影响如何,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不得不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高居不下,物价持续快速上涨与我国的货币供给有重大关系,本文想就货币供给与财富(物质层面)再分配效应展开分析。 二、居民财富与货币供给的关系 学术界存在一个普遍的认识,就是居民的财富因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上涨而缩水。例如,今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5%,那么你的银行存款就缩水了5%,如果你年初的银行存款为10万元,那么到年底你就损失了5000元。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居民的财富不只有银行存款,除此之外还有动产、不动产及金融资产等。居民拥有的银行存款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情况下,缩水无疑,但所拥有的不动产(例如房产,特别是投资性房产)具有保值增值的作用。近几年,中国房价上涨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上涨,例如2010年,我国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3.3%,北京房价涨幅高达11.5%,其中新建住宅涨幅高达18%(北京市统计局2010年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因而,部分居民家庭因持有投资性房产,其财富反而增加。其次,物价指数是一系列指标加权平均而得到的,而不同的商品其价格涨幅不一,对不同居民的影响有所不同。第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没有真实、全面反应当年居民财富损失情况。推动物价上涨的因素很多,而货币超发是物价快速上涨的根本动因之一。有些时候货币超发,当年就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得到全面的反应,而有些时候,却在以后某个时间段呈爆发性反应。例如,2008年的我国4万亿投资计划导致的货币超发性供应,从2010年至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快速上涨,难以遏制。如果按2008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10万元的银行存款损失5.9%(5900元),而从今天的物价走势来看,其损失远不止5900元,这些损失都是货币超量供应造成的。如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论文)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山东财经大学2013级财政税务班,学号 姓名:李晗

2016年5月1日,国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后,国民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个人所得税改革迫在眉睫,结合所学财政税务知识,浅谈一下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明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不仅能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而且在调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速度一直较快,且其地位在不断上升。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回首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的30年历程,我们不难看到这一税制正在不断走向完善。在1986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至今个税法已经进行了数次修改,在其中,特别是我们非常关注的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成为了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它有效的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了通货膨胀,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正视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合理, 经济成分逐渐呈现多元趋势,国家公民的收入也越来越多样化,并且收入差距明显拉大,高收入者人群不断地分散和扩大、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和隐蔽。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 我认为,其局限性有: (一)以个人为征收单位存在不足。当前,我国个税以个人为征收单位与以家庭为实际支出单位之间的不一致、不同步,国人的实际收入与支出往往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仅以个人为单位的税制,对于双收入家庭与单收入家庭会造成明显区别与不公。另外,原有的所得税制度仅仅考虑了收入端,完全依据收入大小确定不同的所得税税率,忽视了不同收入者的正当支出差异。例如:家庭需要抚养的儿童与老人数量,每个月需要支付的房屋贷款利息等。原来的所得税制度都没有作必要的考虑与扣除。 (二)分类税制显现缺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

我国调整个人所得税的影响、意义和价值

我国调整个人所得税的影响,意义和价值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011 年 6 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 年 9 月 1 日实施个税免征额调至 3500 元。 我国政府在通过税收获得财政收入的同时也对人们的收入分配进行了调节从而使人们对社会财富的分配更趋合理。从我国个人所得税调整的设计思路来看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它具有三个特征即“削高、减中、补低”或者说在这三个方面发挥个税的调节作用。 首先是“削高”。不断扩大的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不仅有损于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也妨碍经济的平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个人所得税“削高”的调节作用就是按照税收纵向公平原则量能负担纳税能力不同的社会成员应承担不同的税收而纳税能力强的自然应承担更多的税收。 其次是“减中”。按照量能负担的原则对于中等收入阶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减轻其税负增加其可支配收入从而达到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目标。 最后是“补低”。“补低”的作用是间接实现的即通过筹集到的收入用做对城乡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如发放低保救济实现收入上的“补低”以及通过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就业培训等提升国民素质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实现能力上的“补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从经济生活的角度分析,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条: 1.居民收入是影响消费水平的主要因素;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本次个税调整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提高个税起征点,有利于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在保障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全面拉动内需。 2.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利于调节过高收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 3.税收具有固定性的特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体现了税收具有固定性,说明国家在征税之前以法律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税率。 4.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会减少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这说明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分配政策是影响财政收入的重要因素。 5.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与意义。对个税的起征点和税率结构的调整,体现了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得越多,税率越高;所得越少,税率越低。这说明个人所得税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6.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个税改革,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征收个税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市场经济社会中的所有社会成员

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再分配效应研究简述

现收现付制与基金积累制是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两种基本类型。近年来,关于养老金制度优劣性的争论主要集中在资本回报率、劳动力供给效应、管理成本、储蓄效应以及收入再分配效应等方面。国内外学者主要借助迭代模型(OLG 模型)或者通过计算给付缴费比、内部收益率、回收期等方法来定量分析再分配效应。所谓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再分配效应,是指养老保险促使财富在同一代人不同收入人群之间或代际之间转移的效应。一般来说,收入再分配效应可以分为代际间(Intergeneration)再分配效应以及代内(Intrageneration)再分配效应。 一、现收现付制再分配效应研究方法及结果 现收现付制是指通过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缴费来支付已经退休的一代人养老金的制度安排。在现收现付制养老社会保险计划下,参保人一生中获得给付的精算现值与其缴费的精算现值不一定相等,两者之差不但反应了参保人所获取的净收益,而且体现了通过制度运行所进行的收入转移。 1、关于现收现付制代内再分配效应 代内再分配效应是指大致出生在同一时期的人之间、特别是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终身预期收入的转移。现收现付养老保险计划的代内收入再分配效应可以通过计算给付缴费比、内部收益率等方法来进行度量。 给付缴费比,即员工获得的终身养老金给付与养老金缴费的比值。以个人收入、家庭收入和潜在收入作为划分收入阶层的依据,Gustman&Steinmeier(2000)测算了美国养老社会保障计划所具有的再分配效应。他们发现,当以个人为单位进行测算时,养老金给付公式具有累进性,且男性和女性之间存在收入再分配现象;当以家庭终身收入为基础进行测算时,若将配偶给付和遗属给付纳入计算范围,则养老保险计划的再分配效应就减弱50%;若以家庭潜在收入为测算论据,则只存在微弱的由高收人家庭向低收人家庭的再分配效应。 内部收益率、终身净转移和终身净税率。内部收益率是指雇主和雇员缴费的贴现值等于养老金未来给付贴现值时的收益率;终身净转移即为参保者终身缴费贴现值和终身给付贴现值的差额;终身净税率即终身净转移除以终身收入贴现值。Liebman(2001)选取1925年到1929年出生的群体为样本,对当时的美国养老社会保险计划的再分配效应进行了模拟分析。Liebman的研究表明,在2001年总给付水平下,若以1.29%作为贴现率,与年收入相关联的养老保险计划向低收入阶层发生的转移支付只达到养老保险总给付的5%-9%;若选择更高的贴现率,通过对不同指标(内部收益率、终身净转移、终身净税率)的测算得到的收入再分配效应也不尽一致,并且不同群体寿命的不同、家庭次要劳动者收入水平的变动、婚姻状况以及其他一些因素都会影响测算结果。此外,Baeg-Eui Hong(2001)也通过计算终身净转移以及终身净税率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了测算。 2、关于现收现付制代际再分配效应 一般认为,现收现付养老社会保险计划都具有代际收入再分配的功能,特别是当人口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或养老保险计划的规模急剧膨胀时,会产生巨大的代际收入再分配。 分析代际再分配效应最常见的方法是由阿莱(1947)、萨缪尔森(1958)以及戴蒙德(1965)等建立和发展的代际迭代模型。该模型假设,在任何时候都生活着不同的两代人(年轻人和老年人),每一代人在其生命的不同时期和不同代的人进行交易,这些人在其年轻工作期内进行消费和储蓄,而在老年期则仅仅进行消费。 通过对OLG模型的推导,Samuelson发现,在动态无效的经济中(当人口增长率与工资增长率之和小于市场利率时),每一代都会通过下一代的缴费而获得高于市场利率的报酬,从而增加福利,但并不会有任何一代蒙受到福利上的损失(Samuelson,1958)。这仅仅只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在代际之间并没有造成收入的转移,因而也就不存在收入的再分配

公共财政的再分配如何做到公平

公共财政的再分配如何做到公平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下,政府遵循社会认可的“公平”和“公正”标准的要求,通过财政收支对国民收入、财富以及社会福利进行再分配,以实现社会相对公平。社会公平涉及的则是国民收入等的分配状态,即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分布状态及其差距问题:(1)它仅指国民收入、财富和社会福利在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分布状态问题。这一分布形成贫富差别,才产生了社会的公平与否的问题。(2)公平与否依据特定时期和国家的标准来确定。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社会公平标准。甚至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区域间也有着某种公平准则的差异,例如我国近年来开始实行的“最低生活水平”办法,但各地的标准不一样,沿海地区的就高一些,而内陆地区就低一些。 二、公共财政履行公平职能 由于社会分配不公状态是市场自发运行的结果,因而依靠市场是解决不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国民收入和财富的再分配基本上只能由政府来完成,维持和实现社会的相对公平,是政府无可推卸的责任。为此,政府基本上是依靠财政手段,通过税收和公共支出来完成社会性的收入再分配活动。 三、公共财政的措施 具体来看,公共财政可以采用的主要措施有: (一)征收个人所得税 私人的劳动收入和资产收益差距,是导致社会收入差距的基本原因。个人所得税直接针对这部分收入课征,并在超额累进税率下,以较高的比率取走富裕阶层的部分收入,而对贫穷阶层不征税,或者只征比率较小的税款。这样,它对私人由于劳动能力和财富占有的差距所产生的收入差距

作了较大压缩。这实际上是在财政的收入方形成了第一道防线,对收入差距的“峰尖”砍了一刀,将最富裕阶层的收入压下了一块。 (二)征收财产税 个人所得税之后,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上仍然存在着相当的差距,它将引起和加剧社会财富与财产分布的不公状态。这样,财产差距所引起的财产收益差距,将进一步加大社会不公状态。财产税主要是对富裕阶层征收的,这将缩小社会各阶层在财富上的差距,从而有助于压缩社会成员在财富上的差距。因此,财产税就成为防止社会不公的第二道防线。 (三)征收遗产与赠与税 由于遗产是引起财富分布差距在不同代人之间积累的直接因素,因而遗产税的征收,将进一步控制财富及其收入两极分化的累积程度。这是公共收入上防止社会不公的第三道防线。遗产税与以上各税分工协作,共同取走富裕阶层相当份额的收入与财富,在调节和压缩贫富的山峰与低谷间差距时,起着在峰尖上狠砍数刀的作用,从而将大大抑制富裕阶层的富裕程度,也为政府在社会成员间进行大规模的再分配,提供了基本的财力来源。 (四)政府的济贫支出 这是政府依据有关的济贫法案条规等,通过政府预算的支出安排,对处于“贫困线”下的社会成员直接给予的生活补助。所谓“贫困线”,其经济涵义就是社会成员个人或家庭的最低生活水平线。如低于该线,则连基本的生活水准也无法维持。济贫支出直接将收入转移给了贫穷阶层,大大改善了社会最底层的生活水准。对于“富”这一山峰和“穷”这一谷底来说,起着填高谷底的作用。这样,政府在收入与支出上的这些措施,就共同配合着从峰尖和低谷两头,直接缩减了贫富的差异程度。 (五)政府的社会保险支出 失业、退休、疾病和伤残等,是市场经济下必然发生的现象。具体来

浅谈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911124106.html, 浅谈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作者:徐东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第02期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中的重要税种,起到了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合理再分配社会财富的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国民贫富差距逐渐拉大,严重阻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个人所得税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就个人所得税的职能、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改革方向等谈点想法,期待个人所得税改革更加完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公平完善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个人所得税作为实现税收公平分配职能的首要税种,对社会收入分配调节起来着重要作用,它是一个年轻的税种,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我国自1980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增长迅速,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以及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实际是免征额),但是,笔者认为其调整节力度和效果仍不尽人意。这种不分地区、不考虑纳税人实际生活负担,采取的“一刀切”的方式,还是有一些缺陷,尚需不断完善。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缺陷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法,目前只注重源泉扣缴法。从而使个人所得税失去了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有如下缺陷。 (一)个人收入渠道多元化,难以准确计量 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仍未能对纳税人的应税收入综合计算,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负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比如甲为单位职员每月7000元工资按规定每月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乙为出租车司机收入来源有包车收入每月3000元,自己开一班收入约6000元,而目前就笔者了解,出租车司机很少就劳动所得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账面工资、奖金。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等征税很难;另外,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高收入项目征税很

……推进个税改革促进社会公平

2012高考时政热点:推进个税改革促进社会公平背景材料 2011年4月,国务院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会议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6月28日、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一见。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适时的,同时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 500元。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次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纳税期限由7日内改为15日内。 经济生活角度 1.居民收入是影响消费水平的主要因素;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本次个税调整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提高个税起征点,有利于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在保障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全面拉动内需。 2.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利于调节过高收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 3.税收具有固定性的特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体现了税收具有固定性,说明国家在征税之前以法律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税率。 4.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会减少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这说明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分配政策是影响财政收入的重要因素。 5.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与意义。对个税的起征点和税率结构的调整,体现了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得越多,税率越高;所得越少,税率越低。这说明个人所得税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6.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个税改革,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政治生活角度 1.民主决策的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广泛征求意见。这是因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参与民主决策,这有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也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说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进步。 2.政府的职能和原则。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国务院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这说明我国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积极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进行经济调节,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全国人大的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说明全

西方经济学第11章练习题

第11章练习题 一、判断题 1、如果经济中由于价格的变化使人们拒绝接受货币,则存在温和的通货膨胀 2、如果通货膨胀没有被预料到,受益者是债务人。 3、目前各国失业率增加是典型的周期性失业。 4、失业者就是那些想工作却找不到工作的公民。 5、长期中通胀与失业有替代关系。 二、单项选择题 1.如果导致通货膨胀的原因是“货币过多而商品过少”,则此时的通货膨胀是()。A.结构型的 B.需求拉上型的 C.成本推动型 D.混合型的 2、面对通货膨胀,消费者的合理行为应该是()。 A.保持原有的消费、储蓄比例 B.减少消费,扩大储蓄比例 C.增加消费,减少储蓄比例 D.只购买生活必需品,不再购买耐用消费品 3、通货膨胀对收入和财富进行再分配的影响是指()。 A.造成收入结构的变化 B.使收入普遍上升 C.使债权人收入上升 D.使收入普遍下降 4、通货膨胀的主要负效应() A.收入再分配 B.破坏效率标准 C.政治动荡 D.A+B+C 5、如果经济已形成通货膨胀压力,但因价格管制没有物价的上涨,则此时经济()。A.不存在通货膨胀 B.存在抑制性的通货膨胀 C.存在恶性的通货膨胀 D.存在温和的通货膨胀 6.自然失业率是指()。 A.周期性失业率; B.摩擦性失业率; C.结构性失业率; D.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造成的失业率。 7.失业率是指()。 A.失业人口与全部就业人口之比; B.失业人口与全部劳动人口之比; C.失业人口占就业人口与失业人口之和的百分比。 D.失业人口与全部人口之比;

8.奥肯定理说明了()。 A.失业率和总产出之间高度负相关的关系; B.失业率和总产出之间高度正相关的关系; C.失业率和物价水平之间高度负相关的关系; D。失业率和物价水平之间高度负相关的关系; 9.根据短期菲利普斯曲线,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之间的关系是()。 A.正相关; B.负相关; C.无关; D.不能确定。 10.长期菲利普斯曲线()。 A.向右下方倾斜; B.向右上方倾斜;; C.平性于横轴; D.垂直于横轴。 三、简答题 1、通货膨胀对社会经济有哪些影响? 2、根据价格水平上升的速度和幅度可以将通货膨胀划分为哪些类型? 3、失业有哪些类型? 四、计算题 根据下列数据,计算1978——1983年每年的通货膨胀率 年份消费者价格指数 (1967=100 )(每年的百分比) 1977 181.5 1978 195.4 1979 217.4 1980 246.8 1981 272.4 1982 289.1 1983 298.4 五、议论题 1、我国大学生就业难、失业率高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2、分析通货紧缩的社会影响和后果。 3、我国的失业统计指标是什么?这种统计指标存在什么问题? 六、案例分析 如果你的房东说:“工资、公用事业及别的费用都涨了,我也只能提你的房租。”这属于需求拉上还是成本推进的通货膨胀?如果某店主说:“可以提价,别愁卖不了,店门口排队争购的多着呢”这又属于什么类型的通货膨胀? 七、名词解释 1、失业者 2、摩擦性失业

应用文-财政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效应分析

财政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效应分析 '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效应分析 一、引言与文献 联盟 综述 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对市场 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予以调整的职责和功能。从公共财政学的基本理论来看,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是弥补市场失灵,而由市场经济 导致的收入分配不公平是市场失灵的典型表现之一,因而,政府必须承担起合理收入分配的任务。在市场竞争的 下,个人的收入分配取决于初始的要素禀赋分配,而这种初始禀赋的分配状况并不公平,长期累积的结果则更不公平,特别是不完全竞争和垄断的存在,以及各种 因素如家庭关系、社会地位、性别差异等等因素,使得收入分配状况纷繁复杂。这更需要政府从社会公平准则出发,把收入分配分配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 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财政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其中,收入政策又主要是 政策。关于财政政策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近年来许多学者都进行了研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E·Stiglitz)在《经济学》一书中从竞争缺点、公共物品、外部效应、市场残缺、信息不足、失业膨胀、收入分配和优效物品八个方面,概括和描述市场失灵的主要根源。公共财政支出的职能。理查德·马斯格雷夫(Richard Musgrave)在《财政学原理》一书中最早提出了财政的三大职能: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宏观经济稳定。西方学者对财政分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联邦制内公共职能部门分割的经济学基础的分析上。较为著名的理论包括斯蒂格勒(Stigler)关于最优分权模式的菜单、奥茨(Oates)的分权原理、布坎南(Buchannan)关于分权的俱乐部理论以及泰博特(Tiebout)的“以足投票”理论以及麦奎尔(McGuire)对其的补充和完善。布坎南、格罗内沃尔德等人(Buchannan,Groenwolfd)则从联邦财主区域间的转移支付角度探讨了区域均衡问题。戈登·图洛克在收入分配的经济学中,对横向转移支付进行了经济学分析,并对转移支付的各种形式进行了描述。另外,公共财政支出是通过促进区域、个人等的经济增长来达到收入分配均等化的目的,所以对公共财政支出与收入分配关系的分析经常是聚焦在公共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分析上。阎坤和王进杰(2004)认为市场经济基于要素分配很容易导致贫富悬殊,财政的三大职能之一就是收入分配,将收入分配引入公共支出分析,考察了公共支出政策的收入分配效应。李绍荣、耿莹(2005)考虑了财政政策、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对上述文献的回顾可以看出,国内学者大都从支出角度或收入角度考察财政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很少有从支出和收入及其结构来考察,同以前的研究不同,本文试图从财政税收收入及其结构、财政总支出及其结构来考察财政政策对全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效应。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引言与文献综述部分,主要介绍国内外有关公共安全问题的研究成果;第二部分介绍本文实证检验的数据说明和模型设计;第三部分通过平稳性检验、协整检验及格兰杰因果检验对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第四部分得出我们的结论并给出简短的政策建议。 二、数据与模型设计 (一)数据说明 本文将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作为财政政策的两个组成部分,分别考察他们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效应。然而这两个变量的不同组成部分对收入分配有不同的影响,我们也将考察财政收入和支出的不同组成部分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因为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本文

2019年高考政治时政热点聚焦专题6《个税改革》考点解读及演练题

2019年高考政治时政热点聚焦 专题6《个税改革》考点解读及演练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如何科学合理调整个税是我国经济生活中面临的重大问题。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一句“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引来广泛关注。个税起征点的提升,有利于直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有利于间接增加对劳动者的激励,提升就业率;无疑有助于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让个税真正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上调为每月5000元。这是自1980年个税立法以来的第七次修改,与上次修改时隔7年。此次修改的最大亮点在于开启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把以前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照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税。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新个人所得税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我国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和薪金按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起征点”)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 【设问举例】 1.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个税起征点提升的原因。 答:个税起征点的提升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的本质的必然要求;个税起征点的提升有助于抑高提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有利于减少居民税负,增加收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加就业,促进生产。 2.如何实现国家财政与个人财富之间的平衡?

论国民收入再分配环节中税收的调节作用和地位

?经济学研究? 论国民收入再分配环节中税收的调节作用和地位 王金明 (兰州市地税局,甘肃 兰州 730030)   收稿日期:2004-03-11[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03)05-0134-01 国民收入分配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它既要求公平,又要兼顾效率。税收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体系中毫无疑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1.税收分配在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的定位国民收入分配是由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三个层面共同组成的复杂的系统和过程。众所周知,公平与效率是经济学中一对十分古老而又难以调和的矛盾,也是世界各国发展经济所面临的最现实的障碍和问题,并且还是收入分配中难以协调的目标。在国民收入三个分配层次中,各分配层次的作用空间,对公平目标的追求不同,决定了税收分配政策,在三个分配层次中的目标,作用各异,绝不能相互取代。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也随之不断扩大。据测算,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1996年为0.424,1997年为0.425,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这表明我国现阶段的居民收入差距已经进入国际公认的绝对不均等区间,并且有逐年扩大的趋势。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极其复杂,其中有政策导向即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也有我国在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特有的因素。但无论其成因如何,收入分配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也是影响我国政局稳定的不利因素。在我国现阶段,为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需要采取以下两个层次的政策措施。一是在初次分配环节调节收入以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包括教育、卫生、体育等初始条件的均等化,加快农村和农业发展,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加强法制建设,调节倾斜性的经济政策等等。二是在再分配环节实现社会公平,主要有税收调节和转移支付两大手段。可以说税收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现阶段,为了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一方面要逐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的税收率,另一方面要逐步提高直接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同时要 加强税收征管,有效控制税收流失。 2.税收分配在国民收入再分配环节的作用和地位 在国民收入再分配即经济活动之外的分配领域,政府是收入分配的主体,按照政治上的公平原则进行分配,即国家运用各种经济手段调节收入与财富的分配,达到社会分配的目标。在此,政府税收分配的定位,是借助于税收非中性原则的实施和效用,实现税收的纵向公平,与政府分配的社会目标保持一致。 收入分配差别既是市场效率的源泉和动力,也是市场效率的结果。但收入分配差别过大,既有悖社会公平,也同样损害市场效率。必须由政府在经济活动之外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进行有效的宏观调节,弥补社会公平的“市场失灵”。 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国民收入再分配领域理当承担起干预、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重任。实施所得税、财产税等非中性的税收政策,对收入分配结果、收入的使用、收入的财富积累与转让等进行全面调节,使具有不同负担能力的纳税人能够合理负担税收,即实现税收的纵向公平,满足社会的公平需求和政府的社会公平目标。当然,税收的再分配政策还应当注意避免把社会公平绝对化,收入的绝对公平同样会损害效率。贯彻税收的社会公平原则,要把握好收入差距的控制的合理界限,尽量使社会公平对效率的损害减至最低。 3.重构税收分配调节机制,实现居民收入分配合理化3.1 规范个人所得税制,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有效调节个人的收入分配。 3.1.1 规范个人所得税制。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把定率和定额相结合的扣除法改为当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因素扣除法”,充分体现支付能力原则,使高收者多纳税。调整免征额和税率,增加税率档次,对劳动所得、资本所得、偶然所得区别对待。改革税前费用扣除办法,费用扣除要综合考虑纳税人的自然状况。 3.1.2 强化对高收入阶层的个人所 (下转第74页) 2004年 第3期兰 州 学 刊 No.3 2004 总第138期 Lan zhou xue kan G eneral.No.138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根本问题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根本问题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根本问题来源:360期刊网更新时间:2010-10-1 点击数:88 论文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根本问题 论文摘要: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已成为各收入阶层关注的焦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因为目标定位不准确,征收模式未能适时调整,致使税负确定、税率设计不合理、税制复杂,难以征僻,偷逃严重,渊节无力。本文对目标功能定位、征收模式选择、税率设计、征收管理这些个人所得税的根本问题做了一些探讨。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征以来,收入增长异常迅速,1980年不足l7万元,1985年突破l亿元,1989年突破l0亿元,1995年突破100亿元,2000年达到660亿元,为我国所有税种中增长最快,最具潜力的税种,在聚集财政收入、公平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但在运行中日益暴露出的税制设计本身和征管方面的许多问题,也正严重阻碍着其功能的更大发挥,迫切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 一、目标功能定位 个人所得税的目标功能定位是指一国个人所得税在某一时期应主要发挥什么样的功能作用,这是设计和改革个人所得税的首要问题。个人所得税有聚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两大功能,因此,一国个人所

得税的目标功能定位又有三种选择: (1)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只对少数高收入者进行特殊调节;(2)以聚集财政收入为主,对大多数人进行普遍调节;(3)同时兼顾聚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对中等以上的收入阶层进行调节。对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功能定位的争论正好形成以上三种观点。笔者认为第三种观点是适合我国国情的选择。因为我国日益增大的GDP、GNP总额和个人所得在GNP最终分配中份额的不断上升,表明_『居民个人的纳税能力日益增强,决定了个人所得税应在解决财政困难,提高税收占GDP的比重中更有作为;日益扩大的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又决定了个人所得税必须在公平收入分配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按第一种目标功能定位进行税制设计,必然规定较高的起征点,这便相应降低了高收入者的应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从而将弱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由于个人所得税收人总额减少,政府没有足够财力转移支付以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反而会加速贫富分化,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如果用开征社会保障税或提高社会保障税税负的手段解决问题,则由于社会保障税的普遍征收和比例税率的累退性,必然增加中低收入者的负担,这比累进的个人所得税更有碍公平,这一切正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目标背道而驰。事实上,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就因为目标功能定位瞄准高收入阶层,以公平收入分配为目标,便过分强调区别对待,为此选择了分类征收模式。将个人收入划分为l1个类别,设计了税负不同、形式各异、扣除有别的税率进行征收,结果使税制异常复杂,加之征管基础制度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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