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教材(2017版)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教材(2017版)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教材(2017版)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教材(2017版)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教材(2017)

一、判断题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

2.我国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

3.“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理安全”是我国煤矿安全治理的基本思路。( √)

4.“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与“安全第一”的精神是一致的。( √)

5.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

6.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依法治理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 √)

7.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而不是过失(X)

8.行政处罚中的“责令停止生产”是有时间限制的。(X)

9.开采煤碳资源必须符合煤矿开采规程,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

10.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煤碳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11.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2.开采煤炭资源未达到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回采率的,吊销其煤炭生产证。﹙√﹚

13.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强行停产。﹙√﹚

14.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由煤炭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16.矿山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17.矿山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对验收结果负责。﹙×﹚

18.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执行当地地方标准。( ×)

19.煤矿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20.煤矿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实施保密制度。( ×)

21.煤矿不得因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22.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

23.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无权撤销原批准﹙×﹚

24.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他人财产损失的,应由矿长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

25.《矿山安全法》规定: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

26.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两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属于国家人员的并依法给与处分;构成违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属于国家人员的并依法给与处分;构成违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较大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30.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31.煤矿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

32.煤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

33.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4.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

35.国家对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煤矿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

36.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

37.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非中央管理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3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39.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40.设置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4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42.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43.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44.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45.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46.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47.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48.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49.煤矿企业应当以公司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50.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2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

51.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5年。( ×) 52.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3.煤矿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张后,不的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54.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煤矿企业应当矿﹙井﹚为单位,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

56.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与煤矿企业的生产服务年限相同。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与期满前6个月向原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57.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煤炭生产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煤矿企业

应当接受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58.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59.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60.职业危害申报以矿为单位,每年申报一次﹙√﹚

61.煤矿企业应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煤矿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复印件,煤矿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62.《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

6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64.煤矿企业矿长未取得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企业擅自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65.《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3个月内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66.《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发现煤矿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

67.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矿物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68.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井下电器、井下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业的人员。﹙√﹚

69.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不需要审查基本条件。﹙×﹚

70.煤矿必须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7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资格证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72.煤矿矿长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未取得上述两证的不得任职。﹙√﹚

73.煤矿从事采煤、掘进、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

74.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作业活动。﹙√﹚

75.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使从业人员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中不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76.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77.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不需要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

78.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首次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岗位从业人员可以直接上岗作业。﹙×﹚

79.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应当撤销其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但可以再经考核取得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也可以继续担任其他煤矿的矿长。﹙×﹚

80.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81.考核发证部门发现煤矿一个月内有三次或者三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应当有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该煤矿予以关闭。﹙√﹚

82.《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适用于各类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认定。﹙√﹚

8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8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85.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8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8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8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89.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9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9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装备矿井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92.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9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总风量不足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9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95.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没有按规定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9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9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严重水患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组织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9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水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

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99.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0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

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0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明显透水征兆而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02.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0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0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05.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0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0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组织生产的,不属于重大全生产隐患。﹙√﹚

10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自燃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继续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09.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为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1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被例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1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12.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用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1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1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的除外﹚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15.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开采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1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单回路供电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1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有两个回路单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1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19.煤矿、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上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12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作出重大变更后未经未经再次审批并组织施工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2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22.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2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并批准而擅自组织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2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25.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2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承包方﹙承托方﹚为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安全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2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2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29.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3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3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完成改制后,为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进行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32.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

133.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矿(井)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

134.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35.煤矿企业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36.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137.重大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

138.煤矿企业应当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 139.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应当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要告知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 140.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企业自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14l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停产整顿期间,煤矿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42.停产整顿的矿井验收合格经批准的,由验收组织部门通知颁发证照的部门发还证照,煤矿方可恢复生产。(√)

143.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对煤矿无证或者证照不全非法开采的,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144.煤矿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予以关闭。(√)

145.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146.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关闭的煤矿,要拆除矿

井生产设备和通信设施;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147.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煤矿企业要妥善遣散从业人员,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发还职工工资,发放遣散费用。(√)

148.决定关闭的煤矿,仍有开采价值的,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进行拍卖的,应当按照新建矿井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149.举报煤矿非法生产的,即煤矿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而擅自进行生产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150.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151.举报隐瞒煤矿伤亡事故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

152.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

153.煤矿企业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154.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考核。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的个数、在井下工作时间、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15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和报告。(√)

156.煤矿带班下井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

离到安全地点。(√)

157.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口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口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158.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按照煤矿的隶属关系报所在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抄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159.煤矿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160.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半年。(×)

161.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处15万元的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煤矿领导处1万元的罚款。(×)

162.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者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进行罚款。(√)

163.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并依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进行罚款。( √)

164.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165.《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66.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无权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167.矿工在发生重大个人生活事件之后容易出现事故。( √)

168.生产责任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建设中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并违反规章制度(包括领导人员违章指挥和职工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 √)

169.劳动保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和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170、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则是明知故犯。(√)

171、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是指煤矿企业对采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172、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其目的是在于保证生产安全和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 √)

17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的标准之一。(√)

174、根据安全工程的观点,事故仅来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

175、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运用科学的、理智的观点,将“安全第一”的理念变为人们生活中的习惯。(√)

176、安全评价可对系统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但不能确认系统的危险性。(×)

177、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使本企业的财产、生产设备免遭损失。(×)

178、企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179、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180、安全系统工程的研究对象是“人一机一环境”系统。(√)

181、安全行为科学应用于指导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等安全对策,有助于实现高水平的安全生产。(√) 182、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中,人的失误占主导地位。(√)

183、不良的情绪状态(如过度的情绪低落或高涨)是导致行为失误、引起事故发生的极其重要的因素。(√) 184、煤矿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注重对人的生命与健康损失进行评价,以对事故的严重性和影响进行更合理评估。(√)

185、班组安全管理要以生产效益必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为目标。(×)

186、安全评价综合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对系统的安全进行预测和度量,是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187、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188、直接责任是指与事故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对事故的发生起直接作用的责任。(√)

189、发生3人以下煤矿事故,由煤矿企业负责调查和处理。(×)

190、发现造成事故的紧急危险情况时,安全检查员有权命令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91、企业各级行政正职一直到班长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192、安全检查员发现不安全问题和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整改。(√) 193、按照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

19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完全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大小自行确定的。(×)

195、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96、无论工伤事故责任是否在于劳动者一方,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该按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伤害补偿。(√)

197、安全评价是对建设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为了达到评价的目的,评价单元的划分要求必须一致。(×)

198、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与评价的目的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或及时地发现体系运行过程所存在的问

题,并确定问题产生的根源或需要持续改进的地方。(√)

199、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的是企业将原有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按照体系管理的方法予以补充、完善以及实施的过程。(√)

200、企业中对人身有害或污染劳动环境的设备无法改造时,交罚款后可以允许继续使用。(×)

201、为了防止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到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按工作特点配套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可适当的向职工收取一定的费用。(×)

202、国家颁布的《安全色》标准中,表示禁止、停止的颜色为黄色。(×)

203、事故的发生是完全没有规律的偶然事件。(×)

204、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只是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要求。(×)

205、在安全管理的强制原理中,所谓“强制”就是让被管理者绝对服从,不必经过被管理者同意便可采取控制行动。(√)

206、重大危险源控制的目的是预防重大事故发生,而且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限制到最低程度。(√)

207、矿长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208、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209、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两证”和“一标志”,即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210、从安全生产角度解释,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相关病症、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21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

212、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人员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213、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人员不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214、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215、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造成事故的领导者负领导责任。(√) 216、作业环境不安全,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217、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仅强调对安全行为的激励,更要重视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这样,才能使安全管理和教育的效果更为理想,使预防事故的境界更为提高。(√)

218、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使用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219、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或超负荷运行或设备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22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221、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要求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 √)

22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2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2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2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2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228、安全指标是对某一种职业活动、某一系统运行风险的最低容许限度。(×)

229、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 230、搞好安全管理是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根本对策。(√)

231、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要靠有效的安全管理,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32、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33、危险源是控制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的失效。(×)

234、安全系统工程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致因理论、系统安全分析、系统安全评价和安全措施。(√) 23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36、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要求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负责任。(√)

237、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之前进行的。(×)

238、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系统、工程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

239、危险点指尘、毒、噪声等物理化学有害因素严重、容易产生职业病和恶性中毒的场所。(×) 240、危害点指可能发生事故,并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设备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生产现场。( ×) 24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排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242、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3。(√)

243、距掘进工作面30—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 √)

244、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等。(√)

245、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246、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47、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248、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X)

249、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250、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251、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52、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25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254、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255、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 256、煤矿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257、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应当保证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查,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58、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259、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其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煤矿的矿长(×)

260、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61、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62、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可以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处理。(×)

263、从业人员依法获得劳动安全生产保障,是劳动者应享有基本的权利。(√)

264、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不—定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265、小型煤矿,可不装备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266、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

267、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268、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269、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70、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 271、煤矿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272、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

273、采取了防护措施后,可以在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

274、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275、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情况危急时,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井下撤人,确保人员安全。(√)

276、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必须在排除积水、消除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煤层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

277、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

278、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应当按照受水淹积水威胁进行管理。(√)

279、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确保无溃浆(沙)威胁。严禁顶水作业。(√)

280、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281、矿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

282、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垮落带、导水裂缝带、弯曲带发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安全合理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

283、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84、矿井建设和延深中,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285、煤系顶、底部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必须布置在不受水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

286、在矿井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当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

287、井筒淋水超过每小时6m3时,应当进行壁后注浆处理。(√)

288、矿井主要泵房应当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 289、矿井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水仓容量最小能够容纳8h正常涌水量。(×)

290、每年雨季时,必须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

291、井筒开凿到底后,井底附近设置具有一定能力的临时排水设施,可向采区方向掘进;(×)

292、当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可不需要进行探水。(×)

293、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在探放水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同时保证人员撤离通道畅通。(√)

294、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拔出钻杆。(×)

295、钴孔放水时,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296、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应当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住的有毒、有害气体突然涌出。(√)

297、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298、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应当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299、防水闸门应当灵活可靠,并保证每年进行2次关闭试验,其中1次在雨季前进行。(√)

300、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301、《煤矿防治水规定》中规定的重大突水事故是指突水量首次达到300m3/h几以上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等突水事故。(√)

302、矿井主要泵房通到井底车场的出口通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303、矿井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当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应当清理1次。(√)

304、对新掘进巷道内建筑的防水闸门,必须进行注水耐压试验。(√)

305、突水征兆中辨别“挂汗”现象真伪的方法是剥去煤岩层表面,观察新面是否存在潮气,若煤岩潮湿则是透水征兆。(√)

306、接近顶部采空区或冲积层开采工作面压力明显增大,顶板来压、片帮,局部冒顶或冒顶次数增加,有淋水或水中有砂,应考虑有溃水、溃砂的可能。(√)

307、岩层厚度是指岩层顶底板之间的垂直距离。(×)

308、通常向斜构造比背斜构造对瓦斯保存有利。(√)

309、位于矿区或矿区附近的地表水体,往往可以成为矿井充水的重要水源。(√)

310、在降水量大的地区,矿井充水往往较弱。(×)

311、老空水含铁质变成红色,酸度大,水味发涩。(√)

312、冲积层水水色发黄,往往夹有砂子。(√)

313、在煤矿井下透水事故的抢救中,首先要通知泵房人员,要将水仓水位降到最低程度,以争取较长的缓冲时间。(√)

314、发生透水事故时,应沿来上班的路线撤退。(×)

315、当放水钻孔流量突然变小或突然断水,表明水基本放净。(×)

316、探放水设计中应首先标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三条线.(√)

317、承压水具有随深度增加,其水压、水量减小的特征。(×)

318、对于防治老空老窑水而言,最好的防治水策略应该是以堵为主。(×)

319、矿山岩石按其生成原因不同,可分为岩浆岩、沉积岩和变质岩,煤层的顶板和底板多是由沉积岩组成。(√)

320、石灰岩容易被水溶解形成溶洞。(√)

321、褶曲轴部或转折端通常变形强烈,煤岩层破碎、裂隙发育、强度降低,是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 322、陷落柱对煤矿安全生产不会造成影响。(×)

323、在褶曲构造中,向斜轴部的残存应力要比背斜轴部的大,因此,有瓦斯突出的矿弗,向斜轴部是瓦斯突出的重点防治区域。(√)

324、采煤工作面与顶板主要裂隙面互相平行时,工作面顶板不易垮落。(×)

325、采掘工作面接近相邻矿井,预测前方无水的情况下,可不进行探水。(×)

326、矿井防治水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防治地表水或大气降水的渗透补给。(√)

327、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

328、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329、矿井水的形成一般是由于巷道揭露和采空区塌陷而波及到水源所致。(√)

330、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孑L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

331、对于煤层顶、底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实开采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32、新建矿井揭露的水文地质条件比地质报告复杂的,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时查明水害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井下探放水应当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进行施工。(√) 333、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人井下时,采取措施后,可以开采煤层露头的防水煤柱。(×)

334、有地热问题的矿井,地下水温高,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煤壁的温度和空气的温度也升高。(√)

335、透水预兆中,顶板“挂汗”多呈尖形水珠,有“承压欲滴”之势。(√)

336、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不必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337、采掘工作面需要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制定安全措施后,不必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338、顶板淋水加大,原有裂隙淋水突然增大,应视为透水征兆。(√)

339、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在地下水压的作用下,顶底板弯曲变形,有时伴有潮湿、渗水现象。(√) 340、煤矿突水过程主要决定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与采掘现场无关。(×)

341、煤矿井下主要排水设备的工作水泵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341、煤层底板的稳定性对支架底座的结构影响很大。(√)

342、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要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

343、巷道两侧所形成的支承应力不一定比原岩应力高。(×)

344、巷道两侧边缘始终承受最大的支承应力。(×)

345、巷道围岩的稳定性越好,承受的支承应力越小。(×)

346、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顶梁与顶板要平行支设,其最大仰角应小于10°(×)

347、顶板松软破碎时,放顶距应适当加大。(×)

348、柱支撑法适用于极坚硬顶板。(√)

349、道维护须从提高围岩强度和控制围岩应力两方面采取措施。(√)

350、《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采煤工作面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数量要齐全(每梁一个),用小链与梁连挂。有冲击地压工作面选用防飞水平楔。( √)

351、《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

352、架设梯形棚,巷道侧压大时,支架的岔脚应该小些。(×)

353、巷道坡度越大,支架的迎山角应当越大。(√)

354、巷道支护采用背板的作用是使矿压能均匀地分布到顶梁和柱腿上。(√)

355、巷道顶板管理应尽可能缩短工作面空顶时间和临时支护的长度。(√)

356、砌碹支护时,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使用不燃物充满填实。(√)

357、锚杆支护是锚杆与围岩共同作用,以达到巷道支护的目的。(√)

358、巷道支护时应尽量做到支架与围岩共同承载。(√)

359、巷道掘进时影响巷道顶板管理的主要工序是破岩和支护两道工序。(√)

360、新掘巷道开口地点应选择在顶板稳定,支护完好的地点。(√)

361、巷道掘进过断层、裂隙构造带等破碎地带时,需采用超前支护的办法管理顶板。(√)

362、锚杆支护要定期做拉拔(拉力)试验,发现锚固力小于规定的要采取补打锚杆或架棚子等措施。(√) 363、在井下做锚杆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364、《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正常情况下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 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65、后退式开采,采煤工作面向前推进时,在工作面前方形成了前支承压力,它随工作面推,进而不断推移,最大值发生在工作面中部前方,峰值可达原岩应力的2—4倍。(√)

366、巷道越宽,煤层顶板所承受的压力越大。(√)

367、煤层顶板越松软、破碎,煤层顶板所承受的压力越小。(×)

368、采用水平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上一分层的采煤工作面超前下一分层采煤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369、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70、采用人工假顶分层垮落法开采的采煤工作面,确认垮落的顶板岩石能够胶结形成再生顶板时,需要铺设人工假顶。(×)

371、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生产中遇有断梁、支架悬空、窜矸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 372、用水砂充填法控制顶板时,采空区和三角点必须充填满。(√)

373、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 (√)

374、采用人工假顶分层垮落法开采的采煤工作面,人工假顶必须铺设好,搭接严密。(√)

375、预防周期来压造成的事故,主要是准确地判断周期来压的预兆,及时采取加强顶板支护的措施。(√) 376、用带状充填法控制顶板时,必须在垒砌石垛带之前清扫底板上的浮煤,石砌带必须砌接到顶。(√) 377、巷道围岩中含水较大时,将会加快和加剧巷道的变形和破坏。(√)

378、采煤工作面支架的支撑力应能平衡垮落带直接顶及基本顶岩层的重量。(√)

379、普采工作面遇到平行工作面的断层时,在断层范围内要及时加强工作面支护,不得采用正常办法回柱。(√)

380、采煤工作面支架的可缩量应能满足裂隙带老顶下沉的要求。(√)

381、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顶板比较稳定的可不必制定安全措施。(×)

382、采煤工作面过褶曲时需事先挑顶或卧底,使采煤工作面底板起伏变化乎缓. (√)

383、采煤工作面采用正悬臂支架主要是为了支护采空区侧顶板。(×)

384、在采煤工作面前方煤岩体内形成的支承压力为固定支承压力。(×)

385、采煤工作面采用倒悬臂支架主要是为了支护采煤机机道上方顶板。(×)

386、随着采煤工作面推进,在采空区两侧形成的支承压力为移动支承压力。(×)

387、由坚硬岩层组成的顶板,顶板的初次垮落步距较小。(×)

388、通常采高大的工作面比采高小的工作面矿压显现明显。(√)

389、液压支架过旧巷时,可利用其前探梁托住旧巷支架的梁端,再逐步拉架前移。(√)

390、钻爆法掘进的岩石巷道,采用锚杆、锚喷等支护形式时,必须采用光面爆破。(√)

391、采煤工作面放顶线上的支柱受力是均匀的。(×)

392、在周期来压期间,老顶的作用力是通过直接顶作用到支架上的。(√)

393、采高是影响上覆岩层破坏状况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394、综采工作面的局部冒顶,主要是发生在靠近煤壁附近的漏冒型冒顶。(√)

395、初次来压步距比周期来压步距小。(×)

396、煤巷锚杆支护巷道一侧超宽大于0.4m时,必须补打锚杆。(√)

397、《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规定: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的巷道必须设专人维护。(√) 398、《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机采工作面挂梁不得落后机组10m,梁端要接顶,不得在无柱悬臂梁再挂悬臂梁。(√)

399、交叉点锚喷支护时,使用加长或全长锚固式锚杆,是预防冒顶事故的措施。(√)

400、分区式布置多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开采。(√)

401、盘区式巷道布置应用于近水平煤层的开采。(√)

402、采煤工作面两巷应无积水、无浮碴、无杂物,材料设备要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

403、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

404、使用耙装机作业时必须照明。(√)

405、巷道施工方法的选择与巷道所在的围岩性质有关。(√)

406、平行作业时,砌碹地点扩帮挑顶或巷道复喷时,掘进人员应撤到安全地点。(√)

407、掘进机掘进过断层时,应根据预见断层位置及性质,提前一定距离调整坡度。(√)

408、永久硐室可以布置在弱冲击地压煤层中。(×)

409、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中,必须规定发生冲击地压时的撤人路线。(√)

410、采煤工作面的推进方式一般采用前进式。(×)

411、倾斜长壁采煤工作面,当顶板淋水较大时,宜采用仰斜推进。(√)

412、倾斜长壁采煤工作面,当瓦斯涌出量较大时,宜采用俯斜推进。(√)

413、倾斜长壁采煤法巷道布置主要特点是取消了上(下)山,简化了井下的巷道系统。(√)

414、煤矿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属于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415、开采煤层群时,各煤层的开采顺序只能用下行式开采。(×)

416、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417、采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柱。(√)

418、采煤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419、放顶煤采煤法的顺槽一般沿着煤层底板掘进。(√)

420、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中,可以用放顶煤采煤法。(×)

421、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422、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人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423、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 m。(√)

424、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煤矿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425、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426、一般情况下,保护层的采空区内可以随意留煤柱。(×)

427、巷道中的浮煤应及时清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撒布岩粉。(√)

428、能被吸人人体肺泡的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性最大。(√)

429、沉积煤尘是煤矿发生煤尘爆炸的最大隐患。(√)

430、粉尘颗粒越小,越容易被水润湿。(×)

431、开采煤炭时矿尘生成量的多少与地质因素无关。(×)

432、矿尘的产生量与顶板管理方式无关。(×)

433、连续爆炸是煤尘爆炸的特征,与有无积尘没有关系。(×)

434、煤尘的挥发分越高,爆炸的危险性越小。(×)

435、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层的煤尘有爆炸危险性,该矿井就应定为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矿井(√)。

436、我国煤矿主要采取以风、水为主的综合防尘技术措施。(√)

437、要使排尘效果最佳,必须使风速达到或接近最优排尘风速而不能超过。(√)

438、煤矿生产中产生的煤尘都具有爆炸危险性。( ×)

439、煤尘的爆炸危险性与其所含挥发分无关。(×)

440、煤的变质程度越低,其煤尘的爆炸性越弱。(×)。

441、煤尘只有呈悬浮状态并达到一定浓度时才有可能发生爆炸.(√)

442、煤含有的灰分可降低煤尘的爆炸性。(√)

443、同一煤种不同粒度条件下,爆炸压力随粒度的减小而增高。(√)

444、在有大量沉积煤尘的巷道中,爆炸地点距离爆源越远,爆炸压力越大.(√)

445、厚煤层分层开采时,首先开采的煤层瓦斯涌出量小。(×)

446、不管哪种采煤方法,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随产量增大而增加。(√)

447、不管哪种采煤方法,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随产量增大而增加。(×)

448、煤层突出的危险性随煤层含水量的增加而减小。(√)

449、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450、矿井瓦斯涌出量与工作面回采速度成反比。(×)

451、降低封闭区域两端的压差可以减少老采空区瓦斯涌出。(√)

452、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

453、有其他可燃气体的混入往往使瓦斯的爆炸下限降低。(√)

454、因为粉尘是固体,所以飘浮在空气中的煤尘不会降低瓦斯的爆炸下限。(×)

455、采煤工作面实行上行风时,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通常首先发生在回风隅角处。(√)

456、对于瓦斯涌出量大的煤层或采空区,在采用通风方法处理瓦斯不合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457、专用排瓦斯巷内不得进行生产作业,但可以设置电器设备。(×)

458、回采工作面大面积落煤也会造成大量的瓦斯涌出。(√)

459、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应采取“限量排放”措施,严禁“一风吹”。(√)

460、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461、断层等地质构造带附近易发生突出,特别是构造应力集中的部位突出的危险性大。(√)

462、开采保护层之前,一般应首先选择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作为保护层。(√)

463、煤与瓦斯突出分布不受地质构造限制。(×)

464、专用排瓦斯巷内的支护形式没有限制。(×)

465、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应安设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

466、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467、开采保护层时,要同时抽放被保护层的瓦斯.(√)

468、专用排瓦斯巷必须贯穿整个工作面推进长度且不得留有盲巷。(√)

469、掘进工作面断面小、落煤量小,瓦斯涌出量也相对较小,瓦斯事故的危险性较小。(×)

470、对于采煤工作面应特别注意回风隅角的瓦斯超限,保证工作面的供给风量。(√)

471、安设局部通风机的进风巷道所通过的风量要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防止产生循环风。(√) 472、有计划停风时,局部通风机停风前,必须先撤出工作面的人员并切断工作面的供电。(√) 473、煤层瓦斯含量越大,瓦斯压力越高,透气性越好,瓦斯涌出量就越高。(√)

474、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 (√)

475、压入式井瓦斯涌出量随风压增大而减少。(√)

476、瓦斯的密度比空气小,所以瓦斯易在巷道上部积聚。(√)

477、多煤层开采时,相邻煤层越多,含有的瓦斯量越大,距离开采层越近,则矿井的瓦斯涌出量越大。(√)

478、掘进巷道贯通前,除综合机械化掘进以外的其他巷道在相距1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479、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6年修订1次。(×)

480、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每个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安设2道联锁的正叵日风门即可。(×)

481、进风井口已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能侵入地点的,不必在制定安全措施。(×)

482、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两个工作面之间可以串联通风。(×)

483、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下行通风。(×)

484、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可以设置调节风窗。(×)

485、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486、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1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487、可以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安设辅助通风机。(×)

488、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人式,不得采用抽出式(√) 489、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采用混合式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90、瓦斯喷出区域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可以不采用压入式。(×) 491、可以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492、可以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试卷图文稿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 化试卷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19882)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试卷 1、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是矿长。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完善。 3、综采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回撤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4、井工煤矿“5+2”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指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 5、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矿井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工作面,不得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6、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支架垂直顶底板,歪斜角不大于5°。 7、不安全因素,指一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机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等。 8、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9、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着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10、掘进工作面材料、设备采用机械运输,人工运料距离不超过 300m 。 11、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12、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合格率100%。 13、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14 15、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6、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过煤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17、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煤矿企业应明确煤矿(主要负责人)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8、爆破作业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 19、局部通风机离巷道底板高度不小于 0.3m ,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大于 10m 。 20、职业卫生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工作面悬顶面积大于(A )10m 2 时应进行强制放顶。。 A. 10m 2; B. 20m 2 C. 30m 2 2、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压力不小于 (B )MPa 。 A20;B30;C 35 3、电气设备的隔爆接合面之间除(A )外不得有任何杂物。 A 、凡士林油脂 B 、汽油 C 、 黄油 4、专业隐患排查由(B )牵头组织。 A.矿长 B.专业分管矿长 C.安全矿长 D.书记 5、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经( A )审批。 A.矿总工程师 B.矿长 C.企业技术负责人 6、矿井应有至少两个独立能行人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距离不得小于(C ) 米。 姓名: 单位: 密-----------------封-----------------线-------------------内-------------------不---------------------要-----------------------答-------------------题------------------------------------------------------------------------------------------------------------------------------------------------------------------------------------------------

科技科技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科技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和促进技术研发中心的员工培训工作,提升技术研发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管理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是科技人员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制订、实施和控制。 (2)技术研发中心、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 培训的实施与反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活动。 第四条培训类别与内容 技术研发中心的培训类别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科技人员培训分类与内容一览表 培训类别培训对象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 1.公司概况、企业文化组 新员工培训新员工为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 和熟悉公司,尽快融入公 司环境和进入工作角色 织结构、管理层人员 2.公司发展战略、方针 3.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所任职位业务知识与技 授课、 参观、 操作指 导 巧 岗位技能培训在岗员工 为增强员工技能,提高工 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 失误 1.岗位技能 2.相关知识技能拓展 授课、 操作指 导

转岗培训岗位调动 人员 为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 晋升作准备 1.新岗位基本情况 2.新岗位技能培训 操作指 导 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 工作人员 提高专业技能,提高公司 整体技术水平 公司外部专业培训机构的 专业技术技能培训 授课、 操作指 导 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 员工 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对 员工进行小规模、灵活实 用的培训 部门内各项工作、流程培 训 操作指 导 员工自我培训员工自身 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 力 员工自身相关知识、技能 自我培 训 第二章培训资源管理 第五条培训讲师档案管理 科技人员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讲师档案。 第六条公司内部讲师管理 (1)技术研发中心内部讲师为技术研发高级工程师,各级主管人员负有培训下属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2)内部培训师可以报销一定金额的书籍费,视每年培训的次数而定。 第七条外部讲师管理 外部讲师是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其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公司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第八条培训教材管理 培训教材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文 字、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形式,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管理。 第九条内部培训教材的获取

医院管理培训方案

医院管理培训方案 摘要:目的探讨医院多种管理培训方案对医院管理者管理技能的影响。方法随机抽取河大附院中高层管理人员107名,根据职务的不同分为护士长组、科主任组和行政部门负责人组,参照Kirkpatrick评价模型制定基本卫生管理、医院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和变更管理等五种培训方案,在培训结束后以问卷调查及座谈会的形式分析培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是否得到改善及改善的原因。结果培训后,所有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均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其中组织日常活动、激励和指导下属、监督他人工作、小组讨论和形式分析等方面改善较显著。与管理技能改善可能有关的因素包括管理者的管理年限、职务类型、口语交际、监督他人工作、循证决策等。结论五种培训方案的实施对管理人员管理技能的改善均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卫生信息管理和变革管理培训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充分利用管理资源,提升医院管理效率;并且本研究方案容易实施值得广泛推广。 关键词:医院管理;管理技能;知识;管理培训 随着卫生保健体系的不断改革,医院面临着来自外部和内部环境的挑战日益严峻,要在无数环境挑战中具有竞争力,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打破旧体制,运用现代思维方式和管理技能,开展与时俱进、适应形势的领导和组织行为,而医院管理者通常来自临床一线科室,极少接受过正规医院管理培训,对多学科的管理方法及团队合作价值关注较少或无关注,不利于医疗机构的发展,并且相关研究已经指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改革势在必行,以不断完善医院管理结构,提升战略管理技能[1]。 1研究对象 于2011年10月至12月采用随机数字表法抽取我院中层管理人员107名,根据职务不同分为三组:其中科主任组34人(占31.8%)、护士长组37人(占34.6%)、行政部门负责人组36人(占33.6%)。所有研究对象的管理年限为9.05±1.12年,均未取得管理学位。 2研究方法 2.1培训内容及要求。采用的培训方案包括5项内容:基本卫生管理、医院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和变更管理。设定每项学习内容的学习时长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2020) 1.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和应急管理、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三)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四)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一)发挥领导作用 领导作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煤矿矿长应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营造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和环境,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风险意识 深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增强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风险意识,实现源头管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四)注重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建立并落实管理制度,强化内部考核,实施安全生产各环节的过程控制,定期开展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检查结果的总结分析。 (五)促进科技进步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开展技术创新;不断引进先进实用技术、装备、工艺,优化生产系统;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努力提升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六)推动持续改进

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员工参加培训和培训师的考核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的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所有计划内、计划外培训项目。 三、职责权限 (一)总经办负责部门、员工、培训师、培训项目的监督、考核和评价工作,并公布考核结果、保存考核记录。 (二)各部门协助总经办做好考核工作。 四、内容 为督导员工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公司推行对部门、员工培训考核方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并以不定期抽查为主来推动员工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员工对培训内容的重视程度。 (一)部门考核 各部门于每月30日前将部门的员工培训总结、培训记录评价表(附件1)、员工培训签到表(附件2)、培训教材(资料)、员工培训总结(附件3)、培训相关资料提交至总经办,总经办根据各部门的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对各部门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填写部门考核检查表(附件4),并在公司

OA系统公布考核结果。 (二)员工考核 1. 新进员工参加完公司级及部门级的培训后,由培训组织部门进行考核,并进行新员工培训考核成绩登记(附件5),有学习层评估的新进员工要参加相应的考试,培训后形成的考试试卷(考试试卷结合培训内容来定)等各项记录交由总经办统一存档备案。 2. 员工参加其他类型内部培训必须提交培训工作总结,以便考查员工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3. 对于参加外部培训员工的考核,以取得相应参培合格结果证明作为考核依据,外部培训方提供的员工培训相关考核资料作为参考依据。 (三)培训师考核 内部讲师主要从培训课时、培训效果、工作态度、课件开发、等方面进行考核(详见培训师管理制度)。 五、相关记录文件 六、附则

科技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科技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引导语:为了规范和促进技术研发中心的员工培训工作提升技术研发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下面是yjbys小编为你带来的科技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实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的所有员工第三条管理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是科技人员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制订、实施和控制 (2)技术研发中心、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与反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活动第四条培训类别与内容 技术研发中心的培训类别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第二章培训资源管理 第五条培训讲师档案管理 科技人员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讲师档案 第六条公司内部讲师管理

(1)技术研发中心内部讲师为技术研发高级工程师各级主管人 员负有培训下属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2)内部培训师可以报销一定金额的书籍费视每年培训的次数 而定 第七条外部讲师管理 外部讲师是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其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 算确定公司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第八条培 训教材管理 培训教材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形式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管理第九条内部培训教材的获取 (1)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分享与教训总结(2)公司重大事件案例(3)培训师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4)人力资源部经理与培训专员组织开发培训教材第十条外部 培训教材的引入 (1)公司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培训的外部机构应提供教材教材由 培训专员统一归档管理 (2)公司员工参加外派公开课程的应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教材 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由培训专员存档管理第十一条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 责第十二条培训经费控制

医院物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物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人员培训根据本公司《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关于员工培训的要求,不断地对各级员工进行不同阶段的在职培训,确保本物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为顺利完成公司管理目标奠定良好的人力基础,具有长期管理实际经验的专业人员,成为本物业管理的中间力量。此外,公司还对全体员工进行了保密培训,对于重要岗位更是加强了保密培训的力度。为了进一步增强物业管理队伍,强化管理人员的素质,以适应服务管理的需要,我们还将组织人员赴物业管理行业的先进单位参观学习,借鉴他人的物业管理先进经验,增强管理人员的感性认识,并制定高起点、高标准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职能部门的工作范围和职能、岗位职责和各类服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标准,优化服务标准流程,规范服务管理人员的行为,我们还将组织学习建设部有关物业管理的文件和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客户的权利义务,各方面的法律知识等,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政策水平。 (一)培训目的 使物业项目管理中心全体员工掌握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本人、本岗的职责、权力、义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言行举止、仪容仪表,树立良好的形象,为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培训目标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的关键在于企业是否能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要实现人员素质的现代化,必须规范企业的培训制度,把培训作为企业的发展战略常抓不懈。我们制定了针对XX市第二医院的物业管理服务培训方案,确立了全员培训

计划。公司将采用计算机、摄像机、智能网络等先进的培训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培训。重点开展专业知识培训、计算机培训和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同时,我们确定了"全员培训、全过程考核"的培训方针,使培训真正落实到实处。 培训的目标针对管理者而言,目的是在服务态度、管理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三个方面改变、加强或改进员工的行为或表现,所有员工培训目标就是使各级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及管理水平达到国家一级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的要求,实现公司对客户的服务承诺,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可靠、周全、高效的服务。 (三)培训系统的实施运作培训的目标针对管理者而言,目的是在服务态度、管理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三个方面改变、加强或改进员工的行为或表现,所有员工培训目标就是使各级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及管理水平达到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的要求,实现公司对客户的服务承诺,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可靠、周全、高效的服务。 1、培训系统图 系统图说明: 针对XX市第二医院的管理特点来设置培训目标并拟定实施计修正。 有效运用多种培训形式和方法,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通过对员工进行考核,了解培训的有效性及员工的接受程度。根据对考核结果的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培训思路并确定未来培训重点。强调将理论应用到实践工作中。 2、培训的组织方式 培训职责管理中心经理助理负责员工日常培训的计划、协调、组织、考核等工作。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附件1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以下简称《评分方法》)。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评分方法》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以下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0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以上,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

科技科技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科技科技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科技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和促进技术研发中心的员工培训工作,提升技术研发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管理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是科技人员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制订、实施和控制。 (2)技术研发中心、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与反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活动。 第四条培训类别与内容 技术研发中心的培训类别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培训类别培训 对象 培训目的培训内容 培训 方式 新员工培训新员 工 为帮助新员 工尽快了解 和熟悉公司, 1.公司概况、 企业文化组 织结构、管理 授 课、 参

尽快融入公司环境和进入工作角色层人员 2.公司发展 战略、方针 3.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 4.所任职位 业务知识与 技巧 观、 操作 指导 岗位技能培训在岗 员工 为增强员工 技能,提高工 作质量和效 率,减少工作 失误 1.岗位技能 2.相关知识 技能拓展 授 课、 操作 指导 转岗培训岗位 调动 人员 为工作轮换、 横向调整和 晋升作准备 1.新岗位基 本情况 2.新岗位技 能培训 操作 指导 继续教育培训专业 技术 工作 人员 提高专业技 能,提高公司 整体技术水 平 公司外部专 业培训机构 的专业技术 技能培训 授 课、 操作 指导 部门部门为满足实际部门内各项操作

内部培训内部 员工 工作需要,对 员工进行小 规模、灵活实 用的培训 工作、流程培 训 指导 员工自我培训员工 自身 提高自身素 质和业务能 力 员工自身相 关知识、技能 自我 培训第二章培训资源管理 第五条培训讲师档案管理 科技人员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讲师档案。 第六条公司内部讲师管理 (1)技术研发中心内部讲师为技术研发高级工程师,各级主管人员负有培训下属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2)内部培训师可以报销一定金额的书籍费,视每年培训的次数而定。 第七条外部讲师管理 外部讲师是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其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公司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第八条培训教材管理 培训教材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文

题库2020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试题库

题库|2020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试题库(填空70题、判断70题、单选60题、问答) 复习考试题库 1.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 3 )个等级。 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 )分。 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二级,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 )分。 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8.—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

9?申报二级、三级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1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 1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60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 12 .对考核合格的申报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部门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3.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 14.对考核未达到一、二级等级要求的申报煤矿,(初审)部门组织按下一个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进行考核定级。 15.煤矿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应等级后,考核定级部门每(3 )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核。 由于内容太多,这里仅展示前十题!全文请您下载学习,下载方法如下: 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可以存在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情形。

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有计划地对质量体系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使之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2 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活动有关的所有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 3 职责 3.1 科主任主持本科人员的配备与考核,批准《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安排人员的外部培训。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员培训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3文控员负责建立和管理人员培训记录、人员档案。 4 工作程序 4.1 科主任进行人员配备及资格确认 (1)根据有关规定和检验工作的需要,确定检验科的各岗位设置和任职条件; (2)通过查看有关证书、进行聘用考核、年度工作考核确认每人的任职资格; (3)根据每人的任职资格情况,确定各岗位人员; (4)对新上岗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对其进行岗位资格确认; (5)当岗位或岗位任职条件发生了变化,应经培训后,重新进行考核确认。 4.2 人员培训 4.2.1培训计划 (1) 根据各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科主任拟定各层次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 (2) 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员培训年度计划》,交科主任批准后实施。 (3) 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技术负责人提出临时培训申请,填写《培训申请表》,经检验科主任批准后实施。

4.2.2培训方式 (1) 安排外出专业学习、学术交流会、进修的培训。 (2) 医院内举办专项讲座、专项培训或专业学术报告会。 (3) 科内举办的业务学习活动。 4.2.3培训内容 (1) 根据人员的岗位,安排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此外,还包括下列培训内容:实 验室认可、标准化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实验室安全知识。 (2)实习、进修、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内容还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内务管理规定、医疗废物处理规定。 4.3 人员资格和考核 4.3.1 检验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相关学历和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3.2人员上岗前,科主任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应知、应会科目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准予上岗。 4.3.3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操作资格考核: 凡使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以前未使用过该仪器时,由检验科主任组织参加仪器设备供应商举办的使用培训并参加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安装调试,或以其它方式进行培训,经检验科主任组织相关组室考核合格后,方可被授权使用该仪器。 4.4 培训记录与个人技术档案 4.4.1员工的培训记录由科主任对培训的有效性评价后归档。 4.4.2文控员负责培训记录和个人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填写和管理《培训记录表》、《员工培训履历表》、《人员档案卡》。 4.4.3《培训记录表》内容: (1) 培训时间、地点、主题等。 (2) 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3) 培训内容摘要。 (4) 组织部门效果评价 (5) 培训后检验科主任对其能力的确认。

公司科技人员培养进修制度

科技人员培养进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充分调动企业员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不断中心整体专业技术水平,使职工培训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技人员职工外出进修培训:包括管理培训、现代技术培训、单科进修、短期培训班、专业技能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社会实践等。 第三条培训原则 1、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 2、重点培养、有所侧重的原则。 3、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 4、注重效果、讲究效益的原则。 5、中心申报、履行审批的原则。 第二章进修条件资格 第四条外出进修的条件 1.进修项目必须与自身专业对口,符合中心业务发展规划; 2.平时工作积极认真,兢兢业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遵章守纪;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已获中心聘任或已在中心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中心的业务骨干; 4.原则上相同专业一年内不得派2人进修; 5、同一职称期内或五年以内,原则上只能外出进修一次;

6、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2)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第三章培训申请程序 第五条外出进修应根据中心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安排,中心负责人12月底前将外出进修计划由总经理审批交至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第四章培训实施细则 第六条进修培训实施 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规划及部门业务需要,选择适合的培训机构派员工外出参加进修培训; 2、培训费用:指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由公司支付的所有费用,如派送至外地的含食宿、交通等费用; 3、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书,经人力资源备案后,方能在财务部借出资金,执行相关培训; 4、对有考试任务(公司要求必须通过考试)的外派进修培训,受训员工必须在培训技术的第一时间参加考试。若该考试涉及到额外的考试费用,则费用处理方式如下: 1)第1次考试由公司承担所有承诺的考试费用; 2)若第1次考试未通过,受训员工必须补考的,补考费用由员工承

医院培训-医院医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卓越服务培训(医院)

医院管理培训-医院医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卓越服务培训 培训讲师:陈馨贤 课程时间:两天 课程对象:医院医务人员 培训方式:大量生动案例教学,实用性、操作性强,采用互动、游戏、现场演练、疑难解答等方式,使医护人员在轻松地学习中掌握更多的方法、技能。 课程背景: 医疗卫生工作在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医务人员职业素质提升是激励医务工作者在医疗劳动中兢兢业业、尽心竭力、有所作为的强大的内在动力。医务人员职业素质提升训练从医德、医患沟通与职业化素养提升方面指导医务工作中立身、立业。 卓越服务是现代医院管理的一个崭新课题,它在汲取医院优质服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全新的服务理念,将医院服务标准化、科学化、流程化、规范化,这在现代医院管理中是一种创新。十几年前,美国汤姆·彼得斯的《追求卓越》颠覆了整个商业世界彻底改变了商业人士的传统观念。卓越服务就是要将现代人的服务理念引入到医院现代管理体系中,激励医院管理层改善其管理方式,以适应21世纪不断变换的医院卫生服务新环境。任何事物都是从普通到良好,从良好到很好,从很好到优质,从优质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那么,医院管理培训—医院医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卓越服务该怎么提升呢? 课程收益: 提升医院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与工作态度; 塑造医务人员卓越服务的职业形象; 掌握服务语言礼仪,提升与病患沟通的技巧,打造和谐医患关系; 掌握有效缓解压力的方法 ,提高应对压力的能力; 打造和谐团队关系,建设卓越服务团队; 提升应对客户投诉的技巧与方法; 课程大纲:医院管理培训—医院医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卓越服务课程课纲内容概括 第一讲: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修炼 一、医务道德修养 医务道德的基本规范和内容 服务患者、奉献社会 二、服务就是营销

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考核试卷及答案

施工管理人员2018年度安全培训考核试题 职位: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每题4分,共40分) 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须坚持()的方针。 A、质量第一、信誉至上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C、安全第一、生产第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起施行。 A.2002年9月1日 B.2002年10月1日 C.2002年11月1日 3.发现人员触电,首先应采取的措施是。() A.呼叫救护人员 B.切断电源或使伤者脱离电源 C.进行人工呼吸 4.在使用电动工具时,要经常移动的电动工具的电缆线必须是()电源线。 A.塑料护套线 B.绝缘电线 C.橡胶护套铜芯软电缆 5.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 A.危险作业 B.高难度作业 C.特种作业 D.特殊作业 6.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 A.安全卫生设施 B.劳动防护用品 C.劳动防护工具 7.正确戴安全帽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帽衬与帽壳应有一定间隙不能紧贴;二是()。A.应把安全帽戴正 B.必须系紧下颚带 C.不能坐在安全帽上 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实施时,必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A.安全员 B.技术员 C.班长 D.项目负责人

9.哪项不是施工安全生产“三宝”()。 A.安全帽 B.安全网 C.安全带 D.安全阀 10.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A.本单位负责人 B.安全干部 C.保卫干部 二、判断题(判断下面各题内容表述的正确与否,正确的在后面括号内画√,错误的在后面括号内画×;每题4分,共40分) 1. 架子工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不需要持证上岗作业。() 2. 新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 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 4. 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电工、锅炉、电焊气割、信号工等工种的作业人员,只要经过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就可上岗作业。() 5.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6.脚手架和脚手板上可根据需要适当超重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 7.生产经营单位可酌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8.特种作业人员不属于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9.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为节约施工成本,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可以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流。()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安全生产“四不伤害”原则具体内容。 2、简述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具体内容。

医院管理人员培训

医院管理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 医疗服务机构院长、副院长、书记、医务处主任、护理部主任和职能部门领导;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人事、行政、财务、科研主管负责人科室主任以及医疗行政机构管理人员。 培训目标: 针对公立医院组织变革,提升管理者以人为本、修己安人、持经达变、义以生利、能群善分的管理思想、价值观和方法论,开拓新思路,转变思维观念,增强管理思维,探寻提升医院管理者高效管理的有效途径,提高生产力和工作效率。 培训方式: 激情演讲、小组讨论、故事分享、参与型培训、多媒体教学、实践型培训、游戏带动、案例解析 课程设计: 一、管理的解析 二、儒家哲学与管理哲学 三、儒家的“管理哲学”与现代医院管理 四、构建医院“人本”文化,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更多详情请关注: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16562315.html,

培训大纲: 一、管理的解析 如何正确理解医院管理, 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唯一标准,是能否让个人目标与医院目标合而为一, 医院管理就是让一线的员工得到资源并可运用资源 医院管理观:医院管理只对绩效负责;医院管理是一种分配;医院管理始终为医疗服务。 用绩效说话,等边分配法则,经营大于医院管理, 确保医院管理水平匹配医疗水平。 向上管理:建立和培养良好工作关系。向下负责:发展下属。 医院管理内容:计划管理、流程管理、组织管理、战略管理、文化管理 二、儒家哲学与管理哲学 1.“唯人则天”的管理意义,在发挥安人的潜力。 2.“知治一致”的管理认识论知不离行,行不离知,所强凋的更多是道德律的“知”与“行”。也就是讲道德观念(知)与道德修养(行)的统一。 3.“执经达权”的管理方法论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电子版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电子版 1

附件2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9

煤矿是创立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经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立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进 10

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试题

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试题 项目部: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4个选项中只有1个正确答案,每道题2分,共40题) 1.安全生产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 B ) A.条件 B.保证 C.依据 D.因素 2.安全是( D )。 A.没有危险的状态 B.没有事故的状态 C.舒适的状态 D.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3.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D ) A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B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 C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 B )责任。 A控制B监理C监督D检查 5.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 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承担(A )。 A.连带 B.主要 C.直接 D.与其无关。 6.安全目标的措施体系是安全目标实现的(C )。 A.主要因素 B.必要条件 C.保证 D.依据 7.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当拨打(B )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 A.110 B.119 C.122 D.120

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 D )报告。 A.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B.当地建设局安全部门 C.业主 D.项目负责人 9.根据《安全色》规定安全色分为红、黄、蓝、绿四种颜色分别表(D ) A.警告、禁止、指令、提示 B.指令、警告、禁止、提示 C.禁止、指令、警告、提示 D.禁止、警告、指令、提示 10.建筑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一般路段应高于(B )。 A.2m B.1.8m C.1.5m D.2.2m 11.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依法办理(D )保险。 A.医疗保险 B.工伤保险 C.失业保险 D.意外保险 12.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B )交底。 A.施工技术 B.安全技术 C.安全保障 D.工程安全 13.遇( B )级及以上强风,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A.5 B.6 C.7 D.8 14.当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C ),一般来讲即进入冬期施工阶段。 A.8o B.6o C.5o D.3o 1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C)制度。 A.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保障 C.安全施工许可 D.安全生产奖惩 16.《建筑法》规,施工现场安全由( C )负责。 A.当地建设部门 B. 业主 C.建筑施工企业 D.劳务分包队伍

临床试验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合同编号: 项目委托研究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医院 药物开发背景介绍,及委托我院参与研究的前提阐述。 研究题目: 方案编号: 申办者: 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临床研究用文件夹、临床试验方案、试验材料、受试者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CRF)、严重不良事件记录表等。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研究人员进行与该临床研究有关的培训。 3甲方在临床试验进行期间,负责派遣临床监查员对临床试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查,并就监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 4甲方负责向乙方回收剩余药物。 5甲方负责对临床试验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并完成统计分析报告。 6申办者对于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的受试者承担治疗的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申办者应向研究者提供法律上与经济上的担保,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 乙方: 1乙方应严格遵循GCP要求及研究方案进行本次临床研究。 2乙方在合同规定的试验期限内完成共例有效病例的临床观察并提供填写完整的病例报告表(CRF)。

3试验进行中或结束后,乙方有责任向甲方监查员或稽查人员出示与本临床试验有关的全部临床研究资料(包括原始病例记录、CRF、化验报告及其它检查报告等),以便完成 对该试验的监查与审核。 4在临床研究过程中,若受试者发生与研究相关的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乙方应对受试者进行积极的治疗。 5乙方在收到申办者数据处理单位对病例报告表的询问表后,应及时提供反馈信息,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一周。 6乙方在收到统计分析报告后,如无异议,应在3周内完成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及分中心小结表。 7如有需要,乙方负责参加SFDA专家审评会,并按GCP要求保存试验相关资料。 8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未经甲方正式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包含本临床试验信息的文章等。 合同合作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乙方在如下时间范围之内进行并完成临床试验部分(计划): 开始入选受试者:年月日 结束入选受试者:年月日 结束观察日期:年月日 入组期:个月,观察期:周 完成全部CRF填写:年月日 财务协议 1试验观察费:完成的合格病例,每例元人民币。 所完成访视单次访视观察费合计观察费 1(筛选访视) 2(基线访视) 3(治疗周访视) 4(治疗周访视)

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程序

1. 工作目的 为确保全体人员能够满足岗位能力要求,为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人员的管理、培训、能力评价等活动的控制和管理。 3. 工作职责 3.1 站长根据开展的检测项目和工作量等情况,批准确认组织结构所需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的录用要求等,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授权任命。 3.2 各检测所长、土工实验室主任、分站站长负责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全站年度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3.4 站长负责批准年度培训计划。 3.5 技术质量管理部和行政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培训,资料管理员负责建立并完善员工技术档案。 4. 工作程序 4.1 对人力资源的要求 4.1.1 为满足的质量目标,配备了符合检测能力、工作类型、工作量的人力资源,并对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尤其是从事的工作对检测质量能够产生影响的人员,确立了他们各岗位任职条件,制定了岗位职责。 4.1.2 对员工进行适时的培训、继续教育和资格考试,对技术人员的能力按照本要求进行资格确认,以保持人力资源始终满足准则和向客户提供合格技术服务的要求。 4.1.3 人力资源应确保符合准则和法律要求。满足开展检测工作的要求,通过组织培训、宣贯、内部沟通等形式解读这些规定,尤其是让各岗位人员明确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及与其他人员工作的相关性,确保各岗位人员理解后执行,相互配合、协调,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实现的既定质量目标。 4.2 对员工的诚信要求 4.2.1 要求全体人员遵守法律、诚实信用的开展检测活动。

4.2.2 及员工不得以检测活动、数据和结果牟取不当利益,始终保持良好的信用;不得参与任何对检测的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或技术活动,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始终保持第三方检测的公正地位,保证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数据、结果的正确可靠、客观公正,不接受行政干预;不得从事与检测利益相竞争的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的活动,维护客户利益,维护公正性,保证诚实守信开展检测活动。 4.2.3 规定在资质认定的范围内开展检测活动,检测人员依据资质认定确认的检测方法完成检测过程操作,及时记录、如实记录,依据检验检。 4.2.4 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质量手册要求。 4.3 员工从业要求 4.3.1 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4.3.2 配置的所有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均为固定的专职人员。 4.3.3 承诺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并签订全体员工在合同期内只在本执业,不在其它检测机构从业的承诺书。除开展为客户的检测服务之外,不开展有违诚信、公正性的一切技术开发、咨询、贸易、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活动。 4.4 人员的监督 4.4.1 任命并授权监督员对检测人员、实习人员、关键的支持人员按计划并随机实施有效的监督,确保这些员工与其任职要求和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确保检测人员能依据管理体系要求胜任其担任的工作。 4.5资格确认、持证上岗 4.5.1 对所有从事采(抽)样、检测、签发检测报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根据这些员工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技能以及工作的复杂程度、个人的学历、经验水平等的差异,经考核合格、确认后,依据岗位任职条件要求,合理安排员工的岗位并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任职资格确认,授权上岗考核,技术负责人批准授权。 4.6 各岗位职责、权利相互关系及技术人员业绩档案 4.6.1 规定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实施、保持、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确认了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