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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多规合一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多规合一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多规合一项目采购招标

文件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多规合一”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16年月日

目录

敬告 (1)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3)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5)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17)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 (19)

第五部分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26)

敬告

说明:

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所投内容表述不清楚者,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②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资格审查当天无法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者,可提前进行资格审查。

1、请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备案。

资格审查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全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②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③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月日上午 9:30~11:00

资格审查地点:……

2、交纳保证金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

3、投标报价表上必须加盖公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本招标文件中“全权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公司受委托,现对淄博市张店区“多规合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多规合一”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2016)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1.时间:2016年月日至 2016年月日08: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2)现场报名或邮寄。

4.售价:150元/套,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投标中所叙述的淄博市张店区“多规合一”项目。

2.定义

2.1

2.2

2.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评审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所需的服务。

二、供应商

3.供应商的要求

合格供应商的范围

供应商的限制条件

4.投标委托

4.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统一格式)。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2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计费标准为:100万元以内按%计取,100万元—500万元按%计取,500万元-1000万元按%计取,1000万元-5000万元按%计取。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6. 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在投标截止十五日前分发给所有供应商。

8.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组成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组成

商务部分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表

(3) 报价明细表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 服务质量承诺书(承诺完成设计工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书)

(6) 供应商2013年以来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同类项目指“多规合一”试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规划实施评估等)

(7)供应商企业能力介绍、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结构情况一览表

(8)拟投入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人员情况一览表

(9) 供应商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或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b:《税务登记证》(或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c:《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d:资质证书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代表人参加会议,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复印件须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f: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g:企业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h: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

(10)联合体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11) 供应商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技术服务方案

(1)任务理解

(2)技术方案

(3)实施进度计划

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1.1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按要求的顺序胶装成册,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合订成一本,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以方便阅读。

11.2投标报价表为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范围: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项目人员费用、研究支出费用、外业调查食宿、差旅、车辆安排费用、专家评审费、设备、保险、税费、验收及知识产权、采购范围规定的数据库建立及其配套技术服务、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本项目中标人的工作和生活等费用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因投标人需要第三方配合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12.2供应商在报价时还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包括物价变动在内的各种风险因素等。

12. 3供应商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下水、排污、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报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采购人进行赔偿。

12.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和一个报价。多个报价和方案将作为无效投标。

12.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3.投标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在2016年月日9:00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整(¥元)。

13.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山东省财政厅认可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户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

收款单位:……公司

开户行:……

帐号:……

13.3未按13.1和第13.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5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有13.6情形之一的除外)。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造成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13.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的;

(2)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

(4)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说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

(6)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签约或者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7)在招标过程中,没有正当理由中止或退出投标的。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5.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5.3投标文件必须由全权代表签署。

15.4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果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5投标文件应采用A4纸,黑色字迹打印,须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并分别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未按规定胶装,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5.6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但封面不得用复印件,注明“副本”字样,投标文件

封面须注明所投包号。

15.7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5.8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16.2投标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全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16.3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造成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17.投标截止时间

17.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7.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递交投标文件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18.2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字样。

18.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撤回投标通知书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日期为准。

18.4开标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开标及评标

19.开标

19.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会。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供应商、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9.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9. 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工期及付款方式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20.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0.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0.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符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0.3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1.投标的澄清

2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等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1.2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全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1.3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22.评标

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内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组成。

22.2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2. 3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2.4评分办法:

本次招标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办法为:采用百分制,即每个供应商的最高得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价格、企业业绩及主要人员、技术服务方案、其他条件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分。

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一)投标报价:1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企业业绩及主要人员:18分

1、2013年1月1日以来,有全国28个“多规合一”试点项目业绩的,每有一项得5分,最多得5分;有区县级及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6分;有地市级及以上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估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该项最多得15分。(开标现场提供业绩列表、合同书原件,否则不加分。)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有经济、地理、土地管理或城市规划教育背景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该项最多得3分。(开标现场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不加分。)(三)技术服务方案:52分

(1)任务理解 12分

根据本项目工作任务要求,以及熟悉项目所在地相关工作管理要求,对项目所在地政策了解程度深入,对任务的理解较为全面且适用性情况进行比较,较好得10-12分,一般得7-9分,较差得0-6分;

(2)技术方案 35分

根据淄博市张店区“多规合一”项目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制定技术路线,根据工作内容和技术路线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比较,较好得25-35分,一般得15-24分,较差得1-14分;

(3)实施进度计划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进度计划方案情况、设计的研究和实施阶段科学合

理,每阶段任务明确,内容具体,可操作性进行比较,较好得4-5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0-1分。

(四)其他要求:20分

(1)供应商具有较强的数据处理分析能力,数据处理分析方面软硬件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较强得4-5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0-1分;

(2)供应商人员行业研究能力,具有土地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生态学、地理等相关人员情况;人员曾参与编制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标准等情况进行比较,较强得7-10分,一般得3-6分,较差得1-2分;

(3)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合理,是否能够满足质量要求,横向比较,较好得4-5分,一般2-3分,较差得0-1分。

注:评分办法中所涉及的加分项,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放置到档案袋内,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真实证件,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提供了虚假材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以上内容价格部分直接计算得分;企业业绩与主要人员现场验证加分;其他部分由评委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自行打分,计算出平均得分为供应商评委评议得分,评委评议得分、验证加分与价格分相加后为供应商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情况,取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如果价格相同,评委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政策加分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7~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3.评标过程保密

23.1开标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无效投标与废标

24.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视为无效标:

(1)在规定的截至时间之后递交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6)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7)未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2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废标: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4)供应商串通投标;

(5)一个包提供多个方案和报价;

(6)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

(7)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授予合同

25.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6.中标通知

26.1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供应商。通知也可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

26.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本次及再次招标所发生的费用。

27.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8.合同公开

采购人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 履约保证金

金。

交纳形式: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山东省财政厅认可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户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

30.履约验收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书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1. 履约验收公示

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将政府采购验收书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验收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投包内的全部内容分别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一、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多规合一”项目

二、勘察现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三、项目背景

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重要会议的指示精神,开展“多规合一”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统筹平衡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和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的需要,推进区域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及包容性发展,统一空间发展目标,明确空间管控边界,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开展淄博市张店区“多规合一”工作。

四、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多规合一”实践,研究统筹划定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优化国土开发利用保护格局,强化资源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区域发展功能定位,统筹协调人口、产业与用地发展的关系,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明确“多规合一”的工作路径、协作机制等要求,为服务各类规划修编和管理,提出规划实施机制体制改革建议以及信息化保障要求。

五、工作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统一基础数据。构建一套经济、人口、土地利用、各类资源等全方位统一的基础数据库,整合各类基础地理信息到同一坐标系,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遥感影像图、社会经济统计数据等以及有关部门的项目库等。

(二)开展前期专题研究。开展淄博市张店区功能定位与规划目标、国土空间格局演变与城乡空间优化、“多规”空间差异性及协调策略等专题研究。

(三)编制“多规合一”总体方案。明确张店区未来发展的功能定位及“多规合一”的主要指标体系和核心调控指标;明确全域国土空间总体布局,提出各功能区的规划布局要求,确定城乡主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各类产业园区空间布局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在此基础上,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及禁止建设区,统一各相关部门的空间管制内涵及要求,明确各空间管制规则;提出“多规合一”的原则、思路和建议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四)构建“多规合一”规划数据库。建立由基础数据、核心数据、审批管理数据和规划参考数据等构成的“多规合一”规划数据库,促进“多规合一”数据成果的高度集成、共享。

六、提交成果要求

1.形成淄博市张店区“多规合一”方案及附件。附件包括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等。

2.形成相关图件成果。包含遥感影像图、区位分析图、“多规”空间差异分析图、国土空间格局演变示意图、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图、资源环境要素分布图等专题图件和空间布局现状图、总体布局规划图、空间管制规划图、城乡开发边界规划图、城乡居民点体系规划图、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图、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图等成果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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