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表格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表格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表格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表格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一、申报材料

1、施工图、施工图审查报告及报批书、图纸备案表;

2、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文件,施工、监理合同;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

施工、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委任书(原件),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4、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原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其他需要的文件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关会议纪要、对工程施工有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二、填写表格

1、《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建设单位现场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登记表》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人员登记表》

4、《监理单位项目监理组人员登记表》

三、受理地点

温州市锦绣路锦桂大厦6幢2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8138405

四、承办时限:5个工作日

五、说明:上述申报材料及表格由建设单位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一并提供,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建设单位现场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登记表

附证书复印件,如施工中途人员有变动,应及时通知我站。

其中安装专业技术人员和见证员至少有一名(无监理)。

监理单位项目监理组人员登记表

1、本表须附证书复印件

2、如施工中人员有变动,请及时变更

3、人员资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4、附总监授权书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人员登记表

附证书复印件,如施工中途人员有变动,应及时通知我站。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工程名称: 监督注册登记号: (质量监督机构名称) 年月日

一、质量监督人员的委派 根据工程的需要,经研究我站委派以下人员为本工程的质量监督负责人和专业质量监督员,代表我站履行质量监督职责,请参建各主体和有关机构给予配合。 对于监督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和不按本方案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希望参建各主体和有关机构给予监督、举报,我站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投诉电话:联系人: 传真: 单位地址: 二、本工程主要参照执行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相关标准 1、 2、 3、 4、 。。。。。。 上述各项为本工程必须参照执行的相关法规、规范以及文件,若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以上相关法规、规范以及文件未涵盖的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可参考其他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质量控制。 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方必须在现场配备以上所列相关法规、规范以及文件,以利于指导施工及验收。我站在首次监督会议后将对现场配备的纸质规范、文件进行完整性检查,对于规范未配备到位的单位我站将要求其进行整改。 三、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内容 1、在第一次监督工作会议后我站将进行第一次质量行为抽查。检查对象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以及检测单位。抽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需办理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全;工程施工管理、技术人员的配备及到位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完成情

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情况;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和审批情况;对工程选用的检测单位进行报批和审查的情况;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的情况等。 2、工程施工阶段我站将以不定期抽检的方式对参建各方行为、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涉及以下关键及重点部位完工后以及功能性试验应提前1-2天通知监督人员现场进行抽查:1) 2) 3) 。。。。。。 3、对施工、监理技术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试验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进行监督抽查; 4、对涉及地基基础、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参照相应现行规范要求进行主要指标的抽测。对于原材料、预制构配件的实体质量可通过抽查外观质量或查看试验检测报告等方式进行抽查; 5、对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执行标准、质量结论等实施全过程监督; 6、督促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备案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质量监督处理措施 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记录在案: 1、一般质量问题进行口头通知; 2、一般行为、实体质量问题由至少两名监督人员现场签发《质量问题现场处理卡》; 3、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问题,或已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问题,拟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附检查记录或照片资料); 4、对已发出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拒不整改,或发现有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问题以及工程实体已涉及严重质量和安全隐患的,经监督单位负责人签发《局部暂停施工通知单》; 5、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监督单位无权处罚的,监督人员须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文查处的建议。 五、其它事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2021关于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制度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关于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 的管理制度

2021关于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制度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将各项目部工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施工项目有序的进行,落实“预防为主,安全、质量第一、综合冶理”的方针,减少各类(安全、质量、劳资、材料款)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望质量安全管理部全体人员及各项目部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1、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部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对公司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管职责。 2、质量安全管理部质安员检查工作时应态度端正,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发现工地存在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与项目经理沟通,提出处理意见并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 3、质量安全管理部对质量安全的监管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或电话跟踪的工作方法。质安员检查工地需由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检查人员应认真、及时填写《项目检查记录表》,并主动

市政办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通知

市政办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稳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政工程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1、监管机构。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负责。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下设的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市政质监站)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参与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并备案。 2、监管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属于市政基础设施监管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含附属的桥梁、涵洞等)、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照明、地下公

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的各类管(杆)线工程也属于市政监管范畴。 3、监管程序。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后,领取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前,按照有关规定到市民大厅相关窗口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接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二、落实责任主体,依法加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各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统筹协调,提高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1、市市政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完善专业化监管体制,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监管效能,确保监管全覆盖;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文明程度和质量安全 管理水平。 2、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积极办理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工作,纳入正常维护管理。未按规定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由市城乡建设局依法予以

市政道路工程资料表格(全套)

2.1.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制表人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验员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此处增加了“质量检查员”,以突出质量检查员的质量责任)。(关键分项工程要求设计单位参加时,增加设计单位签字人员签字)

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A.0.1 编号:000000□□

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制表人)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编号前两位00为分部编号,中间两位00为子分部编号,后两位00为分项工程编号,□□为质量检验批编号,凡是没有子分部的分部工程其中间编号全为“00”以满足编码框需要。 土方路基(挖方)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A.0.1 编号:010001□□

注:1、(B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质量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2、路床平整度、路床横坡检验频率与路宽有关。 石方路基(路堑)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A.0.1 编号:010003□□

注:1、(B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质量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石方路基(填石)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A.0.1 编号:010004□□

ρd≥20KN/m(不嵌缝) ρd≥21KN/m(嵌缝) 注:1、(B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质量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路基处理(砂垫层)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 表A.0.1 编号:010007□□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 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容 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依法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方式 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以下关键点和环节,施工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将监督告知书和施工、监理单位各层级审核资料的意见和相关图片等上传给监督组,监督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抽查。 (一)、质量方面 1、建筑工程 地基验槽、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基桩子分部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钢结构和网架子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幕墙子分部验收、节能分部验收、屋面防水工程验收、住宅逐套验收、卫生间蓄水试验、给(排)水管道试压(通水)试验、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等。 2、市政工程 (1)道路工程:特殊路基处理、路床弯沉、基层、面层等验收; (2)桥梁工程:地基验槽、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桩基子分部验收和桥梁基础及墩台等下部结构、重要部位钢筋混凝土工程、桥梁预制及安装、桥跨重要承重结构、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附属构筑物及引道等验收和桥梁动静载试验; (3)给(排)水工程:沟槽验槽、安装管道验收、给(排)水管道水压(闭水)试验、回填土验收等; (4)泵站工程:地基验槽、模板及钢筋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 (5)园林工程:广场、园林道路、建筑景观、湖、景观灯、绿化工程等验收。 (二)、安全方面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

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市政道路工程资料表格全套

2.1.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A.0.2表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检验批数 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制表人 项次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自检情况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情况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施工单位自 检情况 项目质量检验员(签字):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验 收 结 论监理工程师(签字): (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制表人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验员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此处增加了“质量检查员”,以突出质量检查员的质量责任)。(关键分项工程要求设计单位参加时,增加设计单位签字人员签字)

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A.0.1 编号:000000□□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施工员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 工程数量验收部位(桩号或井号)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方班组接方班组检验日期 检查项目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允许偏差mm(规定值或±偏 差值) 检查频率检查结果/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 范围点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应测点数合格点数 合格率 (%) 主控项目1 2 3 4 5 6 一般项目1 2 3 4 5 6 7

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制表人)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编号前两位00为分部编号,中间两位00为子分部编号,后两位00为分项工程编号,□□ 为质量检验批编号,凡是没有子分部的分部工程其中间编号全为“00”以满足编码框需要。 土方路基(挖方)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A.0.1 编号:010001□□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论 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签字) (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挖方路基 施工单位 施工员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工程数量 验收部位(或桩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方班组 接方班组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 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验依据/允许偏差 (规定值或±偏差值) 检验频率 检查结果/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 范围 点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应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主 控 项 目 1 压实度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95% 次干路≥93% 支路及其他小路≥90% 1000m 2 3 检验报告编号: 2 弯沉值 ≯设计规定 每车道 每20m 1 检验报告编号: 一 般 1 路床纵断高程 -20,+10 20m 1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间接性、抽检性和强制性的宏观质量控制活动,所以,对市政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应着重突出“全”和“预”两个字。 所谓“全”,就是要对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和所有参建单位及其人员的质量行为实施全过程和全方位的强制性的政府监督。换言之,就是要从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控制到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和对受监项目的全过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及其参建人员的质量行为等实施全方位的、强制性的政府质量监督。 而所谓的“预”,就是要在市政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和贯彻“预防为主”的质量监督控制方针,采取积极、主动的质量监督控制措施,把质量监督控制的关口前移至项目的正式实施之前,切实把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从而达到有效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因此,实施对受监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控制,应着眼与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及推动工作,使其真正发挥“社会监理”和“企业自控”的作用,否则,就无法实现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的目的。 现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按照接受监督的对象归纳为对建设单位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对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和对形成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分别介绍如下。

一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市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是落实受监市政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的责任主体,是建设项目的总策划,所以,建设单位必须履行国务院第279号令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后简称条例)和建设部第29号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质量责任和义务。在对建设单位实施质量监督时,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控制。 1.1督促建设单位依规按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因此,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领取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必须携有关资料到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同时应按施工承包合同造价(建安造价)计算的应缴质量监督费数额缴纳质量监督费。 1.2 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建设并履行其质量责任和义务 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受质量监督委托(或申报)后,应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受监项目的建设并自觉履行各项质量责任和义务,具体应控制: 1、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建设原则,杜绝“三边”工程的出现 《条例》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的建设程序”。所以作为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担负起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受监市政项目建设的监督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王峰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王峰 发表时间:2019-07-31T15:50:57.857Z 来源:《建筑细部》2018年第27期作者:王峰 [导读] 本文就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对策。 枣庄市市中区排水事务中心山东枣庄 277100 摘要: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健全,建筑行业也取得了快速成长和发展,与此同时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等方面带来的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也越来越多,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随着建筑工程建设主体不断多元化、建设程序越来越趋于规范化,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及安全管理力度尤为重要,只有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及安全管理,优化和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才能进一步推动建筑行业实现可持续长远发展。本文就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问题及对策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是指建筑行政管理部门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建筑标准,对建筑工程责任主体以及工程本身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监督的过程,从而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维护社会稳定。随着建筑行业不断向前发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越来越大,标准规范越来越严格,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市场,推动建筑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提供坚强保障。 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缺乏健全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通过对当前建筑工程的施工特点进行分析,一方面大多数的建筑企业在建造过程中并没有把建筑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而是一味的去追求施工的进度。在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建筑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在建筑安全方面意识比较薄弱甚至根本不去重视建筑安全问题,所以便没有办法从建筑的本身出发,也就无法制定与建筑工程相匹配的安全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当前许多的监督管理人员,并没有完全认清自己的职责所在,他们缺乏充足的安全监管责任心,在安全监管的职位上并没有做到尽职尽责。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想的并不是怎样可以将工作做到最好最优秀,而是存在着不负责任的侥幸情绪,长期以来,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就大大提升。 2、监管方式单调。 建筑工程和其他工程不同,它存在着工期较长、步骤较为复杂、使用的材料较多等特性。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就需要针对工程建筑问题,进行不同方法和不同角度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虽然不能时时在一线进行实地的安全监督工作,但是指导方针和引导思路仍然能够对一线的监督工作人员有所帮助。当今的工程监督指导工作仍然方法较为单一,大多都是采取视察和不定考察的方式进行。单一枯燥的检查方法无法进行细致的工地器械检查、材料检查以及细节检查。 3、施工人员质量安全意识薄弱。 施工人员是建筑工程直接的参与者,为我国建筑工程的发展和建设提供了举足轻重的力量,影响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但是,大部分施工人员都是来自于农村或者偏远地区务工者,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他们对质量和安全的概念模糊不清,甚至只顾着赶工程进度。这也是源于施工管理者对施工过程偏向把控,为了控制施工成本,随意压缩工期提前完成施工任务;还有的人违反操作规程,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任务完成后质量检查工作也不按规定监督检查,这就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并且还会有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对策 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当前国家质量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相关的质量监督规范和标准不断健全,所以施工企业首先要结合国家政策,不断学习质量管理方面的内容,借鉴现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等规范加强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完善质量监督管控制度,进一步细化每一个环节、流程。施工管理首先要从施工设计图纸和前期勘察方面入手,加强源头管理,对图纸、规划等手续严格审批,对现场情况进行全面勘察了解具体情况,对于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后竣工验收等方面都作出明确的规定,明确负责人、具体目标与任务、具体流程、标准、考核等,对各类报表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基础台账,专人负责,层层审核,对于各类图表的编制、设计和分析等从严把控质量,计算过程加强审核,通过科学计算和模型分析等查找质量细节等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纠正偏差,将损失降到最低。 2、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法。 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方法不仅可以起到有效的效率提升作用,还能够对工程的细节进行更有效的管理。然而想要提升一线质量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技术,就要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宣讲工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但是由于工地多且分散,尽可能地通过宣传和教育的办法广泛提升施工队伍的整体水平。具体要从以下的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和检查技能的培训。对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建筑材料检查、建筑步骤监督、建筑细节问题的排除、机械维修和维护检查、现场安全问题排除、水电线路危险排除等具体问题进行培训。训练他们细致化的工作方法和系统化的检查套路。 第二,提升检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现场安全维护意识。提升现场的安全质量,创造出安全工作大环境有利于推进工程进度从而减少监督工程难度,缩短监督周期。 第三,对监督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细节进行严格的培训。监督细节和负责的态度是确保建筑物整体质量的关键点,只有监督人员切切实实地检查到工程建筑的每一个细节,才能够确保最终建筑物的质量安全和稳定性能。 3、提升施工人员质量安全意识。 有一大部分质量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不规范操作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所以,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能从根本上落实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和相关规定标准,给施工人员心里扛上质量安全意识的平衡称。让他们正确树立质量安全意识,施工过程中按操作规程和规范标准施工,完成施工任务后自觉对自己的工作自检,认真填写施工日志总结自己工作的不足,提出以后改进的措施,这样才能保证工程中的每一道工序质量都能合格。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就是对工程质量控制关键点进行旁站监督,定期对施工过程巡视,对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定期检查,监督施工人员的的违规违法操作,遇到这些质量安全不良现象应立即制止,严重的可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在始终保持责任心和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之下,与

(一)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项监管

(一)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项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省、市有关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承担下列工程的单位: (一)新建、改建、扩建和管养大中修的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工程; (二)市政给水、排水(污)工程(含厂、站); (三)市政燃气管道工程(含厂、站); 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 (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场行为方面:检查建设、施工手续办理情况;项目施工班子、监理班子到 位情况;工人工资支付情况;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等及企业是否存在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超越企业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等。b5E2RGbCAP 2、质量方面: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落实情况和管理 技术资料,主要是检查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情况,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材料、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检验情况,市政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情况,市政产品质量情况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plEanqFDPw 3、安全生产方面:检查现场施工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主要是检查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及实施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施工用电等现场安全生产实施情况,施工现场在线监控安装运行情况。DXDiTa9E3d 4、文明施工方面:侧重检查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及扬尘控制措施、市政工程施工 现场交通便道的设置、市政道路开挖前地下管线情况的调查及相关安全措施、生活区环境卫生及设施配置、现场夜间施工噪声控制措施,工程运输车辆安全责任书签订和证照情况。RTCrpUDGiT 1、日常巡查:由县质、安监站监督员对每个工程每周不少于1次进行巡查,每次巡查不少于2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各级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全国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求,落实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强化现场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扎实推进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一)认真落实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检查。开展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对于未到达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施工单位,责令整改,推进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通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观摩学习、督促检查,分阶段、按步骤推进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工作。以加强和规范日常质量管理、质量检测验收管理、实体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等方法手段,实现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三)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建立质量档案等制度,确保工程全覆盖。结合本地情况,开展预防开裂、渗漏等影响工程质量的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单位的质量行为,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机构负责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追踪处理异常数据、不合格报告,核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抽查预拌混凝土质量。重点查处伪造试验数据、出具虚假试验报告等行为。 (二)通过推行管理人员专人制管理,施工现场考勤,检查抽查等手段,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文件承诺的机构及人员的变更调整,加大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监督管理。落实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查询和日常核查责任,把好人员进场关和和审批关。通过加入人员诚信黑名单、限制参加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等手段加大施工现场伪造证书及假证的查处力度。 (三)结合不同施工阶段和关键时段,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治理。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审批、论证、验收、变更等管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思考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思考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是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强制性要求,是行之不效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种措施。在我国的基本建设中,市政企业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如何持续稳定地提高工程质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是摆在市政企业面前的一道长期研究课题。 标签:市政工程质量问题思考 0 引言 随着经济的飞带发展,城市化进程在不断加快,而城市基础设施品位和功能的不断提高、完善反过来也为提升城市形象、吸引外资、拉动经济增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由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不健全、不完善,市场运行不规范,各参建责任主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不高,导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不尽如人意。 1 当前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我国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中,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将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城市规划不科学、不合理城市定位不准确、规划不科学、不合理,法制意识淡薄,导致许多市政工程实际上成为发展时期的过渡性产品,拆了建、建了拆、挖了补、补了挖,不但造成巨大浪费,而且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 1.2 规范、标准陈旧、不配套与建筑工程相比,市政工程标准、规范相对较少、比较陈旧、落后,不配套,有的甚至空缺,因此,实际使用时还要套用一些公路、水利、建筑等工程相关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在使用过程吕由于政出多门,难以统一,质量检查用表也缺乏统一的、适合市政工程特点的表格,有些虽有格式化表格、但没有具体内容,实用性较差。 1.3 施工图审查落实不到位市政工程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专业复杂,有些施工图审机构没有相应专业人员,使施工图审查批准制度难以得到切实贯彻,有些工程虽有施工图审意见,但是否落实,没有跟踪,甚至有些工程通过审查后由于种种原因,又以变更的方式进行变通,使施工图审查流于形式。 1.4 建设程序不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多为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部门单位,由于多种原因,这些单位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大部分工程开工前不按时办理规划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有的“政绩”工程一味盲目压缩工期,甚至压缩设计周期,致使项目设计上存在缺陷,施工质量上存在隐患,造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内在品质的降低,运行后出现大量质量问题。

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管分析

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管分析 发表时间:2018-05-22T15:23:20.44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6期作者:伍斌赵芳[导读] 摘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保证城市建设高速度、高质量、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 南京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保证城市建设高速度、高质量、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加强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分析市政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 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在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时有质量问题的暴露,以最常见的排水管道工程为例,在排水管道施工结束并投入使用后,常有排水管道断裂泄露、排水不畅、水倒流和排水管道上覆路面发生沉陷或变形的后遗症,这是由于在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中没有充分做好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的结果,之所以市政公用工程时常出现质量问题,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总结原因如下: (一)、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最普遍的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中的作业面狭窄问题。由于市区施工的特点,大多数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场地很难做到封闭条件实施施工,进入施工场地的人流和车流也难以做到控制,使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中的作业面比较狭窄,再加上施工路面下的电力管道、电信管道、热力管道、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和排污管道等各种管线相互交织并彼此干扰,造成无论是市政公用工程中的道路施工还是管道施工,施工作业面显得更加局促。由于施工作业面的狭窄,造成了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比较零散,连续性差,使得施工质量工作难度增大。往往不同的工段属于不同的施工建设主体,这样就容易出现施工工段衔接处就容易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衔接处质量控制难度大。 (二)、施工过程中的偷工减料。由于在市政公用过程招投标过程中市场竞争很激烈,造成许多施工单位为了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不得不压低竞标价格以期能中标。当施工单位获得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入施工阶段时,为了提高实际工程利润,常常出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的情况,例如以次充好、以小代大、以粗代细等,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现象的发生直接导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结束后质量问题的存在。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的好坏与城市居民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市政公用工程使用功能的是否完善直接涉及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二、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市政工程有其独有的特点:一是市政工程是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其产品为公众使用;二是市政工程的投资效益不是项目本身发挥,也不是短期内能产生效益。长期以来,市政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管理不规范,法规滞后和执法不严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管理和素质与城市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不尽人意。 (一)建设市场规范化管理不完善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多为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单位(部门),有些单位由于自身的权力,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有的工程开工多日还没有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有的工程不办理规划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检查时才补办,时常出现“三边工程”;有的政府投资工程为追求所谓“政绩”,一味压缩工期,甚至缩短设计周期,这极易导致工程项目设计上的功能不全或其他缺陷和施工质量隐患,工程质量内在品质大打折扣,运行后出现大量质量问题。 (二)质量意识不强在市政工程建设规划中许多市政工程实际上成为城市发展时期的过渡性产品,拆了建、建了拆、挖了补、补了挖,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有的为了献礼或向媒体交代或应付检查,往往重视工期而忽视质量,有时出现抢干和蛮干。各责任主体不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或对强制性标准不熟悉。有的人认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与结构安全无多大关系,大不了坏了再修,人为地降低了质量。 (三)部分工程建设缺乏资金保障市政工程多为重点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质量保障。如果建设资金保证不了,工程便不能按期完工,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工程的施工质量。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多来源于地方财政,而且有时是先开工后立项,资金不落实就仓促上马,一旦资金出现缺口就没有保障,就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使工期一拖再拖,出现“胡子工程”。 (四)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不严现在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些建筑企业搞内部项目承包制,项目部只给公司交管理费,这种类似转包挂靠的行为削弱了企业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极易导致质量低劣;有些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只好挂靠施工;有的以包代管,质保体系不健全,有的不按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另外,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和结构调整,原来的许多分包企业逐步成长为总包企业,这些新兴的总包企业往往在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上存在薄弱环节。 三、提高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目标加强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市政工程市场行为和建设行为;确保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合格率;确保市政工程地基、主体结构和主要原材料及构配件质量和施工安全;努力推广和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提高市政建设工程水平和精细化施工水平,打造一批市政精品工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市政工程不发生三级以上死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二)实现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应采取的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人是质保体系最基本的要素,是形成工程最终产品的直接因素。市政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培养一批业务素质高、操作能力强的从业人员,同时做到自控落实、监管到位,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 加强对市政附属工程的精细化施工。附属工程是主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市政精品工程,就要着重于精细化施工。针对质量通病和容易忽视的质量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技术处理措施,提高附属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以达到市政工程整体性、实用性和协调性的目标。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 理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工作和监督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铁道部及其受委托的铁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对铁路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工程建设,从事铁路工程建设活动及实施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责任主体是指参与铁路建设活动的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参与铁路建设活动的检测、咨询等机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质量安全行为,是指责任主体在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活动。 第六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根据铁路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审核批准的设计文件等实施。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制订铁路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监督总站)的具体业务实行领导。 监督总站受铁道部委托具体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依据铁道部规定,在铁路局所在地设区域监督站,在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设直属监督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由监督总站直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