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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2期

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常修泽

摘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应包括全体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应该均等以及结果应该大体相等,社会在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成果的过程中尊重某些社会成员的自由

选择权。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从横向上体现/以人为本0和弥补市场公共品/供给失灵0重要的制

度安排,也是缓和当今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和当代世界文明国家社会政策的一个趋势。应本着横向上

范围要适中、纵向上标准要适度的/第三方0主张,在提供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

务0,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0,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

等/公益基础性服务0,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0方面逐步实现均等

化,并需要有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城乡协调发展制度、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做保障。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保障

中图分类号:F062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10X(2007)02-0066-06

2005年,笔者在当年完成的研究报告5人的三层含义与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化6[1]中,曾对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化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如果说,当时的研究还偏于理论层面的话,那么,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标志,对包括这一问题在内的整个和谐社会的研究已从意识形态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其中,和谐社会创建中的制度安排,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而这样一个带有普世性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则要从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此命题仍有些基本问题需进一步厘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0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在中国现阶段为什么必须实行这样一种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尤其是,在实践中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我们的社会应如何为此提供相应的体制保障?在此,我就上述几个问题进一步阐述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看法。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及其实行的必然性

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我是从以下三方面把握的。

第一,全体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应该均等。在13亿中国大陆人口中,尽管每个人的天赋能力不同,所占有的资源也不尽相同,但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方面应该是均等的。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机会不均等,不是实行同一个原则。例如,目前进入到城市工作的农民工约有1.26亿人(若包括他们的家属约两亿左右),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人群,怎么让这一、两亿同胞有同等的机会?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在城乡之间划开很深的鸿沟。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着力改变不公平的命运,但是从社会角度,如何逐步给阻隔在鸿沟两旁的民众提供均等的机会,应作为第一条。

第二,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结果应该大体相等。这里的/大体相等0不是绝对平均主

收稿日期:2006-10-02

作者简介:常修泽(1945-),男,山东惠民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089

义,天下也不可能绝对平均。但既然提出/均等化0问题,那么在最后的结果上应该大体均等或者说相对均等。当然,这里讲的不是所有公共服务,而只能是指/基本公共服务0。

第三,社会在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成果的过程中,尊重某些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既然要给老百姓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就要研究下一步如何具体操盘,但目前的情况非常复杂,社会成员的需求千差万别,某些社会成员可能不愿享受社会为之提供的公共服务。比如义务教育均等化,有的家庭可能不希望孩子到公立的九年义务教育学校,而是希望到私立学校去,这是完全可以的,应该尊重这些社会成员的选择权。必须认识到,尊重人民的自由选择权,与尊重人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权利并不矛盾。撇开此类/超值服务0不谈,即使在/基本服务0的框架内,也应该想方设法让老百姓有自由选择的空间,不能一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否定人民的自由选择权。如果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搞成计划经济时代的/配给制0,那就把/龙种0变成/跳蚤0了(欧洲谚语)作者注)。

为什么在中国现阶段需要强调逐步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呢?对其客观必然性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分析。

从理论角度分析: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从横向上体现/以人为本0和弥补市场公共品/供给失灵0的重要的制度安排。

首先,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分析。以人为本的/人0到底是什么含义?近几年我提出了/人的三层含义论0。其一,从横向看,这里的人不是指某一部分人,甚至也不是指多数人,而是指/全体人民0。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提法,是使/全体人民0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如果用/部分人0的概念,那么马上就会有人问:不让哪一部分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你所谓/另一部分人0是谁?当然,在实践中,有时未必能完全做到使/全体人民0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那是操作层面的问题,但在理论上一定要讲/全体人民共享0。如果理论上都讲得不彻底、/失之毫厘0,那么在实践中就更会/差之千里0。因此,真正有人文情怀的执政者对/人0一定要从横向上到边,不能有重要的遗漏。其二,从纵向看,这里的人不仅指当代人,而且包括下代人,是个/多代人0的概念。因此,讲公平不能只考虑当代人之间的公平,还要考虑/代际之间0的公平问题。其三,从内核分析,这里的人不是单需之人,而是多需之人:包括物质生活需要、精神生活需要、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需要、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1]。既然以人为本的/人0有上述三层含义,特别是要/从横向上体现以人为本0,就必须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其次,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是/弥补0市场公共品/供给失灵0的重要的制度安排。中国改革开放已近三十年,1984年开始提商品经济,1992年明确提出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个思路是正确的,今后还需坚持。但也要看到,在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作用的过程中有两种情况:在提供私人产品和私人服务方面,市场机制确实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其生命力可谓旺盛矣;但在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务方面也确有/捉襟见肘0之处。要正视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品供给方面的/失灵0或局限性。基于此,需要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机制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

从实践角度分析: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缓和当今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

现阶段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第一,城乡之间的矛盾。目前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大约40%左右,如果按名义收入来计算,城乡之间大约是312B1[2],但这里并不包括实际享受的服务和福利。若将其都包括进去,全方位计算城乡之间的收入差别,大约是5B1或6B1。可以这样说,中国最大的不和谐是城乡之间的不和谐。

第二,区域之间的不和谐。目前东部与中西部之间发展的差距是很大的,东西部内部之间也有差距。那么,如何协调区域之间的关系呢?一个重要思路是在经济增长、经济结构上做文章,着眼于缩小区域之间经济规模、经济实力的差距,这就是为什么要提出西部/开发0、东北/振兴0、中部/崛起0的战略初衷。但实事求是地说,在短期内试图让中西部赶上东部发达地区,特别是达到东部地区的经济总量和人均国民收入水平是不太可能的,因此要增添一个新思路,即在经济总量和人均国民收入一时

赶不上发达地区的情况下,能不能在民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实现均等化?这是可能的。我觉得,如果能缩小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均等化,即使经济总量和人均国民收入差距存在,也可使区域关系有所缓解,这应是当务之策。

第三,社会领域的突出矛盾。我国的主要矛盾没有变,依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但是这个主要矛盾的表现形式却有新的变化。当前最突出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迅速上升,与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且配置失当之间的矛盾加剧[3],包括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廉租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

如何消除上述这些矛盾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重要的举措,甚至可以说是明智的、现实可行的选择。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来平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矛盾,来缓解社会领域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可以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践的呼唤0。

从国际角度分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当代世界文明国家社会政策的一个趋势。

现在很多文明国家都把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作为治理国家的重要政策。北欧在这方面比较突出。北欧国家在实施公共服务方面有四大/基本面0,即提供民生性、事业性、基础性和主体性服务。同时,政府在实施公共服务过程中也有四种重要机制:11国家税收和财政支出的宏观调节机制;21财产关系和经营方面的/公私伙伴关系(PPP)0机制;31社会/金三角0对话协商机制;41政府自身的/廉政0机制[4]。

此外,当今世界一些国家比较稳定,甚至在国家神经中枢出现变化的情况下依然秩序稳定,与其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密不可分。因此,我得出一个论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非某一个国家所特有,而是文明国家的政策选择和制度安排。只不过,在中国现阶段这项制度安排显得更加迫切罢了。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是一项任意的/主观臆策0,而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

二、现阶段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内容

在阐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内容之前,有必要先申明总体把握。我的基本想法是两句话:横向上,范围要适中;纵向上,标准要适度。

所谓/横向上,范围要适中0,是指对/公共服务0范围的把握不要过宽或过窄。虽然现在人们普遍使用/公共服务0范畴,但所讲的内涵是有差异的。一种是从广泛意义上使用的/公共服务0,认为既然政府要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0,只要政府办的事都是公共服务。这样,/公共服务0不仅包括提供公共品,而且涵盖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这些方面的内容,这是一个/大公共服务0的概念。另一种是从比较窄的意义上使用的,仅指/公共事业方面的服务0,包括教育、医疗、文化方面的公益性服务。前者涵盖过宽,后者有些内容又没有包括进来,因此我主张在宽窄之间寻求/第三种范围的公共服务0。

所谓/纵向上,标准要适度0,是指对/基本0二字标准的把握不要过高或过低。有种观点笼统主张把/教育、医疗、文化0都列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0,我觉得可能偏高,现阶段只能提/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0。也有观点认为农村合作医疗只能在部分地区覆盖,我觉得可能又有些偏低。总之,在标准问题上,我主张把人文关怀和经济可行结合起来[5],从中国依然处于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实事求是,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上述两条一个涉及宽度,一个涉及高度,两方面都应该适度。基于这种分析,我认为现阶段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在提供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务0方面实现均等化。

这里所说的就业不是就业全部,而是/就业服务0。就业是民生之本,老百姓能不能享受公共服务首先看就业服务。中国在未来几年将面临怎样的就业格局呢?中国现有劳动力7.6亿人,未来

几年将面临两方面的压力:一是未来5年城镇大约每年有800万)1000万新增劳动力就业,以每年900万计,5年就是4500万。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现在已进来1.26亿,这是存量部分;增量部分,根据调查和预测,未来5年每年大约有900万)1000万进城,如按900万测算,5年又是4500万。两者合起来就是9000万[6]。

未来5年将面临如此巨大的就业压力,怎么解决这个矛盾?要把握一个基本的方针: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虽然不宜笼统提/政府安置就业0,但需要把/促进就业0摆在公共服务体制突出的位置。这里的关键,是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找准政府公共服务的位置,保证就业服务的均等化。比如,应以城市为中心逐步建立就业的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做好就业培训和信息的提供,而且应有免费的、公益性的培训,面向全体劳动者,这是服务均等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县、乡两级也应有公共服务的网络。对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困难群体,政府应有就业援助制度,特别是下岗工人的再就业,以及资源枯竭城市工人的再就业。还应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

/基本民生性服务0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基本社会保障。构建严密而可靠的社会保障安全网,有两个层面的/社保0,即/小社保0和/大社保0。

/小社保0指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2005年底有1.75亿人)、基本医疗保险(有1.38亿人)、失业保险(有1.06亿人)、工伤保险(有8478万人)、妇女生育保险(有5408万人)[6]。还有农村的社会保险,估计有5000余万人。这些数字按比例来说都不算高,下一步应在这方面继续推进。

/大社保0,除上述/小社保0即社会保险外,还应扩展至三个方面:(1)社会救助。要对城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灾民及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人员等救助。(2)社会福利。八个字:扶老、助残、救孤、济贫。(3)慈善事业,包括社会捐赠等。在/大社保0的几个方面里,符合条件的,在基本面上要实现均等化。

现在难点在于城镇与农村的社保有落差,下一步一方面要推进城市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现在最薄弱、最亟待解决的是已经进城的1.26亿农民工的社保问题,应该把它放在优先的位置;另一方面要着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从资金的投放来说,增量的部分重点宜投到农村,因为这方面相当薄弱。总之,应尽快建立并完善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且要逐步覆盖到城市和乡村。

(二)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0方面实现均等化。

第一是义务教育。教育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把握?从国情出发,可锁定在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即普及和巩固城乡义务教育,只要是适龄儿童,不管是在城乡还是在东西部,都应该有权利享受到九年义务教育,这里重点是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为此要做到/两免一补0(对农村学生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寄宿生活费补助),政府要保证落实。如果做不到,就是政府的失职,均等化就会落空。

至于九年义务教育以上的/均等化0,我觉得目前从全国来说尚有一定困难,现阶段可实行/奖、助、贷、捐0四大举措。奖)))奖学金,只发给那些学习成绩好的,而不是均等化。助)))助学金,只考虑生活困难的学生,也不是均等化。贷)))助学贷款,这是市场行为,但现在暴露的问题是贷款之后不归还,这是个令人非常棘手的问题。捐)))社会捐资助学。如果将来有条件也可以实行/两免一补0,但是今天我觉得很难做到。当前,人民群众对教育议论较多。一方面,政府应增加投入,务必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4%,另一方面,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从体制和质量上为义务教育均等化提供保障。如果教育质量下降,误人子弟,再/均等化0也没有意义。

第二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医疗这条线划在哪里?我认为可定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它具有公益性质,可列为均等化的范围。2005年我曾撰文指出,/政府管基本医疗保障,市场管超值医疗服务,社会管各方广济善助0[7]。基本医疗保障即公共医疗卫生部分具有公益性质,应强化政

府责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至于/超值的医疗服务0,目前很难做到均等化。要把盈利性与非盈利性分开,公益性这部分应均等化,现在的问题是这方面做的不够,因此提出要强化政府责任,但也不宜走到另一个极端去,该均的均,不该均的不均。新加坡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

第三是公共文化。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群众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日益提高。但文化也是一分为二的,要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严格区分开来。文化事业有公益性可以均等化,像公共图书馆、农村文化室,这些最基本的文化事业应该列入。公民有权到公共图书馆去借阅,政府应该提供这个服务,反之就是政府失责。而文化产业则是市场性的,很难均等化,不可能让所有的人均等化地享受维也纳爱乐乐团在北京的演出。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在公共文化的数量、质量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脱节。针对这一情况,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公共文化事业,以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在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基础性服务0方面实现均等化。

一个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在公共领域,可分拆出两个环节:/执行运营0环节和/基础建设0环节。对其中的/基础建设0环节,即不以盈利为目标而以提供公共服务为目标的某些带福利性的环节,政府应全力予以投资并加强管理,特别是对农民利益有重大作用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农村的饮水工程、农村道路建设等就是公益性的基础设施,政府有责任帮助农民来解决。当然政府也不可能全部包揽,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出不同的杠杠。至于那些市场性的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则可按市场化运作。

另一个公益基础性服务是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已经把环境保护作为一个约束性指标,用以考核地方政府的绩效。以二氧化硫为例,2005年全国共排放2549万吨,到2010年要求降到2260万吨,下降11.3%[8]。为全体公民提供良好的环境,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这也是/公益基础性服务0方面实现均等化的内容。

(四)在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0方面实现均等化。

安全是事关人们生命财产和国家利益的大事。在我看来,安全也是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生产要安全,消费也要安全。近年来在安全领域事件不断,引起国人愤怒。比如药品,近来经常出现假药、伪劣药,说明政府的监管没有到位。特别是煤矿等矿难问题严重,职工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3639起,造成6027人死亡,加上其他非正常死亡十余万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政府有责任提供安全的环境,包括生产安全的环境、社会安全的环境,对于这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享受,而且是平等地享受。还有国防安全等,这些都应该纳入均等化的范围。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保障

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要有相应的体制保障。举其大者,主要有以下四项制度。

一是公共财政制度。我国原来的财政制度主要是一种以经济建设为主的全能型财政制度,近几年情况有所改变,但经济建设支出在财政支出结构中依然占首位。以2005年为例,国家财政总支出3.39万亿元,其中第一位的仍然是经济建设费支出(9317亿元,占27.5%),超过社会文教费(26. 4%)、国防费(7.3%)、行政管理费(19.2%)以及其他支出(19.7%)[2]。特别是财政支出的一部分仍然投向竞争性的国有经济部门,这要反思。当然,属于国计民生性的行业不是不应投资,但现在的问题是政府的财政支出用于一般竞争性的项目太多,与民争利。

财政体制要向公共财政体制转变,财政支出结构要进行重大的调整,财政支出要退出长期处于/与民争利0状态的竞争性项目,加大对目前比较薄弱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必须强调,政府应该是服务型政府,而不是/经济创利型0政府。为此,财政支出活动应该进行/腾笼换鸟0,即换掉与公共财政不相容的/旧鸟0,换进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新鸟0。按照上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

论述的内容,当前尤其要确保新增财力投向就业再就业服务、基本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公益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

这里还有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通过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来弥合东西部之间在公共服务上的差距。与此同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要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来调整。

二是收入分配制度。本人主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不意味着认同收入分配均等化,这是两个不同的命题。现在的问题是,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这种过大的现实加剧了实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难度。为此,需要在收入分配体制方面进行改革,具体说有八个字,即/提低(保障并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0、/扩中(扩大中等收入比重)0、/控高(调控过高收入)0、/打非(打击并取缔非法收入)0。在此基础上,通过/缓解0)))/遏止0)))/缩小0这样一个渐进的过程,使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根本性/扭转0。这样做可以缓解社会成员在获取服务上的/流动性(货币)约束0,从而减轻政府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压力。从这个角度看,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相辅相成的。

三是城乡协调发展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突出的问题是机会不均等,尤其是城乡分割的体制使广大农民和进城的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国民待遇0。例如,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城乡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即使是已经进入城市的农民工依然存在身份问题,不仅工资太低,而且没有社会保障,加之僵化的户籍制度等,严重影响了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这种对/人0的分割是一种深层的不均等。下一步需要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一方面,继续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步伐,并解决农民工的身份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应把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逐步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通过以上双向努力,最终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制。

四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这是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之所在。中国公共服务供给的缺乏与政府自身管理方面/缺位0、/越位0有关。/位0定在哪里?应该锁定在/服务型政府0[9]。第一,政府职能要做重大调整或转变。把/经济管制型0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0政府,建立一套完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考核体系,在此基础上强化中央对地方政府关于公共服务的行政问责制。第二,改革审批体制。寻求/釜底抽薪0式的制度安排,彻底清理、减少、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第三,推进政府机构改革。逐步解决层次过多的问题。第四,推进与政府机构紧密相关的社会事业单位改革。对于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应按照公共性、准公共性和营利性区别对待的方略分类改革[10]。此外,从更深层来说,还要推进政治体制、社会体制和文化体制改革,探索新的社会运转和社会服务的新机制,以形成包括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社会和谐化和文化多元化在内的/四位一体0的新型体制格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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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文杰

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

益阳市安化电大 自学考试专科生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 作者姓名: 所学专业:行政管理 学号: 指导教师: 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

填姓名 目录 内容摘要 (1) 一、引言 (2) 二、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发展过程 (2) 三、浅析影响制约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因素 (3) (一)主观思维定式影响深刻 (3) (二)客观市场机制的不完善 (3) (三)尚未建立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 (4) (四)对民营化行业和领域的有效监管问题 (5) 四、对完善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思考 (6)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府积极作为,民企积极参与 (6) (二)“拿来主义”未尝不是我们今后学习的重点 (6) (三)“借政府改革的春风”,吸引更多优良民营资本的顺利进入 (7) (四)积极引进竞争激励机制 (8) (五)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8) (六)民营资本和民营企业自身要有“金刚不坏之身” (9) 五、结语 (9) 参考文献 (10) 【摘要】: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行,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发展问题也引来更多的关注。本文在收集充分的资料并进行深入的系统分析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理性分析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过程,客观地找出了制约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因素。应该看到,政府公共服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通过前期有效的探索,在取得许多成果和经验的同时,仍然存在着诸如思想、市场机制、外部法制环境、有效监督等方面的许多问题。本文认为:要达到理想效果,在具体实施时必须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加大政策引导;引进有效机制;建立外部的法律保障;民企自身素质的提高。 【关键词】: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思考

穆斯林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析

穆斯林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析 发表时间:2010-12-21T17:17:19.433Z 来源:《魅力中国》2010年10月下全文供稿作者:李银凤黄春蕾[导读]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20世纪2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开创的福利经济学体系的核心观点李银凤黄春蕾(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济南250100)中图分类号:C924.2 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0)10-170-02 摘要:本文从新公共管理的视角出发,在对济南市穆斯林流动人口的生存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是其难以适应城市生活的重要因素,政府应有针对性地着力改善穆斯林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使其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穆斯林流动人口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进城务工经商的穆斯林流动人口越来越多,这是一个有着宗教信仰的特殊群体。在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中,90%以上的人口为回族与维吾尔族,穆斯林流动人口以回族穆斯林为主,其他几个民族的穆斯林所占比例很小。他们在给城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增加了自身的就业机会,但是随着其流动规模的进一步加大,也呈现出子女入学难、社会保障水平和就业保障水平低等问题,有待研究和解决。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20世纪2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开创的福利经济学体系的核心观点。首先,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一般是指根据当时社会群体的共同价值信念,由政府依照法律法规,为保障社会公众的基本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向社会公众所提供的基本的公共服务。社会群体的共同价值信念是在长期形成的一个社会群体中绝大多数成员所持有的共同价值准则,也是社会群体一定时期所形成的对政府行动的价值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强调满足社会公众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保障。结合当前我国国情,我们认为,目前基本公共服务应包括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就业保障、公共住房、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内容。其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的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价值取向和结果状态,它所强调的核心是机会均等和效果均等。所谓机会均等是指公民不因性别、年龄、民族、地域、户籍而受到不同的待遇,公众都有平等地享有对公共服务的自由选择权;而结果均等更偏重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上的大体相等。然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第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是保持“托底”水平,即保证全体公众最低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均等化的标准应该适度,其目的是保证社会公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内容和尺度会随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们对于“公平”的认识和理解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起初也许只是较低水平的保底,而后逐步提高到中等水平,总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范围的扩大与水平的提高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二、穆斯林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穆斯林流动人口基本生活状况——基于对山东省济南市的调查。 为了了解穆斯林流动人口的生活状况,笔者对生活在济南市的部分穆斯林流动人口进行了抽样调查。具体是以其人口最多的回族和维吾尔族为调查对象,用偶遇抽样和滚雪球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在济南市回民小区和指南针公益创业小组提供的济南市清真餐厅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120份,收回有效问卷总计100份。 调查中我们发现,穆斯林流动人口一般都具有一技之长,善于经商,他们在城市里以比较擅长的民族特色餐饮业为主要谋生方式。从收入水平看,穆斯林流动人口的家庭月平均可支配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人口比例为10%,在1000-2000元的为35%,2000-3000元的为46%,3000-5000元的为4%,5000元以上的为5%。可见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占被调查对象人数的91%,而根据《2009年济南统计年鉴》,2008年济南市城市居民家庭月平均收入为4905元,这说明与济南当地收入水平相比,穆斯林流动人口的收入水平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从支出水平看,笔者调查数据显示,穆斯林流动人口家庭月消费性支出水平500元以下的占14%,500-1000元的占30%,1000-1500元的占41%, 1500以上的占15%。可见他们的家庭月平均支出以500-1000和1000-1500两个区间居多,而根据《2009年济南统计年鉴》,2008年济南市城市居民家庭月消费性支出为3279元,穆斯林流动人口消费水平也集中在社会中低水平。穆斯林流动人口食用 “清真”食品,即严格按照伊斯兰教的饮食禁忌所做的食品。笔者调查数据显示,穆斯林流动人口每月的食品支出300元以下的占14%,300元到500元的占34%,500元到800元的占47%,800-1000元的占5%,1000元以上的占2%。可见食品支出在500元至800元之间的人数接近总调查人数的一半,大多数家庭的食品支出在家庭月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例还是相当高的。从居住条件看,来济穆斯林流动人口主要选择以租房为主,占到了总人数的77%,而且居住条件并不尽人意。除基本生活和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外,随着穆斯林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与他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清真食品、清真寺数量、回民墓地等问题也更为突出,穆斯林流动人口还面临来自社会交往、文化差异、心理归属等各方面的压力,很多人表现出了对社会的冷漠。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这一特殊群体的城市融入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二)穆斯林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不足。 综上分析,穆斯林流动人口开支及收入都处在社会的中低档水平、居住条件有限、饮食问题较大,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很多,如自身文化水平较低、语言障碍、“清真”传统所限、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但是,城市穆斯林流动人口在教育、社会保障、就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不足是影响他们城市适应的重要因素。 1.教育资源有限 穆斯林流动人口的子女在济南上学通常会遇到诸多问题和困难:其中没有穆斯林学校导致入学难的情况最突出,占到60.4%;语言不通,影响学业的占50.9%;因户口限制,不能进入当地学校的占47.2%;学费昂贵、上不起学的占37.7%;其它原因导致学难的占5.7%。除子女入学难之外,穆斯林流动人口成年人的语言、技能、法律知识等也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但社会提供给他们的相关教育和培训资源仍然十分有限,这不利于其更好地适应和融入城市生活。 2.社会保障水平低 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社会的安全网。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穆斯林流动人口往往仅选择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保险或者不办理任何社会保险。笔者的调查统计数据表明,高达47%的人没有办理任何保险,在办理保险的人数中办理医疗保险的人数最多,占37%,其他保险按投保比例高低依次是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障水平低直接影响他们的城市生活质量和社会安全感。 3.就业保障服务水平低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由之路 一般地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的均等。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基本民生性服务,如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障等;二是公共事业性服务,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科学技术、人口控制等;三是公益基础性服务,如公共设施、生态维护、环境保护等;四是公共安全性服务,如社会治安、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国防安全等。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做好了,才能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毋庸置疑,经过前一阶段的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急剧转型,我国经济社会的基本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不仅要求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应对生态环境恶化和能源资源短缺引发的严峻挑战,而且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应对基本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所带来的新的挑战。有关资料显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多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继超越生存型社会的临界值。就恩格尔系数来看,2000年城市达到39. 4%,农村达到49. 1% ,均低于50%的临界值。同年,第一产业就业比重首次降至50%的临界值。2001年,第一产业比重降至14. 1%,首次低于15%的临界值;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0.7%,首次超过40%的临界值。2003年,城镇化率达到40. 5%,首次超过40%的临界值。从这些量化标准来判断,我国在21世纪初开始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过渡。在这一进程中,广大社会成员的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同公共产品短缺、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成为日益突出的阶段性矛盾。[1]由此可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任务。 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必然选择。换句话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过程,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结果,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要维护社会公平。在当前,通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解决民生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体现社会公平的迫切需要。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诸多不和谐因素,有的是发展不够的问题,有的则是共享不够的问题,即没有很好地让全体人民公平公正地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按理说,社会进步的成果应当由全社会来共享,但实际上是由强势群体来享受或首先享受;同样,社会代价的后果应当由全社会来分担,但实际上大部分却由弱势群体来承担或主要来承担。因此,

浅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浅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发表时间:2009-06-10T10:59:41.950Z 来源:《中外企业家》2009年第3期下供稿作者:张宁[导读] 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重要因素。摘要: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解决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财政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09)06-0027-02 收稿日期:2009-02-27 作者简介:张宁(1984-),女,河北邢台人,硕士研究生,从事财政理论与实践研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形成惠及全民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是体现以人为本和弥补市场公共产品供给失灵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缓解社会矛盾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首要职责。因此,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所在。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涵义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其实质在于政府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二、我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 1.从义务教育来看,义务教育的非均衡性突出地表现为义务教育投入的非均衡性。2005年全国预算内经费4 665.7亿元,东部地区约2 269.1亿元,中部地区约1 307.0亿元,西部地区约1 089.6亿元,东部超出中部和西部的1倍多。 2.从城乡卫生支出来看,2004年58.2%的农村人口卫生支出只占卫生总费用的34.9%,而41.8%的城镇人口卫生支出却占卫生总费用的65.1%。79%的农村居民人口为自费医疗群体,而城市为44.8%,高出34个百分点。农村医疗服务经费中17%来自政府拨款,另外83%来自农民缴费,包括合作医疗缴费。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卫生费1 122.8元,农村为318.5元,城市是农村的 3.52倍。 3.从社会保障面来看,国家统计局根据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测算,2006年社会保障的实现率为50.24%。我国城乡之间及地区之间社会保障水平和质量存在较大的差距,2003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每万人中有2 247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每万人中只有367人。按享受社会保障的从业人员计算,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3%,城乡社会保障率的比例为22:1,城乡人均社会保障费的比例为24:1。 4.从农村文化服务方面,我国省市及自治区之间人均文化事业费的极差从1980年的3.99元扩大到2006年的44.29元。仅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来看,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呈现出明显的非均等性。 三、影响我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因素 1.在技术上,我国还没有针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来建立一套针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以及与这些标准相对应的客观因素评估法,来核定地方财政平衡能力,根据地方的税源、税种以及税基、税率等计算各地的“理论收入”和计算地方财政支出水平与地方“理论收入”之间的差额,以及政府间计算转移支付数额的方法。 2.在政府间关系上,虽然我国提出建设公共财政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框架,而且推进工作也在进行,但是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首先,政府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其次,目前我国形成非对称性财政结构不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比重缺乏合理的制度安排,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事权划分不清,责任不明,中央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在涉及政府间关问题上过于模糊,不利于政策实施。 3.在城乡体制上,城乡分割是中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问题之一,虽然城乡问题在一般意义上不属于均等化问题。由长期实施户籍制度造成的乡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不同身份,以及掩藏在这个身份背后的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是我国现阶段基本公共均等化问题的特征之一,这也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特点。 4.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是地方财力的均等化。我国目前存在的地方发展差距以及现行税收制度、财政体制所决定的地方财政收入差距,是转移支付难以弥平的。 四、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第一,财政投入应更多地投向长期“短腿”的社会事业。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有效地发挥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尽快着手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规划实施策略,统筹安排、系统规划,分步骤地推进。整合、优化公共行政资源,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第二,财政投入要向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倾斜。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地域辽阔,历史、地理位置及经济基础不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同时,区域协调发展也是相对的,要使各区域经济发展总量大体相等是不现实的。因此,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不能只注重经济总量,还要注重不同区域的人民生活水平。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所以要注重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不同区域的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第三,加大中央财政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逐步建立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的的公共财政体系,大力加强对这些地区因素的合理流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第四,建立政府投资的稳定增长机制。均等化需要一系列科学而现实的指标,可以由人大为主针对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种类和标准等进行研究、听证和审批,其中当然要结合各地不同的人口、资源、物价和财力等因素综合考虑,最终应该以立法形式体现出来,并明确目标和实施阶段。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What: 何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由“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经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阐述,十七大报告中两次予以强调,已经成为当前理论和实践的热点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从共同财政体系建设的角度提出了“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将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的目标:“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从缩小发展差距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角度进一步强调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作用:“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 议.》 (八)、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一般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是根据美国学者罗尔斯基于公平的正义理论,在自由、平等和幸福之间的统筹协调原则有两条,即第一正义原则(平等自由原则)和第二正义原则(机会均等原则和差别原则),根据这两条正义原则可以推断基本公共服务的三大原则①(对应关系见表1.1)。 表1.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原则

【精品】公共服务民营化

【关键字】精品 论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的风险及防范公共服务民营化自实施以来,极大地推进了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逐渐成为我国行政改革不可缺少的一项策略。同时,公共服务民营化又可能会引发诸如比赛、腐败等问题,进而带来潜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社会风险。如何防范和消解这些风险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保障公共服务民营化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 一、公共服务民营化的相关理论 1.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含义 公共服务的民营化,是指在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和财产拥有方面减少政府的作用,更多地依靠民间机构,更少地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的需求,以增进社会其他机构作用的行动;也即让市场或民间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生产及输送,政府部门将部分职能转由民间部门经营。 2.公共服务民营化的起源与发展 自1970年代以来,英美国家纷纷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引入市场机制,推行增加市场比赛,弱化政府角色的民营化政策,公共服务事业民营化、社会化成为世界潮流。我国自1982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虽然没有正式提出公共服务民营化的概念,但实际上已经逐渐实施公共服务民营化。1988年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从直接管理为主转移到强化宏观管理职能,淡化微观管理职能。特别是1998年以来,将大部分应该由市场运作的有关职能部门从政府机构序列中脱离开来。现在通过创新投稿入机制,广泛吸纳民间的资金、民间的力量投入到公共服务行业,公共服务民营化已成为我国行政改革不可缺少的一个策略。公共服务民营化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纵观西方各国的实践经验,民营化大致有合同承包、特许经营、补助与凭单、法令委托、出售、无偿赠与、清算、民间补缺、撤资、放松规制等十余种形式。而在我国,又以特许经营为主要形式。 二、公共服务民营化的优势 公共服务民营化将产品的生产等方面更多的分配到社会其他机构,使政府的巨大财政的压力得到缓解;同时,广大的社会市场与民间部门的参与,极大地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机会,激烈的比赛性也使得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得到了提升。因此,其优点是更全面、更民主、效率更高的。 三、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存在的风险 虽然公共服务民营化为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好处,但其本身也是有着许多潜在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又可能演变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从而阻碍我国的社会建设。

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

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题目: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 专业:行政管理 学号:20111155010053 学生姓名:张丽 指导教师:王秋菊

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在公共事务治理变革的视野中,民营化是一种国际性潮流。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国家高举改革公营部门、抛弃官僚制、向市场与私营部门管理学习的旗帜,其中核心的主张之一就是推行公共服务民营化,强调将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生产者角色与提供者角色分开,打破公私部门界限,把治理变革从政府内部引向外部,把过去由政府直接供给的公共服务通过各种方式交给政府以外的力量完成,或者二者合作共同承担。在这样的背景下,民营化成为20世纪末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也就并不令人觉得奇怪。在民营化显然属于新公共管理的主流,体现了新公共管理的所有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讲,民营化就是新公共管理。 研究目的: 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对传统的政府管理产生很大影响。在公共管理理论框架下,公共事务管理已经不是政府一家的事情,它倡导公共事务管理主体多元化,包括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企业乃至个人都成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强调多元管理主体之间的有效互动以增强管理绩效。在这种背景下,治理理论应运而生,并且逐渐渗透到公共部门管理实践中去,对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政府

改革产生影响作用。 国内外现状:在西方,尤其在英美国家,自上世纪末以来,民营化就已成为推动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工具,并取得了很大成效。在东亚国家,如日本和韩国,也非常重视公共行政的民营化。公共行政的民营化有多种类型,如公共财产管理民营化,即通过民间入股的方式管理公共财产。还有行政任务的民营化,即特定事务的公共属性不变,但国家本身不再负担执行或负担全部执行,而开放由民间负责或提供。而在我国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初逐步推行公共服务领域的民营化改革,已经显露出新的治理方式的有效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公共服务生产与供给成本有所降低; 第二,公共服务质量有所提高,同时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机会; 第三,利用民间资本建设基础设施,解决了地方财政困难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最后,通过市场竞争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的转制. 关键字: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民营化改革竞争政企分离 一、公共服务民营化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主要取向 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国家兴起名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改革浪潮,高举改革公营部门,抛弃官僚制,向市场与私营部门管理学习的旗帜,以公共服务的民营化改革为主要取向。所谓公共服务民营化是指政府与政府之外的私营公司、其他组织签订合同

我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研究综述

我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研究综述 于敬 【摘要】公共服务设施是承载公共服务的空间载体,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布局的合理和均等化发展对于推动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及城市整体空间结构的优化调整,因此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及时对我国现有的公共设施规划研究进行归纳整理,总结其中的经验,深入分析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面临的新问题,对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实现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 【关键词】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研究综述 1.基本概念与内涵 目前,在我国一般认为“公共服务设施”是由“公共”“服务”“设施”三个词语组成,或者是由“公共服务”与“设施”两个词语构成,是这些词语含义的整合1。但在《辞海》《中国大百科全书》或维基百科中,并没有“公共服务设施”或“公共服务”的词条,与之相关的中文词条包括“公共事业”“公共产品”“基础设施”等。与之相关的英文词条包括“public service”2以及“infrastructure”3,前者不仅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等有形的公共物品,还包括提供无形的诸如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一切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而后者则专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4。 1.1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一个涵义广泛的概念,有着丰富的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基础,不同国家或经济组织对公共服务的界定都不相同,其概念和范围也随时代发展而变化。 1928年法国法学家Duguit在其著作中定义“公共服务”指“所有要完成的活动都应当由政府提供保障、进行安排和监督”。在法国,公共服务涵盖所有涉及大众利益的事物,因此是一项特定的法律制度。同时,公共服务也有其意识形态的内容,分为三大类:主权服务,与国家传统职能相吻合;社会和文化服务,主要包括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文化活动;经济服务,法律上成为工商公共服务(SPIC)5。公共服务运行的基本原则是连续性原则、平等原则以及公共服务满足需求或适应需求原则。 2004年5月欧共体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共同利益服务的白皮书》6,提出了欧盟促进高质量的共同利益服务的发展策略,目标关键是确保欧盟所有公民和企业都有权使用高品质的、可负担得起的共同利益的服务。“共同利益服务”已成为欧盟意义上的公共服务概念,包

整理 基本公共服务怎么实现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怎么实现均等化 引入材料:——导出基本公共服务 近年来,随着国家推行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公共财政、民生建设的大力推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不足、覆盖面窄等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然而,与群众的期盼相比,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相比,公共服务资源在区域间的配置不均衡问题依然较为突出。随着各地区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公共服务的质量及多样化诉求日趋强烈,优质基本公共服务在中西部地区和中小城市的供给仍显不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在区域间的均等化配置,成为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 一、基本公共服务的含义 所谓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本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 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三个基本点,一是保障人类的基本生存权(或生存的基本需要); 二是满足基本尊严(或体面)和基本能力的需要;三是满足基本健康的需要。 二、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不均等现象 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不均等现象,主要表现在: 1、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远低于城市; 2、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异大,东部地区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 3、社会成员之间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比较突出的是进城农民工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远低于城市户籍居民。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 1、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表现:从公共服务的供应方来看,政府是最终责任主体。在我国,各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相差很大,这种差距不只是财力上的,如城市政府和乡村政府、相对富裕地区的政府和贫穷地区的政府,也有认识水平、人员素质、创新意识、管理能力以及制度建设能力上的差距,这类差距不是通过增加财力、短期培训、更换操作人员就可在短期内消灭的。从公共服务的需求方来看,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等原因,公共服务的消费能力也存在巨大差距。 举例:这既有自然条件的影响,如一些自然条件恶劣的边远山区,即使把钱送到居民手上,也难以消费;也有当地人文社会因素的制约,如文化素质、传统意识、风俗与宗教等等,都会造成居民公共服务消费能力上的差距。居民的这种消费能力体现的是自主性和能动性,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最终依赖于这种自主性和能动性去消化、吸收,进而转换化为居民生活的改善、基本素质和技能的提高。譬如教育,有些并不是上学难、上学贵,而是主动辍学,有的家长认为上学不如赚钱实惠,也有暴富的家庭认为孩子不上学将来也衣食无忧,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因富辍学”的怪现象。 2、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探析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探析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政府在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的同时,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成为未来服务型政府职能建设中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何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是当前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和目标之一。政府在此过程中应该发挥主导作用,通过财政转移等途径实现适合我国国情,关注民生的均等化公共服务。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要性;路径选择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现代政府追求的目标。从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西方发达国家为克服自由资本主义的弊端,强化政府对公共经济领域的垄断地位,推动公用事业等重要行业的国有化,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基本实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世界各国政府积极探索国有公共企业私有化、政府与私人企业合作制等改革举措。百余年来,各国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推动政治文明 起了重要作用。 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的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的过渡时期,是一国社会矛盾凸显期,也是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快速扩张的时期。我国2003年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也出现了长期增长的趋势。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十一五”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被列为2020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之一。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提出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国如何在现有的经济基础上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 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当前各级政府的重要课题。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一般意义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人民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享有同样的权利。这来源于布坎南提出的财政平衡思想,他认为所谓财政均等是指具

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2期 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常修泽 摘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应包括全体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应该均等以及结果应该大体相等,社会在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成果的过程中尊重某些社会成员的自由 选择权。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从横向上体现/以人为本0和弥补市场公共品/供给失灵0重要的制 度安排,也是缓和当今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和当代世界文明国家社会政策的一个趋势。应本着横向上 范围要适中、纵向上标准要适度的/第三方0主张,在提供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 务0,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0,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 等/公益基础性服务0,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0方面逐步实现均等 化,并需要有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城乡协调发展制度、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做保障。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保障 中图分类号:F062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10X(2007)02-0066-06 2005年,笔者在当年完成的研究报告5人的三层含义与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化6[1]中,曾对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化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如果说,当时的研究还偏于理论层面的话,那么,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标志,对包括这一问题在内的整个和谐社会的研究已从意识形态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其中,和谐社会创建中的制度安排,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而这样一个带有普世性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则要从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此命题仍有些基本问题需进一步厘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0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在中国现阶段为什么必须实行这样一种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尤其是,在实践中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我们的社会应如何为此提供相应的体制保障?在此,我就上述几个问题进一步阐述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看法。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及其实行的必然性 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我是从以下三方面把握的。 第一,全体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应该均等。在13亿中国大陆人口中,尽管每个人的天赋能力不同,所占有的资源也不尽相同,但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方面应该是均等的。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机会不均等,不是实行同一个原则。例如,目前进入到城市工作的农民工约有1.26亿人(若包括他们的家属约两亿左右),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人群,怎么让这一、两亿同胞有同等的机会?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在城乡之间划开很深的鸿沟。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着力改变不公平的命运,但是从社会角度,如何逐步给阻隔在鸿沟两旁的民众提供均等的机会,应作为第一条。 第二,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结果应该大体相等。这里的/大体相等0不是绝对平均主 收稿日期:2006-10-02 作者简介:常修泽(1945-),男,山东惠民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089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南京市农村地区基本公共 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试行) (市规划局 2011年9月) 1、总则 1.1为了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农村地区建立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并推动农村地区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按照南京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参照同类城市农村地区的技术标准与准则,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而制定。 1.3本指引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市镇和新社区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指引合理安排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规模。 现状新市镇和新社区的更新改造,可参照本指引优化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配套标准和服务水平。 1.4本指引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基于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

筹、社会公平、运行高效、兼容配置的原则,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实施管理等因素,对农村地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出的配套要求,着重于对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 1.5新市镇、新社区进行规划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6本指引将根据试行的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必要时进行版本更新。 2、术语 2.1农村地区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含主城、副城)、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地区。 2.2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具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的一系列设施的总称,包括教育、卫生、文体、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商业等社区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 2.3新市镇 农村地区镇街的镇区,规划人口规模一般在 2 万人以上。按照南京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两类:(1)有行政建制的现状涉农街道或建制镇的镇区(镇街政府所在地),为其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虽已撤销行政建制但规模较大且功能较为齐全的镇区。 2.4新社区

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极改变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才能促进上海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 ●非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应该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即根据居留时间的长短、贡献大小,通过梯度累进的方式与本地居民共享。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上海常住人口达2301.9万,其中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达897.7万,占全部常住人口的39%。从世界范围考察,近几十年来,人口在地域空间上的分布,主要表现为以大都市区或大都市圈人口增长为主,且增长的势头强劲。一方面,城市发展的活力很大程度上来自移民;另一方面,人口的快速增长及其时空变动也会对城市的发展形成压力,对于上海这样的移民城市来说,主要体现在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以及出行难、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问题较为突出。未来要促进城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以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为战略。 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基础,需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需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就上海而言,目前公共服务自身的特性以及公共服务供需间的矛盾所引发的问题,都需要政府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改进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增加公共服务资源承载的能力。当前,需要着力破解几个核心问题。 一是在城市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的政策取向下,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构建一个面向全体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无论身处何处,其公民权都应该得到保障,这是“权利公平”的体现。“机会公平”是要破除外来人口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制度障碍,让稳定居住和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都有机会享受“同城待遇”。“规则公平”一要体现“普惠性”,即不管你属于哪个阶层,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享受上均一视同仁;二要体现“差异性”,即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尚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非基本公共服务如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的供给,应该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即根据居留时间的长短、贡献大小,通过梯度累进的方式与本地居民共享。由此可见,“规则公平”是三大原则的基础,但机会、权利既靠制度规则,也要靠来沪人员自己努力争取,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那些没有进城的农业人口公平性的体现。 二是在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资源供给短缺,且户籍制度继续存在的情况下,如何构建一种“互利共生”的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平衡机制? 对流动人口居留模式的研究表明,一般情况下,居留时间越长,继续居留的概率就越高,

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研究

学位论文 《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研究》 指导教师姓名汪海粟教授 申请学位级别专业名称 论文提交日期论文答辩时间 学位授予单位和日期 答辩委员会主席 评阅人

中文摘要 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绝大部分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或配置的资源应该交由市场来调节或配置,这在目前大多数人的观念中己经不成为问题,可是公共服务究竟应该由谁来经营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在我国自来水、燃气、治污、公交等城市公共服务长期以来一直是由政府投资建设、财政补贴运营,国有企业一统天下,它一度被视为“市场经济边疆”。但是多年的中外实践表明,政府直接经营公共服务这种模式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高质高效,相反劣质低效、长期亏损却成为长期困扰人们的挥之不去的头疼问题。 尽管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对公共服务的传统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减少或取消财政补贴,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制度等。但是,从总体上看,公共服务二十年来的改革只是对原有体制的修修补补,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在加之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和困扰人民生活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不断加大发展力度,但是如果仅靠国家投资,财政拨款只是杯水车薪,由政府垄断公共服务的管理、营运模式己无法满足日益增大的社会需求,“公用服务民营化”正成为世界各国普遍的发展趋势,公共服务需要竞争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基于此现状,本文对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进行了理论探索。 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概念和理论基础,介绍公共服务和民营化的涵义,公共服务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是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具有公共性、自然垄断性等主要特性。所谓民营化,也有人称私有化,最早由德鲁克于1969年所著《断裂的年代》一书所提出。但是,关于民营化的定义,国内外的相关文献分别有不同的诠释,定义范围的广狭也大相径庭。从广义上讲,民营化可以界定为更多地依赖民间机构,更少地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的需求。它是在产品/服务的生产和财产拥有方面减少政府的作用,增加社会其他机构作用的行动。公共服务民营化的理论基础有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等。第二部分介绍了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具体形式和国外的一些民营化实践。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具体形式有合同承包、补助、凭单、特许经营、志愿或市场安排等,国外的实践经验是我国在进行公共服务民营化过程中要借鉴的经验和教训。第三部分对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在实践过程中的问题展开分析。第四部分首先提出了发展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对策,并就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方向进行了界定,主要提出了四个发展方向。 关键词:公共服务民营化政府

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着力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 随着近年来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公平分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意义 如果我们不能有效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以及由这种矛盾引发的各种社会不公问题,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就会加剧,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也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经济领域与社会领域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两者的协调发展共同推动整个社会全面进步。但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领域的发展一直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客观上造成在许多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基层部门的发展观念中,经济发展就是一切,觉得只要经济发展了,就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没有认识到市场经济体制要顺利运行也需要有配套的社会体制及其相关社会政策来支撑。在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片面发展观影响下,多年来,尽管对社会领域的发展工作已经逐渐开始重视,但与经济领域的发展成效相比,社会领域的发展成效明显滞后。

近年来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集中表现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公共产品短缺、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等方面,尤其是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更为不足,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要。随着物质生活质量的持续改善,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呈加速上升趋势。而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在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总额虽然逐渐提高,但所占比例却在下降。这种状况表明,当前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制约社会协调发展的突出矛盾。 一个社会只有做到满足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正常的生活需要,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得人们安居乐业,才能有一个较稳固的发展基础。过去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失业、贫穷、社会服务不足等社会问题还无法避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在公共财力已经有了巨大增长的情况下,政府有条件也有责任保障社会成员及各类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让他们分享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抵御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风险。国际经验也证明,在人均GDP1000~3000美元阶段,政府应该把公共服务作为核心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如果我们不能有效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以及由这种矛盾引发的各种社会不公问题,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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