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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浙江省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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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

为正确、高效处置浙江省支付清算系统面临的突发事件,提高浙江省支付清算系统应对危机的处置能力,防范支付清算风险,保障支付业务的连续处理和支付资金的安全,根据人民银行总行《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银发〔2007〕278号),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处置浙江省内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杭州清分机系统、浙江省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浙江集中代收付系统、浙江“一户通”系统面临的突发事件。

人民银行浙江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及相关单位自行开发、运行的支付清算系统的危机处置预案应参照人民银行总行《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和本预案,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制定。

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市商业银行、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各外资银行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各银行)行内系统的危机处置预案,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制定。

(二)处置原则

根据人民银行总行《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浙江省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原则是:系统不间断原则、业务连续性原则、数据完整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三)组织机构

⒈机构设置

浙江省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为浙江省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的指挥决策机构,组长由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分管支付结算工作的行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支付结算处、科技处、清算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营业部、清算中心有关负责人组成。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支付结算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科技处、清算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营业部、清算中心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

人民银行浙江省内各市中心支行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地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其分管行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支付结算主管部门、科技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支付结算主管部门、科技部门、营业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地市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支付结算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科技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支付结算主管部门、科技部门、营业部门、票据交换所有关人员组成。

浙江省内各银行应相应成立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领导小组。

⒉机构职责

省领导小组职责:组织人员对浙江省内支付清算系统突发事件进行评估;研究决策危机处置并统一指挥危机处置工作;发布启动危机处置预案的命令;统一负责信息的发布;贯彻落实总行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及时向总行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省领导小组的决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付清算系统的危机处置工作;收集有关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的情况和资料;分析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补充完善应急机制;转发、起草有关文件。

地市领导小组职责:及时向省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按照总行和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指挥本辖区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工作;定期报告危机处置情况。

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地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工作;收集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

各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银行领导小组)职责:及时向省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决策和指挥本行行内系统的危机处置;执行省领导小组发布的有关命令。

(四)预防和预警

为防止因突发事件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出现故障和崩溃,或在出现故障时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浙江省内的各支付清算系统应采取必要的预防和预警措施。最主要的措施应包括:建立和完善备份系统和运行维护机制;强化危机资源的准备工作,对关键设备必须有备份并做到随时可替代使用;强化技术准备工作,运行部门对系统运行情况要指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对异常情况要及时分析、处理;对可能产生严重危害的,要加强预防;对已经产生一定危害的,应及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并按危机处置程序报告,通知有关单位作好进一步处置危机的准备。要保留手工处置机制,各行应保留至少15天的手工操作业务凭证;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备份设备切换演练及危机处置预案的演练。

(五)报告和指挥

支付清算系统发生突发事件后,支付清算系统的各运行部门、业务操作部门应会同支付结算、科技等部门人员分析突发事件对支付清算系统的影响程度。对于严重影响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的,要按危机处置程序和要求报告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处置决策后,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各有关部门传达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命令,指导和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业务和技术危机处置事宜。具体流程参照人民银行总行《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导致启动手工联行办理资金汇划业务的,必须报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批准。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

支付清算系统要针对公共卫生事件特点,做好详细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系统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有备份,确保系统的不间断运行和业务正常处理;加强对备份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并能熟练操作;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保护,根据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预防措施,确保业务人员的安全。

(七)评估与恢复。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省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相关系统的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及系统恢复时间给出合理评估,并提出相应建议;确定适当的危机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危机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对日常工作要求及应急预案处理步骤进行相应补充完善。

二、支付系统应急处置

(一)部门职责和人员支持

⒈部门职责

支付结算部门:支付系统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支付系统业务管理和组织协调。

科技部门:支付系统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支付系统网络建设和维护管理。

清算中心:支付系统杭州CCPC的运行部门,负责杭州CCPC的日常运行和技术维护。

会计营业部门:支付系统的业务操作部门,负责支付系统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账务处理。

⒉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支持人员

清算中心主任:关欣,电话:87829816,139********

业务、运行支持人员:

孙伟强,电话:87837233,135********

陈大瀚,电话:87837259,138********

丁莉萍,电话:87837221,132********

马勤红,电话:87837210,138********

朱晓,电话:87837246,133********

技术支持人员:

屠志强,电话: 87837280,130********

田宇宏,电话:87837281,135********

王焕,电话:87837150,138********

支付结算处业务联系人:朱琳,电话:87686501,139********

科技处网络联系人:王学斌,电话:87686416,136********

营业部联系人:施建锋,电话:87686156,138********

3.相关技术支持单位、人员

清算总中心支持电话:010-********转业务及技术支持

网管中心电话:010-68401922,010-********

密押设备联系人:杨东军,电话:010-********

设备供应商(IBM)联系人:钱骏,电话:0571-********,133********

大额支付系统集成商(北京高阳金信公司)联系人:刘哲,电话:010-********-155,137********

小额支付系统集成商(北京高阳金信公司)联系人:周力,电话:137********;张国夫139********

网络运营商(中国电信)联系人:周涛,电话:0571-********;陈爱丽,电话:0571-********

广联公司联系人:魏勇,电话:56358013,138********

杭州网通信息港联系人:危远航,电话:85214455,137********

中国联通联系人:周志华,电话:133********

密押设备提供商(信息产业部数据通讯科学技术工程研究所)联系人:陈伟,电话:010-********

软件开发商(深圳雁联公司)联系电话:0755-********

(二)国家处理中心出现故障后杭州CCPC的应急处置

支付系统NPC出现故障,杭州CCPC按支付系统NPC的部署进行相应处理,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⒈支付系统NPC进行备份系统切换或技术救治。在此期间,若故障范围仅限于大额支付系统,则大额支付业务暂停处理,小额支付业务继续处理;若故障范围仅限于小额支付系统,则跨省小额支付业务暂停处理,大额支付业务和省内小额支付业务继续处理。

⒉应急NPC系统切换。杭州CCPC接到NPC进行应急NPC切换的通知后,在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中将NPC 设置为“NPC故障”状态,同时将各个直接参与者强制退出并设置为“禁止登录”状态,停止受理大、小额支付业务。

杭州CCPC接到NPC完成切换的通知后,在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中解除“NPC故障”状态,解除直接参与者“禁止登录”状态,应急NPC继续大额支付业务处理,暂停异地小额借记业务处理,异地小额贷记业务、同城小额业务以及轧差净额提交清算正常处理。待NPC恢复正常后,实施系统回切,恢复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

⒊应急NPC切换不成功的业务处理。杭州CCPC接到NPC“应急NPC切换不成功,启用应急业务处理”的通知后,按照如下程序处理:

⑴账务数据同步。由NPC打印出杭州CCPC辖内的“清算账户余额清单”、“大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清单”、“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清单”及“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清单”并加盖公章,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收到上述纸质清单和磁介质文件后,相应调整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的相关账户余额。

⑵业务数据核对。由NPC打印出杭州CCPC辖内各直接参与者的“大额支付业务明细清单”、“异地小额支付业务明细清单”并加盖公章,将纸质清单和磁介质文件下发到各直接参与者。各直接参与者收到后,与本行行内系统业务数据进行核对,核对不符的,以清单为准对行内系统进行业务调整。

⑶应急业务处理。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自身的支付业务均通过全国联行系统办理,即采用普通电报加编密押发起支付业务,收报行收到支付业务后进行电话查询,确认无误后办理入账。同时启用行库往来科目完成会计营业部门与国库部门间的资金清算。

各银行发起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采取“先直后横”、“先横后直”或业务代理方式处理。

⒋恢复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支付系统恢复运行,在营业开始后,为保证支付系统与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的账务数据一致性,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计算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与支付系统的各清算账户差额,向NPC 发起单边业务,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进行账务调整。

(三)支付系统杭州CCPC出现故障的应急处置

支付系统杭州CCPC发生应用系统故障或数据库故障,清算中心立即实施紧急技术救治。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救治的,清算中心应立即报告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处置决策后,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危机处置工作。

支付系统杭州CCPC出现故障后的基本处置流程是:

⒈杭州CCPC自动切换到生产环境备份设备(仅限于应用系统故障处置)。支付系统杭州CCPC的应用服务器、网络交换机采用双机热备方式,当应用系统发生故障时,系统应自动从生产设备切换到备份设备,系统继续进行业务处理。

⒉自动切换失败的,技术维护部门实施技术救治。支付系统杭州CCPC发生应用系统故障且无法正常切换至备份设备的,技术维护部门要立即实施技术救治,要求在故障时起6小时内恢复。在应用故障恢复以前,杭州CCPC暂停受理新的支付业务,并报告NPC,请求NPC对发往杭州CCPC的支付业务作暂存处理。

杭州CCPC确认发生数据库故障的,技术维护部门要立即实施技术救治。同时立即报告NPC,由NPC在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中将杭州CCPC节点设为“故障”状态,退回涉及杭州CCPC清算排队的大额支付业务、轧差排队的小额支付业务,停止受理涉及杭州CCPC的支付业务。故障恢复以前,杭州CCPC暂停受理新的支付业务。

⒊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救治的,启用应急业务处理方式办理支付业务。故障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救治的,经省领导小组决策,报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同意后,启用应急业务处理方式办理支付业务。

⑴账务数据同步。当日大额系统日终处理完成后,由NPC打印出杭州CCPC辖内的“清算账户余额清单”、“大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清单”、“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清单”及“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清单”并加盖公章,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收到上述纸质清单和磁介质文件后,相应调整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的相关账户余额。

⑵大额业务数据核对。由NPC打印出杭州CCPC辖内各直接参与者的“大额支付业务明细清单”并加盖公章,将纸质清单和磁介质文件下发到各直接参与者。各直接参与者收到后,与本行行内系统业务数据进行核对,核对不符的,以清单为准对行内系统进行业务调整。

⑶小额业务数据核对。由NPC使用小额支付系统故障工具,导出杭州CCPC的异地小额支付业务包及小额同城轧差净额并转交到杭州CCPC。杭州CCPC辖内各直接参与者使用小额支付系统故障工具,导出本直接参与者的小额支付业务包并转交到杭州CCPC。

杭州CCPC收到NPC和辖内各直接参与者导出的小额业务数据后,对小额业务完成业务匹配核对处理,再按直接参与者打印“小额支付业务明细清单”并加盖公章,将纸质清单和磁介质文件下发到各直接参与者。各直接参与者收到后,与本行行内系统业务数据进行核对,核对不符的,以清单为准对行内系统进行业务调整。

对于已纳入轧差但尚未清算的同城小额业务,杭州CCPC生成“未提交同城轧差净额清单”并加盖公章,将纸质清单和磁介质文件下发到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在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进行业务处理,并在完成资金清算后通知各直接参与者。

⑷应急业务处理。杭州CCPC辖内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自身的支付业务均通过全国联行系统办理,即采用普通电报加编密押发起支付业务,收报行收到业务后进行电话查询,确认无误后办理入账,启用行库往来科目完成会计营业部门与国库部门间的资金清算。

杭州CCPC辖内各银行发起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采取“先直后横”、“先横后直”或业务代理方式处理。

⒋支付系统救治完成后,恢复支付业务处理。杭州CCPC技术救治完成后,报经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同意,由NPC解除杭州CCPC“故障”状态,开始受理支付业务,恢复支付系统正常运行。

为保证支付系统与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的账务数据一致性,在支付系统营业开始后,杭州CCPC辖内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计算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与支付系统的各清算账户差额,向NPC发起单边业务,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进行账务调整。

(四)支付系统银行前置机系统出现故障的应急处置

支付系统银行前置机系统发生故障,故障银行应立即组织力量实施紧急技术救治,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救治的,故障银行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处置决策后,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危机处置工作。

支付系统银行前置机系统出现故障后的基本处置流程是:

⒈银行前置机系统自动切换到生产环境备份设备(仅限于应用系统故障处置)。银行前置机系统的应用服务器、网络交换机采用双机热备方式,当应用系统发生故障时,系统应自动从生产设备切换到备份设备,系统继续进行业务处理。

⒉自动切换失败的,技术维护部门实施技术救治。银行前置机系统发生应用系统故障且无法正常切换至备份设备或发生数据库故障的,故障银行技术维护部门要立即实施技术救治,其中因应用系统故障且无法正常切换至备份设备而引起的,要求在故障时起6小时内恢复。

在故障恢复以前,故障银行暂停受理新的支付业务,杭州CCPC对发往故障银行的支付业务作暂存处理。

⒊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救治的,启用应急业务处理方式办理支付业务。故障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救治的,经省领导小组决策后,启用应急业务处理方式办理支付业务。

⑴设置故障状态。杭州CCPC在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中将该银行设置为“禁止登录”状态,暂停受理故障银行发起的往账支付业务。在小额支付系统中取消该银行发起和接收业务权限,暂停受理故障银行的小额支付来账业务,继续受理该行的大额支付来账业务。

⑵故障日业务数据核对。故障日大额系统日终处理完成且对账结束后,杭州CCPC打印该故障银行的“大额支付业务明细清单”并加盖公章;使用小额支付系统故障工具,导出故障银行的所有小额支付业务包,打印该故障银行的“小额支付业务明细清单”并加盖公章,将纸质清单和磁介质文件下发给故障银行。故障银行收到后,与本行行内系统业务数据进行核对,核对不符的,以清单为准对行内系统进行业务调整。

⑶应急业务处理。系统恢复期间,故障银行发起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采取“先直后横”、“先横后直”或业务代理方式处理;杭州CCPC在每日大额支付系统日终后,打印该故障银行的“大额支付业务明细清单”并加盖公章,将纸质清单和磁介质文件下发给故障银行进行业务处理。

⒋银行前置机系统救治完成后,恢复支付业务处理。故障银行前置机系统技术救治完成后,由杭州CCPC在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中设置该银行为“允许登录”状态,恢复其小额支付业务发起和接收权限,正常处理支付业务。

(五)系统故障解除后的报告

系统故障解除后,清算中心应立即将情况报告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对外发布支付系统故障解除的通知。

三、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应急处置

(一)部门职责和人员支持

⒈部门职责

支付结算部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管理和组织协调。

科技部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网络建设和维护管理。

清算中心: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杭州分中心的运行部门,负责杭州分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技术维护。

⒉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支持人员

清算中心负责人:关欣,电话:87829816,139********

业务支持人员:

孙伟强,电话:87837233,135********

陈大瀚,电话:87837259,138********

丁莉萍,电话:87837221,132********

马勤红,电话:87837210,138********

朱晓,电话:87837246,133********

技术支持人员:

屠志强,电话: 87837280,130********

田宇宏,电话:87837281,135********

王焕,电话:87837150,138********

支付结算处业务联系人:朱琳,电话:87686501,139********

科技处网络联系人:王学斌,电话:87686416,136********

3.相关技术支持单位、人员

清算总中心支持电话:010-********转业务及技术支持

网管中心支持电话:010-68401922,010-********

设备供应商(IBM)联系人:钱骏,电话:0571-********,133********

CIS系统集成商(北京高阳金信公司)联系人:张朝晖,电话:138********

网络运营商(中国电信)联系人:周涛,电话:0571-********;陈爱丽,电话:0571-********

广联公司联系人:魏勇,电话:56358013, 138********

杭州网通信息港联系人:危远航,电话:85214455,137********

中国联通联系人:周志华,电话:133********

软件开发商(深圳雁联公司)联系电话:0755-********

(二)影像交换系统总中心出现故障后杭州分中心的应急处置

影像交换系统总中心出现故障,杭州分中心按总中心的部署进行相应处理,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⒈总中心进行备份系统切换或技术救治。在此期间,杭州分中心对发起的全国业务作暂存处理,杭州分中心区域业务仍正常转发。

⒉应急业务处理。影像交换系统杭州分中心在收到总中心“启用小额支付系统支票截留功能办理支票影像业务”的通知后,按照如下程序处理:

⑴停止运行影像交换系统。杭州分中心在系统中将总中心设置为“总中心故障”状态,同时将辖属票据交换所强制退出并设置为“禁止登录”状态,停止受理支票影像业务。

⑵启用小额支付系统支票截留功能。支付系统启用小额支付系统支票截留功能,为所有办理支票影像业务的直接参与者设置小额支付系统支票截留业务发送和接收权限,通知辖属票据交换机构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所有支票影像业务。

⒊总中心技术救治完成,进行数据恢复。杭州分中心接到总中心“技术救治完成”的通知后,提供杭州分中心的全国业务数据。如属于总中心应用故障的,利用影像交换系统故障处置工具软件,将故障期间暂存的全国业务上传总中心,进行转发、对账等处理;如属于总中心数据库故障的,利用影像交换系统故障处置工具软件,将总中心数据恢复日次日至系统启运前的全国业务上传总中心,进行转发、对账等处理。

⒋恢复生产系统。接到总中心“恢复启用影像交换系统处理支票业务”的通知后,在系统中解除总中心的“总中心故障”状态,同时解除辖属票据交换所“禁止登录”状态。杭州分中心待小额支付系统中所有支票影像业务均已处理完成后,取消辖属参与者的小额支付系统支票截留业务权限,并通知辖属票据交换机构恢复通过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处理支票业务。

(三)影像交换系统杭州分中心故障的应急处理

影像交换系统杭州分中心发生故障后,清算中心立即实施紧急技术救治,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救治的,清算中心应立即报告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处置决策后,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危机处置工作。

影像交换系统杭州分中心出现故障后的基本处置流程是:

⒈杭州分中心自动切换到生产环境备份设备(仅限于应用系统故障处置)。影像交换系统杭州分中心的应用服务器、网络交换机采用双机热备方式,当应用系统发生故障时,系统应自动从生产设备切换到备份设备,系统继续进行业务处理。

⒉自动切换失败的,技术维护部门实施技术救治。影像交换系统杭州分中心发生应用系统故障且无法正常切换至备份设备或杭州分中心发生数据库故障的,技术维护部门要立即实施技术救治,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其中因应用系统故障且无法正常切换至备份设备而进行的技术救治,要求在故障时起6小时内恢复。

救治期间,杭州分中心辖属前置机对发起的全国和区域业务作暂存处理,总中心对发往杭州分中心的全国业务作暂存处理。故障排除,系统恢复正常后,通知辖属前置机利用影像交换系统故障处置工具软件,将对暂存的全国和区域业务上传分中心。

⒊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救治的,启用小额支付系统支票截留功能办理支票影像业务。故障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救治的,经省领导小组决策,报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同意后,启用小额支付系统支票截留功能办理支票影像业务。

⑴停止运行影像交换系统。由总中心在系统中将杭州分中心设置为“分中心故障”状态,通过自由格式报文通知各票据交换所停止受理涉及杭州分中心的支票影像业务。

⑵启用小额支付系统支票截留功能。支付系统启用小额支付系统支票截留功能,为所有办理支票影像业务的直接参与者设置小额支付系统支票截留业务发送和接收权限,通知辖属票据交换机构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所有支票影像业务。

⒋数据恢复。杭州分中心技术救治完成后,以最近的完整备份数据为准进行数据库恢复。数据恢复后,以总中心业务数据为准恢复故障期间全国业务;辖属前置机导出故障期间区域业务提交到杭州分中心,杭州分中心使用影像交换系统故障处置工具软件,匹配恢复故障期间区域业务。

⒌恢复生产系统。杭州分中心救治完成、全部数据恢复完成且系统工作日期与小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期同步后,报经省领导小组同意,恢复启用影像交换系统处理支票业务。

启用时,由总中心在系统中解除杭州分中心的“分中心故障”状态,通过自由格式报文通知各票据交换所恢复受理涉及杭州分中心的支票影像业务。NPC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自由格式报文,通知各参与者停止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与杭州分中心之间的支票影像业务,恢复通过影像交换系统进行处理。杭州分中心待小额支付系统中所有支票影像业务均已处理完成后,取消辖属参与者的小额支付系统支票截留业务权限,并通知辖属票据交换机构恢复通过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处理支票业务。

(四)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杭州分中心辖内前置机故障的应急处理

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杭州分中心辖内前置机系统发生故障,前置机系统运行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实施紧急技术救治,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救治的,应立即报告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处置决策后,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危机处置工作。

前置机系统发生故障后的基本处置流程:

⒈前置机系统自动切换到生产环境备份设备(仅限于应用系统故障处置)。前置机系统的应用服务器、网络交换机采用双机热备方式,当应用系统发生故障时,系统应自动从生产设备切换到备份设备,系统继续进行业务处理。

⒉自动切换失败的,技术维护部门实施技术救治。影像交换系统前置机发生应用系统故障且无法正常切换至备份设备或前置机发生数据库故障的,技术维护部门要立即实施技术救治,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其中因应用系统故障且无法正常切换至备份设备而进行的技术救治,要求在故障时起6小时内恢复。

救治期间,故障前置机暂停受理新的支票业务,杭州分中心对发往故障前置机的支票业务作暂存处理。

⒊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救治的,使用代理行方式办理提出业务,使用故障处置专用工具办理提入业务。故障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救治的,经省领导小组决策,按照如下程序处理:

⑴业务处理。故障期间,该前置机辖属票据交换所提出业务可采用代理方式通过毗邻县市正常前置机发送到杭州分中心进行后续处理;对于涉及该前置机的提入业务,杭州分中心利用影像交换系统故障处置工具软件制作导出文件(与前置机的导出文件格式相同,影像交换系统外挂软件可以直接导入处理),与杭州分中心打印的提入业务清单一并交提入行进行业务处理。

⑵数据恢复。故障前置机系统技术救治完成后,以最近的完整备份数据为准进行数据库恢复。数据恢复后,以杭州分中心业务数据为准调整本节点故障期间的支票影像业务数据。

⒋前置机系统救治完成后恢复支票影像业务处理。故障前置机系统救治完成,全部数据恢复且环境准备就绪后,报省领导小组同意,恢复该前置机的支票影像业务处理。

(五)支付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支票影像业务的应急处理

如支付系统NPC发生故障,导致小额支付业务无法正常处理,票据交换机构暂停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支票影像业务资金清算,待小额支付系统生产环境救治完成或切换至应急NPC后恢复业务处理。影像交换系统应根据小额支付系统故障时间相应顺延支票影像业务回执期限。

如支付系统CCPC发生故障,导致故障CCPC辖内的小额支付业务无法正常处理,支票影像业务收(付)款行隶属于故障CCPC的资金清算业务暂停办理,待故障CCPC所在地的小额支付系统生产环境救治完成后恢复业务处理。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应根据故障CCPC所在地的小额支付系统故障时间相应顺延支票影像业务回执期限。

(六)系统故障解除后的报告

系统故障解除后,清算中心立即将情况报告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对外发布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故障解除的通知。

四、杭州清分机系统应急处置

(一)部门职责和人员支持

⒈部门职责

支付结算部门:票据交换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票据交换业务管理和组织协调。

杭州金融清算中心:杭州清分机系统的运行和技术维护部门,负责杭州清分机系统的日常运行和技术维护。

⒉杭州金融清算中心支持人员

负责人:关欣,电话:139********

冯国燕,电话:138********

季浩星,电话:136********

郑如忠,电话:139********

施云舫,电话:138********

李伟华,电话:136********

裘志敏,电话:138********

⒊支付结算处业务联系人

朱琳,电话:87686501,139********

(二)故障应急处置

杭州清分机系统出现运行故障,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应立即实施紧急技术救治,经抢修可能会导致下一场同城票据交换无法正常开展或延时的,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应立即报告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处置决策后,启动应急预案,并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危机处置工作。

⒈技术故障应急处置

⑴非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服务器、控制器、拒票工作站、打印机故障时,如不能排除故障,重装系统恢复或修理;清分机故障时,根据手册检修,不能及时修复时,与集成商联系解决;网络设备发生故障时,则手工切换到备份设备,同时对照本地控制器数据对服务器进行数据同步;磁盘阵列发生故障时,热备硬盘自动切换并进入工作状态,同时拔出故障硬盘进行修复。

⑵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服务器故障时,系统自动切换到备份服务器,同时,手动同步本地清分控制器的电子数据和图像数据至磁盘阵列;磁盘阵列硬盘发生故障时,热备硬盘自动切换并进入工作状态,同时拔出故障硬盘进行修复;磁盘阵列盘柜发生故障时,将磁盘阵列数据库切换到服务器本机数据库,待盘柜故障修复后,将服务器数据再次导入磁盘阵列;其他设备发生故障时,暂停工作,按非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程序处理。

⒉业务故障应急处置

当发生灾难事件导致系统不能正常处理业务,电子信息通过新版同城票据交换系统交换,票据实施手工票据清分。对于没有预先接入新版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的,可由杭州金融清算中心临时配置终端录入交换票据信息,以完成电子信息的录入。

⑴手工票据清分准备。杭州金融清算中心落实专人负责差额报告单、计数单、交接包汇总清单及交换信封(交换点封装票据用)等凭证及计算器的准备工作。

⑵场地安排。手工票据清分场地安排在杭州中心支行2号楼4楼会议室。落实专人按行别布置并划分会议室场地。

⑶交换场次时间安排。手工票据清分每天二场,时间和方式根据实际安排。

⑷交换模式。采取“分级交换”模式,即对提出的票据,各票据交换单位按提入行分别装入信封,然后按行别统一交至本行管辖行,由管辖行统一参加交换。管辖行提回票据后,再组织系统内的票据交换,各交换网点根据预先打印的提入清单和交接包数勾对实物提入票据和提入包数直至核对准确。

⑸交换人员安排。交换行及其管辖行安排业务熟练人员进行手工分票并与提出清单核对,清算工作用具及物品由各行自行准备。

⑹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宣布交换结束后,各票据交换单位的管辖行才能离开会议室。

⒊系统故障解除后,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不能同步恢复的业务数据进行恢复处理。对于采用手工清分票据后的数据,则将浙江省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里的数据手工导入清分机系统,以实现票据信息数据的备份。

(三)系统故障解除后的报告

系统故障解除后,杭州金融清算中心立即将情况报告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对外发布杭州清分机系统故障解除的通知。

五、浙江省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应急处置

(一)部门职责和人员支持

⒈部门职责

支付结算部门:同城票据交换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同城票据交换业务管理和组织协调。

科技部门:浙江省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浙江省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网络建设和维护管理。

会计营业部门:同城票据交换清算资金的核算部门,负责同城票据交换清算资金的账务处理。

杭州金融清算中心:浙江省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的运行部门,负责浙江省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的日常运行和技术维护。

⒉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支持人员

杭州金融清算中心负责人:关欣,电话:139********

季浩星,电话:136********

郑如忠,电话:139********

李伟华,电话:136********

林通义,电话:136********

张巍,电话:136********

王立,电话:135********

王勇,电话:137********

支付结算处业务联系人:朱琳,电话:87686501,139********

科技处网络维护联系人:王学斌,电话:87686416,136********

营业部联系人:施建锋,电话:87686156,138********

(二)故障应急处置

案,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危机处置工作。

浙江省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发生故障后的基本处置流程是:

⒈系统切换到生产环境备份设备。系统本身采用双机热备方式,当应用系统发生故障时,系统自动从生产设备切换到备份设备,继续进行业务处理。如果自动切换失败,采用手工切换。

⒉系统无法切换到备份设备的,由技术维护部门实施技术救治。技术维护部门通过对网络环境以及主机系统的文件系统、硬盘大小等进行初步诊断后,可重新启动主机进行尝试,查看系统故障能否排除。

⒊系统在2小时内无法处理完成,启用灾备系统,并通知各商业银行。

⒋灾备系统也无法启用,故障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各地票据交换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用手工交换方式处理。

⒌系统故障解除后,进行业务恢复处理

⑴已启用灾备系统的,应将灾备系统的数据恢复到生产系统,并通知各票据交换所。

⑵对于故障时间超过1天以上,采用手工交换方式处理的,在恢复生产的第一场票据交换时,退票业务以正常的借贷记业务提出。

(三)系统故障解除后的报告

系统故障解除后,杭州金融清算中心立即将情况报告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对外发布浙江省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故障解除的通知。

六、浙江集中代收付系统应急处置

(一)部门职责和人员支持

⒈部门职责

支付结算部门:浙江集中代收付系统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浙江集中代收付系统业务管理和组织协调。

科技部门:浙江集中代收付系统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浙江集中代收付系统网络建设和维护管理。

杭州金融清算中心:浙江集中代收付系统的运行和技术维护部门,负责浙江集中代收付系统的日常运行和技术维护。

⒉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支持人员

杭州金融清算中心负责人:关欣,电话:139********

季浩星,电话:136********

郑如忠,电话:139********

李伟华,电话:136********

林通义,电话:136********

张巍,电话:136********

王立,电话:135********

王勇,电话:137********

科技处网络维护联系人:王学斌,电话:87686416,136********

支付结算处业务联系人:朱琳,电话:87686501,139********

(二)故障应急处置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危机处置工作。

浙江集中代收付系统发生故障后的基本处置流程是:

⒈系统切换到生产环境备份设备。系统本身采用双机热备方式,当应用系统发生故障时,系统应自动从生产设备切换到备份设备,继续进行业务处理。如自动切换失败,采用手工切换。

⒉系统无法切换到备份设备,由技术维护部门实施技术救治。技术维护部门通过对网络环境以及主机系统的文件系统、硬盘大小等进行初步诊断后,可重新启动主机进行尝试,查看系统故障能否排除。

⒊系统在4小时内无法修复,通知各接入单位停止当天业务的发送,同时切换系统到浙江“一户通”系统;对于期间发往小额支付系统的数据,在银行扣款成功后,由原收款行将扣款结果数据通过邮件等方式发给杭州金融清算中心,经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处理后,发送给相关的收费单位。

⒋切换到浙江“一户通”系统的,应在浙江“一户通”系统运行次日完成资金清算,并待收费单位下载明细成功后,重新切换回浙江集中代收付系统。

(三)系统故障解除后的报告

系统故障解除后,杭州金融清算中心立即将情况报告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对外发布浙江集中代收付系统故障解除的通知。

七、浙江“一户通”系统应急处置

(一)部门职责和人员支持

⒈部门职责

支付结算部门:浙江“一户通”系统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浙江“一户通”系统的业务管理和组织协调。

科技部门:浙江“一户通”系统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浙江“一户通”系统网络建设和维护管理。

会计营业部门:浙江“一户通”系统资金清算部门,负责浙江“一户通”系统资金清算的账务处理。

杭州金融清算中心:浙江“一户通”系统的运行部门,负责浙江“一户通”系统的日常运行和技术维护。

⒉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支持人员

杭州金融清算中心负责人:关欣,电话:139********

季浩星,电话:136********

郑如忠,电话:139********

李伟华,电话:136********

林通义,电话:136********

王勇,电话:137********

支付结算处业务联系人:朱琳,电话:87686501,139********

科技处网络维护联系人:王学斌,电话:87686416,136********

营业部联系人:施建锋,电话:87686156,138********

(二)故障危机处理

浙江“一户通”系统出现运行故障,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应立即实施紧急技术救治,经抢修可能导致当日业务无法顺利完成的,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应立即报告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处置决策后,启动危机处置预案,并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危机处置工作。

⒈系统发生故障后,业务和技术人员应立即研究、分析故障发生的原因和环节,分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⑴网络通讯故障:由于网络故障,导致省内所有接入单位无法正常发送和接收业务信息包及核对数据,技术人员应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属网络配置问题,由网络管理员负责解决;属本级网络设备硬件故障则更换网络设备,并通知设备供应商进行维修;属内部线路故障,通过更换网线、网卡、切换其他网络接口等进行排除;属外部线路故障,首先与网络服务供应商联系,如短期不能解决,则切换到网络备份线路。

⑵服务器硬件故障:由于服务器的硬件故障导致系统无法进行正常业务处理的,技术人员应先检查定位硬件的故障来源、类型、原因等,联系硬件厂商排除故障;如果短期内不能排除故障,系统切换到备份服务器,同时恢复备份数据至备份服务器;若主备机都不能使用,则临时取用一台服务器,安装软件,恢复系统。磁盘阵列硬盘发生故障时,热备硬盘自动切换并进入工作状态,同时拔出故障硬盘进行修复;如果磁盘阵列盘柜故障,则系统切换到备份服务器,恢复备份数据到备份服务器,待磁盘阵列盘柜故障修复后,再将服务器数据导入到磁盘阵列。数据恢复后,以中心业务数据为准恢复,各入网机构下载数据与中心核对。

⑶服务器软件故障:由于服务器的软件故障导致系统无法进行正常业务处理的,技术人员应先检查硬盘空间是否满、系统软件是否崩溃等原因,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如果短期内不能排除故障,系统切换到备份服务器,恢复备份数据到备份服务器;若主备机都不能使用,则临时取用一台服务器,安装软件,恢复系统。数据恢复后,以中心业务数据为准恢复,各入网机构下载数据与中心核对。

⒉系统故障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排除时,恢复手工处理方式。即委托收款业务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处理;税款扣缴由税务部门按行别生成扣税清单数据及电子信息,直接送达银行,由银行扣款后划转。

⒊浙江“一户通”系统完全恢复正常后,杭州金融清算中心立即通知各入网单位。因突发事件导致数据丢失的,各单位应与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及时进行数据查找与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业务处理。

(三)系统故障解除后的报告

系统故障解除后,杭州金融清算中心立即将情况报告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对外发布浙江“一户通”系统故障解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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