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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分析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区别

全方位分析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区别
全方位分析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区别

全方位分析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区别很多同学经常把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混淆,尤其是当法律硕士(法学)于2009年开办以后。实际上,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这里凯程教育李老师为大家详解一下两者的区别,以此来帮助同学们全面了解自己想要选择的考研专业!

一、招生条件区别

法学硕士要求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不限本科专业,原则上不招收同等学历的非本科生;法律硕士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但从2009年起,允许法学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法学)方向。

二、考试试题倾向不同

法学硕士专业课试题倾向于理论化试题,以主观题为主,重视理论深度。而法律硕士起源为英美,遵循美国法律人才培养原则,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与推理能力,所以法律硕士是由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考录,题目倾向于实务,其试卷较法学硕士试卷难度相对较易。

三、录取比例不一样

法学硕士的录取比例,按每个高校的报考程度不同而区分,一般在5:1-10:1之间徘徊,个别学校个别专业可能在12:1以上。法律硕士由于引进于英美国家,属于国内考研热门专业,加上有权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的院校主要是国家重点大学,所以竞争极为激烈,通常起步比例在15:1,更有甚者在20:1的比例。当然,这其中有一样特殊情况,即法律硕士(法学)的报录比,因其仅仅限于法学专业报考,大部分高校报考人数过少,近些年大量出现调剂情况。其报录比常在2:1,甚至更高。

四、教学培养方式不同

法学硕士分专业采取导师制,每个学生一个导师(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读期间能够得到导师的不断辅导,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理论,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其实践阶段时间较法律硕士少了许多。

法律硕士大多数不分专业,采用"双导师"制或教研组教学制。以经世致用为原则,实务为先,贯彻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的教学理念。但近些年,一些高校在法律硕士教学与培养方式上也开始变通,有些高校已经在研究生一年级开始分导师培养,主要教学老师即校内老师,校外导师仅仅在二年级做实践阶段的课程指导。还有些高校,已经将法律硕士分方向培养,通常在研究生二年级开始进行。另外,法律硕士(法学)在某些高校已等同于法学硕士培养。

六、学制不同

法学硕士一般学习期限为3-4年,以3年较为常见。法律硕士分为两种情况,法律硕士(非法学)通常学习期限为3年,而法律硕士(法学)通常学习期限为2年。

七、学费与奖学金比例

自2013年起,我国各大学将逐步进行奖学金改革,即逐步取消公费读研,改成自费读书,然后依据学生入学成绩进行奖学金评定。通常情况下,一等奖学金额度为当年学费。法学硕士在此环境下也未曾幸免,但其优势是大部分高校奖学金为法学硕士设立,甚至个别仍在实行公费(主要为非985、211高校)的高校其照顾对象主要是法学硕士而非法律硕士。法律硕士通常是实行自费的,个别学校也给与其参加评定奖学金的资格,但大多数学校仅仅是在单项奖学金上给与其政策优惠,有些学校甚至没有任何奖学金。法律硕士的学费一般较高,越是名牌法学高校的法律硕士,因其就业形势较好,通常学费越高。

八、未来就业取向有少许差异

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因其培养模式的稍许差异,以及社会认知情况的影响,其毕业生的就业取向也有稍许差异。以法学硕士为例,常见的就业去向,多为继续深造读博、教师教学、科研等工作;法律硕士以务实为主,主要毕业生,还是以律师、法务等工作为首选。这也是未来其他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的发展区分的大势走向,特别是在硕博化深度发展的未来,学术硕士主要还是以科学研究、高校教师为主要培养目的。

北大法学考研难度解析

在此介绍北大法学考研难度,北大法学就业,北大法学专业方向,北大法学考研参考书,北大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北大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一、北大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相对于其他院校北大法学难度较大,毕竟是名牌院校,考北大法学最难之处在于综合课考的科目较多,需要背的知识量较大,但是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

法学考研大多数是法学本科的人在考,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二本三本的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都成功录取了,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二、北大法学就业怎么样?

北大本身的学术氛围好、人脉资源广,出国机会也不少,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提起北大都知道他们的法学硕士特别强,社会认可,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近些年,法学硕士专业一直比较热门,薪资令人羡慕。各个公司、企业、政府部门和行业部门需要大量的具有法学背景的人才加盟。

就业方向: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法院。

三、北大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北大法学各专业方向如下:

1.法学理论

2.法律史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刑法学

5.民商法学

6.诉讼法学

7.经济法学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国际法学

10.知识产权法

11.商法

12.国际经济法

13.财税法学

以上专业方向每一项还包括具体研究方向划分,由于篇幅限制就不一一列举。在凯程的教育学栏目有专门介绍教育学各个专业的情况。

以上各专业方向初试科目是一样的,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

③885法学综合卷

④法学专业卷

四、北大法学辅导班有哪些?

对于北大法学考研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北大法学,您直接问一句,北大法学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瞬间就傻眼了,或者推脱说我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北大法学考研,更谈不上有北大法学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北大法学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的北大法学考研非常权威,基本上考北大法学考研的同学们都了解凯程,考入率达95%。凯程有系统的《凯程北大法学讲义》《凯程北大法学题库》《凯程北大法学考研宝典》,也有系统的考研辅导班,及对北大法学深入的理解,在北大法学深厚的人脉和及时的考研信息。不妨同学们实地考察一下。并且,在凯程网站有成功学员的经验视频,其他机构一个都没有。

五、北大法学考研参考书是什么

北大法学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这里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

A 卷部分:

宪法: 《宪法学》,北大出版社,魏定仁等著,第二版

《宪法》,高教北大版,周叶中主编,第二版

《宪法的司法化》《选择宪法》王磊

《宪法学导论》张千帆

行政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大高教版,姜明安主编,第二版

刑诉:《刑事诉讼法学概论》北大版,汪建成著

《看得见的正义》或者《问题与主义之间》陈瑞华

刑法:《中国刑法论》北大版第三版,双杨著。

《刑法案例教程》,中国法制出版社,陈兴良著国际法

《国际法》北大版远程教育系列,白桂梅,朱丽江主编。

B 卷部分

法理:《法理学》北大版远程教育系列,周旺生著。

《法理探索》周旺生著

经济法:《经济法学》北大版,张守文主编

《经济法》杨紫煊,北大高教版第2 版,

《企业与公司法》北大版,甘培忠著,第四版

《财政税收法》,法律出版社,刘剑文主编,第三版

《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张守文著

《税法基础理论》,北大版,刘剑文,熊伟著

《金融法概论》北大版,吴志攀

民诉:《民事诉讼原理》北大版,潘剑峰著

民法:《民法》北大高教版,魏振瀛主编

《民法总论》梁慧星,

《物权法》梁慧星陈华彬,

《债法》张广兴,

国经:《国际经济法》北大高教版第二版,余劲松,吴志攀主编

以上参考书比较多,实际复习的时候,请按照凯程老师指导的重点进行复习,有些内容是不考的,帮助你减轻复习压力,提高复习效率。

六、北大法学复试分数线是多少?

2015年北大法学硕士招生人数30左右,考研复试分数线总分340,政治50,外语50,专业课一90,专业课二90

考生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

按照所公布的初试与复试权重来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初试权重×初试各门总成绩/5(其中公共管理硕士为初试各门总成绩/3)+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复试权重+外语听力成绩(换算成3分制)]。

考研复试面试不用担心,凯程老师有系统的专业课内容培训,日常问题培训,还要进行三次以上的模拟面试,还有对应的复试面试题库,你提前准备好里面的问题答案,确保你能够在面试上游刃有余,很多老师问题都是我们在模拟面试准备过的。

七、北大法学考研的一些学习方法解读

(一)参考书的阅读方法

(1)目录法:先通读各本参考书的目录,对于知识体系有着初步了解,了解书的内在逻辑结构,然后再去深入研读书的内容。

(2)体系法: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建立起框架,否则知识内容浩繁,容易遗忘,最好能够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出现完整的知识体系。

(3)问题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总结成问题写出来,每章的主标题和副标题都是很好的出题素材。尽可能把所有的知识要点都能够整理成问题。

(二)学习笔记的整理方法

(1)第一遍学习教材的时候,做笔记主要是归纳主要内容,最好可以整理出知识框架记到笔记本上,同时记下重要知识点,如假设条件,公式,结论,缺陷等。记笔记的过程可以强迫自己对所学内容进行整理,并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有效地加深印象。第一遍学习记笔记的工作量较大可能影响复习进度,但是切记第一遍学习要夯实基础,不能一味地追求速度。第一遍要以稳、细为主,而记笔记能够帮助考生有效地达到以上两个要求。并且在后期逐步脱离教材以后,笔记是一个很方便携带的知识宝典,可以方便随时查阅相关的知识点。

(2)第一遍的学习笔记和书本知识比较相近,且以基本知识点为主。第二遍学习的时候可以结合第一遍的笔记查漏补缺,记下自己生疏的或者是任何觉得重要的知识点。再到后期做题的时候注意记下典型题目和错题。

(3)做笔记要注意分类和编排,便于查询。可以在不同的阶段使用大小合适的不同的笔记本。也可以使用统一的笔记本但是要注意各项内容不要混杂在以前,不利于以后的查阅。同时注意编好页码等序号。另外注意每隔一定时间对于在此期间自己所做的笔记进行相应的复印备份,以防原件丢失。统一的参考书书店可以买到,但是笔记是独一无二的,笔记是整个复习过程的心血所得,一定要好好保管。

八、北大法学专业课复习建议

为了帮助广大报考北大法学的童鞋们复习备考,凯程考研特分享如何看专业书,供大家参考!

很多同学买了书之后,天天看书背书,但是效果不好。在凯程,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梳理重点知识,减轻同学们复习负担。

凯程北大法学老师在讲课的过程中会带领同学们熟悉重要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熟悉法条的作用主要是:(1)可以和教材的论述互相印证,加深记忆。例如,几个诉讼法教材上的很多论述其实看法条会加深理解、更加明确。(2)可以补充教材已经落后的部分。大家知道,很多教材已经出了好多年了,新法都已经有了,但旧版教材并没有更新。凯程老师讲课时会帮助同学们结合最新法条,修改教材中落后的论述。大家放心,凯程北大法学讲义都是法条注释型的,有时直接看法条感觉更清爽。(3)法条也是训练案例分析能力的前提。做案例时你要是能直接答上几条中国的现行法,老师立即就会觉得你基础确实不错的。

案例分析对于学法的人来说,也应该是个基本功吧。但从凯程老师了解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同学都很打怵案例分析。但学法的人不分析案例怎么行呢?对于民法、刑法、行政法,凯程老师推荐法律出版社张能宝的《案例分析专题研究》,国际经济法大家可以看看知识产权出版社的一本《国际经济法教学案例》或类似资料,对于法理、宪法(比如考过的河南种子案),需要大家适当看看几位北大老师的论文以及一些热点动态。凯程老师在讲课的过程中同学们做一个典型案例分析和前沿问题导读。

当然,还是基础知识最重要。北大是考过一些前沿问题,但这不是考试的重点,大家不要觉得自己一定要在这方面拉开档次——基础永远是最重要的,凯程老师建议同学们在复习过程中结合凯程远程视频辅导,这样有利于增强同学们的基础知识。

九、如何调节考研的心态

稳定的心态:其实我觉得只要做到全力以赴,然后中间不徘徊、不彷徨,认定目标,心态基本上都是稳定的,成功的学生,除了刚开始纠结于考不考得上这个问题紧张心绪不稳定之外,后来都挺稳定的,至少从表面上看上去是这样的,或许内心深处还是不太稳定的,而且偶尔还是会出现抓狂的情况,不过很快就好了。还有就是建议大家不要逢人就说自己要考北大,感觉自己考北大挺牛的,其实,你要想清楚,考哪里不牛,考上哪里才牛,你考上后再告诉别人才显得你牛的。因为总有些人会很善意地规劝你要实际点,不要太不自量力,尤其是你的最好最亲的朋友,而这对你的考研的心态有很严重的影响,到初试结束,都没几个人知道我考北大。

效率与时间:要记住效率第一,时间第二,就是说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再去延长复习的时间,不要每天十几个小时,基本都是瞌睡昏昏地过去的,那还不如几小时高效率的复习,大家看高效的学生,每天都是六点半醒,其实这到后面已经是一种习惯,都不给自己设置闹铃,自然醒,不过也不是每天都能这么早醒来,一周两周都会出现一次那种睡到八九点的情况,我想这是身体的需要的,所以从来也不刻意强制自己每天都准时起来,这是我的想法,还有就是当你坐在桌前感觉学不动的时候,出去听听歌或者看看财经新闻啥的放松放松。

坚定的意志:考研是个没有硝烟的持久战,在这场战争中,你要时刻警醒,不然随时都会有倒下的可能。而且,它不像高考那样,每天都有老师催着,每个月都会有模拟考试检验

着。所以你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前进还是在退步、自己的综合水平是在提高还是下降。而且,和你一起的研友基本都没有跟你考同一个学校同一个专业的,你也不知道你的对手是什么水平。很长一段时间,都感觉不到自己的进步。可能你某年的真题做了130多分,然后你觉得自己的水平很高了,但你要知道,也有很多人做了130多分,甚至135,所以这是考研期间很大的一个障碍。而且,应该在自己的手机音乐播放器里存一些特别励志的歌曲,休息期间可以听听,让自己疲惫下来的心理瞬间又满血复活。在凯程,不断有测试,有排名,你就知道自己处于什么位置,找到差距,就能充足能量继续复习。

十、北大法学考研是否公平?

根据往年的录取情况来看,初试分高的一般就能保证录取,而且被录取的考生也是来自于各类院校,本校的学生并不多。而且通过我们辅导成功考上北大法学研究生的众多考生都是通过自己努力,采取正确方法从而实现自己梦想。同时,我们团队成员身边的同学毫无意外也都是初试成绩优异,表现优异的同学。从这些情况来看,北大法学考研还是比较公平的。

十一、北大法学考研专业如何选择?

专业的选择首先应考虑自己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直接决定了自己的学习动力和将来能够取得的成绩。其次,是考虑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优势和劣势,争取在选择中扬长避短。最后,才是考虑各个专业的竞争激烈程度。现在,由于具体报考的专业对北大法学考研初试的备考影响不大,大家可以先认真复习,根据自己的需求、复习程度和对法律的再认识再具体决定所要报考的专业。

十二、司考与北大法学考研的关系如何处理?

从考试的角度,他们有冲突,因为考试需要有针对性的去准备;从学习的角度来说他们反而能互相促进,因为他们分别是从不同层次和角度切入进行法律的学习。如果你从把司考复习当做北大法学考研的前奏去思考,当然就得出了不冲突的结论,但这个前奏是不是时间太长了,这个就因人而异。所以具体还得自己根据自己情况灵活处理,灵活决定。如果想兼顾,最好司考复习中兼顾考研的复习,不要中断。但是,司考复习的最后1-2个月不中断考研的复习非常人所为啊!人吧精力都有限,同时兼顾主要是分神,特别劳心!考试都需要力显针对性,这个和考哪个学校其实关系不是很大,主要是要认识这个特征然后加以利用并有针对性的准备!凯程老师也会在讲课过程中着重强调,为同学们扫除所有考试盲点。

十三、北大法学考研各个专业的竞争激烈程度?

各个专业的竞争激烈程度有表象和实质之分,所谓的表象就是报考人数,甚至进入复试的人数,所谓实质就是竞争对手的具体水平,直接体现为竞争对手的考分和法学底蕴。结合各个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通常来讲各个专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高到低大体为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宪法、刑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法理学、环境法、法制史。不过各个专业的竞争激烈程度有个起伏规律需要加以考虑,这就是,上一年度竞争激烈的专业,下一年度报考人数将显著减少,上一年度报考人数少的专业,下一年度报考人数必将骤增。这一起伏规律,在专业选择和报考中需要加以利用。

十四、北大法学考研需要看论文、专著和旁听北大老师的课程吗?

针对考试特征,采取分数最大化复习策略是在激烈竞争中取得胜利的最佳方法。当全部试题都可以在教材中寻找到答案,为何要去看论文和专著呢?同时,北大法学考研考查的是基础理论,对基础有高度认同感,在本科这个稚嫩而经验缺乏的年代,打好基础,是为将来研究专著、写论文做铺垫。当然了,看看论文、专著之类对学习、考试和复习也是有促进作用的,但是考试时间是有限的,还有竞争,而人才选拔是以分数为标准和导向。因此,需要寻求一种分数最大化的复习策略,这个因人而异,一般人精力都有限,而吃透教材不仅可以打好基础为将来继续深造做积累,而且可以集中精力、针对考试,使分数最大化!

对于是否需要旁听北大老师讲课,这需要先弄清楚旁听的目的,以及需要弄清楚旁听是否可以使考分最大化。如果旁听能使自己复习充分,在考试中取得更好成绩就可以旁听,如果不行就无需旁听。在此,凯程老师提示,由于本科讲课内容应试性非常弱,且耗时较长,不利于考研复习。建议只抓考研内容即可。

小提示:目前本科生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就业主体是研究生,在如今考研竞争日渐激烈的情况下,我们想要不在考研大军中变成分母,我们需要:早开始+好计划+正确的复习思路+好的辅导班(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2017考研开始准备复习啦,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加油!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八八

国守相和县令的考核,仍沿秦制,通过上计的方式进行考课。汉《上计律》规定,年终由郡国上计史携带上计簿到京师上计,汇报工作。上计的范围包括户口、赋税、盗贼、狱讼、选举、农桑、灾害、道议等,根据政绩的殿最决定迁降赏罚。 随着官僚制的发展产生了官吏的休假和退休制度。对有功之臣给予省亲的假期,对有病官吏令其回家养病。退休称为致仕,汉时致仕的年龄为70岁,退休后的待遇,一般是给予一次性的较高赏赐,以示养老尊贤。 ■监察制度 【分析】汉朝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自成系统的监察组织。中央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长官为御史大夫,职掌全国的最高监察权,下设御史中丞和侍御史等属官。地方监察机关主要是在京师设的司隶校尉和各州(部)刺史。司隶校尉可纠举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并可直接弹劾三公。东汉时期,司隶校尉在皇帝面前与尚书令、御史中丞均专席独坐,被称为“三独坐”。 汉武帝时为了强化中央集权,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每区派出刺史1人。刺史在御史中丞的领导之下,依照《六条问事》行使监察权。到西汉末年,刺史的实际权限已超出六条的范围,直接干预地方行政事务。 《六条问事》是对部内所属郡、国进行监督的标准,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吏,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恃估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贿,割损正令也。”其中,一条规定监察强宗豪右,五条规定监察郡国守相。 除《六条问事》外,汉初惠帝时也曾颁行监察法规《御史九条》。 西汉御史台的建立是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结果。监察机关的活动,对于严肃吏治、纠弹不法,制衡权力,维系臣下对于皇帝的忠诚,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司法制度 ■诉讼与审判 【分析】汉朝起诉叫做告劾:告(告诉)指当事人或其亲属直接到官府控告,类似今天的自诉;劾(举劾)指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类似于现代诉讼中的“公诉”。汉朝规定应按照司法管辖逐级告劾,严禁越诉,除非有冤狱才得越级上书皇帝。根据“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除大逆、谋反之外,一般不准卑幼亲属告发尊长,否则以不孝罪处刑。严禁诬告,诬告者实行反坐。汉律还规定治安官吏负有纠举犯罪的责任,“见知而故不举劾,各与同罪;失不举劾,各以赎论”。 对被告的审讯,称“鞫狱”,沿用西周以来的五听之法。被告的口供即所谓“辞服”,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为了获取口供,审讯中可以使用刑讯。经过审判的各项程序,事无可疑后,法官可依据律令作出判决,并向被告及其亲属宣读,称为“读鞫”。如果被告及其亲属不服,允许其申请重审,称为“乞鞫”,乞鞫期限为三个月,期外不听。 汉代还建立了录囚制度,即由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以平反冤案,疏理滞狱。西汉时州刺史“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东汉光武帝也曾亲录囚徒。录囚之制对平反冤狱,改善狱政,监督司法及统一法律适用具有积极作用。 ■春秋决狱 【分析】“春秋决狱”,也称“引经决狱”,是指以儒家经典(主要是公羊《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它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必然产物。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精华》中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盐铁论?刑德论》评价:“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春秋决狱最重要的原则被认为是“论心定罪”,即以《春秋》之义去考察犯罪者的主观动机,再对案件作出裁决。但现存汉朝三十多个引经决狱的案例,无一例证明“志恶而合于法者诛”,可见“论心定罪”的结论比较绝对和武断。 2019年今(非^■雙;.).,;^;^翊▼?贫 春秋决狱的原则,按照董仲舒的论述应该是“本事原志”,即春秋决狱,应兼顾事实和动机。但是,由于儒家经典教义不具有法的规范性和确定性,法吏又往往不谙晓儒术,于是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任意比附,造成司法专断和腐败的局面。 春秋决狱始于西汉中期,沿用于魏晋南北朝,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审判方式。除了对律学的推动和对审判原则的修正外,它还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开辟了引礼入法的通道。 ■秋冬行刑

法律硕士考研历年试题分类解释

法理学 概述:法理学很多人说难,我想主要是难在最后一个大题目,因为那是一个跨度相对大一些的题目,考察的知识点关联性比较强,需要从整体上把握。但是,由于法硕考试本身决定这个题目不会太难,而且其考试的重点基本上涉及到公正、平等、权利、法治这些基本的概念,只是从不同角度出题目让考生进行论述而已。比如04年就让考生从宪法的、法制史的角度进行论述平等,今年就让考生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论述权利。为了使解释更具有条理性,法理学的编排将放弃教材以及大纲的那些章节排列。按照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法与社会四个方面进行编辑。 一、法的本体 1、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 历年试题: 5.在法的本质问题上,神意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2005] A.西塞罗 B.萨维尼 C.托马斯·阿奎那 D.托马斯·霍布斯 68.结合给定的材料,分析法律作用的分类以及不同作用之间的相互关系。[2005分析] 材料1:《管子·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材料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迷私有制社会中政府的职能时曾指出:“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个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 材料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

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 16、权利是可能的,义务是必须的。[2001判断] 17、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2001判断] 三、简答题(本题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2001] 简述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之间的区别 4、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2002判断] 41.简述法的指引作用的种类。[2002] 1、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2003] A.柏拉图B.托马斯?阿奎娜 C.卢梭D.康德 5、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2003] 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 C.经济作用D.强制作用 27、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性,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2003判断] 28、法律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与法律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这两种说法的含义是一样的。[2003判断] 2、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是()[2004] A、国家的历史传统 B、国家的阶级结构 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64、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004简答] 2、法的要素

美国的法律硕士学位和法学硕士的区别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b13505643.html,/ 美国的法律硕士学位和法学硕士的区别 很多学生对于LLM和jd的区别还不是那么明确,下面我就从就读角度还有就业和学术的角度分别来讲讲这两个学位,来帮助同学们更好的定位自己的专业。 先说JD,它在美国的原名,起先和欧洲一样,叫做L.L. B.,其拉丁原文是Legum Baccalaureus,意即Bachelor of Law。后来因为希望反映出和美国其他专业人士相同的地位,才改称JD。美国的法学院由于必须要有四年制本科大学的学位才能申请,攻读又要再花三年,因此JD 学位相当于七年制的本科学位,应当译作"法学士"。 法学领域的硕士学位称为L.L. M.,一般最多一年就可以毕业,多半是为外国持有法律学位的学生所设, 法学领域的博士学位称为J.S.D.(Doctor of Justice Science),一般译为"法学博士"。llm 与jd相对,都是美国学位的一种,前者只学一年,专攻某一方面的法律,但不能考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除了在少数几个州以外,而后者学三年,详细学习美国的法律,可以考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但是学费是前者的N倍,而且很少有奖学金。 前者必须是已经有法律学士学位的人才能够报考,只须提供托福成绩,后者不受学位之限,但是要提供LSAT成绩。 LLM是Master of Law的缩写,是法律硕士学位,是在取得JD学位之后夺取的又一个学位。但是对于非美国的外国学生来说,只要你有了一个国外的法学学士学位,你同样可以申请LLM。LLM分为General和Specialized两种。 在美国,本科没有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有JD,LLM,JSD(SJD)。 LLM是法学硕士,原则上比JD搞一个级别,但实际上通常是为外国人开设,而且学制一年,基本没有多大竞争力。JSD为法律科学博士,最高级别。马英九就是哈佛的JSD。

2020护理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2020 护理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护理专业的本科生毕业后平均起薪为$49,667/年,有12%的学生不能在毕业后4 个月内找到全职工作(相较于其他行业的比例为24%-30%)。 4个本科毕业后大概5%的学生,会继续选择就读下一个学位。研究生毕业月内的 就业率高达96%,起薪为$70,416/年。 护士的时薪一般为三十多澳币,周六加班工资为150%,周日为170%,公共假日更多。一般实行两班倒上班制。躲在公私立医院、社区诊所、保健室、门诊、避难室上班;薪水逐年递增(每年递增幅度大约为10%)。 在所有澳洲好就业的专业排名中,从来少不了护理专业的身影。 护理人员需求剧增,护理紧张的现象,日益突出在各国医学界面前,世界 性的护理人才资源短缺,无疑也促成了澳洲护理专业的兴起。 成为一名优秀的注册护士,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拥有对护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比如如何提高一个人的健康水平,如何去照 顾一个快要死去的人,如何教育、研究和管理运送病人,或在复杂的护理过程如何协调合作,并且还要学会如何创造一个平和的、安全的护理环境,能够参与制定一些创造良好健康状况的政策。 2.护理专业的职业分工较细,对从业人员的沟通能力、表述能力、聆听能力都是很大的考验。 护理学专业,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医学基础、预防保健的基本理论知识,受到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临床护理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及社区健康服务的基本能力。 、护理学专业就业前景 中国护士网上有人留言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不能知道我能做多少,在经历过多次生离死别后我认识到,珍惜吧。我会坚持走下去,不管前方有多难。”一个有责任心和爱心的护士就是病人眼中的天使。

14年中央财经大学法硕专业考研复习规划-考研考点分析

【2013年喜报】 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7人考入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5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

历年复试分数线 2013年复试分数线 2012年复试分数线 2011年复试分数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案例53 叶广胜为某村村民,老伴去世早,独自将两个儿子扶养成人。大儿子叶军高中毕业后,去南方打工并在当地结婚,与家中甚少来往。小儿子叶伟在家务农,结婚后与年事已高的父亲同住。考虑到大儿子经济条件较好,小儿子夫妇又如此孝顺,叶老汉于1995年写下一份遗嘱,自己的三间瓦房及存款5000元,于其死后全部由小儿子叶伟继承。到1997年,叶伟夫妻经朋友介绍去省城当临时工,并暂定居省城。叶老汉在一次中风后因无力照料自己的起居,遂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由村里负责叶老汉的生养死葬,叶老汉死后,其所有的三间瓦房归村委会所有。此后,村里专门派人照顾直至他两年后病故,并为其办理了后事。在办理后事时发现了叶老汉的l万元的存折。后村委会依约定占有了他的三间房屋。叶老汉的两个儿子对此提出异议。 [问题]1.叶老汉生前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叶老汉的三间房屋应归谁所有? 2。叶老汉的1万元存款应如何处理? 解析53遗蹭扶养协议的效力

法硕的考试科目

2016年法律硕士的考试科目 回答一:法硕考试有两种:一是参加一月份的全国统考,初试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专业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专业课全国联考,政,外参加统考。 二是参加十月份的在职申硕考试,政治由学校自主命题,其他三门全国联考,和一月份的是一样的。 具体的可以选择学校后,查询当年的招简,会有详细说明。 回答二:看你是考哪个学校了,这个专业考试需要考政治、英语、两门专业课,一门是刑法和民法,一门是宪法、法理学和法制史。如果你学习够好,建议可以考北大、人大、政法大学、西政都还不错,如果一般的话a线可以试试报清华,早几年都是卡着a线的,这个你还是要关注一下。其实考自己本校一般也不错,研究生一般就看专业了,学校的影响要相对小一些。 现在准备考研完全来得及,时间足够,英语多做真题的阅读理解,反复做,把里面的词汇都弄明白。 政治多背多做题,背是主要的。有个任汝芬四本都还不错。第一本是书内容,后面是题。刑法把四要件理论弄熟,然后跟别的科目就没什么区别了,都是背,大量的背。看的书主要是一本要点和一本大纲解析。配套的书看一些,最好报个班。应该就没问题了。 是先选择学校,报名的时候就必须确定你是报哪个学校,不是先考了再选学校。参加的是全国统考。然后每个学校的分数线是不一样的,你在网上查一下往年的分数线就清楚了 回答三:第一种是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48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 第二种是参加每年十月份全国50所高校联考的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的在职法律工作者,考试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外语和三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回答四:法律硕士专业课部分考查(法硕基础课150分,刑法学和民法学各75分;法硕综合课150分,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各课分值分别为60分,50分,40分)政治和英语这两门公共课是全国统一的,和其他任何考研专业是一样的,政治英语满分各100分 回答五:法律硕士考试分为英语,政治,专业课。 专业课的内容是:刑法,民法,法理,宪法,法制史。 教材你可以买人大出版社出版的考试指南,等当年9月的时候再买教育部的考试分析。这样

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之间如何选择

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之间如何选择 大家对法律硕士可能比较陌生,我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法律硕士开设于1996年,当时允许招法硕的学校全国只有8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到2010年可以招法硕的学校已经有115所,其中仅北京就有20所,每个学校招100多人,其招生人数是远远高于法学硕士的,因此,在难易程度上,也无法和法学硕士相提并论。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以前只允许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报考法律硕士,09年以来,法律专业的学生也可以报考法律硕士,但是,两者并不一起竞争,非法律专业学生参加的是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试,法律专业的学生参加的是法律硕士(法学)的考试,法律硕士(法学)的学制是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学制是3年。两者不一样,所以,不用担心允许法学的报考法律硕士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是否公平的问题。但是,法学硕士则不一样,不管你本科学什么专业,考试的题目都一样。 法律硕士考试全国联考,政治(100分)、外语(100分)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满分为150分)、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满分为150分)。是否全国联考是法硕和法学硕士的最明显的一个差别。法硕考题全国都是一样的,法学硕士考试由学校出题,考的学校不一样,题目就不一样。法学研究生的考试,最好是可以弄到一些学校内部的信息,比如说历年试题,老师的最新研究成果之类的,这样的话,胜算会更大一些,但是,法硕因为是全国联考,这些信息就没有多大的价值了。 法律硕士考试是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考试,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法学硕士就是学术性学位。这在有的学校的招生简章中就有区分,报考法学硕士的看“学术性硕士生招生简章”,报考法律硕士的看“专业硕士招生简章”。法律硕士(专业硕士)和法学硕士(学术性硕士)的区别就是培养方向不一样,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热潮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而法学硕士主要是学术研究。实际上这些区分都是形式上的,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法学研究生毕业的也大多从事法律实践工作。 法律硕士考取以后,缴纳的学费比较多。以北师大为例,“法律硕士(法学)学费2年总计2.8万元,分二次按每学年1.4万元缴纳。法律硕士(非法学)学费3年总计4.2万元,分三次按每学年1.4万元缴纳。”所以,学费的多少也是考生特别是家庭经济情况不是太好的学

未来十大热门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未来十大热门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未来十大热门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一:纯文纯理专业掌握技能助你就业 文科类毕业生(如文、史、哲专业)就业困难,仍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由于社会对这类人才的需求有限,而且此类学科专业技能不强、替代性比较大,所以这些专业的学生就业受到限制。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着重基础研究的纯理科专业的毕业生身上。一些学习基础数学、基础物理等专业的本科生就业很尴尬,到研发部门专业学习不够深入,而面对市场鲜有对口岗位。 因此,文科类专业的学生不能只是简单掌握文案写作技能,还应掌握其他一些技术,如计算机知识、经济学知识、外语等,方能胜任未来相对要求较高的工作岗位。在择业过程中,除了关注传统的求职项目,如企业行政助理、文秘等工作岗位之外,也应注意到媒体、出版、广告、市场营销等工作岗位的人才需求量比较大,文科生比较占优势。而对做基础学科研究的纯理科专业的学生来说,如果平时善于积累,在热门行业也有后天优势:基本功扎实,入手快。这些专业的毕业生也可向相关热门转向,比如转向IT、金融、教育等行业。 相对于文科学生来讲,自主创业是理科生不错的选择。有的学生在大学有一些很好的技术创意,获得了发明专利;有的跟着导师进行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并通过学校的产学研合作基地转化成了有形产品。这些都可以作为创业的基础,同时还可以带动身边的同学共同创业,形成一条良性就业链。

二:师范类专业区域供求不尽均衡 调查显示,工作的稳定性和自主性、待遇节节拔高等促使教师成为最受欢迎的职业之一。 从大城市的就业状况来看,师范类学生的供求量趋近平衡,其中民办教育机构(包括培训机构)对师范类人才的需求量占了很大比例。 统计显示,在师范类各专业中,需求较大的专业有教育学、特殊教育、教育技术、数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物理、计算机等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肖淑珍认为,我国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面向社会吸纳师资。同时,鼓励综合性高等院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使得师资来源多元化。但由于受社会认同和学校品牌的长期影响,普教系统仍然是师范院校尤其是部属师范院校的优势就业领域。 由于我国教育政策的调整,近几年民办学校、职业学校大量兴起,这使得师范生就业机会增多,又在教育系统内为毕业生拓宽了就业市场。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中西部面临优质师资匮乏、基层教育系统缺少编制的现实情况,而大城市教师职位日渐饱和,不可能再接收大量毕业生。因此,在普教系统就业面临较大的竞争和压力。近两三年来,中西部省会城市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二线甚至三线城市成为师范类毕业生求职的热点地区。 从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实施可以看出,中西部对师范人才的需求很大。因此,未来几年师范类毕业生也应当转变观念,更多地将注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三一

1.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包括:(1)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如把买卖误解为赠与行为; ⑵对标的物的误解,如把复制品当作原件;(3)对价金的误解,如将1 000元误认为100元;(4)对当事人的误解,如把某甲当作某乙。 民法上的误解仅限于对行为内容的误解,不包括对行为动机的误解,而且这种误解是重大的,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的。 2-因受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以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做出意思表示为目的的欺骗行为。(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欺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以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做岀意思表示为目的的欺骗行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欺诈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才是可撤销的。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向对方或其亲属预告危害,使其发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这种恐惧心理而作岀的违背其真实意思的行为。 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指在双方、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它具有以下特点:(1)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2)行为结果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而另一方则获得显然超过了正常情况下所能获得的利益(暴利);(3)不利一方当事人所为民事法律行为并非其本意,而是由于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原因;(4)这种不公平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或者是当时社会所公认的不公平。需要注意的是,显失公平仅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所造成的不公平,而不包括因为受欺诈或受胁迫而造成的不公平。 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分析】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后,与无效的民事行为一样也具有自始无效的后果,但二者毕竟不同,主要表现在: 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也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争议,该行为都是无效的,是绝对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相对无效,是有条件的无效。当事人提岀申请并经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可是该行为无效的前提条件。 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有了约束力,只有在被撤销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当然,撤销行为具有追溯力,追溯到行为开始。 3.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或与该民事法律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主张无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受理的案件中发现属于无效范围的,也可以主动确认其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通常是因该行为而蒙受不利的一方,如受欺诈方、受胁迫方)才可请求撤销,其他人不享有撤销权。 另外,在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如果属于部分无效的,没有被撤销的部分继续有效。 第t节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分析】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岀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民法学

法硕考研题库试题汇总

2013年法律硕士考研题库试题汇总 2013年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教材相关知识点】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单选题) A、普通权利 B、救济权 C、相对权利 D、基本权利 【解析】基本权利是宪法所规定的,人们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权利。它是与普通权利相对的概念。普通权利是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答案】D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教材相关知识点】法律义务(单选题)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这一规定所包含的义务属于下列哪一种?() A、对世义务 B、特殊义务 C、救济义务 D、公义务 【解析】根据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可以将义务分为一般义务和特殊义务,一般义务又称为对世义务,其内容通常不是积极的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特殊义务又称为对人义务,其特点是义务主体有特定的权利与之相对,义务主体应当根据权利主体的合法要求作出一定行为,以其给付、协助等行为使特定权利主体利益得以实现。故B正确。C项救济义务,又称为第二性义务,其内容是违法行为发生后所应付的责任,故错误。D项义务是指公法上的义务,而婚姻法属于典型的私法,夫妻互相抚养的义务应属私法上的义务,故错误。

20个主要专业就业前景预测

20个主要专业就业前景预测 1.计算机、信息技术再领风骚: 据美国市场分析公司国际数据公司(IDC)发表的报告,2001年--2004年,全球所需的IT专业人才约为50万人,但到2004年全球对IT人才的需求将增加到180万--300万人,全球IT业将出现严重的人才饥荒。 美国信息技术统计协会的资料也显示,美国每年IT人才短缺成倍数增长,短缺人数将从1998年的35万人增加到2001年的85万人。2004年后,欧洲短缺IT人才也将达170万人。 尽管纳斯达克指数大幅下挫,新经济也遭到人们的质疑,但是以信息产业为高科技企业仍然是未来社会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所以高科技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依然非常旺盛。另外,因为高新技术产业是在近几年中飞速发展起来的,所以还没有出现大量的有经验的高级人才,使得大学本科生的市场地位仍然很高。正是整个经济发展的趋势决定了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的学生仍旧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当然,如果有一天每个人都有一台计算机,而且人们掌握计算机就像用钢笔一样熟练时,估计计算机专业也就该变成冷门了。只是,那一天的到来好像还很遥远。 2.市场营销升温有望: 目前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好像是哪里都需要,哪里又都不想去。这里的原因很多,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做市场营销需要有经验,而应届毕业生并没有这方面的优势。同时,做市场营销是非常累的,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是做不来,这也吓跑了一大部分的毕业生。所以就出现了企业找不到想要的营销人员,而毕业生也不好找工作并存的现象。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营销已经渗入到各种各样的企业里,不仅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也都在讲市场营销。人们对市场营销的观念也将有更深的认识,所以对这方面人才的需求将继续看好,并有继续升温的可能。并且,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商品化发展和商品房信贷业务的日益红火,购买商品房已成为绝大多数国人的首选投资,房产商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其中最有效的促销手段就是聘用房产推销员。而随着小轿车的大幅降价及国民收入的逐年增加,小轿车在21世纪进入中国三分之一以上家庭已不再是神话,因此,汽车营销人员也将走俏职场。再有保险推销人员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的"艰苦创业"之后,也将成为21世纪的热门职业。所以,对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整体需求会增大。 但是,因为市场营销的特殊性,做市场营销需要各种能力,不是学市场营销的人就适合做市场营销,专业知识反而变得不是很重要,很多低文凭的人愿意付出更大的劳动获得更多的回报,形成了营销专业学生的强劲的对手,给毕业生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3.金融、投资人才将会吃香: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九二

等酷刑。隋唐以来以十为尾数的笞杖刑改为以七为尾数,共十一等:笞刑从七至五十七,分为六等,杖刑从六十七至一百零七,分为五等。元初还仿效宋朝施行“折杖法”,杖折为笞,徒折为杖,但折杖法并未维持很久,徒刑恢复后,并附加杖刑,以至“本减而变为加矣”。元朝还公开允许私刑的合法存在。 三、民事立法 ■财产法律制度:契约关系;损害赔偿。 【分析】元代法律中有许多关于“阑遗物”的规定。“阑遗物”是蒙语中的牲口和奴婢,因为长期游牧,牲口对于征战、运输、生存具有重要意义。阑遗的牲口和奴婢如果公告十天仍无人领取,官府应收管,有主人前来认领的,仍要归还本主。 元代的契约关系主要规定了买卖契约、典当契约、借贷契约、租佃契约。不动产买卖和典当必须经过“经官给据” “先问亲邻” “签押文契” “印契税契” “过割赋税”五个程序才能生效。 元代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较多体现在人身伤害上。如造成对他人的人身伤害,加害人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养济之资”“养赡之资”和“医药之资”。烧埋银主要适用于杀人或伤人致死的犯罪。对于各种杀人罪,向罪犯家属征“烧埋银”白银50两给“苦主”(受害人家属)。烧埋银具有一定的损害赔偿性质,但蒙古人往往以此逃避刑事追究。 ■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分析】元朝统一中国以后,虽然受到儒家礼教纲常的影响,但仍保持某些蒙古族原有的传统,特别在婚姻方面,允许依照不同民族的风俗和习惯行事,而不强求划一。至元八年定制:“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汉族禁止“有妻更娶”,但蒙古习惯法“札撒”却允许蒙古人一夫多妻。此外,蒙古人还实行“收继婚”,即未婚男子收娶家族中的寡妇为妻,子可收父妾,弟可收兄妻,兄可收弟妻,“父死则妻其母,兄弟死则收其妻”。但汉人除弟收亡兄妻外,上述亲属乱伦或重婚均为法律所严禁。 建立婚姻关系必须订立婚书(或称“嫁娶礼书”),婚书上写明议定的聘财数额,如果是招赘女婿,须写明养老或出舍的年限,主婚人、保亲人,媒人须在婚书上签字画押,然后依礼成亲,婚姻关系方才有效。明、清时虽然一般也要求有婚书,但已不再是必备形式要件。元朝还对媒妁进行规范化管理,只有经基层官员、地方长老等保举推荐的“信实妇人”才能充任媒妁,并由官府登记在册,媒妁职业化倾向明显。关于婚姻的限制和解除,元基本沿用唐宋旧法,但不似唐宋那样严格。 在继承方面,蒙古人和色目人各依其本俗法。蒙古习惯法由幼子继承父业,后因接受汉法影响实行诸子均分制,但实际份额仍不相同。户绝之家的女儿和寡妇享有继承权或有条件的继承权。元朝以前,法律允许改嫁寡妇带走原有妆奁,不准寡妇带走的限于亡夫的遗产(或应得份额)。但元朝规定,离婚妇女或寡妇如果再婚,丧失原先从父母处得来的妆奁物及其他继承得来的财产,夫家财产更是不得带走。明清受元朝影响,皆有“(寡妇)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的规定。 四、行政立法 ■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 【分析】元朝以中书省取代隋唐的三省。中书省以中书令为长官,由皇太子兼领。皇太子一般不到职视事,由左右丞相及其他副职实际负责政务,统称宰相。中书省下仍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掌管国家各方面行政事务。 元朝中央政府另设有枢密院和宣政院。枢密院掌理军事,地位低于中书省,皇太子兼领枢密使。宣政院掌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地区军民政教事务,以国师(帝师)总领,机构庞大,职官僧俗并用,遇重大军事,须会同枢密院商定。由于蒙古贵族崇信喇嘛教,并且以国师或帝师教旨和皇帝敕令并行于西部藏族地区,因此,宣政院的权力很大。 地方行政机构大体仿宋、金旧制。元世祖时置行中书省,以为中书省的临时派出机构,不久因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即以行省作为地方固定的行政区域,大体形成行省、路、府(州)、县四级制。行省和路分别以丞相和总管为长官,府、州、县则设尹为长官。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皆设蒙古管事官达鲁花赤一人,掌握实权。 第2 0 19年全国法律硕士(.开法学)联考大巧分析 ■科举制度的变化 【分析】元朝建立以后,科举考试制度长期停废,直至元英宗延佑元年(1314年)才恢复。元朝的科举每三年

法硕报考条件汇总

法硕报考条件汇总 法硕联考 1.法硕(非法学),简称“法硕(非法学)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2.法硕(法学),简称“法硕(法学)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方可报考)。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除法硕(非法学)、法硕(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十月在职联考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3年(或以上)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法硕的报名时间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时间相同,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报名。 2.十月在职法硕一般是在7月上旬网上报名,7月底再现场确认。考试时间是在10月的最后一个周末。[2] 报名方式 (一)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 教育部要求,考生要在《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以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 (二)全面试行网上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国范围全面试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

2020考研: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考研的区别

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考研的区别 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考研有什么区别?大家一定搞清楚再报考,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相同点:两者都是专业学位硕士的类别之一 不同点 1.专业代码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2.初试科目 法律(非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法律(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3.报考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特殊要求 法律(非法学):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法律(法学):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学制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学制一般为3年;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学制一般为2年。

5.试卷结构及考试内容 法律(非法学)硕士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总分150分,时间180分钟。试卷包含三大部分的内容: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整张试卷分五种提醒进行考察:单项选择题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多项选择题 18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简答题 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分析题 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论述题 1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法律(法学)硕士考试试卷采用闭卷,笔试,考试用时180分钟。试卷满分为150分。该专业分为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专业课一: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内容,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五种题型;专业课二: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三部分内容,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分析论述题四种题型。 启航考研复试特训营:揭秘复试---避免陷阱---全真模拟---优质服务!

关于护理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关于护理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护理专业就业前景 众所周知,当今就业难早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就业竞争用“惨烈”来形容已不为过。初高中毕业生就业方向:工厂基础工人、 各行业服务员(主要是个体餐饮店或底层服务性行业)。特点:工资比较低,工作时间长,社会地位低,没有发展前途。用“惨烈”来形 容已不为过。初高中毕业生就业方向:工厂基础工人、各行业服务员(主要是个体餐饮店或底层服务性行业)。特点:工资比较低,工作时间长,社会地位低,没有发展前途。 无论是选择普高还是职业学校,学生和家长都应该实事求是,选择合适的道路,家长应多倾听孩子内心的想法,根据孩子的优势和特长来选择学校;勉强自己去读一个高中,如果以后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还是没有任何的一技之长,就业还是只能在工厂或者服务行业从事基层工作,就算是考上大学,一般也是民办二专,专业不好,就业 前景也不容乐观!实践证明,初中毕业选择一门好的技术,对于初中 毕业生来说至关重要。 人才紧缺国家重点扶持 医学类专业譬如护理专业被教育部、卫生部等六部委列入国家紧缺人才专业,予以重点扶持。世界卫生组织对各成员国卫生人才资源统计结果显示,许多 国家护理人才紧缺。在我国,护士的数量远远不够,医护比例

严重失调。 需求量大、技术性强、工资待遇高、工作环境好! 按照卫生部要求,我国医院的医生和护士的比例是1:2,重要科室医生和护士的比例应是1:4.而目前全国1:0.61的医护比例远远达不到卫生部的要求,与1:2.7的国际水平相差很大,与发达国家1:8.5的比例相差更远。根据卫生部的统计,到201x年我国的护士数量将增加到232.3万人,平均年净增加11.5万人,这为学习护理专业的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 发展前景好、社会地位高、就业后稳定性强、就业时间提前! 学生就业主要分布在各级各类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急救中心、康复中心、社区医疗服务中信,并且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工作。 业内专家介绍说,护理职业一直是国际上地位较高、薪水丰厚的职业之一。如护士在美国平均年薪达5万美元,而美国缺护士30万人。在澳大利亚,护士最容易找工作或获得升迁,同时,只要拥有了澳大 利亚注册护士的资格,等于拿到了通向英联邦国家工作的“绿卡”。英、法、德等西方发达国家对护士均有许多优惠的政策。因此,有深 厚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流畅的国际交流语言的护士在国 际上就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关于护理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五十

3.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在效力上,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先适用遗嘱继承。不能适用遗嘱继承的遗产,才适用法定继承。 4.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尽管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但是法定继承对遗嘱继承也存在制约作用,如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分析】我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分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对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理解应当是广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自然血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包括拟制血亲的养祖父母、养外祖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分析】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第一顺序中应当注意三个问题:(1)《收养法》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与养父母互为遗产继承人,而与生父母不再互为遗产继承人。(2)继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因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而消除。因此,继子女不仅与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互为遗产继承人,而且与生父母也互为遗产继承人。(3)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论他们是否再婚,都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其子女的代位继承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在第二顺序中应当注意的是,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 【分析】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的条件 【分析】代位继承须具备下列条件: 1.须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部分 201 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大额分析 2.须被代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3-须被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继承法意见》第28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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