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签署方式
(二)签署的人员
(三)合同向对方的审查
二、签署合同时应注意条款的审查
(一)规格条款
(二)质量标准条款
(三)包装条款
案例:2008年6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购买加工成品建筑材料波纹管,共计发生货款45万元,但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问题。7月甲自行以木箱包装了货物并按约交付给乙,要求乙支付货款45万和包装费3万。乙收到货物后支付了货款45万元,但不肯支付包装费。2009年1月甲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乙所要货物包装费3万余元以及利息。法院认为在双方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的情况下,按合同法第150条的规定,甲应采取通用或者足以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用木箱包装货物是甲
应履行的义务。因此,法院未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四)支付方式条款
(五)定金条款
(六)违约金责任条款
(七)若与外地公司签署合同,尽量争取约定在我方所在地法院
管辖
(八)其他条款(合同履行中传真件,电子邮件双方均予以确认,约定具体电子邮件地址,降低旅行中的风险)
(九)关于交易价格是否含税问题的风险防范(要在合同中声明交易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十)缔约过失责任
三种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赔偿范围
1、订立合同所支出,如交通费,通讯费等
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如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
3、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时支出的诉讼费用
4、上诉费用的利息损失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规范
(一)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变更(一定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关于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
A现金支付的,应要求客户出具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据
B对于转账支付的,应要求对方将款项转入合同约定的账户
C直接以票据支付的,在签支票时应保持名称的一致性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货物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