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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社变更及撤销事项备案办事指南

旅行社分社变更及撤销事项备案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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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社变更及撤销事项备案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网址:广州旅游网-政务版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7006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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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支机构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doc

旅行社分支机构注销备案事项登记表.doc

备案程序旅行社分社变更经理、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交回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证明。

变更旅行社分社经理(1)《旅行社分支机构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2)《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原《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原件

(4)变更后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5)变更后负责人的履历表复印件

(6)变更后负责人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变更分社经营场所(1)《旅行社分支机构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2)《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原《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原件(4)变更后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变更分社经营范围(1)《旅行社分支机构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2)变更后《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原《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原件

(4)变更后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注销分社备案(1)撤消分社的申请书

(2)原《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原件

(3)地税局注销文件、组织机构代码注销文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注销该服务网点营业执照的有效文件

(5)旅行社因解散或破产清算、业务变更或撤减分社减交、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而降低保证金数额50%等原因,需要支取保证金时,须向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出具《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银行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将相应数额的保证金退还给旅行社。

(6)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银行应根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决定书》,经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向旅游者支付。

受理部门各区县、级市旅游局

备注以上各项提交的复印件均需(一式2份),持原件到备案登记部门核对,均应由旅行社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填写的表格均需负责人签名及加

盖公章

旅行社分支机构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旅行社名称许可证编号

分支机构名称原备案登记证编号

设立项目:□旅行社分社□旅行社门市部

变更事项项目变更前变更后名称

营业场所

负责人

经营范围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原所在区、县级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同意办理变更

□已留存备案

(盖章)

现所在

区、县

级市旅

游行政

管理部

门意见

□同意办理变更

□已留存备案

(盖章)换发备案登记证时间年月日

换发备案登

记证编号

说明:1.提交旅行社分支机构原《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变更事项内容相关资料。

2.以上提交的资料一式3份复印件必须盖公章。

(本表及提供的变更资料,跨区的一式3份,同区的一式2份)

填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旅行社盖章)旅行社分支机构注销备案事项登记表

设立社社名称许可证编号

注销项目

□分社□服务网点(门市部)设立社经营场所

注销情况

分支机构

名称

分支机构

经营场所

分支机构

负责人

地税注销证明通知书号码:国税注销证明通知书号码:工商注销证明通知书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保证金数额

(万元)

原所在区、县级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已留存备案

□已转报市级旅游局

旅游局(章)

年月日

现所在

区、县级

市旅游

行政管

理部门

意见

□已留存备案

□已转报市级旅游局

旅游局(章)

年月日

填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事项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公司登记文书范本之十一: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事项的股东会)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仅供参考) 会议时间:20X 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 XXX XXX有限公司 (股东代表:XXX。 2、新增股东(或股东代表):XXX XXX (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资企业法》及本公司章程,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或执行董事) XXX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XX%殳权认缴出 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若转让给新股东且原股东未全部到会,应注明:原股东X XX、XXX放弃优先受让权。)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注册资本XX %。 2、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注册资本XX %。 3、 (注:原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且股东未发生变化的无需此项表决。 ) 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XXXX 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其中由股东 增加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 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 认缴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 %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2、股东 认缴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 % ),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 3、股东 认缴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 % ),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对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程序情况进行说明) 十^一、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 修正案》。(若制订新章程,则该条为“同意公司原章程及所有修正案 废止,附同意通过 年 月 日的公司新《章程》。” 四、 的项目, 六、 少)至 同意将公司住所由 变更为 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人民币,其中由股东 (依法须经批准 万元人民币增加(减 增加注册资本 万 七、 同意公司类型由 变更为 八、 同意公司股东(XXX )的名称(或者姓名)变更为(XXX )。 九、 同意公司营业期限变更为 XX 年(或长期)。(注:包含原营业 期限年限) 十、 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佛山备案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网上收件:申请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地址http://119.145.135.38/fscx/)在线申办,并上传该事项办事指南要求的全部电子化申请资料,按信任优先原则,不需提交纸质文件。 二、网上受理:资料齐全发出网上受理回执,并短信通知;需要补正资料的,一次性发出网上补正意见,并短信通知,申请人上传需补正的电子化资料。 三、网上审核:网上受理后进行网上核对、审核,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并发出网上审核进程动态信息供申请人查询(审核通过的,不发放纸质版诚信手册,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电子信息为准)。 办理时限:承诺10个工作日(不含网上预审2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一、市外园林绿化企业需要提交并上传下列资料: 1.《<诚信手册>领取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证复印件);办公场所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办公楼、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小区的住宅),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应的办公设备(如办公桌椅、电话、电脑等)。 6.企业派驻佛山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企业派驻佛山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登记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驻佛山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按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提供)及下列人员:企业派驻的持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或持园林项目负责人证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3人,专职安全员的园林助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以上人员不得重复; 7.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 8.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本人亲自签署);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二、市外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需要提交并上传下列资料: 1.《<诚信手册>领取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证

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 二、备案制度 实行市外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外地企业”)总院(总公司)年度备案和项目登记制度。外地企业可根据拟在渝承揽业务具体情况一次性选择企业具备的全部或部分资质备案,通过年度备案后方可依法在渝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三、申请条件 (一)外地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商注册所在地不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取得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或二级及以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 3、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4、企业近三年来诚信状况良好; 5、外地勘察企业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渝办公场地套内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二)外地设计企业备案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渝技术负责人应连续在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除在渝技术负责人外,其余备案人员应连续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从事工程设计实践5年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已实施执业资格注册的专业,其注册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 4、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的专业配备齐全,各专业主要技术人员(非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 (三)外地勘察企业备案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渝技术负责人应连续在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工程勘察实践10年以上,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除在渝技术负责人外,其余备案人员应连续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从事工程勘察实践5年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数量不少于1人; 4、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规定的专业配备齐全,各专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非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 (四)除以上条件外,外地企业备案人员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60周岁及60周岁以上的人数不得超过备案总人数的1/5,最大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2、设立了驻渝分支机构的企业,其专业技术人员应为备案人员,应由企业总院(总公司)人员常驻,若常驻人员不足时,可聘用重庆本地的专业技术人员,但聘用人数不得超过备案人数的1/5,且不得同时受聘于其他单位工作; 3、企业总院(总公司)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作为备案人员;

二类经营备案程序办事指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一、备案的条件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2、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3、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的经营场所,医疗器械的经营、储存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 4、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全部委托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储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5、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6、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7、具体执行标准按照《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豫食药监[2015]163号) 二、备案程序 1、企业提交备案材料 2、审核材料。对备案材料完整性进行核对,对备案材料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备案。对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对不予备案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并说

明理由。 3、处长复核 4、主管局长签批 5、发放备案凭证 6、网上公示 三、提交材料 1.省局网站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并打印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7006843.html,/CL0124/); 2.企业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有)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说明(制作表格,注明产品代码、产品名称、注册证号、销售渠道) 6.企业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办公场所内部平面图、仓库内部平面图(注明长度、宽度和层高)、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企业经营设施和设备目录; 8.企业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9.经办人授权证明; 10.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保证声明 11.其他证明材料(经营范围含体外诊断试剂需提供以下材料:体外诊断试剂检验人员身份证、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证或主管检验师职称证;冷藏车购车发票和行车证;冷库发票;自动温度记录设备发

完整word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新建企业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流程 一.取得试生产许可证(试生产批文)需要所需要的工作流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安全评价(初步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环评(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职业卫生预评价(有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初步设计(设计院)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院)消防建审报告(消防部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静态验收)试生产批复文件 二.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前需要做以下准备工作 消防的验收报告(消防部门) 特种设备的验收报告(锅检所) 防雷检测报告(气象局) 重大危险源备案(安监局) 应急预案备案(安监局)注:在备案前必须编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经过应急专家组评审合格后方可备案 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 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 三.需要联系以下机构 1. 评价机构: 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评价报告(安评公司) 重大危险源评估及辨识(安评公司) 环评报告(环评公司) 2. 监理机构: 建设工程监理 环保监理 3.安监局: 应急预案评审备案 重大危险源评备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4.技术质量监督局 设备、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报告 四:需要取得的证件 1.危化品登记证 2.试生产许可证(批文)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销售许可证

五.试生产备案需要材料: (一)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两份); (二)试生产(使用)方案(两份); (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试生产(使用)方案以及是否具备试生产(使用)条件的意见(两份); (四)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审查意见(两份); (五)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情况的报告(两份); (六)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设计落实情况的报告(两份); (七)组织设计漏项、工程质量、工程隐患的检查情况,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告(两份); (八)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两份); (九)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复制件两份); (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两份); (十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两份); (十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两份); (十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两份); (十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两份)。 六.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的资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及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 (三)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四)试生产(使用)期间是否发生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整改情况报告;(五)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文件(复制件)。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办事指南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0号令)第八条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第十条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由备案人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2.《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25号). 二、备案申请材料 1.备案资料目录 2.申请人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首页许可服务栏,点击网上办事,进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3、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一式三份(申请表不得手工填写),并点击提交按钮; 4.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 5.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6.产品技术要求 7.产品检验报告 8.临床评价资料 9.产品说明书及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 10.生产制造信息 11.证明性文件 12.符合性声明 (二)变更备案申请资料 1.变更备案资料目录

2.变化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3.证明性文件 4.符合性声明 注:备案时应一并提交含有备案表内容(含附件)的电子文档;上述材料要加盖备案人公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企业盖章。 三、备案资料要求 (一)安全风险分析报告要求 医疗器械应按照YY 03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有关要求编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预期用途和与安全性有关特征的判定、危害的判定、估计每个危害处境的风险;对每个已判定的危害处境,评价和决定是否需要降低风险;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和验证结果,必要时应引用检测和评价性报告;任何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定等,形成风险管理报告。 体外诊断试剂应对产品寿命周期的各个环节,从预期用途、可能的使用错误、与安全性有关的特征、已知和可预见的危害等方面的判定及对患者风险的估计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及相应的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形成风险管理报告。 (二)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编制。 (三)产品检验报告 产品检验报告应为产品全性能自检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检验的产品应当具有典型性。 (四)临床评价资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程序及表格(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程序 一、依据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5号令)、《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39号)、《淄博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施意见(试行》。 二、程序 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查和市局指派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安监局窗口。 三、提交材料 (一)简易程序申请 1、申请建设项目简易程序的文件。 2、建设项目情况介绍材料(介绍材料应详细说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投资额、主要工艺技术和装置设施(建设范围)、周边环境概况等)。 3、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安监部门出具的适宜简易程序的书面意见。 建设项目未列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县级以上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等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或者不予审批(核准、备案)的决定书(书面意见),或者加油站等有关行业准入的批准文件,可认为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二)安全条件审查 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附件)及文件(附件); 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3、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最终版胶印)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 5、规划相关文件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7、实施许可的安监部门出具的适宜简易程序的书面意见; 8、镇、街道安监站出具的备案材料; 9、诚信承诺书及按有关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三)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附件)及文件(附件); 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最终版胶印); 5、拟雇佣的施工单位相应工程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6、镇、街道安监站出具的备案材料; 7、诚信承诺书及按有关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 1、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附件)及文件(附件); 2、试生产(使用)方案; 3、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审查意见;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事项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公司登记文书范本: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事项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仅供参考) 会议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 2、新增股东(或股东代表):XXX、XXX。(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会议由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召集,执行董事(或;董事长)XXX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到九是选择项,没有变更的事项删除)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XX%股权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 2、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 3、………… 二、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变更为。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1和2为选择项,设董事会、监事会选1;设执行董事、监事选择2) 1、同意免去XXX、XXX、XXX的董事职务,同意免去XXX、XXX的监事职务;选举XXX、XXX、XXX为新董事,继续选举原董事会成员XXX、XXX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XXX、XXX、XXX、XXX、XXX组成;选举XXX、XXX为新监事,继续选举原监事会成员XXX担任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由XXX、XXX、XXX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XXX、XXX组成。(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公司使用) 2、同意免去XXX的执行董事职务,同意免去XXX的监事职务,同意免去XXX的经理职务;本公司由XXX、XXX、XXX组成新股东会,选举XXX为执行董事,选举XXX为监事,聘任XXX为本公司经理。(注:本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的有限公司使用) 六、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万元人民币增加至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

佛山市南海区 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办 事 指 南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 目录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1南海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流程图‥‥‥‥‥‥‥‥‥‥‥‥‥‥6南海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事项登记表‥‥‥‥‥‥‥‥‥‥‥‥‥‥7各验收事项办事指南 规划部门‥‥‥‥‥‥‥‥‥‥‥‥‥‥‥‥‥‥‥‥‥‥‥‥‥8住建部门‥‥‥‥‥‥‥‥‥‥‥‥‥‥‥‥‥‥‥‥‥‥‥‥‥11公安消防部门‥‥‥‥‥‥‥‥‥‥‥‥‥‥‥‥‥‥‥‥‥‥‥15气象部门‥‥‥‥‥‥‥‥‥‥‥‥‥‥‥‥‥‥‥‥‥‥‥‥‥16卫生部门‥‥‥‥‥‥‥‥‥‥‥‥‥‥‥‥‥‥‥‥‥‥‥‥‥17环保部门‥‥‥‥‥‥‥‥‥‥‥‥‥‥‥‥‥‥‥‥‥‥‥‥‥17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各事项办事指南‥‥‥‥‥‥‥‥‥‥‥‥‥‥‥18联系方式‥‥‥‥‥‥‥‥‥‥‥‥‥‥‥‥‥‥‥‥‥‥‥‥‥‥24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切实加强工程项目事后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能,降低验收费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联合验收实行“分级管理,各方负责,时间统一,人员集中,部门验收,结论明确”的运作模式。 第三条设立联合验收办公室 (一)机构设置。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合验收办),办公室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中心)。狮山镇作为镇级联合验收试点,成立镇联合验收办。区联合验收办是镇联合验收办的业务指导部门。 (二)机构职能。负责组织、协调联合验收部门做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审批管理、现场勘察、出具验收合格文书等工作,以及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联合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机构组成。区联合验收办由区监察局、审改办、建设、规划、环保、消防、气象、卫生、人防等部门组成。另再聘请一定数量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协助开展工作,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经费。 狮山镇联合验收办可结合实际,参照落实。 第四条建立联合验收工作机制

比选方案备案办事指南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比选方案备案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2006年第197号)第九条第三款“比选人应当在比选公告发布3日前将比选方案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申请条件 (一)比选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已履行项目审批(含已批准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备案)手续和比选事项手续。 (二)比选人应当有进行比选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 (一)招标项目已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文件和比选事项文件。 (二)项目比选方案。 四、办理程序 (一)项目业主持上述材料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 (二)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对比选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和条件的比选方案,在收到比选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比选方案正式受理,并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省发展改革委在受理比选方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比选方案进行详细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比选方案予以审查通过。对审查不合格的比选方案通知项目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修改。

(四)取件人凭身份证领取备案比选方案。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估时间,若需专家评估的一般项目3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窗口:(028)86942462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028)86705958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9167,86942671 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室:(028)86705790 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7006843.html, 省发展改革委: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7006843.html,

10 【竣工验收】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一、受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第二条、第六十一条);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九条); (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 (四)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1号)二、需具备的条件 (一)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二)通过规划、环保、消防、档案、防雷等部门竣工验收; (三)涉及建筑节能的项目,节能审查已通过; (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办理程序 (一)网上填报 建设单位进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的“项目类”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系统”,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后,按下列程序完成网上申请: 1、填写申请表。网上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附:《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填表说明》) 2、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并打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注:保密工程需携带相应资料直接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无需网上填报。 (二)窗口办理及提交材料 网上填报后,建设单位需携带以下书面材料,到工程报建告知单明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部门申请。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份) 3、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原件复核)注:浦东新区规划局出具的为结构封顶监督检查意见书,其余为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备案受理凭证或消防验收认可文件复印件(原件复核) 5、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含试生产、试运行)复印件(原件复核) 6、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复印件(原件复核) 7、上海市气象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防雷工程验收认可文件复印件(原件复核) 8、工程款支付证明原件 9、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认可文件原件(如有) (三)回复文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不予受理告知单。 四、窗口受理部门和时间 市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小木桥路683号 市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30至17:00(16:30停止取号)。 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竣工验收备案受理部门、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竣工验收备案受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详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竣工验收备案受理部门、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竣工验收备案受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时间按其告知的时间为准。 五、附表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网上填报生成)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明细表》(网上填报生成) 3、《工程款支付证明》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事项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公司登记文书范本之十一: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事项的股东会)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仅供参考) 会议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代表:XXX)。 2、新增股东(或股东代表):XXX、XXX。(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资企业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或执行董事)XXX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XX%股权认缴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若转让给新股东且原股东未全部到会,应注明:原股东XXX、XXX放弃优先受让权。)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

2、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 3、………… (注:原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且股东未发生变化的无需此项表决。) 二、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变更为。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万元人民币,其中由股东增加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其中由股东增加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2、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3、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对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程序情况进行说明) 七、同意公司类型由变更为。 八、同意公司股东(XXX)的名称(或者姓名)变更为(XXX)。 九、同意公司营业期限变更为XX年(或长期)。(注:包含原营业期限年限)。 十、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十一、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

业主委员会备案办事指南

业主委员会备案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现阶段,适用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在顺德农商行的或未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物业小区 二、申请主体:业主 三、提交资料: (一)、组建业委会筹备组发起业主大会投票提交资料: 1、成立业主大会的公告原件(一式一份) 2、《物业管理区域备案通知书》复印件(核对原件,一式一份。未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提交); 3、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联名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或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4、筹备组成员人员名单及简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一式一份)

(二) 发起议事规则投票时提交《议事规则》(草稿) (三)发起管理规约投票时提交《管理规约》(草稿) (四) 发起业主委员会选举投票提交资料 1、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名单及个人简历; 2、候选人具备选举条件的承诺书 (五)业委会备案资料; 1、筹备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委会选举表决通过后的《决策书》(决策平台打印,一式一份) 2、业主大会成立会议记录原件(一式一份); 3、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4、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5、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名单(得票情况、身份证号码、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6、《佛山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申请表》(决策平台打印,一式一份); 7、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业主委员会换届备案,如《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内容未发生变更的,不需提交3、4点资料及其决策书。 四、网上资料填写要点 首次使用决策平台发起投票前,应联系物业所在地镇街物业管理部

旧机电备案须知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办事指南 一、备案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37、53号令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监督管理四个环节。旧机电产品进口前,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备案申请。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地的分工遵循使用地备案的原则。已明确使用地的,由使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未明确使用地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申请人在取得相关备案文件前,不要将货物拆卸、包装和从启运港发运,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业务流程图

三、备案范围 凡列入《实施备案管理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均需申请备案,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无需备案的:进口旧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旧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零部件等及其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事项。 (二)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国内结转四种特殊贸易类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须办理备案手续,由企业向机电处提交核准申请,凭签发的核准书办理口岸报检通关手续。 ★注意: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前应先查看HS编码是否属不予备案范围(列入《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内的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进口的产品)。 四、备案结论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备案书》(以下简称“备案书”):获得备案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在境外实施装运前检验。备案申请人应及时与“备案书”上指定的境外检验机构(联系方式可在公告栏内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境外检验机构通讯录》查询)联系装运前检验工作。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检验证明书》(以下简称“免装证书”):获得免装证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需进行装运前检验。 (三)备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原则上为半年。逾期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半年。延续须在备案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五、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相关业务所需资料

佛山市备案办事指南

建筑行业单位诚信手册登记 信息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时间:2014-09-27 10:00:00 事 项 名 称 建筑行业单位诚信手册登记 办 理 对 象 企业 办 理条件一、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 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第七条; 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 所需材料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上传电子化申请材料内容: 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excel等电子化格式) 一、市内企业 1.《<诚信手册>领取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申 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审查认定资格)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提交); 5.企业计量认证证书(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提交); 6.企业上传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实名栏使用印刷体记载姓名,签名栏由本人亲自签署,注册师预留注册章样本,单位预留出图章样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

二、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提交并上传下列资料: 1.《<诚信手册>领取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申 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证复印件)。办公场所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办公楼、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小区的住宅),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应的办公设备(如办公桌椅、电话、电脑等)。 7.企业派驻佛山机构的负责人(持A证或B证)、技术负责人(持A证或B证)、安全生产负责人(持A或B或C证)的任命书;企业派驻佛山的建造师、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登记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驻佛山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按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下列人员:总承包、专业承包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派驻的一级建造师不少于5人,总承包、专业承包一级以下资质的企业派驻的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不少于5人(省外入粤企业派驻的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以上人员不得重复; 8.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 9.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管理人员签名表(签名由本人亲自 签署);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下载填写相关申请书,资料齐全发出受理回执,不 齐全一次性告知补正意见。 2、审核办结:受理后进行核对、审核,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审核意见以短信通知申请人,审核进程信息供申请人 查询。 办理流程一、网上申请,网上收件:申请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地址http://119.145.135.38/fscx/)在线申办,并上传该事项办事指南要求的全部电子化申请资料,按信任优先原则,不需提交纸质文件。 二、网上受理:资料齐全发出网上受理回执,并短信通知;需要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190号)、《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环节并联审批试行办法》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 二、办理事项 主办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协办事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 三、承办部门 主办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协办部门:市规划局 市公安局消防局 市环保局 四、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五、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 (一)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份(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复印件); 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及档案移交书1份(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5、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书》1份(原件); 6、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1份(原件); 7、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8、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9、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份(复印件); 10、施工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已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且已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证明或竣工结算文件或竣工结算纠纷已进入司法或者仲裁程序的证明。” 11、《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综合评价表》1份(原件) 12、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1份(原件); 13、商品房工程应提供《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1份(复印件); 1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还应提供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份 (复印件)。 15、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绘制的1:500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地形图光盘1张; 市政管线工程提交经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的管线竣工图和测绘资料光盘1张。 (二)城市规划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申请表(并联验收项目) 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图(其中建筑工程只提交建筑竣工平、立、剖面图及竣工总平面图)1份(原件); 3、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竣工测量报告(含电子文档)2份(原件);

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程序

附件5 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程序 一、备案依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二、备案程序 (一)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先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二)旅行社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按照变更事项要求,连同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地级市旅游局(一式四份)备案; (三)地级市旅游局受理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旅行社的变更备案后,给予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和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变更事 项,由地级市旅游局受理后转报省旅游局;再由省旅游局审核后 上报国家旅游局备案并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备案材料要求 (一)变更企业名称(材料一式四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2.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新的旅行社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二)变更经营场所(材料一式四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2.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新的旅行社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变更出资人(材料一式四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2.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变更信息资料”复印件; 3.旅行社出资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4.新的旅行社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新的旅行社出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材料一式四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2.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新的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4.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五)损毁或遗失补办《许可证》(材料一式四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关于换发或补发《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二)已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刊或网站上,刊登的损毁或遗失作废声明的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材料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二、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 三、审批单位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四、审批对象 材料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实施备案制度的建设工程材料目录 钢筋、水泥、外加剂、掺合料、墙体材料、人工砂、净化海砂、防水材料、建筑 涂料、干混砂浆、铝合金型材、硅酮结构胶、塑料异型材、塑料管材管件、建筑 节能材料、建筑外门窗、建筑幕墙(其中、人工砂、净化海砂暂停备案) 五、审批依据 (一)《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二)《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第五、六条 六、申请条件 办理本事项前应先办理的事项 (一)符合要求的抽样检验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二)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的建设功程材料还应提交商标注册证 (三)钢筋、水泥、防水卷材、铝合金型材还应提交全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四)进口的建设工程材料,还应提交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七、办理方式 直接到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申请材料 八、申请材料 申请人将下列申请材料(文件、物品)送办理窗口 (一)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 (二)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三)代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四)由有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以内的、由检测机构抽样检验的产品合格 报告(复印件1份) (五)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的建设工程材料还应提交商标注册证 (复印件1份) (六)钢筋、水泥、防水卷材、铝合金型材需提交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副本(复印件1份) (七)进口的建设工程材料,需提交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1份) 注1:申报材料复印件(每页)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到办件窗口核对。提交材料 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 注2:产品应执行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备案申请表中填写标准名称及标 准号。 注3:单位经办人需携带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 理 九、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予以办理 2、对依法办理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当即作出不受理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一次性告知 4、对应作补件处理的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并出具补件单 5、对已作退件处理的,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并出具退件 (二)审核 1、根据UI定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2、对符合要求的审核结论报送终审负责人签发意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说明理由 (三)审批 1、终审负责人的审核结论签发意见,并向申请人发放审批结果信息 2、决定书的形式 3、在服务对象取件时,出具送达回证 十、承若时限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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