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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冲刺名解32平台型媒体、数字资本主义、平台资本主义、数字劳工

必备冲刺名解32平台型媒体、数字资本主义、平台资本主义、数字劳工
必备冲刺名解32平台型媒体、数字资本主义、平台资本主义、数字劳工

必备冲刺名解32|平台型媒体、数字资本主义、平台资本主义、数字劳工

1.平台型媒体(Platisher/Platform)

(背景+定义+举例+特征+作用)

美国人乔纳森?格里克(Jonathan Glick)在2014年2月7日发表的《平台型媒体的崛起》一文中构造了Platisher这个词,所谓Platisher是Platform(平台商)和Publisher(出版商)两个字合成后的缩略词。(背景)

平台型媒体是指既拥有媒体的专业编辑权威性,又拥有面向用户平台所特有开放性的数字内容实体。(定义)国外的社会化媒体Facebook、Twitter、Google (Google+以及Google Maps)、Medium 等都可以称为平台型媒体。我国的平台型媒体则有今日头条、一点资讯、微博、微信、百度、快手、抖音等,涉及资讯、社交、搜索、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平台。(举例)

去中心化和开放是平台型媒体的主要特征,作为一种新兴媒体形态,平台型媒体自身是传播者也是服务者,通过协调平台上的各种力量去打造一个良性的开放式平台,重新构建新型传播生态,成为社会资源的整合节点。它极大地削弱了传统媒体的中心地位和权威角色,提供了更为自由的空间和民主的表达方式,这是一种理念的进化,也符合未来传媒业的发展趋势。(特征+作用)

(注:考生在答题中使用英文翻译时应注意,基于平台型媒体实践中的种种变化,“平台型媒体”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有着明显变化的,越来越多的国外学者在探讨平台型媒体的相关问题时直接用“platform”(科技平台)一词指涉平台型媒体。虽然“平台型媒体”的中文表述和研究议题依然如故,但从platisher到platform,反映了5年来国内外平台型媒体的实践走向——科技平台占据了垄断地位并将其平台优势不断扩大。)

2.数字资本主义(Digital Capitalism)

(背景+定义+实质+发展)

1999年,丹·席勒出版著作《数字资本主义》(Digital Capitalism),研究数字和网络时代的资本主义形态,具体表现为围绕信息和传播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的新的剥夺式积累过程和与之相匹配的数字化迷思。(背景)数字资本主义是比喻资本主义进入了信息时代,信息网络技术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并对整个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和社会政治制度产生重大的影响。(定义)

资本主义是一种不断把社会劳动和社会生活纳入资本积累领地的扩展性秩序,数字资本主义同样是资本主义,是后者在新技术环境中的延伸,这是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判断,且业已被大量实证研究结果所证实———资本主义并没有随着传播新科技的发展而改变其通过剥削劳动力实现自我增殖的基本逻辑。(实质)

信息与通信技术(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ICTs)的发展极

大地改变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和积累方式,以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重新配置了各种生产要素与资源,在扩张性市场逻辑的影响下,带动政治经济向数字资本主义( digital capitalism) 转型。(发展)

3.平台资本主义(Platform Capitalism)

(形式+定义+性质+应用)

平台资本主义,是一种新的数字经济流通形式,这种流通形式在许多数字经济生态中显而易见,包括社交媒体、网络市场、众筹和“共享经济”等表现形式。(形式)

平台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在数字经济时代的一种发展趋势,平台资本主义依赖数字基础实施的性质与网络本质,是资本主义更加深入的集约化体现,本质上是一种垄断资本主义——平台不仅具有嵌套平台层次结构优势,在平台关系中平台基础设施控制者拥有绝对的对交换方面的排他控制权力。(定义+性质)

网络社会的平台资本主义发展走向是资本逻辑裹挟信息技术社会的结果,平台媒介也成为了平台资本主义剥削的重要技术基础设施,发挥着对信息社会的中介化与结构性影响。在以平台化为特征的互联网社会中,平台资本主义生产逻辑主导了互联网产业增值模式,平台经济以平台为手段,以数据为资源,以“数字劳动”为生产力,形成以互联网价值网为结构的新的利益循环网络模式。目前发展的互联网平台经济实质上是一种平台资本主义经济,深刻地影响着信息社会的劳动结构与价值增值方式。(应用)

4.数字劳工(Digital Labor)

(背景+定义+剥削方式+群体)

“数字劳工(digital labor)”一词,从谷歌学术中输入关键词得出最早使用这个词的传播学者是N.Dyer-Witheford在1999年发表的文章。(背景)福克斯在《数字劳动与马克思》一文中比较清晰地界定了“数字劳工”的概念:数字劳工是电子媒介生存,使用以及应用这样集体劳动力中的一部分,他们不是一个确定的职业,他们服务的产业定义了他们,在这个产业中,他们受资本的剥削。在资本主义的盈利模式下,数字劳工以数字化信息为主要生产内容,以超越地域性和时间性的劳动模式,在混淆娱乐和劳动界限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中生产数字化信息。(定义)

英国学者克里斯蒂纳·富克斯(Christian Fuchs)总结了商业资本剥削“数字劳工”的三种方式:①强迫性:随着日常交流与社会关系的网络化与数字化,人们不得不使用互联网;②异化:互联网公司而非用户自身占有平台,并从中获取利润;

③produser的双重商品化:使用者本身是一种商品,使用者所生产的信息也是一种商品。(剥削方式)

“数字劳工”作为数字时代的一个庞大群体,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行业领域中,网络平台中的“数字劳工”,除了普通的用户群体,还存在着很大一部分以网络文化生产为职业的劳工群体,比如网络写手、网络漫画家、网络主播等等都开始靠着网

络文化生产这种形式进行有偿劳动,他们所生产出的内容也成为了当前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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