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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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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按照“一流学校、一流师资、一流课程” 的原则,学校选派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高校,学习本专业前沿课程,拓宽国际学术视

野,孵化国际化课程。派出教师应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个人学术

研究方向,设定学术发展规划,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在较短时间

内成为学术骨干。

二、任务

1、派出教师以旁听形式全程学习一门本科高年级或研究生专业课程,进修结束回校后用于教学研究。

2、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应参加一次高质量的国际研讨会,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

3、派出教师应利用国外学术资源,为已(拟)承担的科研项目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

4、派出教师应积极协助学校物色、联系引进人才的人选。

三、要求

1、派出教师结束校后,应向所在单位汇报进修成果,并提供课考勤证明及参加国际研讨会的邀请函。

2、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出国进修成效考核。

3、派出教师在派出前应与人事处签订派出进修协议,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该服务期限不能抵冲派出教师原

先与人事处约定的其它服务期限,两者应累加计算。

四、名额与期限

自20__年至20__年,学校每年选派1—2 名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或一流高校进修。进修派出分春季和秋季两期,每期5—6 个月。

五、年龄

派出教师的年龄原则上在40 周岁以下。

六、待遇:

1、学校全额保留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的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派出教师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后,学校向其发放在外进修期间50%的每月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3、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和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

4、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1,000 美元学习补贴(按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5、派出教师若未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或违反派出进修协议,学校将视情要求其返回全部或部分学习补贴。

七、选派程序

1、每年3 月初,教师经学校批准后报名申请,并提交出国进修计划。

2.每年4月初,学校组织遴选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派

出人选。

3.每年4 月起,派出教师落实前往进修的国外高校,完成国内

相关报批手续,办理签证等事宜。

4.每年8月后或次年2 月后,派出进修。

八、其它

20__年起,本计划的实施视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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