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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和存储过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

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

准后方可动火。

4、凡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性

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

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程处审批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

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

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

续上报审批。

南通三建青岛第十二工程处

下面红色为工作计划模板,不需要的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工作计划

一、近期

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年,是熟悉工作,履职,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年中“转变,”,即转变工作角色,工作职责。

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从事的工作一直都单一,以至于对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办公室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事情时,跳出以前在的思维,摆正的位置,全局意识,转变工作角色。

工作职责:办公室对工作安排,尽快熟悉的工作和职责,熟悉县办公室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熟悉县办公室总体工作及年初工作,工作任务;三虚心办公室同志的,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在干中学、学中干,工作的运行和问题的程序;四要与科室同志总结前期工作,工作努力方向。

二、中期

在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方的前提下,明年,自身锤炼,政治素质、能力、工作绩效“三个提升”。

提升政治素质:要善于从政治角度看问题。面临的情况多么,要从政治角度分析判断问题,清醒头脑。二要政治敏锐性。密切关注时事、时事,网络、报刊、电视等,敏锐把握方针政策动向,工作的性。要高尚的政治品格。眼界宽广、胸襟广阔、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原则。

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通辽万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在通辽万达广场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所有项目。 2.基本要求 2.1.动火定义 在本现场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温;汽油、煤油清洗;用木柴加热;喷灯作业;在施工区临时生火做饭;焚烧垃圾;碘钨灯照明(广场式除外)等。 2.2.各施工单位必须有严格的消防制度,组织班组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2.3.生活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必须设警示和消防栓、灭火器等。 2.4.各施工单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防雷、防静电)大检查。 2.5.动用明火作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6.动火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要求进行作业。焊接作业

“十不准”规定如下: ①无操作证学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 ②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内部是否安全。 ④监火人员不在场。 ⑤易燃、易爆容器内清洁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无隔离防患安全措施。 ⑦带压密封管道内焊接无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彻底清理,无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飞溅的隔离防患措施。 ⑩遇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火患未消除,作业者不准离场。 2.7.发生火情、火灾应当立即报警,专(兼)职消防队组织抢救。邻近人员、单位给予支援。 2.8.火灾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救助遇险人员为第一任务,实施正确救火、灭火方法,尽快扑灭火灾。 2.9.安全动火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 2.10.安监部门是实施检查督促的组织者。有权提出整改和对违章者的处罚决定。

三级动火作业审批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91 三级动火作业审批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191 2 / 2 三级动火作业审批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贯彻安全法规,做好防火工作,从根本上减少各种火灾隐患,特制订以下制度: 1、 凡在固定的无明显因素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2、 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在三天前提出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批准。 3、 审批时效最长为一个星期,期满应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禁止作业。 4、 一、二级动火按沪建施(87)699号文有关规定办理。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56831

目录 1.施工现场动火分类: (2) 2.动火作业审批程序: (2) 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4)

为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火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动火分类: 1.1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使用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1.4.防水卷材明火烘烤热贴。 2.动火作业审批程序: 动火作业审批需遵循项目部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见动火作业审批流程图),动火审批完成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开始前必须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见附件),申报人应填明动火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全环保部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动火作业审批表》需向安全环保部领取。 《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 《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安全环保

部存档。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必要时亦可请义务消防队派员协助。 若动火时,所在区域或工作内容涉及两个部门,则在申请之前应相互沟通,共同研究有关措施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安排。 使用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安环部有权拒绝开始动火,若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使用动火: ①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审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实、③没有监护人在现场。

建筑工地动火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6423 建筑工地动火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建筑工地动火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二、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三、油漆间、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和易燃场所等禁火区域严禁明火作业。 四、凡需焊接、气割作业均由班长向安全员或保卫员提出申请,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由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审批)。 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沙桶和灭火机等消防措施,以防万一,同进要设安全监护人。 六、级动火作业许可证可允行一周有效,二级动

火作业可允许三天有效,一级动火只允许一天或定时控制。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动火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为规范现场动火作业,防止发生各类火情,现制定项目部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分包单位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先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动火作业审批表》,由安全部对动火作业环境、监火措施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批准动火作业,分包单位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 动火作业分为一、二、三级,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审批表》和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审批表》的有效期一般为24小时,三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审批表》的有效期为120小时。如果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 4. 动火作业前分包单位应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部派人参加。作业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落实接火措施,并应配备不少于2台6L灭火器。分包单位动火负责人及安全员对动火作业进行监护,一级动火作业及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部须派人跟进,随时纠正违章作业。作业完成后分包单位应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防止发生暗火,方可离开现场。 5. 分包单位对动火作业后的处理措施应书面回复至安全部。 6. 各部门应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进行严格监控。 7. 动火作业分类和审批说明见附件3。 附件1、动火作业管理流程

附件2:动火作业分类和审批说明 1. 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由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并报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一天。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贮存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 二级动火作业应由各分包单位提出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责任主管工程师、安全责任人审批,总监批准后,方可动火。

15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及附表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一级动火:(重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 (7)一级动火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 (3)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分部主管部门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批准。 3.三级动火(非燃烧物区域)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分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4.项目分部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 5.动火区域是安全员重点巡视区域。 6.动火范围为主要是电、气焊作业,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的明火作业。 7.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种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 8.违反本制度除停止作业外,要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涉及爆炸性粉尘场所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参考) 一、为加强涉及粉尘爆炸场所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动火作业管理的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其他明火使用; 2、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 三、动火作业审批程序 1、请应在当天动火作业前提出,动火作业审批表当天有效。 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班组长负责填写,附上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后,报公司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审批,批准后方可作业。 四、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标准的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五、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资格:动火作业监护人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

能力; 2、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职责:动火作业监护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应在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3、动火作业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审批表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作业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动火作业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动火作业审批表,并报告有关领导。

动火作业审批表(参考)工程名称:xxxxxxxxxx 施工单位:xxxxxxxxx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制度为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一级动火:(巨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 (7)一级动火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严重项目的动火应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从头申请。 (3)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分部主管部门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批准。 3.三级动火(非燃烧物区域) (1)在非不变的、无明明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分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从头申请。 4.项目分部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 5.动火区域是安全员重点巡视区域。 6.动火范围为主要是电、气焊作业,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的明火作业。 7.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种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 8.违反本制度除停止作业外,要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动火审批管理制度(1)

动火审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工作,有效的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实现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动火审批流程 1、现场电焊、气割以及其它需要用火的作业活动,必须进行动火审批。 2、动火作业必须取得动火审批手续。 3、各施工部、作业队伍需要动火的,必须由动火队伍提出动火申请,由区域主管工长进行审核,由施工部经理或施工部副经理审核批准后,报施工部安全部门备查,各施工部将动火情况汇总报总包安监部备案。 三、动火证审批要求 1、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初次办理动火申请者必须附特种作业上岗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动火证申请表,必须填写具体的动火部位、手绘动火平面图、防火措施及监护人。 3、动火证由区域主管工长审核,审核动火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教育、交底情况,现场动火区域的安全情况及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4、动火证由施工部经理或副经理审批,审批前应对动火部位安全情况及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5、动火证一式三份,动火监护人、队伍安全员、施工部安全部门各一份。 6、每个动火点需单独办理动火申请(一人一证),对于加工车间等集中动火点可多人开一张动火证。 7、项目禁止一级动火,二级动火需至少提前1天申请,二级动火证同一部位有效期1天。三级动火证同一部位有效期6天。(具体动火级别划分见附录) 四、动火安全要求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禁动火作业;其他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建筑物内作业,必须先将周围可燃物品清理干净;不了解焊接地点周围情况不准进行作业;装过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容器和密闭的压力容器不准进行动火操作;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未弄清情况或有险情的未采取措施不得进行作业; 2、高空作业时,必须有防风措施,设置接火器防止火花溅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检查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4、5级以上大风,高层无可靠防风措施或高空严禁动火。 5、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不准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97720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严格管理公司内部的动火作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厂区。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1.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动火作业分级 (一)特殊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二)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三)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 (四)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前应升级管理。 第三章职责 1.动火作业负责人 (一)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二)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三)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办理好《作业证》后,车间安全员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2.动火人 (一)参与危害因识别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二)逐项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四)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监护人

(一)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二)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三)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四)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负责人 (一)参与危害因识别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二)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三)在动火作业中,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分析人 (一)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二)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现场情况,到现场取样、检测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三)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6.审批人 (一)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二)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三)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四)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7.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终签,一级动火作业由安全部终签,特殊动火作业由生产副总终签。 第四章安全管理 1.《动火安全作业证》管理 (一)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 (二)《作业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1、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2、一个动火点实行一张《作业证》管理; 3、《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最新)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最新) 一、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在公司区域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 3、烧、烤、煨管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4、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 三、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作业票》。 四、用火划分级别。根据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用火分为一、二级用火和固定用火。 (一)、一级用火: 1、有易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装置、罐区和仓库等; 2、易燃可燃物品及装卸区等; 3、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必须进行的用火。 4、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20时到次日8时之间的用火要作为一级用火处理。 (二)、二级用火: 1、从易燃、易爆或系统拆除的容器、管线,已运到安全地点、并经过吹扫处理化验合格; 2、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及循环水系统; 3、其它临时用火。 (三)、固定用火: 在公司内没有危险的区域,设立固定动火点一处,为公司办公室前,固定动火点要设立标志,相关部门要严格管理,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五、用火作业的审批 1、一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主管提出申请,由安环科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然后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分管领导审

查批准后,由工程部负责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发放动火作业票,准许用火。否则严禁用火。 2、二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二级用火作业由用火车间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会同单位负责人,对用火现场认真检查确认,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动火作业票,经工程部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准许用火。 3、固定用火的审批。固定用火区的设定由工程部根据动火所需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查并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用火区域设置不得在涉及易燃有毒介质区域内,安全距离应大于30M,并设置明显标志。 六、承包商在用火管理范围内进行用火作业,均按一级用火作业处理。审批手续为:由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向安环科提出申请,工程项目主管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经领导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发放用火作业许可证,准许用火。 七、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分日常用火和大检修期间用火,日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大检修期间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固定用火点每年由公司领导检查认定一次。 八、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 1、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2、进入设备内部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用火,必须同时遵守有关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4、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5、节假日期间的用火,按一级用火办理。 九、动火分析 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动火分析人应对分析结果负责。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新版)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17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新版)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易燃液体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性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所在工地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队长审批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1. 一级动火:(重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1)禁火区域内;(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7)一级动火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及建设 单位消防管理部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 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 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3) 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分部主管部门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 案,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批准。 3. 三级动火(非燃烧物区域)(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 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分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3)三级

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4. 项目分部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 5. 动火区域是安全员重点巡视区域。 6. 动火范围为主要是电、气焊作业,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的明火作业。 7.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种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 8. 违反本制度除停止作业外,要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按规进行处罚。

公司动火作业审批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5524公司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Company fire work approval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四)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制定本制度。 2、术语和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生产区域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2在公司固定动火区域内动火,不需要开局动火票,但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动火。 2.3易燃易爆场所:本规定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

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用火级别划分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4、动火《作业证》的审批 4.1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公司主管经理和总工程师审批。 4.2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公司安保科审批。 4.3一级以上动火公司审批后,报镇安监站审批。 4.4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维修队负责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主任负责审批,《作业证》由公司维修队负责存档管理;外包单位在公司内动火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工技科负责人审批,《作业证》由公司工技科负责存档管理。 4.5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用火管理程序》。 5、《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5.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h。 5.2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_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_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动火审批 制度,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_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火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业主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动火等级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严禁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何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红藕, 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或安全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动火申请表要明确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并保留存根备查。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火证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10、用火证当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业人员将用火证交回安全员处,再次作业再次办理。 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贱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在公司区域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 3、烧、烤、煨管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4、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 三、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作业票》。 四、用火划分级别。根据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用火分为一、二级用火和固定用火。 (一)、一级用火: 1、有易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装置、罐区和仓库等; 2、易燃可燃物品及装卸区等; 3、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必须进行的用火。 4、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20时到次日8时之间的用火要作为一级用火处理。 (二)、二级用火: 1、从易燃、易爆或系统拆除的容器、管线,已运到安全地点、并经过吹扫处理化验合格; 2、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及循环水系统; 3、其它临时用火。 (三)、固定用火: 在公司内没有危险的区域,设立固定动火点一处,为公司办公室前,固定动火点要设立标志,相关部门要严格管理,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五、用火作业的审批 1、一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主管提出申请,由安环科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然后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分管领

导审查批准后,由工程部负责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发放动火作业票,准许用火。否则严禁用火。 2、二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二级用火作业由用火车间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会同单位负责人,对用火现场认真检查确认,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动火作业票,经工程部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准许用火。 3、固定用火的审批。固定用火区的设定由工程部根据动火所需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查并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用火区域设置不得在涉及易燃有毒介质区域内,安全距离应大于30M,并设置明显标志。 六、承包商在用火管理范围内进行用火作业,均按一级用火作业处理。审批手续为:由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向安环科提出申请,工程项目主管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经领导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发放用火作业许可证,准许用火。 七、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分日常用火和大检修期间用火,日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大检修期间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固定用火点每年由公司领导检查认定一次。 八、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 1、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2、进入设备内部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用火,必须同时遵守有关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4、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5、节假日期间的用火,按一级用火办理。 九、动火分析 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动火分析人应对分析结果负责。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

动火作业审批、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火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一、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等明火作业,必须履 行动火审批手续。 二、明火作业前,电气焊工长必须到安全员处申请《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 表》。 三、安全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方可出具《施工现场三级动火 申请审批表》,并规定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监护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由项目组负责人及安全设备组审批签字确认,并保留存根备 查。 四、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的规定进行作业, 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 五、《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在审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工作完成后由 作业人员将审批表交回安全员处,再次工作应重新办理。 一级动火作业 由项目组申请,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设备组审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 由项目组申请,项目组技术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设备组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作业 由所在作业班组组长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组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安全部门(员)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 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组)消防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组)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季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组)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组)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项目部(组)每季度召开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消防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公司级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香蕉水、气瓶类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386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正式 样本

内部管理系列 | INTERNAL MANAGEMENT 编号:TP-AR-L1386 第2页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 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 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 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 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经工地车 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动火的作业。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动火审批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动火审批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897-31 动火审批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第二条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一)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二)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三)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四)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五)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

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六)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第三条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一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第四条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第五条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生产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第六条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一)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正式版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防火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有得于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杭州市建委、杭州市公安局制定的《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结合企业的情况,特制定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审批范围 1、七层楼(24米)以上登高焊、割作业; 2、地下室焊、割作业; 3、工地烧明火熬、割作业;

4、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资的场所; 注: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填写一级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审批范围 1、在机修房临时进行焊、割、动火作业; 2、小型油箱存容器; 3、 24米以下的登高焊、割、用火作业; 4、已竣工建筑进行修改的焊、割、用火作业; 注: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项目防火负

责人填写动火审批表,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审批范围 1、钢筋房、电焊房焊、割、用火作业; 2、特殊工种冬季电器保暖; 3、在工地临时搭灶烧开水、热水; 4、其它无危险因素时用火; 注:三级动火作业由班组填写,经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奖惩规定 1、奖励:对在消防工作做出贡献者,对发现火警隐患及时消除者,对积极参加扑火者等,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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