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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飞行区道路标志牌和道路道面标志

机场飞行区道路标志牌和道路道面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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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飞行区道路标志牌和道路道面标志

1 飞行区道路标志牌

1.1 飞行区道路标志牌的一般规定

1.1.1 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1.1.2 飞行区道路标志牌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以及其他辅助标志。

1.1.3 道路交通标志的颜色范围,按本规定执行,附录A执行。

1.1.4 道路交通标志的文字应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英语。1.1.5 道路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色。衬底色规定为: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白色,指示标志蓝色,其他道路的指路标志蓝色。

1.2 警告标志

1.2.1 一般规定

警告标志用以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警告标志的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警告标志的尺寸如图1所示。警告标志到危险地点的距离通常应为30m,不应小于20m,亦不应大于50m。

三角形边长A=70cm

黑边宽度B=5cm

黑边圆角半径R=3cm

衬底边宽度C=

图1 警告标志尺寸代号

1.2.2 警告标志牌的种类及设置地点

1、交叉路口标志牌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谨慎慢行,注意横向来车相交。设在视线不良的平面交叉路口驶

入路段的适当位置。

十字交叉

T 形交叉 T 形交叉

T 形交叉 Y 形交叉

环形交叉

图2 交叉路口标志牌 2、急弯路标志牌

向左(或向右)急弯路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设在计算行车速度小于60km/h ,平曲线半径等于或小于道路技术标准规定的一般最小半径,及停车视距小于规定的视距所要求的曲线起点的外面,但不得进入相邻的圆曲线内。

向左急弯路 向右急弯路

图3 急弯路标志牌

3、反向弯路标志牌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设在计算行

车速度小于60km/h ,两相邻反向平曲线半径均小于或

有一个半径小于道路技术标准规定的一般最小半径,

且圆曲线间的距离等于或小于规定的最短缓和曲线长

度或超高缓和段长度的两反向曲线段起点的外面,但

不得进

入相邻的圆曲线内。

4、连续弯路标志牌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设在计算

行车速度小于60km/h ,连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小于道

路技术标准规定的一般最小半径的反向平曲线,且各圆曲线图4 反向弯路标记牌 图5 连续弯路标记牌

间的距离等于或小于最短缓和曲线长度或超高缓和段长度的连续弯路起点的外面,当弯路总长度大于500m时,应重重设置。

5、陡坡标志牌

上陡坡(下陡坡)标志。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小心驾驶。分别设在坡度大于7%的纵坡坡脚和坡顶以前适当位置。公路纵坡小于7%,但由于不利地形或连续地上、下坡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地方也可设置。

上陡坡下陡坡

图6 陡坡标志牌

6、窄路标志牌牌

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前方车行道或路面狭窄情况,遇有来车应予减速避让。设在车行道变窄,或车道数减少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两侧变窄右侧变窄左侧变窄

图7 窄路标志牌

7、隧道标志牌

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慢行。设在双

向行

驶、照明不好的隧道口前适当位置。 8、注意非机动车标志牌

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慢行。设在经

常有非机动车横穿、出入的地点前适当位置。

9、慢行标志牌

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设在前

方需要减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10、注意障碍物标志牌

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有障碍物,车辆应按

标志指示减速慢行。设在道路障碍物前适当位置。

图11 注意障碍物标志牌

11、施工标志牌

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施工,车辆应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该标志可以作为临时标志支设在施工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图12 施工标志牌图 13 注意危险标志牌

12、注意危险标志

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谨慎驾驶。设在以上标志不能包括的其它危险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1.3 禁令标志牌

1.3.1 一般规定 图8 隧道标志牌 图9 注意非机动车标志牌

图10 慢行标志牌

禁令标志牌用以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禁令标志的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禁令标志牌的形状为圆形、八角形、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禁令标志牌的尺寸如图14和表1所示。

表1 禁令标志牌各部尺寸参数(cm)

图14 禁令标志各部尺寸

1.3.2 禁令标志牌的种类及设置地点

1、禁止通行标志牌

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设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附近。

图15 禁止通行图16 禁止驶入图17禁上机动车通行

2、禁止驶入标志牌

表示禁止车辆驶入。设在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或单行路的出口处,其颜色为红底中间一道白横杠。

3、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牌

表示禁止各类机动车通行。设在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

4、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标志牌

表示禁止载货汽车通行。设在禁止载货汽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对通行的载货汽车有载重量限制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如禁止小货车通行。

图18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图19 禁止大型客车通行标志

5、禁止大型(或小型)客车通行标志牌

表示禁止大型(或小型)客车通行。设在禁止大型(或小型)客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图19 禁止小型客车通行图20 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

6、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标志牌

表示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设在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图20 禁止拖拉机通行图21 禁止某两种车通行

7、禁止拖拉机通行标志牌

表示前方禁止各类拖拉机通行。设在禁止各类拖拉机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8、禁止非机动车通行标志牌

表示禁止各类非机动车通行。设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图22 禁止非机动车通行图23 禁止行人通行

9、禁止行人通行标志牌

表示禁止行人通行。设在禁止行人通行的地方。

10、禁止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牌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或向右)转弯。设在禁止向左(或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图24 禁止向左转弯图25 禁止向右转弯

11、禁止直行标志牌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设在禁止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图26 禁止直行禁图27 禁止向左向右转弯

12、禁止向左向右转弯标志牌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向右边转弯。设在禁止向左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在时间、力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13、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牌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设在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图28 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图29 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

14、禁止掉头标志牌

表示禁止机动车掉头。设在禁止机动车掉头路段的起点和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图29 禁止掉头图30 禁止超车图31 解除禁止超车

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的路段内,不准机动车超车。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起点。

16、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牌

表示禁止超车路段结束。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标志颜色为白底、黑圈、黑细斜杠、黑图案。

17、禁止车辆停放标志牌

表示在限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设在禁止车辆停放的地方。该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杠。图33所示为禁止车辆长时停放标志,临时停车不受限制。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图32 禁止车辆停放图33 禁止车辆长时停放

18、禁止鸣喇叭标志牌

表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设在需要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地方。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图34 禁止鸣喇叭图35 限制宽度标志牌

19、限制宽度标志牌

表示禁止装载宽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设在最大容许宽度受限制的地方。图35表示装载宽度超过3m的车辆禁止进入。

20、限制高度标志牌

表示禁止装载高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设在最大容许高度受限制的地方。图36表示装载高度超过的车辆禁止进入。

图36 限制高度标志牌图37 限制质量标志牌

表示禁止总质量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质量的桥梁两端。图37表示禁止装载总质量超过10t的车辆通过。

22、限制轴重标志牌

表示禁止轴重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轴重的桥梁两端。图38表示禁上轴重超过7t的车辆通过。

图38 限制轴重图39 限制速度图40 解除限制速度

23、限制速度标志牌

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的路段内,机动车行驶速度(单位为km/h)不准超过标志所示数值。设在需要限制车辆速度的路段的起点。图39表示限制速度为40km/h。

24、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牌

表示限制速度路段结束。设在限制车辆速度路段的终点。标志颜色为白底、黑圈、黑细斜杠、黑字。图40表示限制速度为40km/h的路段结束。

25、停车检查标志牌

表示机动车必须停车接受检查。设在需要机动车停车受检的地点。

26、停车让行标志牌

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停车让行标志通常设置在与交通量较大的干路平交的支路路口、道路与滑行路线相交处和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

图41 停车检查图42 停车让行图43 减速让行

27、减速让行标志牌

表示车辆应减速让行,告示车辆驾驶人必须慢行或停车,观察干道行车情况,在确保

干道车辆优先的前提下,认为安全时方可续行。设于视线良好交叉道路次要道路路口。标志形状为倒三角形,颜色为白底、红边,黑字。减速让行标志通常应设置在与交通量不大的干路交叉的支路路口或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

28、会车让行标志牌

图44 会车让行

表示车辆会车时,必须停车让对方车先行。标志形状为圆形,颜色为白底红圈,红黑两种箭头。会车让行标志通常应设置在会车有困难的狭窄路段的一端或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开放一条车道,作双向通行路段的一端。

1.4 指示标志牌

1.4.1 一般规定

指示标志牌用以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指示标志牌的颜色为蓝底、白图案。指示标志牌的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指示标志牌的尺寸如图3所示。

注:长方形标志牌的尺寸A×B应根据需要设置为60cm×Xcm或Xcm×60cm

图45 指示标志牌各部尺寸

1.4.2 指示标志牌种类及设置地点

1、直行标志牌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设在必须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图46 直行图47 向左转弯图48向右转弯

2、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牌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或向右)转弯。设在车辆必须向左(或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3、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牌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设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图49 直行和向左转弯图50 直行和向右转弯

4、向左和向右转弯标志牌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和向右转弯。设在车辆必须向左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殊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图51向左和右转弯图52右侧道路行驶图53左侧道路行驶

5、靠右侧(或靠左侧)道路行驶标志牌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右侧(或靠左侧)行驶。设在车辆必须靠右侧(或靠左侧)道路行驶的地方。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

6、立交行驶路线标志牌

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左转弯(或直行和右转弯)行驶。设在立交桥左转弯(或右转弯)出口处适当位置。

图54 立交直行和左转弯行驶图55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行驶

7、环岛行驶标志牌

表示只准车辆靠右环行。设在环岛面向路口来车方向的适当位置。车辆进入环岛时应让内环车辆优先通行。

图56 环岛行驶图57 单行路

8、单行路标志牌

表示一切车辆单向行驶。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9、鸣喇叭标志牌

表示机动车行至该标志处必须鸣喇叭。设在视线不良路段的起点。

图58 鸣喇叭图59 干路先行图60 会车先行

10、干路先行标志牌

表示干路车辆可以优先行驶。设在有停车让行标志的干路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11、会车先行标志牌

表示车辆在会车时可以优先行驶。与图44会车让行标志牌配合使用,设在有会车让行标志路段的另一端。标志颜色为蓝底,对向来车为红色箭头,行进方向为白色箭头。

12、人行横道标志牌

图61 人行横道

表示该处为人行横道。标志颜色为:蓝底、白三角形、黑

图案。设在人行横道线两端适当位置。

13、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牌

表示车道的行驶方向。设在导向车道以前适当位置。需要时,图中箭头可以反向使用。

右转车道直行车道直行和右转合用车道分向行驶车道

图62 车辆行驶方向标志牌

14、专用车道标志牌

用以告示前方车道专供指定车辆通行,不准其他车辆及行人进入。

a)机动车行驶标志牌。表示该道路只供机动车行驶。设在该道路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b)机动车车道标志牌。表示该车道只供机动车行驶。设在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c)非机动车标志牌。表示该道路只供非机动车行驶。设在非机动车行驶的道路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d)非机动车车道标志牌。表示该车道只供非机动车行驶。设在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a)机动车行驶 (b)机动车车道 (c)非机动车行驶 (d)非机动车车道

图63 专用车道标志牌

15、允许掉头标志牌

图64 允许掉头

表示允许机动车掉头。设在允许机动车掉头路段的起点和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

1.5 其他辅助标志牌

1.5.1 一般规定

凡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或指示其规定时,为维护运行安全和交通畅通,应设置辅助标志。辅助标志安装在主标志下面,紧靠主标志下缘。辅助标志的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

辅助标志的形状为长方形。其尺寸由字高、字数确定,通常字高30cm,字间隔3cm以上,划3cm粗,行距10cm,距标志边缘最小距离12cm,其他文字字符尺寸如表2所示,阿拉伯数字参见附录A,拼音字或拉丁字参见附录B。如有需要可增加辅助标志板的尺寸。

图64 其他辅助标志牌示例

表2 辅助标志中其他文字字符尺寸

1.6 道路交通标志牌的设置原则

交通标志牌以确保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为目的。应结合道路线形、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根据交通标志的不同种类来设置。以利向道路使用者提供正确的、及时的信息。通过交通标志的引导,安全、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不允许发生错向行驶。

交通标志牌的设置应进行总体布局,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信息冗余的现象。对于重要的信息应给予重复显示的机会。

交通标志牌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的特性,即充分考虑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行动的时间和前置距离。

交通标志牌应设在车辆行进正面方向最容易看见的地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道路右侧、中央分隔带,或车行道上方。

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种以上标志牌时,可以安装在一根标志柱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种。应避免出现互相矛盾的标志内容。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牌、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牌、干路先行标志牌、停车让行标志牌、减速让行标志牌、会车先行标志牌、会车让行标志牌应单独设置。

标志牌在一根支柱上并设时,应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路侧式标志牌应尽量减少标志板面对驾驶员的眩光。在装设时,应尽可能与道路中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禁令或指示标志牌为0-45°,如图11a所示。警告标志为0-10°,如图11b所示。

图65 标志牌安装角度

1.7 道路交通标志牌的支持方式

1、柱式

柱式标志不应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标志内边缘距路面或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cm。标志牌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为100-150cm。

图66 柱式安装的标志牌

2、悬臂式

图67 悬臂式安装的标志牌

标志牌安装于悬臂上,如图67所示。标志下缘离地面的高度,至少按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设置。

3、门式

标志安装在门架上,如图68所示。标志下缘距路面的高度,至少按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设置。

图68 门式安装的标志牌

4、附着式

标志安装在上跨桥和附近构造物上,如图69所示。附着式标志的安装高度也应符合上述净空的规定。

图69 附着式安装的标志牌

2 道面标志

道路标志

机场内供机动车使用的道路,其路面标志应为白色。

道路中线和边线标志

不与滑行道相交的机动车道路边线为连续的实线,线条宽15cm,车道分界线为虚线,

线条宽15cm,长200cm,间隔400cm。参见图2-1。

与滑行道相交的机动车道路或者其他需要引起驾驶员特别注意的机场动车道,其边线由连续的实线和虚线组成,线条宽均为15cm,虚线长100cm,该标志延伸出至少距滑行道边线38m处,参见图2-2和图2-3。

图2-1 不与滑行道相交的道路边线和中线标志

图2-2 与滑行道相交的道路边线和中线标志

人行横道标志线

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践(斑马线),表示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的标线。人行横道线的设置位置,应根据行人横穿道路的实际需要确定。但路段上设置的人行横道线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人行横道的最小宽度为3m,并可根据行人数量以1M为一级加宽,如下图所示。

视距受限制的路段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不应设置人行横道线。

导向箭头

导向箭头表示车辆的行驶方向,导向箭头主要用于交叉道口的导向车道内,出口匝道附近及对渠化交通的引导。导向箭头尺寸,如下图所示(单位:cm)。

路面文字标志

路面文字标记是利用路面文字,指示或限制车辆行驶的标记。路面文字采用黑体字,字高为3m,字宽。

停止避让标志

图2-3 停止避让标志

机动车道路与滑行道相交处以及需要避让主要道路的路口,在交叉道口前应在道路路面上涂绘红底白字的“停”或“STOP”字样,以提醒驾驶员避让滑行中的飞机,同时与飞机保持足够的净距,参见图2-3。如果可能在道路一侧设置“注意避让飞机”标志牌。

3 活动区边界标志

活动区边界标志用以区分活动区与非活动区,活动区由空中交通管制提供服务,非活动区由不由空中交通管制提供服务。该标志仅在机场运营人与机场管制塔台签定协议,确定出活动区的机场使用。该标志应与滑行中的航空器提供足够的净距,并不同于滑行道边线。

该标志为黄色,并最好钳有黑边,标志尺寸和形状等如图2-4所示。连续的实线位于非活动区一侧,而虚线位于活动区一侧。线宽15cm,两条线间距15cm,在不易于辨别的地方,线条宽以及间距可扩大为30cm。虚线长100cm,间隔100cm。如果该标志与滑行道中线标志相交,则该标志应中断,在航空器等待一侧中断处距离滑行道中线标志15cm,在活动区一侧中断处距离滑行道中线标志90cm。

图2-4 活动区边界标志

4 停机位处的标志

机坪安全线

机坪安全线为红色,为航空器停机位和滑行通道提供足够的安全净距。

设备限制区

该区域紧靠进行地面操作时的航空器停放位。该区域的尺寸大小由该停机位的最大型航

空器决定,该区域由红色机坪安全线确定,在航空器滑入停机位时,特种车辆、地面运行设备和物体应与其保持足够的净距。

并不直接为航空器服务的运输车辆应与设备限制区保持足够的安全净距,停放在等待区内(参见XX)。

设备集结(待命)区

该区域位于设备限制区外,在航空器到达前用于停靠待命的地面操作设备,该区域位于航空器停机位的右侧,由白色的线条划出。

只允许地面运行设备,不包括交通车辆,在航空器预达时间20分钟前停靠,并在结束航空器地面操作后立即撤离。

设备集结区内,应根据地面操作服务流程和设备设施的类型划设各类设备的停放标志线。所有为航空器服务的航空器操作设备(如JCPL,运输机等)和没有引擎的设备(如行李拖车、pallet dolleys等),无论有无载荷,应当按照地面标志线所确定的设备类型停放,参见图。

SL-SKYLOADER

TP-TRANSPORTER

JCPL-JOINT CONTAINER PALLET LOADER

HA1

注意事项:

没有停放在停止线内的设备可能会对进入停机位的航空器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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