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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距离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过程管理的研究(孟玮)

关于长距离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过程管理的研究(孟玮)
关于长距离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过程管理的研究(孟玮)

关于长距离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过程管理的研究

孟玮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电网发展也随之加快,而输电线路的建设与社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而社会快速发展给输电线路运维稳定带来了外破风险,而这种风险在长期实践和管理过程发现是可控的,科学的过程管理结合众多运维手段,让这种风险降低的同时,使得电网发展更好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成为可能。本文就对输电线路外破这一问题的科学管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长距离;输电线路;过程可控;科学管理;

引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基础建设、城城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越来越频繁,输电线路(主指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保护通道内的违章植树建房、违章施工作业、大型铁路建设,突发性和季节性“外破”等行为给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较大的威胁和隐患。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格尔木运维分部在海西地区长距离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创新手段,采取措施,科学管理,在“防外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长距离输电线路外破形势

海西地区,截止2016年10月,海西地区所辖输电线路110KV——750KV输电线路共有23条,线路全长3333.31公里,共有杆塔3587基,东至诺木洪、南至唐古拉山口、西至花土沟、北至当金山,东西南北跨度达到上千公里。目前,海西地区主要“外破”形势主要有以下三类型:

1.1 电网建设发展:目前格尔木地区处在一个快速发展阶段,电网发展同样处于一个高速发展阶段;格尔木作为高原重要交通枢纽和能源输送洞通道,疆电东送,大量光伏、风电并网,同时肩负着给拉萨侧供电间距任务,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成为重中之重。而快速发展给电网稳定带来了不确定性,低电压输电线路频繁建设,涉及多条输电线路的穿越,同时海西地区属于矿产富集地,矿区私人建设输电线路也越来越平凡,这给电网安全造成极大困扰;

1.2城市规划建设:能源供给侧的不断发展给格尔木这个地级市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大批项目轮番上马。西面藏青工业园区、光伏产业园等大面积建设,所涉及输电线路附近及通道内的施工达到7条之多,而且都是主电网供电线路;西面,330kV柴林I线、330kV 林土I线肩负着十余座变电站及花土沟油田区的供电任务,单电源供电线路也带来了该地区五级电网风险。而格尔木至库尔勒的铁路建设与该两条加起来长达450公里的输电线路有5次跨越,施工便道不计其数,“外破”风险陡然增加,给该地区的造成五级风险也不断敲响警钟;北面外破形势同样不容乐观,青新联网二通道线路跨越盐湖工业园区,同时格尔木至敦煌新建铁路与格尔木西边铁路建设给电网安全运行造成了同样困扰。

1.3 植树造林工程:格尔木地处沙漠地带,市政对城市绿化带建设非常重视,多条输电线路跨越公路,而公路两边全是市政植树造林工程,长期发展,树木越长越高,必定不能够满足输电电线了的安全隐患;此外,由于格尔木地区输电线路跨度较大,线路途经多个村庄,村庄较市政植树造林工程,树木的成长已有几十年了,树障隐患更为严重,而电力公司与当地管理机构的沟通还很不畅通。

2、长距离输电线路运维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问题

海西地区地广人熙,长距离输电线路运维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人员配置:目前截止2016年10月,海西单位运维输电线路长达三千余公里,输电运维人员34人,人均运维线路长达100公里,人员短缺成为日常运维管理的必然困扰;

2.2长距离:目前运维线路东至诺木洪240公里,西至花土沟450公里,南至唐古拉山口603公里,北至当金山340公里,线路跨度大,覆盖面广,途经工业园区、矿区、村庄、沿途有铁路建设、公里建设、配网线路架设等,外破点较多,而运维中对隐患点的控制显得尤为困难,特别在发生外破事件后及时到达现场取证变的困难。

2.3 电力行政执法主体缺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供区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限于人员和精力的限制,电力行政执法力度已经无法适应当前“防外破”的需要。供区内,为数不少的地方政府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在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

政许可等工作中存在严重的缺位、缺失和“不作为”的现状。而地方群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性缺乏概念。而分部在处理“外破”时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只能是采取宣传、解释、劝阻、监护、蹲守及“非常规”方式等被动措施处理“外破”。

2.4 “防外破”闭环管控机制有待完善。线路保护区内违章作业行为离“在控、可控、能控”的闭环管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一方面由于所辖线路点多、线长、面广,且大多分布在荒郊野外,受人员编制、时间精力、巡线周期、处理难度、资金费用等因素的制约,各种外破防不胜防。另一方面,部分建设工程的非法层层分包、转包、挂靠等问题突出,大量的流动施工行为及不固定的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措施难以有效的贯彻落实。特别是挖掘机、吊车、打桩机等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大多是“自由”的个体职业者,没有政府监管和组织约束。在简单承包关系和短期利益的驱动下,缺乏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意识,盲目流动违章施工行为难以控制。

3、过程可控、科学管理

在经过以往输电线路外破事件中总结经验,我们发现很多外破点都是以前发现过的,施工单位未受到及时管理和通知,同时对输电线路电力知识缺乏,野蛮施工,施工现场无方案、无管理、无监督等造成了一系列问题。

3.1 建章立制,明确职责:针对以往“防外破”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明确、制度不清晰等管控漏洞,全面总结“防外破”经验教训,落实《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标准》、《群众护线员制度》、《电力设施防止外力破坏跨区联络员管理制度(试行)》、《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宣传制度(试行)》等制度。在制度中首先制定了防范目标,明确了防范职责,落实了防范措施。

3.2 宣传到位,事事在前:很多施工点存在外破隐患的主要原因在于施工人员对外破时间的危害性了解不够,同时对电力知识相对匮乏,特别再施工开始阶段存在麻痹大意情况。而这就要求我们的运维人员要把宣传走在前面,把事件扼杀在摇篮之中;宣传是第一位,施

工开始阶段宣传人员就应对隐患点施工人员进行电力知识教育,特别是外破事件的危害放在首位,让施工人员在思想上就能够重视起来,避免事件发生。

3.3 抓制约点,注重层层落实:目前海西地区主要的施工都是大型铁路建设,长距离输电线路的管理存在难处,不可能实现处处蹲守,主动联系施工单位管理单位,建立安全合作机制,提前在管理的至高点上引起施工单位的重视显得尤为重要,然后通过施工单位对项目承包方层层施压,效果显著。

3.4 掌握重点,引进科技手段:对于长距离输电线路外破点的管理不仅要有人员的投入,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也成为其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海西地区对重点外破点采用了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实时采取现场视频画面,这对易发生外破事件的法律取证显得最为重要,同时又能实时传回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节约人力物力。

3.5 建立群众护线、前移防守阵地:海西地区虽然地广人熙,但沿线每隔几百公里都会有村庄或小镇,通过群众护线制度成为可能;分部群众护线员按属地原则,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或邻近电力设施的施工现场实施动态巡视管理。群众护线和企业护线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高压线下禁止违章施工等专项宣传活动,群众护线员和电力企业员工保持畅通沟通渠道,可以及时的传递远距离输电线路的外破隐患,避免因为巡视周期和人员的因素造成输电线路隐患的不可控。

3.6 讲究定期宣传,创新方式手段:进过前期宣传,施工人员都会有一个放松期,电力运维人员不能够任务一次宣传就一劳永逸,定期宣传成为确保线路运维稳定的必要方式。而单一的宣传方式又给施工人员造成抵触和烦恼,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一是利用传统宣传方式。通过自制宣传册、警示牌等进行,覆盖面广,注重法律、法规,宣传野蛮施工、违章建房及盗窃破坏输电线路设施的危害性。二是形式多样地进行宣传。锁定目标人群,利用宣传单、扑克、挂历、水杯、车贴等物品作为载体,加强宣传,积极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三是结合科技手段,利用手机短信、广播、公众微信等形式结合,推送电力设施保护信息、外破事件案例等。

3.7 注重过程,闭环管理:外破隐患管理不是一撮而就的事情,需要长期的,科学的管理,而从前期的宣传、下发隐患通知书、定时宣传、跟踪监督、科技投入等都不能缺少,形成闭环才能让运维人员自己形成一种新形势下的管理模式,按照模式对隐患点进行可控管理,确保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

通过前期的经验教训及摸索实践,海西地区对长距离输电线路过程的管理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管理模式,而这种模式截止目前是成功的,然而管理模式的不断创新和探索还远为结束,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的课题又将摆在我们的面前,不断前行、攻坚克难我们一直在路上。

案防工作评估办法

案防工作评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案防工作,客观评价本行的案防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本办法。 第二条案防工作评估目标是,通过评估,客观认识本行案防工作情况、成效及存在问题,督促本行各单位充分认识当前案件风险防控的严峻形势,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关系,切实提高案防意识,健全案防体系,落实案防措施,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到位、风险揭示到位、防控部署到位、漏洞堵塞到位,进一步夯实案防工作基础,有效遏制案件发生,扎实有效地推进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案防工作评估是由自我评估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评价构成。 自我评估是指本行依据本办法对年度案防工作整体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监管评价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对本行年度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第二章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本行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党委书记、行长、监事长为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的案防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督导全行的案防工作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合规管理部,负责牵头协调总行各部室、各支行的案防工作评估,组织推动案防工作评估方案的落实。 第五条合规管理部为本行案防评估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年度案防工作评估方案,牵头协调总行各部室、各支行开展案防工作评估,组织推动案防工作评估方案的落实。总行各部室、各支行为本行具体案防工作评估的实施部室(支行),负责采取措施完成本部室、本支行职责范围内的案防工作评估。 第三章评估内容与评估指标 第六条案防工作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案防工作组织、制度及质量控制、案防工作执行、监督与检查及考核与问责五个方面。 第七条案防工作组织评估主要是对董事会对案防工作的部署、推动情况,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对案防工作的推动、落实情况;监事会对案防工作的监督履职情况;高级管理层对案防工作的组织履职情况;案防工作牵头部门对案防工作的执行情况等内容的评估。 第八条案防制度及质量控制评估主要是对具体业务部门发起制定的业务制度和操作细则的完备性、制度建设的全流程管理、案防制度体系建设等制度体系建设;授权、岗位分离刚性约

原相煤矿防突岗位责任制(2014)

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矿井的防突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审定年度防突措施计划,负责领导组织落实矿井的防突措施和计划。 3、应当定期检查、平衡防突工作,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抽、掘、采平衡,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4、负责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负责审定推行新的防突工艺、措施、技术,提高矿井综合防突水平。 6、负责组织领导突出的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 总工程师防突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有关防突安全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对矿井防突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当好矿长的参谋助手,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防突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防突技术规定等。 3、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的落实。 4、负责推进防突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防突工程质量检查

验收。 5、负责防突技术开发,技术革新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及应用。 6、负责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生产副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建立健全和落实下属各级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全面负责。 2、当好矿长的参谋和助手,认真配合执行矿井的防突工作,保证不防突不生产,有突出危险不生产。 3、定期召开生产会议,总结安排工作,及时发现生产中防突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 4、负责按照防突措施、设计、规程规定,做好采掘作业的防突工作。 5、负责领导贯彻有关防突措施、设计、规程、规定等的工作。 6、完成领导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其它有关防突的工作。 安全副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命令和通知、决定等,对矿井防突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负责。 2、负责矿井防突措施和计划的审查、监督落实。 3、负责定期检查防突综合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4、协助召开防突工作会议,认真讨论研究防突方面的安全问题,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某某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和部门防突管理的责任 1、矿长的责任 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副矿长的责任 生产副矿长负责全矿井防突措施的监督检查,参与防突专项设计、防突措施的审查,负责组织突出事故的追查处理;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掘进工作中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其他副矿长对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负责。 3、总工程师的责任 (1)全面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石门揭煤等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地质参数的考察。(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4、防突队的责任

(1)编制防治突出年、季、月度计划并报批。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 (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的数据测定,填写效果检验报告单,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发给相应的部门。 (3)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瓦斯地质参数、掌握突出动态,对重点防治的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指派防突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4)每旬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一次防突工作,每月向公司书面汇报本月防治突出工作的执行情况。 )定期召开防突分析会,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5(. 找出本矿井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的防突工作。(6)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校检。 (7)并负责建立煤与瓦斯突出档案,掌握煤与瓦斯突出规律。发生突出后,负责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填写突出卡片,分析突出原因,积累资料,逐步摸索矿井突出规律;每次清理完突出物后,在一周内填好突出卡片,并与突出分析资料一并报送总工程师和公司。突出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每次发生突出后,矿井防突队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收集资料,并填写突出记录卡片。记录卡片数据应准确,附

输电线路防外破技术总结

专业技术报告 项目名称:输电线路防外破技术总结 作者:XX 作者单位:XX 日期:2013年9月

一、前言 (3) 二、外力破坏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3) 三、采取的措施和对策分析 (5) 四、结论 (6)

输电线路防外破技术总结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城乡经济的飞速发展,输电线路运行环境却在不断恶化,线路保护区内违章作业随意取土等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威胁了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外力破坏引发线路故障次数呈逐步抬头趋势,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已成为电力企业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复杂的工作。 二、外力破坏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相比变电设备,输电线路有着点多线长面广野外的特点,犹如人体大动脉般广泛分布于乡郊野外,电力企业无法对其实时监控,而外力破坏具有相当大的隐蔽性和随意性,这就决定了输电线路外力破坏根治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目前外力破坏次数约占输电线路跳闸总次数的40% 左右,主要表现为违章施工、异物碰线两种形式,其中以因违章施工导致吊车、塔吊及渣土车等大型机械碰触带电导线对输电线路的危害最大。 目前输电线路防治外力破坏工作存在的问题: (1)防外力破坏联动联手机制不够健全。输电线路外力破坏是指线路走廊及防护区周围的树木、建房、取土、各类违章施工等外部隐患对输电线路的破坏,涉及各级政府的城建、规划、安监、公安等职

能部门,可见外力破坏的防治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而自从2002年电力系统改革后,电力企业失去了行政执法权。与此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对输电线路的防外力破坏工作,从思想意识上重视不够,措施不够,使这项工作长期处于一种无政府负责、无政府监管、无政府考核的状况,致使各类外部隐患不能及时得到解决,最终 酿成线路跳闸甚至事故。 (2)电力安全教育有待普及。在吊车、渣土车等大型机械碰线造成的输电线路外力破坏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基本的电力安全知识,将高压输电线路与110kV低压进户线路混为一谈,误认为只有当机械碰触到导线时才可能引发故障,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更是无人知晓。 (3)线路周边环境日益复杂,新建和在建的输电线路大量跨房、跨树木,在线路投运前未得到根本解决,且部分基建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村民形成的矛盾未得到妥善处理,新旧问题交织在一起,给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埋下安全隐患,线路巡视人员在进行日常运维工作时被当地群众阻截干扰、扣留工具甚至于扣人、扣车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蓄意破坏、偷盗、在保护区内燃烧桔杆、放风筝等现象越来越多,给线路的安全运行带来较大影响。 (4)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没有一个专门的执法机构,致使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大打折扣。各类外部隐患最终还是由电业企业出钱解决,从根本上导致了人们毫无电力设施保护的思想意识。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案防工作,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金钩适用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案防管理体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法人负责和责任追究,推进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出的刑事案件。 第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架构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案防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与本机构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案防管理体系,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案防管理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董事会(或理事会等,下同)职责; 监事会职责; 高级管理层职责; 适当的组织架构; 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 内部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将案件风险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风险,将董事长列为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当下设合规委员会或承担合规管理职责的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案防工作。专门委员会中应当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专门委员会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批准案防工作总体政策,推动案防管理体系建设;(二)明确高级管理层有关案防职责及权限,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 (三)提出案防工作整体要求,审议案防工作报告; (四)考核评估本机构案防工作有效性;

XX供电公司输电线路防外破专项行动方案

MM供电公司输电线路施工外破隐患排治专 项行动方案 公司各单位、部室: 为确保MM电网安全运行,超前防范各类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及附近的施工作业等不安全行为。公司制定《MM供电公司输电线路施工外破隐患排治专项行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MM供电公司输电线路施工外破隐患排治专 项行动方案 为确保MM电网安全运行,超前防范各类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及附近的施工作业等不安全行为。进一步提高防范输电线路外力破坏水平,保障输电线路不因外力破坏安,根据MM电网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及附近的外破隐患排治专项行动,杜绝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外破事件,有效控制35kV 及以下线路外破事件。 二、活动时间 2012年8月28日-9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领导和协调,成立专项排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X 成员:XX XX XX XXX XXX

四、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重点为220千伏输电线路所经过的宁国、绩溪、歙县、徽州和MM经济开发区;重点乡镇开发区:歙县富堨、徽州西溪南、岩寺、屯溪阳湖、休宁临溪。 五、实施步骤 (一)摸排阶段(8月28日—9月8日) 全面部署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及附近施工外破隐患排治专 项行动工作;线路工区对所辖线路施工外破隐患进行全面、 细致、深入的排查,9月8日前对排查出的外破隐患集中上 报公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9日—9月20日) 对排查出的外破隐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控制和整改措施,进行彻底整治。重要隐患及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争取支持。加大对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强化电力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21日—9月28日) 总结专项排治工作经验和做法,强化专整治成果,同时建立多部门、跨区域常态联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拓展防外破的工作思路,扩大排查范围。除了对

银行案防工作措施

银行案防工作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案防工作,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金钩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案防管理体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法人负责和责任追究,推进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立案查出的刑事案件。 第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案防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与本机构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案防管理体系,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案防管理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董事会职责; 监事会职责; 高级管理层职责; 适当的组织架构; 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 内部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将案件风险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风险,将董事长列为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当下设合规委员会或承担合规管理职责的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案防工作。专门委员会中应当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专门委员会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审议批准案防工作总体政策,推动案防管理体系建设; 明确高级管理层有关案防职责及权限,确保高级管理层

最新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资料

银监办发〔2013〕258号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文件 银监办发〔2013〕258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 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 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银监办发〔2011〕207号)同时废止。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对2013年案防工作进行试评估,并将试评估报告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2013年11月12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案防工作,客观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情况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案防工作评估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评估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评价构成。自我评估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本办法对其年度案防工作 整体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监管评价是指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本办法对银行业金融 机构年度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第四条案防工作评估实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自我评估与分支机构自我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评估与监管机构监管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自我评估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应当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原则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部)负责,一级分行(或相当于一级分行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级及下级分支机构自我评估工作。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部)应当制定年度自我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评估流程、合理分配资源并建立必要的监督、检查和保障机制。一级分行(或相当于一级分行的机构)应当依据分支机构评估指标体系,细化工作方案,做好自我评估的准备、组织实施和报告工作。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法人机构)》明确分支机构评估指标体系构成,汇总、复核下级机构自我评估情况,开展自我评估工作。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整理、汇总案防自我评估情况,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并在每年2月底前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章监管评价

防突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防突管理制度及各级岗位责任制

二○一五年一月 目录 未定义书签。错误!第一章“防突”组织管理制度 ................................... 未定义书签。错误!矿井防突组织机构确定 ................................. 第一节未定义书签。错误!矿井防突机构设置 ..................................... 第二节 未定义书签。错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控制流程 ............................ 第二章 未定义书签。错误!防突设计、措施编制、审查、贯彻、执行的管理流程 ....... 第一节 未定义书签。错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控制流程 ....................... 第二节 未定义书签。! .................................... 错误第三章防突专题研究会议制度 未定义书签。! .................................... 错误第四章防突工作齐抓共管制度 未定义书签。! .............................. 错误第五章防突工作计划、总结管理制度 未定义书签。!................................ 错误第六章防突措施及其审批权限制度 未定义书签。!................................ 错误第七章防突措施执行监督管理制度 未定义书签。!.................................... 错误第八章防突报表审阅审批制度 未定义书签。!.............................. 错误第九章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未定义书签。错误!第十章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 未定义书签。错误!瓦斯抽放系统管理制度 ................................. 第一节未定义书签。错误!瓦斯抽放泵司机操作规程 ............................... 第二节 未定义书签。!............................. 瓦斯抽放泵司机岗位责任制错误第三节 未定义书签。! ................................. 错误第四节瓦斯抽放设备检查制度未定义书签。!............................... 错误瓦斯抽放泵停运联系制度第五节 未定义书签。!................................. 错误第六节瓦斯抽放管路吊挂标准 未定义书签。错误!第十一章打钻、抽采、效检造假举报制度 ........................ 未定义书签。错误!瓦斯综合管理制度 ...................................... 第十二章 未定义书签。!.......................................... 错误第一节矿井瓦斯检查 未定义书签。错误!......................................... 第二节排放瓦斯管理 .未定义书签。!.......................................... 错误第三节瓦斯超限处理未定义书签。!错误第四节九个特殊环节瓦斯管理 .................................. 未定义书签。!错误第十三章......................................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未定义书签。错误!第十四章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 .................................... 未定义书签。错误!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 第一节 未定义书签。! ................................. 错误总回风巷排查管理制度第二节

防突风门管理制度

贵州华瑞鼎兴能源有限公司 煤矿防突风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所属各矿防突风门的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防止发生“一通三防”等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条件》(MT1066--2008)、《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矿井下防突风门设计、建筑、施工、验收及日常检查、维护等方面的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反向风门”是指打开的方向与安设该风门的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突出瓦斯冲击流动方向相反的风门。其标准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条件》(MT1066--2008)。 第四条煤矿矿长是本单位井下防突风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煤矿总工程师对井下防突风门管理负技术责任,其它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承担施工、验收及日常检查、维护等责任。 第五条煤矿应当设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井下防突风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煤矿应当加强防突风门的设计、施工、验收、检查、维护等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确保质量可靠、管理规范、过程可溯。 第七条鼓励煤矿与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开展防突风门掏槽、墙体、风门联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试验和推广应用。 第八条防突风门建筑前,总工程师必须提前组织编制“防突风门施工图设计”。“防突风门施工图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条件》(MT1066--2008)等规定。 第九条“防突风门施工图设计”应由通防部门设计,并经通防副总、总工程师、矿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防突风门施工应由通防副总组织,通防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防突风门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密闭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若有变动,必须经原审批单位和人员同意。 第十二条防突风门施工、养护结束后,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副总、通防部门、安全部门参与,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并立即落实整改,整改结束经原验收人员验收,直至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煤矿必须加强井下防突风门的日常检查、维护。 (一)每班由当班瓦斯检查员负责对责任区域的防突风门完好情况、密封性、牌板等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防突风门破损、漏风等异

浅谈输电线路外破现状及防范措施

浅谈输电线路外破现状及防范措施 发表时间:2019-01-25T11:44:55.88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6期作者:詹赛余国耀郭彤 [导读] 摘要:高压输电线路跨度大,覆盖面积广,跨越农村、开发区、公路、铁路等施工密集场所多,线路运行及维护工作面临诸多困难。 国网长阳县供电公司湖北宜昌 443599 摘要:高压输电线路跨度大,覆盖面积广,跨越农村、开发区、公路、铁路等施工密集场所多,线路运行及维护工作面临诸多困难。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外力破坏呈上升趋势,线路防外破压力日益增加。本文系统地分析了外力破坏形成的原因,并结线路运维管理工作,提出了几项积极的应对措施以减少线路外破,旨在更好地保护输电线路安全运行。 关键词:输电线路;外力破坏;防范措施;异物清除 引言 随着电网的快速发展,我国建设了大量的输电线路,电力网络日益坚强。然而,线路保护区内存在着大量的住房、林木、基建施工、季节性等外破因素,严重干扰了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据资料显示,2017年我国中部某地市供电公司,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因外力破坏跳闸57次、占跳闸总数的42.8%,造成线路故障停运39次、占停运总数的61.5%,严重威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线路防外破形势异常严峻。 1输电线路外破表现 输电线路外力破坏是指人们有意无意的造成线路部件的非正常状态,主要有施工(机械、外力)破坏、异物短路,违章建筑、树木过高、盗窃及蓄意破坏等造成线路跳闸停电的现象,影响正常的供电秩序。 1.1违章施工作业造成外破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线路下房屋住宅、园区厂房、交通道路、公共设施的建设与施工,因监管缺失、安全措施不到位、野蛮施工,致使保护区内违章作业频繁发生。特别是超高机具施工、夜间赶工等对施工作业人员和输电线路造成极大地安全隐患,造成外破事故(如挖掘机挖断电缆、碰倒电杆、吊车吊臂碰触高压线)接连发生。 1.2违章植树、建房造成外破 近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在输电线路保护区违章植树、建房,挖沙取土,是长期困扰线路运维单位的首要难题。建筑物把高压线路重重包围,树木、竹子因快速生长且得不到及时的修剪而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很容易造成电线短路,引发网络跳闸,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1.3其它情况造成的破坏 自然因素如地震、雷击、冰雹、大风等原因造成输电线路外破或跳闸。风筝、气球、塑料垃圾等漂浮物挂到线路上,造成相间放电而导致跳闸。线路下堆放易燃物,焚烧麦秸秆、稻草等,造成火苗飞溅到输电线路,或者烧断杆塔拉地线。不法分子蓄意破坏电力设施,盗窃杆塔塔材,输电线缆。 2输电线路防外破对策 2.1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健全防外破管理制度。坚持归口管理与相互协作,构建齐抓共管的防外破格局。把外破隐患的排查、防控、协调、处理、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职责工作逐级分解到单位和基层班组,做到责任分明、任务具体、完成时限明确、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将重点外破区域和隐患点,逐一责任到人,发现异常及时沟通、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对可能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实行24小时严格值班,确保输电线路安全运行。对运行维护不到位、应发现而未发现或可预见而未采取措施造成输电线路外破跳闸责任人、责任单位,将严格事件调查、严肃处理。 2.2加强线路巡视,加强隐患排查 建立健全输电线路基础资料,细化输电线路危险点清单,制定详细的线路巡视计划,不断提高线路巡视效果。完善隐患管理库,全面掌握外破隐患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外破工作方案,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加强隐患现场管控。线路运行单位进一步加强所辖输电线路中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提高巡线到位率和隐患消除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防输配电线路发生外力破坏事故。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设施、特殊时段的巡视、检查。对于可能危及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现场,做到24小时全过程监控。 2.3依托政企联动,开展保护专项行动 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目标管理为抓手,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制定和完善政企联动、警企协作、群众参与等多项方案,会同政府、公安、规划、土地、林业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防外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禁焚烧、防外破、保主网”专项行动,集中清理输电线下施工作业隐患、拆除输电线下违章搭建物、清除输电线下树障等。加强施工外破警电联防巡查,提前介入线路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督促作业负责人办理保护区作业许可手续,严防人为责任的外破事件发生。 2.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保护氛围 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在电力线路杆塔悬挂电力安全标语横幅、安全警示牌,埋设安全警示桩,向农户、施工现场责任人、大重型机械操作人员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分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携手地方电视台,在各类媒体滚动播放保护电力设施动漫片。联手教育部门,走进社区、学校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做到保护电力设施“从娃娃抓起”。 举办施工外破企电联防讲座。邀约线路运维单位走访施工集团,与对方工程管理、安全监察及教育培训等部门共同举办企电联合防控施工外破讲座,全面介绍相关常识,共享施工时序,构建互动常态机制,协同开展防外破工作。 2.5紧抓创新科技,加强技防与物防 利用新兴技术清除输电线路异物,如利用无人机喷火装置对悬挂在输电线路上的可燃异物进行喷火处理,使其燃烧、熔化、掉落,来对输电线路上的可燃异物进行快速清理,保障线路安全。

案防工作管理办法银行

X X Y Y流程体系文件案防工作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xx-xxxx-xxxx 编制部门: xxxxx 版次号: A/1 生效日期:20xx年x月x日

目录 修改与审批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案防工作,维护XXYY(以下简称“本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排查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案防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行案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案防管理体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法人负责和责任追究,推进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本行员工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本行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交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应将案件风险作为本行风险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董事长为案件风险防范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担本行合规管理职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案防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案防工作总体政策,推动案防管理体系建设; (二)明确高级管理层有关案防职责及权限,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 (三)提出案防工作整体要求,审议案防工作报告; (四)考核评估本行案防工作有效性; (五)确保内审对案防工作进行有效审查和监督。

防突管理制度

华能滇东矿业分公司防突管理制度 2013年10月16日

滇东矿业分公司防突管理制度 第一章防突管理组织体系 为了确保矿井防突管理制度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分别建立公司以总经理为首的防突管理行政体系和以总工程师为首的防突管理技术体系。矿相应建立以矿长为首的防突管理行政体系和以总工程师为首的防突管理技术体系。 公司行政体系:总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经营副经理、党委副书记、各矿矿长、安监部、救护队、调度室、工程部、规划发展部、财务部、物供站、行政部、人力资源部、政工部 公司技术体系:公司总工程师、总工办、通防部、地测部、技术部、各矿总工程师 矿行政体系:矿长、党委副书记、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通风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区队、调度室、机电科、通风队、信息科、机电队、机电科、轨道队、皮带队、安监处、综合科 矿技术体系: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地测副总、机电副总、生产副总、通防科、工程科科、地测科、总工办 第二章防突专业机构设臵及职责 第一条、公司设臵通防部、地测部,矿设臵专业通风副总、地测副总、通防科、地测科、通风队、专职打钻队伍

第二条、通防科: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及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研究制定防突抽放工作计划及技术指导,检查、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和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开展防突技术研究,做好瓦斯抽放工作。通防科配备15名以上管理、技术人员。 第三条、通防队:负责瓦斯检查、防突设施的构筑、抽放系统的管理、一通三防现场管理、抽放现场管理及抽放管路安装、维护、改造、巡管,区域验证、局部措施的效果检验,抽放参数测试,各种抽放报表的编制、各种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抽放泵的管理、维护等。负责瓦斯监控系统、突出预警系统的安装、维护、调校。 第四条、专职打钻队:负责地质钻孔的施工,矿井防突措施穿层钻孔、顺层钻孔的施工。 第五条、瓦斯实验室:负责区域原始瓦斯含量的测定及区域措施的效果检验。 第三章防突专项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每季度召开防突专题会议,检查、部署防突工作,保证防突科研工作的投入,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抽、掘、采平衡;确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实。 第二条、矿长每月召开防突专题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矿领导、副总工程师、通防科、安检科、工程科、调度室、

煤矿防突预警管理制度

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化作乡焦矿煤矿

编制单位:通防科 措施编制:胡大红 编制时间:2017年3月15日会常意见

矿井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有效遏制瓦斯事故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防突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超前防突预测预报,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目的,减少煤与瓦斯突出次数。 第三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实行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实施预警地点的防突指标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停止工作、采取防突措施,防止煤与瓦斯突出。 第四条:测定瓦斯压力达到0.74Mpa或含量达到8m3/t的80%寸,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预警。 第五条:瓦斯涌出异常或者非生产期间回风瓦斯达到0.5%的应纳入 预警管理: 第六条:掘进工作面生产期间出现一次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的应纳入预警管理。 第七条: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 米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新水平或生产区域垂深下延达到50米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它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并建立台账或数据库进行突出预警。 第九条:地质测量部门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 m前,编 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有关采掘队。 第十条: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出现中度以上煤炮的应纳入准防突管理。 第十一条: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质测量部门提前进行地质预测,掌

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煤矿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 第十二条:地压活动剧烈、顶板来压、不断发生掉渣和支架断裂声;煤层产生震动、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听到煤炮声或闷雷声,一般是先远后近、先小后大、先单响后连响,突出时伴有巨雷般响声的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三条: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煤层厚度不一,尤其是煤层中软分层变 化,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气温降低、煤层层理紊乱、硬度降低、光泽暗淡、煤体干燥、煤尘飞扬、有时煤体碎片从煤壁上弹出;打钻时严重顶钻、夹钻或喷孔等现场的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四条:当局域预测预报值K1值超过0.45,或者钻屑量S值超过5kg时,该掘进、采煤工作面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五条: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 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 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以上只要到达临界位置,即可相应防突预警。 第十六条:在区域验证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 不小于10 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的立即执行防突预警制度。 矿井调度室接到井下汇报或发现有煤与瓦斯突出时,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报告。调度室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处置专门台帐,必须做好跟踪调度和处理记录,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原因及处理情况。

论输电线路外破原因分析及预防

论输电线路外破原因分析及预防 近年来,随着**县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迅猛发展,县域经济快速崛起,城乡基础建设越来越频繁。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植树建房、违章施工作业、突发性和季节性“外破”等行为给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较大的威胁和隐患。 归纳其原因,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截止 2012年 9 月,**公司所辖 35kV 输电线路共有33条,线路全长 256.52 公里,覆盖9个乡镇行政区域。目前,影响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主要“外破”形式有以下三种类型: 1、违章植树建房。保护区内的违章植树建房是长期困扰运行单位、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稳定的“老大难”问题。面对每月巡线上报的大量“树障”,在处理时,往往处于弱势、被动的地位。护线、运行员工在日常的各类“除障”过程中,经常被恶意地阻截干扰、强行索赔、扣留工具、甚至谩骂殴打。 2、违章施工作业。随着城乡经济快速发展,线下修建(增高)房屋、工业园区、城乡道路、市政建设等个人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导致线路保护区内违章作业现象频繁,特别是施工过程中使用大型、超高机具施工的方式对线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线下违章施工由于隐蔽性和突发性强的特点,已经成为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首要威胁。

3、突发性和季节性外破。此类“外破”包括线下的塑料大棚、建筑物未固定的顶棚、风筝、大型条幅、气球、垃圾等漂浮物。它们往往随风飘至导线上,造成线路相间间隙不够而放电跳闸。此类型“外破”分布面广,不确定性强,我公司近几年处理该类型“外破”已达十余起。另外,如机动车辆肇事、违章取土采石、线下焚烧油菜梗、线下钓鱼等行为也是防不胜防,均对线路构成重大威胁。 以上所列举的现象,暴露了一系列的问题: 1、线路沿线农民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当地农民,为图眼前利益铤而走险,违章建房、开山炸石,甚至对农网线路的偷盗行为时有发生,对其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臵之不顾。 2、法律宣传不到位。《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需要电力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不断努力,做好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 3、电力部门指派的群众护线员没有真正发挥其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工作没有做到位。 针对以上暴露的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防范: 一是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度。尽快组建输电警务室,从根本上解决其无执法权或无执法载体的问题。电力设

农商行基层主要负责人案防日常基础工作实施办法 (2)模版

农商行基层主要负责人案防日常基础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农商行案件防控能力,强化 对基层主要负责人的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案件防控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在案防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切实达到防范案件风险的目的,根据《山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层主要负责人案防日常基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商行所有基层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层主要负责人,是指各县级联社 (农商行、农合行)营业网点的负责人。 第二章案防工作职责 第四条全面负责本单位案件防控工作,总体进行部署和规划,健全案件防控领导机构,明确案防工作职责,形成案件防控组织架构,确保案防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落实案件防控工作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案件防控责任体系。 第六条组织员工学习贯彻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有关案件防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第七条强化员工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案防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员工的合规意识、守法意识,从思想根源上消除案件隐患。 第八条定期召开案件防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当前案件防控形势,协调解决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案件防控工作。

第九条定期深入地对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岗位 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排查风险隐患,严堵违规操作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 第十条经常关注员工思想动态趋势,了解其“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理,掌握案件防范工作的主动权。 第十一条针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督促跟踪问题整改,彻底解决同质同类、屡查屡犯问题。 第十二条对员工担保签约的合规性、真实性以及担保人、被担保人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报告。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农商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加强对员工个人行为的有效监管。 第十四条有效落实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力以赴查处已发案件,最大限度挽回 经济损失。 第三章日常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十五条召开日工作例会(每日一次) 基层主要负责人每天要抽出20~30分钟的时间,组织全体员工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上级文件、案件防控等方面的新知识,传达上级案防新精神,并对当前内控制度执行、职责履行、合规操作、文明服务等情况进行点评,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及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记录案防工作日志(每日一次)

案防工作评估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案防工作,客观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情况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案防工作评估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评估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评价构成。 自我评估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本办法对其年度案防工作整体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监管评价是指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本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1

第四条案防工作评估实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自我评估与分支机构自我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评估与监管机构监管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自我评估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应当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原则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部)负责,一级分行(或相当于一级分行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级及下级分支机构自我评估工作。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部)应当制定年度自我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评估流程、合理分配资源并建立必要的监督、检查和保障机制。 一级分行(或相当于一级分行的机构)应当依据分支机构评估指标体系,细化工作方案,做好自我评估的准备、组织实施和报告工作。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法人机构)》明确分支机构评估指标体系构成,汇总、复核下级机构自我评估情况,开展自我评估工作。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整理、汇总案防自我评估情况,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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