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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民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民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民法

名词解释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民事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

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的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相邻关系: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孳息:因物或者权益而生的收益。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标的,具有排他性的权利。

形成权:指权利人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使民法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绝对权(对世权):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可以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对人权):是指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只能对抗特定人的权利。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失踪: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界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是指由二人以上根据共同协议而组成的营利性非法人组织。

有限合伙:是指向有限合伙出资并分享利润,但不参与有限合伙的经营,仅以出资为限,对有限合伙承担清偿责任的人。

直接代理(显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于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代理。

间接代理(隐名代理):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行为,其效果转移于被代理人的代理。本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选任代理人或者依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使相对人由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本人应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

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

完全物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限制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以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为目的,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抵押权: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不动产及其他财产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

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动产质权:是以动产为其标的物得质权。

权利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

物权:为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受其权利的排他性权利。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不被追认,当事人一方因此受有损失,对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的责任。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对他人进行事务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

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

代位继承:是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份额的继承方式。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时,其有权接受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违反法定义务,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不存在过错而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主观是否有过错,只要有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某些财产权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受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简答题

1、法人的概念及特征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民事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法人是社会组织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3)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无效合同与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无效合同:

(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4)恶意串通

(5)经济合同违反指令性计划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可撤销合同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

可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可撤销民事行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4、什么是效力未定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有哪些种类?

效力未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由于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该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

种类:欠缺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无处分权的合同、无权代理的合同

5、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即支配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6、所有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概念:是指一切为人们所有、控制的财产权利

法律特征:(1)所有权是绝对权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3)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物权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7、表见代理的成立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者理由

(3)须相对人行为善意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8、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联系与区别

(1)立法精神不同。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重要作用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但是二者维护的

社会秩序却相反

(2)适用的范围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3)起算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除斥期间根据法律规

定的时间或者权利发生的时间起算

(4)期间的可变性不同。法律对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除斥期间没有

(5)法律效力与法律援用不同。诉讼时效期满后,权利并不当然消灭;除斥期间期满后,权

利当然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可以放弃时效利益;除斥期间届满后,其利益不得抛弃

(6)是否导致实体权利消灭,是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最本质区别

9、诉讼时效的中止与诉讼时效的中断有什么联系?有什么区别?

(1)发生事由:导致中止的法定事由是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情况;导致中断的法定事由

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主观事由

(2)事由发生的时间要求:中止的法定事由要求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或发生在最

后6个月前并延续到最后6个月内;中断的法定事由可以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3)效力:中止的效力在于将时效暂时停止,中止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入时效期间内,先前进

行的期间仍然有效;中断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0、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

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

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

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1、善意取得的要件

(1)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

(2)受让人善意取得标的物

(3)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4)完成了法定公示方法

12、监护人的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4)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7)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3、滥用代理权的类型

(1)自己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

(2)双方代理。指一人同时担任双方的代理人为民事行为

(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14、诉讼时效的种类

(1)一般诉讼时效

(2)特别诉讼时效:①短期诉讼时效②长期诉讼时效③最长诉讼时效

15、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物权:为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受其权利的排他性权利。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得利益的权利

(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16、物权法定主义及法定物权类型

物权法定主义:即法律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不允许当事人依其意思设定与法律规定不同的物权

(1)所有权

(2)用益物权

(3)担保物权

(4)占有

17、特殊的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1)因取得时效取得物权

(2)因征收或者没收取得物权

(3)因法律的规定取得物权

(4)因附合、混合、加工取得所有权

(5)因继承取得物权

(6)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取得所有权

18、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及内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1)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

(2)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3)区分所有权人的成员权

19、相邻关系的类型及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相邻关系的类型

(1)相邻土地使用关系

(2)相邻防险、排污关系

(3)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

(4)相邻管线安设关系

(5)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

(6)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1)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2)团结互助

(3)公平合理

20、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客体的财产权利包括哪些类型?

(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5)依法可以出质的其他权利

21、债权的概念与特征

债权:是指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为给付的权利

(1)债权为请求权

(2)债权为相对权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

22、债的发生原因

(1)合同

(2)缔约上的过失

(3)单独行为

(4)侵权行为

(5)无因管理

(6)不当得利

(7)其他

23、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的民事行为

24、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25、人身权的分类

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人格权可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

身份权可分为亲属法上的身份权和亲属法外的身份权

26、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1)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一般,以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为特

殊,后两种原则,仅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时才能适用。

(2)因为防止、制止他人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侵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侵权

人逃逸活无力承担责任,被侵害人请求补偿,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3)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27、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1)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

(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客体范围不同

(3)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

(4)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5)在遗赠中,遗赠人不能于指定受遗赠人后再指定;而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以于遗嘱

中指定候补继承人

论述题

1、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调整对象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具有什么特征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特征:a、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所反映的平等、自愿的特点,是民法区别于行政法、经济法等部门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界限

b、民法调整人身关系与其他部门法调整人身关系的重要区别之一,是保护方法的不同:人身权受到非法侵害时,民法用民事方法保护人身权,即要求侵权者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行政法和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则用行政制裁和刑罚的方法

2、民法的基本原则及其相关内容(25)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4)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力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

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力

(5)公平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利义务

合伙事务执行人享有的权利是:

(1)因执行合伙事务所垫付的必要费用,有请求合伙组织偿还的权利

(2)因执行合伙事务而受有不可归责于自己的损害,有请求合伙组织偿还的权利

(3)执行合伙事务,如约定报酬的,有请求合伙组织支付报酬的权利

合伙事务执行人应承担的义务是:

(1)注意义务。合伙事务执行人,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意注意

(2)忠实处理合伙事务的义务。合伙人对于合伙事务应亲自执行,及时向合伙组织汇报合伙

事务的执行情况,对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及其他所取得的权利应及时交付或者转移给合伙组织

(3)竞业禁止义务。任何合伙人都不得经营与合伙业务相竞争的事业

4、权利的特征

权利是义务的对称,即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它具有正当性,即合法性;利益性,即权利是受到保护的利益,是为道德和法律所确证的利益;可主张性,即要由利益主体通过表达意思或其他行为来主张;力量性,即受权威的支持,以及权利主体具备享有和实现其利益、主张或资格的实际能力或可能性;自由性,即权利主体可以按个人意志去行使或放弃该项权利,不受外来的干预或胁迫;资格性,即提出利益主张或要求的凭据或资格。

5、民法的特征

(1)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从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性质看,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没有商品经济就没有民法,民法服务于商品经济

(2)民法是私法

(3)民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法

我国现阶段的民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体现,是现阶段社会生活的体现6、物权变动的原则及意义

物权变动的原则:

(1)公示原则。公示原则要求物权的产生、变更、消灭,必须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察知的方

式表现出来。

(2)公信原则。物权的变动以登记或者交付为公示方法,当事人如果信赖这种公示而为一定

的行为,即使登记或者交付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相符合,也不能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

意义:对于物权的变动,因采取公示原则,对于动产以交付为公示方法,对于不动产则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因采取公信原则,对于动产予以交付公信力,对于不动产则予以登记公信力。但是,由于这两个原则被采用的结果,就会发生即使事实上已经变动,但形式上没有采取公示方法,仍然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反之,如果形式上已经履行变动手续,但事实上并未变动,仍然发生变动的效力。这种情况初看起来于理不合,但却是法律根据物权本身特点,为保护交易的安全和快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采取的措施。

7、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2)继承权平等原则

a、继承权男女平等

b、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c、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d、儿媳与女婿在继承上权利平等

e、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平等

(3)养老育幼、互助互济原则

a、继承人为有法定抚养义务的近亲属

b、遗产的分配有利于养老育幼

c、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d、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e、承认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

(4)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a、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b、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c、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合同管理名词解释和简答题答案

四、名词解释: 1、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P2 2、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P21 3、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P10 4、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P12 5、仲裁: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P47 6、索赔: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P177 7、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P14 8、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这种合同的价款并不是绝对不可调整,而是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P109 五、简答题: 1、①什么是要约②要约的有效要件有哪些③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P27 答:①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应当具有以下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③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这种意思表示的内容往往不确定,不含有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内容。 2、①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的目的是什么P56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资格预审文件审查的重点是什么P54 ③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必须满足哪些条件P57 答:①资格预审的目的主要考察该企业总体能力是否具备完成招标工作所要求的条件。公开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程序:一是保证参与投标的法人或组织在资质和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完成招标工作的要求;二是通过评审优选出综合实力较强的一批申请投标人,再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以减小评标的工作量。 ②1、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2、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资格条件:1、必要合格条件通常包括法人地位、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分包计划等具体要求,是潜在投标人应满足的

操作系统 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1)多道批处理系统:在该系统中,用户所提交的作业都先存放在外存上并排成一个队列,称为“后备队列”;然后,由作业调度程序按一定的算法从后备队列中选择若干个作业调入内存,使它们共享C P U和系统中的各种资源。 (2)分时系统:分时系统用于满足用户需求,使用户能与自己的作业进行交互,还有共享主机与便于用户上机。 (3)实时系统:指系统能及时(或即时)响应外部事件的请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该事件的处理,并控制所有实时任务协调一致地运行。 (4)实时调度:为了满足实时系统对实时进程或任务的调度。(5)设备独立性:应用程序独立于具体使用的物理设备。(6)系统调用:P261 (7)共享存储器系统:相互通信的进程共享某些数据结构和共享存储区,进程之间能够通过这些空间进行通信。 (8)进程:进程是程序在一个数据集合上运行的过程,它是系统进行资源分配和调度的一个独立单位。 (9)线程:将进程的两个属性分开,由操作系统分开处理。 (10)调度算法:根据系统的资源分配策略所规定的资源分配算法。 (11)局部性原理:程序在执行时将呈现出局部性规律,即在一较短时间内,程序的执行仅局限与某个部分;相应地,他所访问的存储空间也局限于某个区域。(12)SPOOLING技术:在主机的直接控制下,实现脱机输入、输出功能。此时的外围操作与CPU对数据的处理同时进行,我们把这种在联机情况下实现的同时外围操作称为SPOOLing。 (13)图形用户界面:P273 (14)程序并发执行:程序彼此互不依赖,则程序间可以并发执行。

(15)进程同步:是对多个相关进程在执行次序上进行协调,以使并发执行的诸进程之间能有效的共享资源和相互合作,从而使程序的执行具有可再现性。 (16)信号量机制:是一种卓有成效的进程同步机制。 (17)死锁:是指多个进程在运行过程中因为争夺资源而造成的一种僵局,当进程处于这种僵持状态时,若无外力作用,他们都将无法再向前推进。 (18)可重入代码:又称为纯代码,是一种允许多个进程同时访问的代码。(19)虚拟存储器:是指具有请求调入功能和置换功能,能从逻辑上对内存容量加以扩充的一种存储器系统。其逻辑容量由内存容量和外存容量之和所决定,其运行速度接近于内存速度,而每位的成本却又接近于外存。 (20)Shell重定向命令:Shell向用户提供了这种用于改变输入、输出设备的手段,此即标准输入与标准输出的重新定向。 (21)内中断:P179 (22)管道通信系统:P66 发送进程和接收进程是利用“管道”进行通信的系统,称为管道通信系统。 所谓“管道”是指用于连接一个读进程和一个写进程,以实现它们之间通信的一个共享文件。 (23)哈希算法:利用哈希快速查找的优点,以及空闲分区在可利用空间表中的分布规律,建立哈希函数,以实现最佳分配策略。

最新民法重点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不仅包括形式上的民法或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规和其他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民法的指导思想,是我国民法的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表现,也是我们进行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准则。 3)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换句话说,当社会关系被民法调整时,便形成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这种权利和义务又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从而形成了拘束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民法正是通过民事法律关系实现其对社会关系调整的职能的。 4)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公民和法人等。实践中以户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组织体或非法人组织被视为民事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5)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6)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事物。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有:物、行为(不行为)、智力成果和特定的精神利益。 7)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只有为法律规定或承认的并能产生民事后果的那些事实,才能成为法律事实;只有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才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法律关系或者使原来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法律事实可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8)事件:是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那些客观现象,即这些事实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或控制的。依据我国民法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事件有:1、自然人死亡的事实;2、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事实;3、时间经过的法律事实。 9)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与人们意志有关的那些法律事实。行为分为合法的行为和与违法的行为。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或为国家法律所认可的行为是合法行为,这种行为在民法上主要表现为民事法律行为。 10)法律事实的结合: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需要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时,那么只有这些法律事实的结合,该项民事法律关系才能发生、变更或消灭。例如,依照《专利法》的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必须依法经主管机关批准,当事人双方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向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11)绝对权:依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故绝对权又称对世权。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身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12)相对权:依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相对权是指其效力仅及于特定当事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特定的,所以又称对人权。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其权利。债券就是一种相对权。 13)请求权:依民事权利的作用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请求权与形成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如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等。 46)票据:是代表一定货币的具有一定格式的有价证券。可分为本票、汇票和支票。 47)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鼓动用以证明其所入股份及所持有的股权,并据以定期取得股息、红利的一种资本性有价证券。股票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的法律形式,凡购买股票者便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股票就是股东出资的凭证,并使其所入股金证券化而成为有价证券。 48)债券:是国家、金融机构或企业向他人借款的一种法律形式。它属于资本性有价证券。目前我国发行的债权基本上有三种形式:1、公债券;2、金融债券;3、企业债券。 49)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

文献学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文献学 【名词解释】 1.《三体石经》 2.《穆天子传》 【老师笔记】“信史”,即可信的历史。《穆天子传》虽然影响很大,但传说的成分更多。因此,它不是信史。 【百度解释】记述周穆王事迹而带有虚构成分的传记作品。又名《周王传》﹑《周穆王游行记》,是西周的历史神话典籍之一。。作者不详。为晋咸宁五年(279)汲县民盗掘魏襄王墓所得竹书之一。共6卷。前5卷记周穆王驾八骏马西征之事﹔后1卷记穆王美人盛姬卒于途中而返葬事﹐别名《盛姬录》。后虽有人疑为伪书﹐但一般认为它是周穆王至魏襄王间的传闻记录。 西晋初年(太康二年),在今河南汲县发现一座战国时期魏国墓葬,出土一大批竹简,均为重要文化典籍,通称“汲冢竹书”,竹简长二尺四寸(古尺),每简四十字,用墨书写。其中有《穆天子传》﹑《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后合并为至今流传的《穆天子传》。由荀勖校订全书六卷。 3.善本 善本最早是指校勘严密,无文字讹误,刻印精美的古籍,后含义渐广,包括刻印较早、流传较少的各类古籍。实际上,真正的善本仍应主要着眼于书的内容,着眼于古籍的科学研究价值和历史文物价值。 善本的完整定义: (1)元代及元代以前刻印或抄写的图书。 (2)明代刻印、抄写的图书(版本模糊,流传较多者不在内)。 (3)清代乾隆及乾隆年以前流传较少的印本、抄本。 (4)太平天国及历代农民革命政权所印行的图书。 (5)辛亥革命前在学术研究上有独到见解或有学派特点,或集众说较有系统的稿本,以及流传很少的刻本、抄本。 (6)辛亥革命前反映某一时期,某一领域或某一事件资料方面的稿本及较少见的刻本、抄本。 (7)辛亥革命前的有名人学者批校、题跋或抄录前人批校而有参考价值的印、抄本。(8)在印刷上能反映我国印刷技术发展,代表一定时期印刷水平的各种活字本、套印本,或有较精版画的刻本。 (9)明代印谱,清代集古印谱,名家篆刻的钤印本(有特色或有亲笔题记的)。 4.类书

唐宋名词解释和简答

一.上官,指初唐诗人上官仪,工于五言诗,好以绮错婉媚为本,上官仪贵显,故当时多有效其体者,人称为上官体。二.特点:细致体察、情思婉转、笔法精细、对偶工整。 唐传奇: 唐传奇指唐代流行的文言短篇小说,它是在六朝志怪小说的基础上,融合历史传记小说、辞赋、诗歌和民间说唱艺术而形成的小说文体。 馆阁体: 馆阁体是唐代一种分题赋咏和寓直酬唱的诗体。在对于诗律和诗艺的研炼发展上,为唐代近体诗的定型做出了贡献。 文章四友: 武后时期的宫廷诗人李峤、杜审言、苏味道、崔融的并称。内容不外歌功颂德、宫苑游宴,但在他们的其他一些作品中,却有时透露了诗歌变革的消息,有的还对诗歌体制的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四人中,以杜审言成就最高。 吴中四士: 指包融、贺知章、张若虚、张旭。四人为吴、越之士,文词俊秀,名扬于长安,号称“吴中四士”。 沈、宋: 沈佺期、宋之问的并称,二人皆为初唐宫廷诗人,同以五言律诗见长。他们在总结前人和当代人应用声律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成了“回忌声病,约句准篇”(《新唐书·宋之问传》)的工作,为律诗在平仄粘对、句数用韵方面的定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使以后作诗的人有明确的规格可以遵循。律诗形式的定型,在诗歌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初唐四杰 一.初唐文学家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四人齐名,因而并称初唐四杰。二.初唐四杰能真正反映社会中、下层一般人士的精神风貌和创作追求。 辋川集 一.《辋川集二十首》,是盛唐诗人王维晚年隐居辋川别墅写的一组小诗。二.诗人自甘寂寞的山水情怀表露得极为透彻,在明秀的诗境中,让人感受到一片完全摆脱尘世之累的宁静心境,似乎一切情绪的波动和思虑都被净化掉了,只有寂以通感的直觉印象,难以言说的自然之美。 大历十才子 一.“十才子”之名,最初见于中唐诗人姚合编的《极玄集》,即李端、卢纶、吉中孚、韩翊、钱起、司空曙、苗发、崔峒、耿湋、夏侯审。二.“十才子”齐名的重要原因是,因大历初年在长安参加重要的唱和活动而为世人所瞩目,创作倾向和诗风相近。 三.他们诗歌的主要内容是歌颂升平、吟咏山水和称道隐逸成为基本主题;擅长写送别诗和隐居的诗歌。四.诗歌艺术:讲究格律辞藻,追求清雅闲淡,工于白描写景。

民法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 1、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所有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不仅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必须使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 2、监护 是指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3、撤销权 是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能够通过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行为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权利,属于形成权。 4、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指法律行为效力的开始或终止取决于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发生或不发生的法律行为。 5、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指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的开始或终止原因的法律行为。 6、代理 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地归属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7、本代理 代理人的代理权直接来源于被代理人直接授予代理权的行为,或来源于法律的规定以及有关机关的指定的代理。 8、复代理(再代理) 代理人为了实现代理权限内的全部或部分行为,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担任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该代理人称为复代理人,其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人选择他人担任复代理人的权利,叫复任权,是代理权的一部分。 9、代理证书 又称授权委托书,是委托授权行为的书面形式,它是由被代理人制作的,证明代理人之代理权并表明其权限范围的证书。代理证书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在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中,不存在代理证书。 10、交易相对人的催告权 交易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得向被代理人发出催告,要求其在相当期限内作出是否追认表示的权利。 11、表见代理 是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法律强使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表见代理为无权代理的一种,是广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制度之设,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与交易的安全,对疏于注意的被代理人,令其自负后果。 12、诉讼时效 又称消灭时效,在我国民事立法上是指对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诉权的法律制度。 13、除斥期间 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届满后,权利归于消灭。 14、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

民法名词解释汇总

民法名词解释汇总

第一编民法总论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 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3.自愿原则,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 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4.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 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5.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 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6.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 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

7.绝对权,指其效力及于权利人之外一切人的 权利。 8.相对权,指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 9.支配权,权利主体可以直接对权利客体予以 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10.请求权,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 行为的权利。 11.抗辩权,指对抗请求权和否认他人的权利存 在的权利。 12.形成权,指权利人得以自己的意思而使法律 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13.既得权,指其实现条件已经完全具备,权利 人即可行使的权利。 14.期待权,指其实现条件尚未完全具备,权利 人尚不能行使,需要待一定条件具备时才可以行使的权利。 15.主权利,指两项相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 权利而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16.从权利,指两项相关联的的权利中依赖另一 权利的存在而存在的权利。

17.私力救济,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 来保护其权利,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 18.公力救济,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由国家机 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 19.民事权利,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 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得为某种行为的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20.民事义务,义务人在权利限定的范围内应为 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约束。21.民事责任,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应承担 的法律后果。 22.民事法律事实,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23.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 人。 2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 行为取得民事权利与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5.民事责任能力,对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名词解释和简答

1.简述生态入侵的四个阶段。 ①入侵:生物离开原生存的生态系统到一个新的环境,绝大部分是由人类活动造成的。 ②定居:生物到达入侵地区后,经过对当地生态条件的驯化,能够生长、发育并进行了繁殖,至少完成一个世代。 ③适应:入侵生物已在新地区繁殖了几代。由于人侵时间短,个体基数小,所以,种群数量增长不快,但每一代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都有所增强。 ④扩展:入侵生物已基本适应于新生态系统中生活,种群已发展到一定数量,具有合理年龄结构和性比,并且有快速增长和扩散的能力 2.简述三种年龄锥体的特征? ①增长型:幼年个体数量多,老年个体少;出生率大于死亡率;种群增长。正金字塔型。 ②稳定型:幼年、中年、老年个体数量大于相等;出生率等于死亡率;种群数量保持不变。钟型。 ③下降型:1.幼年个体少,老年个体多;出生率小于死亡率;种群下降。壶型

3.简述三种存活曲线的特征,每种存活曲线至少列举一个物种。 ①Ⅰ型:幼年存活率高,大多数个体在老年时死亡。如人类、大熊猫、大角羊、山羊、华南虎等。 ②Ⅱ型:幼年、中年、老年个体死亡率相似。如小型哺乳动物、成鸟、水螅等。 ③Ⅲ型:幼年个体死亡率高,之后死亡率低。如鱼类、大多数无脊椎动物、牡蛎等 4.请问r- 与K-对策者的特征主要区别有哪些? 5.请问捕食作用的生态学意义有哪些? ①生物群落的能量由捕食作用得到传递; ②捕食者对被捕食者种群进行合理的调节; ③捕食者在被捕食者的进化中起着选择性作用。 6.有效积温法则在农业生产中有哪些应用?

7.举例说明资源与条件有什么区别? 条件:有机体不能消耗也不能耗尽的生态因子,如对鱼类来说温度、酸度、太阳辐射是它的条件。 资源:有机体可以利用并可以耗尽的生态因子,如对植物来说光和无机营养物就是资源,对动物来说食物和空间就是资源。 资源与条件的划分也不是绝对的。有时因类群而异,如太阳辐射对昆虫来说是条件,但对植物来说就是资源;有时因时间与环境状况而异,同一因子既可以是资源,也可以作为条件,如在干旱季节,水分对植物来说是资源,而在雨季,特别是降大雨时,会将植物打倒或冲走,这是水分却变成了条件。 8.从生态学角度考虑,C3和C4植物有哪一些区别? C3植物进行光合作用的最初产物为三碳植物,碳吸收效率低,故叶子气孔开放时间长,失水多即水利用效率低,能量消耗低,一般生活在除热带和沙漠之外其他栖息地中。如小麦、水青冈。 C4植物进行光合作用的最初产物为四碳产物,碳吸收效率高,故叶子气候开放时间短,失水少及水利用效率高,但能量消耗高,一般生活热带和沙漠地带。如高粱、玉米。 9.三种演替模型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10.简述三种演替群落顶级学说。 单顶级学说:一个气候区只有一种顶极群落,究竟产生什么样的顶极群落,取决于当地的气候条件。 多顶级学说:任何一个地区的顶极群落可以有多个,如土壤顶级、地形顶级、火烧顶级、动物顶级 顶级-格局学说:环境条件存在梯度变化,顶极类型也是连续逐渐变化的。 11、种群的特征、参数有哪些?并分别加以简单描述。 ①种群的基本特征是种群密度或种群大小,描述种群数量的大小; ②影响种群密度的4个参数是出生率、死亡率、迁入率和死亡率,称为初级种群参数,出生率、迁入率表示种群的所得,死亡率、死亡率表示种群的损失,种群数量动态变动取决于这两组力量的对比。 ③除此之外,种群还有其他一些特征,如年龄结构、性比、种群增长率、种群空间分型等,

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论述题答案

1.公司战略 又称总体战略,是一个企业的整体战略总纲,是企业最高管理层指导和控制企业一切行为的最高行动纲领 2.战略群体 是指产业内执行相同或类似战略,并具有类似战略特性的一组企业。 3.企业使命 是指管理者为企业确定的较长时期的生产经营的总方向、总目的、总特征和总的指导思想 4.战略联盟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一定目的通过一定方式组成的网络式联合体5.重点集中战略 称为聚焦战略,是指企业或事业部的经营活动集中于某一特定的购买集团、产品线的某一部分或某一地域市场的一种战略 6、新兴行业 是指由于技术创新的结果,或新的消费需要的推动,或其他经济、技术因素的变化使某种新产品或新的服务成为一种现实的发展机会,从而新形成或重新形成一个行业 7. 进入壁垒 是指要进入一个产业需要克服的障碍和付出的代价 8. 企业愿景 是企业领导者对企业前景和发展方向的一种高度概括。 是一个企业的领导用以统一每个企业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的有力武器。它由企业的核心理念和未来的展望两部分所组成 9. 生产战略 是企业在生产的成本、质量、流程等方面建立和发展相对竞争优势的基本途径,规定企业生产制造和采购部门的工作方向,为实现企业总体战略服务。 10. 相关多元化 又称为同心多元化,是指虽然企业发展的业务具有新的特征,但它与企业的现有业务具有战略上的适应性,它们在技术、工艺、销售渠道、产品等方面具有共同

的或是相近的特点。 11. 成本领先战略 也称为低成本战略,是指企业通过有效途径降低成本,使企业的全部成本低于竞争对手的成本,甚至是同行业中最低的成本,从而获取竞争优势的一种战略。13、战略控制 是指将预定的战略目标与实际效果进行比较,检测偏差程度,评价其是否符合与其目标要求,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借以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动态调节过程。14.退出壁垒 是指企业在退出某个产业时要克服的障碍和付出的代价 15.财务战略财务战略 就是根据公司战略、竞争战略和其他职能战略的要求,对企业资金进行筹集、运用、分配以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的方略 16.不相关多元化 又称为集团多元化,即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其他行业的业务,或者在其他行业投资,把业务领域拓展到其它行业中去,新产品、新业务与企业现有的业务、技术、市场毫无关系 17.差异化战略 是指为使企业产品与竞争对手产品有明显的区别,形成与众不同的特点而采取的一种战略。这种战略的核心是取得某种对顾客有价值的独特性 18. 差异化战略 是指为使企业产品与竞争对手产品有明显的区别,形成与众不同的特点而采取的一种战略。 19.规模经济 是指在一定的产量范围内,随着产量的增加,平均成本不断降低的事实。规模经济是由于一定的产量范围内,固定成本可以认为变化不大,那么新增的产品就可以分担更多的固定成本,从而使总成本下降。 20.战略群体 战略群体是指产业内执行相同或类似战略,并具有类似战略特性的一组企业。21.市场渗透

民法名词解释汇总

第一编民法总论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和。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 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3.自愿原则,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4.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 的利益均衡。 5.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 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6.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 会关系。 7.绝对权,指其效力及于权利人之外一切人的权利。 8.相对权,指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 9.支配权,权利主体可以直接对权利客体予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10.请求权,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11.抗辩权,指对抗请求权和否认他人的权利存在的权利。 12.形成权,指权利人得以自己的意思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13.既得权,指其实现条件已经完全具备,权利人即可行使的权利。 14.期待权,指其实现条件尚未完全具备,权利人尚不能行使,需要待一定条件具备时才可 以行使的权利。 15.主权利,指两项相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而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16.从权利,指两项相关联的的权利中依赖另一权利的存在而存在的权利。 17.私力救济,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 18.公力救济,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 19.民事权利,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得为某种行为的以实现其 利益的可能性。 20.民事义务,义务人在权利限定的范围内应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约束。 21.民事责任,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1.基本概念 1.1实验和试验 experiment and trial 实验,指的是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根据科学研究的目的,尽可能地排除外界的影响,突 出主要因素并利用一些专门的仪器设备,而人为地变革、控制或模拟研究对象,使某一些事物(或过程)发生或再现,从而去认识自然现象、自然性质、自然规律。 试验,指已知某种事物的时候,为了了解它的性能或者结果而进行的试用操作,与实验不同, 若您想了解有关“用来检验某种假设或者验证某种已经存在的理论而进行的操作”。还指为了察 看某事的结果或某物的性能而从事某种活动;在旧时指考试;测验。 1.2试验设计 experimental design 和数据处理 data processing 实验设计:指科学研究的一般程序的知识,它包括从问题的提出、假说的形成、变量的选择等 等一直到结果的分析、论文的写作一系列内容。它给研究者展示如何进行科学研究的概貌,试 图解决研究的全过程。 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是对数据的采集、存储、检索、加工、变换和传输。 1.3验证实验和探索实验 Verification and Exploration, 比较实验和优化实验 comparison and optimization 验证实验:有两种,一种是别人发表的已有结果的论文。另外的人在相同实验条件下重复实验,对真实性和正确性加以验证。另一种是根据已有的实验站论和手上的资科等,推论出一个可能 的结论,然后设计实验去验证他的正确性。 探索试验:在完全不知道結果的情况下,利用已知的条件和推测,对一个既定的范围进行研究 就好像发现一个未知的山洞,用手上的工具进去探查一样。对未知事物及其规律的探索。包括 探索所究对象的性质,了解它的组成,有哪些属性,以及与其他对象或现象的联系等。 比较试验:目的是检验一种或几种实验处理的效果。例如对工艺改进效果的检验,对新药物疗 效的检验比较实验的设计需要结合专业知识和数理统计两方面知识,对实验结果的数据分析属 于统计学中的假设检验问题,如F检验和检验。 优化实验:目的是高效率地找出实验问题的最优实验条件,即最佳因素水平的组合。这种优化 实验是一项尝试性的工作,有可能获得成功,也有可能不成功。目前流行的设计有:正交设计、正交回归设计和配方设计等 1.4实验的基本术语: 因素和水平 Factor and level、实验处理和实验单元 treatment and unit、指标和响应变量 experimental index and Response variable、结果和结论 result and conclusion

民法学名词解释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3、人身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5、自愿原则,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6、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7、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8、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 9、财产法律关系,是指因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所形成的、满足民事主体财产利益需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10、人身关系,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为满足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11、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12、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13、物权关系,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即可行使并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14、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必须由义务人的一方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15、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16、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17、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8、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19、个体工商户,是指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 20、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 21、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 22、退伙,是指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3、入伙,是指合伙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5、社团法人,以人的组合作为法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 26、财团法人,是指以一定的财产的设定作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 27、企业法人,以从事生产、流通、科技等活动为内容,以获取盈利和增加积累、创造社会财富为目的的营利性社会经济组织。 28、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 29、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 30、社团法人,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

金融学名词解释题和简答论述题

金融学名词解释题和简 答论述题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金融学名词解释题和简答论述题 一、名词解释. 1.一级市场:又称初级市场或发行市场,是发行金融工具融通资金的市场。 2.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也称证券流通市场、二级市场、次级市场,是指对已经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 3.同业拆借: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利用资金金融通过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也可称之为是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的短期融资活动。 4.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用以达到特定或维护政策目标。 5.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是由另一种证券(股票、债券、货币或者商品)构成或衍生而来的交易。 6.远期:远期合约是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约定的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相关资产。 7.期货:期货合约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日期按约定价格和数量交割某种金融资产的标准化协议。

8.期权:即选择权,是在未来某一时间行使,故称为“期权”。金融期权合约指期权的购买者在规定时间或规定期限内按约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的合约。 9.互换:互换合约是指双方或多方根据事先达成的条件在未来交换现金流的协议。 10.贴现:贴现是指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已承兑汇票以贴付利息为代价转让给银行的行为。 11.回购:回购,又称补偿贸易,是证券的卖方在出售证券时向证券的买方承诺在指定日期以约定价格再购回证券的协议。 12.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活动。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调节货币供应量。 13.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一种“事前”的管理,即属于投资决策的环节。 14.表外业务:表外业务是指凡未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内且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的业务。(补充:广义的表外业务既包括传统的中间业务,又包括金融创新中产生的一些有风险的业务。通常提及的表外业务专指后一类,属狭义表外业务。) 15.通货膨胀:通货膨胀是指在信用货币制度下,流通中的货币数量超过实际需要而引起的货币贬值和物价水平全面而持续的上涨。 16.金融基础设施:狭义的金融基础设施主要是指中央银行为主体的支付清算体系;广义的金融基础设施还包括确保金融市场有效运行的法律程

民法必背名词解释166个 韩松版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3、人身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5、自愿原则,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6、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7、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8、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 9、财产法律关系,是指因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所形成的、满足民事主体财产利益需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10、人身关系,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为满足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11、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12、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13、物权关系,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即可行使并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14、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必须由义务人的一方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15、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16、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17、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8、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19、个体工商户,是指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 20、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 21、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 22、退伙,是指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3、入伙,是指合伙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5、社团法人,以人的组合作为法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 26、财团法人,是指以一定的财产的设定作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 27、企业法人,以从事生产、流通、科技等活动为内容,以获取盈利和增加积累、创造社会财富为目的的营利性社会经济组织。 28、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 29、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 30、社团法人,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法人。 31、法人的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个人或集体。 32、法人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它是法人在某一区域设置的完成法人部分职能的业务活动机构。 33、法人的变更,是指在法人的存续期间内,法人在组织机构、性质、活动范围、财产或者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等重要事项上发生的变动。 34、法人的清算,是指法人消灭时,由依法成立的清算组织依据其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关系。 35、物,是指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 36、动产,是指能在空间上移动而不会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 37、不动产,是指在空间上占有一定位置,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 38、货币,是物的一种,是可以用票面金额来表现其价值的一种特殊的物。 39、有价证券,是设立并证明某种财产权的书面凭证,是物的一种。 40、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41、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42、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简答题(4个或者5个) 1.简述DHCP的工作原理。(两个老师都画了)那就是必考的咯1 答: (1) 发现DHCP服务器 (2)提供IP租用地址 (3)接受租约并确认 (4)确认租约 1.数据链路层的功能有哪些?(2个老师都画了)那就是必考的咯2 答: (1)成帧(2)差错控制(3)流量控制。 (4)链路管理(5) MAC传输(6)区别数据和控制信息(7)透明传输 1.CDMA的主要优缺点?(两个老师都画了)那就是必考的咯3 答:优点 (1)具有具有抗干扰、抗多径衰落的能力。 (2)系统容量大。 (3)CDMA系统具有软容量特性。 (4)不需要复杂的频率分配。 (5)CDMA系统具有软切换功能。 (6)具有保密性强等优点。 (7)设备简单,电路设计简单,电池利用时间也更长。 缺点: (1)占用频谱较宽。 (2)具有码分多址系统特有的多址干扰和远近效应。 1.画出01101100的曼彻斯特编码和差分曼彻斯特编码。(两个老师都画了)那就是必考的咯(计算题或者应用题)

1.简述IP地址的分类及每类的特点。(了解,用于计算题) 答:根据网络号和主机号所占比特位数的不同,IP 地址可以分为A、B、C、D、E 五大类。 A 类IP 地址网络号占1 字节,主机号占3 字节,第1 个比特固定是0。 B 类IP 地址网络号占2 字节,主机号占2 字节,前两个比特固定是10。 C 类IP 地址网络号占3 字节,主机号占1字节,前三个比特固定是110。 A、B、C 类地址用来分配给主机和路由器。 2.试简述PPP协议的工作过程。(张福生,背一下吧) 答: (1)建立物理连接 (2)建立数据链路 (3)用户认证阶段 (4)进入网络层配置阶段,此时用IPCP协议 (5)数据传输阶段,此时用IP协议 (6)数据传输完毕后,用户断开网络连接 (7)断开数据链路 简述路由器和交换机的区别。(张福生,背一下!) 答: 1、工作层次不同(路由器工作在网络层,交换机工作在数据链路层) 2、数据转发依赖的对象不同 3、路由器能够分割广播域,而交换机只能分割冲突域,不能分割广播域 4、路由器能够提供防火墙服务 简述PAP 协议与CHAP 协议的不同(王知非,不用怎么背,有个印象吧!) 答:PAP 和CHAP 都是用户认证协议。PAP 直接将用户名和密码发送到系统进行验证,安全性不好。CHAP 协议不直接发送用户名和密码,而是根据系统发来的Challenge 值,使用事先定义好的函数作用于Challenge 值和用户的口令,生成一个值,将这个值和用户名发送给系统。系统收到后,根据用户名查找到对应的口令,使用相同的函数对Challenge 值和查到的口令进行计算,如果结果和用户发来的值相同,那么就通过认证,否则认证失败。 简述异步传输和同步传输各自的特点。(张福生,简单了解下就可以) 答:在异步传输中,传输的单位是字节。对于每个要发送的字节,它的开始都要附加一个比特,这个比特称为起始位通常为0。同时这个字节的尾部还要加上一个比特,称为停止位通常为1。接收方检测到起始位后,就启动一个时钟,这个时钟会与发送方的时钟保持同步,并开始接收比特,当收完一个字节后,接收方就等待停止位到达。检测到停止位后,接收方就停止接收数据,直到检测到下一个起始位。 在同步传输中,传输的单位称为帧。一个帧可以包含多个字节,字节和字节之间没有间隙,收发双方传递的就是不间断的0、1 比特流。在每一帧的首尾会有特殊的比特组合作为标志,表示帧的开始和结束。开始标志不仅能够通知接收方帧已到达,它同时还能让接收方的采样速度和比特的到达速度保持一致,使收发双方进入同步。同步传输速度快,效率高,不仅要求建立帧同步,在一个帧内的每一个比特也都要求同步,要求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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