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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印花税最新规定

2018年印花税最新规定
2018年印花税最新规定

2018年印花税最新规定

(一)对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只是留备存查。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二)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所谓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对上述书据免税,旨在鼓励财产所有人这种有利于发展文化教育事业,造福社会的捐赠行为。

(三)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由于我国农副产品种类繁多,地区之间差异较大,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也会有所变化。对此,印花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定本地区“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

(四)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是指我国的各专业银行按照国家金融政策发放的无息贷款,以及有各专业银行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或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贴息的贷款项目所签订的贷款合同。

一般情况下,无息、贴息贷款体现国家政策,满足特定时期某种需要,其利息全部或者部分是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对这类合同征收印花税没有财政意义。

(五)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该类合同是就具有援助性质的优惠贷款而成立的政府间协议,对其免税有利于引进外资,利用外资,推动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

(六)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七)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对该类合同免税,是为了支持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减轻农牧业生产的负担。

(八)对特殊货运凭证免税

这类凭证有:

1、军事物资运输凭证,即附有军事运输命令或使用专用的军事物资运费结算凭证。

2、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凭证,即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

3、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凭证。即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的运费结算凭证。

2017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017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印花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凭证为纳税凭证:购销、加工、建设勘察、建筑安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应于书立、领受上述凭证时,根据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同一应税凭证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都应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补贴印花税票。 现行印花税实行的比例税率有四档,即:千分之一,万分之五,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另外,规定其他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印花税采取“四自”纳税的,实行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同时对已粘贴税票予注销的完税方式。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应向地税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地税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纳税人需对应税合同及其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实行核定征收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区级地税局批准可按地税机关每年确定的应税合同签订的金额占其购销或提供劳务、服务结算或应计总金额的比率按月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以下简称《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除证券交易外的印花税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其他管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地税机关应当根据《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印花税征管质效,实现信息管税。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应纳税凭证保存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 第六条各级地税机关可与银行、保险、工商、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交换制度,充分获取各类涉税信息,利用相关信息加强印花税税源管理,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实现相关信息共享,构建综合治税机制。 第七条各级地税机关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印花税政策,强化纳税辅导,及时解答纳税人关于印花税业务咨询,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第八条地税机关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确定凭证的应税税目和计税依据,依法征收印花税。

最新的印花税税率 1、购销合同 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税率:按购销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税率:按承包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3、技术合同 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税率:按所载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4、借款合同 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税率: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 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税率:按租赁金额1‰(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6、仓储保管合同 范围: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税率:按仓储保管费用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财产保险合同 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税率:按保险费收入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营业账簿 范围:生产、经营用账册 税率: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账簿人 9、货物运输合同 范围: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税率:按运输费用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产权转移书据 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 税率:按所载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据人 11、加工承揽合同 范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2014年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3贴花 5贴 5贴花 3贴花 5贴 0.5贴花

3贴花 5贴花 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 (一)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精选免费课程 (二)税目和税率(税额标准) 根据应纳税凭证性质的不同,印花税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具体税目、税额标准详见《印花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此外,根据国务院的专门规定,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应当按照书据书立的时候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出让方按照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三)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四)免税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 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 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 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 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精选免费课程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管理实行新规定2017年1月1日起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将于2017年1月1日期施行。那么本次印花税管理规程都有哪些要点呢?实际财务工作 中需要注意哪些呢? 1.本规程适用于除证券交易外的印花税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其他管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 《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 3.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时,即发生纳税义务,应当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对应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

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 4.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地方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5.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申报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6.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或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进行调整。 7.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纳税申报表申报缴纳核定征收的印花税。 8.印花税实行减免税备案管理,减免税备案资料应当包括:(一)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二)《登记簿》复印件; (三)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9.多贴印花税票的,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内容整理自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推荐: 央视财经报导财政部:到2020年培养3万名管理会计人才

2016年营改增和2018增值税税率对比表(附表) 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18〕32号和财税〔2018〕33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和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 2016和2018年最新增值税税率对比表如下: 简易计税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发 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和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 外。 3% 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地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 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 级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特定 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 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 外包服务。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 天然气。 5%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销售旧货;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以及符合规格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大类中类小类征收品目原营业 税税率 2016 增值 税税 率 2018 增值 税税 率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 务 陆路运输服务 铁路运输服 务 3% 11% 10% 其他陆路运 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 务 航空运输服 务 管道运输服 务 管道运输服 务 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 务 邮政普遍服 务 3% 11% 10% 邮政特殊服 务 邮政特殊服 务 其它邮政服 务 其它邮政服 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 务 基础电信服 务 3% 11% 10% 增值电信服 务 增值电信服 务 6% 6% 建筑服务 (2016新 增) 工程服务工程服务 3% 11% 10% 安装服务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装饰服务 其它建筑服 务 其它建筑服 务 金融服务 (2016新 增)(2018 年注:含有形 动产、不动产 融资性售后回 租;以货币资 金投资收取的 固定利润或者 保底利润) (注:资管产 品管理人从事 交管产品运营 业务、暂适用 简易计税方 法,按照3%的 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 贷款服务贷款服务 5% 6% 6% 直接收费金 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 融服务 保险服务 人寿保险服 务 财产保险服 务 金融商品转 让 金融商品转 让

2017年四川印花税最新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 2017年四川印花税最新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由518大学生网小编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税务总局制定了《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下达后,各级地税征收机关应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对纳税人提出限期设置合同登记帐簿的要求,加强对应税合同的征管工作,组织好今年9月份省局部署的印花税纳税专项检查。四川印花税最新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规范印花税的核定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省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凭证登记薄》,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 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

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四)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其他需要核定计税依据的情形. 第三条核定印花税计税依据遵循及时、准确、公平、合理 原则。第四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照印花税征收范围,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收支情况,对下列应税项目,按生产经营收支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应税项目当事人各方依率征收印花税; (一)工业企业购销业务,分别按实际购销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二)商业企业购销业务(买卖业务),采购业 务按实际采购金额的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销售业务按 实际销售金额4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纯零售业务除外),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三)加工承揽业务,按实际加工承揽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加工承 揽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四)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 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 条例(五)建筑安装工程承包业务,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税目征收印花税; (六)财产租赁业务,按实际租赁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七)货物运输业务,按实际运输费用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

2018年增值税税率调整增值税税率表一 览 。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低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的税率从11%降至10%。此外,工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认定标准从过去的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对于部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这几项措施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 首先,增值税是我国当前税制中的第一大税种。2017年,国内增值税占我国全部税收收入比重40%左右。由增值税这一“带头大哥”领衔我国的这场减税降费“大戏”再合适不过了。 其次,增值税税率的降低无疑会“纲举目张”,最终惠及广大企业和终端消费者。例如,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无疑将促使2018年7月1日起取消流量漫游费“板上钉钉”。 最后,增值税通常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等三种类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消费型的增值税,纳税人税负最低。对于纳税人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过去规定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这次明确对于部分企业予以退还的政策,无疑将进一步为相关行业“减负”,引爆他

们扩大投资的积极性。 在5月1日后,增值税税率将会进行调整。 那么你知道调整后,哪些情况下使用新税率吗?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适用税率从原来的17%调整为16%,原来11%调整为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从原来的11%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对应农产品的扣除率从原来的13%调整为12%。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 2018最新增值税税率一览表

2016年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一览(全)会计网2016-02-26 13:56 | 2016年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范围税率纳税人说明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 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 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 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 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 贴花 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立合同人4.建筑安装工程 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 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 等 按租赁金额1‰ 贴花。税 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 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 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收取的费用0.5‰ 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 使用的,按合 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用 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 为合同使用 的,按合同贴 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 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 使用的,按合 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 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 使用的,按合 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 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 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 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0.5‰贴花立据人 12.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 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 贴花5元 立账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 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 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领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颁布时间:1988-8-6发文单位:国务院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2018年最新税种、税率大全 增值税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可以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款时还要用到征收率。01税率1.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2.低税率(1)11%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①生活必需品类——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②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③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农产品、饲料、化肥(有机肥免税)、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④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2)6%提供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3.零税率即出口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和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整体税负为零: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1)国际运输服务(2)航天运输服务(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①研发服务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③设计 服务④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⑤软件服务⑥电路

设计及测试服务⑦信息系统服务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⑨离 岸服务外包业务⑩转让技术(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02征收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采用。1.基本征收率为3%(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采用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2)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2.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和上述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政策一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税时,要区分固定资产的类型和购入时间,其征税政策如下:(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7 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8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3.按5%征收(1)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5%的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2)劳务派造服务,按照差额纳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3)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不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进行归纳总结。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税目范围税率纳税人说明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按购销金额0.3‰贴立合同 1 购销合同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花人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立合2加工承揽合告、测绘、测试等合0.5‰贴花按收取费用0.5‰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3 花人同 按承包金额0.3‰贴立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4 花人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立合同税额不足1元,按15 财产租赁合同人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元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0.5‰贴立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按运输费用6 货物运输合同的,按合同贴花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花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立合同1‰按仓储保管费用7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同使用的,按合同仓储保管合同人贴花贴花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单据作为合同使用按借款金额0.05‰贴立合同借款合同8 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按合同贴花花人 包括财产、责任、单据作为合同使用保证、信用等保险合按保险费收入1‰贴立合同 9 财产保险合同同花人的,按合同贴花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按所载金额0.3‰贴立合同 10 技术合同同花人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贴立据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花 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立账簿的合计金额0.5‰贴12 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人花。其他账簿按件贴元花5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按件贴花5元领受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使用证 税目和税率(税额标准) 根据应纳税凭证性质的不同,印花税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具体税目、税额标准详见《印花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此外,根据国务院的专门规定,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应当按照书据书立的时候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出让方按照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建筑工程合同印花税税率 篇一:建筑合同印花税率 篇一: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1‰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1‰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

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14 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篇二: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

2018最新各行业“预警税负率”,收好了!2018-02-26 11:4 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税局会根据当地、同行业来定一个税负,即应该交多少税(用百分比计算)。如果企业低于这个税负,系统就会发出预警,这时税局就会让你自查,甚至稽查。我们可以掌握在不低于行业平均税负率1%左右(商业企业 1.5%左右)。今天给大家整理了最新各行业“预警税负率”。 一、企业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如下: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1: 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2: 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农副食品加工3.50% 食品饮料4.50% 纺织品(化纤) 2.25%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建材产品4.98% 化工产品3.35% 医药制造业8.50% 卷烟加工12.50% 塑料制品业3.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0% 金属制品业2.20%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3.70% 电子通信设备2.6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0% 电气机械及器材3.7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 商业批发0.90% 商业零售2.50% 其他3.50% 二、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所得税税负率,为年度交纳所得税税额占该企业收入总额的百分比。每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也要算在内,就是一个年度所有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都要算在内。 租赁业1.50%

印花税减免税规定 一、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 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纳税人的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正本遗失或毁损,而以副本替代的,即为副本视同正本使用,应另贴印花。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包括: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二、应纳税额的规定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三、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是否贴花? 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国税地(1988)25号)四、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应否贴印花? 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用于生产经营的,应按规定贴花。(国税地(1988)25号) 五、运输部门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是否贴花?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国税地(1988)25号) 六、企业租赁承包经营合同,是否贴花?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国税地(1988)25号) 七、设置在其他部门、车间的明细分类账,如何贴花? 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账簿贴花;采用分级核算形式的,除财会部门的账簿应贴花外,财会部门设置在其他部门和车间的明细分类账,亦应按规定贴花。 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国税地(1988)25号) 八、对微利、亏损企业,可否减免税? 对微利、亏损企业不能减免印花税。但是,对微利、亏损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第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担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允许在三年内分次贴足印花。(国税地(1988)25号) 九、银行的营业帐簿 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各种登记簿,如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现金收付登记簿等,其记载的内容与资金活动无关,仅用于内部备查,属于非营业账簿,均不贴花。

2020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及常用税收优惠 一、印花税税率表 1、合同类(10项) (1)购销合同万分之三 (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万分之三 (3)技术合同注1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注2万分之零点五 (5)财产租赁合同万分之十(即千分之一) (6)仓储保管合同万分之十(即千分之一) (7)财产保险合同注3万分之十(即千分之一) (8)加工承揽合同万分之五 (9)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万分之五 (10)货物运输合同万分之五 注:①技术合同不包含一般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合同。 ②借款合同不包含非金融机构之间(比如企业和企业间)的借款合同。 ③财产保险合同按保费的千分之一计算(《国税函发〔1990〕428号》)。 ④签订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合同,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国税地字〔1988〕25号)。 2、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

3、营业账簿类(2项) (1)记载资金的账簿注万分之五 (2)其他账簿五元 注:记载资金的账簿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国税发〔1994〕25号)。 4、权利、许可证照五元 5、证券交易印花税卖方千分之一,买方不征 二、常用税收优惠 1、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征(财税〔2019〕13号) 3、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财税〔2018〕50号) 4、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财税〔2018〕50号) 5、金融机构与小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17〕77号) 6、企业改制重组中部分项目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3〕183号)

税目范围税率纳税人说明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 采购、购销、结合 及协作、调剂、补 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 0.3‰贴花 立合同 人 2.加工承揽合 同包括加工、定作、 修缮、修理、印刷 广告、测绘、测试 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 收入0.5‰贴 花 立合同 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 同 按收取费用 0.5‰贴花 立合同 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 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 0.3‰贴花 立合同 人 5.财产租赁合 同包括租赁房屋、船 舶、飞机、机动车 辆、机械、器具、 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 1‰贴花。税额 不足1元,按1 元贴花 立合同 人 6.货物运输合 同包括民用航空运 输、铁路运输、海 上运输、内河运输、 公路运输和联运合 同 按运输费用 0.5‰贴花 立合同 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 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 同包括仓储、保管合 同 按仓储保管费 用1‰贴花 立合同 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 同使用的,按合同贴 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 织和借款人(不包 括银行同业拆借) 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 0.05‰贴花 立合同 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 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 同包括财产、责任、 保证、信用等保险 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 1‰贴花 立合同 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 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 让、咨询、服务等 合同 按所载金额 0.3‰贴花 立合同 人 11.产权转移 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 版权、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专有技术 使用权等转移书 据、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土地使用 权转让合同、商品 房销售合同 按所载金额 0.5‰贴花 立据人 12.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 簿,按实收资 本和资本公积 的合计金额 0.5‰贴花。其 他账簿按件贴 花5元 立账簿 人 13.权利、许可 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 的房屋产权证、工 商营业执照、商标 注册证、专利证、 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领受人 责任编辑:第五种族精灵

2016印花税新政策 印花税因为税率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大,一般不会对纳税人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所以不少纳税人也不会对印花税太多关注,对印花税知之甚少,但其征税范围却很广泛。为帮助广大纳税人了解印花税并利用好印花税的优惠政策,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印花税新政策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在金融贷款方面明确了印花税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我国印花税概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

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印花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最早始于1624年的荷兰。旧中国于1913年首次开征。1927年政府公布了印花税条例。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1月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印花税为全国统一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1958年简化税制时,被并入工商统一税,不单独征收。为了在税收上适应不断变化的客观经济情况,广泛筹集财政资金,维护经济凭证书立、领受人的合法权益,1988 年8月国务院制订并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 印花税的计算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为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第二种为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2018年最新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率抵扣大全 一、进项税额抵扣 1分包工程支出 分包工程支出,应按照分包商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来区分。 1.1 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抵扣税率为3%。 1.2 分包商为一般纳税人 1.2.1 专业分包,进项抵扣税率为10%。 1.2.2 劳务分包(清包工除外),进项抵扣税率为10%。 1.2.3 清包工 (1)清包工(分包方采取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3%。 (2)清包工(分包方采取一般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10%。 2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由于工程材料物资种类繁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尽相同。一般的材料物资适用税率是16%,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2.1 木材及竹木制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0%、16%。 属于初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同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适用税率为10%;而经过加工的属于半成品或成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一般是16%。 2.2 水泥及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购买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税率通常为16%;但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就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 2.3 砂土石料等地材,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 在商贸企业购买的适用税率是16%;但从生产企业购买,生产企业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可以选择简易征收,适用税率为3%。 3机械使用费 3.1 外购机械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6%。 购买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抵扣,但购买时要注意控制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3.2 租赁机械 3.2.1 租赁机械(只租赁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988年9月29日财政部发布) 第一条本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帐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 第七条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因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其他帐簿,是指除上述帐簿以外的帐簿,包括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 第八条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执行。 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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