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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配送合同剖析-共13页

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供应货品及合同总额

1.供应货品:鲜肉类、猪肉、牛肉、各类畜禽冻肉、肉制品、水产品及蔬菜、水果等物品。

2.合同暂定总额:人民币柒万贰仟陆佰元整/月(¥ 72600.00元/月)。

二、服务期限

自 2019 年 06 月 01 日起至 2019 年 08 月 30日止;

三、定价方式

1.货物单价:参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118893584.html,1/gzcx/nfcpjgcx/gqlfcpjg/)为基础,网上没有报价的个别品种以甲方与乙方的

协商价为基础。

2.计价方法:每天采购费总额=每天采购量的总价格x折扣率。

3.折扣率:按照乙方承诺的平均折扣率为基准,不能超出。

四、货品质量要求

1、数量验收标准

1.1.来货量大于订货量时按订货量验收,来货量小于订货量85%,则告知供应商必须在1小时内补齐,若无法补齐数量,则按缺货金额的10%在保证金中进行扣罚。

1.2.送货品种必须与订货品种一致。

2、甲方一般肉类瓜菜价格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https://www.wendangku.net/doc/e118893584.html,1/gzcx/nfcpjgcx/gqlfcpjg/)的品种来采购食材等物品,网上没有的个别品种甲方与乙方协商采购。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每7天向用户提供一个固定的批发报价(7天内此价格不变)。当价格出现变动,乙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甲方。

4、质量验收标准

4.1总体要求

4.1.1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1.2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合同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合同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

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4.1.3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4.1.4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4.1.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相关品目。

4.1.6乙方保证提供的肉均为佛山市或广州市内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新鲜肉类要有佛山市或广州市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电脑单据作为依据。

4.1.7乙方应能够配合甲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肉类:

鲜猪肉等—分割肉销售凭据、动物防疫合格证(产品B)

鲜牛肉等—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冻肉—动物防疫合格证

三鸟—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B)

4.1.8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①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②乙方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食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取消乙方供货资格,甲方取消乙方供货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4.2具体要求

4.2.1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

4.2.1.1鲜猪肉

4.2.1.2.鲜牛肉、鲜羊肉

4.2.1.3.牛腩

4.2.1.4.鲜鸭

4.2.1.

5.鲜鸡

4.2.2.冻品类、冻肉、冻副产品4.2.2.1.冻品类、冻肉

4.2.2.2.冻副食品

4.2.3.水产类

4.2.3.1.活鲜:鱼类、虾类

4.2.3.2.冰鲜类

说明:1、肉类必须为放心肉,严禁私宰肉,必须具有检验、检疫验讫标志、肉品品质检验证明并经药物检测合格的产品。每批肉类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检验合格证、分割销售凭据。必须为生猪屠宰厂(场)进行预包装或在包装物上标注可溯源的标签、标识等相关信息,进行预包装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冻品及其他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标准除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外,还应包括以下方面:

(1) 凡是冻肉类产品必须包装完整并有生产厂址和生产日期;

(2) 冻肉类产品中冻3号肉和冻肋排必须有产品卫生检疫标准;

(3) 冻肉类产品质量必须合乎验收标准(如新鲜度等);

(4) 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

(5) 冻肉类产品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6) 验货时,拆箱检查,如含水量太多称重时适当按比例除冰块的重量。称重时要扣

除纸箱、以货品净重为准。如果外包装箱上标有净重,按净重入库,如果没有净重

标识,按5%扣除含冰量;

(7)验收品质的好坏要用眼去辨认,如出现肉制品风干、变色之冻品不能收

货。

3、票证要求: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4.2.4大米

4.2.4.1 大米质量标准:

(1)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

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86)与

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19)。

(2)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

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4.2.4.2大米包装规格:30kg/包或50KG/包

4.2.4.3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

(1)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2)产品票证要求:

4.2.5食用油品质要求

4.2.

5.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4.2.

5.2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2.

5.3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4.2.

5.4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4.2.

5.5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4.2.

5.6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2.6面粉

4.2.6.1有“QS”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所有商品必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

4.2.6.2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4.2.6.2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2.7瓜菜、水果及其他

要求:新鲜、无破损、无发黄、无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可使用达九成,严重

不符合质量标准者可拒收及更换。

4.2.7蔬菜、水果

4.2.7.1新鲜度

4.2.7.2水量:充足、但无过份萎蔫、皱皮。

4.2.7.3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学亮鲜艳。

4.2.7.4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4.2.7.5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4.2.7.6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4.2.7.7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

4.2.7.8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腐烂。

4.2.7.9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

4.2.7.10有包装菜:应完整、干净。

4.2.7.11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

4.2.7.12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

4.2.7.13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

4.2.7.14蔬菜类产品须提供农残合格证。

4.2.8调味品及副食品

调味品和副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可追溯来源。

★所有的大米及油类不得含有转基因。(请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五、交货要求

1.交货期:每次收到甲方的电子邮件或者电话传真订购单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24小时内免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工作人员过秤验收并记录。具体送货时间由甲方通知时约定。

2.交货地点:佛山出入境××局饭堂。

3.货物配送要求

3.1所有货物运输必须是封闭的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货物要分类堆放,防止交叉污染。

3.3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一般食品一小时内送达;冷冻冷藏食品应尽量短时间内送达。

3.4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3.5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甲方根据乙方各供货点择优配选上述货物按期出供货计划,乙方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货物。

六、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1.1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1.2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检查验收。

1.3验收工作人员应按合同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甲方验收人员应和乙方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2. 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2.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或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没收履约保证金1万元。

2.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3. 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3.1.畜禽冻肉类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3.2.发现部分畜禽冻肉类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全部退货;

3.3.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全部退货;

4. 发现私宰肉或伪造相关证明文件的处理:

4.1. 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自动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 退(补)货流程

5.1.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甲方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肉类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乙方。

6. 验收记录

6.1.对每次验收的货物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签名确认。

七、管理要求

1.乙方的所有配送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无任何犯罪记录,不违背计划生育条例。

2.乙方必须满足采购人因工作特性所必须的应急需要。

3.乙方对食材的采购,均应出具产地和检验证明,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4.乙方对配送的食品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6.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定。

7.乙方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单位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乙方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和投标承诺(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9.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不符,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乙方除要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0.乙方须按所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11.乙方被有效投诉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取消供应资格。

12.食品溯源要求。乙方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尽量使用知名品牌,包装食品要有QS标志。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投标文件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并提出验收的行业标准

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乙方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八、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金部分扣除,乙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合同期满后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回付款方式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乙方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或交货的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使甲方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向甲方偿付逾期货物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1%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2.乙方出现供货能力不足的现象以至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无继续履约能力,或乙方擅自将与甲方签订的供货项目提供给其他供应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对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交付的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并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5%的违约金。若连续出现3次类似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5.因食用乙方交来货品而导致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乙方责任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6.乙方供应的货品若为国家公布的伪劣产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7.甲方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乙方所供货品确为伪劣商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货品的检测费用及违约费。

8.甲方逾期办理付款手续,则按拖欠金额每天3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直至该款付清为止。

十、保密责任和义务

1.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合同、文档等必须由乙方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擅自保留或外传。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应承担保密责任。

3.乙方必须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本项目,并将参与人员的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有关项目的实施。

4.乙方人员在实施本项目期间,未经甲方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与本项目服务无关的甲方其他办公场所。

5.乙方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以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

6.乙方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7.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者,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8.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亦承担保密责任。

9.除非甲方自行公布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外,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的保密责任有效期限:永久。

十一、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2.在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和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争议或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的或当事人不愿通过该方式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单位(盖章):机关服务中心

代表签章:

地址:佛山市五峰三路10号

联系电话:0757-********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佛山家家福超市××公司

代表签章: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北38号1区八座首、二层之104号铺

联系电话:0757-********传真:0757-********日期:年月日

附:结算账户:佛山市家家福超市××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禅城汾江支行

账号:4442520194000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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