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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海南省生态文明建

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府办[2015]68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20

【实施日期】2015.04.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琼府办〔2015〕6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5年度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度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5年是我省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省建设的一年。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要以改革创新、优化发展为主线,以建设生态环保“十大工程”为载体,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壮大生态经济总量,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完善生态建设制度,改善人居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省,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一、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壮大生态经济总量

(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重点发展热带高效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整套试点工作。继续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工作,力争全省建成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2家。继续推进全省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完成120公顷老旧低产池塘的标准化改造。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新增无公害瓜菜基地面积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600万亩。大力发展环境友好的特色海洋产业,推动深水网箱养殖发展,新建200口深水网箱。(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各市县政府)

(二)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完善17个省重点旅游区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完善中部生态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洋主题公园、地质公园和旅游景区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区。推进博鳌、尖峰岭、五指山、霸王岭、吊罗山、七仙岭、铜鼓岭、鹦哥岭、百花岭等重点生态旅游区建设,争取将部分重点生态旅游景区和线路纳入国家生态旅游规划中。(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渔业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各市县政府)

(三)引导发展生态工业。加快重点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步伐,推进工业园区循环经

济试点示范、推行清洁生产、深化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各类工业园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重点推进洋浦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提升昌江循环工业园区创建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洋浦管委会,各市县政府)

二、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退化生态环境

(四)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组织修订《海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编制《海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编制完成《海南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明确重要生态系统、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生态红线区域的管控措施。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重点提升1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2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整治和规范保护区内人类活动。加强对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麒麟菜、澙湖等重要生态系统和区域的保护,强化海洋物别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争取在东部沿海地区申报1个国家级海洋公园。进一步加大中部山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保亭、乐东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实施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保障饮水安全。加强松涛水库和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宁远河、太阳河五大流域以及城市内河生态系统的保护,提高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水务厅、省海洋渔业厅,各市县政府)

(五)继续推进绿化宝岛行动。进一步推进村镇绿化,围绕村镇家园、村镇街道、观光果园、庭院绿化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打造一批城市森林公园、城郊湿地公园,推进海防林恢复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造林面积15万亩。大力推进公路生态绿化改造。科学编制和分步实施各市县橡胶林和桨纸林采伐更新计划,争取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2%。推进中小河流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5万亩(90平方千米)。建设东方市西湖湿地、昌江县南雅等水上公园。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

复治理工作。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复绿”工作,使矿山的地质环境生态得到恢复、景观得到美化。(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务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各市县政府)

(六)加强城镇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制定实施《海南省清洁水行动计划》。制定跨区域污染防治对策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赤田水库跨界污染治理,加快保亭三道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城镇内水系的水环境综合整治

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36号),设置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是承担省政府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任务的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或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起草省政府领导同志部分重要讲话。 (二)围绕省政府工作中心,对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供省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 (三)参与省大型会议的文件起草;负责省政府常务会议和部分省长办公会议的议题选报、材料准备、会议组织、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等会务工作。 (四)对全省经济形势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综合信息、动态,编辑出版有关刊物。 (五)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 (六)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研究室内设4个处级职能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起草省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章;组织或参与起草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全省大型综合性会议省政府领导的报告,省政府向中央、国务院上报的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负责组织安排省政府领导的重要调研和考察活动。 (二)调研处 围绕省政府的工作中心,组织对全省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改革开放等方面的政策调研工作;完成省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调研任务,提出对策建议;对经济总体形势和发展走势进行综合分析,供省政府决策参考;参与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编辑出版《参阅件》、《海南经济研究》等内部刊物。(三)会务信息处 负责省政府常务会议、部分省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政府全体会议和其他大型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筛选全省政务信息,编辑发行《海南信息》、《外报外电动态》;负责收集、筛选上报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工作;负责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员队伍培训工作;负责《海南政报》、《海南年鉴》等报刊的采编、出版、发行等工作。 (四)办公室 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领导兼任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领导兼任省政府议事 协调机构职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府办[2015]106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29 【实施日期】2015.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领导兼任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职务的通知 (琼府办〔2015〕10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对省政府领导兼任的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含联席会议)领导职务进行调整。调整后省长、副省长兼任的职务如下: 一、刘赐贵省长兼任的职务 1.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2.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3.省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 5.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 6.文昌省级土地储备项目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 7.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8.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9.省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0.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扶贫办); 11.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方志办); 12.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二、毛超峰常务副省长兼任的职务 1.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2.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长(协调小组综合组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3.省民航机场改扩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4.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5.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迁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6.省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7.省重大项目推进协调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8.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9.海南航天发射场配套区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组长(与航天科技集团分管副总经理共同兼任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航天科技集团发展经营部);

交流发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交流发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近年来,海南全面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经济特区、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在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征程中,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坚持陆海污染同防同治、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健全河湖管理保护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 目前,海南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2017年优级天数比例达80.9%,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5.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0%。主要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分别为94.4%、96.6%。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法制建设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赋予海南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新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和法治思维,以立法巩固和扩大生态省建设成果,加强林地、土地、水域、海域、岸线、矿产、森林、能源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先后审议通过和批准了35件相关法规和法规性决定。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多规合一”改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制定了《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明确了具体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修订了《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将砗磲纳入保护范围,对砗磲及其制品,从海上采挖捕捞到市场交易直至物流运输,作了全面禁止性规定。制定了《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加强源头防控,规范排放检测,强化防治违法责任。修订了《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

护与开发管理规定》,将海岸带范围内的部分陆地和部分海域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提出严格管控要求,设立巡查制度。修订了《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完善环保基本制度,体现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新要求,加强污染防治措施,倡导绿色发展,突出生态建设。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2017年11月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议》。一系列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方面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保护海南青山绿水、碧海蓝天和资源合理利用构筑起一道道法制屏障。 二、切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的精神,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扎实推动法律法规制度正确有效贯彻实施,努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先后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及《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等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为提高执法检查实效,在检查前组织开展相应的调研和暗访工作,并将实地调研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征集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从中找出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同时,还在有关媒体和网站上发布执法检查公告,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避免了执法检查出现“灯下黑”的情况,使执法检查真正做到坚持问题导向,达到推动问题解决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工作实效。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政府令235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2年1月9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省长蒋定之 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手续。” 二、将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用人单位从业的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已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我省就业的,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三、将第五条修改为:“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下列单位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核定缴费数额后,在海口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驻海口地区的中央、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省级以上民政等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在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招用无军籍从业人员的军队所属单位。 “2.铁路、远洋运输等跨区域、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自愿申请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经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的。 “(二)洋浦经济开发区内的用人单位在洋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核定缴费数额后,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其他用人单位在所在市、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核定缴费数额后,在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所在市、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核定缴费数额后,在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参保名单应当在本单位公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本单位缴费基数总额及个人

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0.doc

浙江省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道路勘测设计试题 课程代码:0240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评价汽车动力性能好坏的指标有( ) A.汽车的最高速度和最小稳定速度 B.汽车的行驶状态和行驶速度 C.汽车行驶的纵向稳定和横向稳定性 D.汽车的行驶速度和制动性能 2.在题图汽车一个排档的动力特性图中,下列哪个速度是汽车稳定运动的临界速度?( ) A.V1 B.V K C.V2 D.V max 3.下列哪个指标是计算各种通行能力的基础?( ) A.基本通行能力 B.可能通行能力 C.设计通行能力 D.服务交通量 4.某微丘区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V=100km/h,μ=0.04,i=2%,则计算得到圆曲线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是( ) A.3937m B.1312m C.2564m D.4529m 5.两反向曲线间最小直线长度宜为大于或等于_______的计算行车速度值。( ) A.2倍 B.3倍 C.4倍 D.6倍 6.当计算行车速度为60km/h时,竖曲线最小长度为_______m。( )

A.40 B.50 C.60 D.70 7.在计算行车速度较大的高等级公路上,因车速较快,_______的行程已能满足行车操作需要及最小坡长的设置要求。( ) A.3s B.6s C.9s D.15s 8.为了行车的安全和舒适,一般应采用极限最小半径的_______倍数值作为条文中规定的一般最小半径值。( ) A.4~5 B.3~4 C.2~3 D.1.50~2.0 9.公路路基宽度一般为_______与_______之和。( ) A.行车宽度、路面宽度 B.行车宽度、中间带宽度 C.路面宽度、中间带宽度 D.行车宽度、路肩宽度 10.下列不属于纵断面设计的控制指标的是( ) A.最大最小纵坡 B.平均纵坡 C.最大最短坡长 D.坡度角 二、双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1.横向力系数μ值的选用需考虑到以下哪两个因素?( ) A.汽车的行驶速度 B.汽车的制动距离 C.汽车燃料与轮胎的消耗 D.汽车的行驶稳定性 12.汽车在平曲线上行驶时容易出现的两种不稳定的危险是( ) A.向外滑移 B.向外倾覆 C.纵向倾覆 D.纵向倒溜 13.超高坡度的设置与什么因素有关?( ) A.计算行车速度和圆曲线半径 B.计算行车速度与竖曲线半径 C.路面最大横坡与圆曲线半径 D.路面类型与自然条件 E.公路等级与自然条件 14.对于线形组合形式,下列描述正确的有( ) A.平面上为直线,纵面也是直线,具有较好的视距条件,行车条件较好 B.平面上为直线,纵面上是凹形竖曲线,可能会出现“暗凹”等不良视觉现象 C.平面上为曲线,纵面上为直线,设计时需要检查合成坡度是否超限 D.平面上为曲线,纵面上为凹形竖曲线,线形效果视平纵面线形几何要素设计而定 E.平面上为直线,纵面上是凸形竖曲线,视觉舒顺、视线诱引良好 15.路线纵断面计算机辅助设计有以下哪两种方法?( ) A.传统方法 B.人工定坡法 C.交互式设计方法 D.数字模拟法

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

无锡生态文明助推经济发展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7版(2011年8月10日) 2008年和2009年,环境保护部批准了两批18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目前,全国有14个省开展了生态省建设,另有5个省正在启动。 作为生态省建设的细胞工程,全国超过1000个县(市、区)开展了生态县(市、区)的建设,并有38个县(市、区)建成了国家生态县(市、区)。这些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赢得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优势。 为鼓励不同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模式和途径,本版特推出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报道,刊发一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地区的经验。 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的国家生态市,江苏省无锡市在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上,走出了一条科学发展之路。本期刊发相关报道,以期对读者有所借鉴。 随着近日金城湾公园的正式开放,太湖内湖——蠡湖长达10年的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画上了圆满句号。夏日的清晨,站在渔父岛西堤拱桥之上,桥下湖水清澈,湖水之下有着茂密的“森林”,这些“森林”是一些沉水植物,如苦草、微齿莲子菜、鱼腥藻等,正是因为这些沉水植物牢牢固定住了底泥,不再搅动,从而使得湖水清澈,透明度显著提高。目前,蠡湖的水质已由10年前的劣Ⅴ类上升至Ⅲ类。 蠡湖水质的变化,让人不禁感叹,怎样的动力才能让一个在水上吃过亏的城市,利用10年时间治理好一个湖泊?又是怎样的动力让它成为全国首个建成国家生态城市群的地级市?江苏省无锡市委书记毛小平一语中的:“蠡湖治理的成功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体现,无锡要走一条发展之路,就是要探索生态文明。” 正是有了像蠡湖成功治理这样践行生态文明的一个个闪光点,才使无锡市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上,不断加速冲刺。 发展理念与具体行动同步 毛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阐述了他对生态文明的认识:“我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对人类生产、生活和发展方式的一场革命,是一项包括建立生态经济体

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5.06.15 【实施日期】2005.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90号) 《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5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卫留成 二00五年六月十五日 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的管理,推进电子政务,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政务信息化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化工程,是指政务机关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相关工程。 第四条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和安全可靠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信息网络资源。 第五条鼓励社会投资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及各方面力量,加快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 第六条县级以上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信息化工程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发展与改革、财政、审计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务信息化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 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应当列入政务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未列入政务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的项目,不安排财政资金。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与改革、财政部门根据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政务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非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工程项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编制的指南

附件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 创建规划编制指南 二〇一五年六月

为指导和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编制可参照本《指南》。 一、规划编制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规划编制应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环发〔2014〕12号,以下简称《指标》)为导向,优化乡镇空间布局、发展特色生态产业、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态文化制度,推进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乡风文明。 (二)基本原则 ——明确定位,做好衔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是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升级版,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细胞工程。规划指标要与《指标》衔接。 ——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简化规划编制程序,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达性。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规划编制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乡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创建目标为导向,明确规划重点任务。 ——因地制宜,体现特色。依据各地的自然、社会、经济、资源等条件,尊重农村乡土文化,尽可能保留乡村的自然风貌。 二、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一)确定任务 乡镇人民政府可委托相关单位,或组织自身技术力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具体编制要求。 (二)调研与资料收集 规划编制单位应收集编制规划所必需的生态环境、经济、社会背景或现状资料,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建设总体规划,以及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行业发展规划。 (三)规划编制 按照规划编制提纲(附后)所列内容编制规划。 (四)规划审查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或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规划审查。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报批稿。 (五)规划报批和实施 规划报批稿报乡镇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报规划审查单位备案。 三、规划内容与要求 (一)总则 说明规划的任务由来、编制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时限等。 1.任务由来 简述编制规划的背景、必要性和意义。

海南省发票管理实施办法(修正)

海南省发票管理实施办法(修正) 【法规类别】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1.12.02 【实施日期】1991.12.0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等22个规章的修改决定和关于对<海南省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等17个规章的废止决定》(发布日期:1997年10月8日实施日期:1997年10月8日)修改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经济特区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23件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2月26日实施日期:2004年2月26日)废止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0号) 《海南省发票管理实施办法》业经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六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 省长:刘剑峰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日 海南省发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管理和财务监督,保护合法经营,根据《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票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省内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及其所属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业务活动取得收入时,所提供给付款者的各种票据,均属发票。 第四条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取得收入时应当向付款者如实开具发票,并加盖印章。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的,除消费者索取外,可以不开具发票。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运销商品、产品过程中,须持有发票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有关证件,做到货票(证)同行。 第五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制定和监督管理机关。 发票的种类、基本内容及票面式样由省税务行政主管机关统一规定。

创建生态文明示范企业

创建生态文明示范企业简介 ----**********药业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重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位于重庆市********号,是重庆市***与重庆市****共同投资4000万元组建的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大型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公司占地面积80余亩,有GMP标准厂房10000平方米、实验室2000平方米。公司依托重庆市畜牧科学研究院强大的技术优势,以重庆大正畜牧养殖场作为试验基地,组建了一个高级动物疫病防治与药品开发的技术团队,引进国内一流的兽药饲料生产和检测设备。公司兽药产品有粉剂/散剂/预混剂、片剂(含中药提取)/颗粒剂(含中药提取)、最终小容量注射液(含中药提取)、口服液(含中药提取)、消毒剂(固体、液体);饲料产品有添加剂预混料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被重庆******连续6年授予“先进集体”、“先进班组”等荣誉称号,被重庆市总工会授予“职工书屋”、“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牌匾,在2016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拥有专利17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外观专种13项;注册商标4个,其中“**牌”曾被重庆市工商局评定为“重庆市著名商标”、被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荣昌区分局评为“荣昌区知名商标”;2017年10月我公司还通过了市中小企业局技术研发中心认证。为确保创建生态文明企业工作长期取得实效,公司特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生态文明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我公司从创建至今,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也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生态文明的意识,每次月度会上领导班子都强调:发展循环经济,节能降耗,减少污染,努力承担起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一份责任,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 我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立足绿色环保经济,在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全方位入手打造标准化GMP绿色厂区、花园庭院式办公区域。 (一)厂区绿化方面2016年-2017年,我公司按照药业GMP厂区绿化方案,由专业技术人员按方案实施。公司先后投入近25万元进行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定购草种及各

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09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33号) 《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5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罗保铭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我省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本省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节能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一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设立专门工作岗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能意识,增强节能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节能改造等支出纳入省节能专项资金统一管理。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八条公共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负总责。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不断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全域打造成为有土皆绿、是水则清、四季花香、处处鸟鸣的城市。以下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桂东的决定》(桂发〔xx〕1号)(以下简称《决定》),完成《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落实到城乡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人口发展等各个方面,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经费,完善机制,保障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明确职责分工 为确保《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实现,我县按照国家试点文件和全省建设小康社会要求,设置了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

标体系(见附件1),将生态文明建设5大类2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细化分解成了108项重点工作,明确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实施时间(见附件2)。其中县林业局和县环保局等部门还要负责牵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体系的具体构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四、制定具体实施规划和方案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决定》的精神,聘请有关专业机构抓紧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论证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每一项工作任务的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项目、采取有效措施,按步骤分年度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五、强化督查考核 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对照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每年1月底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提出该年度的工作目标和需实施的具体项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汇总情况研究制定全县年度实施方案,经县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标任务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评体系。要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和通报情况,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六、深化工作效果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省政府办公厅主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分工的通知(琼府办[2014]70号)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琼府办[2014]70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6.04 【实施日期】2014.06.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分工的 通知 (琼府办[2014]7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现对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及巡视员、副巡视员作如下分工: 胡光辉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协助蒋定之省长工作,负责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分管、主持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协调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工作。协助何西庆副省长分管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省信访局、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穗办、省接待办、中国南海研究院。联系中(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一处、组织人事处。 罗时祥副秘书长:协助陆俊华副省长工作。协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海洋渔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国资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应急办、省政府民航办、省红十字会、省发展控股公司工作。联系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中南空管局海南分局。分管省政府办公厅七处、省应急办(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民航办。 符琼光副秘书长:协助何西庆副省长、陆志远省长助理、李富林省长助理工作。主持省法制办全面工作。协调省旅游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扶贫办、省台办、省地质局、省机

浅谈海南环境现状及保护措施

琼州学院 2008届环境化学期末论文 论文题目:浅谈海南环境现状及保护措施 学院:理工学院 专业:化学 年级: 08化本(1)班 学生姓名:黄榕谢盛才 学号: 05 24 指导老师:苏利兴 日期: 2011-6

浅谈海南环境现状及保护措施 黄榕谢盛才 (琼州学院理工学院海南五指山 572200) 摘要:本文从海南国际旅游岛的环境实际出发,结合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从生态环境、海洋环境、大气环境概述了海南省环境现状,并提出保护海南国际旅游岛生态环境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海南;生态环境;海洋环境;大气环境 0 引言 海南省位于中国的最南部,是我国仅次于台湾岛的第二大岛。海南是中国唯一的热带岛,至今仍完整保持着热带海岛的自然风貌,其热带雨林、季雨林的生态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在界范围内也不多见。国际生态学家评价,海南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小区域生物种类最多、最复杂的地区之一。海南的热带雨林、季雨林具有较高的科研价值、旅游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1]。目前,海南省局部地区已出现了生态失调现象,但全岛的自然环境并未恶化。五十多年来,由于过度开垦滥砍乱伐,海南天然林面积大幅度减少,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加重,一些河流枯水期流量减少甚至断流,江河含沙量增大,从而导致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2]。至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以来,海南省更注重环境问题,以下就海南国际旅游岛生态、大气、海洋环境进行现状分析。 1 海南环境现状 海南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打造海南环境优势,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全省空气、河流、湖泊、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和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近年来,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 ,但是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 ,还存在不少问题。 1.1 海南生态环境现状 1.1.1 森林遭受破坏 ,生态服务功能不断下降 原始林覆盖率从1950年的35%下降到1987年的7.2%,到2003年仅存4.0%左右。 58 %的天然林郁闭度从50年代的0.8下降到2003年的0.4~0.5。生态公益林的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功能已经降低[3]。到2004年末,森林覆盖率54.9%,比2003年增长0.5百分点。基本实现生态省建设五年目标。中部的热带天然林和沿海防护林、红树林得到保护。但毁林开荒、毁林养殖、毁林采石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1.1.2 “三废”污染程度随经济发展有所增加 与 1990年相比, 2003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增长了3.1倍,废水排放量增长了35.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性法规起草和行政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性法规起草和行政规章制定程序的 规定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制定与发布 【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5.04.05 【实施日期】1995.04.05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性法规起草和行政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的决定》(发布日期:2005年12月15日实施日期:2005年12月15日)修改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61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性法规起草和行政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已经海南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阮崇武 一九九五年四月五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性法规起草和行政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海南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制定行政规章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海南省地方性法规规定程序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方性法规,是指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在本省或海南经济特区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的范围: (一)为在行政方面保证宪法、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贯彻实施,应当以地方性法规加以补充和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为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以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和保障的事项; (三)对行政工作的重大决定或措施,需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由司法机关保障实施的事项; (四)省人民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需要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规章,是指省人民政府为了履行行政管理职能,领导和管理本省和各项行政工作,制定并以省人民政府令形式向社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制定行政规章的范围: (一)法律、行政法规在本省实施,应当由省人民政府加以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为组织实施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事项; (三)为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地方性法规尚不成熟,需要以行政规章形式加以规范的事项;

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0—2020)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七月

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胡锦涛

前言 生态文明是以可持续发展为特征、以循环经济和生态服务为标志,集竞生、共生、再生、自生机制于一体的高级文明形态。生态文明城市是以更新人的观念、调节人际关系、诱导人的行为、提高人的素质为抓手,通过观念更新、体制革新、技术创新和能力建设带动城市品质的升华和文化的彰显,推进社会的和谐进步、经济的高效运行、生态的良性循环和人与自然的持续共生的可持续城市。 十七大提出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浙江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目标。2009年环境保护部将杭州市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动员大会,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好全国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推动杭州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列,建设“富足、秀美、宜居、和谐”的生态型城市。

优美的生态环境一向都是杭州最具魅力、最富竞争力的独特优势和战略资源。近年来,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城乡面貌变化巨大,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先后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最佳人居环境奖、中华环境奖、国家森林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等桂冠,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产业发展与环境容量不协调、环境状况与群众要求不适应的矛盾仍较为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不仅是杭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应有之义,是提升杭州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战略举措,也是实现杭州城市新跨越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杭州进一步提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有效指导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组织了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杭州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研究和编制了《杭州市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全文)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全文) 发改委网站12月13日消息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不超过2个地区,并排出顺序,超过2个的不予受理),做好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14年2月17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确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名单。 以下为方案全文: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100个 地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的要求,为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现有法律、制度、政策尚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实不够严格,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也亟待加强。选取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环境禀赋、不同主体功能要求的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总结有效做法,创新方式方法, 探索实践经验,提炼推广模式,完善政策机制,以点带面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对于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按照“五位一体”总布局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紧密结合、高度融合,以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基本途径,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内生动力,以培育弘扬生态文化提供有力支撑,结合自身定位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先行示范地区基本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节能减 排和碳强度指标下降幅度超过上级政府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资源产出率、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城镇(乡)生活污水处理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处于全国或本省(市)前列,城镇供水水源地全面达标,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面积逐步增加、质量逐步提高,水土流失和沙化、荒漠化、石漠化土地面积明显减少,耕地质量稳步提高,物种得到有效保护,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谋划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调整优化空间结构,进一步明确市县功能区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学划定生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琼府办[2000]75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5.09 【实施日期】2000.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琼府办[2000]7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五月九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6号),设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处理省政府日常工

作的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各种会议(省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除外)的会务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上报给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的文稿。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之间经协调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省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有关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的处理工作。 (八)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市县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综合协调全省打击走私工作。 (十)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收集信访信息,及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对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办理省委、省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一)负责管理省政府驻外省市区的办事机构。 (十二)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行政规章草案。 (十三)起草或组织起草若干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行政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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