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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

职工由于在工作或社会活动中受到伤害,伤害属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工伤范围,并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称为工伤。

2.什么是职业病?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的疾病,称为职业病。

3.职业病包括哪些种类?

职业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等lO类共115种。

4.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用社会统筹的方法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及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无责任补偿原则;

(2)雇员不缴费原则;

(3)待遇法定原则;

(4)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

6.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有何区别?

(1)保险的目的不同。工伤保险不以营利为保险目的,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分解企业的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则以营利为保险目的,寻求利润最大化。

(2)保险的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自愿的,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

(3)保险的项目和水平不同。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由政府制订标准。它既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长期待遇,体现了对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保护。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则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的,其保障水平是依据合同和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多少而定,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4)保险的管理体制不同。工伤保险是由政府管理的,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社会保险法规的调整范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的,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保险法调整范围。因此,工伤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7.《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1)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2)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

(3)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8.《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9.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有哪些?

(1)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3)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10.工伤保险按行业风险分哪为几个类别?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等),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如房地产业、铁路运输业等),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加工、煤炭开采等)。

11.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行业0.7%,二类行业

1.2%,三类行业2%;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项目总造价的千分之1.8缴纳;应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等按一类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12.工伤保险的单位浮动费率如何浮动?

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每1~3年浮动一次。

13.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

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14.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特殊规定?

(1)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

(2)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

(3)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5)对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农民工,1至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实行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

15.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6.认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7.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18.工伤认定的申请人有哪些?

(1)用人单位;

(2)受伤害职工本人;

(3)受伤害职工的近亲属;

(4)工会组织。

19.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0.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和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1.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2.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

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23.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如何办理: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4.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以及工伤保险方面的有关政策,组织医学专家,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

25.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向谁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6.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7.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几级?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1级,最轻的为10级。

28.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几个等级?

生活内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9.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30.什么是再次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鉴定为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1.什么是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而申请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为复查鉴定。

32.职工治疗工伤如何就医?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但病情平稳后应及时转入协议医疗机构。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的,应由经治的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33.什么是康复性治疗?

康复性治疗是指综合应用各种措施,对工伤职工进行治疗、训练、辅导,并运用辅助手段尽可能提高或者恢复其已丧失或削弱的功能,促进其适应社会生活。康复性治疗一般包括物理治疗、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营养治疗、心理治疗以及必要的手术措施等。

34.工伤职工可配置哪些辅助器具? 费用如何支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牙、假眼和配臵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35.什么是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应当根据伤情的具体状况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6.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何种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7.如何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的生活护理费用?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8.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3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4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l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2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3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4

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9.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5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6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5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6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5级伤残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级伤残1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5级伤残3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级伤残3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0.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8级伤残为l1个月的本人工资,9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lO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伤残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级伤残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级伤残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级伤残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伤残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级伤残1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级伤残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级伤残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1.职工因工死亡,其亲属可以领取哪些待遇?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lO%。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2.什么是非法用工单位?

非法用工单位,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

43.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次性赔偿金的支付标准: 1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5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6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7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8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9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10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44.在哪些情形下领取抚恤金人员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45.在哪些情形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6.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近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支出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用人单位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48.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49.《条例》中所称工资总额是什么含义?

《条例》中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50.《条例》中所称本人工资是什么含义?

《条例》中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深圳社保知识问答

深圳社保知识问答 常见的参保人员所关心的及遇到的和将要遇到的的问题做一个知识">总结.一.关于医疗保险,二关于养老保险 问:有些农民工返乡后不再返回城镇就业,对他们过去在城镇参保缴费的权益,是否有保障措施? 答:对回乡后不再返城就业的农民工,《暂行办法》规定的总原则是,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之是不让他们已有的权益受损。目前,国家新农保制度开始试点,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城乡间的具体衔接政策,国家研究后会制订专门的办法,届时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问:参保人户籍为农村户口,深圳转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接续? 答:①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凭证;②员工跨省流动重新就业参保时,在新参保地申请转移在我市的养老保险关系;③参保人为农村户籍回家务农的,当地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申请转入当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④暂时无法转移的,可在本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确认参保权益,在任何地区重新就业或达到退休年龄确认退休地后,再按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问: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不满15年的,能否“延缴延退”?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户籍居民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选择“延缴延退”继续参保,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手续。目前,我市“延缴延退”的政策只适用于户籍人员,不适用于非户籍。 问:招工、随迁、购房入户深圳户籍的参保人,在原户籍地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现在已经与深圳的养老保险金合并,其之前的年限是否也可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 答:暂时不可以。按照现行我市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招工、随迁、买房入深圳户籍的参保人,其之前在内地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能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这与国家《暂行办法》规定不一致,需要通过深圳市人大修改我市的养老保险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待条例修订后,此类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复习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复习题 ——知识竞赛必备软件,提供多媒体和多媒体电脑,!是, 一、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是指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居民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筹资和保障水平相一致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原则? 1、坚持自愿参保的原则; 2、坚持家庭缴费、政府补助的原则; 3、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4、坚持低水平、广覆盖、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原则; 5、坚持市级统筹,属地经办的原则; 6、坚持筹资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承受能力 相适应的原则。 三、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具有六盘水市城镇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成年城镇居民。 2、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以及在城镇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少年儿童; 3、暂时无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和退

休人员; 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个人)一个缴费年度内缴费标准是多少? 1、少年儿童及十八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中小学生家庭(个人)缴纳50元; 2、非从业城镇居民家庭(个人)缴纳100元; 3、重度残疾的少年儿童、重度残疾的中小学生、重度残疾的十八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困难居民家庭(个人)缴纳10元; 4、“三无”人员家庭(个人)不缴费。 五、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1、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平台以家庭(个人)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全日制在校学生(含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 工学校)的学生参保,由学校提供其学籍、户籍证明、照片,统一到所在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3、城镇低保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或残联颁发的《低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经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工作机构审核确认后,办理登记参保手续。 六、城镇居民参保后怎样缴费?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试题及复习资料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一、单项选择题。 1、《工伤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日期为 B a2003年4月27日 b2004年1月1日 c2003年10月1日 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A b城镇企业 c个体工商户 3、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职工是指 C a正式职工 b临时工;农民工 c各类企业全部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雇工 4、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费 A a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b职工缴费 c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5、工伤保险实行下述哪种费率 B a统一费率 b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 c协商费率 6、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该如何处理 A a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b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c由企业主管部门批评改正 7、工伤事故中,如果职工也有责任,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补偿 A a能 b不能 c视职工承担责任程度而定 8、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共包括多少种职业病 C a95种 b110种

c115种 9、职工应该到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B a任何一家卫生医疗机构都可以 b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c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10、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鉴定 C a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c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1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该怎么办 B a找企业负责人私了 b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c自认倒霉 1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职工下列哪种费用 A a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 b工资福利费用 c生活费用 1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多少工作日内如何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A a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 b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 c15个工作日内可多次电话告知 14、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 A a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b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可以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申请 15、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C a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b劳动保障部门 c用人单位 1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工伤认定多少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A a60日内 b30日内 c20日内

《工伤保险》培训

工伤保险知识培训 一、基本内容 (一)概念 工伤,是指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基本特征 1、强制性,它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在一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职工必须参加。 2、非营利性,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 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4、互助互济性,是指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使用基金。 (三)主要作用 1、工伤保险保护了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金不足的小企业。因为工伤保险具有互助互济的特点,它统一筹措资金,分担风险,所以对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金紧张的企业,当遇上一个重大的工伤事故、需要支付大宗补偿费时,由社会保险机构在社会范围内调剂基金进行支付,将弥补企业资金的不足,可以把工伤给企业和雇主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 2、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伤保险通过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教育、防病防伤宣传、医疗康复等措施相结合,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率,减少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1、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2、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 4、民办非企业单位 5、基金会 6、律师事务所 7、计师事务所 8、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五)缴费主体: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1、工伤保险费是由企业或雇主按国家规定的费率缴纳的,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不同之处。 2、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3、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4、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5、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六)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七)费率(乌鲁木齐市) 1、风险较小行业:0.5% 2、中等风险行业:0.9% 3、风险较大行业:1.4%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叫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 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 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这两种情况 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 制度。 2、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 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和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 不明的亦属于工伤。 3、《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 费。 4、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哪些情况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哪些情形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人人享有医保构建和谐海口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利国利民利家利子孙 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根据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暂行办法》(海府[2007]50号)文件规定,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规定解答如下: 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有哪些? 答:(一)成年居民 1、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本市非农业户籍的未从业城镇居民; 2、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农民; (二)未成年居民 1、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属于在校在册的中、小学学生(含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学生); 2、本市非农业户籍的18周岁以下非在校的少年儿童(含婴幼儿); 3、本市非农业户籍的18周岁以下在外地小学、初中、高中及特殊学校就读的学生。 (三)已享受异地退休金、养老保险金的人员,高、中等院校在校学生,不纳入本市居民医保范围,其医疗保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一)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70元,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补助50元 (二)未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元,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补助30元。 (三)城镇低保对象和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区财政全额补助。 (四)城镇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35元缴费,个人缴费不足部分(即35元)由省、市、区财政分别负担(其中:省财政补助9元,市财政补助15元,区财政补助11元)。 三、什么时候可以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居民个人(家庭)缴费实行每年一次定期缴费制度。 2007年缴费时间定为7月至8月,居民缴纳参保金后从9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补偿。 2008年起每年缴费时间为10月至12月,居民缴费参保后从次年的1 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补偿。逾期不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不办理退保手续。 四、到哪里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申请登记 八、居民到哪里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答:参保居民到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派驻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所)按规定办理补偿手续。

工伤保险知识竞答试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 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城镇企业 个体工商户 3、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职工缴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4、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哪种费率 统一费率 行业差别费率和用人单位浮动费率 协商费率 7、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如何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可以口头告知 可多次电话告知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 11、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可以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申请

12、职工认定工伤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只要发生工伤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发生工伤就应当立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5、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劳动能 力鉴定结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15日

22、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知识问答

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具体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2、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答: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什么是社会养老保险? 答: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强制单位和职工依法交纳养老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年老达到规定条件时,按照权利义务关系和社会再

分配原则,向被保险人提供老年基本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哪些单位和人员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内的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其中,企业包括所有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职工:指与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外地工、农民工也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5、我市企业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怎样? 答:(1)企业及其职工: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的17%,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的14%,雇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自由职业者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2%;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6、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199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参保缴费的,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按缴费工资11%的规模记入参保人个人名下的养老保险账户,账户储存额包括了职工本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拨记入的数额及利息;从2006年7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记入;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专用于计发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

医保知识的相关考试题目是什么

医保知识的相关考试题目是什么 医保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对于医保的相关知识,公民们也应该了解和掌握,那么,医保知识的考试题目是什么呢?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医保知识考试试卷,希望对你有用! 医保知识考试试卷填空题1.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特点。 2.基本医疗费用是指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药品和项目,简称基本费用。 3.参保人员使用《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 药品发生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均不予支付。 4. 参保患者到达住院科室,经主管医生人、证、卡核对后_______小时持医疗医保证到医保结算处进行审核登记,危重病人不超过_______日。 5.2013年签订的定点医疗协议中,无正当理由且未__________不在医院治疗者(即挂床),扣除医院质保金___________/人次。 6.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________。高于该比例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要承担高出部分的_________。 7.门诊急性疾病带药______量,慢性疾病______量,出院带药不

超过_______的原则给药。 8.目录外医疗费用应控制在住院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的_____以内。 9.严格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控制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要严格执行审批告知签字制度。住院期间不得开与住院疾病无关的药物。 10. 在校学生以学年为参保年度,缴费时间为_______________,享受待遇时间为当年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保知识考试试卷选择题1.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 ) A、合理检查 B、合理治疗 C、合理用药 D、多项检查 E、重复检查 2.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用材料费用有:( ) A、义齿 B、义眼 C、假肢 D、人工关节 E、药物支架 3.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 A、挂床住院 B、冒名顶替C违规收费 D、推诿病人 E、伪造病历 4. 主管医师应向参保患者介绍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供患者选择,优先推荐 A、基本医疗 B、基本药物 C、适宜技术 5参保患者住院使用自费药品时应实行医疗保险自费知情同意书制度( )

《社保知识问答》word版

社保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项目?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中断劳动、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收入时,由国家和社会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两者的区别: (1)性质、作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社会性,其作用是实行国家法律所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得到社会保障的权利。商业保险是自愿性、赔偿性的,它运用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企业和个人遭到意外损失时,按照经济合同得到经济赔偿。 (2)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受经济合同保险,属经济立法范畴。 (3)保险费的筹集办法不同。社会保险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统一费率征收。商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等价交换原则,保险费率视险情和待遇而定。 (4)给付办法不同。社会保险一般根据工作年限、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水平等条件,按国家规定的计发办法给付,但要服从于保障生活的目的,最低标准要保证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商业保险的给付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办法,没有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的规定。 (5)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各级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其所属的非营利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仅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还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工作。商业保险由各级人民保险公司进行管理,由金融企业进行自主经营,根据自负盈亏的原则开展工作,不涉及社会服务。 3、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是什么?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概念范围比社会保险更广泛。在我国,社会保障的内容除社会保险外还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互助。 4、什么是老龄化、老龄化对社会发展有什么影响? 老龄人口增多到占总人口相当的比例,谓之老龄化。国际上公认,一个国家65岁以上人口占比重达7%以上,视为老龄化的开始。 老龄化的发展给社会保险事业带来严重影响,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可以概

医保知识问答

医保知识宣传材料 第一部分 一、《社会保险法》相关知识 ☆1、问:社会保险制度坚持什么方针 答: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问: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3、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4、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如何配合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5、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保相关文件及服务协议相关知识 ☆6、问:2010年社平工资是多少 答:2011社保年度缴费基数随上年度社平工资调整而提高:社平工资由36453元/年(3038元/ 月)调整为40284元/年(3357元/月)。

☆7、问:本医保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政府补助和个人缴纳各多少 答:自2011年7月1日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其中政府补助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 ☆8、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应执行什么原则和哪四个合理 答: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提高医疗质量,不得夸大病情,重复或滥用检查、治疗等。 ☆9、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用量有何要求 答: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循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根据病情开具处方,确保医疗安全。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必须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理由。 ☆10、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1年度服务协议》中,解除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答: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1年度服务协议》中规定,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将解除与乙方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一) 乙方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取消定点服务资格的,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甲方解除服务协议; (二)在最近三个医保年度内因医保违规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三)乙方在医保年度内伪造门诊病历或处方达40人次,伪造住院病历达20例次的;

2021年《工伤保险条例》知识竞赛试卷及答案(精华版)

2021年《工伤保险条例》知识竞赛试卷及答案(精华版)(一)判断题 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其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p107 2、发生工伤争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p108 3、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p109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p110 (二)单选题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 A )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p108 A.15日内 B.30日内 C.60日内 D.90日内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的(D )。p108 A、5倍 B.10倍 C.15倍 D.20倍 3、用人单位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B )的滞纳金。p109 A、万分之三 B.万分之五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五 4、职工工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对于其劳动关系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B )。p109 A.用人单位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 B.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C.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D.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 C )。p109 A.县级统筹 B.地级统筹 C.省级统筹 D.全国统筹 (三)多选题 1、《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ABCD )。P106

社会保险问答

甘肃省社会保险知识问答 ⒈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及丧失劳动能力(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中断劳动,本人及其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⒉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非盈利性的特征。 ⒊社会保险分为哪些种类? 《劳动法》依据劳动风险的原因和性质把社会保险划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类。 ⒌哪些人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 凡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有什么义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有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⒎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⑴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非盈利性质的,它遵循的是社会契约的各项准则,主要以社会效益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盈利性质的,它遵循的是商品经营的基本原则,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社会保险一般通过社会立法,强制所有的法定对象必须参加;商业保险一般是自愿投保,通过保险契约确立双方的商品交换关系。社会保险一般由政府机关或官方的社会保险机构组织实施;商业保险则由保险企业来经营。 ⑵作用不同。社会保险着重于保障基本生活,因而层次较低;商业保险讲究的是经济补偿,因此层次较高。社会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商业保险对象不限。社会保险具有收入再分配的职能,在交纳费用和享受待遇方面都对低收入者有利;商业保险不具有这种职能。 ⑶运行机制不同。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只是社保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常由单位和社区的缴费以及国家财政拨款弥补其不足;商业保险的保险基金完全由投保人的保险费构成。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表现在机会均等上,只要达到最低限度的缴费记录,便可享受最低生活需求的资金,而与缴费多少没有直接的比率关系;商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表现在保险金与保险费的对等比率关系上,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社会保险的长期待遇是随工资提高和物价上涨而相应调整的,商业保险在规定的投保期中保险费与保险金的比率是相对稳定的。 ⒏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⑴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⑵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⑶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⑷集中决策、分级管理的原则。 ⑸立足当前和面向未来相结合的原则。 ⒐实行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有什么意义? 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保障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种物质保障制度。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保证其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⒑什么是养老保险?

医保知识问答题

知识问答题 一.判断题(50分,每题10分) 1.医保患者入院禁止挂床、叠床、分解住院。() 2.可以将非医保医师或被暂停服务资格的医保医师为参保患者诊疗所发生的费用纳入统筹支付范围。() 3.参保患者需要使用个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时,须记载收费项目,征得本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 4.参保患者住院期间需院内转科治疗的,不得中途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 5.不得将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患者催赶出院或令其自费住院。() 二、不定项选择题(50分,每题10分) 1.认真执行入、出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住院必须具备急诊、急救除外。 A、急诊就医指征 B、就医阳性指征 C、门诊治疗指征 D、疼痛指征 2、医保患者出院时,医院只能提供与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急性病不得超过天量,慢性病不得超过天量,品种数不得超过个 A.7,15,4 B.7,14,4 C.4,15,6 D 4, 14, 6 3、从下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有: A、以下不正当理由拒绝或推诿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入院治疗。 B、诱导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员住院。 C、从医院定点名义从事商业广告和促销活动。 D、诱导参保人员入院进行体检。 4、严禁冒名顶替及其他套、骗取三险基金行为。 A、虚假申请、 B、虚假审批、 C、虚构医疗服务、 D、伪造医疗文书或凭证 5、对参保患者应因病施治,不得. A、不检查,只治疗 B、只检查,不治疗 C、不检查,不治疗 D、过度检查、治疗

答案: 一、判断题 1、对 2、错 3、对 4、对 5、对 二、不定项选择题 1、B 2、A 3、ABCD 4、ABCD 5、D

2020年工伤保险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2020年工伤保险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共4题16分) 1、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家属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护理依赖: 答:护理依赖是指伤、病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依赖他人护理者。护理依赖是评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的规定,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己我移动。

3、医疗终结: 答:医疗终结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师对病人或伤残者诊断治疗的全过程的结束,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的结束。职工因病或因工伤残医疗终结,必须由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医疗终结是确认职工是否病情痊愈或者伤残的依据。 4、伤残津贴: 答:伤残津贴,是社会保险机构对工伤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对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经济补偿(1分),一般是长期待遇。 二、填空题:(每空0.5分,共5分) 1、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通行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和()。答案:事故伤害、职业病伤害 2、被鉴定为1-4伤残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由()基金补足差额。答案:伤残津贴、工伤保险

3、工伤保险通过向各用人单位征收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基金,用于工伤职工()和 (),体现互助互济的特点。答案:救治康复、经济补偿 4、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的,由()补足差额。答案:工资标准、用人单位 5、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以及工伤职工的()都有权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答案:工伤职工、直系亲属 三、判断题:(共10题5分,每题0.5分;正确划√,错误划祝唬? 1、井下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葬补助金之和低于20万元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金补齐。()答案:? 2、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首先要及时有效的抢救,使伤害或者病情尽快得到有效的控制。()答案:√

常见社会保险的知识问答有哪些

常见社会保险的知识问答有哪些 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本人或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货币形式体现)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有何区别? 答:社会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通过立法强制执行,具有非盈利性质,国家不征税费。人寿保险则是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按自愿原则通过签订契约来实现的,具有赢利性质。 二、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保障劳动者在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人寿保险以自然人为对象,其作用是投保人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发生人身事故后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实行的原则不同。社会保险实行的是强制原则、统筹原则、权利与义务相联系或对等原则。而人寿保险实行的是自愿原则、盈利原则、赔付与交费对等原则。 四、给付标准不同,社会保险着眼于长期性的基本生活保障,给付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人寿保险则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大小,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五、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部门负责组织管理。人寿保险则是由商业性保险公司自主经营。 六、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属于劳动或行政立法范畴,人寿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项目? 答:我国的社会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项目组成。 社会保险有何特性? 答: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 缴费单位包括哪些?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XX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热点问答 一、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时限和待遇享受时限? 答: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时限是: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止;待遇享受时限是:投保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答:本市城镇户籍居民非从业人员、儿童,在校学生,征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渔民,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户籍人员等都可以参加。 三、城镇居民医保首次参保的需要那些资料? 答:1、一般家庭参保: 《户口薄》、二代XX、可支持代扣的银行存折、社会保障卡(续保人员)。 2、特殊人群参保: 属于低保、低收、重度疾残等特殊人群,须向民政、残联代办受理点提供《户口薄》、二代XX、《低保救助证》、《残疾人证》。 3、无二代XX或不能从二代XX中获得相片资料的参保人(7周岁以下人员可不提供),须到社会保障卡定点相馆照相,并凭XX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办理参保手续。 四、城镇居民医保在那里办理参保手续? 答:1、一般家庭可到就近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办理参保手续。 2、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到发证的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3、重度残疾人士到户籍地的残联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4、已满18周岁的在校中学生、大学、中专、技工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5、有条件的家庭可直接登录XX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1499785.html,.)首页“网上城居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6、社会保障卡缴费。凡2008年度已参加城居保且人员无变化的续保家庭,若改用社会保障卡缴费,可直接拨打XX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按语音提示进入“业务受理功能”办理城居保续保手续。 五、2009年参保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同一户籍内有多个家庭的,应拆分户籍;否则要求应参保的全部参保; 2、由于同一户籍应参保人员全员参保,若挂靠他人户籍的,应迁回原家庭户籍,否则 要与被挂靠户籍的家庭同时参保和同一存折扣缴保费才能参保; 3、代扣城居医保的存折存款至少要比保费多10元左右(银行要求存折有一定存款余额),不然会造成扣款不成功; 4、参保扣费成功后,不再受理变更和退费(如:增加人员参保、减少人员参保、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等变动),要变更只能在下一年度作变更手续。 六、2008年已参保家庭2009年续保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应注意以下问题:

工伤保险知识竞答试题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什么是工伤保险 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 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 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城镇企业 个体工商户 3、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 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职工缴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4、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哪种费率 统一费率 行业差别费率和用人单位浮动费率 协商费率 5、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是 否 无所谓

6、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该怎么办 与用人单位私了 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直接到法院起诉 7、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如何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 可以口头告知 可多次电话告知 8、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60日内 30日内 20日内 10、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不能申请,只有参加工伤保险才可以 只要是职工所在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的都可以申请 只有职工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的才可以申请 11、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0新版工伤保险知识竞赛

( 安全试题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工伤保险知识竞赛 Regular examinations and questions are an important means to supplement and consolidate the knowledge of personnel in the company’s security positions

2020新版工伤保险知识竞赛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我国《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____________。” 2.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_______。” 3.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_______。_______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________。” 5.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________。”

6.我国《工会法》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____________________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7.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_____________,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8.我国《工会法》规定:“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________。” 9.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________和_______工作。” 10.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________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_______代表参加。”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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