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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血液透析质量手册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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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血液透析手册(一)(2009-02-10 11:20:19)

标签:健康泌尿外科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医学分类:肾脏泌尿科

第一章总则

血液透析是治疗急、慢性肾衰竭的有效方法。近年来,随着血液透析技术的普及,血液透析治疗的急、慢性肾衰竭病人的数量逐年增加,病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也有了逐步提高。为了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行为,进一步提高血液透析质量,以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透析治疗,制定本市血液透析质量控制总则。

一、本市设置血透室的单位必须是本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血液透析业务。

二、本市医疗机构新设置血透室或改(迁)建血透室,必须按程序申报,经上海市卫生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新设置(改、迁建)血透室的审批程序 (流程图见附件四)

1、医疗机构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上海市卫生局,并附血透室平面布局流程图。

2、上海市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血液透析布局和需求,结合医疗的功能定位进行审批,对同意新设置(改、迁建)的单位,将血透室平面布局流程图批转至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通知医疗机构领取、填写《上海市医院新设置(改、迁建)血液透析室审核表》(见附件五)。

3、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有关消毒隔离规定对血透市平面布局流程图进行审定,并将审定意见书面反馈至医疗机构。

4、医疗机构接到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书面审定意见后,组织施工。施工结束后,医疗机构向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并附《上海市医院新设置(改、迁建)血液透析室审核表》。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有关消毒隔离规定对血透室进行实地验收,并对透析用水等进行检测。对符合要求的,由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书面验收报告报上海市卫生局,并附《上海市医院新设置(改、迁建)血液透析室审核表》。

5、上海市卫生局收到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书面验收报告后,对血透室的规章制度、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血透机的数量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上海市医院新设置(改、迁建)血液透析室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医疗机构须收到经上海市卫生局审核盖章的《上海市医院新设置(改、迁建)血液透析室审核表》后,方可正式开展血液透析业务。

四、本市医疗机构血透室如因透析病人增加需添置血透机,也应按上述程序申报(不需附血透室平面布局流程图,上海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不参与审批),经上海市卫生局批准后方可购置。

五、血透室从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技术员)必须参加上海市血液透析质控室举办的上岗培训班并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方可上岗。

六、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业务,在保证透析充分性等透析质量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消毒隔离规定,严防由此引发的血源性交叉感染,确保透析安全。

七、透析器和透析管路的重复使用严格按上海市卫生局印发的《透析器、透析管路重复使用方法和质控标准》(见附件三)执行。

第二章肾衰竭血液透析适应证及禁忌证

一、慢性肾衰竭(简称CRF,下同)血液透析适应证

一般在病人肌酐清除率(简称Ccr,下同)降至l0ml/min左右时即应开始进行血液透析,糖尿病病人宜适当提早,当Ccr小于l5 ml/ min时开始透析。其它的参考指标为:

1、血尿素氮≥28.6mmol/L (80mg/ dl)。

2、血肌酐≥707.2μmol/L(8 mg/ dl)。

3、高钾血症K≥6.5 mmol/L。

4、代谢性酸中毒HCO3≤16.74 mmol/L。

5、有明显水潴留体征(严重浮肿、血压升高及充血性心力衰竭)。

6、有厌食、恶心、呕吐等明显尿毒症表现。

二、急性肾衰竭血液透析适应证

基本同CRF。

急性肾衰竭诊断确立,少尿或无尿二天以上;血肌酐≥442μmol/L (5 mg/ dl);或存在高分解代谢(每日血尿素氮上升l0mmol/L以上,血肌酐上升177μmol/L以上或血钾上升1~2mmol/L以上)。

三、血液透析相对禁忌证

1、休克或收缩压低于10.7kPa(80mmHg)者。

2、有严重出血或出血倾向者。

3、严重心肺功能不全包括心律失常、心肌功能不全或严重冠心病者。

4、严重感染如败血症,或有血源性传染病者。

5、不合作的病人。

对上述情况的病人进行血液透析具有相当的风险,原则上不予透析;如病人不进行透析将加重尿毒症,即刻有生命危险,则由透析医师决定是否进行透析。

第三章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监测

一、新病人血液透析前准备

新病人首次血液透析前需建立血管通路(动静脉内瘘,中心静脉留置导管等),对病人和家属进行相关事项告知,并签署血液透析医疗风险细情同意书(见附件六、七)。

二、每次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质控要求

(一)血液透析开始程序

1、开机原则:先开水源,后开电源。

2、连接、安装并预充透析器和透析管路 (对复用的透析器和透析管路应查对消毒日期、病人姓名)。

3、调节透析机各项报警指标的范围。

4、准备好病人的动静脉血管通路。

5、透析前应了解病人的病史、病情,以及血管通路是否通畅,抗凝剂使用情况,有无并发症等,特别注意心、肺功能及有无出血情况,并作必要的体检(如体重、血压、脉搏、体温等)。

(1)体重:透析前体重应与病人上次透析后体重和干体重比较,了解透析间期体重增加程度,以确定透析的超滤量。

(2)血压:通常上午透析的高血压病人,停服早晨一次的降压药;下午透析的病人,停服中午一次的降压药;但如个别病人在停止降压药物后发生严重血压上升,则不能停药。

(3)体温:透析前发热者应仔细寻找感染灶,要特别注意血管通路有无感染的征象。

(二)血液透析治疗程序

1、将病人动静脉血路与透析器动静脉血路连接,开始透析。

2、按医嘱确定病人的透析处方

(1)血流量:根据病人血液通路、心功能情况及透析要求,由慢到快地调节病人血流量,一般为200ml/min~300ml/min。

(2)透析液流量:一般为500ml/min。

(3)肝素抗凝剂量:(详见第四章)。

(4)确定超滤量:根据体重改变、临床症状和体征。

(5)确定超滤率;根据病人所需超滤量、透析时间和静脉压。

(三)血液透析治疗中监测要求

1、关注透析机上的各项报警指标,及时纠正各种异常情况,使治疗顺利进行。

(1)血液透析管路监视系统的监测:包括静脉压及动脉压监测,如发生异常应及时寻找原因,给予处理。

(2)透析液监测系统的管理。

a.透析液浓度:透析液浓度一般超过设定电导值±3%~5%机器就会报警。

b.透析液的温度控制装置。

c.漏血检测器:当有血液渗入透析液区,检测器就会发出漏血警报。

d.透析液负压监测。

e.透析液的流量监测。

(3)抗凝情况监测(详见第四章)。

2、及时发现并处理治疗中的各种并发症。

3、透析中病人生命体征监测

(1)通常透析中每小时测一次血压和脉搏,密切观察血压变化。因低血压症状因人而异,甚至无先兆症状而血压已降到危险水平。

(2)密切注意病人神智情况,有无恶心、呕吐、心慌及心绞痛等状况,有无发冷、发热等致热源反应等。

4、及时、完整作好透析记录。

(四)血液透析结束程序

1、透析结束前0.5-1小时停用肝素(根据肝素给药方案),并继续对透析机上各种参数进行监测。

2、关闭血泵,用止血钳或管路夹将管道动脉端夹紧,拔出动脉端穿刺针头接上生理盐水,开启血泵,泵入生理盐水约500ml左右,将透析器及透析管路中血液返回病人体内(一般不推荐用空气回血),关闭血泵,用止血钳或管路夹将管道静脉端夹紧,拔出穿刺针头。

3、回血结束,拔出穿刺针,并立刻压迫止血5~10分钟,压力要适中,要既不完全阻断血流而又不使其出血。

4、将复用的透析器和透析管路送复用室处理(见附件三),将不复用的透析器和透析管路进行毁形消毒后按规定程序处理。

5、相应监测要求

(1)测体温、血压、心率,并作好记录。

(2)结束时应注意透析后体重是否达目标值。

(五)血液透析结束后冲洗、消毒等程序

1、将透析液的管道接头连接在透析机的短路接口上。

2、透析机的冲洗和消毒:吸反渗水→吸入柠檬酸→反渗水→次氯酸钠→冲洗→关机。

3、关机后,关电源,最后关水源。擦洗机器表面灰尘和污迹。

4、作好床单、床位的处理及消毒、血液透析室环境和空气消毒、废弃的透析用品及其他医疗用品的消毒。

5、应每周用福尔马林消毒透析机一次。

(六)血液透析结束后病人管理

1、测病人血液透析后体重,并作好相关记录。

2、指导病人的饮食、日常生活和自我管理,告知病人或家属注意事项,通知下次透析时间,完成其他治疗。

三、血液透析前后血液生化监测及透析效能测定

透析前血标本应从穿刺处取得,注意避免肝素稀释标本。透析后的血标本一般应从血路动脉端取,取样时必须排去针头与管路死腔中的血液。

监测指标及频率:

1、根据病人情况可3–6个月测定血尿素氮及肌酐,以作透析充分性评估。

2、每月测定血常规。

3、每3个月测定PTH、血钙、血磷、血气、电解质一次,有特殊情况随时测定。

4、每6个月测定肝功能及肝炎标志物1次。

第四章血液透析的抗凝及抗凝剂的选用

一、血液透析的抗凝监测指标

1、实验室监测

常用的有全血(应采自透析器动脉端血)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简称WBPTT,下同)、活化凝血时间(简称ACT,下同)、和试管法凝血时间(简称LWCT,下同)。血液透析时的凝血时间目标值应控制在合适范围,见下表。

血液透析时的凝血时间目标值

1、临床监测

临床上主要通过了解病人既往肝素用量、动态观察透析过程中静脉压及透析器和透析管路有无凝血块等方法监测血液透析时抗凝情况。

二、血液透析的抗凝方法

(一)一般采用普通肝素常规抗凝法

1、凝血时间目标值

(1)血液透析过程中,维持WBPTT或ACT在基础值的180%。

(2)血液透析结束时,降至正常140%,以防止血液透析结束后穿刺部位出血。

2、肝素给药方案

(1)持续给药法

a.首次剂量通常可给2000U,内瘘静脉端一次注入。

b.维持剂量约1200U/小时,血路动脉端持续以肝素泵输入。

c.必要时监测凝血指标,以维持相应的目标值。

d.血液透析结束前0.5小时停止输入肝素。

(2)间歇给药法

a.首次剂量4000 U,内瘘静脉端一次注入。

b.维持剂量,每小时监测凝血指标,如WBPTT或ACT低于基础值的150%或LWCT低于20分钟,则追加剂量1000~2000U,30分钟后复查凝血时间。

c.血液透析结束前1小时停止输入肝素。

(二)根据病人有无出血或出血倾向,可使用普通肝素小剂量或局部体外应用、甚至无肝素透析的方法。其他还有低分子肝素抗凝等方法。

第五章血液透析中并发症及处理

血液透析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病人,及时发现并处理血液透析中的并发症,以确保透析安全。血液透析的主要并发症及处理原则如下:

一、透析器反应

透析器反应包括两种类型:

(一)过敏反应型(A型)

1、过敏反应多发生于透析开始后数分钟至30分钟,可有灼热、呼吸困难、窒息濒死感、搔痒、荨麻疹、咳嗽、鼻卡他、流泪、腹部绞痛和腹泻等症状。

2、处理原则

(1) 发现此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透析。

(2)同时按抗过敏反应常规处理(应用肾上腺素、抗组织胺药或激素)。

(3)勿将管道及透析器内血液回输至体内。

3、预防措施

(1)透析前将透析器充分冲洗。不同的透析器有不同的冲洗要求,使用新品种透析器前,应仔细阅读操作说明书。

(2)注意透析器环氧乙烷消毒日期。

(3)部分透析器反应与合并应用ACEI类药物有关,则应停用。

(二)非特异性型(B型)

1、常发生于透析开始数分钟至1小时,主要表现为胸痛和(或)背痛,需注意与心绞痛鉴别。

2、处理原则

(1)加强观察,可继续血液透析。

(2)予以吸氧及对症治疗。

二、失衡综合症

1、轻者有头痛、烦躁不安、恶心呕吐和肌肉痉挛;重者可发生定向障碍、癫痫及昏迷;常伴脑电图改变。

2、处理原则

(1)轻者对症治疗,包括高渗盐水或高渗葡萄糖液静脉注射。

(2)重者停止透析、气道畅通及支持疗法。

3、预防措施

(1)在开始几次血液透析时采用诱导透析方法,逐步增加透析时间,避免过快清除溶质。

(2)对长期透析病人则适当提高透析液钠浓度进行预防。

三、心血管并发症

1、低血压

多发生于超滤量过度、血容量不足、应用降压药物、使用醋酸盐透析、透析过程进食等情况。

部分与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心包积液等心源性因素有关,应针对病因进行处理。

2、透析中高血压

多由于水钠潴留、容量控制不当或肾素血管紧张素升高等因素引起。

严重时可静滴硝普钠等药物治疗,或更换血液净化方式。

3、心律失常

发生原因主要有冠心病、心力衰竭、电解质紊乱、尿毒症心肌病、贫血和低氧血症。

应针对病因治疗并予以相应抗心律失常药物。

四、发热

1、多由于致敏热原反应或感染引起。

2、发现后要检查原因,感染者应给予抗感染治疗。

3、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操作要求及质控标准。

五、其他常见并发症

1、头痛

其原因不明,部分可能与轻度失衡有关。

2、恶心呕吐

在稳定的血液透析病人多由于低血压引起,也可以是失衡综合征早期表现。

3、肌肉痉挛

多由于低血压、超滤过度、病人低于干体重或低钠透析引起。应针对病因进行处理。

六、透析意外的预防和处理

(一)血液透析管路脱落

接管松脱会发生血液透析管路脱落,引起失血甚至发生休克。较易发生松脱的地方是管路接头处。固定管路时,应留有给病人活动的余地。

(二)空气栓塞

1、病人出现胸痛、咳嗽、呼吸困难,甚至死亡。常见原因有:

(1)泵管破裂,空气进入静脉管道。

(2)透析过程输液,液体输毕,空气进入。

(3)透析完毕回血时,空气进入。

2、处理原则:一旦发生气栓,应立即急救,必要时进行高压氧治疗。

(三)透析膜破裂

1、处理原则:透析膜一旦破裂导致透析器漏血,需立即更换新透析器或终止血液透析。

2、预防措施:严格遵守透析器加压试验常规操作,密切注意透析管道的通畅度,常可防止或降低透析申透析膜破裂的发生率。

(四)管道或透析器内凝血

1、病人低血压时间过长、血流缓慢或肝素化不足时,静脉端驱气器中纤维素析出,渐渐发生血液凝固。有时凝血起因于动静脉瘘的阻塞等。

2、处理原则:发生凝血后要仔细分析原因,如遇到有高凝倾向的病人,要去除其诱因,增加肝素用量。

第六章规律性血液透析频率及时间

规律性血液透析频率及时间取决于病人残余肾功能、身高、体重和营养等因素,也与血流量、透析液流量及选用透析器的清除率有关。

一、为达到充分透析,透析方案中每次透析的尿素清除率(Kt/V,下同)应达1.2~1.3或尿素下降率(URR,下同)达65~70%。

二、透析方案

1、原则上每周2次透析。

为保证透析的充分性,每次血液透析时间应不少于5小时。

残余肾功能>5ml/min、身材小的血液透析病人的每次透析时间可适当缩短。

2、部分病人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难以维持5小时透析的,可适当缩短每次透析时间,并相应增加透析次数,但应在病史中做好相应的分析和记录。

第七章血液透析充分性标准及其测定

一、血液透析充分性标准

血液透析充分性不仅强调单次透析的效果,还包括病人整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须综合评估下列10项指标:

1、病人自我感觉良好。

2、病人透析后体重达到干体重。

3、血压得到良好控制,透析前血压控制在140/90mmHg左右。

4、水潴留小于体重3%,没有显著的液体超负荷的体征。

5、酸中毒、高血钾或高磷血症轻微。

6、血清白蛋白>35g/L。

7、血色素维持在100g/L左右。

8、肾性骨病轻微。

9、周围神经传导速度和脑电图正常。

10、Kt/V达l.2~1.3,URR达65~70%,标准化蛋白氮出现率(nPNA)达1.0g/kg2d。

二、血液透析充分性评估方法

1、临床评价

病人每次接受血液透析治疗前,医生应询间病人症状、了解饮食情况、测量血压及称量病人体重,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适当处理。

2、通过测定尿素氮评估血液透析充分性

URR计算公式为URR=l00*(l-Ct/Co),公式中Co为透析前尿素浓度,Ct为透析后尿素浓度。

Kt/V计算公式为Kt/V=-ln(R-0.008*t)+(4-3.5*R)*UF/W,公式中ln为自然对数,R为透析后BUN/透析前BUN值,t为透析治疗时间(h),UF为超滤量(L),W为透析后体重(kg)。

为了准确地测定血液透析充分性指标,采集血标本方法必须正确。应在同一次血液透析前后采集血标本,实验室也应在同一批检测BUN浓度。透析前血标本应在进针后立即从接管采集,针不要预冲,如瘘管针预冲或通过留置导管透析,先抽出l0ml血液,再收集血标本,以免生理盐水和肝素影响。透析结束时,将超滤率设置为零,血流量先减至50~100ml/min,然后停泵10秒钟后,再从动脉端管路采血3ml,以免过高估计透析的充分性。

第八章血液透析用水质量控制

一、透析用水的标准

未处理的市政用水含有颗粒杂质及无机、有机溶解物。和饮用水标准相比,透析用水有更严格的化学和微生物学标准。目前国外一般参照美国AAMI和欧洲药典制定的透析用水化学标准。上海市卫生局印发的《透析器、透析管路重复使用方法和质控标准》(沪卫医政[2001]187号,见附件三)明确了透析用水的标准。

二、水处理设备

常用的水处理设备可分为三大类:

1、前处理,包括过滤、软化、活性碳吸附、微滤器吸附等。

2、主处理,包括单级或多级反渗透、去离子树脂等。

3、后处理,包括储水箱、微滤器、紫外线消毒和超滤器等。

三、水处理系统的维护和水质监测

定期检查和维护水处理的各个环节正常运行属日常基本工作范畴。

1、系统消毒

水处理系统中易于发生细菌繁殖,尤多见于滤器、活性碳、软化器和去离子树脂等部位。活性碳吸附之前的前级处理消毒可采用加氯的方法,浓度以0.3mg/L为宜。主处理和后处理的消毒应根据生产厂商的要求进行,常用甲醛和过氧乙酸消毒,一般每月1次,夏季15一20天1次。内置于透析机内的滤器在每次透析结束后与透析机同时消毒。

2、滤器和树脂的维护

为防止细菌繁殖和杂质堵塞,滤器(砂滤、碳滤)和树脂应定期反冲。砂滤可每日或隔日反冲,每次15~30分钟,依水质优劣和用水量大小而定;活性碳无法通过冲洗再生(冲洗只能清除其中生长的细菌),一般每月冲洗1次即可,但如每毫升菌落计数超过200个,则应增加冲洗次数。检测活性碳吸附效果的主要方法是测定水中的含氯量,如净化水中含氯量超标(软水处,净化水的氯≥

0.5mg/l),必须立即更换活性碳;软化罐中的离子交换树脂应每日再生,再生盐罐定期加盐,使盐液始终处于饱和状态(盐平面不低于液体平面的1/2处)。

血液透析停止一周后,应充分冲洗,冲洗水应丢弃。停止使用6个月后应更换其中的树脂。

3、生物膜(Biofilm)

生物膜常见于储水箱、管路、水处理设备和透析机的缝隙及拐角处。由于生物膜一旦形成后极难去除,故重在预防,应尽量避免在水处理设备内出现下列情况:水流停滞,低切应率,管路死腔或盲端,器材表面不平,形成锐角弯曲等。

去垢剂可能对去除生物膜有效,也可试用次氯酸、氢氧化钠、过氧乙酸等。

4、透析用水化学质量的控制

定期检测水处理设备的功能,并监测透析用水的化学和微生物学质量为保证高质量水质的前提。上述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记录,并作为血透室日常工作流程的主要组成部分(质控标准详见附件三)。

5、透析用水微生物学质量的控制

透析用水和透析液应每月检测1次。常采用克隆形成单位数和内毒素含量测定两种方法评价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微生物学检查(质控标准详见附件三)。

第九章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各级医疗机构开设的血透室应遵循《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等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下列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一、规章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早班护士应向晚班护士做好书面及床边交班。交班内容为机器性能情况及所负责病人的治疗情况。

2、晚班护士应做好书面交班。交班内容为当天机器的性能情况及病人的治疗情况。

(二)血液透析记录和资料保管制度

1、血液透析记录单应由专人保管,定期装订归档。

2、血透室所有院内、院外的有关资料文件由护士长传达后保存归档。

(三)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l、血透室必须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每区门口必须设置2000mg/L消毒片溶液浸湿的擦脚垫,并保持经常湿润。

2、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时必须衣帽鞋穿戴整齐(禁止赤脚穿拖鞋)。离开污染区时,应换鞋并消毒双手。

3、工作人员的工作服、病人的床单被套等换下后,应放入福尔马林熏箱消毒后,再送洗衣房清洗。清洁用具应定期消毒。

4、透析器和透析管路应做到专人专用,用后必须经严格灭菌处理后方可重新使用,并严格掌握有效使用次数。

5、医务人员清洗复用透析器、透析管路时应穿戴好隔离衣、袖套、手套、防护面罩或眼镜等以加强自身保护。

6、血透室所有的医疗清洗用水(包括排出的透析液)均应严格消毒后,符合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7、每班结束后紫外线消毒空气半小时,并做好记录。

(四)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分管护士每月对室内环境、物体表面采样作HEsAg、细菌总数检测,并做好登记。

2、平时分管护士监督每位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3、院内感染监控办公室每季度或不定期对血透室消毒隔离情况进行监测。

(五)新病人首次血液透析前作HCV、HBV实验室检查制度

新病人首次血液透析前,常规检查肝、肾功能、血常规、测定肝炎标志物包括甲肝标志物(抗HAV-IgM)、乙肝标志物(HBsAg、HBs-Ab、HBc一Ab、HBeAg、HBe一Ab)、丙肝抗体(抗HCV)和戊肝抗体(抗HEV)。

(六)HCV、HBV阳性血液透析病人登记制度

血液透析病人根据情况,每隔3-6个月复查肝、肾功能。每隔6个月进行肝炎标志物

的复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

(七)血液透析操作记录和病程记录

1、认真填写好每一项记录,填写者须签名。

2、病人在透析过程中出现病情变化及特殊的治疗,应及时认真做好记录。住院病人应同时做好病程记录工作。

(八)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从事血液透析工作的护士必须具有执业护士资质。

2、首次从事血液透析工作的护士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岗位培训。

3、血透室每月进行2次业务学习,定期将透析相关信息、新经验、新知识传授给每位工作人员并定期考核。

(九)工作人员体检制度

1、每2年参加医院组织的体格检查。

2、每年1次肝功能及全套肝炎病毒标志物检查。

(十)血液透析设备保养、维修清洗制度

1、血透机每天进行表面清洁和内部消毒。

2、机器有故障及时维修。

3、每年做1次保养工作

(1)拆开机器将机器内部及表面彻底清洁。

(2)对机器的电导、温度、超滤、压力、空气检测器、夹钳等进行校正。

4、水处理装置每月进行1次消毒及检测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医生职责

从事血液透析工作的医生应是肾脏科及相关专业的医生,掌握血液透析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

(二)护士职责

1、治疗班

(1)准备好每天两班病人治疗用的首剂肝素,维持量肝素以及管道预充肝素和生理盐水。

(2)准备每天两班病人的治疗包,并合理安排每位病人的座位。

(3)每天清点治疗室以及治疗车上的物品并保持备用状态。

(4)每天检查消毒包及插管盘的消毒有效期。

(5)每周2次消毒治疗车上的治疗盘及氧气湿化瓶。

(6)保持治疗室内整洁并每天两次紫外线消毒,每天两次以1000mg/L消毒片溶液擦拭治疗台。

2、早班

(1)完成所负责床位病人的一切治疗工作以及机器的保养清洁工作。

(2)保持血透室整体协调。

(3)做好每班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4)不擅自离岗,如有事离岗应向邻近的当班护士做好口头交班。

(5)下班前应完成本职工作并向晚班护士交班。

3、晚班

(1)完成晚班病人的治疗。

(2)认真做好机器的清洁、消毒保养工作。

(3)督促工勤人员搞好卫生,保持血透室清洁整齐并做好紫外线照射、福尔马林熏箱的记录。

(三)护士长职责

1、做好血透室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护理部及科内的工作计划,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加、指导危重和抢救病人的护理。加强医护配合,严防差错事故。

4、随同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5、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的科研工作。

6、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

7、负责指导和管理实习、进修人员,并指导护师或有经验护士担任带教工作。

8、督促、检查工勤人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四)技术员职责

1、血透室应根据血液透析规模,安排专职或兼职技术员。

3、每3个月消毒反渗机l次。

3、每1个月消毒透析用水管道1次。

4、每周查软化水是否达到软水标准;每周查氯及氯胺浓度,并作记录。

5、每天观察反渗机水质的T.D.S值、废弃物百分比。每天观察盐桶中盐量、输入输出压力表、反渗泵压箱废水压力、产水流量率。经常从反渗泵体中排出空气。

6、每半个月1次细菌培养。

(五)工勤人员职责

1、在护士长的指导下,做好血透室的各种内、外勤杂工作。

2、每天准备好污物桶及盐水皮条、针筒、手套、浸泡桶,治疗结束后及时收好。

3、准备及搬运当天病人治疗用的盐水、糖盐水。

4、准备好毛毯、被套,发放给病人并将每天换下的污被服放在福尔马林熏箱内处理后送被服室。

5、每天将废弃的透析管路、透析器、针筒和皮条经消毒处理毁形后再送出血透室。

6、及时做好血透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血透室的环境整洁。

7、每月彻底大扫除1次。

第十章附件

附件一

上海市卫生局文件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沪卫医政(1997)22号

各区县卫生局、医学院校及有关医院:

为了加强对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的管理,控制院内交叉感染,减少血液透析引起的各种并发症,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现将《上海市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

1、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上海市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并对已开展的血液透析业务按照标准在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我局在年内进行检查整顿。

2、今后医疗机构需新开展血液透析业务应经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我局,同时抄送市卫生防疫站,由市卫生防疫站对血液透析室必须具备的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我局根据地区血液透析开展情况、市卫生防疫站出具的验收报告和《上海市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收治病人,未经我局批准不得开展此项业务。

3、本市血液透析的定点医院暂定为59家。

4、公费医疗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办法,按照上海市医疗保险局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1:上海市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附2:上海市血液透析定点医院名单(暂定)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五日

附1

上海市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一、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及质量要求

凡需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均需经专科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医师决定。

(一)血液透析的收治范围

1、临床诊断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衰竭,临床出现少尿、无尿、肺水肿、心包积液等症状。

2、实验室检查:血尿素氮≥28.6mmol/L、血肌酐≥707.2μmol/L、肌酐清除率≤5-10ml/分、血钾≥6.5 mmol/L。

(二)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1、休克::收缩压≤10.7Kpa

2、严重心功能不全

3、严重感染或急性传染病

4、晚期肿瘤

5、极度衰竭患者

6、颅内出血和颅压严重升高

7、精神病及婴儿等不合作或家属不同意血液透析者

(三)质量要求

1、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析原则上每周1-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5-6小时。

2、患者在血液透析前应进行血液的HBV、HCV检查(酶标法),对HBV、HCV阳性的患者应使用专用的血液透析机和相应材料。

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科室和人员要求

1、凡开展血液透析工作的医疗机构,一般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医院),并具备相应的专科设置和专业特长;

2、应有一位副主任医师以上(包括副主任医师)的医师专管负责

3、血液透析室医师除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应经过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岗位必须相对固定,轮转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4、血液透析室的护士应经过血透工作的上岗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

注:血液透析室医技人员实行上岗证书,从1998年元月开始实行。

(二)设施要求

1、选址、设计合理,周围无污染源,符合设置卫生学要求;

2、血液透析室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无交叉,各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湿消毒液的擦脚垫并经常保持湿润;

3、新开设的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污染区,患者更衣室、休息室、血透室、洗涤消毒室;半污染区:治疗室;清洁区:工作人员更衣室、工作人员休息室、水处理室、清洁库房;

4、血液透析室内的地面、墙面应光洁、平整,便于消毒和清洁;

5、新开设的血液透析室,HBV、HCV阳性者的血透应与一般血液透析室分开或有严格的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6、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药剂应具有市卫生局卫生许可,并配备必需的消毒设备。

(三)规章制度

1、有严格的各种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记录和资料保管制度;

2、制订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和HBV、HCV阳性病人的登记制度;

3、制订和严格执行规范的技术操作程序。

(四)消毒隔离要求

1、要严格执行《上海市医疗机构隔离消毒工作常规》,控制院内交叉感染和血液传播性疾病。

2、设立专职人员落实消毒隔离工作,对血透环境、血透器具、透析用水等进行定期消毒和消毒效果检测。

3、血液透析室内应保持整洁,每天消毒清扫2次;血透室床单、被套等应一人一用,换下的污染隔离衣、床单、被套等应先用0.2%过氧乙酸浸泡2小时或福尔马林熏蒸过夜消毒后送洗衣房清洗。清洁用具应经常以0.5%过氧乙酸或200mg/l有效氯消毒。

4、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1)工作人员进入透析室污染区时应穿戴隔离衣、帽、鞋(禁止穿拖鞋),操作时戴口罩,离开污染区应脱去隔离衣、帽、鞋、口罩并以0.2%过氧乙酸等消毒洗手液消毒双手;

(2)污染的隔离衣、帽、鞋、口罩平时应每天放入福尔马林消毒箱消毒过夜,衣帽等应每周更换二次,有严重污染时应随时更换;

(3)工作人员在清洗透析器、管时应加戴围单、袖套、手套加强自身防护;

(4)血透室的人员应做到相对稳定,工作人员上岗前及以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体检(乙型肝炎与丙型肝炎感染指标),检测阴性的人员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或每三月注射一次高效价丙种球蛋白进行免疫保护;

(5)处于乙肝或丙肝传染期的工作人员应避免直接从事血透室医疗护理工作,怀孕、哺乳的人员应暂时调离血透室工作。

5、患者卫生要求:

(1)血透前作HBV及HCV检测,阳性患者应在专用血透室进行或使用专用的透析设备;

(2)病员进入血透室应穿隔离衣(病员服)、鞋、随身携带物品不得带入污染区,离开时脱去隔离衣、鞋。

6、透析器(管)卫生要求:

(1)透析器(管)应专人专用,用后必须在常温下经单独灭菌处理。

(2)根据透析器的不同类型,透析后用反渗水、净化水等冲洗透析器的血室、透析液室及动静脉血路。如积血清洗不彻底可注入3%双氧水或1%次氯酸钠溶液,保留1-2小时后冲洗;

(3)透析器(管)的灭菌方法:

A.2%戊二醛灌注10小时

B.环氧乙烷熏蒸24小时

C.8%甲醛-乙醇溶液浸泡18小时

D.10%福尔马林(即4%甲醛)浸泡23小时

(4)灭菌后的透析器(管)装干塑料袋内,放大专用柜厨内保存;

(5)使用前用灭菌生理盐水1000ml(含肝素)再次冲洗;

(6)已灭菌和未灭菌处理的透析器必须严格分开,未消毒或灭菌的透析器不得放入专用柜厨内;

(7)经使用的废弃透析器(管)应经消毒毁型处理,并统一回收。

7、血液透析室所有医疗污水,均应严格消毒后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附2(略)

附件二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文件

关干降低本市血液透析收费标准的通知

沪价费(2001)36号

血液透析室所有制度全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一、主任职责及管理 (1)负责全面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对透析质量和安全负责。(2)依据血液透析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透析中心的管理规程。(3)负责透析室人员安排和责任划分。 (4)负责透析的培训、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等。 (5)定期查房,解决临床疑难问题。 (6)监督及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做好持续性质量改进工作。(7)负责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展。 (8)负责统计汇报透析登记相关资料并提供报告。 1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二、护士长职责及管理 (1)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实施。 (2)协助透析室主任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各项透析护理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技术培训。 (4)负责透析医疗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5)负责透析中心的感染控制和管理。 (6)负责各项报表如患者账单、工作量、各种护理记录的汇总。(7)负责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8)定期对卫生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负责护理人员(含卫生员)工作安排。 (10)负责定期组织对患者家属的科普宣教工作。 2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三、各级医生职责 (1)在透析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血液净化室的日常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2)负责患者透析方案的制定和调整,遵循个体化透析方案。(3)经常巡视患者,及时处理各种并发症。 (4)积极开展各种血液净化新技术、新疗法。 (5)负责透析技术操作前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填写知情同意书。(6)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等有关制度。 (7)认真记录并保管好病历资料。 (8)贯彻持续质量改进,定期分析评估患者透析质量,不断提高透

血液透析机常规操作规程

血液透析机常规操作规程 1、开主电源开关,按照机器要求进行自检,将透析液吸管分别与透析A、B液连接。 2、安装透析器及血液管路至透析装置上。 3、用0.9%注射用生理盐水500ml-1000ml预冲血液回路动脉端、肝素管、动脉壶、透析器、静脉壶并排气进行密闭式循环。根据医嘱设置透析处方参数。 4、无菌操作下进行动静脉内瘘穿刺,根据医嘱从静脉端推注首剂量肝素。接通动脉穿刺针与血液回路动脉端口并固定。开泵80ml/min,引血上机。当血液引至静脉壶时关血泵,夹紧止血夹连接静脉穿刺针与血液回路静脉端口。检查全路通畅,固定稳妥。 5、开血泵由小至200ml~300ml/min之间,按“开始”键,设定各项监测报警范围。 6、按照体外循环管路走向的顺序,依次查对体外循环管路系统各连接处和管路开口处,未使用的管路开口处应处于加帽密封和夹闭管路的双保险状态。根据医嘱查对机器治疗参数。双人核对无误后,开始透析。 7、血液透析治疗过程中,每小时1次询问患者自我感觉,测量血压、脉搏,观察穿刺部位有无渗血、穿刺针有无脱出移位,并准确记录。 8、如果患者血压、脉搏等生命体征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医生,随时对症处理。遇故障及时排除。保证透析顺利进行,除水准确无误。 血液透析机装置日常维护保养及使用安全事项 1、透析机:每班透析后用费森尤斯C液加热消毒一次,每周用20%柠檬酸清洗一次。 2、水处理系统:RO 每日03:00—05:00自动热消毒,隔月用柠檬酸清洗一次。 3、A液为商品原液,B液桶每日用反渗水清洗一次,每周0.3%过氧乙酸消毒一次。 4、室内空气消毒:平板消毒仪紫外线每日13:00-14:00,01:00—04:00定时消毒两次。 5、资装办维修人员定期对机器进行全面保养检测。 6、做好仪器使用及保养记录,以便核查。

血透感控标准流程

血液净化感染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一、血液净化室(中心)感染控制基本设施要求 (一)血液净化室的结构和布局构布局符合要求,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二)在血液透析治疗区域内设置供医务人员手卫生设备:水池、非接触式水龙头、消毒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或设备。 (三)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工作服等。 (四)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感染病区的机器不能用于非感染病患者的治疗,应配备感染患者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 (五)护理人员应相对固定,照顾乙肝和丙肝患者的护理人员不能同时照顾乙肝和丙肝阴性的患者。 (六)感染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 (七)HIV 阳性患者建议到指定的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二、治疗前准备 (一)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患者或由其它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 (二)告知患者血液透析可能带来血源性传染性疾病,要求患者遵守血液净化室有关传染病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消毒隔离、定期监测等,并签署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透析器复用患者应同时签署透析器复用知情同意书。 (三)建立患者档案,在排班表、病历及相关文件对乙肝和丙肝患者作明确标识。 三、工作人员着装及个人保护装置穿戴。 (一)工作人员从专门的工作人员通道进入血液净化室(中心)。于更衣室更换干净整洁工作服。 (二)进入工作区,应先洗手,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工作服等。 (三)医务人员操作中应严格遵循手卫生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装置。 (四)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要戴手套,处理以后要洗手。 (五)复用透析器的工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围裙、面罩、护目镜。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卫医政发〔2010〕35号

卫医政发〔20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的担任。 第九条血液透析室医师、护士和技师的配备应当达到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处理患者出现的并发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血液透析室护士协助医师实施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观察患者情况及机器运行状况,严格执行核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以及透析环境布局,合理安排护士,每名护士每班负责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应相对集中,且数量不超过5名透析患者。 第十三条血液透析室技师负责透析设备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的监测,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血液透析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人员,从事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有关操作技术规程。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 一、血液透析是慢性肾衰竭患者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手段之一,也为急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创造了条件。血液透析时需要将患者血液引出体外,血液在透析器中与透析液进行物质交换,达到清除体内代谢废物、排出体内多余的水分和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的目的。近年来,也是中毒等急危重症抢救的重要手段。 ??? ??? 二、设立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部,主要对全省血液透析诊疗活动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并受省卫生厅委托检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技术培训,进行相关技术考评和考核。 ??? ??? 三、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应配备至少 台以上的透析机,并经省卫生行厅进行技术及人员准入。 ??? ??? 四、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技术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质控制度,并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规定,防止由此引发的医源性感染;透析器的重复使用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

《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执行,确保患者安全。 ??? ??? 五、从事血液透析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 第二章???? 医院资质基本要求 ??? 一、内科工作基础 ??? ??? 具备较好的内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独立处理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 ??? 二、设置独立的肾脏内科(或者内科肾脏病组) ??? ??? 具备较好的肾脏内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 ??? ??? 肾脏内科病房(或者内科病房内设置肾脏病病床):有肾脏内科专科医师队伍,具有独立处理肾脏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最新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 (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不足10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三)水处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血透护理和操作流程(规章制度及操作方法大全)

工作制度 一、以“患者至上”为宗旨,热忱为患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坚持岗位责任制,医师、护士、技师不得擅离职守。 三、医师要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对危重病人的抢救。 四、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 五、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护士完成当日工作后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六、定期检查急救器材、药品,保证抢救工作正常进行。 七、加强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对新技术的开展应做到有指证、有把握、有准备。 八、加强进修生的管理和培养,指定专人教学,不盲目放手。 血透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员工守则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凡进入透析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章着工作衣、帽、鞋。 三、进入“中心”应保持安静,室内定期进行消毒,做空气培养并记录。 四、室内各种仪器、器械、家具、被服等物品放在规定的位置上,严格遵守物品、设备的使用保管及检查核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记录破损、维修、遗失情况。 五、爱护公物,室内器械、物品均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外借挪用,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 六、增收节支是每个员工的责任,注意节约水、电气,为了更好的提高经济效益,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七、提高警惕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随时注意消除隐患。 八、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涉外活动中要做到内外有别。 九、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医师职责 1、负责“中心”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2、每日对每班病人巡诊一次,对危重病人随时诊察。 3、认真进行诊断、治疗和特殊操作,及时下达医嘱。定期为病人化验。 4、认真书写病历等医疗文件,填写特殊报表,做好交接班工作。 5、参加值班、急诊、门诊、会诊及出诊等工作,组织临床病历讨论,决定患者的院内会诊或转科转院。 6、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 7、参加国内外新技术、新疗法的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教学工作,指导进修、实习医生的工作。 9、负责血透室与医疗有关的对外联络。 护士职责

江苏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参考标准

江苏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 参考标准 前言 血液透析净化是肾功能衰竭病人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方法之一。患者由于肾功能衰竭导致尿毒症毒素等在体内聚集,生存受到极大威胁,血液透析是将患者体内的有毒代谢产物等,通过透析器清除体外, 第七章血液透析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 第八章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监测 第九章血液透析的抗凝及抗凝监测第十章血液透析时并发症及处理 第十一章透析病人健康状况评价及标准 第十二章血液透析室(中心)消毒隔离制度第十三章可复用透析器的重复使用标准 第十四章血液透析室(中心)的规章制度第十五章血液透析病历管理

第十六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血液透析是治疗急、慢性肾衰竭的有效方法。近年来,随着血液透析技术的普及,血液透析治疗急、慢性肾衰竭病人的数量逐年增加,病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也有了逐步提高。为了规范我省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行为,进一步提高血液透析质量,以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透析治疗,制定本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标准。 开展血液透析的单位应具备下述条件:原则上二级(含二级)以上的医院才能开展血液透析治疗;血液透 的理由、 1 2、一台透析机和透析椅或床为1个透析治疗单元,透析单元的面积一般不小于3.2m2。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根据环境条件,可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网络接口、耳机或呼叫系统等。 3、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或备用电源。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在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允许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4、护士站设在便于观察、运送设备和处理病情的地方。 二、治疗室

血液透析室质量控制工作计划

2018年度血液透析室质控工作计划 2017年悄然过去,回顾过去的一年里,在医院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血液透析部顺利完成了升级改造,确保了业务量的增长和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取得了巨大的进步。2018年是医院发展的开局之年,是血液透析部发展的新契机。在新年来临之际,为了更好地开展血液透析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我们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制定了2018年的质控工作计划。 一、质控目标确保血液透析工作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开展,确保治疗质量,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在此基础上,确保科室业务不断发展。 二、质控措施 1.建立2018年度质控小组。 2.整理制定各项工作标准和流程并监督其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整改。 3.加强应急及急救能力训练及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训练。每月有培训,每季度有演练。争取做到人人参与。 4.加强业务学习,做到技术操作规范化,基础理论考核常规化。科内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理论考核。 5.加强专科查房,提高下级医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严格执行院感防控规范。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监控,防范医源性感染。对一般病人常规定期监测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等传染病指标,对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加强监测,严防院感的发生和传播。严格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内毒素和细菌污染物的监测,发 现问题及时上报院感科。加强医疗垃圾废物的管理。 7.每周至少和血液透析工程师沟通一次,了解透析机械的运行情况和透析用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杜绝医疗安全隐患。 8.每周至少和护士长沟通一次,了解护理工作、血管通路、清洁消毒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护理质量。 9.每月召开一次医疗差错、事故分析讨论会,防范相同或相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10.每季度进行一次患者满意度调查,对病人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 11.严格执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并建立长效防范的机制。 12.定期检查医师工作情况,发现工作缺陷,立即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13.年度内个人出现3次以上差错,科室管理小组对其进行当面警告和经济处罚。 14.对质控成员定期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15.质控小组确定每周检查重点,质控小组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 16.科主任对汇总结果进行讲评。 总之,2017年血液透析部将紧紧地团结在院领导的周围,围绕医院建设的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标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争当医院创先争优排头兵,为医院的发展尽心尽力。 参加人员签字: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血液透析是慢性肾衰竭患者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手段之一,也为急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创造了条件。血液透析时需要将患者血液引出体外,血液在透析器中与透析液进行物质交换,达到清除体代废物、排出体多余的水分和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的目的。近年来,也是中毒等急危重症抢救的重要手段。 二、设立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部,主要对全省血液透析诊疗活动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并受省卫生厅委托检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技术培训,进行相关技术考评和考核。 三、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应配备至少4台以上的透析机,并经省卫生行厅进行技术及人员准入。 四、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技术应符合本规要求,建立健全质控制度,并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规定,防止由此引发的医源性感染;透析器的重复使用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执行,确保患者安全。 五、从事血液透析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医院资质基本要求 一、科工作基础 具备较好的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独立处理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二、设置独立的肾脏科(或者科肾脏病组) 具备较好的肾脏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 肾脏科病房(或者科病房设置肾脏病病床):有肾脏科专科医师队伍,具有独立处理肾脏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三、血液透析室(中心) 血液透析室(中心)(简称血透室)应具备透析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应有符合规定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及抢救的基本设备;建立并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及水处理设备的质量检测制度、技术操作规、设备检查及维修制度;有完备的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包括透析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首次病程记录、透析治疗记录单、化验单等。建立健全透析病人登记册,普通病人、隔离病人及急诊病人分别登记。四、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及综合抢救能力 具有麻醉科、重症监护室、放射科、检验科及大科等的医疗技术支持。 五、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污水排放许可证。 第三章血液透析室(中心)的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医师 (一)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肾脏科诊疗操作技术和全面管理能力的肾脏科专科医师担任。拥有10台透析机以下的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10台透析机以上的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血液透析室是对患有慢性或急性肾衰竭、免疫性疾病和中毒等疾病的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的场所。 一、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 二、人员 (一)至少有2 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 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 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 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 名执业医师; (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 名护士; (三)至少有1 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 3 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2 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 (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 倍;(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 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 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 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五、规章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导原则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导原则 中国医院协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2009 年11 月修订 目录 一、医院资质 二、人员资质 三、分区 四、器材设备 五、透析用水和透析液 六、感染控制措施 七、病历档案管理 八、血液透析器的复用 九、其它规章制度 十、继续教育十一、接受评估、考核十一、收费管理 附件 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1995) 附件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管理方法》“血液净化设备和血液净化器具”部分 附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心血管植入物和人工器官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滤过器、血液滤过器和血液浓缩器》(YY 0053-2008 ) 附件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YY 0598—2006) 附件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中有关物体和环境表面消毒方法 附件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中有关污水和污物的处理方法 附件7. 卫生部关于印发《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5]330 号)及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

《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1. 范围 2. 需说明的医疗问题 3. 复用记录 4. 复用人员资格与培训 5. 复用设备及用水要求 6. 复用间环境的安全要求 7. 血液透析器标识 8. 血液透析器复用 9. 血液透析器使用前检测 10. 血液透析器使用中监测 11. 透析结束后处理 12. 质量控制 附件 1 血液透析器半自动复用程序 附件 2 血液透析器自动复用程序 附件 3 名词解释 血液透析是慢性肾衰竭病人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手段之一,也为急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创造了条件。血液透析时需要将病人血液引出体外,血液在透析器中与透析液进行物质交换,达到清除体内代谢废物、排出体内多余的水分和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的目的。 为了规范血液透析治疗的管理,保证治疗的质量和病人的安全,2007年11 月中国医院协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制定了“血液透析质量控制管理规范(草案)”。本次发布的“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导原则”是在上一版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订。 一、医院资质 (一)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能够独立完成血液透析治疗,具有处理血液透析患者急、慢性并发症和合并症的

血液透析操作规程

血液透析操作规程 一、评估和观察要点 1、评估患者一般情况、生命体征,体重等,合理设臵治疗参数(治疗时间、超滤量、钠离子浓度和血流量),做好患者解释工作,征求患者意见。 2、评估患者血管通路状态,如动静脉内瘘局部的触诊和听诊,检查动静脉内瘘有无红肿、渗血、硬结,并摸清血管走向和搏动,中心静脉臵管的评估有无渗血,红肿等,及时发现相关并发症,并确保通路的通畅。 3、透析过程中,认真巡视,检查机器的运转情况,血管通路的情况,体外循环的情况,定时测生命体征,及时发现血液透析相关并发症,如出血、溶血、肌肉痉挛、心律失常、低血压等。 二、透析前的准备 (一)护士准备 衣帽整洁,洗手,戴口罩。 (二)物品的准备 透析护理包,注射器,生理盐水,肝素生理盐水,止血带;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器管路、透析液等。 (三)准备机器,开机,机器自检 检查透析机电源线连接是否正常;打开机器电源总开关;按照要求进行机器自检。(四)血液透析器和管路的安装 认真检查血液透析器及透析管路有无破损,外包装是否完好;查看有效日期、型号;按照无菌原则进行操作,安装管路顺序按照体外循环的血流方向依次安装。(五)密闭式预冲 1、启动透析机血泵80~100ml/min,用生理盐水先排尽透析管路和透析器血室(膜内)气体。生理盐水流向为动脉端→透析器→静脉端,不得逆向预冲。 2、将泵速调至200~300ml/min,连接透析液接头与透析器旁路,排净透析器透析液室(膜外)气体。 3、生理盐水预冲量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要求;若需要进行闭式循环或肝素生理盐水预冲,应在生理盐水预冲量达到后进行。 4、推荐预冲生理盐水直接流入废液收集袋中,并且废液收集袋放于机器液体架上,不得低于操作者腰部以下。 5、冲洗完毕后再次核对,根据医嘱核对治疗参数。 (六)建立体外循环(上机) 1、动静脉内瘘穿刺 (1)检查内瘘有无红肿、渗血、硬结,并摸清血管走向和搏动; (2)选择穿刺点后,用碘伏消毒穿刺部位; (3)根据血管的粗细和血流量要求等选择穿刺针; (4)采用阶梯式、纽扣式等方法,以合适的角度穿刺血管;先穿刺静脉、再穿刺动脉,以动脉端穿刺点距离动静脉内瘘口3cm以上、动静脉穿刺点的距离10cm 以上为宜,固定穿刺针; (5)根据医嘱推注首剂量抗凝剂。 2、中心静脉留臵导管连接 (1)准备透析护理包; (2)再次核对患者,打开静脉导管外层敷料;

血液透析室管理与持续改进督查

血液透析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时间:地点:主持人:质控人员: 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为核心条款,(★)为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会诊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四)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五)危重病人抢救制度(★)(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六)值班、交接班制度(★)(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七)死亡病历讨论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八) 查对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九) 临床用血计划管理及用血申请分组管理制度(★)(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十) 转科、转院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十一) 新技术准入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十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十三)重点患者服务流程(特殊患者出入院,急诊入院、

危重抢救)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十四)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符合《血液透析基本标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管理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4.20.1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十五)重点环节和高危因素监测、分析和反馈4.20.2.1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6年血液净化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计划

2016年血液净化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计划 一、血液净化专业2015年质控情况 2014年对烟台市海港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烟台芝罘医院等在内的12家二级综合医院进行了督导检查。2015年针对2014年现场评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提交到市质控中心,通过汇总,发现进一步规范了血液透析室的临床管理、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使全市二级医院血液透析管理水平得到了持续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血液透析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都将血液透析室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12家医院均明确了血液透析室主要负责人是血液透析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担任血液透析管理工作组或领导小组的组长,能够体现出专业特点和临床需要,并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加强血液透析管理工作。 (二)血液透析室院感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落实。各项检验指标保存完好,透析病人的管理符合要求,大部分医院能够做到按规范给病人做感染指标血清学检测,对感染病人隔离透析,并能及时将资料上报全国血液净化网络信息网。 (三)大部分医院网络登记比较完善,并及时登录数据。设备有管理档案,设备维修有记录,并有监督人员签字。水、透析液管理规范,有水质检测记录、水机消毒维修记录,工程师对血透室相关业务熟练,能够处理简单的设备故障。 (四)血液透析室管理技术职称体系逐步健全。在被检查的医院中,多数医院安排临床医师接受血液透析规范化培训,医院还积极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效率和水平大大提高。各级医院进一步加强了血液透析临床应用知识及管理制度的培训,莱州市人民医院、海阳市人民医院、福山区人民医院、栖霞市人民医院等多次请院外医学专家来院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血液透析知识水平。 (五) 2015年到莱州市召开了一次基层医院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化培训会议,到栖霞市中医院做了一次现场技术指导。 二、2015年血液净化专业质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血透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的担任。

贝朗单泵血液透析机操作规程

贝朗血液透析机简易操作流程开机 1、打开机器电源开关,进入主画面后选择“自检”,机器进入自检程序。 2、按机器提示连接AB液,待电导度稳定后按提示连接旁路接头。 3、开血泵后机器将出现“管路是否已充满盐水”等提示,此时不需急于按“确 认”键。等待管路充满盐水后再确认。(此时旁路处于打开状态,只要不按动确认键将可以对透析器一直进行弥散——可用于有消毒液的管路)管路处理完后,按动确认键;机器进行管路自检。 4、管路自检时必须确定动脉端已接上一瓶盐水,动、静脉压力监测已连接并且 夹子已打开。(管路自检时血泵泵速处于自动状态,如需停血泵可直接把血泵盖打开)血路密封自检时,管路压力会达到400mmHg以上才能通过。 5、管路自检通过后,证明机器自检已经结束。此时如需进行冲管或弥散消毒液, 自动进入“冲洗程序”(循管),可对超滤的总量及循管的时间进行设定,设定后按动“OK”键(右上方图标)进行确认。机器将在循管时间到达后提示。 6、循管结束后就可以进入“透析”。连接病人动脉端后,按动“人机连接”图标 进入引血阶段;机器右下方出现“引血中安全系数下降”等提示;进入后开动血泵进行引血(此前必须把静脉压保持在20mmHg以上,防止在引血过程中由于静脉压低所引起报警) 7、病人血液到达空气报警探头(SAD检测器)时,机器将会有声光提示。此时连 接病人静脉端;开动血泵,调节到理想泵速后打开静脉监测的夹子;按透析图标,此时机器指示灯由黄灯变为绿灯,机器进行正常透析。 下机 1、机器提示结束治疗后,按动“下机”键进入回血程序;确认后把动脉端连接

上盐水,打开血泵进行回血。 2、当血液回到病人体内后,分离静脉管。 3、按透析器排空图标,将蓝色透析器接头放回机器上,排空膜外的透析液。 4、处理好病人后按动右下方“消毒”按键,进入消毒状态后方可拆卸管路。 5、选择消毒液,消毒方式(长时间消毒或短时间消毒),然后按动“自动关机” 按键,确认后机器将在完成消毒后自动关机。

血液透析中心岗位职责

血液透析中心岗位职责 科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血透中心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对透析质量负责。2.依据血液透析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血液透析室的管理规程。3.负责血液透析室人员安排和责任划分。 4.负责血液透析室的培训、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等。 5.定期查房,解决临床疑难问题。 6.监督并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做好持续性质量改进工作。7.负责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展。 8.负责统计汇总透析登记相关资料并提供报告。 血液透析室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按分工完成血液净化的治疗及教学工作。 2.是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相关医疗纠纷及医德医风第一负责人。 3.负责指导血液透析室下属医生的医疗工作,包括病人血液净化治疗方案的选择、治疗方案的确定、血管通路建立、血液净化过程各种并发症的处理、相关医疗咨询及生活指导等。 4.确定血液净化病人的治疗方案,参与主要的医疗操作。 5.对门诊血液透析病人每1-2周查房,掌握病情变化。

6.对疑难或危重病历随时查房,并及时向科主任汇报,邀请科主任或专家诊治。 血液透析室主治医师职责 1.在本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具体负责血液透析室病人的诊治和抢救工作。 2.及时完成血液透析病人检诊、查房、抢救、治疗、手术等工作。 3.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 4.遇重危、疑难伤病员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下班前向值班医生交班。 5.上级医师查房时,报告病员的病情和诊断、治疗情况,及时准确执行上级医师对病员病情的分析与诊疗意见。 6.参加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7.参加科研,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血液透析室住院医师 1.在本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具体负责血液净化病人的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完成血液透析病人的检查、查房、抢救、治疗、手术等工作。 3.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 4.遇重危,疑难伤病员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下班前向值班医师

血液净化设备的维护及保养操作规范

血液净化设备的维护及保养操作规范 一、血液透析机维护与保养 (一)血液透析机要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 (二)血液透析机应该处于良好运行的工作状态,每一台血液透析机应当建立独立的运行档案记录,每半年应该对血液透析机进行技术参数的校对。此项工作由机器的生产厂家或本单位专业技师完成。 (三)每次透析后应该校准血液透析机的工作参数,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消毒,化学消毒或热消毒。 (四)每个月应该对设备消毒剂进行检测,包括消毒剂的浓度和设备消毒剂的参与浓度等。 二、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机及血浆置换机的维护与保养 (一)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机及血浆置换机要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 (二)为保障治疗正常进行,每隔12 个月必须对机器进行技术安全性检查,其维护和维修须由厂家指定的专业工程师来完成,维护内容参见厂家说明书。 (三)本单位专业技师可参与完成日常维护操作,建立独立的运行档案记录。但在对机器进行维护操作之前,必须先切断机器的电源供应。 三、机器的清洗和消毒操作

(一)清洗操作 1、操作人员应在每次治疗完成后,拆除所有的管路系统,仔细检查每个压力传感器是否干净,确认无任何异物沾附在表面,并使用柔软、湿润的擦布,擦拭机箱的外部表面和带有底轮的机座。 2、禁止使用化学清洗剂或者是化学消毒剂来清洗或者擦拭机器的显示屏幕。 (二)消毒操作 1、操作人员在对机器的外部表面进行消毒时,所使用消毒剂种类及浓度需按厂家机器说明书进行,了解有关消毒剂产品用途、操作浓度、应用领域以及使

用安全性方面等内容。 2、由于机器控制单元系统的中的每个器件都不能够直接接触患者的血液,所以操作人员不需要对机器内部器件进行消毒操作。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血液透析室是对患有慢性或急性肾衰竭、免疫性疾病和中毒等疾病的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的场所。 一、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 二、人员 (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 (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 (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 1.5倍;(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五、规章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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