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中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与装修、动力、煤气、道路、消防、保安、通信、防雷、建筑智能化设施等设计内容。

(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丁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3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在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6人、6人、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1人。

4、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3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三级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必要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0.8台,计算机施工图出图率不低于75%。

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承担任务范围

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一、二、三级四个等级,划分工程等级的类型及特征详见附表,工业建筑及构筑物的等级分类和特征在各级别资质承担任务范围中表述。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下:

(一)、甲级

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12米、6层及发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三)、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的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

四、附则

(一)几点说明:

1、本标准中各工程等级均以附表所列特征为准划定。

2、"专职技术骨干"系指下列人员之一:

(1)与分级标准要求相对应的注册师;

(2)取得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3)从事本专业设计实践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3、依据附表不能确定工程等级时,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程等级。

(二)、本标准自1999年2月1日起实行,以前发布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和其他有关文件中的要求如与本标准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标准为准。

(三)、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设计司负责解释。

附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附件一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注: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民用建筑分类方法

建筑的几种分类方法 (一)按建筑的使用性质分类: 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对民用建筑的分类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要求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该通则里面明确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分类以及建筑物举例: 居住建筑 住宅建筑:住宅、公寓、老年人住宅、底商住宅等 宿舍建筑:单身宿舍或公寓、学生宿舍或公寓等 公共建筑 办公建筑:各级立法、司法、党委、政府办公楼,商务、企业、事业、团体、社区办公楼等 科研建筑:实验楼、科研楼、设计楼等 文化建筑:剧院、电影院、音乐厅、礼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展览馆等(剧院、电影院、音乐厅、礼堂等需要进行视线、声学设计的,也称为观演建筑; 博物馆、文化馆、展览馆也称为展览建筑——编者按) 商业建筑:百货公司、超级市场、菜市场、旅馆、饮食店、银行、邮局等 体育建筑: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 医疗建筑: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中心、急救中心、疗养院等 交通建筑: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地铁站等 司法建筑:法院、看守所、监狱等 纪念建筑:纪念碑、纪念馆、纪念塔、故居等 园林建筑: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场、旅游景点建筑、城市建筑小品等 综合建筑:多功能综合大楼、商住楼、商务中心等

(二)按建筑的规模分类: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一般公共建筑 特级:单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立项投资:2亿元以上;建筑高度:100米以上。 一级:单体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以上;立项投资:0.4~2亿元以上;建筑高度:50~100米。 二级:单体建筑面积0.5~2万平方米以上;立项投资:0.1~0.4亿元以上;建筑高度:24~50米。 三级:单体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及以下;立项投资:1000万元及以下;建筑高度:24米以下,其中砖混建筑不超过抗震限值。 住宅、宿舍 一级:20层以上 二级:12~20层 三级:12层以下(其中砖混建筑不超过抗震限值) 居位区、工厂生活区 一级:10万平方米以上 二级:10万平方米以下 地下工程 特级: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 一级: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1- 5万平方米,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四级及以上 二级: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五级及以上 特殊公共建筑 特级: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技术特别复杂;国家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作项目

变电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

35kV*** 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及评定 项目划分表 ** 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kV*** 电站扩建工程项目部 编制说明 为规范和统一**35 kV** 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 量评定,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与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划分表。 本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依据工程实际和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技术规范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所编制,并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5 kV** 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分为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中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划分以及“质量标准”的内容与

《35kV?110kV变电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一致。 检验批是按同一生产条件或规定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施工段进行划分。 分项工程按施工工艺、主要工种、材料划分,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如模板分项、混凝土分项等。 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的各分项工程的汇总。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 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评文件;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工程观感质量和结构尺寸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35kV** 变电站扩建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

如何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认

如何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认 工程项目划分应在工程建设正式开工前进行,项目法人是责任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是参加单位,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监督工程项目划分是质量监督的重要工作,在项目划分过程中,质量监督员应关心划分情况,收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划分的合理性进行研究,及时确认批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认应注意如下问题: (一)审查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原则是否正确,有无遗漏。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执行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水利水电工程中其他行业工程执行相关行业标准,如电站厂房及泵站的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执行建筑行业标准。 1、单位工程是工程项目划分的第一级,按下述原则划分: (1)枢纽工程: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工程规模大时,也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如枢纽工程中挡水建筑物、溢洪道、放水系统、发电站、管理房屋等划分为单位工程。 (2)渠道工程:按渠道级别(干、支渠)或工程建设期、段划分,以一条干(支)渠或同一建设期、段的渠道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大型渠道建筑物也可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

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 ①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法人负责建设时,每一项目法人所负责的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一个工程项目由几个施工企业施工时,每个施工企业施工的标段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③根据设计和施工部署划分为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接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等单位工程。 (4)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 ①加固工程量大,由几个施工企业施工时,每个施工企业施工的标段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如每个施工企业施工的标段工程量还比较大时,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加固工程量大,由一个施工企业施工时,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③加固工程量不大,由一个施工企业施工时,整个加固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是项目划分的第二级,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下述原则划分: (1)枢纽的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分部工程,如心墙土石坝按主要组成部分:基础处理、上、下游坝壳、心墙、反滤层、坝顶等划分分部工程。 (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下述原则划分分部工程: ①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时,按加固设计的组成部分划分,如主坝加固工程单位工程划分为上、下游坝体加固分部工程、塑性砼防渗墙分部工程、灌浆分部工程,新建放水隧洞单位工程划分为进口段、洞身段(包含开挖、衬砌、灌浆三个类型单元工程)、出口段等分部工程。 ②整个加固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时,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

民用建筑分类

民用建筑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条文说明/建筑设计相关规范 3.1民用建筑分类 3.1.1 民用建筑按功能分类有各种分法,本通则分类是要与条文有所挂钩。在已颁布实施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中已明确规定民用建筑要实施无障碍设施的范围和设计部位,本通则基本上按其分类构成,并稍作调整,特别加上综合建筑。在3.5节中明确规定要按上述规范实施无障碍设施。民用建筑各类建筑物举例见表1。 表1 民用建筑分类 分类建筑类别建筑物举例 居住建筑住宅建筑住宅、公寓、老年人住宅、底商住宅等 宿舍建筑单身宿舍或公寓、学生宿舍或公寓等 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各级立法、司法、党委、政府办公楼,商务、企业、事业、团体、社区办公楼等 科研建筑实验楼、科研楼、设计楼等 文化建筑剧院、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展览馆、音乐厅、礼堂等 商业建筑百货公司、超级市场、菜市场、旅馆、饮食店、银行、邮局等 体育建筑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 医疗建筑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中心、急救中心、疗养院等 交通建筑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地铁站等 司法建筑法院、看守所、监狱等 建筑结构的分类一般有两种分法,即结构类型和结构体系。 结构类型是根据材料来区分的,有: 木结构、 砌体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 钢-混凝土混合结构、 etc. 结构体系是根据结构构件组成方式来区分的,有: 框架结构 剪力墙结构 框剪结构 筒体结构 框筒结构 筒中筒结构 束筒结构 etc

仓库(存储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仓库类 别 项别举例 甲1 乙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酯、硝酸乙酯、汽 油、丙酮,丙烯、乙醚、乙醛,60度以上的白酒 2 乙炔、氢、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 3 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 4 金属钾、钠、锂、钙、锶、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 5 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 6 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 乙1 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酯、乙酰丙酮、环已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 蚁酸 2 氨气、液氯 3 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 4 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萘、生松香、

民用建筑等级划分耐火等级划分

一、民用建筑等级划分 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 (一)特级工程 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 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3.30层以上建筑。 (二)一级工程 1.高级大型公建以及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高级会堂、俱乐部,科研试验楼(含高校),300床以上的医院、疗养院、医技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信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 2.16—29层或高度超过50m的公建。 (三)二级工程 1.中高级的大型公建以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公建。如大专院校教学楼,档案楼,礼堂、电影院,省部级机关办公楼,300床以下医院、疗养院,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俱乐部、排演厅、报告厅、风雨操场,大中城市汽车客运站,中等城市火车站、邮电局、多层综合商场、风味餐厅,高级小住宅等。2,16-29层住宅。 (四)三级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分类

表一:民用建筑分类一览表

表二 工业建筑分类: 按生产性质分——黑色冶金建筑、纺织工业建筑、机械工业建筑、化工工业建筑、建材工业建筑、动力工业建筑、轻工业建筑、其它建筑 按厂房用途分类——主要生产厂房、辅助生产厂房、动力用厂房、附属储藏建筑等 按厂房层数分类——单层厂房、多层厂房、混合厂房 按生产车间内部生产状况分类——热车间、冷车间、恒湿恒温车间等 表三建筑按建筑物主要承重结构材料分类: 砖木结构——一般用于单层建筑及村镇住宅 砖-钢筋混凝土结构(即砖混结构)——一般用于6层左右民用建筑和中小型工业建筑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用于大型公共建筑及大跨度建筑 钢结构——一般用于超高层民用建筑和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 表四(防火规范用): 建筑分类表(按一类二类分)名称 一类 居住建筑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高级住宅 公共建筑 1.医院 2.高级旅馆 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 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4.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 5.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6.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7.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8.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9.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10.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二类 居住建筑 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 公共建筑 1.除一类建筑以外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 3.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注:因在该处“表格”不能形成,数字有点不整齐) 参考资料: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表五:我国现行住宅层数划分标准低层:1-3层 多层:4-6层 中高层:7-9层(应设置电梯) 高层:10-30层(执行高规)

民用建筑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等级是从重要性、防火、耐久年限等不同角度划分的建筑物级别。 民用建筑可按以下方式划分等级: 1、按重要性分为五等: a、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 b、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c、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d、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按防火性能分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3、按耐久年限分四级: a、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b、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c、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d、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第5 节民用建筑,明确了: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三、四级 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备注 一、二级 按本规范第1.0.2 条规定 2500 m2 1. 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的展厅,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 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 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三级 5 层 1200 m2 1.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超过 2 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2.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2 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 四级 2 层 600 m2 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院等不应设置在二层。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500 m2 -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民用建筑分类 设计使用年限 `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建筑与环境 建筑模数 防灾避难 4规划控制 防灾避难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 建筑基地 ` 建筑突出物 建筑连接体

建筑高度 5场地设计 建筑布局 道路与停车场 竖向 绿化 / 工程管线布置 6建筑物设计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 平面布置 层高和室内净高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 台阶、坡道和栏杆 楼梯

楼梯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墙身和变形缝 门窗 建筑幕墙 楼地面 ~ 屋面 吊顶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 室内外装修 声环境 7室内环境 光环境 通风 & 热湿环境 声环境 8建筑设备

给水排水 暖通空调 建筑电气 燃气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总则 1 总则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8 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名胜 区、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规定。

建筑物地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 民用建筑,是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按其使用功能又分为以下两类: 1、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按性质不同又可分为15类之多。 ⑴、文教建筑,如教学楼、科学实验楼、图书馆、文化宫等; ⑵、托幼建筑,如托儿所,幼儿园等; ⑶、医疗卫生建筑,如医院、门诊所、卫生站、养老院等; ⑷、观演性建筑,如电影院、剧院、音乐厅、杂技厅等; ⑸、体育建筑,如体育馆、游泳馆、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等; ⑹、展览建筑,如展览馆、博物馆、博览馆等; ⑺、旅馆建筑,如宾馆、旅馆、招待所等; ⑻、商业建筑,如商场、专卖店、社区会所、超市等; ⑼、典型、广播电视建筑,如邮政楼、广播电视楼、国际卫星通行站等; ⑽、交通建筑,如公路客运站、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航空港、地铁站等; ⑾、行政办公建筑,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档案馆、物业管理所等; ⑿、金融建筑,如储蓄所、银行、商务中心等; ⒀、饮食建筑,如饭馆、饮食店、餐厅、酒吧等; ⒁、园林建筑,如公园、小游园、动植物园等; ⒂、纪念建筑,如纪念堂、纪念馆、纪念碑、纪念塔等; 工业建筑,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车间及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等。农业建筑,这供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种子库,温室,畜禽饲养场、农副产品加工

厂、农机修理厂(站)等。 1.1.1.2按民用建筑的规模和数量分类 ⑴大量性建筑,之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较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教学楼、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广泛分布在大中小城市及村镇。 ⑵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剧院、航空港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与大量性建筑相比,其修建数量是很有限的,这类建筑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具有代表性,对城市面貌的影响也较大。 1.1.1.3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相关规定: ⑴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1:1-3层为底层住宅;2:4-6层为多层住宅;3、7-9层为中高层住宅;4: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⑵公共建筑按高度分类:1、普通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2、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食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⑶超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1-1的规定。 1.1.1.4按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⑴木结构建筑,指以木材作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我国古代建筑大多采用木结构。木结构具有自重轻、构造简单、施工方便等优点,但木材易腐、易燃,又因我国森林资源缺少,现已较少采用。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中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与装修、动力、煤气、道路、消防、保安、通信、防雷、建筑智能化设施等设计内容。 (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丁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3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在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厂房仓库以及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划分

厂房仓库以及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划分 2015-08-24九域管理深圳市九域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它由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确定。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防火技术措施中的最基本措施之一。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建筑构件(梁、柱、楼板、墙等)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一般说来: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以下是厂房仓库以及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划分。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GB50016-2014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下表规定。

1、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极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2、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持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菌积不大于500㎡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使用或存储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锅炉房的耐火等接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的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5、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大规范》GB50229等标准的规定。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标准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标准 一、重要公共建筑物 1、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 2、高峰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会议中心、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和客运站等公众聚会场所。 3、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地市级及以上的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建筑物。 4、省级及以上的邮政楼、电信楼等通信、指挥调度建筑物。 5、省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 6、高峰使用人数超过5000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它露天公众聚会娱乐场所。 7、使用人数超过500人的中小学校;使用人数超过200人的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150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疗养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等医疗、卫生、教育建筑物(有围墙者,从围墙边算起)。 8、建筑面积超过15000m2的其它公共建筑物。 9、地铁出入口、隧道出入口。 二、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一类保护物 除重要公共建筑物以外的下列建筑物: 1、县级党政机关办公楼。

2、高峰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8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会议中心、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和客运站等公众聚会场所。 3、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和藏书量超过10万册的图书馆等建筑物。 4、县级及以上的邮政楼、电信楼等通信、指挥调度建筑;支行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 5、高峰使用人数超过1000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它露天公众聚合娱乐场所。 6、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养老院、疗养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等医疗、卫生、教育建筑物(有围墙者,从围墙边算起)。 7、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商店(商场)、综合楼、证券交易所;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地下商店(商业街)以及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菜市场等商业营业场所。 8、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办公楼、写字楼等办公建筑物。 9、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居住建筑(含宿舍)、商住楼。 10、高层民用建筑物。 11、总建筑面积超过6000m2的其它建筑物。 12、车位超过50个的汽车库和车位超过150个的停车场。 13、城市主干道的桥梁、高架路等。 (二)二类保护物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教程文件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注: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建筑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及承接业务的范围有哪些? 建筑工程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一、二、三级四个等级,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下: 1)甲级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2)乙级 ①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②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有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③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3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3)丙级 ①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②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③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及承接业务的范围有哪些?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立甲、乙两级,原则上不设丙级。边远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有必要设置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须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设置。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由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丙级专项资质承接的业务范围仅限当地使用。 承担任务范围: 1)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格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担各种类型和高度的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 2)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格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担高度在80米以下的各类建筑幕墙专项设计。

民用建筑分类

民用建筑分类 1. 建筑层数检查时,需要注意: 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 1.5m 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建筑底部设置的室内高度 不超过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 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 等,不计人建筑层数内。 【例】下列应计入建筑层数的是( )。 A. 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为 2.1m 的自行车库 B. 建筑的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 C. 建筑屋顶上突出的设备用房 D. 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为 2.5m 的敞开空间 网校答案:D 2. 对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在实际检查中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可能存在单层和多层组合建造的情况,难 以确定是按单层建筑、多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进行检查。 这时需要根据建筑各使用功能的层数和建筑高度综合确定。 例如,某体育馆建筑主体为单层,建筑高度为 30.6m ,座位区下部设置4层辅助用房,第四层顶板标高为 22.7m ,对该 体育馆可不按高层建筑的要求进行检查。 3. 在实际建筑防火检查中,如遇到规范中未列举的建筑,需要根据建筑功能的具体情况,通过类比划分的标准确定建 筑类别。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火灾危险性特征 1. 闪点V 28C 的液体 2. 爆炸下限V 10%勺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V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1. 闪点》28C 至V 60C 的液体 2. 爆炸下限》10%勺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5. 助燃气体 6.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名称 高层 一类 二类 单、多层 备注 住宅 建筑 H> 54m 27m< HK 54m HK 27m 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公共 建筑 1. H > 50m 2. 建筑高度24m 以上部分,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 1000m2的商店、展览、电 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 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3. 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4. 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 和 防灾指 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 电力调度 5.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 书 馆、书库 除一类外 的高层 (1) H > 24m (仅适用于单 层) (2) HK 24m (1)宿舍、公寓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共建 筑的规定 (2 )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 的规定 1.2m 类别 10%^体的固体物质

民用建筑等级划分及设计深度规定

民用建筑等级划分及设计深度规定 一、民用建筑等级划分 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注 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 (一)特级工程 (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 (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3)30层以上建筑。 (二)一级工程 (1)高级大型公建以及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高级会堂、俱乐部,科研实验楼(含高校),300床以下医院、疗养院、医技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讯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 (2)16~29层或高度超过50M的公建。 (三)二级工程 (1)中高级的大型公建以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公建。如大专院校教学楼,档案楼,礼堂、电影院,省部级机关办公楼,300床以下医院、疗养院,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俱乐部、排演厅、报告厅、风雨操场,大中城市汽车客运站,中等城市火车站、邮电局、多层综合商场、风味餐厅,高级小住宅等。 (2)16~29层住宅。 (四)三级工程 (1)中级、中型公建。如重点中学及中专的教学楼、实验楼、电教楼,社会旅馆、饭馆、招待所、浴室、邮电所、门诊所、百货楼,托儿所、幼儿园,综合服务楼、2层以下商场、多层食堂,小型车站等。 (2)7~15层有电梯的住宅或框架结构建筑。 (五)四级工程 (1)一般中小型公建。如一般办公楼、中小学教学楼、单层食堂、单层汽车库、消防车库、消防站、蔬菜门市部、粮站、杂货店、阅览室、理发室、水冲式公厕等。 (2)7层以下无电梯住宅、宿舍及砖混建筑。 (六)五级工程 一二层、单功能、一般小跨度结构建筑。 说明:以上分级标准中,大型工程一般系指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中型工程指3000~10000 平方米的建筑;小型工程指3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 二、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一)依照建设部(1995)230号文件《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方案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 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附录B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重要公共建筑物,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 2 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娱乐场所、车站、证券交易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室内场所。 3 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地市级及以上的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建筑物。 4 省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建筑。 5 设计使用人数超过5000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他露天公众聚会娱乐场所。 6 使用人数超过500人的中小学校及其他未成年人学校;使用人数超过200人的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150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这些设施有围墙者,从围墙中心线算起;无围墙者,从最近的建筑物算起。 7 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的商店(商场)建筑,商业营业场所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0m2的综合楼。 8 地铁出入口、隧道出入口。 除重要公共建筑物以外的下列建筑物,应划分为一类保护物: 1 县级党政机关办公楼。 2 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8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会议中心、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和客运站等公共室内场所。 3 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和藏书量超过10万册的图书馆等建筑物。 4 分行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 5 设计使用人数超过2000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他露天公众聚会娱乐场所。 6 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养老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等建筑物。这些设施有围墙者,从围墙中心线算起;无围墙者,从最近的建筑物算起。 7 总建筑面积超过6000m2的商店(商场)、商业营业场所的建筑面积超过4000m2的综合楼、证券交易所;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商店(商业街)以及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菜市场等商业营业场所。 8 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办公楼、写字楼等办公建筑。 9 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居住建筑。 10 总建筑面积超过15000m2的其他建筑。 除重要公共建筑物和一类保护物以外的下列建筑物,应为二类保护物: 1 体育馆、会堂、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客运站、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他露天娱乐场所等室内外公众聚会场所。 2 地下商店(商业街);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商店(商场)、商业营业场所的建筑面积超过2000m2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菜市场等商业营业场所。 3 支行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 4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办公楼、写字楼等办公类建筑物。 5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 的居住建筑。 6 总建筑面积超过7500m2的其他建筑物。

民用建筑三类划分

按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分 1、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住宅、宿舍、公寓等)和公共建筑(如学校,办公体剧院等)。 2、工业建筑:包含各种生产和生产辅助用房。后者如仓库、动力设施等。 3、农业建筑:包括饲养牲畜、贮存农具和农产品的用房,以及农业机械用房等。 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一、一般土建工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建筑工程: 1.十二层(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层建筑。 2.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十八米以上的单层建筑。 3.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其中能力在五十吨以上的工业厂房。 4.十层以上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单结构工程。 5.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径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构筑物。 6.球形、椭圆形、双曲线型、圆锥形等复杂形状的钢或钢筋砼结构的构筑物(不受本条第5款的限制)。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 8.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二)凡达不到一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类工程 1.八层以上至十二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七米以上至三十六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或檐口高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的单层建筑。 3.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上至五十吨的工业厂房。 4.六层以上至十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四十五米以上至五十五米,或直径在十二米以上至二十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四十八米以上至八十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立方米以上至一千五百立方米的构筑物。 6.钢筋砼结构的贮仓、囤仓、江边钢筋砼水泵房。钢及钢筋砼各种形式的支架及栈桥、微波塔(不受本条第五款的限制)。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至三万平方米的建筑物。 8.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三)凡达不到一、二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类工程 1.六层以上至八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米以上至二十七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或檐口高度十米以上至十二米的单层建筑。 3.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下的工业厂房。 4.二层以上至六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三十米以上至四十五米,或直径在八米以上至十二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三十二米以上至四十八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五百立方米以上至一千立方米的构筑物。

民用建筑分类

通常所说的“建筑”,往往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态的通称。建筑物是指借人们生活、生活、学习、工作、居住以及从事生产和各种文化活动等的房屋或场所,如住宅、学校、办公楼、工厂的车间等,而构筑物是指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或生活的建筑,如水坝、水塔、蓄水池、烟囱等。 建筑物按用途可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 (1)民用建筑:指的是供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居住等类型的建筑,如住宅、学校、办公楼等。 (2)工业建筑:指的是各类生产用房和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用房,如单层工业厂房,产品仓库等。 (3)农业建筑:指各类供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如粮仓、养猪厂,农业上用为储存种子的用房等。 民用建筑有分类: 1.按使用功能分类 按使用功能分类如下: (1)居住建筑: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体生活起居的建筑物,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务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如行政办公建筑、文教建筑、托幼建筑、医疗建筑、商业建筑、观演建筑、体育建筑、展览建筑、旅馆建筑、交通建筑、通信建筑、园林建筑、纪念建筑、娱乐建筑等。 2.按建筑规模和数量分类 按建筑规模和数量分类如下: (1)大量性建筑:主要指单体规模不大,但数量多,分布面广的建筑物,如住宅、学校、办公楼、商店等。(2)大型性建筑:主要指单体规模大,数量少的公共性建筑,如大城市火车站、机场候机厅、大型体育馆场、大型影剧场、大型展览馆等建筑。 3.按建筑的层数或总高度分类 按建筑的层数或总高度分类如下: (1)住宅建筑,一至三层为低层;四至六层为多层;七至九层为中高层;十层及以上为高层。 (2)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 (3)建筑物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还是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 4.按结构类型分类 结构类型是以主要承重构件采用的材料不同而划分的。 (1)木结构建筑。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均采用木材制作,如一些古建筑和旅游性建筑。 (2)混合结构建筑。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由两种以上不同材料组成,如砖墙和木楼板的砖木结构,砖墙和钢筋混凝土楼板的砖混结构等。该结构主要适用于6层以下建筑物。 (3)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均由钢筋混凝土材料组成。建筑物超过6层时一般都采手该结构。 (4)钢结构建筑。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均由钢材制作的结构。一般用于大跨度、大空间的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中。 (5)其他结构建筑,如生土建筑、充气建筑、塑料建筑等。 5.按施工方法分类 按施工方法分类如下: (1)全现浇现砌式建筑,是指主要构件,如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和砖墙砌体等均在施工现场浇筑或砌筑。(2)全预制装配式建筑,是指主要构件,如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和墙板等均在工厂或施工现场预制,然后全部在施工现场进行装配。 (3)部分现浇、部分装配式建筑,是指一部分构件,如钢筋混凝土梁、柱、砖墙砌体在施工现场浇筑或砌筑,而另一部分构件如楼梯、楼板等预制装配的建筑。 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 1.耐久等级 民用建筑耐久等级的指标是使用年限。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对建筑物的使用年限规定如表8.1所示。 2.耐火等级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按材料的燃烧性能把材料分为燃烧体(如木材、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