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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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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浙外院〔2010〕3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使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和《浙江省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浙财教字〔2007〕176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与省政府按比例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奖励对象、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原则上经学校贫困生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一档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二档国家助学金。

6.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优先考虑给予国家一档国家助学金。

第三章预算下达与名额分配

第六条 每年9月1日前,省财政厅、教育厅将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我校。

第七条 学校原则上按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在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进行资助名额的分配。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八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第十一条 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要求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工整,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

2.各学院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和所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定,并将推荐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后上报校学生处。

3.校学生处审核推荐名单并将名单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发文公布。

4.校学生处将最终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二条 校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第五章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分十个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第十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接受学校纪监办、审计处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 本人必须如实上报家庭经济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校将追回其全部资助金额,并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开始实施,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一○年九月三日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办法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的当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二、申请和评审程序: 1.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2.学生按学校及相关部门规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具体建议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的三级贫困证明(特别地区只需二级,对的确家庭贫困却不能开出三级证明的同学,可根据实际进行酌情考虑)。 (2)、申请学生须写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和助学金申请文。 3.评定办法。 (1)、贫困等级按照家庭经济状况所能承担的生活费用情况划分,设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贫困三个等级, 贫困等级认定可参考以下定性标准: ○1特别困难: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无收入(指父母双方丧失劳动能力者);重病户(指主要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低保户或特困户;残疾学生; ○2比较困难:单亲家庭;父母双下岗;纯农户、牧户(指农村、牧区除农业、牧业外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一方下岗(失业)且另一方收入较低的;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父母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 ○3一般困难:家庭因突出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农户且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4特殊情况或因故发生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情况酌情考虑等级. 注:在家庭条件一样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学习成绩。 (2)、对于不能严格遵守学校纪律的同学,谎报家庭情况的同学,评议组有权降低其受资助力度,对于性质恶劣的有权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8、公示 评议结果应在班级内部宣读,资助负责人应把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做好监督,对有异议的进行再次审核。 9、后期需要做好部分同学的心理疏导工作 对于评议组的结果难免会有同学认为不公平,这就需要班级负责人关注这些人心理动向,及时建立他们与辅导员的沟通,消除他们的不理解感。同时,还应加强对受资助同学的监督,监督他们合理使用助学金,争取做到自信、自立、自强。 10、资助人员汇总 各班上交名单到各系,各系审核汇总上交到学校资助中心汇总审核。

【必备】国家助学金申请书3篇

【必备】国家助学金申请书3篇 国家助学金申请书3篇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应用范围广泛,正确运用申请书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么写申请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家助学金申请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国家助学金申请书篇1 尊敬的校领导:您好!我是管理系工商081班的学生陆华广,我希望申请国家助学金来缓解经济问题,现在我详细介绍我的家庭经济情况。我家住广西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陆村一队,家里有妈妈、哥哥和我。那里是一个经济落后、文化贫穷的地方,很多家庭没有钱供自己的孩子读书,许多都是小学初中毕业。我爸爸因病去世,治病与安葬花去了许多钱,这些钱都是借亲戚的;妈妈没有读过书,在家务农,以前在街上找一些重力活来做,所得的报酬非常少,经常早出晚归,现在年纪有点大了,只能在家中做些农活而已,没有其他收入;哥哥小学毕业就外出打工,做的也是体力活,工资非常少,只能够他的生活费,根本没有钱往家里寄,现在失业在家,平时做些农活,根本没有其他工作可做;而我,高中时得六千元奖金才可以读完高中,高三时得了鼻炎咽喉炎,去了许多医院看病都是花了很多钱,而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记忆最深的是在解放军一九一专家门诊部那里医治时的点点滴滴令我非常气愤的事:那个主治医生技术不精,有些部位该动激光手术,他没有动,弄得我被迫做第二次手术,有些部位不该动激光手术,他动了,最后因为这个原因我患上了更加难医治的鼻窦炎,真的是广告吹得越响,医术越不得力,那次手术费花费了三千五左右,再加上在那家医院里买的药,总共花去了五千五,而这些钱都是向亲戚借的,病好没之后,人家就向我妈讨债了,那时我妈已经没有任何钱了,只能赖着以后再还,我向我的朋友借钱,却一分钱也没有借得,终于得知三零七医院医治鼻炎的医术很好,而且是国办医院,去三零七医院医治,花费了一千五多块钱,我的病情终于有了好转,不再那么频繁地吃药了,只是要完全像一个健康人,那是很难办到的,因为我另患的咽喉炎没有办法医治,以后天气稍凉一些,又会病发,所以要非常地注意才行。家里已经欠债一万六千多了,单靠务农只能维持基本生活,很难偿还这笔巨

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 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普通高校研究生是指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被我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含普通高校,下统称高校)录取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下称研究生)。 第二条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下称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正常学制内就读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行学生申请,学校评审、

公示、奖助学金发放等工作机制,由高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每学年评审一次。高校应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与研究生规模和现有管理机构设置相适应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织机制。 第四条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明确资助对象、条件、标准、覆盖面、奖励等级(资助档次)、申请办法、评审程序和办法、申诉渠道。实施办法应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在本校网站对外公开。 第二章名额与奖助学金下达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预算按名额和奖学金标准等额下拨。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我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各高校在校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提出各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和资金分配方案,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方案下达资金。 第六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高校隶属关系,分别由省财政、地市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支持。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要求

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学资助字〔2012〕10号 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和经费预算,依照《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山西财经大学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07〕42号),现就我校具体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审原则 在开展国家资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所有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审工作做扎实;要坚持择优的工作原则,加强审核,切实将资助学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坚持民主、透明

的工作原则,始终做到民主推荐,逐级公示,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的客观性。 二、评审程序 1、班级成立评审推选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推选,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五日内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初审和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在全院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评审。 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学院初审材料在五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建档,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并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一般应在全班排名的前10%;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方可申请; 6、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全班排名前15%; 7、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申请国家

国家助学金申请书范文四篇

国家助学金申请书之一 尊敬的院、系领导: 您好! 我是计算机系07 级应用一班的一名学生,家住重庆市合川区。家里有爸爸,妈妈,姐姐和我。父母都是个老实的农民,家里有五亩地,全家人的生活都靠它,在农闲时候,爸爸也会去离家不远的工地上打工,赚取点生活费,常年的超负重农活也让父母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生活水品显著提高,但是这只是对于一般家庭来说,那位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成才,尤其是在我们那一个贫困的农村。要想过上好的生活,唯一的办法就是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也正是这样我和姐姐两人都努力的学习。姐姐提前两年上了市里的一所出名的中专学校,昂贵的学费让全家都踹不过气来,后东凑西借总算把姐姐和我上初中的学费凑齐,两年后姐姐以优秀的成绩中专毕业,我也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市重点中学。 本以为以后靠姐姐在外工作,应该能够解决家里经济难题,可是意想不到是事发生了,三个月后,在外工作的姐姐被检查出患有乙肝,顿时这个消息冲淡了我全家因为我是重点高中学生的喜悦,姐姐回到家中接受治疗,而我则继续在高中学习,经过一年的治疗,姐姐的病情得到了控制,但是全家的债务也多出了许多。 我曾经有过放弃读书的念头,很想为家里减轻一些负担,后来在同学的劝说下才继续完成高中的学业,本来成绩很好的我,以后成绩也很难再向前进一步,最终高考失利,本来想放弃志愿填报,在偶然的时机里了解到了蓝天,知道蓝天有国家的奖助学金和学院自己的各种奖助学金,于是就填报了学校,蓝天给我寄来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全家是高兴的也是痛苦的,高兴的是自己家终于出了位大学生了,痛苦的是高昂的学费对于全家的收入来说无疑是难上加难! 看到学校的收费,虽然很高,但是我知道在民办大学中算是比较少的了,即使这样我想全家也不可能拿出那将近一万的学杂费啊! 不过我不知道的是父亲为了我以后能够上大学,平时是节约再节约,暗自帮我上大学第一年的学费准备得差不多了,快要开学时,高高兴兴的买学习和生活用品,连火车票也订好了,可在开学前三天,奶奶病倒了,送往医院检查出是癌症,需要动手术,知道了这个消息,父亲沉默了,作为儿子,有责任让奶奶就医,作为父亲,也应该为自己子女的将来打算。 两天里除了听到父母唉声叹气的声音外,听不到任何的笑语,我知道父亲在做着艰难的选择,一边是老人,一边是儿子,这样的选择之艰难不言而喻。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计划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院学字〔2012〕33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更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机构 1、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学生处长、计财处长、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 成员: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和协调全院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监督和检查学生资助工作的落实。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主任:学生处长(兼) 副主任: 负责资助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拟定学生资助工作方案、资助措施、资助学生名额分配、资助资金的发放,对各系评审结果进行复审、公示和上报,受理学生关于资助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开展资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3、系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组长: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 成员:系全体政治辅导员、系团总支书记、系学生分会生活部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

主要职责: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落实学院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审核班级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并根据要求予以公示,受理本系学生关于资助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4、班级评议小组 组长: 政治辅导员 成员:全体班团干部和不少于班级学生总人数10%以上的学生代表。 主要职责: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评议,各类奖助学金的初评和上报。 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1、认定对象:我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2、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每学年认定一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系级认定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等程序,通过评议方式认定。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表2) 3、认定标准:根据我省规定的认定标准,结合学生实际,参照学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三、完善学生资助制度,健全学生资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人数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大连海事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的通知》(教财厅函〔2007〕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进行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学生为大连海事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评奖年度内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评奖学年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标准课程的学分。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综合成绩及格或达标。 (四)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综合测评总成绩列专业10%。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和评定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设立宗旨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育部在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 第七条评定条件 按照申请学生在本专业内的的B项积分名次确定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国家助学金用款计划

国家助学金用款计划 经济与管理学院班级11国贸7班姓名我很荣幸能申请到国家助学金,首先我要感谢国家助学金对我们贫困大学生的关怀和关爱。我是大红鹰学院11届国贸7班的一位学生。 对于助学金,我会好好规划使用,我很幸运地来到这所学校,因为它不仅帮助了我实现了大学梦,而且庆幸自己可以在这里安心地学习,不必因为家里贫困的经济状况而为大学的生活费发愁,从而成为我学习的一个绊脚石。 国家助学金的帮助不但大大减轻了我的家庭经济负担,让我的生活与学习得到了物质保证,让我能够更加安心与专心地学习,而且还增强了我的感恩心,让我更加懂得知恩图报,培养了我的生活自信心,增强了我的社会责任感,坚定了我报效祖国与人民的信念。我要怀着感恩的心,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珍惜时间,拼搏奋斗,励志成才,努力成为祖国未来合格的建设者与接班人,用自己的力量为祖国、为社会、为人民做出最大的贡献。 当我步入大红鹰学院,我开心但同时也忧郁着。因为,对于我这样的家庭,大学的消费无疑是有困难的,高昂的学费、不低的生活费都是难题。然而,现在我不再那么担心!国家助学金直接给予我的是人民币,但是最重要的还有国家学校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同时还是巨大的鼓励,让我感觉到无比的温暖。 在学习上我态度端正。努力刻苦,严于律己,始终坚持学习第一的原则。我会将大部分的助学金用与这方面。比如,购买学习用品,办公用品,和与专业相关的书籍。再者,存着为以后申请专利做准备。 在生活上,我省吃俭用,尽量减少家庭负担,在空闲和休息时间不影响自己学习的同时,我还参加了勤工俭学等活动以解决我的部分生活费,这样不仅减轻了家庭负担,还学会了一些书本上不曾有的知识。 国家奖助金给了我许多的帮助,他实现了我的梦想,并大大降低了家庭的负担,我将合理运用这笔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决不辜负老师、父母和国家的期望。以后成为国家栋梁之才,报效祖国!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去,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6号)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审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和江苏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二、资助对象、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1000、2000、3000元三档发放。 第五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理想远大,立志报效国家,能将个人成才与社会、国家需要结合起来;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 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言行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注重培养专业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态度良好; 6.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没有使用与自己的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8.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第六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院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 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3. 一学期旷课达4节以上; 4. 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 5. 有抽烟、酗酒、网络成瘾等不良行为者; 6. 生活奢侈与铺张浪费者; 7. 破坏公物者; 8. 其他学校认为有必要取消国家助学金的表现。 第七条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基础较差但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勤奋的学生,对于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申请与评审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评审程序如下: 1.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助学金推荐名额范围内,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比例,以及各系部在校四、五年级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将资助名额分配分配到各系部。 2.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各系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在系内进行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系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进行认真审核,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 5.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报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助学金申请书最新汇总大全5篇

国家助学金申请书最新汇总大全5篇 国家助学金申请书1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是文法学院214级新闻采编与制作的学生,我希望申请国家助学金来缓解经济问题。我家住,家里一共有五口人,除了我之外,还有爸爸、妈妈、奶奶和弟弟。我们地理位置偏,交通不便利,导致经济落后,文化贫穷,小学、初中、甚至高中的教育设施都很不完善。贫穷是先天带来的,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是贫穷却是可以改变的。我深信:知识改变命运。努力学习会是成功的一条途径。在我上初中的时候,班上就有很多同学因为家庭贫困而辍学,当时我也动摇过去上技校的念头,可最后是妈妈鼓励了我,我能够有足够的学费那是靠父母的血汗赚来的,一分一毫都赚得艰辛。在我的记忆里,父母除了务农之外,也总会找些零工来补贴家用,他们干的都是最脏、最累、最廉价的工作,拼劲力气也只能赚那么一些家里的经济情况总是很拮据。 现在,我的父母都已四十多岁我明显的看见他们的头上添了很多白发,或许相对于城市的同龄父母来说,他们的样貌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大很多,生活的重担压的他们喘不过气,也在我的

记忆中留下了难以抹去的贫穷的痕迹,我是多么的希望能去改变这种状况。 高中的时候我也打过工,是在一家服装厂,辛辛苦苦一个月也赚不了多少钱,当时我深刻体会到了了父母赚钱有多不容易。 高考前,我本打算学自己从小就喜欢的美术,我觉得自己还是有那么一点天赋的,可是学美术的费用超出了我的想象,它们几乎逼我一个月的生活还多。我再三考虑,终于忍痛放弃了美术,当时的我真的很失落、很无助。可是这更加坚定了我要改变命运的信念,沃野希望希望有一天能有更多的孩子可以不再重蹈我的轨迹。始终,我都一个目标:要考上理想的大学,改变自己以及整个家庭的命运。 寒窗苦读终于有了结果,可是大学高昂学费又让我望而却步,想打退堂鼓,爸妈的身体都不好,尤其是随着年龄的增大,我的爸爸一直有腿疼的毛病,妈妈血脂又高,家里还有年迈又体弱多病的奶奶,患有白内障,总是看不清东西,常年要靠药物维持,我的弟弟同时也升入了初中,需要一大笔教育投入。大学的学费是爸妈东拼西凑交上的,因此也欠下了一大笔债。我终于踏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校园。在大学期间,我勤工俭学,做兼职。趁假期外出打工,申请国家助学金充当生活费。在学习上,努力学习,在班里成绩第九。

最新学校资助实施方案范文(精选3篇)

最新学校资助实施方案范文(精选3篇) 学校资助实施方案1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市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750元。 (三)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

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完善资助运行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档案,各班在资助工作完成后,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认定评议过程资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以年级为单位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年度建档备查。 (一)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每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全国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准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申请 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中附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其中有两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也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说明:该表提供给学校做参考。一般而言,是为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高校各种贫困新生助学金而准备的,也是为高校的“绿色通道”工作做准备。收到该表格,学校就可以进行登记、统计,对填写了这些表格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评审、认定、分类;入学后给予不同新生不同的助学金,并组织安排有关贫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对“准大学生”而言,提出“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可以细分为以下5步: 1、仔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了解相关政策和细则,明白其用途。 2、“准大学生”认真、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和家庭信息。

3、在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开证明、盖章 4、将申请资料于报到前邮寄到学校 5、通过高校“绿色通道”报道,等待批复、等待签合同 申请流程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在校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与造就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2007]115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财[2007]14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财[2007]1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 的奖学金,目的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 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人数的前15%。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一、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教育部文件中所称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财务总监任副主任,学生工作处处长、团委书记和各专业学院党总支书记、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组织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各专业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本专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参加通过学校认定的技能课程; (七)每学期参加一定量的公益活动。 第四章名额分配与评审 第八条学生工作处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下达

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根据学生不同的贫困程度分为3档。一档: 一般困难,每人每年2000元;二档:困难,每人每年3000元;三档:特殊困难,每人每年40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根据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学院年级或专业评议小组评议情况进行认定。认定的参照《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3.基本申请条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在学生宿舍外租房住宿;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必修课程正考不超过4门不及格;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衣着朴素; (6)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上一学年度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完成义务。 (7)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优先考虑。 4.资助名额具体指标每年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 5.资助金发放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6.评审办法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简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作出信誉承诺,并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本年度学习成绩单。 (2)各系结合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辅导员调查、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条件。辅导员将初审结果报系,由系评审小组进行初审,严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性。系公示三个工作日。各系将评审结果报学生处资助中心。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初审,将学院推荐名单提交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按要求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白土岗镇一中2019-2020学年学生资助 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各种形式形式开展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为学生创建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学校制定了《白土岗一中教育扶贫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后勤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教育扶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永生老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完成教育扶贫工作的日常工作。校长、副校长、班主任、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二、加强宣传,掌握政策 为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学校通过召开教职工会、学生家长座谈会、校园广播、黑板报、校信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渠道进行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将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图张贴在学校显著位置,方便师生了解、掌握。 同时,还在校园内开展了教育扶贫“五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作文竞赛、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黑板报、发放一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一份教育扶贫政策告知

单,通过“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全面宣传教育扶贫政策,达到家喻户晓的目的。 三、精准识别,落实帮扶 开展万人大走访活动,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台账。全校教职工帮扶全镇四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老师们利用课余时间、周末去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核对相关信息。对全校每学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核实。根据教育局、扶贫办提供的信息,一一核实比对,发现错误信息及时更正,对所有建档立卡户在校和非在校学生建立了详实台账。对那些孤残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通过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生活帮助、行为矫正等给予特殊关爱。 四、控辍保学,形式多样 针对因病、因残、厌学、早婚早育、重男轻女、外出务工等原因失学辍学的特殊学生进行认真研究,分类施策,采取签约教师劝返、送学、送教等方式进行逐一解决,已辍学的学生进行劝返。只有个别重度残疾辍学人员难以劝返复学,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解决。 五、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

国家助学金申请书1000字范文示例

国家助学金申请书1000字范文示例 国家助学金申请书1000字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青岛黄海学院高职计算机系XX级信息管理班的学生共产党。首先,真诚的感谢班主任和校领导两年多以来对我的辛苦培养和谆谆教导。自我大学入学以来,在班主任和学校领导的关心帮助下我不断成长,不断成熟,不断学习各种文化知识,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现提出申请国家助学金,理由如下: 家庭生活上,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我家在沂蒙山区的一个偏远小山村,三口之家主要以几亩农田的庄家收成作为家庭的唯一经济来源。平时家里没有什么特别经济收入,大学期间的高额学费和生活费,使得本来困难的家里更加雪上加霜。 在学校期间,我学习认真,态度端正。XX年10月担任学习委员,XX年年10月担任学习委员兼系部通讯员。在职期间,多次组织课代表成立英语、数学等各个学习兴趣小组,多次参与协助系部高职学院高职教育教学动态报告的稿件撰写工作。获得计算机一级b考试证书、高职高专英语能力测试证书等学习证书。XX年年4月起参加山东大学主考的自

学考试,目前已顺利通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管理经济学》、《计算机网络技术》、《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7门课程,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校园活动中,我工作出色,积极负责。XX年9月起任班级学习委员,多次组织计算机、英语、数学等多个学习兴趣小组;XX年年11月——2010年11月任学院扬帆文学社副社长兼文字编辑;2010年3月组建计算机科学系《珠山魂》编辑部,任《珠山魂》主编,并担任系部通讯员;XX年年3月起开始参与青岛职业黄海学院高职教育教学动态报告撰稿工作。XX年年11月参加扬帆文学社、浪人音乐协会和武术协会联办的”激扬青春舞动今宵”大型迎新晚会的筹备活动;XX年年11月参与筹办”努力拼搏,艰苦创业”杨声远教授报告会;XX年——2010年参与《扬帆》十四期、十五期策划、排版以及整体设计工作;2010年3月参与组织黄海学院第一届”扬帆杯”征文大赛活动;2010年4月参与计算机科学系”迎奥运演讲比赛”评审活动;2010年5月组织”感恩母亲”征文比赛;XX年年——2010年参与《扬帆》十四期、十五期的策划、排版以及整体设计的工作;曾多次利用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经验。 社团工作中,我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自XX年9月入学以来,我曾先后在共青团青岛黄海职业学院委员会网站、院报《黄海学院报》、院刊《扬帆》、商学一系系报《天籁之

中职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 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精神,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助对象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 每年3月底以前,各市(州)财政、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将辖区内所属具有资格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上报省财政、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经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注册、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

(含县级市、农业区)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城市残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在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同时注册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只能向一个部门申请资助。综合高中班分流到中等职业教育的非毕业年级学生,可从分流之日起申请资助。 第三章资助标准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第四章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格的认定。 1、在县(含县级市、农业区)所属职业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可直接认定。 2、在城市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中农村户籍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及以下城镇非农户口的学生须持有本人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认定。 3、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凭享受国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认定。 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培训班学员以及取得学籍但不在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不能认定为资助对象。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规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一学年来未受各级各类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12-2013学年思想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二)学业及其它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申请者须是我校全日制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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