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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14】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名称注册号/登记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发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

份数■营业执照正本1份

■营业执照副本1份

□企业集团登记证___________份□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___________份□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___________份

申请事项□增加副本。

□减少副本。

□补领营业执照/ 登记证/ 代表证。

■换发营业执照/ 登记证/ 代表证。

□其它:。

拟申请核发营业执照/ 登记证/代表证

份数■营业执照正本 1 份

■营业执照副本1份

□企业集团登记证___________份□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___________份□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___________份

申请原因

全国实行三证合一要求,根据国家规定申请更换“一照一码”的证照工作。

申请人签署:

2016年4 月25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6 年 4 月25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

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2016年4 月25 日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新版“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照资料

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因,现申请换发新版“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特此申请。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公章) 年月日 注:随本申请同时交回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附表5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5.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补领(增加、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包含补照全套资料)

注册号: 企业补领(增加、换发)营业执照申请表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补领(增加、换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注:1、补照申请部分应当明确补办正本还是副本。如是副本,需说明补招份数,并分别注明注册号; 2、执照未全部丢失的,补照时出示未丢失的正本或副本原件; 3、执照正副本全部丢失的,补照时出示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或企业印章)。 4、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提交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换发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应提交相应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补发(增加、换发)执照审批表 注册号: 颁 证及归档记录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在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 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 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 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 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 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注册号: 申请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换发“五证合一”改革后的营业执照,并承诺本次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所引发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使用老版营业执照(即未加载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申请换发营业执照。负责人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2、申请人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变更程序办理变更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不适用本申请书。 3、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不予换照,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4、申请换发营业执照需提交《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以及《五证合一”改革前原有证照提交声明》。《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五证合一”改革前原有证照提交声明》可到湖南企业登记网(.)下载。

“五证合一”改革前原有证照提交声明 申请人名称: 注册号: 申请人已领取的相关证照如下表,现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人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注:请在空格处填写未办理的证件名称) 申请人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表格》

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名称注册号/登记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发营业执照 份数营业执照 正本___________份 营业执照 副本___________份 申请事项□增加副本。 □减少副本。 □补领营业执照。 □换发营业执照。 □其它:。 拟申请核发营业执照份数□营业执照正本1份 □营业执照副本___________份 申请原因 申请人签署: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 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营业执照换发(增发补发)申请书

营业执照换发(增发/补发)申请书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注册号) 换发(增发/补发)营业执照事项□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补发 □增加营业执照副本,共份 □其他,请列明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情况说明(已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需 填写)□本企业原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现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交给工商登记机关,并申请将组织机构代码号嵌入营业执照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 □本企业原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生产经营地信息(生产经营地与住所一致的无需 填写) 省市(自治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路/社区) 号 —1—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具体经办人姓名身份 证号 联系 电话 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或授权事项□申请换发(增发/补发)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3.换发营业执照根据不同情况在□中打√选择。营业执照遗失补发还应提供遗失公告。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应分别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本人签字。 — 2 —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应填写。 —3—

联络员信息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部门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应填写。 — 4 —

企业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提交资料及表式

企业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提交资料及表式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三)所有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四)其他相关材料。 有关说明: (一)若本次申请换照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与填报的工商联络员为同一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不必提交。 (二)申请“一照一码”换照的市场主体原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遗失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刊登证(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三)对于申请人申明未曾办理过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书面承诺。 (四)《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中企业名称为须换照单位名称,企业盖章处为法人印章。 (五)《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申请人

为法人名称,办理栏填写换照单位名称,盖章处为法人印章。 (六)持“一照三号”和单一注册号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申请备案的,综合窗口人员先办理换照手续,再进行备案。 附件:1、《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未领取过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明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按照有关规定,本企业/机构现申请(在申请事项□里打√):□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其中,副本个。 (企业盖章)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换照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补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补发营业执照申请书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补发营业执照申请 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公司(注册 号:)因原因遗失营业执照正本份、副本份。我公司已于年月日在《》报刊第版刊登了《营业执照》遗失声明。 现申请补发《营业执照》正本份、副本份。 请予以办理为盼。 附:遗失声明报刊原件1份。 股东签名: 公司 年月日 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 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 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 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 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 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 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

补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补发营业执照申请 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公司(注册号:)因原因遗失营业执照正本份、副本份。我公司已于年月日在《》报刊第版刊登了《营业执照》遗失声明。 现申请补发《营业执照》正本份、副本份。 请予以办理为盼。 附:遗失声明报刊原件1份。 股东签名: 公司 年月日

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企业名称注册号 登记类型核准 日期 业务号 通知书名称通知书文号领取人签字领取日期受理通知书 准予登记通知 书 颁发营业执照 情况 正本个副本个缴纳登记费缴纳副本费 领取人 签字 颁 发 人 签字日期日期电话备注证照 打印日期 打印人 归档日期归档人 归 档 情 况 备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 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在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 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 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 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 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 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名称 注册号 申请事项□增加□减少□换发□补发□其他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经营活动负责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集团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印章) 年月日申请增发照、证副本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单位名称)的名称核准□、 设立□、变更□、备案□、注销□、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撤销□、 注销□)、其他登记□_____________事宜。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单位:联系电话: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申请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证 提交材料规范 序号文件名称 1 《申请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3、需提交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损毁营业执照/登记证/注册证/集团登记证声明的报纸原件及营业执照/登记证/注册证/集团登记证的复印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工商局专业分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申请表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隶属单位 (企业) 证照号码 营业单位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 号或注册号 地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开业 负责人联系电话 资金数额万元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经营范围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拟变更内容 □注销 注销原因□1、所属企业法人歇业。□2、隶属单位决定撤销。□3、被登记机关依法吊销或撤销。□4、其它原因: 债权债务清理□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债务清理完结 缴回公章情况□已缴回□未缴回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及相关规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隶属单位(企业)盖章 年月日

附表1 负责人信息 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备注:负责人不变更的,无需提交本页。 1

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企业名称注册号 登记类型核准 日期 业务号 通知书名称通知书文号领取人签字领取日期受理通知书 准予登记通知 书 颁发营业执照 情况 正本个副本个缴纳登记费缴纳副本费 领取人 签字 颁 发 人 签字日期日期电话备注证照 打印日期 打印人 归档日期归档人 归 档 情 况 备注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开业、变更、注 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和“开业”栏及 附表1“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开业登记填写拟设立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其他登记填写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名称和注册号。 4、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 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 5、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企业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 定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 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3

最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换发材料及表格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换发材料及表格

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提交资料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申请人需向并联审批平台综合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三)所有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四)其他相关材料。 有关说明: (一)若本次申请换照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与填报的工商联络员为同一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不必提交。 (二)申请“一照一码”换照的市场主体原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遗失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刊登证(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三)对于申请人申明未曾办理过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书面承诺。 附件:《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 式样本 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书面声明 》 6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有关规定,本企业/机构现申请(在申请事项□里打√):□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其中,副本1个。 (企业盖章) 年月日 6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换照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6

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_应用文

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那么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是橙子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名称:注册号:申请人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 通知》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并承诺本次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名称:长沙创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4302 申请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向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申请换发“三证合一”改革后的营业执照,并承诺本次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1 / 3

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所引发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篇三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本企业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及业务需要,现向贵局申请办理换发新版营业执照,请予办理。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篇四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XX]121号)文件精神,现申请将的执照换发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请予以支持为盼! 申请单位: (加盖公章) xuexila 2 / 3

更换新版营业执照需要资料及模板资料说明

更换新营业执照所需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表 3:申请书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各1本 6: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盖章 7:费用:签过股权办三方协议的企业免费办理,没有签过的企业要求我们办理费用500元。 模板如下: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护照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护照号): 委托事项:办理更换公司公章业务 备注:被委托人受委托人委托行使以上委托事项,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时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电话: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填表说明: 1.日期不填 2.被委托人不填 3.在“委托日期:年月日”盖章就可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表 市场主体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手机号码: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个体工商户联络员由负责人本人担任的只需填报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说明: 申请人签字盖章是指:申请人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盖本单位公章,为个体工商户签字确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表 填表说明:此表内容必须填写企业真实的联系人,电话!不能填写,代理机构的人和电话。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表(1)

【14】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或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

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和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报刊登载的公开作废声明,申请补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损毁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本人出具的损毁证明,申请补领营业执照。 3. 申请营业执照副本的,选择“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原因”一栏中的“其他”选项。 4.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5.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6.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各类通知书; 4、同意□不同意□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须知: 1.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 2. 委托人应当指定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在选择“同意”或“不同 意”后的□中打√。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学习资料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 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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