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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研究生培养(实践)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管理和考核工作,保证我市培养(实践)研究生专业实践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研究生在学期间均须参加一定学时的专业实践。

第二条来莞实践的研究生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个月。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注重职业精神、沟通技巧、团结协作、管理能力、书面总结等能力的培养。

二、过程管理

第三条研究生专业实践流程一般为:实践报到、岗前教育培训、过程管理、实践结束签离及实践后跟踪管理。

(一)实践报到。研究生根据岗位需求信息选择实践单位,填写《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报名表》,并由高校(研究生院)、实践单位及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审核,并签署相关协议书,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二)岗前教育培训。研究生进入实践单位前需接受安全、规

章制度等相关教育培训。

(三)过程管理。专业实践期间,学生应主动向企业导师汇报专业实践、学习进展以及思想动态,企业导师应做好记录;企业导师应定期沟通,掌握学生专业实践状况,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给予指导。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要对自己的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提交。

(四)实践结束签离。研究生实践结束后,应填写《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签离表》,并提交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备案。

(五)实践后跟踪管理。研究生实践结束后,实践单位应配合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了解研究生毕业后就业去向,做好跟踪管理。

三、考勤管理

第四条必须遵守基地与实践点的相关管理规定,要按时参加实践计划规定的或统一组织的相关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第五条请病假、事假时间在一周以内者由实践单位企业导师批准,在一周以上必须经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批准。请假期满应当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销假者,超假时间作未请假处理。请病假必须持当地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办理。填写《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请假审批表》。

四、安全管理

第六条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课题、生活中的安全管理:

(一)遵守实践企业的管理制度;

(二)实践过程中,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三)不得擅自进入企业生产车间。进入车间实验必须在导师带领下,按照企业生产安全管理进行实验;

(四)在实践期间,非工作时间(上下班必经路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除外)因研究生自身疏忽或违反相关安全操作管理事项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皆由研究生自行负责;

(五)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日常生活中,应尽量避免单独外出,冷静处理突发事件;

(七)入住中心提供的宿舍须服从中心宿舍管理制度,入住企业提供的宿舍服从企业宿舍管理制度;

(八)宿舍区内禁止饲养任何家禽和宠物,禁止挪移和损坏各种消防设施;

(九)宿舍区内严禁酗酒、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及其他违法行为;

(十)加强水、电、火的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研究生因事需长时间离开基地或示范点,需向管理人员报告,并做相应登记,返回时也需要向管理人员报告。

五、考核管理

第七条专业实践结束后的成果考核工作,由实践单位企业导师和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共同负责考核。

(一)成果考核。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可对本人的专业实践情况进行总结和提炼,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二)成绩认定。专业实践活动考核结论按优秀、良好、中、及格和不及格个等级评定成绩。

第八条实践考核结束后,研究生须填写《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成果考核及成绩评定表》,并提交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备案。

六、奖惩管理

第九条培养(实践)研究生的奖励:

为鼓励研究生科研创新,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对于学生署名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企业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将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第十条培养(实践)研究生的违纪违法处分:

(一)研究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地方法规,遵守各项培养(实践)管理规章制度和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视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停薪察看或劝退。

(二)组织纪律散漫、生活作风不良、无心课题研究,企业导师可做出不宜继续培养的意见,经研究生中心核实之后,劝回研究生派出机构。

(三)不尊重企业文化,泄露企业秘密,私自泄密或转让课题成

果,给企业带来严重经济和社会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研究生中心将给予警告、停薪察看或劝退,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须为来莞培养(实践)研究生建立实践档案,一人一档,包括报名表、协议书、成果考核及成绩评定表、签离表等。

第十二条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将相关材料封存作为研究生来莞实践档案。

八、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大型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办法

营销系统总部合同管理制度 1、为强化营销系统合同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避免合同风险,制定本管理 制度。 2、本管理制度只对营销系统签订、履行各类合同的原则性问题作出规定,具体合同 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3、营销系统各部门对外进行销售、劳动人事、采购、广告、租赁等业务活动,除涉 及金额小,可以即时清结的情况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即时清结是指合同的协商、签订、履行、终止都在同一时间完成。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的形式。 4、合同的签订必须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营销系统各部门、分公司与合同管理相关的人员须积极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 5、合同的签订程序必须严格遵照相应的审核审批程序,经有职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 签署,并须加盖公司的公章。 6、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合同的条款应当尽量完善、齐备,并 应以本公司的标准格式签订,如没有标准格式的,一般应当必须具有以下条款:合同对方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及帐号等; 合同的标的,应当具体、清楚地写明合同所指向的实物或劳务,以及数量、质量、包装等,避免歧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写明; 合同的价款及结算条款,包括标的物的单价及合同的总价款,及采取种方式、何时付款; 合同的履行时间、地点和方式,一般以交货的时间、地点为合同的履行时间和地点,以明确双方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的承担,履行方式的描述应当准确、明白、无歧义; 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明确的违约责任将有利于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督促对方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同时严禁在合同中约定公司承担明显过高的违约责任,保护公司利益; 解决纠纷的约定,纠纷的最终解决方式有诉讼和仲裁两种,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则排除了法院的诉讼管辖权(劳动合同除外),应在合同中写明要求提交仲裁的事项,仲裁机构的名称,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条款,选择诉讼解决纠纷的,一般情况下应当写明是由本公司所在地的法院受理,以避免外地法院的地方保护。 7、我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应当加盖公司公章,并有经办人员的签名,以便管理。 8、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必须有专人建档保存,对合同进行编号、统计,并妥善保管合 同及相关文件的原件,以备必要时提供,对于因保管不善造成文件遗失,而导致公司损失的,将予以严厉的处罚。 9、合同的相关文件是指与合同有关联的各类法律文书,包括合同附件、各种确认 书、对帐函、变更合同的文书等,这些法律文书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或对合同的效力作出补充或修正。 10、合同签订后,合同的相关文件的签订程序应参照合同的签订程序,经有职权 的领导批准或取得其授权,并应加盖公司公章。

2019复旦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必过版

一、判断题 1.各实验室应有卫生值日制度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A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2.气瓶内的气体可以用尽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B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3.气瓶保留残余气体,是为了充气单位检验取样所需和避免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A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4.气体钢瓶瓶体可以进行焊接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B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5.气瓶使用必须安装专用减压阀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A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6.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单位是否应当制订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A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7.实验室要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以防止发生化学反应的废弃物混装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A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8.生活电器可进入实验室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B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9.实验室可存放超量化学品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B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10.生物实验室涉及实验动物的需要相应的许可证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A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1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一定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才可以从事相应的操作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A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12.气体钢瓶一定要直立摆放并固定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A 考生答案:选项A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13.国内运输与使用细菌病毒等致病性特殊生物品要办理许可手续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A 考生答案:选项A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14.易燃固体必须与氧化剂分开存放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A 考生答案:选项A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15.液化气体气瓶在冬天容易出气缓慢,可用明火烘烤 选项A:对 选项B:错 正确答案:选项B 考生答案:选项B 本小题分数:1.0 得分:1.0 二、单选题 1.实验室产生的针头、刀片、碎玻璃等容易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尖锐废弃物应收集( ) 选项A:普通垃圾桶 选项B:利器盒 选项C:普通垃圾袋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学院在校内设立的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 第四条学院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应同步考虑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要认真研究实验教学和科研中的安全规律,吸收安全管理中的先进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五条学院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逐级落实实验室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人。 第六条学院应当将实验室安全纳入年度评估考核内容。对未依法依规履行实验室安全职责,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或擅自挪用、损坏实验室器材、设施等的,学院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屡教不改或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等相应的处分,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第七条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学院,应当追究分管领导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该单位当年所有评优参与资格;对因严重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责任 第八条院长是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学院实验室安全的院领导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协助院长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他院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九条学院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机构和专职管理人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62957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对合同的内部控制,避免或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范围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市场营销部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三、职责 3.1市场部是销售合同的承办部门 3.2财务部协助市场营销部和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销售合同档案 四、内容 4.1销售合同订立的形式 投标的项目,先由市场营销部门业务人员,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相关文件投标,其他部门提供协助,如投标文件中需投标保函的部分,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起的申请备忘录,向银行提起开具保函的申请。 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由市场部根据协议和客户谈判订立。 4.2销售合同的格式: 正式订立的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客户提供的格式条款合同和根据公司销售产品的特点制定的一般销售合同版本。因情况特殊或条件限制等因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采取补签手续。对常年有业务往来关系或框架协议下的客户订单也可视为简易合同。 4.3销售合同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9)合同双方如有特殊要求或情况,可另签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10)合同的附录(包括具体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详细的付款条件)也属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4销售合同的评审 业务经办人填制“合同(协议)审核会签表”,附合同草案连同对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等,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同意后,通过公司OA系统送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公司法务,研发技术部,生产部,运营项目部和财务部等)领导评审会签。 4.5销售合同的订立 经评审同意签订的合同,由公司授权的业务员与用户签订正式合同,双方需签字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 4.6销售合同的归档 合同订立后,市场部应及时下发合同,将合同正本的扫描件,合同评审,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模板,分项报价和付款计划下发给财务部,运营项目部和综合管理部等。市场部负责保管合同的正本,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副本的归档。 4.6销售合同的履行 4.6.1市场营销部应应当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严格履行合同内容。 4.6.2财务部门协助市场营销部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建立合同台账,工号的开立等。 4.6.3合同履行的内容: 4.6.3.1市场营销部应负责投标,合同订立以及预付款的收取。 4.6.3.2运营项目部负责合同项目的交付(包括协调设备的生产和安装,交付计划的制定和调整,到货,安装进度以及验收节点的回款等)。 4.6.3.3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在质保期内的保修以及质保金的回款。 4.6.3.4其他部门协助业务和运营项目部完成合同的履行。 4.7销售合同变更、解除

大学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大学 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实验室设备处 2012年10月

目录 1、**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3) 2、**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8) 3、**大学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12) 4、**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办法 (17) 5、**大学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1) 6、**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25) 7、**大学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28) 8、**大学实验室使用气瓶安全须知 (31) 9、**大学实验室使用压力容器安全须知 (33) 10、**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办法(试行) (35) 11、**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37) 12、**大学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准入制度实施细则 (38) 附件、**大学实验室安全标识图例表 (39)

南发字〔2009〕107号 关于印发《**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经分管领导同意,现将《**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办法通知 (共印85份)**大学办公室2009年12月18日印制 **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1 号)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存放、处置以及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 (一)以危险化学品为主要实验原料、辅料的; (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 第五条我校危险化学品实行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职责分工如下:

合同管理办法格式

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的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其他法人或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等,公司参股、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应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合同管理办法。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CF A101.001-2003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 Q/GDCF A202.002-2003 《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合同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范围内各种经济活动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4.2 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合同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商务谈判、起草合同、组织评审及提交公司领导签订合同等。 4.3 工程部或生产准备部负责提出或审核有关合同中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设备的规格型号和质量要求以及工程及物资的验收标准等。 4.4 计划部对合同经济条款进行审核。 4.5 财务部可参与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并进行财务审核。 4.6 综合管理部(审计)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公司经济合同条款等进行审计。 4.7 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或委托法律顾问对合同与协议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计划部、物资部以及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合同的范围: 5.1.1 物资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购销合同;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合同; ——货物仓储保管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保险合同;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5.1.2 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劳动合同; ——专业技术培训合同; ——法律咨询合同; ——审计事务采购合同; ——广告、宣传合同; ——后勤管理合同; ——绿化维护合同;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 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皖教秘科〔2014〕32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以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销售合同的管理

化学实验室安全手册

化学实验室安全手册 1.实验过程中的人身保护 2.实验室用电安全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安全 3.化学废液、废物的处理方法 4.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 5.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 6.实验室消防安全 7.实验室其它方面的安全 8.紧急应变程序 附录:河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暂行) 1、实验过程的人身保护 何人不得在实验室穿拖鞋,实验过程中长发应当束起。 2、实验室用电安全 害: 电击会导致伤害,甚至死亡; 3、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安全 4、化学废液、废物的处理方法 过期的、不知名的固体化学药品也要妥善保存,交由学校统一处理;严格遵守《河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暂行)》处理废液。5、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 6、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 每种气瓶都要有专用的减压阀,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阀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阀泄露时不得继续使用; a.将房门关闭,尽快到容易获救的地方; b.坐在窗口旁呼吸新鲜空气; c.向窗外设法求救,但不可试图从窗门跳下求生。 8、实验室其他方面的安全 9、紧急应变程序 附录: 河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试行)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main1330\displayinfo.htm发布时间:2014-11-26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废弃物污染校园环境、危害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校、院系二级单位共同管理。 第二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各单位教学、科研、生产所产生的各类实验废弃物分类贮存进行监督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废物进行集中处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处理次数。 第三条产生实验室废弃物的院、系由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工作,同时负责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以及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实施说明 第一条为有利于实施《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合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说明。 第二条合同管理办法所称的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 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视同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 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其他横向科研合同是指学校教师、科研人员所签订的、与其专业相关的、完成专项任务的合同。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商签技术合同时应当了解的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一般包括对方登记注册的必要信息以及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因合同审批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出具相应证明。 第四条技术合同可以采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也可以经协商一致后 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技术合同以及对外订立委托 加工、转委托部分研发任务等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审批表。 因履行技术合同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而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租 赁合同等应当由各二级单位审批签章或经学校国资管理部门审批签 ^章O 第六条合同的审批流程见附件。

第七条合同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含 30 万元)技术合同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由学校所属的院(所、中心)的院长或主管副院长(主任或主管副主任)审批,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与外单位联合建立研究院(中心)合同等合同必须由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第八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条所称的重大风险是指现有履约能力不足 存在的技术困难容易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作为开发标的的新技术可能在合同届期之前被他人公开等等。 重大赔偿责任特指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超过合同总金额。 第九条技术合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一般不得约定技术秘密或知识 产权仅归属于对方当事人,尤其不得限制学校教学、科研的使用和其他教师、科研人员的合法权利。 第十条保密条款的约定不得影响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或课题组以 外教师、科研人员的教学、科研活动。 第十一条技术合同中不得承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称的“对方当事人不具有缔约能力”是指未经授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内部机构、无(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权代理人。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称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是指禁止性规定和与合同效力有关的义务性规定。 第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期限应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中约定的使用费原则上每年不低于 20 万元。 第十五条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当负责先行评估,预付评估费用。评估费用从学校收取的专利权转让费中按规定扣除。 第十六条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发明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商签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十七条因专利无效、侵权、提前终止产生的法律责任或专利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发明人承担。 第十八条凡属《武汉理工大学科技项目与经费管理补充规定》【校 科字( 2008 )1 号】第一条规定的、对方当事人要求出具增值税发票或需

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实验室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经费使用效率评价,加强实验室建设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建设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学院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以及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定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实验室建设必须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分年度进行。 第三条实验室应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实验室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为职能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面协调和组织建设的管理职能,各学院具体组织和实施本单位的实验室规划和建设项目。

第四条为保障实验室建设顺利进行,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行立项申报制度,各学院明确责任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以保证按建设目标和要求进行实验室建设。 第二章建设项目立项原则和审批程序 第五条立项建设原则: 1、申请立项项目必须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学科、专业的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 2、注重实验室资源的整合,有较大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 3、有相应的建设场地和必要的配套条件,无重复建设的情况。 4、具有稳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和实验技术队伍。 5、在学校具有正式建制的公共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实验室。 第六条立项审批程序 1、实验室建设方案以学院为单位,由主管领导牵头对实验室的建设方向、建设水准和建设规模合理定位,确定建设目标和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建设内容。建设单位需对整

个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规划建设定位、经济效益、设备选型,人员配备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 2、学院审核通过后的方案以项目申报书(附件1)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项目中如有贵重仪器设备,需按照《北京理工大学仪器设备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另行申报处理。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项目评审组根据当年学校实验室建设投资计划,按照建设项目的效益和轻重缓急程度,视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查。 4、经初审通过的建设项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申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可行性进行评审、论证和排序。 5、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意见,提出本年度建设项目立项意见。并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三章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通过审批并已经立项的建设项目列入学校实验室建设投资计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监督实施。

销售合同管理规定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授权(《公司章程》、《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销售合同是指本公司为了确定与客户(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销售供应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销售合同格式的使用 第3条本公司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 共同拟定,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统一执行。 第4条公司销售合同格式按照版本号由销售部和公司法律顾问分别保管,供查阅和使用,已作废版本应予以注明。 第5条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二)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五)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七)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八)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6条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应尽量采用公司经审批的统一格式; 一)若客户要求使用客户公司的范本,合同需先经公司法律顾问及销售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 二)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 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 评审流程”中“ XX条款”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 调整,但调整后的销售合同应报经销售部经理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销售合同审批与签订 第8条与客户签订不含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本制度第6条、第9条规定权限审批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第9条与客户签订含有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评审表》,结合“销售订单评审管理流程”和本制度控制要求签订。 第10条,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定: 一)签订不含确定金额的销售合同,即供货协议,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1)上一年度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及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 (2)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500万元(含100万元)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署; (3)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及新增客户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批签署; (4 )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关联方交易管理规定》执行。 二)签订含有具体金额的销售合同,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第11条销售合同订立后,客户经理将合同正本交销售助理归入该客户的档案盒,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销售助理应将销售合同扫描成电子档归入电子档客户资料。 第四章销售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12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条款,合同变更由客户经理填写《合同变更申请单》,按照本制度第二章和第三章合同审批权限规定报相关权限人审批。 第13条当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发生时,销售合同自动解除,销售部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的应出具《客户流失报告单》说明缘由和后续管理措施,报销售经理审核,上一年度销售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或合同约定金额超过50万元的客户,《客户流失报告单》销售经理审核后应报总经理确认。 第14条未发生合同解除条件需要解除合同的,客户经理填写《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签署《销售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审批前均

吉林大学技术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大学技术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学校的技术合同,有效维护学校和发 明创造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吉林大学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就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等科技活动而订立的技术合同的管理。 经学校授权并以吉林大学名义从事科技活动所订立的技术合同的管理亦适用本办法。 学校科技人员因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研究开发任务而与相关管理部门签订的课题(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管理事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技术合同主要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四大类。 第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应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相关技术权益的保护,有利于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五条技术合同实行技术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负责制。 第六条技术合同的归口管理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利用技术合同损害学校声誉、造成学校技术权益损失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第二章技术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学校,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统一以吉林大学名义对外订立技术合同。未经学校科 技管理部门同意,校内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学校的职务技术成果对外订立技术合同。 第九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技术合同的格式及内容一般以国家科技管理部门或相关科技计划项目主管部门拟定并提供的示范合同文本为准。以协议形 式订立技术合同的,协议应具备示范合同文本所要求的主要内容。 第十条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应订立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应约定研 究开发成果的归属。 实施转化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的,参照技术开发合

大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大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_______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我院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保障实验室的顺利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制度: 1.易燃、易爆、剧毒、剧腐蚀物品随用随领,挥发性药品必须在通风厨中进行操作,实验完毕产生的废液、危险或有毒化学品严禁直接倒入下水池; 2.离开实验室前务必仔细检查,关闭门窗水电保证安全;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3. 要爱护实验室的一切财物,实验仪器、实验元件由工作人员发放,不允许实验人员私自拿取。 4. 实验室的钥匙只能专人配有(实验室工作人员每人一把),持钥匙者都要对该实验室的安全和财产负责。 5. 实验室严禁吸烟、严禁使用与实验无关的明火,电炉必须定点使用,专人看管。

6. 如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报告负责人。 7.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否则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室工作制度: 1.学生进入实验室需经过申请、批准程序。填写实验申请书(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使用时间等),并由实验指导教师签字,申请经实验室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 进入实验室学生要爱护实验室公物。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注意实验室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实验。保持实验室环境干净、整齐。 3. 实验前,如果参与者缺乏基本实验知识,由工作人员负责短期培训,仍无效果或者态度不良者禁止进入实验室实验。 4. 实验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验,保持现场,并马上将详细情况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待查明原因,并作出妥善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实验。 5. 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关闭实验室内电源和水源。要把实验用的工具、器材等整理放好,填写实验

大学实验室安全规程

大学实验室安全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则,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二章易燃气体安全 第三条要定期检查使用易燃气仪器的点火装置和内部通气管道,如有异常应停止使用。启用长期未用的仪器,一定要先检查后使用。 第四条使用易燃气的实验室,钢瓶与设备的距离应在10米以外。使用易燃气体管道的实验室,要在室内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第五条要警惕实验室内发生电火花或静电引起可燃性混合气体爆炸。当发现实验室有可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迅速打开门窗并撤离人员,在未完全排除前,不准点火,也不得接通电源。 第六条要定期检查易燃气的管道、阀门等,可用肥皂水或洗涤剂涂于接头处或可疑处,也可用气敏测漏仪等设备进行检查,禁止用明火试漏。 第七条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应检查使用过的易燃气器具是否完全关闭或熄灭,以防内燃。室内无人时,禁止使用易燃气器具。 第八条在易燃气器具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气

瓶的地方,要通风良好。使用时应装上回闪阻止器,防止气体回缩。 第九条实验人员必须掌握易燃气体的化学特性。充装有互相抵触、可引起燃烧、爆炸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 第三章高压气瓶安全 第十条高压气瓶装车运输时,应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滚动碰撞;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禁止采用抛丢、下滑或其他易引起碰击的方法。 第十一条搬动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可以用特制的小推车,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绝不允许用手执开关阀移动。 第+二条高压气瓶必须分类分处保管,直立放置时要固定稳妥;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和强烈震动;实验室内存放气瓶一般不得超过2瓶。 第十三条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分类专用,安装时要旋紧螺扣,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后,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第十四条操作使用高压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经常检查有无漏气,注意压力表读数。 第十五条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机构及分工 1、物资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及租赁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洽谈及评审工作 2、信息部: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材料合同的洽谈及评审工作,编制土建专业合同成本分析,审核水电专业成本分析 3、财务部:收录并保管各类合同及协议,负责合同执行后的支付工作 4、技术部:负责提供合同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水电专业主管负责编制相应专业合同的成本分析,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5、工程部: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执行工作,负责办理合格劳务队审批表及合格分包商审批表,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二)合同的管理 1、成本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4、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施工班组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3、做好甲乙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1.实验中心工作职责 2.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3. 实验中心教学主任岗位职责 4. 教研室主任职责 5. 实验室主任职责 6. 实验室主讲教师岗位职责 7. 实验教学指导人员岗位职责 8. 实验技师岗位职责 9. 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0. 教学指导人员的培训办法 11.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12. 特色创新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13. 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14. 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5. 开放实验室工作量计算与课酬支付办法 16. 实验室使用办法 17. 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则 18. 实验中心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9. 实验室防火预案 20. 实验室卫生制度 21. 实验器材借用及损坏赔偿办法 22. 学生实验、实习守则 23. 学生实验、实习考勤制度 24. 学生实验、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25. 实验教学质量检查评议制度 26. 实验教学工作人员考评细则 27. 职工请假与考勤制度实施办法 28. 教学实验、实习工作奖罚办法

29. 关于实验教学事故的认定 30. 实验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管理规定 31.实验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1.实验室仪器操作规程 2.台式印花机安全操作规程 3.电窑安全操作规程 4.液化气间歇窑安全操作规程 5.激光切割雕刻机安全操作规程 6.拉坯机安全操作规程 7.炼泥机安全操作规程 8.书画装裱机安全操作规程 9.录音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0.台式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2.数控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3.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4.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5.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16.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7.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8.小样织机安全操作规程 19.细纱机安全操作规程 20.Y101型原棉分析机安全操作规程 21.AS181型梳棉机安全操作规程 22.AS271型并条机安全操作规程 23.ESS100浆纱机操作规程 24.ASW2000小样整经机安全操作规程 25.针织横机安全操作规程 26.电脑提花织机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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