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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律师职业的发展

论中国律师职业的发展
论中国律师职业的发展

《法律职业》结课论文

——论中国律师职业的发展

建设工程学院

黄力63100116

论中国律师职业的发展,首先得谈谈律师这个职业的意义。

律师(lawyer,solicitor,attorney,a lawyer; a barrister (at law); a counsel; (Am.) an attorney (at law))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律师职业的基本特征是。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以提供法律服务为职能。受国家保护和管理。

就“律师”的本质属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上述四项本质属性(或说本质特征),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项,皆不能成为“律师”。

——摘自百度百科

但是我国的情况有所不同,在我国有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两种律师。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现有从事法律服务的还有一批人被习惯性的称为法律工作者,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简称法律工作者,或者“法工”。它是在八十年代初期,

我国刚恢复律师制度,因律师极为稀少,不能满足需要而采取的起临时补充作用的组织,它主要通过在乡镇或街道建立法律服务所,利用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面向基层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从而弥补因律师严重不足在基层法律服务方面形成的空白。这个组织发展得很快,二十多年来,不光是在基层,而且早已遍布城乡各地。其所从事的业务,也不限于基层法律服务,实际上也在从事诉讼业务及法律顾问等非讼业务,在事实上与律师形成竞争关系。实践中也有个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工作时冒充执业律师的现象。目前,除了司法部于2000年颁布的司法部第60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对其实施调整外,我国法律未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出明确规定。

由于这种情况,我国不得不对他们的业务范围进行划分法律工作者执业范围除不得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外,其它业务范围与执业律师范围区别不大,但律师业务范围较之相对广泛。如司法部2001年6月已发文明确要求大中城市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停止办理见证业务。

现代律师职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代甚至古希腊时代,而在中国,封建时代没有设立律师制度,直到清末1910年起草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中才初次提到律师;后来在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及国民党政府的立法中,都有关于律师和辩护制度的规定。有此开始我国的现代律师制度。

随着中国法制社会的发展与法律人才培养制度的完善,目前,律师这一职业在中国大地上已经迈开了前进的步伐。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想尽办法迈入律师职业的大门以谋求一番发展。从建国之初的一无所有,到今天的蓬勃发展的局面,其中凝聚了一代又一代法律人孜孜不倦的追求与拼搏。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底,注册在案律师已达11万人,各类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站已达1.2万余家,而当代中国律师的人均收入也处于社会各个阶层中的上游水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律师这一职业在中国已经成为支柱职业之一,律师正逐渐走进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的律师业发展取得了伟大的硕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来探讨一下中国的律师直接究竟应该何去何从?

现当代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律师制度是在西方发展起来的,正因为如此。西方律师业高度发达,律师在西方社会拥有高人一等的财富与地位。而反观西方社会对律师的评价,从许多流行的嘲笑与诋毁律师的笑话中可见一斑。在西方这个现

代律师的发源地尚且如此,更不必说拥有几千年封建统治基础的中国了。在国人的思想中,潜意识里认为律师就好比古代封建社会中纸张生杀大权,玩弄法律条文文字,无事生非,雄神恶煞的贪官一样,因此对于律师,国人始终抱有一种天生的不信任感。而另一方面,我们不得不承认,当代中国还有很大一部分贫困地区连温饱地解决都有问题,受教育程度低下,更不必说找律师维权了。再者,大部分律师都服务在大中城市,很少有律师愿意跑到贫困地区提供法律服务,在此基础上,中国出现了一个很有特色的律师群体——赤脚律师,即和建国之初的“赤脚医生”一个性质的走进山村,深入基层服务的律师。这就形成了一个很值得深究的现象:高端城市的人不怎么找律师,因为他们不信任;农村、基层地区不找律师,因为他们找不到也请不起。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律师业的进一步发展。

在我国,律师分为三大类:服务于政府的公职律师;服务于企业、个人的法律顾问等;自己开办律师事务所,向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在我国,只有公职律师有国家政策的支持与保护,其他律师只能算是自由工作者,有较高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当中国引入律师职业时,只是仅仅把它当作对社会空白的一种填补,而并没有考虑到律师这个职业在引领社会风气以及承担不同社会角色责任的可能性,律师的特殊职业意义被国家与社会制度的不完善所淡化,而这也导致了非公职律师就业压力的增大,致使很多律师不堪压力而转职,从而导致国家法律人才白白的大量流失。另一方面,在中国,律师在法庭上的边缘化现象严重。由于历史、心理的原因以及国家法律审判制度的不完善,中国律师的地位远不如西方,从而导致中国律师在法庭上的作用淡化,手握审判大权的法官往往不能充分考虑到律师的意见。从人均角度而言,我国律师的数量远小于西方,但却出现了类似饱和的现象,其根源就是律师的边缘化导致法律服务的市场缺失,从而出现“僧多粥少”的局面。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中国经济走向腾飞,社会财富快速积累,因此人们的金钱价值观也正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而这一变化已经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律师这一行业。在当代中国,律师更愿意接受的是一些例如经济纠纷案等报酬丰厚的案件,而行政诉讼、刑事案件几乎无人问津。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律师越来越少,甚至中国的特色法律人——赤脚律师也几近绝迹,取而代之的是张口就收的咨询费、代理费、顾问费……甚至有些律师的收费比当事人获得的

赔偿还要高。更有甚者,在律师行业中,收费的高低似乎成为了评判律师优劣的唯一标准。高昂的价格吓走顾客,导致法律市场进一步萎缩,而法律市场的萎缩,又导致价格进一步攀升,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一些生活在法律光环下的律师,为了满足自己对金钱的追求,不惜与不法分子暗中勾结,丧失立场,利用法律的漏洞与自己的伶牙俐齿助纣为虐。法律的捍卫者摇身一变成为国家与社会的蛀虫,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在我的印象中,凡是在世界发展中彪炳史册,流芳百世的取得伟大成就的律师中,没有中国律师。我想,这主要归咎于中国沿袭了几千年并还在继续流行的官本位思想吧。当代中国的民主发展固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官本位的思想已经深深印在了国人的脑海中,这就导致大部分作为自由职业者,没有官阶的律师,在工作需要面对政府官员、法官时显得底气不足,缺少西方律师在法庭上那种傲视天下、舍我其谁的霸气,也就更导致了其在法庭上的边缘化,从而影整个行业的发展。官本位的思想导致中国律师与西方律师相比,少了一份洒脱,多了一份自卑,这将是中国律师业未来发展的大敌。

律师几乎都是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获得律师资格的,而他们的大学教育将对他们以后的律师生涯产生深远的影响。当代中国的高等教育在专业知识的培训上已然走在世界的前列,但不得不承认,在很多时候,我们忽视了对学生人格、道德的教育与提高。这就导致很多律师在走上岗位后,由于经不住诱惑,做出了对不起国家,对不起社会的事情,走上了不归路。毋庸置疑,中国的高等教育是成功的,但就是这些缺陷,这种道德的缺失带来了不菲的代价。这代价,无疑是对尚未完全成熟的中国律师业的一次打击。

对中国来说,历经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变迁与动荡,只有建立一个公正严明的司法体系来管理这个社会,管理国家,中国社会才会长期和平、稳定、繁荣的发展下去。而律师,就是这个司法体系与普通民众之间的粘合剂。律师的存在对司法体系的公正性及透明度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律师是社会公民权利的守护神,没有律师,仅靠公民是无法用法律同社会邪恶作斗争的,而律师的加入恰恰改变了这种不平等的地位,使公民有机会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近几年来,不管是农民工讨薪,冤假错案的翻案,还是公民与政府部门的对垒,无不活跃着律师的身影。因此,律师将始终作为中国社会不可缺少的一

部分长期存在下去,这也是中国社会法制化的必然要求。

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级阶段,律师可以说是社会矛盾的缓和剂。正是由于律师的存在,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在利益受到损害时能首先想到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非采取极端手段。律师使高高在上,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于社会底层劳动大众结合起来,使百姓享受到中国法制化带来的好处。因此,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必须是立足于人民,根植于人民。这就需要律师广泛接触社会,倾听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不同人士的呼声,而非因为金钱等一己私利局限于一小部分特定市场。与一般群众相比,律师更熟知法律条文,也更理性,因而在一些场合如权力机构的决策、听证现场等更具有发言权。只有在这些场合中保证一定比例的律师出席率,才能更好的监督中国法制社会的发展进程,也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与民主进步。而这反过来又恰恰能够促进中国律师业大踏步地向前进。因此,律师要有更高远的社会意识与更热情的公共服务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与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中国律师业才能拥有更美好的明天。

中国律师业的发展要向西方学习。西方现代律师制度比中国早了几百年,因而在许多方面都比中国的律师制度成熟。中国律师业要发展就要大胆引进西方先进的经验,借鉴西方律师业的发展武装自己,让自己少走弯路。不得不承认,西方一些独立、自由、民主的社会条件为其律师业的发展提供了一片沃土,而中国律师所缺少的,就是西方律师在法庭上那种指点江山,闲庭信步的洒脱与热衷于社会公益服务的热情。因此,中国律师业必须借鉴西方的先进经验,只有这样,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才会跟上国际发展的步伐,中国的法制进程也将大大加快。

与此同时,还要深化法学教育体制与司法考试体制改革。律师是一种对专业技能及自身修养都具有较高要求的职业,而律师几乎都是大学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因此大学阶段的法学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大学阶段不仅仅是一名律师专业技能的培养阶段,更是其基本社会价值观成熟的重要阶段。而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却往往只重视学生专业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对其社会公德心、价值观的培养与构建。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律师大学毕业后没有用自己所学造福社会,反而勾结犯罪,这不能不算是大学教育的悲哀。

由此看来,大学法学专业的高等教育势在必行。大学阶段,应该更加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道德修养水平的提高,同时,在司法考试中,纳入学生

平日表现及道德综合评价指标,只有这样,大学法学教育与考试才能真正取得其应有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试话当代中国律师社会形象》蒲进东

2、《律师现状及其发展之思考》任秉铎

3、《当代中国律师业面临的两大难题》李轩

4、《中国律师业面临的十大难题》刘桂明

5、《2004年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司

中国法律思想的历史变化和发展

中国法律思想的历史变化和发展 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作为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经历了最近一个世纪复杂、曲折的过程,已经获得了可喜的发展。基于这一总的原则,现特就管见所及,对我国法律思想的发展,试作如下六个阶段的划分: 第一,萌生时期。这个时期一般认定为原始社会末期分别以黄帝、蚩尤等为部落联盟首领的传说时代。根据有关历史文献所载传说与考古所获资料印证,当时,在古老的神祗观念和部落意识的支配下,随着部落联盟的出现和适应军事征战与维护传统祭祀的需要,逐渐萌生了具有一定强制力、甚至包括某些处罚方式在内的社会行为规范。这种原始的社会行为规范逐渐形成习惯,为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神判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准备了条件。 第二,形成时期。约当公元前二十一世纪至公元前770年属于奴隶社会的夏、商、西周时期。当时的奴隶主贵族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在意识形态领域,主要是利用君主“受命于天”的神权思想和以“亲亲”、“尊尊”为指导的宗法、等级原则作为统治工具,此后随着阶级斗争的激化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的出现,在法律上即以这两种思想为主宰,神化当时的阶级统治,把体现奴隶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美化为神的意志,把对战俘、奴隶和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人的

惩罚神化为“天讨”、“天罚”,从而形成了后人所称的神判法或神权法。到了西周,神权思想开始动摇,著名政治家周公姬旦汲取商代末年统治者暴虐无道遭致覆亡的教训,强调“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倡为“礼制”,在法律方面采取“明德慎罚”的方针和德刑并用、反对滥刑、乱罚乱杀等一系列明智的政策,于是开始形成了中国法律史上由野蛮走向文明初期的法律思想。 第三,争鸣时期。约当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221年属于东周的春秋、战国时期,亦即公认的中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提高,奴隶起义和国人暴动的不断兴起,出现了“礼崩乐坏”,政治权力下移,诸侯异政,学术思想上异彩纷呈的“百家争鸣”的局面。在法律思想方面,以儒、墨、道、法四家为代表的各家各派各抒己见,纷纷就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与时代需求、社会经济、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乃至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等等基本问题,发表见解,其中很多都超越前人,大大丰富了古代中国以至世界法学的内容。这些学派,通过自由的学术讨论,共同铸造了中国历史上一个光学灿料的百家争鸣的时代。 第四,定型时期。这个时期是指自公元前221年秦王朝建立时起至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为止的整个封建时期。这两千多年又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从秦统一中国,经两汉、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不过几十年的时间,相对于国外动辄几百年的律师发展史来说,其各种制度的建设,无论如何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而其中最初级的,考查我国现阶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虽然千差万别,各有不同,但究其来说都离不开四个方面:业务管理、决策管理、人才资源管理、分配机制。 业务管理方面:行政运作管理方面。过去是主任负责制,主任直接指挥秘书科或行政人员,甚至自己直接来实施管理。目前多数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开发多为律师个人所为,案源理所当然自己据有。这样就出现了律师个人开发的案源,无论办的了、办不了都办,导致有的律师吃不了也要吃,有的律师吃不饱却没的吃。既又难以确保办案质量,又造成了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的浪费,团队协作差。解决的办法是按照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特长统一调配,整合人才资源律师事务所;又要统一市场开发,整合客户资源。具体细化就是要制定市场开发规划和实施办法,建立案源报告、审查、奖励和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分配制度,建立主办律师和律师助理制度。创新的目的是淡化律师事务所业务开拓和执业的个人化、自由化倾向,强化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协作和专业化分工,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决策管理方面:律师事务所的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目前存在的

问题是:一、有的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合伙人,均等地享有“一人一票”,使意见难以集中,无法高效决策。解决的办法是采取“比重投票制”,以建立科学的民主集中的决策机制。创新的目的:既要淡化个别人在决策中的集权倾向,又要防止纯粹民主化的倾向,强化决策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以提高决策的效率。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应设立高级合伙人或者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或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以解决人员多决策成本大的问题。现在多数律师事务所,是合伙人既负责决策又负责日常管理,将“平等的介入管理”作为合伙人的一项不争的重要权力。新的理念是权力机构授权给部分合伙人组成管理委员会。有一个管理合伙人来负责,而主任如果不是管理合伙人,则只是作为一个形象代表。中、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建立行政部,聘请一名执行经理,上对管理合伙人负责,下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这样既可以减少合伙人的管理成本,同时避免了合伙人之间因日常管理而产生的矛盾,又减少了管理层次和环节,提高了管理效率。创新的目的是淡化主任和合伙人在具体执行中的作用,强化管理合伙人、行政经理在执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提高执行效率;二、有的律师事务所存在高级合伙人自封、独断的家长制遗风,使决策失去民主; 人才资源管理方面:人材包括知识型、专家型、社交型、管理型、专业型、复合型、开拓型、经营型、操作型、合作

我眼中的未来中国律师行业

摘要:未来律师行业会有怎样的发展道路?律师的就业态势如何?作为新入行的律师应优先从哪几类纠纷入手?我觉得未来律师的发展前景是广阔的,会走社区化匹配道路。从整体的就业态势上看是可观的,未来对于律师的需求量也是巨大的。而新晋律师的首选案件就是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与民间借贷纠纷。 关键词:律师行业;依法治国;律师社区化;就业态势。 我眼中的未来中国律师行业 自从学习法学以来,我对自己未来的从业方向就立下航标,我要做一名律师,正直、善良、专业的律师。我对未来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充满信心的,对自己的律师之路也抱有决心与信心。对于律师行业我也有自己的看法。 未来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背景是雄厚的。首先,近些年来我国一直倡导法律共同体意识并积极推动其建设与发展,律师是该共同体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再者,我国正在进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这不仅仅是一种号召,更是一项基本国策的调整,展示了新一代领导集体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心与决心。如果说法治中国是一棵树的话,这个国策就是这棵树的根,它可以催生很多枝干,例如,全面,准确地立法;检察院严格的监督法律执行;法院公正司法;各个市场主体,行政主体的依法办事;普法教育的大力开展等等。尤其是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经济贸易会越来越发达,各种纠纷的产生就不可避免,解

决纠纷就显得尤为重要。结合我国从内地至沿海法律意识呈梯度的发展状态,百姓不管懂不懂法律,但都会知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就会是他们的必然选择。综上,我国未来律师行业的发展前景还是可观的。 未来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模式会是怎样的呢? 我们可以从现在的物流行业中窥见未来律师的发展前景。我国现在基本上实现了从乡村到城市的物流管理与运输网络的全方位覆盖,在互联网的强大平台下,数字化、统一化的物流行业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值得借鉴的是,物流运输的分区分片管理,从揽件到发包的一条龙服务模式,结合法律行业的现实情况和国家政策,中国未来的律师行业是不是可以实现律师社区化呢?(我将之称为律师社区化)。要解释什么是“律师社区化”,就必须先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居民的基础管理单位就是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居委会,他们管控着全村或小区的户口信息与人口信息。所谓律师社区化就是将律师分配到各个村民或居民委员会中,在村民或居民委员会中设立律师咨询部门,真正做到让百姓在家门口解决法律问题,省掉那些不必要的耗费。具体构想为,县政府专门筹划,在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内设立法律在服务岗位,以全县的村委会与居委会户口数量为划分标准,安排律师进入村落进入小区为百姓服务。政府为律师提供专门补贴,降低律师费。当然律师仍可以接受他人委托,百姓也可以自己聘请其他律师。为何这样设想呢?主要有三大原因。

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合作之路

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合作之路 我国律师业经过三十年的恢复重建,目前形成了不小的规模。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的媒介,它的成长与飞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以及日益走向健康的法治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回顾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历程,我们必须要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我国现有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十分不平衡,综合实力相差悬殊。有些律师事务所快速成长,规模不断壮大;有些律师事务所举步维艰,停滞不前;律师事务所分分合合的现象比较普遍,律师转所现象也比较频繁。如何把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是每个合伙人都要思考的问题。由此我认为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合作是个有效的途径。下面我就此谈一下个人的粗浅认识。 一、律师事务所之间业务合作的意义 1、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下,南北差异、地域限制对案件处理以及诉讼成本都有一定的影响。律师事务所处理本地案件相对于处理异地案件具有很多优势,比如在时间、地域方面更加高效、便捷,对当地司法环境更加熟悉,调查取证相对容易等。随着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提高,他们会认识到影响自身利益的这些因素;作为承办这类异地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在实际代理过程中也会意识到与当地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意义。在争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当地律师事务所,实为一种有效的优化配置的方式。一方面利用了诉讼发生当地律师事务所的前述优势,另一方面原受托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沟通方便,利于清楚掌握当事人的核心目的及相关背景情况。此外,异地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方式也为委托人省去了律师跨地方办案的差旅费,减少了办案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更有利于委托人利益的实现。 2、通过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律师事务所各自长远发展 中国法制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必然促使客户对法律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每个律师事务所都会有自己的业务优势和盲点,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对民商法的案子很精通,但可能对海商法的纠纷不甚了解;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对破产清算业务很熟悉,但可能对股票上市业务很陌生。如果对于陌生领域的业务硬着头皮自己做,可能导致自己受累还无法有效维护客户利益;如果因担心不能胜任而推掉找上门的案源,则是很不理想的做法。因此,在遇到

2017中国律所的5个现象和未来的4大趋势

毛姗姗:2017中国律所的5个现象和未来的4大趋势作者 / 毛姗姗 来源 / 智合法律新媒体 11月18日,由苏州市律师协会主办的“2017青年律师苏州论坛”在苏州工业园区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智汇梦想”,智合法律新媒体主编毛姗姗做了“未来如何可期:2017中国律所发展观察——趋势之下,青年律师的机会与应对?”的主题演讲。以下为演讲实录。 各位苏州的律师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是个好日子,不仅是在美丽的苏州有这样的盛会,今天也是我母校华政65周年的校庆日,能有幸在此跟大家做分享,我想是我作为华政校友能给母校献上的一份最好生日礼物。 在过去的两年中,智合一直专注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研究,我们拜访了50多家中国最好的律所,采访了上百名律师,我们发现法律行业正在发生以下几个有趣的现象。 01 现象:近两年大所都在干什么?

1、普遍涨薪 自今年3月到9月,我不断听到律所爆料涨薪的消息,最早是今年3月份的君合,接着是方达、通力、海问、金杜、汉坤、通商等其他红圈所和精品所。他们在半年时间内,都完成了这一轮的涨薪,部分律所涨薪幅度颇高,使得月薪达到2万元每月。至此,“2万元俱乐部”的概念诞生。这个概念由智合提出,并被其他法律媒体所沿用。目前俱乐部成员有八家,分别是君合、方达、通力、海问、汉坤、世辉、达辉和嘉源。 当然,如果没有目前新媒体的发达,一个消息能十传百,百传千,这播浪潮,你我并不会知道。因为他们之中更多的是偷偷涨薪,而对于人才的争夺战,正在悄然进行,中国第一梯队律所和第二梯队律所的差距正在拉开,律所正在分化。这是我们看到的第一个现象。 2、律所合并 自2015年大成和Dentons合并之后,合并之路成为更多律所的发展选择。即使大成目前已经被戏称为“宇宙第一大所”之后,它依旧坚定不移地走着其规模化扩张的路线。2017年,大成分别在中美洲、欧洲、非洲进行了扩张。 2016年,观韬与中茂、申达合并为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而合并的一年之后,观韬中茂在总创收上达到了80%的增长幅度。根据《The Lawyer China Top 30 2017 report》中的数据,观韬在中国律所的创收排名中,较去年已经提升了9位,现位列中国律所2016总创收第17位。 不仅是综合性大所如此,精品所也在合并。 2016年年底,两家精品所上海星瀚和上海铭汉律所合并,前者是每年30%增长的精品所,而后者是聚焦于海商海事领域的律所,两者的结合,探索出“有一定规模的精品所”之路。上半年,星瀚的业务增长率达到80.8%。事实上,此前方达、汉坤也正是先有精品,再适度扩张发展的成功案例。

诚功律师事务所.

封面: 徽标 诚功律师事务所 CHENG GONG LAW FIRM 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诚功的渊源 道即是诚诚即是慧慧即是信 信即是和和即是生生即是有 有即是功功即是无无即是道 诚功的追求 为人之本贵在“诚”,有诚才有真。一个“诚”字能够表现出人一生对理想的追求和成功的渴望。当我选择律师职业并决定为之奋斗一生时,我深深感到首先应当是做到的是“真诚”,从一个人的真诚到一个律师的真诚。 真诚为本,诚功律师永远的追求。 致尊敬的客户 在诚功所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 您,我们尊敬的客户, 给予了我们莫大的支持…… 正因为您一次次的托付,给我们提供了事业发展的机会。 正因为您一次次的信任,给予了我们源源不绝的信心和勇气;

也正因为有了您,我们的事业才能持续地发展和兴旺。 饮水思源,我们深知,我们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和成功,都离不开您的关注和支持,您的理解和信任是我们成为律师的理由。 感谢您成为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律师事务所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12月,总部办公地点设在青岛市延安三路129号,下设黄岛、崂山、城阳、济南四个分所及民事、行政业务部、刑事业务部、房地产部、知识产权部、公司事务部等十个业务团队,办公面积1313㎡,工作人员115名,其中资深执业律师六十余名,半数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另有3名博士在读。所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组织健全。档案管理达到省一级标准。 历经数年的辛勤耕耘,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积累了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丰富经验,尤其是在申诉、再审及执行方面独具优势,成功代理了多件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近年来办理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的案件达13件,全部获得改判。代理中、高级人民法院各类申诉、再审案件60余件,改判率达90%以上。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0多亿元。在立足于传统诉讼业务的基础上,努力拓展非诉讼业务,特别是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为企业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新农村产业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企业重组、旧城改造等方面取得骄人业绩,确立了在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的优势地位。

中国律师业总体发展状况

中国律师业总体发展状况 ——关于不同区域律师发展的特点与策略 30年来,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日益壮大,并呈现出激烈的竞争态势。由于中国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律师业在全国市场和区域市场也呈现出不同的竞争特点。具体表现为:区域市场的全国性,全国市场的区域化,与此同时,国内市场的国际化初显端倪。 一、全国律师总体的竞争格局 从全国看,律师业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专业化、团队化、国际化、高端化和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公司化、品牌化等方面。以北京为龙头的处于优势地位的律师事务所,面对全国市场的“攻城掠地”已初显端倪。律师业的“跑马圈地”运动首先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展开,并有向中西部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蔓延之势。 总的来说,律师业的全国竞争以金融、证券、上市、兼并收购、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高端业务为主,传统业务为辅;区域市场的竞争则以传统业务为主,高端业务为辅。 从区域市场来看,经济发达地区正面临竞争的全国化。据2007年第七届全国律师论坛上披露的数据,一方面,全国各地的律师纷纷涌向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仅北京市律师的人数就已达1.5万人。北京、上海、广东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吸纳了全国律师人数近一半。北京市几乎1/3以上的律师来自于北京以外,上海律师中来自北方的律师数量比例可观,深圳本地律师则寥寥可数。另据不完全统计,这三个城市的律师业务收费占全国律师收费的2/3强。2006年,尽管上海、广州、深圳三城市的律师业务收入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但北京一地的律师年业务收入就达到70亿元,几乎是三地的总和。 再看中西部地区的甘肃省,全省只有1000多名律师,年收费在5600万元左右;陕西省将近4000名律师,年收费不到1亿。经济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律师的区域竞争,依然为传统的诉讼业务及法律顾问业务,非诉业务相对不发达。由于经济相对落后,这些地区的律师外流现象非常严重。以甘肃省为例,现有律师1572名,近6年每年增加律师10人,而转至发达地区执业的律师有40余人。到2007年底为止,中西部地区尚有200多个行政县没有律师,律师人数和收入呈现低速度增长或相对停滞状态。 二、北京律师业的竞争特点及发展方向 资源的强势化、业务的高端化、服务的专业化、竞争的规模化、市

当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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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人会议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在主任负责制下,主任具有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等职责。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事务的日趋繁重,加上律师行业之间竞争有增无减,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对事务所进行管理的方式必将会导致两者之间发生明显的冲突,要么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无暇顾及,要么本身的律师业务受到影响,管理与业务孰重孰轻?对大多数主任来讲,他们既是所里的业务骨干,又同时是创业大户。有些主任的收入在所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放弃业务是不可能的。要做业务,做大业务,势必要忙,忙于业务必然会疏于管理,疏于管理,作为监督管理部门的司法行政机关肯定不答应。这个矛盾在国外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已作出了有益探索,即管理与律师业务相分离,对事务所的管理主要由聘请的高级管理人才负责,律师则从自己并不擅长的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把全部时间精力投入到律师业务中去,这是客观方面的原因。采取何种方式能缓解主任从事管理与业务的冲突,还需不断探索和借鉴。 二、内部管理机制存在某些缺陷 律师事务所不管是合作所还是合伙所,都有一套自己的内部管理机制,分析我区几家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机制,有三种类型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问题。如:“集体管理”型,这种类型在合伙所表现较突出,

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瓶颈和发展空间分析

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瓶颈和发展空间 历史缺陷:中国律师业的先天病灶 中国历史上没有律师制度。封建专制主义、职权主义的司法,漠视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和民权的保护,只强调皇权和统治秩序的需要,不给管理对象话语权,因此产生不了现代律师制度。歧视、敌视律师,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遗产之一。中国国民伦理观依附于官方的引导,将律师视为社会麻烦制造者、是“讼棍”、“挑词架讼”者和“唯利是图”者,这都有历史的渊源。春秋战国时期的《左传纪事本末》、《吕氏春秋》有一则关于民间讼师邓析因为帮助百姓诉讼,教会百姓如何打官司,而被官方诛杀的记载:“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学讼者,不可胜数,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是非无度,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而胜,所欲罪而罪”,“郑国大乱,民口喧哗”,“为驷颛所杀。”因此,封建法庭上的文人师爷,不是律师,多是为官方服务的吏,协助侦查和审理案件,不准为被告人提供帮助。千年传承,“民风好讼”是刁民的代名词;“无讼”是良治的最高境界。至于如何达到无讼,历来史书都不去深究,多简单地理解为是社会没有矛盾,天下大治之故。间以“讼师”面目出现的,大都是负面的。这是职权主义司法的必然结果。办案方法靠纠问、挞掠,强迫认罪,不得辩护。包公戏和其他古代记录,大量遗存了这种办案实况。被告自我辩护权和律师辩护权是被忽略和否定的。 中国现代意义的律师制度,始于清末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借鉴引进。1840年国门打开。1901年(光绪27年)张之洞洋务派《江楚会奏变法三摺》,提出司法改革9条意见,强调审案要“重众证”。1906

年,沈家本《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起草完成而未施行,明确规定了律师的地位和作用。是中国最早对律师制度的介绍。规定律师可以写状呈堂;上堂辩护;堂询原告和证人;代被告辩护,引申案例辩论。1910年沈家本《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设2名辩护人;初步规定了律师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验视证据权。但清室飘摇,未及颁行,被传统法统卫道者否决,没有施行。 因此,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是泊来品,天然的同“西化”相近似,受中华传统文化浸润的共产党高官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抵制这种制度。有的政法书记、高级法院院长在座谈会上公开说,律师就是麻烦制造者,社会不安定因素。党的机关报也发表这种非常落后观念的文章,把律师列为主要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不利影响,因此,中国律师业目前的所有困境,都有历史的影子。这个困境会长期存在,不单官方,民间认识亦如此。中国律师业走不出国门的政治因素影响,也是源于此。律师业还没有壮大,我们就已经不放心,将之同社会组织、NGO组织混为一谈,作为防范对象了。中国律师需要正名,让官方和民间都能够以现代法治理念,来理解、接受、欢迎律师业的发展与壮大。人的思想启蒙、文化启蒙,是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律师生存环境的重要工作。 性质定位: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法治力量 政治发展史表明,律师制度是人类司法文明的必然途径,是社会良性管理、达致和谐的不可替代的重要社会力量,中国律师业的前景是光明的。 中国目前已经有23万多执业律师。每年在增长2--3万左右。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讲到中国的法制建设时,大略说过中国应该需要

律师所工作流程

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附律师工作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一、总则 (一)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工作机构,受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律师承办的一切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协调、统一收费。 (二)律师的全部业务活动,必须忠实于事实,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依法执业,廉洁自律,保守秘密,珍惜职业声誉,使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的职业形象。 二、接待、咨询、代书 (一)接待 1.律师事务所主要由接待人员负责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代写各种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2.律师进行上述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热情接待当事人,态度和蔼,服务诚恳,认真细致,不因事小、无偿而敷衍。 4.律师接待来访人,应填写来访登记簿所列各项目,以备入卷查考。 (二)咨询 1.解答法律咨询,是律师就当事人所叙述的法律事实依法给予解答的活动。 2.法律咨询分口头咨询、书面咨询、特邀咨询和连续咨询。口头咨询,是当事人来律师事务所述说事实,由律师就该事实提供法律帮助。书面咨询,是当事人来函要求解答的法律问题,由律师以文字解答复函。特邀咨询,是当事人要求律师亲赴解答的法律咨询。连续咨询,是当事人就某一诉讼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多次来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给予具体法律帮助、指导。 3.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要一听、二记、三归纳、四解答。即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叙述,要记事实、情节、归纳问题,依法一一解答。遇到疑难或没有把握解答的问题,应找好相应法律依据或请示研究后,再向当事人解答,切忌草率解答。 4.如遇到咨询人所要解答的问题不属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的 范围,接待律师应向咨询人告知不能解答的原因,或告知其应找相关的职能部门咨询。 5.律师解答法律咨询,应以问题的难易,耗时的长短,按规定向当事人收费,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正式票据。

中国法制史 (2)

中国法制史 课程代码:LAW 101 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 英文名称:The Legal History in China 课程性质:本学院必修,其他学院选修 学分课时:3学分,54课时 主讲教师:李俊教授 所属院系:法学院法学基础理论系 办公室:宁远楼704 电话:64493003 邮箱:lijun665@https://www.wendangku.net/doc/f516494305.html, 教学对象:法学院一年级本科生,其他学院各年级本科生 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为辅,师生互动 考核方式:平时成绩依参与课堂讨论的情况、出勤情况等评定 期中考试,开卷考试 期末考试,闭卷考试,笔试 其中平时及期中成绩占30%,期末考试占70%。 出勤要求:整个学期缺勤超过5次者不得参加考试 使用教材:李俊、刘夕海编著《中国法制史》,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 2004年9月版 参考书目:1、《论语》(学而、为政、八佾)等篇; 2、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名例律),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课程简介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历史上各种法律制度发生、发展、演变的过程、特点、本质及其规律性的学科。它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也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法学学科本科学生14门必修的核心课程之一。 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华文明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同样,中华法制文明也具有历史悠久、沿革清晰、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等特点,其影响曾远及相邻东亚各国,因此被称为“中华法系”,在世界法律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今天,学习中国法制史,其主要价值在于:总结中国法制历史的经验教训,为现实的法制建设提供借鉴;认识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加深我们对于中国法制建设国情的把握;同时,学习中国法制史将有利于充实学生的专业知识,完善其法学知识结构,提高学生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教学内容 导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部分主要对中国法制史学科的特点和意义进行讲解,同时对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学习方法、学习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介绍,使学生对中国法制史课程有一个宏观的基本了解,为进入具体问题的学习作好铺垫。 1、中国法制史学科特点和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 2、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方法。 【教学时数】3课时 第一讲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夏、商、周法律制度的发展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讲主要介绍中国法律起源的基本途径和影响,夏商法制概况以及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目的是让同学们了解中国法制发展源头的不同特征及其原因,为把握中国法律的后期发展奠定基础。 一、中国法律的起源

当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区现有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家合伙所,家合作所,合作所执业时间最长的已有年,成立时间最短的所为合伙所,也已执业年。纵观家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无论从队伍的壮大、业务的拓展,还是收费的提高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维护我区社会政治稳定、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及至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合作、合伙所作为我国律师体制改革的产物,起步相对较晚,经验相对不足,内部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任忙于业务,难尽管理责任 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主任在章程和合作(伙)人会议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在主任负责制下,主任具有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等职责。。但其缺点是合作人之间沟通不够,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各自为政,容易出现独立王国。另外一种为“权力集中型”,这种类型名为合作实为个人,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行政辅助人员工资等均由主任一人出资,所里创收主要靠主任,其他律师都是聘用人员。这种类型虽初具个人律师事务所雏形,可以不受任何干扰地去实现自己的经营思想,但因某些条件限制,目前还无法名正言顺地以个人所模式运作,以至发展规模受限,缺乏整体凝聚力。 三、律师队伍不稳,影响整体发展 目前的律师大都注重个人业务创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所里和其他人不闻不问,合伙人之间、合作人之间相互了解不够,缺少联系和沟通。有的还会因经营思想和发展理念的差异导致合伙(作)人的不合,在律师事务所的重大问题上产生分歧,发生没有硝烟的“战争”。如律师事务所初办时,大家还能同甘共苦、共患难,使业务顺利的展开。几年之后,有了一定的原始积累,钱包鼓起来之后,问题也就多了:我想买汽车,你要置办公楼,他则要多分配,有的计划去进修,有的则打算重金引进人才等等,这种不同想法往往会在合作(伙)人之间伏下潜在的裂痕,或多或少地影响大家的情绪。一旦有人另起炉灶去实现他自己的理想,对原来的所都是一种打击,造成队伍的不稳定。律师队伍缺乏相对稳定性,人员流动过大,也影响了律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影响了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发展。 四、重分配、轻积累,短期行为较突出 有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缺乏长远的奋斗目标和打算,没有正确处理好国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受利益驱动存在着重视个人经济利益的情况。他们没有把律师行业当作一种事业去追求、去奋斗,没有作为一种长久的发展打算,而只是把从事律师工作当作维持生计或挣钱的手段,只注重个人的收益分配。有的律师对标的大、收费高的案件争着办,而对收费较低的案子不屑一顾,少办或干脆不办,有的律师甚至乱收费、多收费,收费不办事或办案不负责任,引起一些当事人的不满,损害了律师的形象。有的律师事务所挣了钱全部分进律师的腰包,所有的支出再从律师个人的腰包里往外掏,搞分光用光,忽视或轻视律师事务所必要的财产积累。有的律师事务所为了鼓励多创收,在业务收入方面提高提成,因重分配、轻积累,以至于无法进行律师事务所的基础建设和人才培养,律师事务所缺乏凝聚力和活力,律师没有后备力量,从而影响了律师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内部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律师事务所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必备的和自备的)少说也有十几种,如果每个律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制度来管理、也行事,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也就不会存在那么多问题了。内部规章制度不完善或没有落实是律师事务所管理松懈的一个最主要表现。当前,有的律师事务所虽然建立了规章制度,但是不健全或不完善,或某些制度已经落后、不实用;有的所即使建立了较为全面的规章制度,但是没有认真执行落实,只是为了应付司法行政部门的检查或做样子、面子,流于形式或形同虚设。

一位浙江律师对中国律师行业未来趋势的展望

一位浙江律师对中国律师行业未来趋势的展望 中国律师行业将迎来九大新变化法律服务市场将得到 充分开发未来十年,律师产业将步入万亿级市场规模 文章摘要:受互联网深度影响,律师行业将会出现下述新变化、新趋势:1、平台化将是律所组织模式的主流,生态圈化将是律所组织模式的重要补充,“互联网律所”将成为行业黑马。2、未来五年内将出现大型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上市公司,BAT等巨头也将介入法律咨询业市场。3、SOHO 办公、生态圈内“执业”、相当类型与成分的服务直接在线完成等将成为律师的新型执业模式。4、业务数据化将成为每个律所和律师的基本功。5、律所和律师的市场辨识度,将从主要依赖规模、资历与专业转向主要依赖“产品画像”。 6、行业队伍组成成分多样化,技术人员、产品经理、市场营销人员等非律师人才大量融入律师行业,非律师人才多于律师人才的律所将大量出现。 7、业务类型多元化,跨界融合性业务层出不穷,某些企业整体交予律师打理都不再是梦。 8、律所传统的核心竞争力即“人才力、管理力、文化力”将增加新三力“业务数据化能力、生态圈整合能力、服务产品化能力”。 9、犹如运管部门遇上网约车,司法行政、律师协会对于律师行业的管理很快将扩容和创新。一位浙江律师对中国律师行业未来趋势的展望

文︱何向阳 编者按:3月30日下午,何向阳律师应邀在浙江大学山东潍坊律师精英人才培训班上做了“互联网之于律师行业的深度影响”的专题讲座。此文系根据讲座发言整理。 “互联网+”,无论加零售、加物流、加金融,还是加教育、加医疗,都在某一传统产业领域摧枯拉朽,使得该领域要素资源全面深度重构,成就新的行业巨头。“互联网+“,加法律服务,重构法律服务产业的要素资源组合,形成新的行业格局,乃大势所趋。【必须承认,互联网+法律服务,相比加其他行业,难度大很多。主要原因是法律服务高度依赖知识、经验、智慧,甚至还依赖人脉,律师的性格、风格、人格也构成客户的选择因素,法律服务的个人性特征、社会化因素太强,不像工业制造品那样,很难量化、标准化。虽然医生的个人性特征也强,但医疗行为的自然科学属性占主要成分,所以“互联网+医疗”相比之下要容易一些。不过,再难,都只是影响进程快慢,而不会影响最终结果。太白金星们的熔炉已经架起,或加或减某些元素,即便看上去水火不容的两种物质都能融合,都能练成上好丹药。唯其难,最先成功者才能筑起壁垒,才难以被超越。】那么,基于互联网的影响,律师行业将会有哪些新变化、新趋势呢?一、平台化、生态圈化成为律所组织模式的主流和重要补充,“互联网”律所将成为行业黑马互联网去中心化,并让几乎所有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学习经历文本_1

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今年暑期,从XX年8月4日至XX年8月23日,我在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只是为了将我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驻马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转自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

新中国的法治发展历程(汇编)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新中国的法治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62年,弹指一挥间,但缔造了一段辉煌的法治篇章。 1949年新中国成立,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该纲领提出:“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宣告了国民党旧法统的灭亡。国民党旧法统的废除,宣告了国民政府政权的彻底终结,为新中国的法治建设排除了障碍、奠定了基础。为了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我国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1954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诞生,奠定了新中国立国、治国的最根本的法律基础,也为“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新中国的法治发展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也历经曲折。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确立法律的地位和权威。1982年宪法作出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的地位和权威通过根本大法的形式得到了确认与保障,并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指导下,我国现行基本法律相继出台。同时,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还制定颁布了涉外经济法律法规。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我眼中的未来中国律师行业(同名42697)

我眼中的未来中国律师行业(同名42697)

让他们转成律师。 三,公民就业、依法治国战略与纠纷解决的共赢。律师社区化无疑会扩大律师的就业范围,这样可以分化律师行业内“二八定律”的竞争压力,增加律师的收入,让更多人可以进入律师行业,带动就业,同于此时,就会有更多人学习法律带动法学教育的发展,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助力依法治国战略,并且律师的增多也有助于公民纠纷的解决。 未来中国律师行业的竞争将会有怎样的态势? 我们先来看看近几年我国律师团体的情况。根据全国律协2013年8月26日向社会公开的《中国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2013)》统计显示,截止2012年底,中国大陆律师数量为232384名。律师数量的年增长速度为9.1%,每一万人平均有1.6名律师。各地人均律师拥有量参差不齐。据有关统计显示,截止2014年,我国律师达27万多,2015年会突破三十万。在新的司法考试掌控下,律师的增长速度会有所放缓。再来看看中国的大学开设法学专业的情况,全国共有755所普本高校,2001年有292所开设法学专业,目前据不完全统计约有500多所高校开设法学专业。每年预计的法学毕业生15万多,再加上司法考试的严格通过率和部分学生进入公检法队伍,预计每年新增律师约2至3万人。其次,我国人口增长速度为1.07%,即每年新增1279万人。最后,来看看近几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情况。2013年,全国法院受理14216957件,2014年全国公受理1400多万

件,2015年全国受理案件1800万件,我们从上述的数据可以看出,每年进入律师队伍的速度与数量与全国人口增长数量速度和案件增长速度与数量相比,律师整体的生存空间是挺大的。不可否认的是,律师行业较为明显的体现着“二八定律”,律师自身也有发展历程,在这发展过程中,对于每一个律师而言,压力也是巨大的。 未来中国律师行业的需求量如何? 我们可以从最高院近几年发布的全国法院受理案件中看出一些东西。2013年,全国法院受理14216957件(同比上升7.35%),其中刑事案件971567件(同比下降2.5%),民商事案件7781972件(同比上升6.36%),行政案件123194件(同比下降4.93%)。2014年全国公受理1400多万件,其中刑事案件116.5万件(同比上升7.9%),民商事案件906.8万件(同比上升7.4%),行政案件19.3万件(同比上升21%)。2015年全国受理案件1800万件,其中刑事案件1126748(一审)件(同比上升8.29%),民商事案件11044739件(含一二再审)(同比上升20.06%),行政案件299765件(同比上升55.13%)。可见全国近几年各类纠纷呈上升态势,律师的需求量还是挺大的。而在这些案件中,作为新律师尤其要注意的是民商事案件,在民商事案件中又要注意这几类:以2015年为例,借款合同(尤其是民间借贷合同)纠纷1536681件,上升41.48%;信用卡纠纷169045件,上升74.28%;商品房预售纠纷172372件,上升42.29%;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888615件,上升11.44%;产品责任案件21826件,上升

律师事务所简介 - 148法律服务网

营口市律师协会 营口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营口律师的自律性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营口市律师协会章程》对营口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营口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94年,至今已相继召开了4次律师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现任理事会由29名执业律师组成,常务理事会由9名执业律师组成,现任会长马洪流系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曲武昌、马方友、孙凤任为副会长,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科长栾晓文兼任秘书长。 营口市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团结带领会员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奋斗。 营口市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是:1、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2、负责律师执业规范和惩戒规则的监督实施;3、组织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4、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扩大行业对外影响,开展行业发展战略研究;5、为会员提供微信业务信息平台;

6、宣传律师工作,开展行业文化建设,举办律师福利事业; 7、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完成营口市司法局及辽宁省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它职责。其下设26各律师事务所,分别是: 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创建于一九八五年,是营口市仅有的两家国办律师事务所之一。睿智所于二000年改制为合伙人制律师事务所。在三十年的发展中,先后多次被授予辽宁省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省文明单位,省文明律师事务所。睿智所是目前营口地区规摸大、业务能力强、服务多元化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并在鲅鱼圈区设有分所。现有35名执业律师,睿智所在田维桢主任的带领下,全所律师秉承“睿智者,善治法!”的信念,在法律服务的多元化、专业化等方面不断提升。其“睿智”的品牌在营口市法律服务市场已经确立。 辽宁海润律师事务所是营口市改革开放以来第一家有私人合伙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现有21名执业律师,在主任马方友的带领下,秉承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以诚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2014年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律师实习基地的资格。该所历行法治,以法律思维改变以往的法律服务观念,以创高档次律师服务所,成就知名律师,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服务的奋斗理念为己任。 辽宁元久律师事务所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于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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