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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XX银行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XX银行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XX银行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XX银行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

关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下简称“《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X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银行”)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XX银行20XX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程序、召开程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XXXX银行提供的以下文,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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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X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关于召开XX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4、《XX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有关资料;

6、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等会议资料。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文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和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现谨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据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系XX银行20XX年度股东大会,由XX银行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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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会议的股东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下同)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XX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XX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系依法选举或依法聘任所产生,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已获得XX银行董事会授权,亦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XX银行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据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XX银行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基本符合我国《公司法》、XX银行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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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XX亿股,占XXXX银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XX%,已达到贵行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以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条符合我国《公司法》、贵行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2、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XX银行本次股东大会于XX年XX月XX 日上午10: 00,在XX银行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没有新提案及临时提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3、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由XX银行董事长XX 先生主持,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五、关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监票人和计票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票现场进行了清点、统计,唱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并宣布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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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3、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需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均经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均经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各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XX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程序、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行章程、贵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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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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