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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奇俗——赶猪上山祭天公

闽台奇俗——赶猪上山祭天公

作者:青青河边草

来源:《闽南风》2010年第12期

闽台民俗看透透系列:

题记:猪肉是民间祭祀最常用的贡品,一般祭祀前,都要先把猪宰杀了,再抬到祭祀现场。可在漳州市龙文区檀林社却又个奇怪的风俗,村民祭祀前要先把猪活生生地赶到村里的一座山上,再进行宰杀祭祀。村民这是多此一举,还是另有来历?

正文:位于九龙江东侧的檀林社,是一座已有千年历史的古村落,由陈元光后裔孙陈仲于南宋年间(1155年)到此开基,全村约2800人口。这里村容古朴美丽,社里还有一座福山,高仅几十米,山上除了果树,还有约2亩的空地——那就是闽南农历正月十一“吃福”的起源地。

要吃猪肉先赶猪上山

每年正月初十下午,村民们便开始陆陆续续赶着活猪上“福山”。这些猪称为“天公猪”,是准备宰杀后祭天公祈求新一年五谷丰登用的。

吉时良辰一到,由主人手捧香炉在前引路,嘴里边喊道:“哦哦,乖乖,快上来……”,这些“天公猪”无需捆绑也不必鞭打,就服服贴贴地爬到“福山”上,似乎已经明白它们肩负的神圣使命,十分自觉听话。而一旁的村民也组成队伍,跟在后面一起上山,图个热闹吉利。现在村里养猪的人逐渐少了,祭祀需要的“天公猪”都改到外地去买,可能是这些猪初来乍到,人生路不熟,每次村民们都得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猪赶上山。不过,这在村民的眼里反而是一种别样的乐趣。

“天公猪”上“福山”后,就会被当场宰杀,投放到设置于此的大铁锅内,加入盐巴,煮成香气四溢的“福肉”,无论是排骨、五花肉还是内脏,都要切成小块,再根据参加活动的户数,均匀地分成数百或数千份。农历正月十一上午,这些“福份”被齐刷刷地摆放在祭台前,遥祭天公。仪式结束后,村民们便将各自的“福份”领回家,当晚全家欢聚一堂“吃福”。

“吃福”缘是纪念开漳将领

要吃猪肉还得先把猪赶到上山才能宰杀,这还是头一回听说。那么,龙文区檀林社为什么会存在这么奇特的“吃福”习俗呢?相传这与纪念开漳将领有关。

据《漳州府志》等地方志书记载:唐高宗总章二年(公元669年),泉(州)潮(州)间“蛮獠”骚乱,高宗诏令陈政为岭南行军总管,率领府兵3600人,将士132名,前往七闽百粤之交界故绥安县,开屯建堡,“以靖寇患”。随陈政入闽的将士都是光州固始(今属河南)人。

陈政率部入闽后,由于北方将士不服水土,生病乃至病亡者较多,难以战胜“蛮獠”,便退保九龙山,奏请朝廷增兵。朝廷命陈政兄陈敷、陈敏率固始“五十八姓”军校5000余众增援,陈政母魏敬及子陈元光随行。队伍行至浙江、福建交界,陈敷、陈敏染病而死,足智多谋的老夫人魏敬,强忍悲痛,与孙儿陈元光一起率军南下与陈政会合。

行至檀林,只见这里一座翠绿的山上植满檀香树,香气袭人,生机勃勃。魏敬在此设坛祈天,请求天兵天将助阵,并许愿一旦成功将献上厚礼表达谢意。

当晚,陈政在梦中得天神指点,茅塞顿开。他命士兵们绑缚了很多草人装在竹筏上,利用大雾迷茫的深夜,擂起战鼓,虚张声势。对岸獠兵忙弓箭如雨。一天下来,箭已用完,唐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乘坐竹筏冲向对岸,把獠兵打得落花流水,向华安一带逃窜。

唐军大获全胜,经万松关到达檀林,与守候在此的魏敬会合。当地民众赶来猪羊慰问唐军,魏敬、陈政不愿劳民伤财,不受厚礼。当时正是农历正月十一,民众说,我们顺便祭天公,感谢天公保佑大军节节胜利,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于是就地杀猪宰羊,军民共同向“天公”献上丰厚祭品,表达谢意。

祀后,唐军还是舍不得享用美食,陈政命手下战士根据民众户数,将猪肉切分成若干等分,让百姓带回家中享用。考虑到老百姓平时生活困难,吃上一餐肉改善伙食不容易,陈政又下令在煮食猪肉时加入盐巴,以保存得久一些。没想到这样熬煮后,猪肉更加香甜可口,民众吃得欢天喜地,都说:“托了唐军的福才有…福肉?吃”。从此,人们把小山头称为“福山”,每年正月十一都在山上分“福肉”吃“福”。

直到现在,在分发“福肉”的现场,即使肉香四溢,令人流涎,却无人敢在现场吃肉,因为这是唐军留下的“优良传统”。

村民介绍:从前的这一天,附近方圆数十公里的村庄,都有人赶着猪来福山参加活动。当时从紫泥、角美、石码前往檀林,必须乘船摆渡,而说来奇怪,“天公猪”每每都会自觉自愿地上船,一旦船靠岸,它们又会赶在主人之前抢先上岸,摇摇摆摆地走进檀林。

陈政、陈元光父子入漳后,子孙后裔繁衍播迁,不断壮大。至南宋年间,原居于浦南一带的陈氏后人决定开拓新的发展地点,得知檀林“福山”是先人祭天之地,便决定移居于此,以获得先人庇佑。定居以后,他们立即修建了威惠庙,奉祀魏敬、陈政、陈元光等,这就是保存至今的檀林威惠庙。随着陈氏族人及开漳将士后裔向外播迁,“吃福”的习俗也流传至粤、浙、台等地及东南亚甚至海外众多国家。(总字数1861)

青青河边草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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