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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设备缺陷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预防性工作,减少设备缺陷发生,确保设备健康状态可控,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障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各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缺陷管理是日常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是设备管理的主要环节,是点检定修管理的基础。

第四条从源头抓起,严把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环节,为机组无缺陷投产运行奠定基础。

第五条树立“动态零缺陷”理念,突出缺陷预防控制,严格重复性缺陷管理,做到及时消缺,保证消缺质量。

第六条缺陷管理主要任务是监视设备劣化倾向,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减少缺陷发生。对已发生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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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举一反三,对同类设备系统进行检查。

第七条基层企业是缺陷管理的责任主体,设备主管部门是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八条建立、健全设备缺陷全过程管理机制, 利用信息化和在线监测等先进手段,从缺陷的预防控制、提出消除、验收恢复、统计分析到评价考核形成闭环管理。

第九条消缺作业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等有关规程、制度要求,严禁无票作业。

第二章缺陷分类

第十条设备缺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污染环境的状况和异常现象。

第十一条设备缺陷包括以下五类:

(一)一类缺陷:是指直接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止主设备运行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

(二)二类缺陷:是指设备参数已超标,但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结合机组检修或临时停止主设备运行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

(三)三类缺陷: 是指在不停止主设备运行、不影响机组或全厂出力的情况下,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即可消除的设备缺

陷。

(四)四类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系统以外,对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区域存在的缺陷。

(五)设备异常:是指设备运行参数或试验数据虽未超出规程规定,但已发生较明显的劣化趋势或设备状态出现异常,需要加强监视运行的隐性缺陷。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设备缺陷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的有关制度。

(二)监督分子公司对基层企业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指导基层企业一类设备缺陷的处理。

(三)组织解决设备重大疑难问题和具有共性缺陷的管理问题。

(四)组织分子公司进行设备缺陷管理经验交流。

第十三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贯彻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有关制度要求,监督检查本办法在基层企业的执行。

(二)监控、指导基层企业一、二类设备缺陷的发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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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三)组织基层企业研究、解决缺陷管理中重复性缺陷等疑难问题和具有共性的专业技术问题。

(四)每月对所属企业设备缺陷进行梳理汇总、统计分析,形成《设备缺陷管理分析报告》在系统内发布,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五)组织基层企业进行设备缺陷管理经验交流。

第十四条基层企业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设备缺陷管理与考核的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建立缺陷管理责任体系,加强考核追责。

(二)定期(月、年)对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设备

缺陷统计分析考核报告》,研究缺陷发生、发展的技术、管理等深层次原因,降低缺陷发生次数。重点开展重复性缺陷统计分析,并严格落实考核。

(三)加强设备检修标准化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检修周期;加强设备异常管理,实施设备维护保养,控制和减少缺陷发生。

(四)每月由生产副职或总工程师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参加“检修(维护)计划平衡会”,综合发电任务、运行方式等因素统筹布置和安排设备检修和消缺工作,下达“月消缺计划”;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月消缺计划”,下达“周消缺计划”到集控中心

等有关单位。

(五)对“检(维)运一体”管理体制的企业要明确缺陷管理职责,保证缺陷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

第十五条技术监督服务单位职责:

(一)为基层企业一、二类缺陷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受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的委托,监督指导基层企业设备缺陷的专业技术问题分析。

第四章预防与控制

第十六条新机组投产后,对运行中发生的设备缺陷及时消除,由于设计原因和安装质量原因不能及时消除的设备缺陷,要在首次机组检修中予以消除。

第十七条加强设备检修质量控制,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机组A级检修后连续运行180天以上。

第十八条落实检修维护保养定期工作的相关标准要求,执行工艺规程、遵守工艺纪律,强化设备预防性工作,开展设备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

第十九条强化重复性缺陷管理,同一台设备在正常劣化周期内重复发生同类缺陷或同类设备重复发生同类缺陷即视为重复性缺陷。对于重复性缺陷要举一反三,开展检查和治理,采取可靠措施杜绝此类缺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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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发现与录入

第二十条缺陷发现:

(一)严格执行设备定期轮换、定期试验及巡检制度,及时发现设备缺陷。

(二)点检人员按照点检标准开展点检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及隐患。

(三)运行、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缺陷录入:

(一)基层企业必须建立设备缺陷管理信息系统,四类及以上缺陷必须全部录入系统。

(二)做好缺陷分类录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杜绝缺陷“高类低挂”。

(三)运行人员、检修人员、点检员以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均可录入缺陷;录入人员对缺陷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第六章处理与验收

第二十二条缺陷处理:

(一)一类缺陷发生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分子公司、集团公

司汇报,集团公司掌控一类缺陷的处理情况。

(二)二类缺陷发生后及时向分子公司汇报,分子公司掌控缺陷处理情况。

(三)缺陷处理时限规定:

一类缺陷:确保安全,立即停机、停炉、停电进行处理,并明确消除时间。

二类缺陷:结合近期的计划检修或停机、停炉、停电等机会尽快进行处理,并明确消除时间。

三类缺陷:具备条件尽快消除,减少非计划夜间消缺。

(四)暂不具备条件处理的缺陷,应制定预防缺陷扩大的措施和处理计划,经企业主管生产领导或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缺陷验收:

一类缺陷消除后分子公司要到现场验收;二类缺陷消除后,企业设备、运行、检修等相关人员要现场共同验收;三类缺陷消除后,检修人员与运行人员要现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闭环,恢复正常状态。

第七章统计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基层企业每月对设备缺陷发生次数、消缺率、重复性缺陷次数、发生原因等进行对标统计分析,总结和摸清缺陷变化规律,为设备检修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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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缺陷数量对比分析要具有可比性,应以机组实际运行方式为准,考虑在相似的机组、设备运行状态下的缺陷数量变化。

第二十六条一、二类缺陷应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分析缺陷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点检人员是缺陷管理的执行主体,检修维护人员是消缺的责任主体。

第二十八条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应给予奖励;对于发现重大设备隐患的人员应给予奖励;检修维护人员发现的缺陷不纳入考核。

第二十九条基层企业每月组织召开“检修计划平衡会”,主要领导、主管生产、经营、燃料、物资领导和有关部门,点检员及检修、运行专业管理人员参加。

月“检修计划平衡会”上通报缺陷分析情况,讨论缺陷成因分析的准确性、合理性,通报考核结果;会后在企业内部公布《设备缺陷统计分析考核报告》,并上报分子公司备案。重点对重复性缺陷原因及处理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降缺陷措施。对有技术难点的缺陷,专题或立项攻关。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基层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

《设备缺陷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 86号)停止使用。

附件1:**公司(企业)**月设备缺陷发生统计表

附件2:设备缺陷统计分析考核报告

附件3:设备缺陷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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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公司(企业)**月设备缺陷发生统计表

(Excel文件)

主管生产领导:审核:编制:

附件2:

设备缺陷统计分析考核报告

(word文件)

一、缺陷情况

二、原因分析

三、暴露问题

四、防范措施

五、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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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设备缺陷处理流程图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为了贯彻我国“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节能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应以质量监督为中心,对电力企业耗能设备及系统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第四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生产及试验研究单位和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节能技术监督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节能技术监督和节约能源的规程、规定、条例,建立健全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体系,实行技术责任制,对影响发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使电、煤、油、汽、水的消耗率达到最佳水平,保证集团公司节能工作持续、高效、健康的发展。 第六条节能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降低发电设备和系统的能源消耗。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节能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指导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执行;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方针、条例、制度、办法及年度计划;审查批复各有关节能技术监督请示报告,采取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对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设计、安装、调试进行节能技术监督;对发电企业的供电煤耗及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节能整改措施并颁布实施; (四)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节能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节能监督工作;

发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规范和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1.2 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影响设备经济运行以及对文明生产环境有影响的异常情况。 1.3 设备缺陷管理实行闭环式管理方式,即对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消除、验收、统计、考核进行全过程管理。1.4 设备缺陷管理应做到科学统计、公平考核、闭环管理。 1.5 重视和强调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和消除缺陷的快速性。 2 职责与分工 2.1 运行部门为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状态管理及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等,对缺陷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做好消缺配合工作,负责消缺验收(试运),并对检修部门消缺工作进行监督。 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熟悉掌握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分工管理标准等。 2.1.2 运行人员在运行、巡回检查或定期切换试验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主值(班长),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运行班无法消除的缺陷,立即通知相关检修班组,并及时把缺陷进行登陆缺陷管理系

统;检修人员因设备分工等问题拒绝接受时,缺陷单可转发给生产技术科专工(同一车间的专业之间的由车间解决),由生产技术科专工审核后再发送给缺陷所属单位;当发现一类缺陷及后果严重的缺陷时,应立即采取临时监护措施,汇报值长及车间领导。 2.1.3 运行人员应督促检修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积极配合检修消缺,及时办理隔离措施和工作票,并对检修防护措施进行确认。对于不需做隔离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20分钟,需做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1 小时,需做特殊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由值长(生产技术科专工)认定,需要停用设备才能处理的缺陷,应经值长批准、及时停用或切换备用设备,创造条件尽快消缺。配合检修诊断设备、分析原因,为处理缺陷提供依据。 2.1.4 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申请通知后,须在60分钟内完成缺陷验收与工作票终结,对检修现场卫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验收质量负责,而后验收人签名;设备需要试转验收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如运行人员对缺陷验收无法确定可汇报车间领导请求技术支持,由车间进行验收确定。 2.1.5 设备缺陷情况是运行交接班主要内容之一,交班者在交接班时清楚本班发现缺陷的数量(包括运行发现与检修发现)、重要缺陷的情况、未消除的缺陷数量及是否采取措施等,接班人员要对上一班缺陷交待把关,当发现内容不详或不准

中国大唐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标准祥解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 经济性评价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各基层火力发电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能源节能〔1991〕98号) 《节能技术监督导则》DL/T1052—2007 《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DL/T783-2001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T17167-200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130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热效率为核心能耗管理指导意见》(大唐集团生〔2008〕11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能耗指标分析指导意见》(安生〔2008〕45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节能降耗指导意见(试行)》(安生〔2008〕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安生〔2009〕49号) 《耗差分析技术标准》(Q/CDT 105 0001—200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运行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6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试行)》(大唐集团制〔2008〕1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全能值班、点检定修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大唐集团人〔2007〕183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14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大唐集团制〔2005〕157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入厂煤验收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7〕42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储存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7〕5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脱硫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脱硫设备可靠性,确保脱硫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脱硫设施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 第三条火力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以燃料及脱硫剂、脱硫 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脱硫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脱硫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应当由具有设计、调试、技术服务能力的专业单位完成。 第四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

基层火力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 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团公 第一级为集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 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脱硫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对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 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审批在建和投产脱硫设施因脱硫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火力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

火力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设备缺陷管理机制,确保设备状态可控,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障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明确和规范了设备缺陷的定义和分类原则、缺陷处理流程及要求、分析与考核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设备缺陷管理与考核 工作。 第四条引用标准为《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缺陷管理是日常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是设备管理的主要环节,是点检定修管理的基础。应从源头抓起,严把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环节,为机组无缺陷投产运行奠定基础。设备缺陷管理按照“动态零缺陷”理念,坚持“防消结合,分级监督指导”的管理原则。鼓励发现缺陷,反对发生缺陷。实事求是,及时消缺。切实做好点(巡)检工作,扎实开展设备定期检查、

保养、试验、技术监控等例行工作,准确把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和劣化趋势,不断提高设备维护和缺陷管理的水平。 第六条设备缺陷管理的任务是监视设备劣化倾向,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出现缺陷及时消除,降低缺陷发生机率。按照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对不具备条件消除的缺陷, 制定监视和防控措施, 做好事故预想, 防止缺陷蔓延或扩大;发生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缺陷时, 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 第七条消缺作业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等有关规程、制度要求,严禁无票作业。做好危险点(源)分析与预控。涉及有限空间、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设备的消缺作业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设备缺陷全过程管理通过公司核心业务一体化系 统(以下简称“一体化”)实现,从缺陷的录入、工单策划、验收关闭形成闭环管理,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开展分析、统计和考核。 第二章缺陷的定义和分类 第九条设备缺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污染环境的状况和异常现象。 第十条设备缺陷包括以下五类: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发、供、变、送、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州电力总公司关于检修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发、变、送、配电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缺陷管理。 3 缺陷分类 电网中使用的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3.1 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的重大缺陷。 3.2 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3.3 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4 缺陷管理 4.1 设备缺陷台帐的建立 4.1.1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建立《设备缺陷登记簿》。 4.1.2 在变电站、线路工区、发电厂、调度所、供电所建立所辖设备的《设备台帐》。 4.1.3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分别建立《设备缺陷统计台帐》。 4.1.4 《设备缺陷

最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第四条火力发电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第五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环保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组织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发电企业因环保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环保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环保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环保监督技术;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范本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 前言Preface 2002年12月29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正式组建,开始了追求光荣与梦想的奋斗征程。经过三年的艰苦创业,大唐集团公司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一步步走向壮大与成熟。面对时代赋予的机遇与市场竞争的挑战,大唐集团公司致力于总结经验,提炼理念,统一意志,优化行动,特编制《同心文化手册》。 《手册》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的宏观背景下,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核心,鲜明提出并系统阐明大唐集团公司的文化取向和价值主。 《手册》以“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的“同心文化”为主要容,是基于传统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原理,融合电力文化独有的特色和大唐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一代代电力工作者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对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所形成的文化积淀的概括、升华和延伸。 《手册》是大唐的行为纲领,是指导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统领制度、经营、管理的基础法则,是引导大唐走向美好未来的思想指针。 全体大唐人自觉认同同心文化,自愿接受同心文化的熏、监督和约束,并不断对其进行补充与丰富,全面打造和谐的大唐、活力的大唐、发展的大唐。 同心文化的提出只是开始,成功源于行动。将同心文化“化于心,外化于形”,是大唐人共同的责任。在同心文化的引领下,我们的路将走得更远,步伐将更加坚定。 同心文化理论Dedicated Culture Theory 同心文化是大唐文化体系的主题,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对企业文化的形象总结。“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是同心文化的基本特征。 一、什么是同心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与国家同心,以电力报国为己任,执行国家能源战略,与时代共同进步。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上下同心,全体员工目标一致、思想统一,务实行动、追求卓越。 二、同心文化的定义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

附件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延长设备寿命,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A版)》的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检修管理贯彻“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定期检修为基础,以检修的安全和质量为保障,以精密点检为手段,逐步增大实施状态检修设备的比重,最终形成一套融定期检修、故障检修、状态检修为一体的优化检修模式。 第三条状态检修是设备检修管理的发展方向,发电企业要重视设备状态的监测,逐渐完善设备测点,使用先进的测试仪器、仪表和分析方法,加强设备状态分析,根据不同设备的重要性、可控性和可维修性,循序渐进地开展状态检修工作。集团公司鼓

励各发电企业积极开展状态检修的研究和实践,并使状态检修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持续推进机组检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不断夯实检修管理基础。以提高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能为核心,深入排查设备故障因素,分析设备性能劣化倾向,研究探索机组检修在管控手段、技术支撑、评价考核等各个方面的管理模式和方法,积极推进机组检修精细化管理。 第五条机组检修实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严格费用科目管理,检修费用不得挪作他用;提倡修旧利废,坚决避免大拆大换。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子公司、分公司和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以及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全资、控股公司及委托管理的火力发电企业(以下简称“火电企业”),供热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检修管理工作目标及要求; (二)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二级单位和火电企业的检修管理工作;

管理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保证集团公司所属电厂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以确保各基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 第三条计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开展工作,按照依法计量、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贸易结算用电能表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发电企业应在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基层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电能表技术检定部门(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搞好电能表的强检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本部,第二级为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证计量工作的专业管理,集团公司成立计量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有关人员组成,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应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计量办公室,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九条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明确一个部门主管本单位计量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在本企业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计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由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实施计量管理和服务工作。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是网、省(市、自治区)计量办公室的电测、热工计量检定机构,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接受各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和计量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在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政策、法规、制度和国家对电力行业的特殊要求; (二)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各项计量标准目录、配备规划、管理制度等有关计量工作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原则、关系、组织机构及职责和制度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三)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 (四)指导与服务、管理与协调、监督与考核、教育与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管理关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安全监督工作实行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分级监督管理,即: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所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企业应定期向其报告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并通过董事会明确各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八条对委托代管的企业或单位,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第九条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内企业作为业主方时,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系统内企业作为承包方时,除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做好内部监督外,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同时接受业主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特许经营项目所在企业对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企业,以资产归属划定安全管理界面,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设备缺陷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预防性工作,减少设备缺陷发生,确保设备健康状态可控,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障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各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缺陷管理是日常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是设备管理的主要环节,是点检定修管理的基础。 第四条从源头抓起,严把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环节,为机组无缺陷投产运行奠定基础。 第五条树立“动态零缺陷”理念,突出缺陷预防控制,严格重复性缺陷管理,做到及时消缺,保证消缺质量。 第六条缺陷管理主要任务是监视设备劣化倾向,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减少缺陷发生。对已发生的缺陷,要举一反三,对同类设备系统进行检查。 第七条基层企业是缺陷管理的责任主体,设备主管部门是

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八条建立、健全设备缺陷全过程管理机制, 利用信息化和在线监测等先进手段,从缺陷的预防控制、提出消除、验收恢复、统计分析到评价考核形成闭环管理。 第九条消缺作业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等有关规程、制度要求,严禁无票作业。 第二章缺陷分类 第十条设备缺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污染环境的状况和异常现象。 第十一条设备缺陷包括以下五类: (一)一类缺陷:是指直接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止主设备运行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 (二)二类缺陷:是指设备参数已超标,但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结合机组检修或临时停止主设备运行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 (三)三类缺陷: 是指在不停止主设备运行、不影响机组或全厂出力的情况下,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即可消除的设备缺陷。 (四)四类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系统以外,对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区域存在的缺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 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2015版)一、必备条件

二、评价指标 序号指标 名称评分规则标准 分 实得 分 评价 周期 责任部门 1 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发电量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5分,每减少1% 扣5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火电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 由于电网结构限制或因供热、电价等原因实际利用小时与区域平均利 用小时偏差大的企业,按照历史情况进行适当修正。 对于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电量转移,电量转出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 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电量转入企业发 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 量/2。对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电量转移,如所属分、子 公司确实无法实施内部电量转移,且通过电量转出能使企业利润率有 所提高,所在分、子公司供电标准煤耗有所下降,电量转出企业的发 电量基数将作相应调减;达不到以上条件要求的,发电量基数不做调 整;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不进行调整。 30 月计划营销部 2 燃料供应合 格率 (新增加指 标) 燃料供应合格率=90%,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扣1 分。 燃料供应合格率=(日历小时-缺煤停机时间-因燃料降出力折额定出力 时间)/日历小时 (备注:目前集团创一流网站已增加此项指标,但1月、2月还未有数 据,此指标公司将划归输煤管理部) 20 月燃料管理部 3 标煤单价实际煤价/标煤单价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 加2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煤价及相关费用按所在省(区)各煤种的标杆煤价核定;运杂费按物 价部门批准的费率和实际运距核定。在上述原则下,根据每个企业不 同煤种的电煤计划量加权平均计算该企业到厂含税标煤单价基数。 30 月燃料管理部 4 入厂、入炉煤 热值差 得分=标准分-(热值差(kJ/kg)-300)/100。公式变更,原为50230 月燃料管理部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某某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1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1. 设备维护部经理应全面了解机组运行状况,掌握缺陷的发现、消除和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协调 2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办法A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办法(A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改造工作,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全资、控股公司及委托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三条技术改造的内容 技术改造是指对现有设备和设施,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设施,利用国内外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以提高其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调性、满足环保要求,并增加生产能力而进行的完善、配套和改造。技术改造的投资形成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种资本性支出。 第四条技术改造的范围 一、消除影响发电厂安全、可靠运行的设备缺陷和公用系统存在的问题;提高效率和出力,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 二、降低供电煤耗、水耗、厂用电等,提高发电设备的经济性; 三、水电厂机组提效、增容扩机改造以及大坝补强加固改造; 四、改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发电设备和设施进行延长寿命改造; 六、提高环保设备、设施的安全、经济及可靠性; 七、其它技术改造项目。 第五条技术改造的原则 一、技术改造应以发电设备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节能降耗、提高机组效率为重点,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为依据,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 二、技术改造资金应重点使用,并进行充分的投资经济效益评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工程管理,努力缩短工期,保证质量,降低造价。 四、对重点的技术改造项目要实行项目资本金制、项目负责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五、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应实行从可研、立项、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竣工评价到决算等全过程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2007年版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恶性事故,保证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发生下列情况时,按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发出“技术监控预警通知单”: (一)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处于严重异常状态,但仍在运行; (二)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控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三)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四)基层企业有关负责人带头违反技术监控工作制度要求; (五)在大、小修和临修以及技改中安排的技术监控项目中有漏项,并且隐瞒不报;

(六)基层企业技术监控体系不能正常运转; (七)技术监控设备发生异常情况,不按技术监控制度规定按时上报; (八)在基建工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预警: 1.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存在重大问题,违反设计规程和设备监造大纲的; 2.在安装施工中,不严格按照《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及签证的; 3.对电力设备不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设备检查和签证的; 4.设备及施工焊口的无损探伤、力学性能、金相、断口、光谱和硬度等项的评定不符合要求的; 5.在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期间,不按达标机组的标准进行考核。遇到问题不经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讨论,并提请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而自行降低标准的。 第四条技术监控预警分为两级,一般预警和严重预警。一般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技术监控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提出并直接签发,同时以电子邮件发给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严重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信息系统上提出,由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

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 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风险预控能力,努力实现问题管理向风险辨识,结果管理向风险预控的转变,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工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为规范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必须遵循“贵在真实,重在整改,持续改进”的原则,客观真实地辨识评估风险,采取措施对已知的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和基层各发电企业。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指导公司系统开展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建立集团公司系统安全风险控制外部评审(以下简称“外审”)专家库,组 11

织开展专家培训、建立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体系; (二)负责“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总体把握集团公司系统外审的年度工作计划; (四)监督安全风险控制评估重大问题的整改工作,组织对全系统存在趋势性、共性问题的专题、专业、专项攻关; (五)准确把握公司系统发电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第五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监督、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控制内部评审(以下简称“内审”)工作,做好分子公司外部评审的计划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审查所属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外审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 (三)研究所属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四)对“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的改进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审核推荐合适的外审专家,组织企业有关管理和专业人员参加外审工作。 第六条基层发电企业职责 (一)组织实施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工作,做好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动态管理; (二)积极配合外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整22

发电企业缺陷管理办法

XX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缺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所属发电单位缺陷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缺陷管理重在通过提高设备检修、维护质量,降低设备缺陷的发生率;通过提高设备消缺质量,减少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率;通过规范缺陷消除工作的管理程序(包括缺陷的提出、消除、验收、评价、分析、预防、控制、统计、考核等),提高防控设备故障能力。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缺陷分为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是指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状态和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建、构筑物设施和附件的损坏、安全、消防和防洪设施损坏,以及由于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其中零、一、二、三类缺陷主要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主要指非设备性缺陷。 1. 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2. 一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

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 二类缺陷是指系统无备用设备需在计划检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该缺陷不影响设备出力和以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机组正常运行的可能,需要倒系统运行或必要时需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 4. 三类缺陷是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5. 四类缺陷是指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设备基础等)、一般照明(不含生产现场照明)、卫生间、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 6.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7. 及时消除的缺陷是指在规定的时限内,包括批准延期处理的时限内消除的缺陷; 8. 缺陷管理主要指标 (1) 各类缺陷比例=(各类缺陷数/缺陷总数)×100% (2) 消缺率=(已消除的缺陷数/缺陷总数)×100%,月度消缺率应大于95%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doc8页).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制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陕西代表处,系统各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保证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现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主题词:技术管理办法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3年8月4日印发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法规,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控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控管理的目的是: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控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控管理指令畅通无阻,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第三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电力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中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控管理。 第四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依据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利用计量、检验,试验等手段,建立全方位的技术监控管理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控管理理念要不断创新,以适应技术监控管理的需要。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控管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最新版) 1总则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通过对人身、设备、电网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制定本规程。 1.2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以下简称“四不放过”)。 1.3事故统计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事故统计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1.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1.5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各发电企业。 1.6本规程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上报电力监管部门和处理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1.7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发电企业上报各区域电力监管部门的事故,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定性,由集团公司认定之后方可上报。 2事故(障碍)定义和级别 2.1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2.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2.1.1.1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规 定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发、供、变、送、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州电力总公司关于检修管理暂行办法、《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发、变、送、配电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缺陷管理。 3 缺陷分类 电网中使用的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的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4 缺陷管理 设备缺陷台帐的建立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建立《设备缺陷登记簿》。 在变电站、线路工区、发电厂、调度所、供电所建立所辖设备的《设备台帐》。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分别建立《设备缺陷统计台帐》。《设备缺陷登记簿》应按顺序正常填写,必须将上月记录保留至本月底,以便查阅,新月份另起一页填写。 《设备缺陷登记簿》的“缺陷内容栏”须写明设备缺陷部位及异常现象。 《设备缺陷登记簿》的“接通知人栏”由运行当班人员或设备管理专责人填写,接到消缺通知的检修人员的姓名和时间必须填写清楚。 《设备缺陷登记簿》的“缺陷处理方式栏”须写明该缺陷的简要处理情况。 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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