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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天 辰 化 学 工 程 公 司

文件编号:T07006-45-EP81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基础工程设计

环保专业统一规定日期:2007.7 版次:0

环保专业统一规定

项目名称:神化包头煤制烯烃项目

工程代码:T07006

1 2007.3.15

2006.12.18吴晓岚晏涛毕喜成段天魁版 次文件说明日 期编 制校 对审 核审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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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环保 (1)

2环境保护目标 (1)

3环境保护设计原则 (1)

4环境保护专篇编制规定 (12)

5 环保专业采用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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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环保 1.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统一设计指导思想,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设计基础)。 1.1.2 编制原则

本设计执行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87)国环字第002号文)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发布的《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98)。 1.1.3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初步设计。 1.1.4 设计范围

本设计仅包括神华包头煤制烯烃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2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采取先进可靠的环保措施,以保证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保护本项目周围的环境质量。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最终排入大气环境;废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送至包头南郊污水处理厂,经该厂处理后的废水排入黄河画匠营子水源地下游。废水经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量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排放。所以,受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直接影响的主要是本项目厂区周围的大气环境及地表水体黄河。因此,本设计依据“环评报告书”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为:

(1)大气环境:厂区周围10km 范围内的居民区,如包头市、包钢居民区等各监测点等。

(2)地表水环境:黄河。 3 环境保护设计原则 3.1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

建设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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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表3-1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浓度单位

年平均

0.06 日平均 0.15 SO 2

1小时平均 0.50 年平均

0.08 日平均 0.12 NO 2

1小时平均

0.24 日平均 0.30 TSP

年平均

0.20 日平均 4.00 CO 1小时平均 10.00 H 2S 一次浓度 0.01* mg/Nm 3日平均浓度

7.0** 氟化物

1小时平均

20** μg/Nm 3日平均浓度 0.15 pM 10年均浓度 0.10

mg/Nm 3

注:*硫化氢采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表1中的规定值

**适用于城市地区

(2)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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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质量标准

表3-2

序号

监测项目

标准限值,mg/L

1 pH 6.5~8.5

2 总硬度 ≤450

3 氟化物 ≤1.0

4 氯化物 ≤250

5 硝酸盐氮 ≤20

6 亚硝酸盐氮 ≤0.02

7 氨氮 ≤0.2 8

硫酸盐

≤250

(3)地表水环境

黄河水包头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昆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表3-3

(4)噪声

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4。

环境噪声标准

dB (A ) 表3-4

标准类别

区域功能

昼间

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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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2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60 50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pH >7.5)的标准。具体数值见表3-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

mg/kg 表3-5

3.2 废气排放控制

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统一规定”中的标准执行,特殊情况各装置院可根据自己的排污组成增加应遵循的排放标准。如:采用丙稀制冷,要考虑增加丙稀排放标准,国内没有的,参照国外标准。

(1)废气排放限值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所有装置工艺气体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厂界大气污染物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物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热电站锅炉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Ⅲ时段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6。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3-6

允许排放速率kg/h

废气

种类 污染物

排放浓度 mg/m 3排气

筒高度m

排放量 kg/h

周界浓度 限值 mg/m 3

标准来源

50 39 60 55 80 110 生产废气

SO 2

960(硫磺装置) 550(其它装置)

100 170

0.4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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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排放速率kg/h

废气

种类

污染物

排放浓度 mg/m 3

排气 筒高度m

排放量 kg/h

周界浓度 限值 mg/m 3

标准来源

150 382.5

18 4.94 颗粒物 120

20 5.9 1.0

30 23 40 39

50 60 60 85 100 236.11

150 531.25

15 5.1 30 29

50 77 60 100

甲醇 190

80 178 12 15 10

20 17 30 53 非甲烷总烃

120

40 100 4.0

50 55

75 117.2 NH 3

--

100 208.3 1.5 50 3.8

80 9.3

H 2S -- 100 14

0.0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厂界二级

烟尘 50

SO 2400

热电站

NOx 450*

《火电厂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03

第3时段

注:“*”代表V daf >20%

(2)工艺废气及燃烧烟气

工艺废气尽量送火炬焚烧。自备燃煤热电站,采用有效的烟气脱硫、除尘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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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3)含硫化氢气体

1)正常工况下,对富含硫化氢气体原则上不能采取焚烧处理的方式排放大气,应进气体脱硫装置处理。

2)易挥发有毒气体的含硫污水应采用管道密闭输送至新建含硫污水汽提装置处理,不能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场。

3)硫磺回收装置的回收率应达到99.8%以上。并对硫回收方法作简要说明,且应在硫回收装置内设置硫化氢气体浓度检测报警仪。

4)含硫污水汽提装置、硫磺回收装置的设计应考虑在事故状态下降低硫化氢排入大气中的措施。

(4)含烃类气体

1)含烃气体的放空不得直接排入大气,放空的可燃气体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排或少排火炬。化学品储罐区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2)化学品(甲醇、烯烃等)储罐应尽可能采用球罐或浮顶罐。 3)化学品(甲醇、烯烃等)装卸设施采用密闭装卸系统。

4)根据HJ/T 125-2003《清洁生产标准石油炼制业》的要求,所有装置含烃物料的采样均应尽量采用常规密闭采样器,储罐的采样尽量采用专用的自动采样器,减少烃类的无组织排放。

(5)恶臭气体

1)污水汽提装置的原料污水罐要有足够的缓冲能力,并保证有高效的除油设施,确保油水分离和沉降时间,尤其呼吸口要采取措施,保证含硫气体脱臭后再排入大气,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硫磺回收装置应设有尾气处理设施,尾气排气筒设置SO 2、NOx 浓度和流量在线监测设施,保证尾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3)为了防止事故状态下硫化氢排入环境,应设硫化氢火炬,使不能进入回收装置的少量硫化氢气体焚烧后排放。

(6)其它

工艺气体排气筒、焚烧炉、火炬、锅炉等排气筒应按《石油化工企业排气筒(管)采样口设计规范》设置烟道气采样口和采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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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废水排放控制

(1)废水排放限值

清净下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生产、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场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各装置出水必须满足本项目污水处理场接纳标准。标准值分别详见表3-7和表3-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 表3-7

本项目污水处理场接纳标准

表3-8

水 质

排水点

项 目

浓度(mg/L)

备 注

CODcr 700 BOD 5

550

SS 200 NH 3-N 300 1

气化装置

pH

7~9

甲醇 <1500 乙酸钠 <10700

CODcr <9600 BOD 5

<6800

2 MTO 装置

pH 6~9

CODcr 500 3

PP 装置

BOD 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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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质

序号

排水点

项 目

浓度(mg/L)

备 注

SS 500 pH 6~9

油脂 20 CODcr 300 BOD 5

100

SS 500 pH 6~9 4

PE 装置

油脂

20

pH 6~9

5 其它装置

油脂

20

(2)节约用水,减少排污

1)严格控制新鲜水用量。应优先选用不产生或少产生废水的工艺和设备,生产用水尽可能多次利用、循环使用或回用;含硫污水汽提装置的净化水应回用,回收率应达到集团公司要求;污水处理站出水,部分回用作循环水补充水。

2)尽量采用空冷。必须用水冷却的机泵及其润滑系统等,除对水质有特殊要求者外,应用循环水。空冷设备应尽可能采用干式空冷器,确因工艺需要采用湿式空冷器的,应采取措施回收利用脱盐水。

3)循环水系统应设水质处理设施,不得用增大排污量的方法来维持水质。 4)凝结水统一回收利用。 (3)污水排放系统要求

排水系统划分应遵循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对于生产废水,各装置院尽量考虑内部回用。不能回用的,经预处理至满足污水处理场进水要求后,排入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场出水尽量回用,剩余的废水达标排放至昆河。

① 生产污水系统

该系统收集生产过程中排出的生产污水,以及室外污染区的初期污染雨水或地坪冲洗水。该污水先收集于污染雨水池内,然后用泵送往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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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生活污水系统

该系统收集厂区各建筑物内卫生间排出的生活污水,以及化验室排出的化验污水。该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再重力排至本项目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化验污水中对生物处理有毒的污水(如强酸、强碱、有毒试剂等),应单独收集后做特殊处理,以免影响下游生物处理。

③ 清净下水系统

该系统收集厂区清净下水(如循环水排污、脱盐水排出的经中和后的再生水等),收集后在基地内回收系统处理后回用,回收系统排污水排往厂东边昆河,昆河距厂西侧边界线约6.5km 。清净下水经排水泵房提升后,拟用一条排水管线排往昆河。

(4)污水处理

本工程拟建生化污水处理装置一座,预计处理能力为400m 3/h 。主要处理本工程排出的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初期污染雨水、地坪冲洗水。另外,无机酸、碱污水也不得排入本系统,应就地中和合格后排入清净下水系统。

本工程污水经处理之后,应满足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处理后的污水尽量回用,剩余的废水排入昆河。

为了保护黄河水源,节约用水,在以后的设备运行过程中,应进一步考虑废水的回用技术,提高循环水的浓缩倍数,尽量减少水的外排量。

(5)含污染物浓度较高的污水,如含硫污水、含碱污水、含油污水等,以及对排水系统会造成腐蚀、堵塞的污水,应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水质应满足污水处理场的进水要求。

(6)凡易受污染场所(如塔区、泵区、换热器区、原料储存区、罐区、产品装卸区等)的初期雨水,应排入含油污水系统,不得直排入环境;只允许前期雨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尽量避免雨水对污水处理站的冲击。

(7)设备检修时扫线、冲洗的污油和污水集中收集,经油水分离后,污油进污油系统,含油污水限流进入污水处理场。

(8)富氨液、高含硫污水系统的排液、扫线、维修产生的废水应回收处理,必须送污水汽提,不得排放到污水处理场。

(9)污水处理场的处理能力应考虑开停工、检修和事故等工况。污水处理场总排出口应设监护池及水质在线监测仪及流量计、自动连续采样器,不合格污水应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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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处理。

(10)全厂生产净下水及清洁雨水排放口应设监控设施及自动连续采样设施。当排水水质超标时,应返回到污水处理场调节设施。

(11)设置关键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仓库配备事故状态下防止污染事件的围堤等设施。

污水处理场应设置污水调节罐和足够容量的事故排放池,杜绝污水事故排放。 3.4 固体废物排放控制与处置

(1)有污染的废催化剂或废吸附剂在卸出前,应进行处理,减少吸附在其表面的有害物质。

(2)废渣(液)装卸和输送时,应采取密闭或增湿等措施。

(3)本项目含有贵金属废催化剂送回生产厂家回收处理。PE 、PP 装置的等外品可降级出售。甲醇装置气化炉产生的细渣含碳25%,回用于热电站锅炉。本项目产生的炉灰渣送渣场临时堆存待综合利用。

(4)装卸催化剂或吸附剂时,应有防止流失及扬散的措施。设备检修及开停工时,排出的废渣(液)必须设置收集设施。

(5)不能回收的危险废物如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活性污泥、废聚合物等,一起送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焚烧处理。

(6)本项目自建废渣填埋场的设计执行《化工废渣填埋场设计规定》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按II 类场设计,负责处理本工程排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的选址在厂址西侧约6.7km 处。渣场区域地下潜水流向为由北向南,水位埋深1.0m 左右,渗透系数很小,水文皆以垂直交替为主,即地下水的补给以降水补给为主,排泄以蒸发为主,地下潜水动态类型为降水—蒸发型。潜水水质较差,不适宜饮用。包头市主导风向为北北西风,渣场场址上风向及下风向的居民均很稀少,周围很空旷,场界周围1km 范围内无居民居住。

渣场占用的是九原区土黑麻淖村荒地,符合土地使用政策。如按5年存渣量,每年产灰渣约40万吨,堆高按10m 计算,约需占地55.2公顷,加渣场处道路用地总共约需用地67公顷,该地区由于地势较平坦、土方工程较小,自然坡在1.6‰,雨水可排向东边哈达门治洪渠。

根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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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渣场进行设计。

神华煤制烯烃工程的灰渣运输主要靠公路运输,公路可利用现有南绕城公路,但是南绕城公路距灰渣厂段约5km 道路需进行新建,可利用现有包兰铁路南侧的土路进行改造,作为进场道路。

为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可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进行适当的防渗处理,另外须处理好渣场雨、污水的排放问题。渣场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渣场周围应种植耐碱植物,搞好绿化生态保护措施,既可以防止扬尘的产生,又起到水土保持的作用,保护环境。 3.5 噪声控制

(1)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 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9。

噪声排放标准

表3-9

标准类别

区域功能

昼间

夜间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55 45 Ⅱ 居住、商业、工业混合杂区及商业中心区60 50 Ⅲ 工业区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70 55

(2)在满足工艺条件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 (3)大型转动设备及其管线安装应考虑减噪声、减振动措施。 (4)蒸汽放空口及高噪声处应安装消声设备。

(5)总平面布置在满足工艺流程与生产运输的前提下,应将主要噪声源相对集中,高、低噪声区分开布置,高噪声区远离厂内、外噪声敏感区域;噪声区与噪声敏感区之间宜布置对噪声不敏感的建(构)筑物;对于要求安静的室内工作岗位,其建筑物朝向布置应有利于隔声。

(6)生产装置的竖向布置,应充分利用建筑物或大型非声源设备的遮挡作用将声源与噪声敏感区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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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噪声区内固定操作岗位必须设置隔声操作室(间)。 3.6 绿化

在不妨碍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散发的有害气体的扩散,不妨碍道路行车安全和不妨碍生产操作、设备检修、消防作业和物料运输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通道、零星空地及预留地进行厂区绿化。厂区绿化用地系数不应小于12%;

厂区绿化植物的选择应根据工艺装置、生产厂房或设施的生产特点、防火、防爆和卫生、环保要求,选择具有抗污、净化能力、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易于成活、养护管理方便的相应植物。 3.7 防辐射

如果使用有放射源的仪表,选型时应选用低辐射仪表。放射源附近应设置明显标志,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不遭受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辐射照射和污染。 3.8 环境监测

(1)本项目拟设置专职环境监测人员2名,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协助工作。环境监测工作可由中央化验室兼职人员负责完成。

环境监测项目、仪器等的配备以《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95)和《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设计规定》(HG20501-92)为根据。

(2)主要生产装置要考虑具备流量计量和采样的条件。

(3)在锅炉烟气排放口应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器。在污水外排口应设置在线自动监测仪(PH 计、COD 仪、流量计)。 4 环境保护专篇编制规定 4.1 编制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87)国环字第002号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4.2 环保投资的计算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95)的要求进行。特殊行业按照行业标准进行。 4.3 设计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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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包单位应按总体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总体院提交所承担单元的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由总体院汇编本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文件。提交的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 编排格式

总体院设计文件的编排格式应遵守总体院关于本项目的工厂设计规定部分的要求,各分包单位设计文件的编排格式可参照执行。 4.3.2 编写内容

总体院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内容应至少包括“(3)~(9)”各章节的内容,第(9)项可只列环保投资单项,由总体院汇总并计算环保投资比例。承担几个装置(单元)的单位应分装置(单元)提供相应的内容。

(1)设计依据

(2)设计采用的主要环境保护标准 (3)工程概述

简述项目建设范围,原料及产品方案,工艺技术路线、工艺流程、带排污点的工艺流程方块简图等,并根据清洁生产的要求进行简要评述。

本身是环保装置(设施)的,应给出较详细的工艺流程说明、处理效果及流程示意图。

(4)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 1)废水污染源

介绍工程废水(包括含硫污水、含油污水、含盐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物废水等)排放情况并列表说明。

废水排放表

表4-1

排水量(t/h )

主要污染物

排放源及废水名称 正常

最大 污染物 浓度mg/l

排放速率

kg/h

排放 规律 排放 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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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气污染源及污染物

介绍工程废气(包括锅炉烟气,工艺排气,高低压火炬气及储罐排气等)排放情况并列表说明。

废气排放表

表4-2

排放量 (Nm 3/h ) 排气筒 (m ) 污染物含量 污染源 名称

正常

最大 高度 直径污 染 物 浓度mg/Nm 3

排放 速率 kg/h 排放 规律

排放 去向

3)废渣(液)

介绍工程废渣(包括气化灰渣、锅炉灰渣、废催化剂、废液、废溶剂、污泥等)排放情况并列表说明。

废渣(液)排放量

表4-3

排放量t/a

废渣名称

正常

最大 密度(kg/m 3)

主要成分 (主要浸出物)

排放规律 排放去向

4)主要噪声源

列出工程主要噪声源(主要包括泵、空冷器、压缩机、鼓风机、加热炉、放空及其它噪声级较高的机械设备)的名称和A 声压级。

噪声排放表

表4-4

噪声源

设备台数 使用(备用)

室内/室外

噪声值dBA

减(防) 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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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措施

如有预处理设施,应给出预处理措施的主要流程简图、流程简述、处理能力及处理效果。

1)废水治理 2)废气治理

3)固体废物和废液的处置 4)噪声防治

5)事故防范及治理措施 (6)环保监测

(7)设计对环评报告结论及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8)环境影响分析 (9)环境保护专项投资概算

应按照《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95)的要求分项列出环保投资和计入的比例,给出投资表。 5 环保专业采用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见本规定附表 项目号: 装置(系统)名称: 专业:环保 设计阶段:初步设计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备注 1

GB3095-1996(2000)

(2000)(2000)(20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

二级

2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III 、IV 类

3 GB/T14848-199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III 类

4 GB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II 类

5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二级

6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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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规定附表 项目号: 装置(系统)名称: 专业:环保 设计阶段:初步设计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备注 7 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厂界二级 8

GB8978-1996(200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一级

9 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III 类 10 GB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1 GB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12 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13 SH3024-95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14 SH3056-1994 《石油化工企业排气筒(管)采样口设计规范》 15 HG20504-92 《化工废渣填埋场设计规定》 16 TJ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17 GBZ2-2002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8 SH3095-2000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19 SH3099-2000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水质标准 20 SH3008-2000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21 SH/T3146-2004 石油化工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22 GB8703-1988 辐射防护规定 23

专利商的规定

(推荐)设计项目各专业分配比例

附件七: 设计项目各专业分配比例 1.设计工作量专业分配比例 所有设计项目分为设计前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设计阶段,各个设计阶段的专业分工按公司规定执行,设计工作量专业分配比例规定如下: 1.1 化工装置设计项目 化工装置各设计阶段设计工作量的专业分配比例详见表1~表5。化工装置的设计范围包括:工艺生产装置、装置(或车间)分析化验室、控制室、配电室、办公室、机、电、仪修间、装置界区内的工艺供热外管、电力外线、电信、道路及总图。不包括:原料、成品库、污水处理、循环水、总变电所、全厂总图运输及机、电、仪修、全厂生活福利设施及分析化验、全厂公用工程设施。 概算部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实际收费乘上项目系数计算产值。 表1 设计前期总体部分各专业比例 注:带*者为新建工厂的总体设计时,工艺和设备的分配比例,其它专业不变。 表2 设计前期各专业比例

注:(1)有*者为装置内有工业炉(工艺型)时工艺、设备、自控三专业的比例,其他专业比例不变。 (2)设计前期指方案、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可单独收费的工作。引进技术项目的询价、对外技术交流、合同谈判等均列为初步设计内容。 表3 初步设计各专业比例 表4 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比例 表5 一段设计项目各专业比例 注:(1)任何一设计阶段无某专业时,该专业的分配比例可按参加设计各专业原占比例分摊到各专业。

(2)引进部分设备的设计项目,设备专业施工图的专业比例按下式计算: 引进的非标设备台数 设备专业施工图比例= 17.50×(1-× 0.6) 非标设备总台数 扣减下来的比例数按注(1)处理。 (3)所有设计项目,由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将设计收费调整后再按相应的分配比例分至各有关生产部,对下列内容的分析比例规定如下: a.项目中按非标设备收费标准收取的设计费,收取的非标设备费中的30%按如下比例分配,设备62%、工艺28%、自控5%、土建2%、概算3%的比例分配,其余计入项目。 对由结构专业承担炉子本体结构设计的工业炉,其设计费从项目非标设备设计费中单独列出,并按以下比例分配:工业炉59%、工艺11%、结构25%、自控2%、概算3%。 b.单台设备设计,在有其他专业参加时,产值应视其工作量,按工艺20~30%、自控5%、概算10%的比例分配,其余产值计入设备专业。单台设备收取的国产化部分设计费全部计入设备专业。 c.DCS的设计,软件部分若有工艺专业参加,按工艺10%,自控90%的比例分配。 d.工程项目中收取的国产化部分设计费,设计费的20%计入项目,并按表3或表4进行分配;其余部分按工艺60%、设备20%、电控10%、项目经理10%的比例进行分配。 e.项目中如有其他额外单独收费的设计参照单台设备设计处理。 (4)上述各设计阶段的专业比例,仅仅是以工艺为主导专业的化工装置设计的专业比例,以其他专业为主导专业的装置设计或单项设计(如化工装置设计范围外的各类单项),各专业比例可参照《化工设计定额》或《炼油设计定额》中的专业分配比例执行,也可将主导专业视为工艺专业参照化工装置比例执行。 1.2 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所有民用建筑设计项目各设计阶段设计工作量的专业分配比例均按《建筑设计统一工日定额》的规定执行,该《定额》规定之外的项目由项目管理处确定。 1.3 专业比例的调整

1331001B0000-EQ-SPC-001-0 静设备设计统一规定

中国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 超稠油加工技术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项目 静设备设计统一规定 编制江 涛 校对张新国 审核吴致莹 审定韩玉梅 0 供使用江涛张新国吴致莹韩玉梅 2013-1-31 版次 目的 编 制 校 对 审 核 审 定 日 期

目录 1 总则 (3) 1.1 目的 (3) 1.2 范围 (3) 2 主要标准规范 (3) 2.1 设备设计标准与规范 (3) 2.2 材料标准 (4) 2.3 焊接标准 (5) 2.4 附件标准 (5) 2.5 施工验收规范 (6) 2.6 其它标准 (6) 2.7 标准的执行 (6) 3 设计基础数据 (7) 4 材料 (7) 4.1 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 (7) 4.2 腐蚀裕量 (7) 4.3 压力容器选材 (7) 5 设计 (9) 5.1 设计方法 (9) 5.2 设计参数 (10) 5.3 结构设计与零部件 (10) 6 隔热、防腐与防火层 (13) 6.1 设备的隔热设计 (13) 6.2 设备的防腐 (13) 6.3 防火层设置 (13) 6.4 梯子平台 (13) 7 制造、检验和验收 (13) 8 文件要求 (13) 9 运输包装和标记 (14) 9.1 运输包装 (14) 9.2 保护措施 (14)

1 总则 1.1 目的 1) 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设计进度,提高设计质量,统一工程设计原则和规定,统一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和深度。 2) 本规定可作为详细工程设计的依据。 3) 有关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应严格遵守此规定,如有偏离应事先征得总体院和业主的书面批准。 1.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超稠油加工技术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项目静设备设计部分,包括塔器、反应器、容器、换热器、储罐等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和安装。 2 主要标准规范 2.1 设备设计标准与规范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2011 压力容器 JB4732-1995 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2005年确认) GB151-1999 管壳式换热器 GB12337-1998 钢制球形储罐 GB16749-1997 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 GB50341-2003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 NB/T 47003.1-2009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JB/T4710-2005 钢制塔式容器 JB/T4731-2005 钢制卧式容器 JB/T 4751-2003 螺旋板式换热器 NB/T47007-2010 空冷式热交换器 SH/T3074-2007 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 SH/T3075-2009 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材料选用规范 SH/T3096-2012 高硫原油加工装置设备和管道设计选材导则 SH/T3119-2000 石油化工钢制套管换热器设计规范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标准及规范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标准及规范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标准及规范 1 行业法规及管理规定 1.1 化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88)化基设字第251号] 1.2 化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中有关内容更改的补充[(92)化基发字第695号] 1.3 自控专业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HG 20506) 1.4 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规定(HG/T 20636~20639) 1.4.1 自控专业设计管理规定(HG/T 20636) 1 自控专业的职责范围(HG/T 20636.1) 2 自控专业与工艺、系统专业的设计条件关系(HG/T 20636.2) 3 自控专业与管道专业的设计分工(HG/T 20636.3) 4 自控专业与电气专业的设计分工(HG/T 20636.4) 5 自控专业与电信、机泵及安全(消防)专业的设计分工(HG/T 20636.5) 6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的任务(HG/T

20636.6) 7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的程序(HG/T 20636.7) 8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质量保证程序(HG/T 20636.8) 9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校审提要(HG/T 20636.9) 10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控制程序(HG/T 20636.10) 1.4.2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HG/T 20637) 1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组成和编制(HG/T 20637.1) 2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HG/T 20637.2) 3 仪表设计规定的编制(HG/T 20637.3) 4 仪表施工安装要求的编制(HG/T 20637.4) 5 仪表请购单的编制(HG/T 20637.5) 6 仪表技术说明书的编制(HG/T 20637.6) 7 仪表安装材料的统计(HG/T 20637.7)

自控专业施工图设计统一规定

项目名称:××× 自控专业施工图设计统一规定工程号:××× 编制: 校核: 审核: ××年××月××日 目录

1执行标准 (1) 2图形及符号: (1) 3图纸目录: (1) 4设计说明内容: (1) 5仪表索引 (2) 6仪表数据表 (2) 7管件加工明细表 (2) 8综合材料表 (2) 9联锁系统逻辑图 (2) 10端子接线图 (2) 11报警器灯屏布置图 (2) 12仪表点及电缆敷设平面图 (3) 13其他 (3) 13.1图纸编号: (3) 13.2常用设计文件图幅: (3) 13.3线形: (3) 评审确认: (4)

1 执行标准 1)《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SH3005-1999; 2)《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3063-1999; 3)《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T20513-2000; 4)《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 HG/T20512-2000; 5)《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 GB50093-2002; 6)《自控安装图册》HG/T21581-95; 7)《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700-2000; 8)《过程测量和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号》HG/T20505-2000。 2 图形及符号: 参照《过程测量和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号》HG/T20505-2000执行。 3 图纸目录: 详细列出本专业的工程图纸的名称、编号、图幅及页数,空三行后再填写复用图的名称及编号,空三行后或另起一页填写标准图的名称及编号。 4 设计说明内容: 1)设计总说明 a)列出设计依据; b)说明设计范围; c)说明特殊工艺介质特性。 2)仪表选型说明 a)说明仪表选型原则; b)仪表选型要求; c)列明仪表采购注意事项。 3)施工说明 a).施工安装及验收执行的标准规范或规定;

工艺设计统一规定

潍坊科达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工艺专业设计统一规定 (以纯碱工程为例) 施工图设计 工程代号:K10000

前言 本规定以纯碱工程施工图设计为例的工艺专业统一规定,本规定以化工部颁布的“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深度统一规定”为依据,并参照其它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妥或错漏请及时联系。 所有的施工图图纸成品一律应用AutoCAD2004绘制。表格成品一律应用Word 或Excel表编制。 所有成品文件均为电子文档,根据需要再制成纸质文件。 所有的同各专业往返条件关系都应执行科达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施工图设计的基本程序”文件。

目录 一、设计标准及规定 二、设计原则 三、工艺流程图的内容及深度 四、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及要求 五、工艺设备位号的编法 六、管道一览表的内容及要求 七、管道标注的规定 八、工艺说明的内容及要求 九、首页图

一、设计标准及规定 1 设计标准 设计标准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 本工程设计规定 2.1 工程名称 纯碱工程, 工程代号:K1000 2.3 主项名称及代号 盐水工段501 石灰工段502 蒸吸工段503 碳化工段504 轻灰工段505 重灰工段506 压缩工段507 全厂外管083 2.4 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2.5 设计系数: 1.15 2.4 设计质量执行专业有关规定。 2.5 设计进度控制执行项目进度计划和项目设计调度有关计划进度要求。 2.6 专业设计计算书,执行各专业各类计算规定。 2.7 设计过程中专业之间设计条件的内容深度与格式,执行《设计条件内容深度与格式的规定》 2.8 设计成品文件编号,执行《项目文件格式与编号规定》。 2.9 设计过程中应建立的质量记录和实施记录。 2.10 施工图图纸成品一律应用AutoCAD2004绘制,表格成品一律应用Word或Excel 表编制。

中石化配管设计规定(2001)

设计标准 SEPD 0001-2001 实施日期 2001年12月28日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配管设计规定 第 1 页共 22 页 目次 1 总则 1.1 目的 1.2 范围 2 管道布置 2.1 管道布置一般要求 2.2 管道净空高度和埋设深度 2.3 管道间距 2.4 管道跨距 2.5 工艺管道布置 2.6 泄放管道布置 2.7 取样管道布置 2.8 公用物料管道布置 3 阀门布置 3.1 阀门布置一般要求 3.2 止回阀布置 3.3 安全阀布置 3.4 调节阀布置 3.5 减压阀布置 3.6 疏水阀布置 4 管件和管道附件布置 4.1 管件布置 4.2 阻火器布置 4.3 过滤器布置 4.4 补偿器布置

5 管道上仪表布置 5.1 流量测量仪表布置 5.2 压力测量仪表布置 5.3 温度测量仪表布置 5.4 物位测量仪表布置 6 管道支吊架布置 6.1 管道支吊架设计一般要求 6.2 管道支吊架布置 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石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中管道的设计质量,特编制本标准。 1.2 范围 1.2.1 本标准规定了管道、阀门、管件和管道附件、管道上仪表以及管道支吊架等布置要求。 1.2.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阶段进行配管研究的管道布置设计,以及详细设计阶段的管道布置设计。 2 管道布置 2.1 管道布置一般要求 2.1.1 管道布置设计的基本要求: a) 应符合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的要求; b) 应符合有关的标准; c) 管道布置应统筹规划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整齐美观,并满足施工、操作、维修等方面的要求; d) 对于需要分期施工的工程,其管道的布置设计应统一规划,力求做到施工、生产、维修互不影响; e) 在确定进出装置管道的方位与敷设方式时,应做到内外协调;

国内项目设计文件编制统一规定

国内项目设计文件编制统 一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国内项目设计文件编制统一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天津设计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目次 1 总则..................................................... 2 栏目和图章................................................. 3 图纸的图幅和图面 ........................................... 4 工程项目文件号的编制 ....................................... 5 设计文件版次的编制 ......................................... 6 设计文件目录的编制 ......................................... 7 设计文件字体及排版的编制.................................... 7.1非表格类文本文件的编制 .................................... 7.2表格类设计文件的编制 ...................................... 7.3 CAD设计图纸中字型、字高、图幅及线宽的规定................. 8 CAD文件图层规定............................................ 9 CAD文件线型颜色设置........................................

静设备施工技术措施及方案

1. 静设备施工技术措施及方案 1.1.编制说明 本施工方案是针对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1,4-丁二醇项目第一标段中静设备安装施工而编制的。本装置静设备主要工作量:反应器4台、塔器安装8台,容器储罐安装48台,换热设备60台。静设备的吊装详见大型设备吊装方案。 1.2.编制依据 1.2.1.《1,4-丁二醇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1.2.2.《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2010 1.2.3.《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H/T3542—2007 1.2.4.《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H3514-2001 1.2.5.《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1999 1.2.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1999]154号 1.2.7.《石油化工换热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532-2005 1.3.工程施工特点 1.3.1.设备超长、吨位重,在进行设备吊装时一定要统筹计划好吊车的站位 和移位; 1.3. 2.施工现场地方狭窄,交叉作业多,作业面不易展开; 1.3.3.工程工作量大,施工时间较紧迫; 1.3.4.工程质量要求和管理要求高。 1.4.施工准备 1.4.1.收集静设备施工所需的施工规范、技术资料、施工图纸等施工资料; 1.4. 2.配备满足静设备施工要求的施工机具设备(大型设备吊装等)及检验 合格的计量器具及特殊工机具。 1.4.3.编制人力资源需求计划,配备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确保整体施工 的进度和施工质量; 1.4.4.施工前技术人员应熟悉施工图、规范等有关技术文件,深入施工现场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标准及规范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标准及规范 1 行业法规及管理规定 1.1 化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88)化基设字第251号] 1.2 化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中有关内容更改的补充[(92)化基发字第695号] 1.3 自控专业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HG 20506) 1.4 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规定(HG/T 20636~20639) 1.4.1 自控专业设计管理规定(HG/T 20636) 1 自控专业的职责范围(HG/T 20636.1) 2 自控专业与工艺、系统专业的设计条件关系(HG/T 20636.2) 3 自控专业与管道专业的设计分工(HG/T 20636.3) 4 自控专业与电气专业的设计分工(HG/T 20636.4) 5 自控专业与电信、机泵及安全(消防)专业的设计分工(HG/T 20636.5) 6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的任务(HG/T 20636.6) 7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的程序(HG/T 20636.7) 8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质量保证程序(HG/T 20636.8) 9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校审提要(HG/T 20636.9) 10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控制程序(HG/T 20636.10) 1.4.2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HG/T 20637) 1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组成和编制(HG/T 20637.1) 2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HG/T 20637.2) 3 仪表设计规定的编制(HG/T 20637.3) 4 仪表施工安装要求的编制(HG/T 20637.4) 5 仪表请购单的编制(HG/T 20637.5) 6 仪表技术说明书的编制(HG/T 20637.6) 7 仪表安装材料的统计(HG/T 20637.7) 8 仪表辅助设备及电缆、管缆的编号(HG/T 20637.8) 1.4.3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HG/T 20638) 1.4.4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典型图表及标准目录(HG/T 20639) 1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典型表格(HG/T 20639.1) 2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典型条件表(HG/T 20639.2) 3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标准目录(HG/T 20639.3) 1.5 化工装置工艺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 20557-20559) 1.5.1 工艺系统设计管理规定(HG 20557) 1.5.2 工艺系统设计文件内容的规定(HG 20558) 1.5.3 管道仪表流程图设计规定(HG 20559) 1.6 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 1.7 石油化工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图深度导则(SHB-Z01) 2 图形符号 2.1 过程检测和控制流程图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GB 2625) 2.2 过程检测和控制系统用文字代号和图形符号(HG 20505) 2.3 Instrumentation Symbols and Identification 仪表符号和标志[SHB-Z02 (等同于ISA S5.1)] 2.4 Binary Logic Diagrams for Process Operations用于过程操作的二进制逻辑图[SHB-Z03

建筑专业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统一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设计质量,加快设计进度,完善设计程序,在施工图设计中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做法,协调建筑专业的技术设计工作,特编制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项目中各个单体建筑物的设计;规定了企业生产厂房、辅助生产建筑等工程的设计原则、设计要求、防腐、防火、防爆和抗震设防等要求;并就建筑设计、建筑构造及材料做法、建筑装修标准及工程做法等诸多方面作出统一规定。对有关湿陷性黄土、膨胀、软土、溶洞、严寒冻土、地下岩空区、滑坡、洪水淹没或地震等地区,应根据具体情况在设计中补充完善。 3. 建筑设计规定 3.1 图纸、文字统一规定 文件和图纸的编号规定,详见《安徽华塑100万吨PVC项目一期工程总体 设计协 调和统一规定内容》 图纸采用A1?A2图幅,必要时可加长,对A1图加长时尽量不超过1.5 倍。尽量不采用A0 图幅。 3.2 标准规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本规定只在此列出工程设计(含施工验收)的主要标准规范,在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活动中须遵照的其它标准规范应参照相关的规范执行。 在所要求的标准规范中,如果不同规范之间出现要求不一致或者偏差或者矛盾时,应执行较严格的标准规范。 对于所列石化行业(SH系列)与化工行业(HG系列)规范与标准,在执行的过程中优先采用石化行业标准规范,当石化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执行相应的化工行业标准规范。 对于所有使用的标准规范,在施工图设计时如果有新版本(包括修改单)发布,应执行新版本(包括修改单)。 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如下:

《安徽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现行)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其他现行的有关国家规范和地方标准 所涉及的行业规范或标准由各设计院分别补充列出。 4. 建筑工程一般技术规定 4.1建筑设计 4.1.1设计原则 (1)建筑设计贯彻“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2)建筑设计应注重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充分采用绿色建材及节能构件利于厂区生产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国家现行的节能方针政策,打造新型节能建筑。 (3)建筑设计应尽量做到标准化、定型化与系列化。 (4)建筑设计应注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和新材料。 (5)建筑设计在满足工艺流程、便于安装、检修、生产操作与管理的条件下, 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厂房布置力求联合露天一体化、轻质化,使整个建筑设计平面布置紧凑、空间组织合理、建筑造型简洁明快、整个厂区风格协调一致。

静设备安装方案(版)

废液焚烧装置 静设备安装施工技术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安装单位: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14年6月 1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2) 三、技术要求 (3) 四、施工准备 (3) 五、主要施工方法 (3) 六、完工交付 (12) 七、保证质量措施 (12) 八、文明施工及保证安全措施 (16) 附件1 JHA分析 附件2 设备吊装机具选用计划

一.工程概况 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煤焦化工产品材料化深加工项目(一期)安装工程废液焚烧/废碱浓缩装置区静设备安装工程。 1.废液焚烧装置静设备安装主要工程量 除由厂家负责的设备售后现场安装以外,由施工方负责的废液焚烧装置静设备安装主要工作量详见下表。

2.废碱浓缩装置静设备安装主要工程量 除由厂家负责的设备售后现场安装以外,由施工方负责的废碱浓缩装置静设备安装主要工作量详见下表。

二、编制依据 1)湖南百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图纸及厂家出厂资料 2)SH3542-2007《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3)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SH/T3538-2005《石油化工机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验收规范》 5)SH/T3508-2011《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6)SH3514-2001《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SH3505-1999《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8)NB/T47014-2011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9)NB/T47015-2011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10)SH3503-2001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程》 11)施工组织设计及检试验计划 三、技术要求

配管设计规定

配管设计规定 目录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2 相关文件……………………………………………………………………………………… 1.3单位制………………………………………………………………………………………… 1.4符号和缩写词………………………………………………………………………………… 2 设计基础……………………………………………………………………………………… 2.1 管道设计基本点……………………………………………………………………………… 2.2 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 2.3 管道材料……………………………………………………………………………………… 2.4 腐蚀裕量……………………………………………………………………………………… 2.5 管道的公称尺寸……………………………………………………………………………… 3 管道系统的构成………………………………………………………………………………… 3.1 管道器材……………………………………………………………………………………… 3.1.1 管子………………………………………………………………………………………… 3.1.2 弯头、弯管和虾米弯………………………………………………………………………… 3.1.3 异径管……………………………………………………………………………………… 3.1.4 支管连接…………………………………………………………………………………… 3.1.5 法兰………………………………………………………………………………………… 3.1.6 阀门………………………………………………………………………………………… 3.1.7 端部密封…………………………………………………………………………………… 3.1.8 盲板………………………………………………………………………………………… 3.1.9 过滤器……………………………………………………………………………………… 3.2 管道的连接…………………………………………………………………………………… 3.3 管道材料等级变化…………………………………………………………………………… 3.4 管道的隔热…………………………………………………………………………………… 3.5 管道的涂漆…………………………………………………………………………………… 4 管道系统的配管设计…………………………………………………………………………… 4.1 概述…………………………………………………………………………………………… 4.1.1 管道走向…………………………………………………………………………………… 4.1.2 管道布置…………………………………………………………………………………… 4.1.3 管道坡度…………………………………………………………………………………… 4.1.4 管道柔性…………………………………………………………………………………… 4.1.5 管道的间距………………………………………………………………………………… 4.1.6 阀门的安装………………………………………………………………………………… 4.1.7 调节阀……………………………………………………………………………………… 4.1.8 止回阀……………………………………………………………………………………… 4.1.9 疏水阀……………………………………………………………………………………… 4.1.10 过滤器…………………………………………………………………………………… 4.1.11 补偿器…………………………………………………………………………………… 4.1.12 仪表……………………………………………………………………………………… 4.1.13 放空和放净……………………………………………………………………………… 4.1.14 管道支架…………………………………………………………………………………

自控专业工控设计用标准及规范

自控专业工控设计用标准及规范 1 行业法规及管理规定 1.1化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88)化基设字第251号] 1.2化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中有关内容更改的补充[(92)化基发字第695号] 1.3自控专业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HG 20506) 1.4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规定(HG/T 20636~20639) 1.4.1自控专业设计管理规定(HG/T 20636) 1自控专业的职责范围(HG/T 20636.1) 2自控专业与工艺、系统专业的设计条件关系(HG/T 20636.2) 3自控专业与管道专业的设计分工(HG/T 20636.3) 4自控专业与电气专业的设计分工(HG/T 20636.4) 5自控专业与电信、机泵及安全(消防)专业的设计分工(HG/T 20636.5) 6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的任务(HG/T 20636.6) 7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的程序(HG/T 20636.7) 8自控专业工程设计质量保证程序(HG/T 20636.8) 9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校审提要(HG/T 20636.9) 10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控制程序(HG/T 20636.10) 1.4.2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HG/T 20637) 1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组成和编制(HG/T 20637.1) 2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HG/T 20637.2) 3仪表设计规定的编制(HG/T 20637.3) 4仪表施工安装要求的编制(HG/T 20637.4) 5仪表请购单的编制(HG/T 20637.5) 6仪表技术说明书的编制(HG/T 20637.6) 7仪表安装材料的统计(HG/T 20637.7) 8仪表辅助设备及电缆、管缆的编号(HG/T 20637.8) 1.4.3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HG/T 20638) 1.4.4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典型图表及标准目录(HG/T 20639) 1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典型表格(HG/T 20639.1) 2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典型条件表(HG/T 20639.2) 3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标准目录(HG/T 20639.3) 1.5化工装置工艺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 20557-20559) 1.5.1工艺系统设计管理规定(HG 20557) 1.5.2工艺系统设计文件内容的规定(HG 20558) 1.5.3管道仪表流程图设计规定(HG 20559) 1.6石油化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HSG-033) 1.7石油化工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图深度导则(SHB-Z01) 2 图形符号 2.1过程检测和控制流程图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GB 2625)

工艺专业设计统一规定

1.1 工艺专业设计统一规定 1.1.1制图统一规定 (1)图纸图签 设计经理需确定图纸的图签,图签内容中的项目名称、单体名称、项目编号、图纸编号、日期、项目阶段等信息都需确认无误,图签确定后发送项目所有参与人员。 (2)图幅和图纸比例 设计图纸可以选用的标准图框及加长图框 单体比例优先顺序:1:50>1:80>1:100,最高不超过1:100。 单体图幅优先顺序:A2>A1>A0,单体图幅不能采用A3。 比例>图幅,即比例选定后再定图幅。 PID:采用A2图幅。 节点详图:优先采用A2,节点详图数量少,也可采用A3。 材料表:采用A3或者A4。 (3)线型 DN50及以下管道用单线绘制,DN50以上管道用双线绘制。 1.1.2管道设计 1.1. 2.1 管道介质图例

1.1. 2.2 管道内介质压力流流速

1.1. 2.3 管道内介质重力流流速 重力流管道的最小设计流速:污水管道在设计充满度下为0.6m/s;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在满流时为0.75m/s; 重力流管道的最大设计流速:金属管道为10.0m/s;非金属管道为5.0m/s; 重力流管道在检查井处变换管径时,采取管顶平接。 1.1. 2.4 管道材质 (1)生产给水 碳钢SS304 UPVC HDPE (2)生活给水 碳钢SS304 UPVC HDPE (3)生活污水(排水) 碳钢SS304 UPVC HDPE (4)雨水 水泥管玻璃钢夹砂管双壁波纹管 (5)工业废水

碳钢SS304 SS316 SS316L UPVC HDPE (6)回用水 ?碳钢?碳钢衬塑?SS304 ?SS316 ?SS316L ?UPVC ?HDPE (7)浓盐水 碳钢碳钢衬塑SS304 SS316 SS316L UPVC HDPE (8)除盐水 碳钢碳钢衬塑SS304 SS316 SS316L UPVC HDPE 1.1. 2.5 埋地管道防腐 埋地管道防腐按照《SY-T0447-96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对埋地管道防腐等级规定如下: 中性土壤中的埋地管道均采用普通级防腐; 酸性土壤环境中的埋地管道采用加强级防腐; 位于底板下方不易维修和更换的管道采用特加强级防腐。 1.1. 2.6 管径系列 (1)钢制管道外径系列表 参考《HG/T20553-2011化工配管用无缝焊接钢管尺寸选用系列》所述内容,Ⅰa系列为优先选用系列。 (2)UPVC管道外径系列表 1)国标UPVC管道外径系列:参考《GB/T10002.1-2006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 2)美标UPVC管道外径系列:参考《ASTM_D1785-SCH40-SCH80-SCH120聚氯乙烯塑料管规格标准》。 (3)钢制管道不推荐使用管径:DN8、DN10、DN32、DN65、DN125、DN550 1.1. 2.7 管件标准

静设备监造工作标准化

文件编号CSEI/QM-3-B36 共页23 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静设备监造规则修订号0 静设备监造规则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静设备监造规则修订号0 静设备监造规则 1 目的 1.1 1.2 1.3 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使特检中心静设备监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保证特检中心静设备监造工作的质量,参照有关国家标准,结合特检中心的监造工作经验和质量体系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本监造规则是特检中心进行静设备监造工作的通用要求,所有静设备的监造工作都应遵循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仅适用于代表甲方在条件下对采购产品在制造厂内的质量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产品),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验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收。 2 3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特检中心承担的静设备监造工作,如承压或非承压的容器、塔设备、反应器、换热器、钢结构及其附件的驻厂或验收检验(监造)工作。 职责 3.1 3.2 3.3 3.4 3.5 对于特检中心承揽的项目,由特检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和 经验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指派参加监造人员组成监造组。 对于部门承揽的项目,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作为 项目负责人,同时指派参加监造人员组成监造组。 特检中心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应该保证派出的监造人员具有法规标准和特检中心 规定的资格,对于项目负责人,除具有相应的资格外,还应具有与项目难度相 适应的经验。 主任工程师负责监造方案、记录、监造报告、产品监造总结的审核。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策划、合同编制、方案制定、监造项目的实施、现场 监造质量抽查、定期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理、监造周报的审阅、安全监督、监

01_结构施工图设计统一技术规定v13

结构设计统一技术规定v13 为保证结构施工图设计质量,加快工程设计进度,减少设计过程中出现设计反复改动的返工现象,特此制定结构设计统一技术规定。本技术规定是以国家标准、规、规定为基础,结合以往工程项目的设计实践经验,对设计过程中一般要求和习惯做法进行必要的明确、补充和完善。 1.结构设计的一般规定 1.1结构设计应遵循安全、合理、经济、先进的原则并满足建筑的使用功能,设计时 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并与同类结构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优化结构设计。 1.2结构方案应合理优化,设计应兼顾质量与成本,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力求节 约,坚持成本最优原则。构件尺寸及配筋若不是计算和概念设计需要,应取最小值。 1.3结构设计须在方案设计阶段积极参与,并进行结构初步试算,综合考虑安全、合 理、经济、先进等因素,对建筑方案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为后续设计的顺利进 行提供保证。 1.4重视结构的选型,经过方案优化选用抗地震作用及抗风力性能好的结构体系和结 构布置方案,应使选用的结构体系受力明确、传力简捷。应选取经济合理的结构 方案,尽量避免不利的结构体系。学校、幼儿园的设计时应特别注意抗震等级的 选取。 1.5结构形式尽量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如有特殊要求或需要而采用钢结构时,应坚 持节省成本的原则,全面考虑结构方案、选材用材、节点设计、施工便捷等方面 的因素进行设计。 1.6结构构造设计必须从概念设计入手,加强连接,保证结构有良好的整体性和延性、 足够的强度和适当的刚度。 1.7必须选择合适的计算假定、计算简图、计算方法及计算程序,对于重要的高层结 构、复杂的高层建筑结构,应至少用两个不同的力学模型的结构分析程序进行计 算,分析比较,并对计算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判断,确认其可靠性,保证结构的安 全。 1.8结构设计计算程序计算输入参数可详《结构设计计算参数的统一规定PKPM201 2.8

塔配管设计规定

设计标准 SEPD 0101-2001 实施日期2001年11月25日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塔配管设计规定 第 1 页共7 页 目 次 1 总则 1.1 范围 1.2 引用标准 2 塔配管 2.1 管口方位 2.2 主要管道布置 2.3 平台、梯子 2.4 管道支架 1 总则 1.1 范围 1.1.1 本标准规定了塔配管的管口方位、塔上主要管道的布置、塔平台及梯子和塔管道支架等设计要求。 1.1.2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中各种塔的配管设计。 1.2 引用标准 使用本标准时,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SEPD 0204 《安全阀配管设计规定》 SEWS 0709 《装置消防竖管》

一般布置在平台的尽头,并尽量利用上、下平台的直梯观测和检修。 2.1.6 塔的液位计和液位调节器管口,不宜布置在进料或重沸器返回管口正对面60°范围之内。 2.1.7 塔顶气相管口一般设在塔顶中间,直径小的也可以塔侧面接出,其方位应与其

它附塔管道的布置综合考虑。 2.1.8 塔底出料管口应引出塔裙外,其方位应根据塔底泵或与其相连接的设备布置而定。 2.2 管道布置 2.2.1 对于大直径管道、高温管道、合金钢管道应优先考虑布置在合适的位置。 2.2.2 必须考虑垂直敷设管道与塔体的相对热伸长量,并应尽量利用管道的自然补偿予以吸收。 2.2.3 沿塔垂直敷设的管道与塔外壁的水平距离,宜按支架系列,靠近塔外壁布置,不加短管只用弯头,与管口相接的垂直管道可除外。管道穿越平台时,不应碰平台内、外圈角钢和平台梁。 2.2.4 塔顶管道一般有顶部出口管道、放空管道和安全阀管道。 2.2.4.1 塔顶气相出口管道应按步步低的要求布置,不应出现袋形,塔顶馏出线一般管径较大,应尽量沿塔壁敷设且不穿或少穿平台。 2.2.4.2 塔顶放空管道应符合GB 50160的规定,并在顶部管道最高处的水平管段上接出,排出口应远离操作面。安全线排放管道除执行放空管道的规定外,还应符合SEPD 0204的规定。 2.2.4.3 当设热旁路控制塔顶压力时,热旁路调节阀应布置在回流罐上部管道,应保温,并不得出现袋形。 2.2.5 侧面进、出塔管道上的阀门,宜直接与管口相接,或水平靠近管口安装。接管公称直径DN不小于150 mm的阀门,应加设支架,以支承阀门的重量。由于安装条件限制,且管内介质不易冻凝的管道上的阀门,也可安装在立管上。 2.2.5.1 一根管道在同一角度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管口连接时,应按图2.2.5.1 a) 的方法连接。只有当管道不会由于设备本体和管道之间的不同膨胀状况而受到过大的应力时,也可采用图2.2.5.1 b) 的连接方法,但一般不推荐这种方法。

自控专业设计管理规定

自控专业设计管理规定 自控专业设计管理规定 HG/T20636-1998 HG/T20636.1 1总则 本规定对自控专业在工程项目中各阶段的工作作了规定,明确了本专业的职责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自控专业在设计、采购、施工、开车和考核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以及设计管理、基础工作和技术开发工作。 2设计前工作 2.1可行性研究,本阶段自控专业负责:自动化水平;主要仪表选型;提出仪表投资估算的条件;向有关专业提出可研报告编制条件。2.2工程报价,本阶段完成控制方案;设计原则、采用的标准、规范;仪表选型;配合概算专业做好设备费和材料费的估算;设计和安装工作量及费用的估算;向有关专业提出工程报价编制条件。 3引进项目工作 本阶段负责参与外商的技术交流;负责合同技术附件的谈判工作;参加设计联络、设备检验和设计审核工作;参加合作设计;返包设计和DCS软件组态等工作。 4设计工作 4.1基础设计/初步设计 此阶段完成基础设计/初步设计说明书,拟定控制系统、联锁系统的技术方案、仪表选型规定、一级电源气源的供给方案;完成初步的仪表清单、控制室平面布置和仪表盘正面布置方案、开展初步的询价工作;完成公益控制流程图PCD;提出DCS的系统配置方案;配合工艺系统专业完成初版廨仪表流程图PID;向有关专业提出设计条件。 4.2工程设计 此阶段完成以下工作:负责生产装置、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系统的检测、控制、报警、联锁/停车监控/管理计算机系统的设计;负责检测仪表、控制系统及其辅助设备和安装材料的选型设计;负责检测仪表和控制系统的安装设计;负责DCS、PLC、ESD和上位计算机的系统配置、功能要求和设备选型,病负责或参加软件的编制工作;负责现场仪表的环境防护措施的设计;接受工艺、系统和其他主导专业的设计条件,提出设备、管道、电气、土建、暖通和给排水等专业的设计条件;负责控制室、分析室以及仪表修理车间的设计;负责工厂生产过程计量系统的设计。 5仪表采购工作 在仪表采购阶段,自控专业负责:提出请购单、仪表技术说明书和仪表数据表等采购文件;配合采购部门做好技术评标工作;参加厂商协调会;参加仪表设备检验工作;配合有关专业做好成套设备中仪表部分的询价、评标和合同谈判工作。 6施工现场工作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工作;派出设计代表到现场,配合仪表的安装/调校和开车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调试和开车工作总结,及时处理现场提出的问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做好竣工图和设计回访工作。 7设计管理工作 负责估算和控制本专业的人工时消耗,按项目的工作量和进度要求调配人力;按照项目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本专业详细的设计进度计划,并进行设计费用和进度控制;按照ISO9000质量保证程序,做好设计质量控制;设计完成时,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设计文件的归档并编制设计完工报告。 8基础工作和技术开发工作 基础工作:负责本专业标准、规范、手册、图册和电算程序等的编制/修订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岗位培训工作。技术开发工作:参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试验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制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 HG/T20636.2自控专业与工艺、系统专业的设计条件关系 1总则 本规定明确了自控专业与工艺、系统专业在设计工作中的条件关系。适用于自控专业在工程设计中与工艺专业、系统专业之间接受和提出的各种设计条件。 2自控专业与工艺专业的设计条件关系 2.1自控专业接受的设计条件,应包括:工艺流程图PFD、工艺说明书和物性参数表;物料平衡表;工艺数据表和设备简图;主要控制系统和特殊检测要求和条件表;安全备忘录;建议的设备布置图。 2.2自控专业提出的条件,应包括:工艺控制流程图PCI;联锁系统逻辑框图,程控系统逻辑框图或顺控图。 3自控专业与系统专业的设计条件关系 3.1自控专业接受的条件包括:各版管道仪表流程图PID和管道命名表;换热器、容器、工业炉及特殊设备接管汇总表;控制阀、流量计、安全阀和泄压阀数据表;界区条件表;系统专业队装置内公用工程测量控制系统的特殊要求的说明;系统专业提出的噪声控制设计规定。 3.2自控专业提出的设计条件包括:工艺控制流程图PCD;控制阀、流量计的仪表数据表;仪表在各类设备上的接口条件;配合系统专业完成各版管道仪表流程图PID;成套设备或装置的随机仪表的设计要求。 HG/T20636.3自控专业与管道专业的设计分工 1总则 本规定明确了自控与管道专业之间的设计分工,协调好专业间的工作,以提高设计质量,保证设计进度。本规定适用于自控专业在工程设计中与管道专业的设计分工。在现场仪表取源及连接部件的分工中,因为包括了仪表在设备上的安装,因而包括了与设备专业的设计分工。 2现场仪表取源及连接部件 分工原则是,在仪表安装之前,管道应为一个封闭系统,一般情况下,封闭系统以内的材料由管道专业负责,封闭系统以外的材料由自控专业负责。一般遇到下列四种情况:A仪表和安装部件的采购和安装全部由自控专业负责;只有仪表部分的采购由自控专业负责,安装部件的采购、仪表及其部件的安装由管道专业负责;仪表及其安装部件的采购和安装的分工按具体情况确定;仪表和安装部件的采购与安装不由自控专业负责。 3现场仪表在管道平面图上的位置 在管道上安装的检测元件、变送器、控制阀、取源点以及就地仪表盘等,其安装位置由管道专业根据自控专业提供的仪表安装条件或者召开仪表定位会议来确定。管道专业在管道平面图、空视图或模型上标注仪表安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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