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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修改稿)

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修改稿)
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修改稿)

金坛市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颁布实施以来,金坛市村民自治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广大农民数十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现实中因受我国传统的政治思想与体制的影响,村民自治也逐渐暴露出来许多问题,给基层民主建设带来了很大困难。有鉴于此,本文在界定村民自治的含义、梳理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对我市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三点解决对策。

关键字:村民自治问题对策

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群众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制度。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过实施,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初步建立起来。金坛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实现基层民主,促进三农问题解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村民自治在全国范围内的深入开展,一些引人注目的问题也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我市村民自治的进程,我们必须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对策,否则我市村民自治就不能深入开展,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村民自治的含义和发展历程

1、村民自治的含义

关于村民自治的含义,很多学者都做出了界定,比如许勇和于建嵘把“村民自治”定义为“农村基层人民群众自治,即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而白钢,赵秀玲则认为“村民自治除了‘三自’,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外更应该强调自尊、自爱和自由的精神”,“村民是否拥有自觉、自尊、自爱、自由和自决权,是认识和评价村民自治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尺度”。党的十六大提出以人为本的精神,把人本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上,因此村民的自尊、自爱、自由也应该做为村民自治的一个基本方面,在村民自治的研究中被充分重视。在本文中,采用白钢和赵秀玲对村民自治所做的界定。

2、我市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

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改革开放,在城市里推行各项富民政策的同时,在农村确定了以包产到户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联产责任制。这项制度不仅打破了集体经济对农村经济的束缚,而且人们的思想也开始解放出来。自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开始出现秩序失调,公益事业无人关心等问题,迫切需要一个新兴的村民组织,在这种状况下村委会应运而生,拉开了农村村民自治的帷幕。从1980年果作村村委会自发成立直到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通过,村民自治处于没有法律规范的自发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不仅村委会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而且经过试点地区的实践性试验开始向较大的范围推广出去,村民自治的制度在这一阶段也开始初步建立起来,为以后正式立法打下坚实基础。1987年到1990年村民自治的制度逐步完善了起来,学术界对于村民自治的关注也多了起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推广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讨论,不仅在理论上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方向,而且在实践上也促使村民自治的稳步前进与大面积推广。我市到1990年全市一半以上的乡镇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从这以后村民自治的制度逐渐完善起来,特别是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过,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村民自治在我市已经如火如荼地蓬勃发展起来。

二、我市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

1、选举问题

要研究村民自治就要先研究村委会,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村民依法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干部,是实施村民自治的基础和前提。村委会成员的选举直接关系到村委会对农村的管理,关系到各种促进农村发展的活动是否能顺利开展,是村级权力的集中点。正因为如此,选举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需要我们研究解决。

2、选举模式问题

在村民自治的前提下,村民委员会不再是由党组织和上级直接确定,也不再是由少数人酝酿,协商圈定,而是完全按照村民自己的意愿确定。我市的村民选举基本上已经确立了直接选举,普遍选举,无记名投票选举,差额选举,秘密选

举和竞争选举的原则,村委会的海选和公开竞争已经成为农村民主选举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我市的村民自治制度还不完善,法制也不健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明确规定了由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可是并未规定如何提名候选人,也未规定候选人的名额,这样在“海选”时同一个人可能被选为多种候选人,这时就可以选择其中较低职位参选,其较高职位的选票也可以记作该职位的选票,这就为各类领导展开“工作”、进行“安排”提供了方便,使民主选举失掉其应有的意义。

3、行政干预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是指导、帮助和支持的关系。可是在现实中,由于体制残留,思想僵化,利益引导等原因,乡镇政府仍然把村委会看成推行政令的下属机构,过分的干预村委会的选举。造成有少数的村干部是由乡镇党政部门直接任免,还有的虽然不直接任免村干部,可是仍然想方设法干预村委会的选举,例如对选举结果不满意时,乡镇政府要么找借口不予批准,重新安排选举,或者不再经过选举直接任免其他人。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村委会失去了其独立性,实际上变成了乡镇政府的下属机构。久而久之,村民自治就变成了行政控制下极为有限的自治,农民对村民自治就失去了信心,产生厌选情绪,对于村委会干部的工作不予配合甚至加以抵制,农村的工作就很难开展下去。

4、贿选问题严重

所谓贿选是用金钱或其他物质利益来收买选民、候选人和工作人员,从而达到自己多得选票而当选的目的。自从实行村民自治以来,贿选问题就已经存在。豫北山区的一个村就是代表,当村委会主任被问及村里选举是否公正时,该主任摇头叹息说,总的来说比以前要强,农民也很重视村里的选举。但以各种不正当方式拉拢村民投自己票的现象在各个村里都很常见,尤其是一些大村、富村更是如此。贿选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我市农村民主化的进程,多数贿选出身的村官其初衷并不是为村民谋福利,而是为了家族或自己的私利。这样的村官对于农村建设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5、村务公开问题

(1)、政务公开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市农民的民主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我国的政治文化长期以来都不怎么注重农民的参与,加之目前村民自治的制度还不健全,导致农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并不高。但是农民对于涉及切身利益的事情还是相当关心的,对于这类事情能够表现出强烈的参与的热情。如我市某乡草田村建造一座桥,修筑与外村相连的村级公路以结束村民摆渡过河和基本上靠小船水上运输的历史,村民对此积极参加讨论,大多数同意和少数不同意的都表明了自己的意见,每户的代表都还在征求意见的表格上表明态度签字画押。大多数村民的拥护使建桥所需的款项顺利筹集到位,桥也又快又好的建了起来。村民关心与他们利益,与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一些农村在村级事务中决策无程序,办事不规范,少数人垄断决策权,已经引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很多地方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实际控制了村里大小事务的决策权管理权和执行权,侵吞了村民的自治权。不少村庄的决策和管理在实行村民自治后依然还是由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少数人进行决策,而多数村民被排除在决策之外,尽管设立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但是要么经年不开要么就是小事由村民讨论,村务大事仍由村领导个人决策,这种现象在全市农村某些地方还是相当广泛的存在,不利于发挥农民参与政治决策,进行民主活动的积极性,不利于村民自治的深入开展。

(2)、财务公开

经济因素对于我国乡村民主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甚至可以说起着关键的作用,中国乡村民主的很多方面都证明这一点。在村民自治中,我们需要阐释明白的是村财务的管理这一点。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也有很多问题:

⑴账目混乱一些乡村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总帐、明细帐,会计事项核算不清,收支不实,利润失真。我市曾经对16个村的财务调查中发现,白条单据占总数的10%以上,有的高达20% ,20%以上的村半年甚至一年只做一次帐,有的甚至多年不做帐,大部分没有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存款帐。某个较富裕的村,集体固定资产帐目与实际相差105万元,其中包括无故丢失,外借,以权占用,正常报废而不做帐目处理,责任赔偿,新购买固定资产不入账等。导致村财务不清,给管理增加了难度。

⑵侵占贪污某村党支部书记1995年前后,强行征收费用,肆意挪用公款,吃喝嫖赌无所不能。先是将村砖厂承包给哥哥弟弟3年,村里没得到起一分钱,继而将收取的村民电费,建校的土地费20000元据为己有,再则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偷工减料赚得数万元中饱私囊;另外还拖欠民工和运输机构的工资,极尽贪污之能事,被村民们称为“日本人的宪兵队”。某个村委会主任竟然将10多万公款私存,其他4名村干部虚报冒领1.56万元。这些村干部贪污村财的行为会引起村民公愤,使村民丧失对村干部的认同感,对于党和国家农村工作的开展危害极大。

6、其它问题

中国的村民自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自治形式,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党支部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和领导机构。党支部对村级事务的领导本应是在宏观上,方针政策性的领导,而不应该过多干涉村里的具体事务,但是由于受传统领导体制的影响,相关法律规定得不够具体明白,我市仍然有少数村党支部把这种领导核心作用理解为由村党支部完全负责村务工作的决策权和决定权。而如果这样做的话就会把村委会架空了,成为有名无实的组织,没了存在下去的必要。因此农村两委关系长期不和谐,甚至经常激烈冲突。一方面少数村党支部书记大权独揽,不注意支持协助甚至包办、替代村委会工作,完全无视村委会的存在;另一方面一些村委会主任认为自己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比村支书更有群众基础,因此拒绝甚至否定村党支部的领导地位,不服从村党支部的指导,不完成党支部的指示,任意妄为。两委之间的矛盾形成了村领导班子的严重内耗,制约了村民自治的良性发展。

三、完善我市村民自治的对策建议

1、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推进我市村民自治的规范化管理

村民自治就是依法治理。因此加快我市村民自治的法律意识,遵守自治法律体系是当务之急。健全清晰的法律是实行村民自治的必要前提,要尽快在全市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配套的法律,不仅对村民自治的组织作出规定也对村民自治的制度等作出相应规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对村民自治的概念、性质,有选举权的村民资格范围,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人员组成,召开时间议事

规则等作一个详细界定。还要明确村民自治的代议机构和常设机构各自的组织结构及职权范围、村民委员会和各种权力机关的隶属或指导关系,包括和党、政、等部门的关系,并对这些关系作出明确的规范。还有其它很多目前不够规范的事项都需要用立法手段加以界定。

2、转变政府职能,为村民自治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

要做到这一点主要是要改革政府体制中的不合理成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这是确保村民自治健康成长的一个很现实的措施。转变政府职能首先要精简机构,减轻村一级的财政负担,使村有更多的资源可以用在发展自己上。其次要转变乡镇政府的职能,把该办的事情办好,不该办的就交给别人去办,在大方向给对村委会指导,在具体村务比如计划生育工作等要放手给村委会去做,给村民自治的发展提供一个相对比较宽松的环境。再次还要改革乡镇政府以及市政府的组织,只有自上而下的改革足够彻底,才能给基层组织松绑,给基层干部减压,便于村民自治的实行。

3、提高村民和村干部的素质,为我市村民自治培育合格的主体

首先要加大农村的教育投入,普遍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使农民具备参与民主活动的能力。我市现在实施的大学生村官制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建设,以及对全市村干部进行的培训和学历提升,极大地提升了村干部的素质,为我市村民自治提供了人才支持。大力开展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设农村的民主政治文化,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把农民从传统的宗族意识、权力崇拜意识、依赖意识、臣属意识、散漫意识、自私观念和政治冷漠等落后观念中解放出来并形成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等现代意识,使农民形成参与民主活动的思想意识。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还可以提高农民的民主议事能力、民主决策能力、民主管理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使村干部能够掌握现代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不仅为村民自治打下坚实基础而且也为村民自治提供内在的推动力量。还有很重要的一点,现在村级治理的水平保持在“精英治理”的层面上,因此要大力培养农村的政治精英。因为村里的问题由本村精英人物去解决比外部力量介入更容易为村民所接受。这种精英要既懂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又懂得现代管理方法,又能代表村民利益,领导农村走上和谐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3;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上海:商务印书馆.2001年12月. 44—49

[2] 白钢,赵秀玲.村民自治通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11月.

[3]程建平,粟志强.村民自治之路为何如此艰辛.决策探索,2005,(4):43

[4]薛和.村民自治:实际运行中的矛盾分析.江西社会科学,2005,(1):25—28

[5]顾航宇.中国的党政系统与村民自治.行政与法,2002,(8):25

[6]尹焕三等.村民自治面临的社会焦点问题透析——对全国第一个村民自治示范县的追踪考察.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3月

[7]黄大卫.村民自治:黄土地上的政治革命.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8年

[8]何泽中.当代中国村民自治.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

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

学校组织文化建设中的问题、成因及策略 组织文化是一切现代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内在动力,是组织行为的准则和成功的核心。组织文化反映了一定社会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价值观念,是组织中个体的见解、观点、情感、知识和技能的总和[1]。学校组织文化是组织文化的一种,它具有组织文化的一般内涵和结构特征。学校组织文化是师生员工在长期的教育、教学、生活娱乐等实践活动中共同形成的办学理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以及人的精神风貌的总和。不同学校有不同的组织文化传统和不同的组织文化风格。 很多学校都希望通过组织文化建设来塑造学校的品牌,以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进而以良好的学校品牌形象为学校发展创造契机。但在学校组织文化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一、学校组织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1.精神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学校精神文化主要是指学校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表现为系统的办学理念,而有的则通过校训、校风、校歌来体现[2]。有的学校主要从教育教学管理中强调创新,实行了“目标等级管理”,即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或者说上一级对下一级负责。比如,分管某年级的副校长对年级主任负责,年级主任对各班主任负责,班主任对任课教师负责,最终责任到个人。这样使教育教学问题直线管理,分级管理,加快了处理问题的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了员工的责任心,逐步完善了学校管理制度。然而,总体上仍显得保守,如在员工激励问题上仍残留着平均主义思想,在收入分配方面、奖励方面档次没有拉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造成这种情况,一方面在于学校几十年的传统文化惯性,不讲原则的“和”、“吃大锅饭”文化形成的思维定势。另一方面在于学校对创新的理解不够全面。创新需要从理论到实践,从管理制度到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全面创新来支撑,相互关联和互动,才能促使其均衡发展,落到实处。 2.行为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沾亲带故关系及拉帮结派等形成的网络错综复杂,很多时候会影响正常激励机制的执行。如在学校对某些员工进行选拔和晋升的主要依据中,人情关系仍不可避免地成为学历、能力和业绩之上的主要依据。在评先评估过程中,上级部门的干涉影响评选的公正、公平性。与某些管理人员或上级领导沾亲带故就可以不受或少受处罚、不执行或打折扣执行规定的现象仍然存在,以至有损学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沾亲带故的关系长期存在,逐渐使得学校的组织机能弱化,出现因人设职,机构臃肿的现象。产生上述现象除中国传统的关系本位的影响之外,还有另外一些原因,一是学校在学校组织文化建设中对团队精神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通过广泛的宣传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方式,使团队精神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内心,从而营造起一个提倡团队精神的文化氛围。二是没有及时推行与团队精神相适应的全面的行为规范制度,使团队精神的培养脱离了员工的实践,没能体现在学校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项工作中。 3.制度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学校制度文化是学校组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文化是一定精神文化的产物,同时它对于学校组织文化具有强化作用。人们总是在一定的价值观指导下去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制度。制度文化又是精神文化的基础和载体,并对学校精神文化起反作用。学校制度文化建设一般有如下薄弱环节:一是制度不完备;二是制度完备,但不严格执行或不执行;三是制

浅谈村民自治制度的制约因素

浅谈村民自治制度的制约因素 内容摘要: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我国,约有8亿的人口是农民,充分认识村民自治制度,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制约因素,这对于解决矛盾,保障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村民自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形式,是人民的选择,是历史实践的产物。本文就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内容、意义着手,浅层次的分析村民自治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并有针对性的对各个制约因素提出相应的发展途径。 关键词:村民自治、制约因素、发展途径

目录 一、绪论 (1) (一)、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 (1) (二)、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的意义 (1) (三)、民主选举 (2) (四)、民主决策 (3) (五)、民主管理 (4) (六)、民主监督 (4) 二、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现状 (5) (一)、取得的成就 (5) (二)、存在的问题 (5) 三、制约因素 (6) (一)、经济欠发达 (6) (二)、基层政府的干预 (7) (三)、村民民主意识淡薄 (8) (四)、村干部的素质不高 (9) 四、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途径 (10) (一)、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10) (二)、减少基层政府干预 (11) (三)、提高农民素质,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 (12) (四)、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 (13) 结论 (14)

正文 一、绪论 (一)、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 村民自治制度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政治,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 村民自治制度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80年代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普遍推行于20世纪90年代。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通过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使村民自治制度得到蓬勃发展。 (二)、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的意义 村民自治制度是一项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找到的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推动力。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有助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和集体经济的发展,以先富带动后福,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缩小贫富差距。

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doc

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

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

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现在许多公司已经意识到公司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性,正所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许多公司还处于有制度却形同虚设的阶段,那么影响公司制度化建设的因素是什么呢? 制度本身可操作性不强。制度的产生源于公司管理的需要,然而公司管理层在出台制度前,往往没有经过深入基层调研,只是凭借主观需要进行编写。这样出台的制度只是表面上满足了管理者的需要,根本无法有效推行。久而久之,还会导致由于管理层与基层制度执行不畅通而产生矛盾,重则影响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 没有统一的制度管理部门。公司内部的各种管理制度往往是由各职能部门起草,这样起草出台的制度会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当然也不可避免得具有相对独立性,从而间接影响公司协调发展。 公司培训、导向力度不够。制度是公司管理的基石,是员工的行动指南。公司如果只组织管理人员对新制度进行学习、培训,那么导向面就会比较狭窄,不利于制度的深入贯彻和执行。 因此,为切实规范员工工作行为、量化员工工作业绩,公司必须强化制度建设过程,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制度编写人在编写制度前,一定要深入基层调研。

本着尊重员工、理解员工、相信员工的原则制定制度,从而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促使制度运行上下畅通。 二、建立统一的制度管理部门。由统一的制度管理部门牵头,协调部门间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统一汇编和梳理,提高管理制度的协调性和指导性。 三、公司领导人要高度重视制度化建设工作,经常组织召开管理工作总结和提升研讨会,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使其为公司发展更好的保驾护航。 四、加大宣传和导向力度。在条件许可得情况下,组织全员学习,加强公司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西门无恨 【内容提要】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农村和谐秩序的一种尝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它将把我国的基层管理体制改革逐渐引入佳境;同时,村民自治也是一项无例可循的新生事物,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业已出现诸多需要完善的弊症,它不仅涉及九亿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且事关我国发展改革的大局和民主法制前进步伐的稳健。因此,对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探讨尤显重要。 村民自治,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其核心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而村民自治制度,则是以村民委员会组织为载体,在基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村民依法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一整套制度。 村民自治制度体系的确立和运作,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阔步发展,使农民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也使村民自治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村民民主自治参与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无须讳言,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村民自治制度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影响着村民自治的发展。 一、当前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之一:村民自治配套法规欠缺,“四个民主”难落实。 村民自治制度在设置和可操作性上显得过于粗略和原则化,在行为模式与制裁手段的规范上显得空泛。如现行法律制度对村民的界定,村民对村务管理的参与途径和方式等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乡镇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村党支部与村主任之间的关系和权限不明,往往造成乡镇一级或村党支部事实上取代村民自治组织行使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权。 问题之二: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较低,自治流于形式。

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分析 山东理工大学副校长谭秀森 一、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第三条规定明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即社会主义性质。《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还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培养专门人才等活动来对社会的发展起作用,而这些活动通常是由其专门机构——高等学校来实现的。 高等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如何确保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如何确保高等教育任务的完成呢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途径是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建设。高校管理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管理各项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高等教育的性质及任务规定了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办学理念是高校发展的灵魂,应与各项具体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其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渗透到具体制度规定中,将其本质要求制度化、成文化、具体化,以确保学校办学理念得以具体实现。 第二,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完成培养目标的有效保障。制度对于高校活动主体,如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等具有普遍的、平等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它使分散的、无序的个体活动变得统一、有序、高效。只有这样才能为高校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第三,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基本路径。“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民主化、法制化管理的前提。”[1]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学校教育领域的必然延伸,这就要求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必须走法制化之路,使学校内的各项管理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法律上切实保证高校管理的高水平。 二、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等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与之相应,也需要有完善的、科学的制度制定规范以及制度执行、监督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管理制度的效力。具体地说,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应涵盖以下内容:“不仅包括从制度起草前的调研、立项工作,到制度的起草、修改、通过和发布,还应包括制度的执行、落实和督察工作。” [2]因此,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考察,至少应从制度本身、制定程序、制度执行与监督、制度配套体系建设等几方面进行。

中国村民自治现状研究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题目中国村民自治现状研究 姓名王雷教育层次专科 学号101300XX X 分校保定电大专业行政管理教学点直属班指导教师X X X 日期2012.5

内容摘要 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农民在民主制度建设方面的伟大成就,是中国农村管理模式在新时代的重大创造。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民在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又一壮举,它既适应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济体制又能与整个市场经济相耦合的农村公共权力新的治理模式,是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伟大创举, 它给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注入了生机和活力。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现实问题。因此,对于村民自治这一制度,我们需要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且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逐步完善,使这一制度真正成为农村管理的规范模式。 【关键词】村民自治现状问题解决策略

目录 一、村民自治制度概述 (1) 二、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一)村民自治制度成不平衡发展状态 (1) (二)基层干部对村民自治制度的认识不完善 (2) (三)关于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2) (四)村委会成员的素质应当得到全面提高 (2) (五)村民代表在村里的活动当中并没有充分体现 (2) 三、对于完善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建议 (2) (一) 继续推进村民自治,加强政策普及力度 (2) (二)大力发展农村的教育事业,为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打好基础 (2) (三)完善与村民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 (3) 1.严格审查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多额参选资格 (3) 2.应竭力做好每一届村干部的考核工作 (3) 3.要逐渐简化规范选举程序 (3) (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4) (五)处理好村民自治与农村经济发展、上级政府、党支部的关系 (4) 1、处理好村民自治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 (4) 2、处理好村委会和上级政府(乡政府)的关系 (4) 3、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与党支部的关系 (4) 参考文献 (5)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讨论稿)为规范学校管理,促进上下沟通,及时稳妥地处置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促进学校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须请示的事项 1.教职工评先选优、聘称评审、人事安排、党员纳新、优质课公开课人选确定、教辅材料征订等 2.中考招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大学生自主招生推荐、学生借读、插班、休学、转学、退学、毕业证发放、学生党员纳新、违纪学生处理等 3.各类收费、支出、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产处置、校舍租赁以及公章使用等 二、须汇报的事项 1.偶发突发事件,尤其是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如食物中毒、学生离校出走、学生群架群殴、校内意外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情况; 2.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学生严重违纪事件;全体教职工在校内外发生的涉及刑事或治安调查处罚及违纪的事件; 3.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及校园稳定、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 4.教职工及学生的各种原因死亡事件。 三、请示汇报程序 1.请示汇报的事项要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报办公室统一转呈校长。 2.偶发突发的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必须在得知事件发生后立即电话上报,1个小时内写出材料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书面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

3.其它报告事件,需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上报。 四、有关要求 1.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领导要对请示汇报信息负责,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使学校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影响对重大情况和事件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置,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莱州一中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责任。 2.各部门要经常了解和分析存在影响稳定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

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吴中区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吴中电大 10秋行政管理(本科)范镇南 内容摘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颁布实施以来,苏州市吴中区村民自治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广大农民数十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现实中因受我国传统的政治思想与体制的影响,村民自治也逐渐暴露出来许多问题,给基层民主建设带来了很大困难。有鉴于此,本文在界定村民自治的含义、梳理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对吴中区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三点解决对策。 关键词:村民自治问题对策 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群众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制度。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过实施,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初步建立起来。苏州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实现基层民主,促进三农问题解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村民自治在全国范围内的深入开展,一些引人注目的问题也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吴中区村民自治的进程,我们必须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对策,否则吴中区村民自治就不能深入开展,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村民自治的含义和发展历程 (一)村民自治的含义 关于村民自治的含义,很多学者都做出了界定,比如许勇和于建嵘把“村民自治”定义为“农村基层人民群众自治,即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而白钢,赵秀玲则认为“村民自治除了‘三自’,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外更应该强调自尊、自爱和自由的精神”,“村民是否拥有自觉、自尊、自爱、自由和自决权,是认识和评价村民自治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尺度”。党的十六大提出以人为本的精神,把人本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上,因此村民的自尊、自爱、自由也应该做为村民自治的一个基本方面,在村民自治的研究中被充分重视。在本文中,采用白钢和赵秀玲对村民自治所做的界定。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遇有下列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1、工作中发现的政治问题和失泄密问题; 2、发现重大差错、事故,严重违反通信纪律问题; 3、危及通信设备人身安全问题; 4、超出本职范围以外需解决的问题; 5、工作中遇有用户故意刁难,向班长请示,由班长解决; 6、请示报告应逐级进行,遇有紧急情况可越级进行,但事后应向上级汇报。 7、请示报告要及时、准确,并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上级指示要详细记载,认真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提出建议,当上级坚持原意应先执行,然后按组织原则向上反映。 安全保密制度 1、严守通信机密,在任何情况下不泄露客户的任何资料。 2、严格遵守公司通信纪律,(防火、防毒、防泄密、防盗、防事故)做好安全工作。 3、严禁与客户闲聊,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凡外部人员因公进入机房,须经上级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客服系统正常运行以后执行) 4、正确使用通信设备,爱护机房设施,严禁把水杯等易损坏设备的物品放在机台上,以免发生故障。 5、严禁在通信现场使用明火,因工作确需动用明火,应由公司保卫部门同意后采取必要安全的措施,方可动用。 6、加强对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坚持定期检查(电源,插座,明火隐患,文件控制执行),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保管好工作必需物品,在更衣柜内放钱及贵重物品丢失者责任自负。 8、通信现场严禁使用自购的电热设备煮饭、热水。 客服部会议制度 1、交接会唔时,对业务增加变动情况,上级批示精神,客户建议投诉及流程、设备变动情况及时与下一班交待清楚,且记录清楚。 2、班务会每周一次。由各班班长参加,客服部主任主持,就服务、安全、作风、培训、考勤等讲评本周工作,通报业务处理情况,并针对特殊疑难问题的解决进行案例分析,并总结出统一的答复口径,传达到每位业务代表。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修改后)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问题的处理,确保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项目部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质量、确保施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求报告主要内容 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及本本工程整体施工环境,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管控,初步涵定本工程中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3.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4.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5.沉井制作、沉井下沉、顶管顶进过程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 6.在处理重大问题中,遇到的棘手无法处理的问题; 7.现场发生重伤等安全事故 8.现场发生群殴、扰乱施工秩序等现象 9.现场高程尺寸发现较大偏差 10.现场质量出现严重问题 11.现场施工时未按要求作业,且不听指挥的 12.重点工程技术交底方案,涉及成本控制及安全质量的 三、请示程序 1.项目部工作人员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人或本部门无权决定的,要逐级

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项目经理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请示报告形式 1.口头形式:一般事宜口头通知即可 2.书面形式:对于较严重问题,采用书面形式。如对业主、设计汇报采用书面形式较多。 3.会议形式:每周进行交班会形式对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汇报。 四、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人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上级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施工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须追究分项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村民自治若干问题研究_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民自治若干问题研究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兰光其 【摘 要】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其次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及挑战的措施与对策,再次阐述了深入推进村民自治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 【关键词】自治形式 中国 农村 村民自治 基层民主 在中国,农村问题往往是革命和建设的起点。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中国共产党正是在广大的农村发动土地革命,并带领农民赢得革命的胜利。七八十年代,也正是在农村率先掀起了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从而在根本上松动了农村僵化的经济关系。作为当前政治学界、社会学界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村民自治的重要性在于它是活生生的实践,并被不少学者视为中国政治发展的社会基础,亦或是当前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部分。或许在农村兴起的村民自治实践有可能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由基层向高层发展的新起点,按萨托利的说法,这种基层民主能够为“政治上层建筑提供社会支柱和基础结构”。任何政治实践既是过去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未来政治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当前政治现象都可以从过去的历史中找到源头和出发点。马克思主义告诫我们,研究任何课题都应将问题放置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之下。 从1980年初村委会诞生至今,村民自治走过了二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尽管在发展历程中有过坎坷,有过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作为一项涉及亿万农民的伟大事业,其在调动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对其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举。当前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中,加强村民自治问题的研究,总结村民自治的经验,找出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具有现实和深远的重大意义。 一、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挑战 1、认识不到位,行为不适应 一是一些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认识到“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对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村民自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 《组织法》的刚性及精神实质缺乏应有的认识;对这一历史性的变革认识不足。因此,对村民自治不重视、不支持,甚至认为“多此一举”,抱抵触情绪。特别是有的乡镇政府的领导同志,对村务由过去的领导地位变成现在的“指导”地位转不过弯来,不习惯、不顺劲。二是部分农村党支部没有认识到这是我们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重大改善和发展。觉得过去是“一统天下”,现在竟然“一分为二”,会“天下大乱”,抱怨上头乱搞“名堂”,心里很不舒服,行动上很不适应。即使是身兼村委会主任的村支书,对如何搞好村民自治心中也没章 注:福建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地课题 法,领导方式、工作方法还未转变,与民主自治的要求相差甚远。三是村委会成员及村民由于几千年来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和长期处于无自主权的地位,如今被“解放”出来,自己管理自己,一时找不到应有的位置,无所适从。甚至认为这是上头“糊弄人”,“什么不是上头说了算?”,自治不过是“口号”。 2、工作力度不够,进展不平衡 目前全国各地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结束,但据调查,目前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有的县市还有百分之几的村庄没有建立起村委会;8%左右的村委会的成员还没有选足选全。二是村委会的工作开展不平衡。县市与县市、乡镇与乡镇、村庄与村庄之间差距甚大。就乡镇来讲,至今还有1/4左右的停留在一般口号上;就村庄来讲,1/3的流于形式。 3、个别村委会难以胜任 一是因下列情况而当选为村委会主任的:靠宗族宗派关系;采取贿选手段;许诺不搞计划生育;干群关系紧张,村支部班子弱;乡镇不重视,执法不严等。二是村委会组成人员特别是主任委员,年老体弱,文化水平低而又不注重学习,工作能力差,“老好人”。以上两种情况都不称职,有待于依法予以调整。 4、规章制度不完备、不落实 《宪法》、 《组织法》虽然为村民自治制订了法律法规,但是可操作的细则还待完善:一是作为民主自治重要组织形式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制度还未建立或很不规范;与推动民主法制密切相关的自治章程普遍未有制订,“自治”形同虚设;村务公开和上墙的制度及村规民约多数是几年前订立的,未作相应修改。某些规定已过时,个别条文与现代法律法规相抵触。二是还没有制订发展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壮大集体经济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计划。三是村级财务制度、村民参与民主监督、村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等尚无章法,缺乏制约机制,或者制度已经写在纸上,落实乏力。 5、有的“两委”两股劲,工作难以协调 一是村党支部委员会认为我是“大哥大”,我说了算,情况不沟通,工作下命令,处处刁难村民委员会,不支持其工作。二是村委会觉得自治了,“独立了”,村里的事你支部管不着。双方矛盾表面化,严重地影响了工作。 二、解决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面临挑战的措施与对策 1、要落实“一法”、“一条例”,将村民自治提高到执行党纪国法的高度去认识去落实 一法指《组织法》,一条例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一法一条例是党和国家现阶段领导、规范农村工作的根本性文件。《条例》明确指出“党在农村 社科论坛

公司请示汇报制度

公司请示、汇报制度 第1条为及时沟通信息、掌握全局情况,为领导确凿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依据,为公司工作形成一盘棋,促进公司的各项管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各类巨大事情、突发事件,都应报告、请示,不得自行作主,不得瞒报、漏报,或麻木不仁、知情不报,如有该报不报者,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第3条汇报事项: 1、巨大生产事项:含生产情况、产品质量、设备状况、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艺改进、人员调动等。 2、销售动态:销售状况、客户动态、信息反馈、客户往来、原料供应等。 3、新产品:国内外形势、动态,市场需求、现有新产品生产状况、客户反应、试用效果、新产品研发。 4、迎接各方检查汇报及上级指示:各方来公司情况、汇报材料、上级文件指示等。 5、其他应汇报的事项。 第4条汇报方法: 1、正常事项:各科室、车间负责人写请示报告或汇报材料、报送有关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 2、突发事件: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等,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责成人员负责迅速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事发单位并必须认真进行调查、登记,事故原因查明后,应及时将事故经过及处理意见作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

3、因公出差,回公司后应立即写出书面报告,汇报出差内容、处理情况等,上报分管副总、总经理。 4、新产品开发、经办人员、对一切信息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5、上级领导来厂检查,接通知后,应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根据上级来人检查内容,安排有关人员,准备汇报材料、招待方式等,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摄影留存,并写出记录。 6、客户或有关人员来访,有关科室人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安排接待事宜。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写出书面报告,汇报座谈内容等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7、所有请示、汇报,都应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有关领导及总经理,签字批示后,再予办理,分外情况如在外出差,先应电话请示,批准后再行办理,回公司后要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补办手续。 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本人于2009年7月进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无限公司(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无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 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烦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 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剧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纳入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由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为本制度的报告主体,公司经营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三条各公司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各公司主报告人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与报告,经该公司主报告人授权的实际负责人向集团公司领导及该公司主报告人请示与报告。 第四条各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按照《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度。 第二章明令禁止各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简称:集团公司以外,下同)提供担保; 第六条禁止各公司所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对集团公司以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禁止各公司对外进行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第八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委托理财; 第九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特殊情况需对外拆借资金的,必须履行请示报批手续。 第三章应请示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 第十条公司向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公司在确保其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 第十二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财产抵押; 第十四条公司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分立、合并、清算和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第十七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的年度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整体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对外租赁、承包和联营等; 第二十条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预决算调整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购置、出售、处理)资产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资产处置行为: 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的; 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的; 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10%及以上的。 第四章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购置,其购置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行为: 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 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 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 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 2. 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弊端及完善对策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弊端及完善对策 20 世纪80 年代初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中国农村经济发生了飞跃性变化,也使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在政治民主建设进程中迈出了具有深刻意义的一步,这就是给当代中国农民带来了管理自主权的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大事。现代基层农村基本政权形式—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具体环节。 一、关于弊端分析不同的学者有以下几点说法 1、村民自治发展的不平衡性 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是在国家制度的安排下进行的,从1990年9月民政部发出《关于在全国农村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起到现在,已有十余年的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省级有村民自治示范县,县级有村民自治示范乡,乡级有村民自治示范村的格局。但是,由于在实践运作中受多种因素影响,村民自治实行的比较好的村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村尚未达到规范性标准,真正标准和典型的村民自治的村在全国农村所占的比例还较低,村民自治的发展相当不平衡,主要表现为村民自治规范型和不规范型两种运作模式并存。 2、村委会的“双重角色”与村民自治基本原则之间的矛盾 当前是我国大发展的历史时期,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规定了我们必须以超常规的历史进程,尽可能地实现跨越式的发展。而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具有关键性意义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整个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的过程中,农业始终承担着支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其自身又承受着自然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双重制约,正处在一个困难比较多的转折时期。要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的程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就必须要加强对农村和农业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因此说,县乡两级政府在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肩负重要的责任,发挥重要的作用。 3、乡镇政权机关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 从理论上讲,对乡镇政权机关与村民自治,特别是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究竟应当是什么关系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分歧。1982年宪法规定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对村委会与农村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并未直接作明确规范。换言之,现实中乡政与村治特别是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矛盾和冲突。 4、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 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显然是两个性质和功能不同的组织。村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承担着对农村社区的政治领导职责。党组织由村民中的党员组成,其领导人在党组织系统内通过党员选举或上级党组织任命产生。村民自治是村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功能是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自治组织由全体村民组成,其领导人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在村内同时存在,使中国的村民自治有其自身的特点。村民自治能否正常有效地运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 5、民主选举中的问题。

请示报告范本制度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请示报告制度

编号:FS-DY-20258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项工作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

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 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八、实行领导出差、休假请示汇报制度 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

浅谈村民自治制度中的村务公开问题与对策

浅谈村民自治制度中的村务公开问题与对策 李丹 内容摘要: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充分展现了村民自治的生命力和有效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有了制度保障,村民自治的精神和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但还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向前迈进。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规范配套;加大对村民的民主意识的培养和强化;理顺乡镇政府、村委会、党支部三者之间的关系;疏通信访渠道,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要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推行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关键词:村民自治,完善制度,村务分开,民主管理 引言 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20多年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己充分展现了村民自治的生命力和有效性。近一年来,我走访了绥德县四十多个村子,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农家小院,走访了近百名普通村民和部分村干部,认识到绥德县村民自治发挥的作用既表现在物质制度又表现在思想精神层面。一是促进了绥德县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二是村民自治的制度体系已基本确立,使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有了制度保障;三是村民自治的精神和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它们严重地影响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及其深化,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向前迈进。 1、什么是村民自治 就目前来说,“村民自治”在学术界尚无一致定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法司认为,“村民自治的含义,就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则认为“村民自治是指农村基层由群众按照法律规定设立村委会,自己管理自己的基层事务,它是我国解决基层直接民主的一项基本政策,是一项基层民主制度”。民政部的解释则认为“我国的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在基层社会生活中,依法行使自治权,实现自己的事自我管理的一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学者韩永廷认为“实行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广大农民继家庭联户承包责任制之后,冲破旧体制的束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的又一伟大创造”。诸如此类的定义不胜枚举,多种概念解释本身就说明了现实村民自治实践内容及过程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众多的解释一致的概念取向是: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群众按照法律规定设立村委会,依法行使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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