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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告制度

抄告制度

火灾隐患投诉举报中心隐患抄告制度

一、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工作中,要加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信息沟通,形成执法合力。

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在受理举报时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涉及需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超出消防部门职权范围,需由其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处理,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抄告。

三、抄告的内容包括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被检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单位法人代表、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以及抄告的原因和需协助办理的事项等。

四、对于向其他部门抄告的隐患,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在2日内将抄告情况报告上报当地政府。

五、对于向其他部门抄告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要及时掌握相关部门处理情况,并存档备案。

2019年最新电大公务员制度讲座小抄

一、填空题 ●(《彭德尔顿法》)是美国文官制度的基本法。它的出台,标志着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 ●(1870年),(英国)正式诞生了世界上第一文官制度。 ●(德才兼备),是我们党行之有效的选拔和任用干部的标准。 ●(德才兼备)是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需遵循的标准。 ●(调任)是公务员与其它机关以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外部交流形式。 ●(法管理原则)是国家公务员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法制化、科学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复核)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 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原(处理机关)提出重新审查的意见和要求。 ●(公开)、(公平)、(公正),是考试录用工作的生命力。 ●(公务员纪律)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代表国家或政府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源于近代西方国家民主宪政的思想文化基础,也是在公务员制度中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 权的基本要求。 ●(工作实绩)考核。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政治特点。 ●(奖励)是人事管理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它与惩处并用,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 ●(竞争上岗)、(公开选拔)是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改革,也是公务员职务晋升方式的创新。 ●(考试录用制度),就是通过公开竞争性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 ●(开除)是公务员处分的最高形式,也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 ●(离休)实质上是退休的一种特殊方式,这是我国的独创。 ●(离休)是我国实行的一种特殊的退休制度。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我国干部培训教育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我们党一贯坚持和倡导的优良传统和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 ●(年休假)制度是国家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每年安排职工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轮休的一种福利制度。 ●(聘任制),即由用人单位通过契约形式任用工作人员的任用方式 ●(任职回避)是指对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任职试用期制),就是在公务员晋升职务之后,进行一定时间的试用,以确定其是否胜任新的职务。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开除六种。 ●(委任制)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 种任免方式,也是我国任免公务员的主要方 式。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的基本方法是):实行 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引咎辞职)是指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 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 劣影响,不宜再担任现职,应该山本人主 动辞去领导职务。 ●(政治中立)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中国 特色”的主要体现。 ●(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 正当理由在机关内的平级调动。 ●(转任)只限于公务员内部,是在机关具有 公务员身份的岗位之间的交流。 ●(自愿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 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在领导 岗位工作时,自行提出辞去责任领导职务。 ●(1870年),(英国)正式诞生了世界 上第一文官制度。 ●(1923)年(美国)政府制定了历史上第一 个职位分类法,揭开了职位分类的新篇章 ●1829年(英国政党分离)的选官制度被移 植到美国。 ●1883年,美国国会通过(彭德尔顿法), 开始以考试的方法录用公职人员。 ●1895年“科学管理之父”(泰勒)为了提 高工作效率,第一次系统地把科学方法引入 管理实践,创立了“科学管理”理论。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家公 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制 度尤其是行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的建设 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 ●2004年中共中央制定公布的(《中国共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不得违反的纪律 作了全面规定。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 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这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制度 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A ●按照奖励的具体标准,对在工作中表现突 出,取得优良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 ●按照我国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综合性的公 务员管理机构是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 部门。 B ●必须认识到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形 式根据其违法主体的违法程度应承担包括 刑事、行政乃至民事责任等。 C ●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主要包括(县级以上 机关)(公务员主管机关)以及(各用人机 关)等。 ●辞退(国家公务员),由(所在机关)提 出建议,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辞职离开国家行政机关和被辞退的(国家 公务员),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从考试的一般意义上理解,考试在(选拔 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方面有重要 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讲,西方文官的考任制,与 (中国科举制)有着继承关系,即作为政 府工作人员的选拔方式,考试制度最早起 源于(中国)。 ●从性质上讲,公务员的培训是一种继续教 育,是进行智力开发的重要手段。 D ●(德才兼备),是我们党行之有效的选拔 和任用干部的标准。 ●(德才兼备)是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需遵 循的标准。 ●(调任)是公务员与其它机关以企、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外部交流形式。 ●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国人事制度中不可动 摇的(根本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组 织)原则在干部管理工作上的体现 ●道德纪律是公务员作为公职人员必须遵 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地区回避即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 府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得在任职。 ●东汉在官员任职制度中实行“(三互法)”。 ●对公务员奖励,奖励的主体是(国家行政 机关),奖励的客体是(公务员) ●对公务员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及对公务 员所得利益的许可和(保障),分别构成了 公务员(义务)和(权利)的内容。●对国 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 知(本人)。本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 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 ●对拟提拔使用或者拟离开公务员队伍到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分务员,一般先 要安排到相应岗位(挂职锻炼)。 ●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一般采用两种方式, 一是(工作实习),二是(集中培训)。 ●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 的公务员,应给予记(二等功)、一等功。 F ●(复核)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 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原(处理 机关)提出重新审查的意见和要求。 ●(法管理原则)是国家公务员的一个基本 特征,也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法制化、科学 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法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实施违法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 果,即因违法行为而依法受到的相应制裁。 ●法律责任有四种形式:(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和(行政) 法律责任。违纪责任是属于(行政)法律责任 ●福利费是公务员的生活困难补助,是为了 解决公务员生活困难问题而建立的一种专 项费用,分为(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两 种。 G ●(公开)、(公平)、(公正),是考试录用 工作的生命力。 ●(公务员纪律)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维 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根据管理公务员 事务的需要,代表国家或政府依法对公务 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 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原则源于近 代西方国家民主宪政的思想文化基础,也 是在公务员制度中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 权的基本要求。 ●(工作实绩)考核。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 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 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 而取得的绩效等。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给予(国 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

吐蕃时期法律特征

试述吐蕃时期法律特征 吐蕃时期是西藏历史上文化、社会重要的奠基时期。是西藏奴隶制文明空前繁荣的时期。这一时期吏制组军、经济文化、典章制度、宗教哲学、艺术歌舞等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同时,这一时期制定了维护奴隶制的法律,成为了后世只能够懂法律的基础。 吐蕃法律发展的开放性。吐蕃王朝时期是青藏高原大开放与大发展的时代。吐蕃具备建立统一法律制度的社会条件,是在松赞干布时期。7世纪初,松赞干布建立吐蕃王朝,并制定《六类大法》,1《以万当十万之法》,2《十万金顶具鹿之法》,3《王朝准则之法》,4《扼要决断之法》,5《权威判决之总法》,6《内府之法》。这些法律的制定过程中不仅包含了藏族的土著文化,也吸收了外来文化。中原王朝也对吐蕃法律产生了一些影响,唐朝具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唐朝的一些文人又在吐蕃王朝担任相关职事;崇尚汉族文化而又急需建立法律制度的松赞干布积极借鉴了唐朝法律制度。在此后的吐蕃历史中,这样的过程一直延续着。因此说,吐蕃法律的发展与完善是在一个兼收并蓄的开放姿态中完成的。 吐蕃法律规范的宗教性。伴随着吐蕃时期佛教的传入,吐蕃的法律规范在长期发展演变过程中,受到了佛教思想的响影。再加上官方有力的引导,一系列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独特价值观与伦理道德观被直接反映到法律规范当中,形成了具有藏民族特色的法律制度和与法律规范。佛教戒律进入藏族法律,最基本的是“五戒”与“十善”。在佛教极为盛行的藏区,法律与宗教戒律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有些佛教戒律就是法律。此外,以佛教信仰为基础而形成的习惯、禁忌也融入藏族传统的法律之中,与法律规范交叉在一起。 以罚代刑的特征。以罚代刑吐蕃法律规范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通过经济法律责任来追究违法犯罪的责任。最典型的是盛行在青海、西藏等地的“赔血价”制度。所谓“赔血价”,就是杀人犯或其亲属只须向受害人及其亲属支付一定数量的财产(包括牲畜、枪支、金帛等),以补偿受害者家属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就不再实行血族复仇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习惯法制度。据考证,赔命价、赔血价源于松赞干布时期西藏的《法律二十条》。这里的不仅反映了以罚代刑的特征,还反映了法律对于统治阶级利益的维护,对等级进行了森严的规定。 司法审判制度中的“神判”特征。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在吐蕃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人们认为神灵是最为可靠的,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所以神判无疑是一种看似“合理高效”的选择。对于“神判”种类及形式,在这里列举了一些在民间流传的一些“神判”方式: 1起誓。一般让双方当事人以佛法僧及各种圣物等发誓,用以证明自己的证词与事实相符,或者表明自己清白。审判人员以是否敢于发誓作为判决好恶的依据。 2抓阉。抓阉是藏区普遍采取的神判方式之一。届时由他人将两张写有无罪,有罪字样的两个纸团包在两个炒面丸之中,让双方当事人各选取一粒。拿到写有有罪字样者即为罪犯,对方则为清白。 3卜卦。在头人的主持下,活佛诵经祈祷并进行卜卦。卦示何人有罪,既使他没有犯罪,也要受到惩罚。 神判之所以在西藏流行,是有其背景原因的。首先当时吐蕃社会生产力低下,科学技术落后,办案条件最差,人们无法找到更为有效的办案手段。其次,在一个宗教盛行的地区,人们人为神是最为可靠、公正的,不会偏袒任何一方。第三,此种审判方法运用起来便于付诸实施。因此人们自然乐于使用此种制度。但是神

(完整版)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保障执法,树立形象、提高素质,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廉洁高效,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管局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城管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 第四条上岗执法前要整理着装,检查装备,带齐执法文书和票据。 第五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要仪表端正,举止规范。城管执法人员徒步巡查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纠正违章时,按“三先一后”、“六个步骤”进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每次执勤结束后,应做好有关票据上缴和文书归档。 第六条城管执法人员标志服装(包括帽子、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由局统一式样和制作,分夏装、春秋装和冬装。 第七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好制服、肩章、臂章、胸章、领花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或擅自拆改;不得转借给非城管行政执法人员。 第八条城管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制服,并按规定佩带执法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办公室内,可不戴大檐帽,但应统一挂放整齐;城管执法人员非因公外出、女队员怀孕以及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不得着制服。

第九条城管执法人员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着装,不同季节服装不得混穿;着春秋装时,内着制式衬衣(下摆系于裤腰内),扎系制式领带;着长袖衬衣时,扎系制式领带。 第十条城管执法人员应按时令着制式服装,换装时间由市局统一规定。 第十一条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保持仪容端庄、整洁,并遵守下列规定:(一) 不得歪戴大檐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冬装、春秋装内着毛衣(衫)或者衬衣内着内衣时,毛衣(衫)、内衣不得外露;(二)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三)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足。男队员鞋跟不得高于三厘米,女队员鞋跟不得高于四厘米;(四)不得扎系围巾,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戴首饰,不得纹身;(五) 男队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队员发辫不得过肩。 第十二条城管执法人员着标志服装时,必须举止文明、精神振奋、姿态良好,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袖手、背手、插兜、搭肩、揽腰,不准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准席地倒卧;(二) 不准在执勤时吸烟和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等;(三)执勤乘车中应坐姿端正,不得躺卧,纠正违章时应下车,不得在车上吆喝。

公务员制度讲座作业一答案

《公务员制度讲座》网上作业一答案 一、单项选择 1、我国各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领导机构是()。(2分) B、省委组织部 C、省人才交流中心 D、省人事厅 2、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2分) B、三十天 C、十五天 D、二十天 3、我国公务员录用中的平等原则属于()。(2分) B、生活权利上的平等 C、经济权利上的平等 D、文化权利上的平等 4、在我国,属于国家公务员职位的是().(2分) A、县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秘书 B、市政协机关的处长 C、省政府机关司机

5、公务员交流的目的是()。(2分) B、保证公正履行职责 C、促进廉政建设 D、防止利用职权 6、()是我国公务员应当具备的首要条件。(2分) A、年满十八周岁 C、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D、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7、公务员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又不适宜转任同级其它职务的,应按程序予以()。(2分) A、降级 B、撤职 D、辞退 8、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机关是()。(2分) A、国务院 C、上级人民政府

D、同级人民政府人事工作部门 9、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的不足之处()。(2分) A、申报主体范围非常广泛 B、没规定公开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 D、在申报时间方面,只规定了现职申报,缺乏就职申报和离职申报 10、职位分类中强调的是()。(2分) B、以“事”为中心 C、以“人”与“事”为中心 D、以职务为中心 11、最早颁布《职位分类法》,用职位分类制度管理国家公务员的国家是()。(2分) A、德国 C、英国 D、法国 12、以下可引起公务员权利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实是()。(2分) B、公务员培训 C、公务员晋升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职业道德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热爱人民,爱岗敬业,甘当公仆,依法行政,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仪表举止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做到: (一)衣着整洁得体。上班时间不赤脚,不穿拖鞋。 (二)举止端庄大方,坐立姿态文雅。 (三)礼貌待人,互相尊重。 (四)接待来人时,应起立迎接,面带微笑,主动请坐。 (五)使用文明用语,表达准确、通俗简洁。 (六)耐心回答当事人的有关咨询。 三、文明用语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使用以下文明用语: (一)您好,这里是××××(单位名称),请讲……(用于接电话时)。(二)请您稍候再来电话。 (三)请进。 (四)您好,请问您找哪位/请问我可以帮什么忙/请问您有什么事?(五)请您不要着急,有事慢慢说。 (六)这件事请您到××科(股、室、大队)办理。 (七)请稍等!

(八)对不起/很抱歉,让您久等了。 (九)请您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十)这是法律规定的,请您配合。 (十一)多谢您的合作! (十二)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十三)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十四)谢谢您的提醒。 (十五)谢谢。 (十六)再见。 四、服务忌语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使用以下用语:(一)找谁! (二)没上班呢,等一会儿再说/下班啦,明天再来。(三)没看见上面写着呢,问什么问。 (四)正忙着呢,等着。 (五)真麻烦! (六)急什么?就你的事重要。 (七)你找我,我找谁呢? (八)看谁态度好找谁去。 (九)我不管,问领导去。 (十)开会呢,外边等着。 五、禁止行为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二)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三)参与或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四)滥用职权; (五)在工作期间喝酒; (六)拖延时间或超过规定期限办理有关业务。 一、车辆技术管理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 18344)等有关标准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每年按时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报告,对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评定车辆技术等级。(三)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回《道路运输证》。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一) 一、填空题 1、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坚持党管干部,反对“政治中立”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的主要体现。 3、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实行“两官分途”。奶子将公务员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 4、各机关内设的管理机关是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代表国家或政府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源于近代西方国家民主宪政的思想文化基础,也是在公务员制度中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权的基本要求。 6、公务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7、1895年“科学管理之父”泰勒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次系统地把科学方法引入管理实践,创立了“科学管理”理论。 8、品位分类制度则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另外一些国家实行的公务员管理制度。这是以“人”为中心进行设计的分类管理制度。 9、公务员法对如何设置各机关的具体职位仅作了原则性规定,各机关有权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及结构比例来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 10、公务员法确定职务级别制度的功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二是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以下各项中不属于我国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的是(A) A、政治中立 B、分类管理 C、任人为贤、德才兼备 D、法治 2、根据权利的内容不同,可以把公务员的权利分为(ABCD) A、身份方面 B、职务方面 C、经济方面 D、政治方面 3、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AB) A、坚持党管干部 B、不实行“两官分途” C、政治中立C、实行“两官分途” 4、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被称为公务员的职务和(A) A身份保障权B依法执行公务 C享受报酬、福利权D申诉控告权 5、下列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A) A中国人民银行B、街道办事处 C、检察机关 D、县政府 6、国家根据(B)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A、公务员等级 B、公务员职位类别 C、公务员工资级别 D、公务员津贴 7、职位分类所依据的基本要素是(A)

藏文在公元7世纪初吐蕃时期创制到现在已有1300多年的发展历史

藏文在公元世纪初吐蕃时期创制到现在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在这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以成熟的语法、丰富的词汇、生动的表现力和对社会的较强渗透力,成为藏族地区大众传播媒介的通用语言之一,成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字中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全球信息高速公路通行证的文字。 我国的藏文报纸从年《西藏白话报》创办到现在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已经成为我国大众传播体系中颇具影响力和独特传播功能的平面媒体之一,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推动藏民族聚居区的民族区域自治,以及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中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我国近代报业的兴起中,年在西藏拉萨创办了我国最早的藏文报纸、西藏最早的报纸《西藏白话报》,由清朝最后一位驻藏大臣联豫和张荫棠组织创办,也是我国藏区第一家创办的近代藏文报纸。以爱国尚武、开通民智为办报宗旨。以官方文件为主要内容,还有新闻、文学、杂论等。石印,旬刊,每期发行约份。该报大约在年停刊。 世纪初我国内地掀起创办白话报的热潮。年在北京创办了《藏文白话报》,由蒙藏事务局主办,综合性刊物,藏、汉文对照版,月刊。年月更名为《藏文报》,以提倡民主、各族同胞合力并进、共建中华民国为办报宗旨。 年月创刊了《新青海》,由青海省政府主办。为青海最早出版的现代报纸。汉文版,部分内容有藏文版,以藏汉合璧形式发刊。年月停刊。以建设新的青海,打破西宁的闭关封锁阵线,沟通文化军政交流,当好舆论喉舌,掀起前进高潮为办报宗旨。设有中外要闻、本省新闻、副刊等栏目。 年月创刊了《西康新闻》,西康省康定《西康新闻》报社主办。综合性报纸,藏、汉文版。藏文版不定期出版,每期开版。汉文版为日报。以向康区和西藏宣传抗日,报道西康省内外政治、经济情况为办报宗旨。设有西康动员、涛声、康区青年周刊、副刊等栏目。 年月在香港创办了《国民日报》藏文版,由国民党中央主办。年香港沦陷后停刊。年抗战胜利后复刊。年停刊。 年月在康定子耳坡国民党西康省党部创刊了《西康国民日报》,为西康省政府机关报,也称《国民日报》。汉、藏文版。藏文版为周报,除部分文章外,大部译自汉文版《西康国民日报》的内容。汉文版为日报,对开版。每期发行份。年停刊。其报道的主要内容为政府公报、文件、国内外新闻、生活常识、藏区建设、藏族风俗、历史、宗教、社会调查等。藏文版发行到甘肃、青海、西藏、云南藏区。 新中国成立后,藏文报纸的发展有了新的突破,而且是有了质的飞跃。年月日创刊了《青海藏文报》,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张藏文报,也是我国用藏文出版的第一张地方党报。由

公务员制度讲座

试卷代号:5375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公务员制度讲座》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2012年12月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政治制度历史传统 2、任期目标责任制相对稳定 3、强调培训的刚性实行培训登记管理 4、公开招聘直接选聘 5、1993 国务院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至少有一个答案,多选少选均不能得分。) 1、C 2、AB 3、D 4、A 5、C 6、ABD 7、ACD 8、B 9、C 10、ABCD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公务员培训:是指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公务员进行的,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质和技能训练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教育和训练活动。 2、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限制性规定,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的法律制度。 3、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4、选任制公务员:指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中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人员,以及政党机关、政协机关中按章程选举产生的公务员。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公务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诉? 参考答案要点: ①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辞退或者取消录用,降职,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免职,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②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③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2、公务员法法律责任主体包括哪几种?①机关。包括县级以上领导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作为用人单位的机关,以及其他主管部门。机关作为公务员的管理者,有管理公务员活动的权力,也有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和执行有关指令的义务。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除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外的机关,也可能成为公务员法法律责任的主体。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县级以上领导机关对公务员法的执行也负有监管责任。 ②公务员。公务员作为公务员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义务遵守公务员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守公务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接受有关机关及其领导人的指令。公务员不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和有关规定,滥用职权和违法职责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③其他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已退休、辞职等离职的公务员必须遵守公务员法关于退休或辞职后的有关规定的义务,包括保守秘密、遵纪守法、从业限制等。离职后的公务员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应根据情节轻重确定其相应的责任。 五、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论述选任制公务员职务免除与公务员身份的关系。 对于公务员的管理,分为身份管理和职务管理两个方面。这里强调的公务员身份,与广泛提倡的淡化身份界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是两个概念。明确公务员身份,是为了区别于其他人员,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实施身分管理,有两个环节十分重要,即公务员身份的取得和失去。概括地说就是,进入公务员队伍及取得公务员身份,离开公务员队伍即失去公务员身份。 由此看来,公务员在职务上发生变化,与是否取得和失去公务员身份不是必然的关系。事实上,公务员职务发生变化时经常行得,但多数人公务员身份没有变化。需要注意是,一部分选任制公务员职务的免除,可能会涉及公务员身份是否保留的问题。这部分选任公务员,主要是指选举担任公务员之前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在任职后,缺的公务员身份的人。这些人在任期内履行担任的职务,具有公务员身份,按照有关制度进行管理。任期满或被罢免、撤职等,其职务终止,这种情况是否保留其公务员身份,需要看其是否担任其他公务员职务。如果在选任职务免除后,被安排担任为人职务,或者被聘用担任有关职务,则公务员身份继续保留;如不再担任其他任何公务员职务,则不保留公务员身份。 2、试述职务升降在公务员管理中的作用与意义。 ①职务升降是保证机关各个职位获得合适人选的重要途径。机关根据职位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情况,通过职务晋升或降职来填补空缺,从而使事得其人、人尽其才、人事相宜。这是职务升降的基本功能。②职务升降是对公务员的一种有效激励手段。科学合理的职务升降制度可以激励公务员开展公开、公平的竞争,促使公务员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不断创新,争取在组织中处于出类拔萃的地位。这种竞争有利于整个组织的素质提高,有利于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 ③职务升降是实现公务员职务能上能下的主要渠道,也是公务员能上能下的保证。实行职务升降制度,优秀的和称职的公务员通过规定的程序得以晋升,不称职的予以降职,可以推进公务员的能上能下,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交通行政执法处罚行为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交通行政执法处罚行为规范? 篇一: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 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交通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交通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做到: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作出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三)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四)适用并规范填制规定的文书;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既要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也要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

(六)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 篇二:《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考试试题及答案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考试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20分,每空1分) 1.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的“案由”填写应当包含的三部分,即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性质和案。 3.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并设立警示牌或以醒目、明显标志物体示意,避免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4.指挥车辆接受检查时,指挥手势参照交通警察手势信号执行。 5.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及要求配合执行其他公务时,应当使用文明用语,出示全国统一的交通行政执 法证件。 6.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a4型纸制作。文书中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填写单位全称,文头应与盖章单位一致。

吐蕃王朝对外交往特征浅析 (2)

吐蕃王朝对外交往特征浅析 【摘要】本文依据相关历史资料,并借鉴国内外学术界的有关研究成果,对吐蕃王朝时期对外交往的特征进行宏观上的分析,从而勾勒出吐蕃对外交往的基本轮廓,以期有助于人们更深刻地了解吐蕃王朝发展进程中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诸项策略所发挥的作用,并试图探讨这些因素与吐蕃王朝崛起、强大和称雄中亚地区的之间存在的某种关系。 关键字:吐蕃王朝高原地域佛教 对待外来文化,尤其是外来的先进文化采取什么态度,是影响民族文化能否得到延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而处于青藏高原上的藏族先民在其发展的重要阶段——吐蕃时期就很成功的吸取外来先进文化,为藏民族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最终溶于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中。 藏族先民们世代居住在青藏高原,唐代称为吐蕃,藏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创造了灿烂的藏文化,在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中留下了光辉的一页,高原地域特点是藏族最基本的特点之一。所以藏族所居住的青藏高原地域环境具有相对封闭的特点。以此按常理来推理,藏族似乎应该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民族。然而事实恰好相反,藏族在其自身历史发展进程中却始终表现出了一种极为惊人的开放特征,积极向外开拓,积极的对外交往,尤其是在藏民族形成的重要阶段——吐蕃王朝阶段表现最为突出,这一现象是颇耐人寻味的。为此,本文将就吐蕃王朝对外交往特征与藏族历史发展之内在联系作一初步的讨论,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对外交往的开放特征与藏族的历史发展 考古发现已经证明,在吐蕃王朝建立之前的漫长时期内,藏族先民就已经与周围的民族进行着长期的不间断的交往。其土著文化系统有着一脉相承的发展脉络,但西藏高原的土著文化却绝不是在封闭和孤立的环境中发展起来的,相反,而是在不断与周边相邻地区各原始居民群体发生交往、联系或融合,不断广泛地吸取外部各种文化因素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所以可以说在吐蕃王朝建立之前,藏族先民就已经有积极对外交往的历史和传统。吐蕃王朝时期是青藏高原社会大开放和大发展的时代,是青藏高原整体文化形成和奠基时期,同时也是藏民族这一庞大的民族共同体开始逐步形成的重要时期。然而这两个过程却是通过吐蕃社会的全面开放和向外开拓来完成的。因此,开放性发展可以说是吐蕃时代最为显著的时代特点。吐蕃时代的大开放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交往过程始终伴随着全面的向外扩张。吐蕃王朝自建立之日起,即以向外的开拓和发展作为立国之本,并展开了持续达200年之久、强有力和全方位的向外武力扩张。吐蕃武力扩张的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和持续时间之长,作为一个高原王朝乃是极为罕见的。在扩张之鼎盛时期,吐蕃势力曾东取长安,北占西域之四镇,西抵中亚各国,南达尼婆罗和印度恒河流域。此正如《旧唐书·吐蕃传》所言:"彼吐蕃者,西陵开国,积有岁年,蚕食邻善,以恢土宇。高宗朝,地方万里,与我抗衡,近代以来,莫之与盛。"不过,吐蕃扩张之最大和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却是统一了整个青藏高原,并将青藏高原范围内众多的部落和部族纳人了其统治之下。这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它标志着青藏高原各部落和部族从过去分散和多元状态开始迈向了一体化的进程,这无疑为藏族自身之形成奠定了基础。这表现于两点: (1)吐蕃王朝的扩张及由此实现的对整个青藏高原地域的统一,基本奠定了此后藏族的地域分布格局;

试述吐蕃时期法律特征

试述吐蕃时期法律特征 理论综述 勤劳勇敢的藏族先民早在4000多年前就繁衍生息在青藏高原这块古老而神奇的土地,到元朝时逐渐形成一个居住地域相对固定、语言大体统一、具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和共同的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藏族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创造了独具特色的法律文化。它根植于藏族文化的土壤中,构成了藏民族的行为规范。对人们的道德观价值观有深入的影响。吐蕃时期是藏民族发展史中重要的历史阶段,是青藏高原整体文化形成和奠基时期,同时也是藏民族这一庞大的民族共同体逐步开始形成的重要时期。研究吐蕃法律的特点,是考察藏族法律文化擅变历史规律的基础。对现代西藏社会的法律文化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西藏自古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藏族是中民族的成员,藏族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了在中华文明在大发展和大一统的过程中相对滞后。直至公元十六世纪中期,元朝皇帝忽必烈(1215-1294年)即蒙古汗王位后,封贡嘎坚赞的侄子、萨迦派法王八思巴为国师。1264年,忽必烈设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以国师身份兼领院事。在总制院(后改宣政院)下,设有“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负责处理和管辖现今西藏大部分地区的军政事务。正式将西藏纳入中原王朝管辖之下。也正因如此, 加之其他诸多方面的影响, 西藏法律制度的历史演进过程中虽然不乏与中原王朝的交流,但呈现出鲜明的地方特色。 吐蕃时期是西藏历史上文化、社会重要的奠基时期。是西藏奴隶制文明空前繁荣的时期。这一时期吏制组军、经济文化、典章制度、宗教哲学、艺术歌舞等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同时,这一时期制定了维护奴隶制的法律,成为了后世

只能够懂法律的基础。 法律的内容从侧面反映了其所在时期的法制念、阶级思想、世界观和价值观。因此对于吐蕃时期的法律研究,有助于了解西藏传统文化、人文思想以及传统纠纷解决方式方法,可以在现代法律的运用中更好结合本地实际文化,使现代法律更好的推动西藏的社会经济发展。 一. 吐蕃法律发展的开放性 吐蕃王朝时期是青藏高原大开放与大发展的时代。是青藏高原整体文化形成和奠基时期,同时也是藏民族这一庞大的民族共同体逐步开始形成的重要时期。吐蕃具备建立统一法律制度的社会条件,是在松赞干布时期。7世纪初,囊日论赞之子松赞干布以武力降服古代羌人苏毗、羊同诸部,将首邑迁至逻些(今拉萨),正式建立吐蕃王朝①。在此之后松赞干布制定《六类大法》:1《以万当十万之法》,2《十万金顶具鹿之法》,3《王朝准则之法》,4《扼要决断之法》,5《权威判决之总法》,6《内府之法》。吐蕃社会发展到松赞干布时期,走过了千百年的历程,在这一漫长的历史阶段,社会的主流也总是处于一种有序的状态,其中发挥作用的是社会自身积累起来的各种规范(各部族制度、习惯),而这些规范就成为松赞干布创制统一法律制度的极其重要的基础②。这些法律的制定过程中不仅包含了藏族的土著文化,也吸收了外来文化。吐蕃的统一过程也包含着一个向外扩张的过程。再向外扩张的同时还包含着一个重要的过程:对外部文化的学习和吸收。这就不可避免的在制定法律时或多或少的受到其他民族的影响。“巴沃·祖拉陈哇说,松赞干布“从北方霍尔以及裕固之地,引入法律职事的 ①吐蕃的起源及建立来源:百度百科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队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做到行为规范、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廉洁高效,根据市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结合本大队实际,特制定大队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条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模范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章队容风纪 第三条工作时间须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保持容貌严整。非工作时间,一般不着制服。衣着必须整洁、配套,不得混穿,不得在制服外着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帽徽、领花、肩牌与肩徽、胸章、臂章,不得佩带与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戴帽子时骑车、乘车执行任务或队列时可使用松紧带,不使用时,松紧带应置于帽内,室内可脱

帽,并放于固定位置。执勤或集体活动时,应着黑色、棕色皮鞋,不得赤脚,穿拖鞋和赤脚穿鞋。季节换装应当按统一要求整体换装,保持着装一致,有明显伤疾及女同志怀孕后体形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当着便装。 第四条仪表端庄、姿态良好。头发整洁,不染彩发。男队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烫卷发、剃光头和蓄胡须。着制式服装时,不浓装艳抹,不围围巾,不佩带饰品。不在外露的腰带上系饰物。不纹身、不染指甲、不留长指甲。 第五条着制式服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不背手、袖手、叉腰、插兜、勾肩搭背。不在公共场所或其它禁烟场所吸烟;不边走边吃东西;不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席地坐卧。在执勤车辆内也应保持良好姿态,精神振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执勤时不到被管理者处歇息、聊天、购物、用餐等。严格执行禁酒令。不得参与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封建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站、坐、行、待人接物都要注意形象。在办公室、值班室、岗亭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腿、聊天、打牌、下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参加集会或其他集体活动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有序入场,在指定的位置就坐。严格遵守会场秩序。有特殊情况要提前退场的,需经大队领导批准。散会时,依次退场,不得喧哗。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试题及答案1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试题及答案1 一、名词解释 1.国家公务员:指国家公务人员。他们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2.《彭德尔顿法》:文官制度法又名《彭德尔顿法》,因该法是由美国国会议员、律师、行政改革倡导者彭德尔顿领导的一个委员会起草的。《彭德顿法》是美国文官制度的基本法。它的出台,标志着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 3.作为义务:是以命令性法律规范设定的公务员必须作一定的行为的义务。公务员的义务,绝大部分是作为的义务。 4. 职位:是由上级组织分配给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职务和责任。 二、填空题 1.国家公务员,即指国家公务人员。他们是代表国家从事管理,行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2.根据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3.人们通常把 1870年英国政府颁布的关于文官制度的第二号作为英国近代文官制度正式建立的根本标志。 4.1829年的选官制度被移植到美国。

5.魏晋南北朝的官吏选拔制度是。 6.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于日起开始实施。 7.我国建立和推行职位分类制度的原则主要有兼顾原则、,、动态原则、法制原则。 8.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职务和职务。 9.国家行政机关录用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在编制限额内按照所需职位的要求和法定程序,择优录用。 10.我国的公务员录用制度,应当坚持以下五条基本原则:公开原则,平等原则,竞争原则,原则和原则。 三、判断并改正错误 1.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公务员制度有本质的区别。 2.我国公务员是指所有党政干部。 改: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3.人事部所属人才研究所的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 改:人事部所属人才研究所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公务员。 4.我国的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5.我国国家公务员享有“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级、辞退或者行政处分”的权利。 改:我国国家公务员享有“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

吐蕃王朝军队给养方式探蠡

吐蕃王朝军队给养方式探蠡 朱悦梅 原刊《中国藏学》2009年第3期,第149-154页 (西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内容提要:吐蕃王朝建立之初,军队给养制度保留着部落制的特征,出兵不带军粮,依靠掳获的东西度用。随着其军事行动中战线的拉长、战场的扩大,其给养方式亦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本文应用出土文献与传世汉、藏文文献,分析认为吐蕃的军队给养方式,针对不同战场的区域地理特点,补充新的补给方式,在西域地区出现了给养配给制;在山区农业物资相对贫乏的地区,放弃传统的给养模式,采用赎买方式维持对部队的供给;在关陇半农半牧的地理条件下,仍保留部落迁移的生活方式,以保障军队的战斗力。 关键词:吐蕃,军事,唐代,历史地理 7世纪初,吐蕃王朝建立,青藏高原的发展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吐蕃王朝具有奴隶制和封建制并存的特征,特别是原始公社制时期军事民主制特点的遗存,使吐蕃王朝时期的军队显得既强大又稳固,堪与势力强大的唐王朝相颉颃。 吐蕃军队的作战风格以剽悍骁勇著称,一方面,军事组织兵法森严,具有较强的荣辱意识,另一方面,与吐蕃部落制度下的所谓出兵不带军粮,依靠掳获的东西度用的激励措施不无关系。这种军队出征时自带给养的方式,在吐蕃王朝建立初期的军事征战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吐蕃向外发展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军事战线延长,军事部署趋于复杂,军队的给养方式就不得不根据军事地理的新要求和军事进程的新变化而有相应的调整。 吐蕃军队给养的方式、体系与变化过程,与吐蕃的社会生活方式、军队的组成、军队作战的特点、吐蕃的作战区域及其地理特征等有密切关系,随着军事进程的发展和进攻区域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方式与特征。 一、吐蕃军队的组成 吐蕃早期与唐军的作战,军队人数动辄达10多、20万甚至40万之多。如高宗显庆元年(656年)“十二月,吐蕃大将禄东赞率兵一十二万击白兰氏,苦战三日。吐蕃初败后胜,杀白兰千余人,屯军境上,从侵掠之”。[①] 又如,大非川一役,吐蕃投入乌海战区的兵力20万、大非川战区的兵力40万。那么,吐蕃何以在一次战役中就能集结如此众多的军队以投入前线战场呢?这还得从吐蕃的军队组成说起。 从藏文文献可知,吐蕃军队中有专职的“奴”,但这种军士的配置体系并非吐蕃王朝创建之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一、基本行为规范 (一)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 1.熟悉有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 2.执法时按规定着装,佩戴统一的执法标志,做到仪容整洁,形象良好; 3.执法过程中举止得当,语言文明,动作规范; 4.严格遵守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 5.依法提取、收集和保存证据,规范制作法律文书; 6.执法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注意自身安全; 7.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禁止行为 1.不准超越职权执法; 2.不准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3.不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4.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5.不准酒后执法及在执法过程中吸烟和咀嚼食物 6.不准同时双向拦截车辆; 7.不准采取扒车等危险方式执法; 8.不准同时拦截3辆以上车辆进行检查,防止造成交通堵塞。 二、着装要求 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严禁歪戴帽、卷

袖口、敞衣扣。路上执法时,可配带头盔,夜间必须加穿反光背心。 三、执法动作规范 (一)敬礼动作规范 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按帽檐右角约2厘米处,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二)指挥车辆动作规范 1.指挥车辆直行:随立正姿势,体侧迎向来车,使用右臂 (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 2.指挥车辆左转弯:随立正姿势,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如果需要示意车辆左小转弯时,左臂伸直与身体成30度角,向右前方摆动(掌心向右前方)二至三次。 3.指挥车辆停止:随立正姿势,左臂向上直伸与地面垂直,手掌向前。如需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右臂与身体成30度角,向左前方摆动二至三次。如需变换指挥方向,疏通进入路口的车辆时,可保持停止信号转动,身体面向示意停车的方向。 四、执法语言规范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时,应当使用规范语言。 (一)应当按照下述语句表明身份: ?您好,我们是××单位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现在依法对您进行调查(检查),请您配合。? (二)当事人对依法进行的调查或检查不予配合,道路运输行政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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