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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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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07年,山西省洪洞县发生了“黑砖窑”事件,针对部分官员的失职,2007年7月16日,山西省纪委和监察部门对洪洞县25名责任人给予了党内处分,提出了行政处分建议。紧接着,临汾市政府也向社会通报了对洪洞、乡宁、襄汾50多名干部的处分决定。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由于此前在担任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也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尧都区副区长职务的处分。

2008年3月,段春霞被任命为尧都区区长助理(正科级)。此事经媒体披露之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南方网甚至在4月15日以“区委凌晨开会突击任命”为题报道此事;《南方日报》2008年4月15日也发文对此事予以批评。有人担忧:继段春霞之后,其他尚处于被撤职、受处分状态的党政干部、公务员该怎么办?会不会出现大规模被处分干部的集体“回朝”或“曲线就职”?还有人表示,这一做法有悖组织任用干部原则,一旦成为苗头,党政机关对违法违纪干部的惩戒力度便无形中弱化,继而伤害党和政府的威信。还有人说,我国《公务员法》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公示,受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临汾市委得知尧都区委安排原副区长段春霞同志为区长助理后,一方面责成尧都区委废止了关于段春霞同志工作安排的决定,另一方面立即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

根据上述材料,您认为,段春霞被任命为尧都区区长助理(正科级)是否符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事件为什么会引起那么大的社会反响?

答:段春霞被任命为尧都区区长助理(正科级)符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受到撤职处分,一般要降低一级职务重新安排工作,同时,要相应降低其级别。段春霞被撤销副区长后,重新被任命为区长助理,由副处级降为正科级,符合有关规定。

该事件引起那么大的社会反响,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社会上许多人对公务

员处分的规定不了解所造成的,完全是凭感情用事;同时,有关部门宣传不够。

【案例二】

据《长江商报》2007年8月31日报道:39岁的女老板张某曾多次与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袁某、硚口区建设局党委书记王某、个体经营户连某四人组成“麻将班子”进行赌博。2006年2月18日晚,张某以4个月输了五、六十万元为由,叫来弟弟帮其索要赌资。其弟邀约同伙殴打袁某等人,并将3

人先后挟持到东西湖慈惠农场、汉阳升官渡等地,逼迫3人写下“各欠张某10万元”的欠条,次日早晨才先后放人。事后,两涉赌官员袁某、王某没有报案。而个体户连某却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报了案。随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法医鉴定,袁某伤情为轻微伤(重型)、连某为轻微伤、王某为轻伤(重型)。2007年8月30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张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其弟被判6年。同时,武汉市纪委通报,袁某、王某因赌博被免职。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您认为,对硚口区建设局党委书记王某作出免职的处理是否合适?为什么?

答: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硚口区建设局党委

书记王某作出免职的处理是不合适的。因为他多次参与赌博,数量较大,而且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情节较重,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

【案例三】

某区卫生局国家公务员王某2007年12月因受贿5500元被该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起诉。2008年3月,该区法院判决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但鉴于王某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并且已经全部退还赃款,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该区法院决定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2008年4月,该区卫生局根据法院认定的违法实事给予王某行政撤职处分。王某不服提出申诉,认为法院既然已判决他免予刑事处罚,就不应该受到行政处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您认为,该区卫生局根据法院认定的违法实事给予王某行政撤职处分是否合适?为什么?

答: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区卫生局根据法院认定的违法实事给予王某行政撤职处分合适。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国家公务员只违反行政纪律,并未构成犯罪的,应当只追究其行政纪律责任,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而对于违反刑法的国家公务员,在判处其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因此,王某所在单位认为王某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案例四】

被罢免的副市长该不该降低职级?

张扬(化名)是一位年轻的教育局长,学历高,知识丰富,富有创新精神,工作成绩突出,所以,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副市长(副厅级)。根据工作分工,由他主管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于他对安全生产工作并不熟悉,同时,为了追求GDP的增长,在工作中为一些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大开绿灯,存在一些违纪行为,结果在一年之中该市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0多人。于是,张扬在2007年11月8日市人民代表大会上被罢免了副市长职务。同时,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其违纪行为,给予其撤职处分,从副厅级降为正处级,其工资级别和工资档次也相应降低。

但是,张扬认为上级有关部门的做法不对,理由是:自己被罢免副市长后,已经没有职务了,不能给予撤职处分;同时,由副厅级降为正处级是一种降职,而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降职不是处分,而是定期考核不称职的结果。

您认为张扬的说法对吗?为什么?请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分析。

答:张扬的说法不对。因为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张扬作为副市长,是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市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上一级人民政府拟对其给予撤职处分时,应当先由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然后,予以撤职。这只是同一种人事管理行为的不同程序而已,两者是联在一起的,所以,不能说被罢免副市长后,就已经没有职务了,不能给予撤职处分。同时,公务员被撤职之后,一般应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安排职位,工资级别和工资档次也要相应降低。所以,由副厅级降为正处级不是定期考核不称职的结果,而是撤职之后的正常工作安排。

干货土地一级开发:从BT模式到PPP模式的演进路径及案例分析创新

干货I 土地一级开发:从BT模式到PPP模式的演进路径及案例分析 【导读】上世纪90年代,为解决土地资产流失等问题,上海市成 立土地发展中心,作为国有土地的储备机构,土地储备制度就此诞生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土地储备制度大致包括土地收购、土地储备、土地出让三个环节,其中土地储备环节即是将不具备土地出让条件的生地做成可出让的熟地的过程,土地一级开发作为一项独立的土地开发环节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此后云南城投、上海城投、漳州发展、泰达股份、黑牡丹、张江高科、北科建、华夏幸福等企业纷纷进入土地一级开发领域,充当土地一级开发商的角色。 经过近20年的不断探索,我国土地一级开发领域在任务界定、权责分配、商业模式、资金融通、监管机制、风险控制等方面不断规范,从商业模式上看,我国土地一级开发经历了从BT模式到土地补偿模式再到利润分成模式的演进,未来将向PPP模式进一步发展。 | 一、BT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的BT模式又称固定收益模式或工程总包模式,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土地储备中心按照总建设成本的一定百分比作为经营加成。

很多地区对利润加成部分进行了相应规定,如北京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杭州规定:开发整理单位的利润和工作经费按照实施方案测算的开发整理成本总额的10%以内予以核定;昆明规定:市级国有投资公司组织实施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统一按照审计所确定的总投资额的16%给予投资回报,并计入土地收储成本; BT模式简洁明了,企业收益稳定,风险较小,是一级开发企业常用的商业模式。如2010年5月,黑牡丹公司与常州新北区政府签署《新北区万顷良田工程建设委托协议》,常州新北区政府委托黑牡丹公司完成西夏墅镇和孟河镇境内总面积约为1538.10公顷的土地一级开发所涉及的拆迁、安置及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委托建设期不超过两年,项目竣工后,新北区政府返还包括拆迁费用、安置费用、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财务费用在内的建设成本及10% 的加成收益。

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管理及实战案例分享

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管理及实战案例分享 课程时间:1天 课程大纲: 一、土地一、二级联动整体方案策划 1.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认知 (1) 一二级土地联动项目的主动与被动选择 (2)一、二级土地开发中土地价值的有效挖掘 (3)一、二级土地的经济技术可行性研判(结合案例) 2.全国各地对于一级土地开发执行深度的对比表 二、土地一、二级联动实施流程及关键节点 1.一、二级土地整理常规流程图解析 案例:某项目一级开发整理 2.一、二级土地项目开发重点管理 (1)一二级土地整体战略定位 (2)项目开发步骤及强度 (3)开发周期策略 3.一二级土地开发运营管理 (1)一级土地分期出让时序 (2)二级土地分期开发策略 (3)一二级项目优惠政策的策划与获取 4.土地一、二级开发核心内容

(1)土地总体规划(土地指标获取,土地整理及征用等)、城市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2)道路、公共空间、公共节点景观、水电气等公共配套、房屋拆迁及安置、附属工程等(派出所、学校、体育馆、安置房、公租房等) (3)产品定位、设计前置化、工程管理三大目标、销售策略与技巧、物业运营等二级开发重点板块 案例:万科、中信案例比较分析 (4)一级转二级的关键点(核定挂牌价、设置门槛条件、补充协议的签订、利用瑕疵问题延缓进度) 三、土地一、二级联动项目经济测算 1.出售型物业土地获取前的静态测算 案例:龙湖项目拿地前测静态测算表 2.出售型房地产项目动态测算表分解 案例:小苑项目测算表详解 3.长期持有型物业的经济测算模型 案例:花园城持有型物业测算表 四、土地一、二级联动项目运作风险 1.风险问题(结合案例) (1)交易方风险 (2)国家及当地法律、法规变动风险 (3)人脉风险(政府换届等) (4)融资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2. 风险控制策略及手段 (1)合理分配资金,滚动开发 (2)品牌开发企业的一二级联动

土地管理法案例

最新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11个设区市中,最高的为石家庄49420元/亩,最低的为张家口28521元/亩.。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同一地块推荐阅读:土地征收 被人为提高或降低价格,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以征地区片价为标准,在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中,合理确定分配土地补偿费。知》规定,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通知》提出,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 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制订,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据了解,此次各设区市平均区片价分别为:石家庄为49420元/亩,承德为40738元/亩,张家口为28521元/亩,秦皇岛为36377元/亩,唐山为37266元/亩,廊坊为34341元/亩,保定为37216元/亩,沧州为31598元/亩,衡水市为32092元 亩,邢台为31188元/亩,邯郸为35404元/亩。平均区片价为各区片价按面积加权平均求得。 1.货币安置。即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的安置方式,这是我国当前土地征收过程中主要采取的方式。 2.社会保险安置。即被征地农民在领取一次性货币安置费后,对于符合当地市、县政府制定的办理社会保险所要求的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政府给予办理相应社会保险的安置方式。需要强调的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要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可见,自该通知下发之后,社会保险安置这一项已经成为土地征收程序中强行必备的要件。 3.预留地安置。即按照规划用途预留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确定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发展农业生产或从事多种经营。目前这种安置方式主要应用在经济发达地区或城乡结合部。 4.农业生产安置。即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

0事故案例回顾1解读

事故案例回顾 案例1、物体打击事故 纪某系某工程公司辅助工,2008年3月5日上午周某在某锅炉改扩建工程施工工地清理现场时,未听安全监护人员劝告,擅自进入红白带禁区内清理夹头。 此时该队另一普工曹某正在10米高的平台上寻找工具,不慎碰动一块小铜模板从10米高平台的预留孔中滑下,正好击中周某斜戴着安全帽的头部,经抢救无效,周某于3月12日死亡

案例2.1 厂内车辆事故 2008年10月9日凌晨2点,吴邦华操作5吨叉车转运2包铁水后临时有事到KW线浇注室,让郑圣志临时代开叉车转运一空铁水包,发现铁水包倾斜、货叉不平整,立即停下让吴邦华调整铁水包,结果包子从货叉上掉下,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

案例2.2 厂内车辆伤害事故 发生时间:1985年7月11日 司机杨XX、副司机高XX、学徒工黄XX接受任务驾驶ZL50型装载机装渣,回填因暴雨冲毁的厂区公路路段。装载机由高XX (原推土机司机)驾驶,司机杨XX坐在高的左侧,因为驾驶室座位有限,学徒工黄XX无处可坐,蹲在高的右侧。该机行驶到下坡的路段时,由于路滑、车速快,突然折向前进方向的左侧驶出可行路面,顺路边前进8.5m后,翻坠于20.5m高的陡坡下的河滩上,四轮朝天,三人被挤压在驾驶室内,当即死亡。

案例3 .1 机械(砂轮)伤害事故2010年6月10日早上7点30分,砂轮机操作工李林在更换砂轮片时,在未注意周围人员情况下就进行试转操作,砂轮片突然爆裂后碎片飞出砸伤行车工沈光秀,导致沈某左膝关节开放性外伤。 事故原因 操作工在更换砂轮片前没有对其进行检查,并未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

案例3.2 机械伤害事故 2013年6月29日,小孙被安排上夜班。当晚上班前,她洗了个头发,由于头发还没干,就披散着来到厂里,工作时又忘了戴安全帽。正当小孙在机器前紧张地操作时,突然头发被卷进了机器里。她急忙用左手拽住头发,右手示意工友赶紧关掉机器,不料,在工友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的时候,小孙的头发和左手就已被无情的机器卷了进去。当场死亡。

事故案例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 1.事故经过 2004年10月27日,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公司四分公司,在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2原料水罐施工作业时,发生了重大爆炸事故,死亡7人,造成经济损失192万元。现将大庆石化“10.27”事故汇报如下: 2004年10月20日,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3原料水罐发生撕裂事故,造成该装置停产。为尽快修复破损设备,恢复生产,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机动处根据大庆石化《关联交易合同》,将抢修作业委托给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公司。该公司接到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V403原料水罐维修计划书后,安排下属的四分公司承担该次修复施工作业任务。修复过程中,为了加入盲板,需要将V406与V407两个水封罐,以及原料水罐V402与V403的连接平台吊下。 10月27日上午8时,四分公司施工员带领16名施工人员到达现场。8时20分,施工员带领两名管工开始在V402罐顶安装第17块盲板。8时25分,吊车起吊V406罐和V402罐连接管线,管工将盲板放入法兰内,并准备吹扫。8时45分,吹扫完毕后,管工将法兰螺栓紧固。9时20分左右,施工员到硫磺回收车间安全员处取回火票,并将火票送给V402罐顶气焊工,同时硫磺回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也到V402罐顶。9时40分左右,在生产单位的指导配合下,气焊工开始在V402罐顶排气线0.8米处动火切割。9时44分,管线切割约一半时,V402罐发生爆炸着火。10时45分,火被彻底扑灭。爆炸导致2人当场死亡、5人失踪。10月29日13时许,5名失踪人员遗体全部找到。死亡的7人中,3人为大庆石化总厂临时用工,4人为大庆石化分公司员工。 2.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V402原料水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与V402罐相连接的DN200管线根部焊缝,或V402罐壁与罐顶板连接焊缝开裂处泄漏,遇到在V402罐上气割DN200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10.27”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由于“三违”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大庆石化总厂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违反火票办理程序,执行用火制度不严格。动火人未在火票相应栏目中签字确认,而由施工员代签。在动火点未作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气体采样分析、动火作业措施还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就进行动火作业,没有履行相互监督的责任,违反了《动火作业管理制度》。(2)违反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吊装作业违章操作。吊车在施工现场起吊DN200管线时,该管线一端与V406罐相连,另一端通过法兰与V402罐相连,在这种情况下起吊,违反了《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3)违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气焊工无证上岗。在V402罐顶动火切割DN200管线的气焊工,没有“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操作证”,安全意识低下,自我保护意识差。 (4)不重视风险评估,对现场危害因素识别不够。施工人员对V402酸性水罐存在的风险不清楚,对现场危害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3.防范措施 第一,事故教训时刻警示我们,必须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违章指挥就是害人,违章作业就是害人害己,无论是谁,都必须深刻认识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和谐的深刻内涵,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保证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根本,真正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做到以人为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放松,绝不能麻痹。第二,事故教训时刻警示我们,必须以严格管理贯穿全过程、落实到全方位,保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有效。事故虽然发生在基层,但是根源在领导、责任在领导。作为领导干部,在

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简述

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简述 目录 一、国家政策回顾 (2) 二、国家土地政策研读 (4) 三、贵州土地一级开发的配套政策背景 (5) 四、贵阳市土地开发政策研读 (6) 五、土地开发模式 (7) 六、土地整理概述 (7) (一)纯一级开发 (8) (二)一、二级捆绑联动 (8) (三)成功案例 (9) (四)投资分析 (9) (五)溢价分析 (10) (六)一、二级联动 (10) 七、风险控制 (11)

一、国家政策回顾 1、国务院55号令。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5号)。55号令第1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方式。这是目前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最早的行政法规。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29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这是目前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最早的法律。 3、国办发[1999]39号。1999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这是国务院首次对招标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提出明确和较为严格的要求。 4、国务院15号文。2001年5月9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15号文明确提出:各地要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标拍卖出让作为国家政策,第一次写进国务院文件,第一次明确了招标拍卖出让的界限,为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亮起了“红灯”,对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具有历史性的意义,也为国土资源部出台11号令提供了政策依据。

土地流转案例分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案例分析和突破 案例1: 2000年3月,某村村民王某,将自己位于本村北大路旁的5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本村李某父亲,之后李某之父一直耕种该承包地。2001年6月李某之父又用这5亩承包地互换了本村陈某位于南头的5亩承包地,互换双方及王某三方又签订了承包地互换协议,此后李某家耕种该土地7年之久,在此期间三方共守约定没有出现争议。2004年,李某之父因病去世。2008年秋,因机场建设需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征用了李某从陈某家互换来的5亩承包地,并付给一定的征用补偿。但陈某看到政府补款时,他称承包地互换违法,阻挠李某领取该地的补偿费。为此,李某诉讼法院要求确认与陈某的互换协议有效,同时享有该5亩承包地的征用补偿款。 【法庭审理与判决】 原告诉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之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以及该法第34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可以进行转让和互换,即本案2001年6月原告之父用转让而来的这5亩承包地互换了被告位于南头的5亩承包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互换双方当事人即原告之父、被告及王某又签订了承包地互换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依《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故此互换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此后原告家耕种该土地7年之久,期间没有出现过任何争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之规定,“承包人享有下列权利:(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第43条之规定:“承包人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故原告作为承包地的实际占有者占用土地7年之久后,在承包地依法被征用时是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被告辩称,原告之父虽然与被告签订了互换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但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据此原告之父和被告之间的互换行为应当依法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没有合法进行登记的互换行为是无效。既然行为无效,再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

土地一级开发(超详细)

1、固定比例收益模式 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底线。该模式仅从土地一级开发本身获利。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机构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备机构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三是政府承诺收益保底,政府承诺开发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最低收益(通常为12-15%),所提取的收益不足开发总成本的5%时,政府将补足差额。 北京是采用这一模式的典型。《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就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此外,这种模式在福建漳州也有实践。2009年8月,漳州发展在漳州当地拿下了1640亩土地的一级开发权,漳州市龙文区政府与当地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给该企业承诺:该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12%的最低收益。 2、分享土地出让金 该模式一般是指一级开发企业与项目所在地政府联手,按照双方商议确

定的一定比例进行直接的土地出让金分成,以此获取一级开发企业的合法收益。 在此模式下,一般有两种具体操作方法:一是企业与政府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土地出让金分成比例,企业凭借合法协议而获得土地出让金的分成权;二是企业与政府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企业凭借在合资公司中股权的占比,而获得土地出让金的分成权。但分享土地出让金的模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我国土地的全民属性,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土地出让金分成模式要求参与合作的一级开发企业性质必须是国有企业,而且从目前采取此类盈利模式的一些案例来看,一级开发企业的背景一般均为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平台公司。 这种盈利模式的代表有上海新江湾城项目,该项目由上海城投全部运营,凭借前期巨大的资金投入,获得了颇高建设标准,上海城投与上海市政府双方就项目的土地出让金达成了7:3的分成比例,随着项目土地市场价值的不断提高,上海城投获得巨大收益。出于规避国家土地政策的考虑,此项目土地出让金分成具体执行则选择以“土地出让收入中的30%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70%与上海城投签订土地一级开发补偿合同”的方式操作。 3、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该模式是指一级开发企业除获得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补偿部分外,还可以与政府商定按一定比例分享土地出 4、持有部分优质公建配套设施 该模式是指政府授权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可以投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则可以通过持有优质公建物业,提供公共配套服务而获得长期现金流。

返乡农村创业致富典型案例

返乡农村创业致富典型案例 看看那些返乡创业的案例,学习他们的方法,找到自己的致富之路。 那么下面是分享的返乡农村创业致富典型案例,希望对你能够有所帮助。 返乡农村创业致富典型案例一湖南郴州“泥鳅大王的科技路桂阳县有个“泥鳅大王,叫李经武。 最近,他遇到了一件大喜事:他正在申报的一项发明专利,被江苏省一名客商看重,开了很大的价钱。 究竟是什么“准专利值这么多钱?近日,笔者来到该县鹿峰街道新澄村采访了李经武。 “现在水质还可以,大家把水里的杂草捞出来,以便进一步保证水质。 李经武正穿着长套鞋在泥鳅塘里和工人们一起捞杂草。 笔者了解到,他养的33亩泥鳅苗马上就要集中捕捞了,现在正是关键时期。 “听说你的"准专利"有人开个很大的价钱,究竟是什么发明值这么多钱啊?笔者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呵呵,这可是我研究了几年的成果,名称叫泥鳅专业饲料。 李经武告诉笔者,这种饲料是为鳅鱼量身订做的,既可以节约饲料成本,又能让鳅鱼长得又快又健康。

2007年起,李经武承包了3亩水塘养殖泥鳅。 几年来,买鳅苗卖泥鳅,效益平平。 在该县科技特派员唐高云的指导下,他的思路豁然开朗,从2009年开始钻研泥鳅催产、人工受精等孵化技术,经过10多次失败,当年攻克了孵化难关,掌握了先进的孵化、育苗技术。 李经武并不满足。 养殖泥鳅5年来,好钻研的李经武前前后后一共拥有了泥鳅催产注射固定套、鳅苗捕捞装置、泥鳅种苗孵化池等六项专利。 在竞争激烈的养殖业中,这些专利的取得让老李的泥鳅养殖之路越走越宽。 “我的盈利方式主要是靠卖鳅鱼苗和技术,只有在养殖技术上不断进步,在提高鳅苗成活率上下工夫,事业才能越做越大。 李经武说,“科技就是生产力,今年我可以卖出1.5亿尾鳅苗,产值在300万元左右,赣州、衡阳等地147家养殖户慕名而来买苗子,就是看中了我的养殖技术和鳅苗成活率高。 如今,李经武与本县和外地的187户养殖户签订了长期供苗合同,带动养殖面积1700余亩。 功夫不负有心人,如今,他创办的这个养殖场年可获利60万元,他就是阳新世华养殖场董事长陈世华。 学徒三年练就优秀品质1980年,刚满16岁的陈世华初中毕业,在父亲的要求下,他跟着远房一个表叔,当起了为期三年的木工学徒。

安全事故案例

目录 一、坍塌事故 1.某火电建设公司威信煤电一体化火电项目“6.8”脚手架坍塌事故 (1) 2.某工程有限公司巴基斯坦水电项目“12.24”钢筋倒塌事故 (4) 3.某公司襄阳市南漳县建筑项目“11.20”施工坍塌事故 (6) 4.某局刘奎斋中桥项目“8.23”坍塌事故 (8) 5.某公司丰都长江二桥项目“10.12”重大围堰坍塌事故 (11) 二、高处坠落 6.某工程有限公司俄罗斯火电项目“11.22”高处坠落事故 (13) 7.某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温州电厂火电项目“4.2”高处坠落事故 (16) 8.某工程有限公司庙嘴大桥项目“10.2”高处坠落事故 (19) 9.某公司石柱车站项目“11.22”高处坠落事故 (21) 10.某有色金属公司铜山口铜矿项目“3.11”高处坠落事故 (23) 三、起重事故 11.某工程公司俄罗斯火电项目“6.18”吊车垮塌事故 (26) 12.某工程局库尉输水工程项目“9.22”吊篮坠落事故 (29) 13.某工程公司伊拉克火电项目“6.10”起重伤害事故 (32) 14.某工程有限公司汉孝高铁项目“3.31”起重伤害事故 (35) 15.某公司葫芦素煤矿项目“5.6”罐笼提升运输事故 (38) 16.某公司东湖景区项目“9.13”升降机坠落事故 (40) 四、中毒事故 17.某工程公司德惠生物发电项目“6.21”中毒窒息事故 (43) 18.某火电建设公司万象-瓯海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8.4”中毒窒息事故 45

19.某水电工程局大田水电站项目“6.5”中毒窒息事故 (48) 20.某水泥公司“2.27”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51) 21.某工程局乌鲁木齐新客站项目“11.27”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 (53) 22.某工程公司九坪沟探矿工程项目“12.2”缺氧窒息事故 (55) 五、爆炸事故 23.某工程有限公司厄瓜多尔水电项目“4.1”爆炸事故 (57) 24.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60) 25.某公司“11.22”输油管道泄漏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63) 26.某民爆科技公司“5.20”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67) 27.某隧道集团二处吕梁山隧道项目“12.25”爆炸事故 (71) 六、触电事故 28.某工程公司伊敏脱硝项目“11.1”触电事故 (74) 29.某工程有限公司珠海世锠光伏发电项目“6.23”触电事故 (77) 七、自然灾害 30.某水电站项目“8.30”泥石流自然灾害 (80) 31.某水电站项目“6.27”泥石流自然灾害 (84) 32.某工程有限公司张涿高速公路项目“7.22”洪水自然灾害 (88) 33.某铁路西秦岭标段项目“12.4”滑坡地质灾害 (90) 34.某工程有限公司燕子山风电项目“8.1”坍塌自然灾害事故 (93)

最新土地法案例

土地管理法案例

案例一:上海某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03年7月,上海某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的哥哥周某代其与某某区书院镇农业服务中心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协议规定了甲方书院镇农业服务中心自愿将15亩土地流转给乙方周某用于办企业。乙方按每年每亩3000元价格付给甲方土地流转金,流转期限为三十年,从2003年9月1日起至2033年8月30日止。2006年2月,上海某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在某某区书院镇三三公路4588号处开工建造厂房。 2006年2月27日,某某区房屋土地执法大队责令停止施工并发放停工通知单,但该公司继续施工直至5月份被迫停工。2006年11月书院镇镇政府曾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该公司拒不拆除。2007年4月该公司又继续施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责令其停工并于2007年4月3日向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该公司在土地执法专项行动期间仍然继续施工,顶风作案。 经现场勘测,该公司占用土地面积为10441.78平方米,现地面已建成3幢厂房3036.93平方米,3幢工棚266.6平方米,一幢门房45.08平方米。经查,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本农田,原为书院镇农业服务中心的集体土地。根据上海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供的土地鉴定报告表明:该地块范围内耕作层均已遭严重损坏,不能耕种。 上海某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 此案引起了某某区委、区府的高度重视,区委区府主要领导指示有关部门严肃依法查处,坚决打击非法占地行为。日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海某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一、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三、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壹万叁仟元整。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三百四十六条规定,上海某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上海市房地资源行政执法总队已将此案移送上海市公安局某某分局,2007年12月4日上海市公安局某某分局决定立案侦查。 由于上海某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拒不执行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2007年7月10日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依法向上海市某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7年11月21日上海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作出准许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案例二:上海某某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某某工贸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04年10月20日,上海某某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奉贤区金汇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金汇镇乐善村11组集体土地80亩,每亩每年10.3万元。2005年2月开始,该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在擅自占用租赁的土地上建造厂房。

事故案例精选

事故案例精选 天津市明佳伟业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日

一、物体打击 钻入升降机下作业罩笼落下砸伤致死 1、事故经过 1980年12月6日15时40分,某化工厂的家属工甲在完成当天的备料工作后,对现场卫生进行打扫。甲将停在零 位的建筑升降机罩笼升起,随即钻入升降机罩笼下搞卫生,由于未采取停车和使用安全杠措施,致使升降机罩笼升至极 限高度将轴崩碎,罩笼失控落下,将甲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①防护装置缺乏。电梯安全装置不齐全,没有行程限制器。 ②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忘记关闭设备。机器运转时进行清扫工作。 间接原因: ①未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作业时未使用安全杠。 ②教育培训不够,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整改措施 ①对全厂电梯进行一次普遍检查,除认真落实各项电梯使用的安全措施外,电门的开关一律改为点动开关,电梯使 用设专人负责,一律安装行程限制器。 ②对职工结合本岗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③增加各种用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对新入厂、转岗的职工、家属工等,以及一些边缘岗位人员进行全面的安 全教育,不留安全教育的死角,并登记建档。 高处施工作业脚手板坠落伤人 1、事故经过 1981年11月11日16时左右,某化工厂一外用工施工队在拆除化工厂某车间吸氨塔的工程中,部分农民工在九层楼高处施工,当一名农民工在移动脚手板时,由于脚手板脱手坠落地面砸伤正在下面工作的化工厂的两名职工,其中一名职工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①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在该项工程中该外用工施工队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等。 ②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作业场所区域内交叉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 间接原因: ①教育培训不够,外用工施工队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②劳动组织不合理。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现场组织进行交叉作业。 3、整改措施 ①高处作业施工中按照规定增设安全网。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配戴安全帽, ②所有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周围采取安全警戒措施。 ③增加了楼上下的电话联系,以保证作业时情况互通及时排除障碍,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 ④加强现场管理,在作业现场尽量消除或减少交叉作业,以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打气轮毂爆裂击中头部身亡 1、事故经过 1986年4月4日7时55分,某化工厂工程处施工队指派职工甲(副班长)和乙(司机)对使用的河北12型拖拉机进行检查维修。甲和乙一起,拿着工具来到拖头旁,乙检查发现油箱内有棉纱头就准备清理,甲检查发现车右侧两个轮胎没气,就开动空压机打气,启动后压力长到6公斤/平方厘米,传感器控制继电器,使电动机停转,压力开始下降到3.8公斤/平方厘米时,继电器动作,电动机起动继续升压时,右后轮轮毂突然爆破,铸铁碎片打在甲头部左侧,被划约10厘米的伤口,因脑颅骨粉碎性骨折,经手术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设备、附件有缺陷。轮毂机械强度不够,轮毂材质不符合国标要求。 间接原因: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精选大全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精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精选(一) 1、自行换地无效裁决恢复返还2、未签土地承包合同打工回乡包地被驳3、擅自将转包的土地再次转包给第三人是否受国家法律保护? 4、吉林省九台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裁定5、承包地“去留与否”有“前提条件” 6、四川省蓬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关于高坪镇马家沟村二社梁敦光与梁敦刚土地承包纠纷的裁决书7、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汀罗镇前邵村村民委员会与邵云永、崔英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8、上诉人廖深华与被上诉人廖雄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9、海南省文昌市新桥镇昌美村委会牛岭经济社诉周金英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11、承包方有权收回代耕的土地 12、承包方有权收回代耕的土地 13、承包期内果园可以有偿转包14、一起罕见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15、项惠金诉福建省连城县朋口镇人民政府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案16、陈小猪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胜诉17、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责任由谁来承担18、“农转非”转出的土地承包权纠纷19、本案原告是否享

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0、从一起征用土地纠纷案看法律与习惯的冲突21、一场土地纠纷引出的十起官司22、陆兆如、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霞石村股份合作社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上诉案23、对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的分析思考自行换地无效裁决恢复返还发表日期:2004年6月21日出处:农民日报作者:张爱民日前,江苏省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对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作出双方将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予以返还的裁决。1994年,石淑华作为家庭承包方与发包方本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取得了村西的东西长127米,南北宽14.2米,面积为2.62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一直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2004年4月16日,县政府为石淑华补发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该证书载明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后石淑华又取得0.51亩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两宗土地面积。2003年7月,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人自行达成口头协议,将位于该村西石淑华正在经营的3.13亩承包

浅析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一级开发 一、何谓土地一级开发? 1、基本概念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2、延伸理解 从空间上来讲,土地一级开发可分为成片开发及分片开发两类。当然,这只是业内约定俗成的说法,并非法律层面的明确界定; 从时间上来讲,一种是先一、二级开发分离的形式,另一种是一级开发包含于二级开发的形式; 从性质上来讲,一类是存量一级开发,包括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及退二进三(工业厂区改商业、住宅等第三产业)项目,另一种是增量一级开发,包括征用和农转用土地,一些是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成片征地开发,有些则规划区以外单独立项基建类项目。 二、土地一级开发常见操作模式 1、区域土地开发模式的转变 当前,区域土地开发中呈现三个方面的转变: ?粗放开发方式向集约开发方式的转变 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控制和开发,确保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尤其在地下空间,社区公建配套、社区教育配套等方面,探索高度集约化的土地使用方式。 ?房地合一方式向房地分离方式的转变 充分发挥政府、一级开发企业、二级房产开发企业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形成土地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各司其职的房地产开发链。

以统一规划、统一配套为原则,通过超前的市政基础设施开发,生态环境系统的构建,交通、商业、文体设施配套,为进驻的房产开发企业创造良好的房产开发基础条件。 2、土地一级开发常见模式 从实施主体的角度看,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分为政府主导和企业主导两种模式,两者有着显著的差异。 ?政府主导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下,政府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代表,将土地一级开发列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一项职能,由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或其组建机构完成全部的一级开发工作,一级开发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专项拨款。 这种开发模式通常对资金要求不高,开发周期较短,不利于统一规划,且多数以生地出让,土地价值尚未得以充分挖掘,给后续拿地开发企业带来不确定性。 成功案例:三亚海棠湾 土地一级开发由政府独立完成,包括海棠湾规划;征地、拆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以项目带土地进行招商等。 ?企业主导模式 企业主导模式下,政府通过招标或委托确定一级开发企业,对政府委托授权获得的成片土地进行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使土地由生地变为熟地,达到可建设条件。一级开发的企业类型通常为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平台公司(城投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或实力民企等。 由于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企业(尤其是大型央企)通常具备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与资本实力,既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市场化操作优势,同时也可以保证土地一级开发的品质,从而为项目后续开发和整体运营提供一定的保障。 企业主导模式对资金要求较高,开发周期相对较长,企业具备一定风险,不确定性较大,但有利于挖掘和提升区域土地价值,同时也可以通过一定程度的二级项目开发获取收益。 成功案例:1、上海新江湾城 上海城投是政府背景浓厚的老资格一级开发企业,全盘操作新江湾城一级开发,部分市政设施采用BT模式,并创新性的采用土地换市政做法,为政府节约资金投入,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安全事故案例1

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1--------骗! 叶某,某校某专业2006级学生。一日,叶某在课上不断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短信的内容杂乱无章,不知所云。之后,这个陌生号码还不断打来电话,叶某接起电话后,电话那边又没人应答。面对恶意骚扰,正在专心听课的叶某无奈之下将手机关机。 与此同时,叶某的父母也接到了陌生人的电话。那人声称自己是叶某学校的老师,叶某今天在学校发生意外,此刻正在医院抢救,急需他们汇钱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放下电话,叶某的父母心急如焚,立即给孩子打电话,而此时叶某的手机正处于关机状态。虽然担心女儿的安全,但是叶某的父母仍感觉到事有蹊跷,于是他们给叶某所在学院的学工办老师打电话询问情况。 老师听了事情经过后,立即派人寻找叶某,结果发现叶某安然无恙,正在教室上课。 这时,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案例评论】 类似这样利用手机进行诈骗的案例在我校发生过多次。家长接到陌生电话或短信,称其子女在校发生了意外,急需钱进行抢救,让家长汇钱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家长接到电话或短信后,第一反应

便是给子女打电话,而孩子的手机则因为骗子的骚扰处于关机状态。有些家长慌乱之中来不及核实情况就匆忙汇钱,导致上当受骗。 教育学生:平时要和父母保持密切的联系,告知父母自己在学校的情况,同时给父母留下室友、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的电话号码,以便父母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另外的渠道取得联系核实情况。此外,也应告诉家人关于这种短信欺诈方面的知识,谨防被骗。 案例2--------骗!! 小林,某校某专业2005级学生。2008年4月初,他通过金华论坛找到一份家教,为金华江南某小区一王姓男子上初三的儿子教授数理化等课程,按照双方口头协议,每星期上一次课,每次50元,6月底等孩子结束期末考后一次性支付家教费。 6月底家教结束后,小林向王姓男子索要报酬,该男子却说这笔费用由孩子的母亲支付,并给了小林孩子母亲的联系方式。小林打电话给孩子的母亲,才得知孩子的父母已离异多年,母亲早已不在金华了。于是小林又转而联系王姓男子,要求其支付3个月共700 元家教费,怎料男子拒不支付,态度强烈,声称孩子的教育费是由前妻承担的,让小林去找孩子的母亲。电话沟通不成,小林只好到王姓男子家门口“守株待兔”,希望能当面协商。无奈,小林去了5次,都家门紧闭,当他再给该男子打电话时,电话永远都没人接。几次碰壁之后,小林对这700元不再报任何希望了,他无奈地说:

田园、康养、休闲综合体成功案例分析报告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环境污染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人口结构老龄化与亚健康现象的日渐普遍,人们对健康养生的需求成为继温饱需求之后的又一市场主流趋势和时代发展热点。田园养生集养生资源与旅游活动交叉渗透,实现融合,以一种新型的业态形式出现,满足了人们对身心健康的全方位需求,开始受到全球性关注。本文在分析田园养生客源市场,国内外田园养生成功案例的基础上,总结了田园养生开发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田园养生--国家政策的支持 (一)国家政策支持 2017年5月,国家旅游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依托各地自然、人文、生态、区位等特色资源和重要旅游目的地,以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和休闲疗养机构等为载体,重点开发高端医疗、特色专科、中医保健、康复疗养、医养结合等系列产品,打造健康旅游产业链。 这就要把健康服务业从在城市里的医疗机构、疗养院,搬到旅游目的地或者生态保护良好的地区,以此来满足人们的越来越多的个性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和旅游需求。 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定下明确目标: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超8万亿,到2030年达16万亿。图1显示,到2016年,我国大健康产业规模达3万亿元,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超8万亿,但是包括养生旅游在内的一些细分领域还是一片蓝海,随着技术的进步以及消费升级,将焕发新生。 据统计,养生旅游占旅游交易总规模的1%左右,2016年中国旅游市场总交易规模为46900亿元,养生旅游的交易规模约为600亿元。根据数据预测,现阶段,养生旅游市场拥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发展空间巨大。未来5年,养生旅游的市场规模将呈快速增长态势,年复合增长率有望达到20%。2020年市场规模将在1000亿元左右。养生旅游作为大健康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复合型产业,将会是下一个投资关注点。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总完整版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1、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15年5月25日19时30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二)直接原因: 1.老年公寓不能自理区西北角房间西墙及其对应吊顶内,给电视机供电的电器线路接触不良发热,高温引燃周围的电线绝缘层、聚苯乙烯泡沫、吊顶木龙骨等易燃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2.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和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建筑物大量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材料燃烧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且吊顶空间整体贯通,加剧火势迅速蔓延并猛烈燃烧,导致整体建筑短时间内垮塌损毁;不能自理区老人无自主活动能力,无法及时自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简介: ?2015年5月15日下午3时27分,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一辆载有46人的大巴车,在陕西淳化境内发生坠崖。当晚,陕西省淳化县特大交通事故现场透露,目前,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其中15男20女,含1名司机,另有11人受伤,直接损失2300余万。 直接原因:

陕B23938号大客车制动系统技术状况严重不良,行经下陡、连续急弯路段时,因制动力不足造成车速过快,在离心力作用下出现侧滑,失控冲出路面翻坠至崖下。

3.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着火爆炸事故 事故简介: 2015年7月16日7时30分左右,山东省日照市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科技公司)液化石油气球罐区在倒罐作业过程中发生着火爆炸事故,造成2名消防员轻伤、7辆消防车毁坏、部分球罐以及周边设施和建构筑物不同程度损坏,罐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居民房屋门窗被震坏。 直接原因: 石大科技公司在进行倒罐作业过程中,违规采取注水倒罐置换的方法,且在切水过程中无人现场值守,致使液化石油气在水排完后从排水口泄出,泄漏过程中产生的静电放电或消防水带剧烈舞动金属接口及捆绑铁丝与设备或管道撞击产生火花引起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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