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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

郑州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
郑州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

郑州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2007-2020)

热源的现状与规划

3.1现状热源

郑州市现状集中供热热源主要有郑州热电厂、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所属的6座集中供热热源和隶属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高新区热源厂,共8座热源,详见附图2。各热源情况详述如下。

3.1.1现状热电厂

(1)郑州热电厂(郑新一期、二期)

郑州热电厂是西区目前唯一的热源,也是现状全市最大的集中供热热源,位于棉纺路和秦岭路交汇处。1990年至1995年,郑州新力电力公司(原郑州市热电厂)先后完成了“郑新一期、二期”扩建工程,总装机容量达3×200MW,供热能力1052t/h。配套建设的“郑州市西区供热管网工程”向郑州市供采暖用热378MW(热水管网合同购热量325Mkcal/h,1361GJ/h),可供采暖面积约750×104m2,供回水温度为130/65℃,循环水量5000t/h,2006-2007采暖季最大实际供热能力约300MW,可供采暖面积600×104m2,现状西区入网面积已近800×104m2,2006-2007采暖季实供采暖面积为640×104m2,供热范围为原热力规划的西区长江路以北区域。郑州热电厂现有机组供热能力见表3-1。

由表可知,郑州热电厂现有供热能力并未完全发挥,现有热水网供热能力主要由郑新二期的采暖抽汽供应,补充部分郑新一期的工业抽汽,实际运行供汽量未达到设计值。

表3-1 郑州热电厂(郑新一期、二期)供热能力表

序号项目郑新一期郑新二期

1 汽轮机型号 NC200-12.75/535/535 NC200-12.75/535/535

2 锅炉型号 WGZ670/13.7-2 WGZ670/13.7-2

3 汽轮机进汽参数压力(MPa) 12.75 12.75

温度(℃) 535 535

4 汽轮机进汽量t/h 额定2×610 610

最大2×670 670

5 汽轮机抽汽量t/h 额定2×35

6 340

最大2×400 380

6 抽汽参数压力(MPa) 0.588 0.245

温度(℃) 320 270

7 额定供热能力(MW) 736

8 最大供热能力(MW) 826

9 合同热水网供热能力(MW) 378(325Mkcal/h)

10 本次规划供热能力(MW) 650(考虑换热损失、厂用热及少量工业负荷)

(2)兴隆铺热电厂

兴隆铺热电厂位于北区,现状一期规模为2×25MW供热机组,两台25MW双抽汽轮机配三台13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其容量和供热能力见下表3.2。

表3-2 兴隆铺热电厂一期装机容量和供热能力表

机组序号机组容量

(MW)机组型式

型号:CC25-90/13/2 抽汽量

(t/h)抽汽压力

MPa

1# 25 高温高压双抽凝汽工业:60 1.3

采暖:46 0.2

2# 25 高温高压双抽凝汽工业:60 1.3

采暖:46 0.2

三炉两机冬季运行最大抽汽量212t/h,蒸汽负荷冬季最大仅有20t/h,余192t/h全部通过换热,经高温热水管网向外供热,考虑厂内换热首站换热损失后,采暖供热能力为130MW,可供采暖面积260×104m2,现有入网面积280×104m2,2006-2007采暖季实供面积245.3×104m2,现供热范围为京广铁路以东、北三环以南、金水路以北、经七路以西。

3.1.2现状热源厂

(1)政七街热源厂

政七街热源厂是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第一座集中供热锅炉房,位于政七街与丰产路交叉口南约100m,东临政七街,锅炉房占地11000m2,总容量80t/h,利用蒸汽管网向外供热。4台锅炉均为20t/h链条炉排蒸汽锅炉(型号SHL20-13A、SHL20-25A),其中3、4号锅炉1989年投运,1、2号锅炉1990年投运。因锅炉及配套管网老化严重,实际供热能力仅有约64t/h (45MW),可供采暖面积90×104m2。现有热用户64家,2006-2007采暖季供热面积87.2×104m2,供热范围为花园路以东、经三路以西、农业路以南、纬四路以北。

政七街热源厂现已处在居民区中,锅炉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大,要彻底解决扰民问题,必须由其它热源替代。

(2)二马路热源厂

二马路热源厂隶属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始建于1989年,1992年全面建成投产,位于市中心二马路(中原路南),总容量80t/h,利用蒸汽管网向外供热。4台锅炉均为20链条炉排蒸汽锅炉(型号SHL20-13A\SHK20-25A)。因设备老化,实际供热能力仅有约64t/h (45MW),可供采暖面积90×104m2。主要向郑州火车站、二七广场两大商业区供热,承担各大商场、酒店的冬季采暖,并有部分夏季制冷、常年生活热水负荷,2006-2007采暖季供热面积75×104m2。

二马路热源厂设备老化较严重,热源厂处在市中心的火车站闹市区旁,生产运行对城市环境有一定影响,因有部分常年负荷,难以由其它热源取代,厂内已无扩建位置,宜利用现有场地进行改造。

(3)东明路热源厂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东明路热源厂位于沈庄北街与未来路交汇处。占地13334m2。始建于1992年, 1993年投入运行。2001年二台SHL14-1.25/130/70-P热水锅炉改造为二台SHW29-1.6/130/85-A,当年投入运行。现有热源为两台SHL17.5-1.25/130/70-P和两台SHW29-1.6/ 130/85-A热水锅炉,两台老锅炉供热能力不足,实际总供热能力约85MW,可供采暖面积170×104m2。东明路热源厂供热区域现状入网面积近200×104m2,2006-2007采暖季实供170×104m2,供热范围为二七路以东,金水路以南,陇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随着未来大道的建设,东明路热源厂周边房地产开发力度很大,已逐步成为城市繁华地带,应由外围其它热源取代。

(4)枣庄热源厂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枣庄热源厂始从1995年开始筹建,于2000年建成全部投产,位于北区东北部,东临东明路,西靠经一路,南侧有林科路,占地31702m2,建成2×20t/h和4×35t/h 蒸汽锅炉6台,总容量达180t/h。其中2台SHL20-1.25-P蒸汽锅炉,98年投产运行;4台SHL35-1.6-AⅡ蒸汽锅炉,分别在1999年、2000年投产运行。

枣庄热源厂主要利用厂内换热首站,通过高温热水管网向外供热,少部分利用蒸汽管网直接供热,考虑首站换热损失及蒸汽管网热损失,实际供热能力约110MW,可供采暖面积220×104m2,现有入网面积258×104m2,2006-2007采暖季实供220×104m2。供热范围为中州大道以西,经七路以东,金水路以北,北三环以南的区域。

枣庄热源厂周边正在形成居住区,锅炉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应考虑由外围热源取代。(5)郑东新区热源厂

郑东新区热源厂隶属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位于郑东起步区与龙子湖区的交界处,新107国道以东,金水东路以南。为适应郑东新区建设的需要,2004开工建设郑东新区热源厂,主要向郑东新区先期建设的郑东起步区和龙子湖区供热,是郑东新区热电厂的先期热源。2005年建成2台5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向未来大道以东的东区和郑东起步区、龙子湖区(大学城)供热,总供热能力116MW,可供采暖面积232万m2,2006-2007采暖季由其供热的未来路以东区域入网面积95.8×104m2,实供面积为70×104m2。

2006-2007采暖季,郑东新区热源厂与东明路热源厂联网供热,后期东明路热源厂停止运行,郑东新区热源厂单独运行,总供热面积240×104m2。

(6)高新区热源厂

高新区热源厂隶属于郑州市高新区热力公司,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现有两台20t/h和一台35t/h蒸汽锅炉,总容量75t/h,主要向高新区内的企业单位供热,现状采暖供热面积约20×104m2,工业用汽量冬季最大约20t/h。

3.2在建热电厂

(1)郑州热电厂郑新三期

2007年,郑州热电厂将完成“郑新三期”扩建工程,扩建工程的装机容量为2×200MW,计划2007向市区供热,设计供热能力469MW,可供采暖面积938×104m2,供热能力参见表3-3。表3-3 (郑州热电厂)郑新三期供热能力表

序号项目型号与数值

1 汽轮机型号 C200/140-12.75/0.245/535/535

2 锅炉型号 WGZ670/13.7-17

3 汽轮机

进汽参数压力(MPa) 12.75

温度(℃) 535

4 汽轮机

抽汽量额定(t/h) 2×360

最大(t/h) 2×410

5 抽汽参数压力(MPa) 0.245

温度(℃) 237.7

6 额定供热能力(MW) 504

7 最大供热能力(MW) 574

8 合同热水网供热能力 469MW(403Mkcal/h,1688GJ/H)

郑新三期工程建成供热后,将取代兴隆铺热电厂成为北区(B区)集中供热主热源。

(2)郑东新区热电厂一期

郑东新区热电厂位于郑州市与中牟县交界处的中牟县白沙镇,距京珠高速公路约4km,一期工程2×200MW供热机组正在建设,计划于2007投产供热,额定抽汽量712t/h,对外供热能力480MW,可供采暖面积960×104m2。供热能力参见表3-4。

郑东新区热电厂一期工程建成后,将主要向郑东起步区(E区)、龙子湖区(G区)北部的大学园区、东区(D区)供热,取代东明路热源厂,郑东新区热源厂可作为热电厂的备用热源。

表3-4 郑东新区热电厂一期供热能力表

序号项目数值

1 汽轮机型号 C200/140-12.75/0.245/535/535

2 锅炉容量(t/h) 670

3 汽轮机进汽参数压力(MPa) 12.75

温度(℃) 535

4 汽轮机进汽量t/h 额定2×610

最大2×670

5 汽轮机抽汽量t/h 额定2×356

最大2×400

6 抽汽参数压力(MPa) 0.245-0.547

温度(℃) 235

7 最大供热能力 MW 560

8 额定供热能力 MW 498

9 设计供热能力 MW 480(换热效率取96.5%)

(取1t/h=0.7MW)

(3)郑州泰祥热电厂(一期)

在建的郑州泰祥热电厂位于郑州市规划区的西部,西四环以西、化工路以北,距市中心15km。依据郑州363电厂易址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泰祥热电厂容量2×135MW,计划近期投产供热能力见表3-5。

表3-5 泰祥热电厂(一期)装机容量和供热能力表

序号项目数值

1 汽轮机型号 CC135-13.24/0.981/0.25

2 锅炉容量(t/h) 440

3 汽轮机进汽参数压力(MPa) 13.24

温度(℃) 535

4 汽轮机进汽量t/h 额定2×409/431

5 工业抽汽量t/h 额定2×55

最大2×80

6 工业抽汽参数压力(MPa) 0.981

7 采暖抽汽量t/h 额定2×80

最大2×120

6 采暖抽汽参数压力(MPa) 0.25

9 设计采暖供热能力 MW 110

泰祥热电厂2台135MW机组建成后,主要向高新区(J区)供热,工业抽汽110t/h,承担高新区的工业热负荷,采暖供热能力110MW(首站换热效率取98%),供J区(高新区)采暖热负荷,可供采暖面积220×104m2。该热源建成投运后,高新区热源厂将作为调峰和备用热源。(4)兴隆铺热电厂二期

兴隆铺热电厂二期,为兴隆铺热电厂扩建项目,规划容量为2×50MW供热机组,两台50MW 单抽汽轮机配3台220t/h高温高温高压煤粉炉。其供热能力见表3-6。

表3-6 兴隆铺热电厂二期供热能力表

序号项目数值

1 装机容量(MW) 2×50

2 额定抽汽压力(MPa) 0.294

3 额定抽汽温度(℃) 305

4 额定抽汽量(t/h) 320

5 最大抽汽量(t/h) 368

6 额定供热能力(MW) 224

7 最大供热能力(MW) 258

8 设计供热能力(MW) 215(换热效率96%)

(取1t/h=0.7MW)

原规划兴隆铺热电厂二期工程设计供热能力215MW,可供采暖面积430×104m2,建成后兴隆铺热电厂总采暖供热能力达345MW,可供采暖面积690×104m2,为北区(B区)集中供热主热源。

由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依据《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划》、《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等最新的文件精神,兴隆铺热电厂二期已停建,依据国家鼓励以大代小的政策,本次规划该热源停建,将由郑州热电厂郑新三期取代。

3.3规划热源

3.3.1热源规划原则

热源规划依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结合正在编制的新的总体规划,及城市发展战略总体布局的要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尽快健全和完善城市功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为满足郑州市冬季采暖用热需求,根据热负荷的现状、预测及分布,对城市的集中供热热源进行全面的规划,依据设计热负荷,确定规划热源的规模及供热范围。对规划热源的设置原则如下:

(1)根据现状和规划热负荷确定热源的供热规模,保证用热需求。

(2)根据热负荷的性质、参数及分布情况,考虑热源合理的供热半径,保证供热的可靠性,合理确定热源的数量和位置。

(3)热源建设应同步或稍超前于城市建设的热负荷发展需要。

(4)尽量利用原有热源的改造、扩建。

(5)在以热定电前提下,优先规划大型热电厂,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6)依据国家能源、环保等产业政策,用大型供热机组取代效率较低的小热电机组、小容量区域锅炉房,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7)通过调整热源布局,减少对城市环境的不利影响。

(8)热电厂无法供热的以采暖负荷为主的地区,可考虑建设大型热水锅炉房。

(9)由于各规划热源供热范围较大,供热距离较长,系统运行压力较高,采暖用热介质应为高温水,以减少热损失,降低运行成本,方便运行管理,有利于热负荷的增长和发展。3.3.2热源系统规划

根据郑州市市区现状、近期、远期规划热负荷的大小及分布,结合全市电负荷及该地区的电力平衡,本着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兼顾的原则,考虑现行的国家政策,规划热源的总体布局。

本次规划近期建成郑州热电厂郑新三期2×200MW供热机组,取代兴隆铺热电厂二期;建成郑东新区热电厂一期2×200MW供热机组,取代东明路热源厂;建成泰祥热电厂一期一期2×135MW供热机组,取代高新区热源厂;新建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2×330MW供热机组,取代政七街热源厂、枣庄热源厂;新建南郊热源厂一期2×116MW热水锅炉;新建经开区热源厂2×75t/h蒸汽锅炉。

远期扩建郑州热电厂郑新一、二期换热首站,新建郑东新区热电厂三期1×330MW供热机组、

泰祥热电厂二期2×300MW供热机组;并建设龙湖热源厂4×116MW热水锅炉、桥南热源厂5×116MW热水锅炉,扩建南郊热源厂3×116MW热水锅炉,取代兴隆铺热电厂一期,扩建经开区热源厂2×75t/h蒸汽锅炉;改造二马路热源厂2×35t/h燃气锅炉、郑东新区热源厂2×58MW燃气热水锅炉、高新区热源厂2×75t/h蒸汽锅炉。本次规划的集中供热热源,详述如下:

(1)郑州热电厂(郑新一、二、三期)

2007年郑新三期投产后,郑州热电厂全部建成,近期总供热能力达到847MW,可供采暖面积1694×104m2。郑新一、二期为西区主热源,供热能力378MW,向西区供热,可供采暖面积756×104m2;郑新三期供热能力469MW,可供采暖面积938×104m2,作为北区主热源,向北区供热。

郑州热电厂处在城市规划区的中心城区,位于西区、北区交界处,相对于其它新建热源,供热条件非常优越。周边紧临原郑州市的棉纺路、华山路工业区,郑新一期的工业抽汽712t/h,除部分用于原西区热水管网供采暖外(二期供热能力不足378MW,一期部分工业抽汽作为补充热源),余下约500t/h汽主要为这些工业企业提供生产用汽。随着西部工业区改造规划实施,工业热用户已开始大规模外迁,根据规划,置换出的土地将进行房地产开发,新建大量民用建筑,热负荷性质将发生根本转变,大量的采暖热负荷取代工业热负荷。

在此情况下,为充分利用郑州热电厂位置优势,尽可能发挥其供热能力,应通过扩建换热首站,增设换热首站设备(换热器、热网循环水泵等),增加采暖供热能力,并增设热网循环水泵调速装置,以适应热负荷变化的需要。考虑到换热损失、厂用热及少量工业负荷,本次规划远期通过逐步改造,增大郑新一、二期采暖供热能力,远期总供热能力达到650MW,可供采暖面积1300×104m2,继续作为西区集中供热主热源,扩大供热面积。届时,郑州热电厂采暖总供热能力达到1119MW,可供采暖面积2238×104m2。

(2)兴隆铺热电厂

郑州市兴隆铺热电厂为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与香港亚能集团合资建设,一期规模为2×25MW。原规划二期工程2×50MW,不符合国家新的能源、环保政策,本次规划将停建二期工程,由郑州热电厂郑新三期工程取代。

兴隆铺热电厂一期工程,采暖供热能力130MW,为保证供热需要,本次规划近期将保留,但因其机组容量较小,与国家能源、环保等政策的发展方向不相符,本次规划远期将由规划的桥南热源厂取代。因兴隆铺热电厂为合资项目,具体取代方式,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3)枣庄热源厂

枣庄热源厂位置现处在成片居住区包围之中,不宜再长时间运行燃煤锅炉,规划近期将由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工程取代。

枣庄热源厂周边区域是房地产开发的热点地区,热负荷增长迅猛,根据热负荷预测,北区为全市热负荷最大的供热区,为保证供热的安全性、可靠性,提高供热经济性,依据《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的规定,规划拆除厂内最早投运的1、2号两台20t/h锅炉,保留四台35t/h 蒸汽锅炉,并进行改造,作为北区的备用热源。

(4)政七街热源厂

现状政七街热源厂三面均与居民区一墙之隔,燃煤锅炉运行及煤、灰渣的运输产生的烟尘、噪声等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大;且该热源已运行近20年,设备、管网老化严重,运行效率低,热损失大。本次规划近期将由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取代政七街热源厂,彻底解决扰民、污染问题,改善周边城市环境。

(5)东明路热源厂

本次规划,在建的郑东新区热电厂一期工程投产后,将取代东明路热源厂。

(6)二马路热源厂

位于市中心的二马路热源厂供热介质为蒸汽,常年用热的商场、酒店热用户较多,无法被其它热源取代。为保证供热需要,本次规划远期(2012年)将视燃气、电力等能源供应情况,改造为两台35t/h燃气锅炉。二马路热源厂燃煤改燃气后,对市中心的环境改善十分有利,但同时供热成本将大幅增长,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给予适当补贴。

(7)郑东新区热源厂

郑东新区热源厂2×58MW,2005年投产,为郑东新区热电厂的先期热源。

郑东新区热源厂处在郑东新区热负荷中心,作为郑东新区热电厂的备用、调峰热源,对保证东区、郑东新区集中供热可靠性非常有利。本次规划近期该热源作为备用热源,暂时保留,正常情况不再运行。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工程建成供热后,远期结合热负荷发展及燃气供应情况,适时改造为2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作为郑东新区热电厂的调峰、备用热源,并可在非采暖季,向附近的郑东新客运火车站区域供热,解决较集中的常年生活热水热负荷。本次规划利用郑东新区热源厂现有场地,建设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工程的中继泵站。

(8)高新区热源厂

为保证高新区内工业及民用采暖热用户的供热安全,本次规划近期泰祥热电厂投产后,高新区热源厂将被取代,拆除原有2台20t/h锅炉,保留一台35t/h锅炉,作为泰祥热电厂备用热源。远期泰祥热电厂二期工程建成后,为保证工业用户供热安全,高新区热源厂改造为2台75t/h蒸汽锅炉,总供热能力150t/h,作为热电厂的补充、备用热源。

(9)泰祥热电厂

规划泰祥热电厂一期建成后,将作为高新区供热主热源,承担区内采暖热负荷和工业负荷。根据高新区(J区)的热负荷情况,本次规划远期建设泰祥热电厂二期2台300MW供热机组,2015年建成投产,额定工业抽汽量160t/h,设计采暖供热能力675MW,可供采暖面积约1350×104m2。泰祥热电厂二期供热能力见表3-7。

表3-7 泰祥热电厂二期供热能力表

序号项目数值

1 汽轮机型号 (2台)CZK300-16.7/0.6/538/538

2 锅炉容量2×1025(t/h)

3 汽轮机进汽参数压力(MPa) 16.7

温度(℃) 538

4 工业抽汽量t/h 额定2×80

最大2×100

5 工业抽汽参数压力(MPa) 0.981

4 采暖抽汽量t/h 额定2×500

最大2×550

5 采暖抽汽参数压力(MPa) 0.25

8 设计采暖供热能力 MW 675(首站换热效率取96.5%)

(取1t/h=0.7MW)

泰祥热电厂二期工程厂内设换热首站,利用机组采暖抽汽,制取130/65℃高温热水,为适应负荷变化的需要,便于供热调节,站内热网循环水泵应配设速装置。

泰祥热电厂二期扩建完成后,工业生产用汽总供热能力达270t/h,采暖总供热能力达790MW,可供采暖面积约1580×104m2,与高新区热源厂共同负担高新区(J区)工业生产热负荷及采暖热负荷。

(10)郑东新区热电厂

在建的郑东新区热电厂一期工程2×200MW供热机组,供热能力480MW,可供采暖面积约

960×104m2,2007年建成投运后,将取代东明路热源厂,向东区(D区)供热200MW (400×104m2)、向郑东起步区(E区)供热180MW(360×104m2)、向龙子湖区(G区)供热100MW(200×104m2)。

根据热负荷预测,未来全市负荷增长最快、最大的区域为北区(B区)、郑东新区(E区、F 区、G区),从热负荷分布看,应在规划区的北部或东部新建大型集中供热热源。通过初步调查、比较,从环保、土地、交通等建设条件考虑,在原址扩建郑东新区热电厂更有利、更可行,且可兼顾距其较近的郑汴产业带的用热需求。因此,本次规划近期扩建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工程,规划容量2×330MW,供热能力675MW,可供采暖面积1350×104m2;远期扩建郑东新区热电厂三期工程,规划容量330MW,供热能力340MW,可供采暖面积680×104m2。郑新三期向北区供热,仅能替代兴隆铺热电厂(二期),没有能力取代市中心区域的政七街热源厂和枣庄热源厂。为解决北区供热能力不足问题,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工程在向郑东新区供热的同时,要向北区东部的枣庄热源厂、政七街热源厂供热区域供热。根据负荷分布情况,本次规划确定,近期向北区供热150MW(300×104m2)、向郑东起步区供热175MW (350×104m2)、向经济开发区供热125MW(250×104m2)、向龙子湖区供热150MW (300×104m2)、向郑汴产业带供热75MW(150×104m2);远期郑东新区热电厂三期建成后,二期将不再向郑汴产业带和经济开发区供热,改为向北区供热150MW(300×104m2)、向郑东起步区供热250MW(500×104m2)、向龙湖区供热200MW(400×104m2)、向龙子湖区供热75MW(150×104m2)。

远期建设郑东新区热电厂三期工程,将向郑汴产业带供热165MW(330×104m2)、向经济开发区供热175MW(350×104m2)。

从郑东新区热电厂到北区(B区)枣庄、政七街热源厂供热区域及龙湖区(F区)西部,最大供热距离达23km,根据水力计算须设中继泵站。本次规划,远期利用现状郑东新区热源厂预留用地,建设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工程配套的中继泵站,泵站距热电厂约9km,距末端最远用户约14km。

规划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三期供热能力分别见表3-8、3-9。

表3-8 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供热能力表

序号项目数值

1 汽轮机型号 (2台)CZK330-16.7/0.6/538/538

2 锅炉容量2×1025(t/h)

3 汽轮机进汽参数压力(MPa) 16.7

温度(℃) 538

4 汽轮机抽汽量t/h 额定2×500

最大2×550

5 抽汽参数压力(MPa) 0.6

6 最大供热能力 MW 770

7 额定供热能力 MW 700

8 设计供热能力 MW 675(换热效率取96.5%)

(取1t/h=0.7MW)

表3-9 郑东新区热电厂三期供热能力表

序号项目数值

1 汽轮机型号 CZK330-16.7/0.6/538/538

2 锅炉容量 1025(t/h)

3 汽轮机进汽参数压力(MPa) 16.7

温度(℃) 538

4 汽轮机抽汽量t/h 额定 500

最大 550

5 抽汽参数压力(MPa) 0.6

6 最大供热能力 MW 385

7 额定供热能力 MW 350

8 设计供热能力 MW 340(换热效率取97%)

(取1t/h=0.7MW)

根据热负荷预测,规划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2×330MW供热机组,于2010年建成投产,三期一台330MW供热机组于2013年投产,热电厂内设换热首站,制取130/65℃高温热水,为满足供热需要,适应热负荷变化,首站热网循环水泵均应设调速装置。

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工程投产后,将向北区供热,取代北区现状政七街热源厂、枣庄热源厂,及北区和东区交界处的建业锅炉房等现有燃煤锅炉房。

(11)龙湖热源厂

根据郑东新区总体规划,龙湖区是未来城市商务办公、高档商住区,是规划远期建设的重点区域,规划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向该区提供200MW(400×104m2)供热能力,为满足供热需求,本次规划在龙湖区与龙子湖区交界处建设龙湖热源厂,占地约100亩,规划容量4×116MW,总供热能力464MW,可供采暖面积928×104m2,供、回水温度为130/65℃。

龙湖热源厂计划2016年投产2台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2019年投产2台。建成后,向龙湖区供热250MW(500×104m2),向龙子湖区北部供热214MW(428×104m2),与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联网运行。

(13)桥南热源厂

桥南区现状没有集中供热设施,因其距规划热电厂较远,本次规划在桥南区与北区接壤的连霍高速公路附近区域建设桥南热源厂,占地面积约120亩,规划容量为5×116MW,总供热能力580MW,可供采暖面积1160×104m2,供、回水温度为130/65℃。

该热源计划2012年投产2台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2014年投产2台、2018年投产1台。建成后,在向桥南区供热200MW(400×104m2)的同时、向北区供热380MW(760×104m2),作为北区远期的补充热源,取代兴隆铺热电厂一期,并与郑州热电厂郑新三期联网运行。(14)南郊热源厂

本次规划将南区从西区划分出来,主要原因是该长江路以南区域未来热负荷将快速增长,新的总体规划向南扩张面积较大,整个南区现状是集中供热空白区,且位置距郑州热电厂较远,特别是南三环以南区域,不宜由其供热。

规划在南区东南部,京广铁路以西、南三环以南区域新建南郊热源厂,承担南区热负荷,并补充西区、东区供热能力不足。南郊热源厂规划占地120亩,容量5×116MW,可供采暖面积1160×104m2,供、回水温度为130/65℃。计划近期2010年投产2台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 向南区供热150MW(300×104m2),向西区供热82MW(164×104m2);远期2014年投产1台,2017年投产2台,作为南区主热源向南区供热330MW(660×104m2),并向西区供热50MW(100×104m2),向东区供热200MW(400×104m2),分别与郑州热电厂(郑新一、二期)和郑东新区热电厂(一期)联网供热,补充东区、西区供热能力不足。

(16)经开区热源厂

根据热负荷预测,经济开发区(H区)预测工业用汽量约257.3t/h(设计热负荷),该区距郑东新区热电厂供热距离超过10km,无法由热电厂供工业用汽。

本次规划在经济开发区东部,东四环路附近建设经开区热源厂,规划容量4×75t/h,总容量300t/h,规划占地面积80亩。结合用热项目建设情况,计划于2009年投产2台75t/h 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2014年投产2台,对经济开发区内用汽量较大且较集中的工业热用

户供热,对于用汽量小且较分散的热用户,可采用其它方式由用户自行解决,作为集中供热的补充。工业热负荷与入驻工业项目密切相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保证发展需要,厂内预留一台锅炉位置。

经开区热源厂主要用于解决经济开发区工业生产用汽,区内的采暖负荷由郑东新区热电厂承担。

近期、远期全市规划集中供热热源汇总见表3-10、表3-11及附图5。

表3-10 近期规划集中供热热源汇总表

序号近期热源名称建设规模设计供热能力(MW)设计供热面积(万m2) 投产时间备注

1 郑州热电厂一期、二期3×200MW 378 756 现状

2 郑州热电厂三期2×200MW 469 938 2007年在建

3 郑东新区热电厂一期2×200MW 480 960 2007年在建,取96.5%首站换热效率

4 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2×330MW 67

5 1350 2010年取96.5%换热效率

5 兴隆铺热电厂一期2×25MW 130 260 取96.5%首站换热效率

6 兴隆铺热电厂二期2×50MW 被郑新三期取代

7 枣庄热源厂4×35t/h 被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取代,拆除2×20t/h,4×35t/h 留作备用

8 东明路热源厂2×50MW+2×25t/h 被郑东新区热电厂一期取代

9 政七街热源厂4×20t/h 被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取代

10 二马路热源厂4×20t/h 56 112 现状

11 郑东新区热源厂2×58MW 116 232 郑东新区热电厂的先期、备用热源,(不计入总供热能力)

12 泰祥热电厂(一期) 2×135MW 110 220 2007年取96.5%首站换热效率

110t/h 供工业负荷

13 高新区热源厂2×20t/h+35t/h 被泰祥热电厂取代,拆除2×20t/h,35t/h留作备用

14 南郊热源厂2×116MW 232 464 2010年与郑州热电厂(一、二期)联网

15 经开区热源厂2×75t/h 150t/h 2009年供工业负荷

合计 2530MW/260t/h 5060

表3-11 远期规划集中供热热源汇总表

序号近期热源名称建设规模设计供热能力(MW)设计供热面积(万m2) 投产时间备注

1 郑州热电厂一期、二期3×200MW 650 1300 扩建换热首站

2 郑州热电厂三期2×200MW 469 938 2007年在建

3 郑东新区热电厂一期2×200MW 480 960 2007年在建,取96.5%首站换热效率

4 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2×330MW 67

5 1350 2010年取96.5%换热效率

5 郑东新区热电厂三期1×330MW 340 680 2013年取97%换热效率

6 兴隆铺热电厂一期2×25MW 被桥南热源厂取代

7 枣庄热源厂4×35t/h 备用(不计入总供热能力)

8 二马路热源厂2×35t/h 49 98 改为清洁燃料

9 郑东新区热源厂2×58MW 116 232 2005年改造为清洁燃料、备用(不计入总供热能力)

10 泰祥热电厂(一期) 2×135MW 110 220 2007年取96.5%首站换热效率

110t/h 供工业负荷

11 泰祥热电厂二期2×300MW 675 1350 2015年取96.5%首站换热效率

160t/h 供工业负荷

12 高新区热源厂2×75t/h 150t/h 2018年改造、补充工业负荷

13 桥南热源厂5×116MW 580 1160 2012年2台 2014年2台

2018年2台与郑新三期联网

14 南郊热源厂5×116MW 580 1160 2014年1台

2017年2台与郑州热电厂(一、二期)、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联网

15 龙湖热源厂4×58MW 464 928 2016年2台、2019年2台与郑东新区热电厂二期联网

16 经开区热源厂4×75t/h 300t/h 2014年2台供工业负荷

合计 5072MW/720t/h 10144

3.4其它热源

由于热电厂和集中供热热源厂的供热能力有限,热用户的特点和要求也多种多样,不可能100%普及集中供热,可考虑其它的清洁能源,如太阳能、地热、燃油、燃气、电力等作为城市供热的补充热源。

(1)太阳能:太阳能是一种清洁的天然能源,如能充分利用,将是取之不尽的。但太阳能品位较低,收集难度大,相对来说投资较高,加之太阳能受天气因素影响较大,故其不适合作采暖热源,而适合作为生活热水供应的能源。因此,应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来解决生活热水负荷。

(2)地热:地热资源一般利用率较低,主要是因为打井的费用较高,加之地热井的出水温度偏低,水量偏小,难以形成较大规模的区域供热。另外,目前国家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很严格,要求使用过的地热水必须回灌,并要严防回灌水的污染。地下水的矿物质含量较高,用于供热,水质处理的成本较高。因此,利用地热采暖仅局限于小规模的有地热条件的高档居住区、宾馆等。郑州市没有丰富的地热资源,不适合大规模的开采用于集中供热,可作为集中供热的补充。

(3)燃油、燃气供热:燃油、燃气供热相对于燃煤来说,没有灰渣排放、没有烟尘污染,油和气属清洁能源。但油和天然气的价格制约了其向供热领域的发展,初步估算,燃油、燃气的供热价格是燃煤供热价格的2-3倍,就目前郑州市居民的消费能力,不可能大规模推广。郑州市的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燃气、油供热能力不足,采暖期是用气、油的高峰期,用于大规模集中供热,供应量难以保证。

在集中供热难以到达的城市边缘地带,可用燃油、燃气作为集中供热补充热源。本次规划考虑到二马路热源厂、郑东新区热源厂位于城市中心区,紧临火车站商业区,改造为燃气锅炉可根本解决污染问题,并兼顾周边区域的常年用热需求。

(4)电采暖:电是一种高品位的清洁能源,使用电采暖相对于上述三种清洁能源其投资是最低的,使用也最方便。电采暖是高品位能源的低品位利用,能源综合利用率最低,综合起来对环境的污染大于燃煤锅炉,仅仅是将污染转移,大规模的电采暖不符合国家的能源政策,但电采暖对缓解电力负荷的季节性不平衡有一定作用。电采暖的价格为燃煤供热价格的4-5倍左右,现阶段在郑州市难以接受,只能解决特殊用户的需要。

综上,根据郑州市的实际情况,其城市供热应以热电联产供热为主,集中供热热源厂为辅,其它清洁能源做为补充,以确保供热的安全性、经济性。

郑州航空港地区总体规划文本

项目名称:郑州市航空港地区总体规划 项目委托单位:郑州市城市规划局 组织编制单位:郑州市城市规划局、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项目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建设部]城规编第(081001) [深圳市]深规勘设许字第号 设计编号:2007 B20 编制时间:2008年7月 出图专用章:院长:刘仁根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副院长:范钟铭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朱荣远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王明昌高级工程师 总规划师:范钟铭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项目主管:何林林高级城市规划师 徐建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规划室主任:王泽坚高级城市规划师、规划一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周俊城市规划师、规划一室主任工 葛永军城市规划师、博士 项目组成人员:龚志渊城市规划师 陈皓城市规划师 曹东川城市规划师 覃原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邴启亮给水排水工程师 赵莹电力通信工程师 唐明健燃气供热工程师 谭敏敏环保环卫工程师 张涛综合防灾工程师

目录

郑州航空港地区总体规划(2008-2035)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郑州航空港组团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郑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及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有关法规 和规范,制定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是郑州航空港组团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法定指导性文件,是下一层次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的编制依据。凡在本规划区范围 内进行的各项规划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3条本规划的规划范围西面以京广铁路为界,东、南、北三面以国家南水北调工程走廊为界,包括新郑市孟庄、薛店、龙王,中牟县张庄、三官庙、九龙六个乡镇的 部分土地,总面积为138平方公里。 第4条为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保持一致,本规划期限为:2008-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08-2012年,中期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远期规划期限 为2021-2035年。 第5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郑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部门,如需调整,必须符合《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的有关规定。 第7条本规划经郑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郑州市政府批准,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包头市城市集中供热收费暂行办法

包头市城市集中供热收费暂行办法发布时间: 2007-08-20 为加强包头市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管理,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供热秩序,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包头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城市集中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统一建筑面积计收,各供热单位要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不得在价外加收其他费用。 二、开展按热计量收费的试点工作,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共同构成的两部制供热价格。 三、包头市城市供热期为当年的10月15日至次年的4月15日,用户与供热单位就供热期限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外,未经供热监管部门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供热。 四、建筑房屋(居民、非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以层高为基本标准计怍,超高部分在供热价格基本标准基础上按以下系数折算,层高在3-4米(含4米)的,折算系数为1.3;层高在4-5米(含5米)的,折算系数为1.5;层高在5-6米(含6米)的,折算系数为2.0;层高在6米以上的折算系数为3.0; 五、供热单位按照实际供热天数向用户收取供热费,对于按期缴纳热费而未供热的用户,应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用户供热费,或在次年热费收缴中予以抵扣;对已实行分户控制的热用户,供热单位应直接按实际用热天数向用户收取热费。 六、凡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和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包头市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或《包头市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包头市残疾军人抚恤金领取证》;经供热单位审核后,按2.40元/平方米/月计收。 七、凡持《再就业优惠证》下岗职工的"4050" 人员(即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凭就业局年检后的《再就业优惠证》和《户口簿》、《房产证》三证齐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凭市民政局核发的《包头市城镇居民低保证》和《房产证》、《户口本》、《冬季取暖代金券》四证齐全,经供热单位审核后,按2.6元/平方米/月计收。 八、在不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不影响共用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用户要求停止

2019-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实用word文档 (3页)

2019-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实用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 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维护供热企业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根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和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峰峰矿区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规划、物价、环保、房产、供电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共同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开发,鼓励采用新技术,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改善城市环境。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多元投资建设城市集中供热。第二章供热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五条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并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发展应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第六条在城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采暖锅炉房。现有的燃煤锅炉供热应逐步并入城市集中供热。第七条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按照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及近期建设计划,经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妨碍集中供热工程正常施工。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图和有关资料,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验后方可投入运行。第八条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按照下列产权归属实施维修、改造和管理。无维修能力的用户可委托供热企业有偿代管代修:热源厂区的供热设施由热源单位负责;热源厂出墙一米至热力站出站一米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用户庭院管线和室内供热设施归热用户或产权单位负责。第九条热用户按规划要求投资建设的分支管线和热力站,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移交供热企业管理。供热企业在保证热用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根据规划要求,可以在热用户庭院管线上发展新用户。第十条凡新建工程室内采暖系统一律采用按户分环进行设计,安装温控阀和热计量表。对原有热用户的采暖系统逐步实施改造。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影响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或维护的,建设单位应提前与供热企业联系,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施工。第十二条禁止私自拆改、移动室内供热管道和散热设备,室内装修不得妨碍正常供热检修、维护保

山西省城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山西省城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规划目的,规划依据,规划原则,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与范围,规划目标。 第二章规划热指标及热负荷 热负荷分类,综合热指标(必须考虑节能),规划建筑面积及热负荷,供热区域划分。 第三章热源规划 热源规划原则(热源点应有备用,以提高供热安全性)。 热源规划,包括热源的位置、供热能力、供热参数、供热量、热源用地范围。热源需要的水源、运输条件等。拟保留原来锅炉为调峰锅炉的情况。其他能源可以利用的情况,各热源点应并网运行。 第四章供热系统规划 供热管网规划原则,供热介质及参数,供热管网规划,管网敷设方式,管道保温防腐,热力站、中继泵站和凝结水回收站规划。 供热系统的自动控制,供热系统应方便实现分户控制。 第五章环境保护 一、规划范围内的环保措施 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措施,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 二、环境与减排 采暖期节约标煤量,减少烟尘排放量,减少SO2排放量,减少NOX排放量,减少灰渣排放量,减少用地量。 第六章应急预案规划 第七章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规划期限与范围,近期规划目标及规模,近期供热规划。 第八章远景发展规划 第九章规划实施措施

第十章附则 第二部分规划图纸 一、城市区位图 二、城市供热现状图(图纸比例同总规图,标明比例、风玫瑰) 标明现状热源、管网、热力站、中继泵站和凝结水回收站位置及用地范围,每个热源的供热能力、供热范围。 三、供热热区规划图(图纸比例同总规图,标明比例、风玫瑰) 标明供热规划各分区范围,所需的热负荷。 四、供热规划图(图纸比例同总体规划图,标明比例、风玫瑰) 标明规划热源、热力站、中继泵站和凝结水回收站位置及用地范围,供热管网位置、走向、管径、管长,每个热源的供热能力、供热范围。 五、热源采暖热负荷延续曲线图 六、热源热力系统示意图 七、热水管网水压图 应标明热水管网主干线沿线地形标高,管线沿程压力损失(仅在地形变化大的城市管网需要)。 八、热力站平面示意图(1:100) 九、热力站原则系统示意图 十、供热近期规划图(图纸比例同总规图,标明比例、风玫瑰) 标明近期规划热源、热力站位置及用地范围,供热管网位置、走向、管径、管长,每个热源的供热能力、供热范围。 第三部分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城市概述 一、城市概况 (一)地理位置 (二)行政区划 (三)城市自然环境与资源 地形地貌、海拔高度、气候气象、河流水系、地震、工程地质、环境质量、水资源、风景名胜资源、土地资源 (四)城市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二、城市总体规划概述 (一)规划期限

年郑州市总体规划

年郑州市总体规划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9L889?F88688] 2 0 2 0 年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 0 0 8 — 2 0 2 0年)》(以下简称《总规》) 经过3年多时间的精心编制,目前报批成果已完成。本规划共分为两个层次:市域和中心城区。市域规划范围为郑州市域行政辖区,包括金水、管城、二七、中原、惠济、上街六区和荥阳、巩义、新郑、新密、登封、中牟五市一县所辖范围,总面积为7 4 4 6 . 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的中原、金水、二七、管城、惠济五区的城区范围。 发展目标怎么确定? 20 2 0年,市域总人口约IoOo万 《总规》首先确定了城市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到2 0 2 0年,郑州将成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的商贸城市和枢纽城市;建成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区。 预计到2 0 1 0年,郑州市域总人口约为8 0 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5 38万人;2 0 2 0年,市域总人口约为1 0 0 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7 8 9万人,全市生产总值1万亿元左右,人均生产总值1 0万元左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 4万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 5平方米/ 人;人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0. 平方米/人。 照此规划,再有1 2年,郑州市域人口每人一间3 5平方米的房子,如果是3 口之家,就是一套1 0 5平方米的房子。 中心城区如何布局?两轴一带,七片多中心 《总规》对中心城区这样规划,两轴,东西向是城市发展的核心区域。南北向是城市中心和外部区域的主要联系轴带。

【2019年整理】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维护供热企业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根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和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峰峰矿区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规划、物价、环保、房产、供电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共同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开发,鼓励采用新技术,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改善城市环境。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多元投资建设城市集中供热。 第二章供热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五条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并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发展应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第六条在城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采暖锅炉房。现有的燃煤锅炉供热应逐步并入城市集中供热。 第七条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按照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及近期建设计划,经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妨碍集中供热工程正常施工。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图和有关资料,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验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八条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按照下列产权归属实施维修、改造和管理。无维修能力的用户可委托供热企业有偿代管代修:热源厂区的供热设施由热源单位负责;热源厂出墙一米至热力站出站一米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用户庭院管线和室内供热设施归热用户或产权单位负责。 第九条热用户按规划要求投资建设的分支管线和热力站,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移交供热企业管理。供热企业在保证热用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根据规划要求,可以在热用户庭院管线上发展新用户。 第十条凡新建工程室内采暖系统一律采用按户分环进行设计,安装温控阀和热计量表。对原有热用户的采暖系统逐步实施改造。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影响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或维护的,建设单位应提前与供热企业联系,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十二条禁止私自拆改、移动室内供热管道和散热设备,室内装修不得妨碍正常供热检修、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在城市集中供热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爆破、排放雨水和污水、倾倒垃圾和各种废弃物、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及其他危害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禁止破坏、盗窃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占压城市集中供热设施。 第十四条在城市集中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它地下管线的,应当

城市集中供热的必要性

北镇市城市集中供热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1、设计原则 (1)在北镇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城市建设的发展,统筹合理安排,近期与远期相结合,保证供热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贯彻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选择高效、环保设备、材料,提高热效率,降低初投资和运行费用; (3)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既要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又要运行安全可靠,同时采用现代自动化控制手段,实现热源、热网的联锁控制,使供热系统设计适应供热体制改革,按热计量收费的发展方向,达到最大限度的节能。 (4)充分、合理利用现有可利用的供热设施,并与供热现状合理结合。 2、方案制定 本集中供热系统采用枝状布置,一级网采用有补偿敷设方式。为使设计方案安全、可靠、经济、节能,经多方面比较,供热方案最终确定为二环制间接供热系统。其中一环为锅炉、一级网、换热站组成的130/70℃高温水供热系统;二环为换热站、二级网、热用户组成的80/55℃热水供热系统; 一、二环间由换热器连接。 (1)、锅炉选择 本工程采用的QXL46-1.25/130/70-AⅡ型角管式强制循环高

温热水锅炉,是国家标准系列产品之一,该炉具有安全可靠的水循环系统,是目前国内大容量热水锅炉技术领先的炉型之一。该炉受热面部分采用了国际新型的“旗式受热面”结构,具有出力大、热效高的特点;燃烧设备采用亚洲最大炉排生产厂——瓦房店永宁机械厂生产的倾斜式往复炉排,这种炉排通风效果好、燃烧强度高、可燃用低发热值的煤种,该种炉排技术成熟,运行平稳可靠。 (2)、除尘脱硫设备选择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的最新环保标准要求,采用先进高效的除尘和脱硫装置,并将除尘和脱硫分体设置。除尘器选用陶瓷多管干法除尘,既能达到除尘效率,又能保证引风机不被酸腐蚀,提高了辅机设备运行的安全性;脱硫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脱硫工艺采用目前世界上烟气脱硫市场占有率最高的石灰-石膏法,这种系统稳定性相对较好,脱硫效率可达到90%,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900毫克/立方米以下,林格曼黑度小于等于1级,能够确保锅炉烟气实现达标排放。 (3)、系统控制 在热源厂设计中,采用了多项先进的控制系统和技术。以保证热源厂建成后技术领先、工艺先进、运行安全。锅炉运行采用计算机系统控制,对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进行全程自动调节控制,使系统运行更安全、稳定,从而达到经济、节能的目的。 循环泵采用变频调节,以满足供热负荷在外部条件变化时的需要,从而达到量调和质调的目的并节省电能,同时为热用户提供合格的产品。

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制度

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适应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内的城市集中供热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集中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等热源通过热网向若干个街区乃至整个城市的热用户供热。 第四条**市供热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管理工作(以下称供热主管部门)。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供热主管部门做好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多家经营,统一管理,协调发展。 第六条热电联产的总热效率和热电比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指标,经济综合部门应当加强热电联产电力管理,提高热电机组利用率,保障热电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第七条鼓励城市集中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限制、改造分散供热燃煤锅炉,推广热、电、冷联供。 第八条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法建设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和从事城市集中供热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九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供热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集中供热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城市集中供热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集中供热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配置热源、热网,统筹安排,分期实施。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应当依据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同时设计和敷设供热管网,其建设资金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筹集。 第十一条在城市供热主管网到达的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应当配套建设用热设施,并代热用户向供热主管部门缴纳城市供热工程建设资金。 已缴纳的城市供热工程建设资金可以纳入开发建设项目总概算。 在城市供热主管网未到达的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集中供热规划配套建设城市供用热设施,城市供用热设施建设资金可以纳入开发建设项目总概算,并免缴城市供热工程建设资金。 配套建设的城市供用热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必须符合城市集中供热规划。 第十三条在城市供热主管网到达的地区,不得新建分散供热燃煤锅炉;对建成使用的分散供热燃煤锅炉,应当限期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城市集中供用热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招标、投标等形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城市集中供用热设施建设和维修所采用的设备、材料、计量器具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有关部门应当进行标准化审查,并加强质量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城市集中供热管线按照城市集中供热规划需要穿越单位、厂区或宅、院时,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郑州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

郑州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2007-2020) 热源的现状与规划 3.1现状热源 郑州市现状集中供热热源主要有郑州热电厂、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所属的6座集中供热热源和隶属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高新区热源厂,共8座热源,详见附图2。各热源情况详述如下。 3.1.1现状热电厂 (1)郑州热电厂(郑新一期、二期) 郑州热电厂是西区目前唯一的热源,也是现状全市最大的集中供热热源,位于棉纺路和秦岭路交汇处。1990年至1995年,郑州新力电力公司(原郑州市热电厂)先后完成了"郑新一期、二期"扩建工程,总装机容量达3×200MW,供热能力1052t/h。配套建设的"郑州市西区供热管网工程"向郑州市供采暖用热378MW(热水管网合同购热量325Mkcal/h,1361GJ/h),可供采暖面积约750×104m2,供回水温度为130/65℃,循环水量5000t/h,2006-2007采暖季最大实际供热能力约300MW,可供采暖面积600×104m2,现状西区入网面积已近800×104m2,2006-2007采暖季实供采暖面积为640×104m2,供热范围为原热力规划的西区长江路以北区域。郑州热电厂现有机组供热能力见表3-1。 由表可知,郑州热电厂现有供热能力并未完全发挥,现有热水网供热能力主要由郑新二期的采暖抽汽供应,补充部分郑新一期的工业抽汽,实际运行供汽量未达到设计值。 表3-1 郑州热电厂(郑新一期、二期)供热能力表 序号项目郑新一期郑新二期 1 汽轮机型号NC200-12.75/535/535 NC200-12.75/535/535 2 锅炉型号WGZ670/13.7-2 WGZ670/13.7-2 3 汽轮机进汽参数压力(MPa)12.75 12.75 温度(℃)535 535 4 汽轮机进汽量t/h 额定2×610 610 最大2×670 670 5 汽轮机抽汽量t/h 额定2×35 6 340 最大2×400 380 6 抽汽参数压力(MPa)0.588 0.245 温度(℃)320 270 7 额定供热能力(MW)736 8 最大供热能力(MW)826 9 合同热水网供热能力(MW)378(325Mkcal/h) 10 本次规划供热能力(MW)650(考虑换热损失、厂用热及少量工业负荷) (2)兴隆铺热电厂 兴隆铺热电厂位于北区,现状一期规模为2×25MW供热机组,两台25MW双抽汽轮机配三台13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其容量和供热能力见下表3.2。 表3-2 兴隆铺热电厂一期装机容量和供热能力表 机组序号机组容量 (MW)机组型式 型号:CC25-90/13/2 抽汽量 (t/h)抽汽压力

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1 第一节建筑规划设计.............................................1 第二节建筑间距.................................................2 第三节建筑物退让...............................................5 第四节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7 第五节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8 附录..............................................................10

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郑州市城市规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郑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工程和建设活动,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规划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所确定的区域;本规定所称的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工程,以及整治江河湖渠、改变地形地貌等建设活动。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一节建筑规划设计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应当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规划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五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系指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建筑单体设计。 第六条城市重点控制地区或地段、建设用地大于3公顷的成片开发地区、城市主次干路两侧建筑、中心城区内12层以上高层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等重要公共建筑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一般应委托三个以上设计单位作出不少于三个方案,报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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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期限与城市规划区界定 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中部崛起战略,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和《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突出郑州在中部崛起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和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带动作用;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健康、区域统筹、城乡协调、社会和谐的新型城市化道路;注重以人为本,强化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本次规划划分为两个规划层次,即市域和中心城区。市域规划范围为郑州市域行政辖区,

包括金水、管城、二七、中原、惠济、上街六区和荥阳、巩义、新郑、新密、登封、中牟五市一县所辖范围,总面积为7446.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的中原、 金水、二七、管城、惠济五区的城区范围。 (二)城市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 到2020年,把郑州建成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的商贸城市和枢纽城市;建成先进 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区;建成国内外知名的、富有中原城市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的、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有较强经济竞争力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的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 2、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万亿元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0万元左右。 3、社会发展目标 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促进城市人口的适度稳定,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障社会民生。到2020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万元;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达到50个;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数量达到1300所;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人;人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达到0.8—1平方米/人。 4、环境友好目标 形成以节约能源、节约资源和生态环境良好为标准的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 式。地区性可利用水资源27.9亿立方米;万元GDP耗水量较2006年减少40%;单位GDP 能耗水平控制为0.84吨标煤/万元GDP;基本农田控制为28.29万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米/人;森林覆盖率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等于14平方米/人;污水处理率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大气SO2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5%。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城乡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市域城乡现代化建设 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引导和促进城市规划区城乡一体化发展。 2、市域人口与城市化水平预测 预测至2010年郑州市域总人口约为80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538万人,城镇化水

中国集中供热概况

【中国城市集中供热概况】 一、城市集中供热发展状况 城市供热是以保证人们生产生活用热为目的的。生活用热主要包括供暖和生活用热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夏季集中供冷(空调)也划为城市供热的范围。城市供热设施的主要特征是热源集中,并以不同规模的热网向热用户输送热能。中国城市供热绝大多数以保证城市供暖为主,用于生活热水供应仅是很少一部分,用于夏季供冷就更少了,目前刚刚在江苏、浙江等省兴起。城市供热发展情况,详见下表1-2-1。 表1-2-1 中国城市集中供热发展状况(1991-1998) 1998年全国集中供热面积为86540万平方米,比1997年增加9.96%。城市供热主要分布在“三北”(东北、华北、西北)13个省、市、自治区,还有山东、河南两省,长江中下游的江苏、浙江、安徽等省也开始起步。“三北”地区城市供热普及率以达25%以上。1998年各省市集中供热状况详见下表1-2-2。 表1-2-2集中供热状况(1998年)

1、热源的发展 城市供热热源的形式:热电厂、区域锅炉房、工业余热、分散锅炉房、地热、核能、太阳能、热泵、家庭用小燃煤炉和电暖气等。中国供热所用能源包括:煤炭、燃油、天然气、电能、核能、太阳能、地热等,但是集中供热所用能源目前仍以煤炭为主,北京和有资源条件的城市开始使用天然气和燃油。随着中国城市化速度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国家对于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城市供热得到迅速发展,形成了以热电联产为主,热电联产占62.9%,区域锅炉房占35.75%,其他占1.35%截至1998年中国区域锅炉房为辅,其他热源方式为补充的供热局面。在中国城市供热热源供应的总热量中,热电联产供热设备容量为2493.85万千瓦(单机6000千瓦及以上机组),年供热量为103599万百万千焦,供热标准煤耗40.39千克/千焦。 中国目前热电联产的主要技术特征是: (1)热电联产的建设服从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热力规划,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2)热电厂建设以区域热电厂为主,企业自备热电厂为热源兼顾周围联片供热为补充; (3)位于城市中心地带、机组陈旧、耗煤高的不适应电力事业发展的部分老发电厂,纷纷改扩建为热电联产的供热机组,使老电厂恢复了生机; (4)过去供热机组小于20MW的中小型机组为主,影响热电联产综合效益的提高。现在,随着城市供热规模的发展,200和300MW抽凝供热机组开始采用,这些大容量、高参数的机组,在非采暖期与凝汽机组的效率基本相同,在采暖期节约能源效果明显,在城市供热产业发展中显示出巨大潜力。 中国区域锅炉房的技术发展现状是: (1)区域锅炉房的锅炉单台容量按大、中、小城市不同规模分别为4、10、20吨/小时,许多城市还没有达到要求,分散锅炉房较多,锅炉房能源利用率较低,热效率大多低于60%,我国北方最冷的大城市哈尔滨市供热仍以分散小锅炉为主,10吨/小时以下分散锅炉有2670台,占现有锅炉的70%;沈阳、唐山、牡丹江等城市对现有锅炉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混合燃烧和分层给煤技术,使锅炉热效率提高到70%左右; (2)北京、沈阳、长春、青岛、大连等城市区域锅炉房的锅炉已开始向单台锅炉大容量发展,尤其是北京市的大型区域锅炉房供热厂(双榆树、左家庄、方庄供热厂等)锅炉单台容量均在45吨/小时以上,并使用了天然气; (3)区域锅炉房运行工况较差,一般都采用人工除灰渣,使锅炉房内外充满灰尘,灰渣飞扬,对周围和工人工作环境危害较重; (4)区域锅炉房除尘器除尘效率低(仅达60%),缺乏有效的脱硫设施,加重了对大气的污染。 2、城市热力网的发展

咸阳市城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

前言 咸阳市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腹地,是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也是西部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与省会西安市零距离接壤,共同构成西安——咸阳都市圈。 近年来,咸阳市区的建设处于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已突破了原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空间形态,为了适应咸阳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和难得的历史机遇,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正在进行修编。随着城市建设框架的不断扩大,1997年批准实施的《咸阳市集中供热工程专项规划》已不能适应当前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制约日益明显。为此,咸阳市政府提出修编<<城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的要求,逐步完善以城市集中供热为主导,以地热、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为补充的城市供热体系,统一整合规划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地热、天然气等各种供热方式,充分开发利用咸阳丰富的地热资源。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指导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建设和发展工作。受咸阳市公用事业总公司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从2005年9月开始进行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基础资料收集和整理。 本次规划基年为2005年,规划分为近期(至2010年)和远期(2020年)两个阶段。

本次规划研究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节约能源和做好城市热力规划的通知》、《城市供热规划的内容深度》、《城市供热规划的技术要求》、咸阳市集中供热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咸阳市近期建设规划》等。 本次规划立足于咸阳市区特点和城市集中供热发展的现状与趋势,以集中供热工程原理和系统方法为理论指导,将城市集中供热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总体建设统筹兼顾,进行全面、客观、系统的研究和规划,为咸阳市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感谢咸阳市公用事业总公司、咸阳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咸阳市热力公司、西区供热公司、北区供热公司和沣河新区供热公司等单位为本次规划在收集资料、调查研究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2008-2020年郑州市总体规划

2008-2020年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总规》)经过3年多时间的精心编制,目前报批成果已完成。本规划共分为两个层次:市域和中心城区。市域规划范围为郑州市域行政辖区,包括金水、管城、二七、中原、惠济、上街六区和荥阳、巩义、新郑、新密、登封、中牟五市一县所辖范围,总面积为7446.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的中原、金水、二七、管城、惠济五区的城区范围。 发展目标怎么确定? 2020年,市域总人口约1000万 《总规》首先确定了城市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到2020年,郑州将成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的商贸城市和枢纽城市;建成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区。 预计到2010年,郑州市域总人口约为80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538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约为100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789万人,全市生产总值1万亿元左右,人均生产总值10万元左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万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人;人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0.8~1平方米/人。 照此规划,再有12年,郑州市域人口每人一间35平方米的房子,如果是3口之家,就是一套105平方米的房子。 中心城区如何布局? 两轴一带,七片多中心 《总规》对中心城区这样规划,两轴,东西向是城市发展的核心区域。南北向是城市中心和外部区域的主要联系轴带。 一带:以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改线工程、四港大道、高铁客运枢纽站、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干线公路物流港和新郑国际机场等为依托,形成一个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产业发展带。 七片:根据主要交通走廊和自然绿化的分隔,中心城区形成七大功能片区。 多中心:优化和分解城市中心职能,形成区域级--城市级--片区级三个层次的多中心体系。 郑州将来怎么发展? 发展方向以东西南三向为主 郑州未来12年的发展方向,以东西南三向为主。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增长边界为:东至京珠高速公路,西至环城高速公路,北至黄河湿地保护区,南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发展方向主要以东、西、南三个方向为主,北部控制开发建设,保护黄河湿地,提升生态品质。 至2010年,城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350万人以内;至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500万人左右。 至2010年,城市发展建设用地控制在335平方公里以内;至2020年,城市发展建设用地控制在450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之内。

郑州市郑东新区总体规划调研报告

题目郑州市郑东新区总体规划调研报告 专业07级城市规划 姓名张永辉 学号 070907236 调研时间 2010年09月03日 2010年09年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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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总体规划调研报告 一、规划背景与过程 郑州市位于全国经济地 理位置的“中心”,是中国内 陆最大的铁路、公路、电信枢 纽。既有亚洲最大的货运列车 编组站,又有全国最重要的客 运周转中心,京珠、连霍高速 公路在郑州交汇,也是贯通中 国东西、南北的光缆通信枢 纽。郑州已成为全国最大的人 流、物流、信息流的集散中心。 郑州市是河南省省会,位于河 南省中部偏北,是河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北临黄河,西依嵩山,东南为广阔的黄淮平原。郑州是亚欧大陆桥上的重要城市,是国家开放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八大古都之首。 开发建设郑东新区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为更好应对中国加入WTO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尽快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潮流,稳步推进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品位,为把郑州建设成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按照1998年国务院批复的《郑州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至2010年)》的要求,郑州市区人口发展长远目标为500—600万,城市化水平达70—80%。目前,郑州中心城区规模偏小,而且受陇海、京广铁路交叉分割,拓展空间受到制约,与近亿人口大省省会城市的地位和建设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远不相适应,因而必须寻求新的发展空间,按照21世纪国际现代化城市的功能要求对省会郑州总体规划进行完善、修编,这是规划郑东新区的主要背景。在这个前提下,为了保证郑东新区规划体现新世纪、新郑州、高起点、高品位的要求,我们于

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维护供热企业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根据《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市城市规划区从事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和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峰峰矿区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

政区域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规划、物价、环保、房产、供电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权围,共同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开发,鼓励采用新技术,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改善城市环境。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在政策指导下,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多元投资建设城市集中供热。第二章供热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五条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

门共同编制,并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发展应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第六条在城市集中供热覆盖围,禁止新建采暖锅炉房。现有的燃煤锅炉供热应逐步并入城市集中供热。第七条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按照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及近期建设计划,经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有关规及技术标准执行。任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妨碍集中供热工程正常施工。

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规划主要内容 (一)城市发展目标 把郑州建设成为彰显中华文化传统和中原城市特色、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 1.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强化金融、物流、商贸、信息、旅游等区域功能,建设国家重要的航空、铁路、公路交通枢纽,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2.现代化城市: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社会事业建设,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实现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人民富裕。 3.国际化城市:发挥交通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扩大开放,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强化产业支撑,逐步形成国际性贸易城市、文化旅游城市的基本框架。 4.信息化城市: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社会领域信息化,建成高度完善的城市信息化体系。 5.生态型城市:保护生态资源与生物多样性,加强绿化建设;集约、节约利用资源、能源,优化产业结构;推广清洁能源与绿色消费,构筑完善的城乡生态格局;优化绿地与其他城市建设用地的空间结构;向外围疏解老城区人口,控制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创建宜人的城市环境。 6.创新型城市:大力发展教育、科研事业,积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科技、文化、管理等多方位、多层次创新。 (二)城市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郑州市行政辖区,总面积7446平方千米。规划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郑州市行政辖区。 中心城区范围:郑州市区行政辖区内的中原、金水、二七、管城、惠济五区,面积990平方千米。 (三)城市性质 河南省省会,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通讯枢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四)城市规模与人口素质 1.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至2020年,市域总人口1100万人,城镇人口880万人,城镇化水平80%左右;中心城区城市人口450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至2020年,市域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836平方千米以内,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95平方米以内;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00平方千米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9平方米以内。 2.人口素质与人文指标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大力发展科教、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完善人文指标,不断提高人口综合素质。 (1)人文指标(至2020年) 教育科技方面:全市研究和开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3%,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60%,每万人拥有科技人员≥25人;市区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数量≥600所,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100%,人均教育设施用地面积4.8~5.5平方米。 医疗卫生方面:市区每万人拥有医生数≥70人,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达到≥50张,人均医疗设施用地面积≥0.8平方米,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5岁。 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000元;人

城镇集中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3 城镇集中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镇集中供热价格管理,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热事业发展和节能环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镇(包括直辖市、省辖市、县城及乡镇连片供暖区域)集中供热价格行为。 城镇集中供热是指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供热管网向城镇或城镇部分地区热用户供热。 第三条城镇集中供热价格(以下简称热价)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激励约束、促进节约、公平负担、便于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热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热价定价机关)制定。

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热价,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热价。 鼓励供热企业与非居民用户协商确定供热价格。 第二章热价分类与计量 第五条热价分为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热力销售价格。热力出厂价格是指热力生产企业向热力输送企业销售热力的价格;管网输送价格是指热力输送企业输送热力的价格;热力销售价格是指向终端用户销售热力的价格。热价定价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热价。 第六条热力销售价格按用户性质进行分类制定。用户分类标准及各类用户热价之间的比价关系由热价定价机关会同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类用户的热价应当反映其耗费的供热成本,逐步缩小交叉补贴。 第七条热力生产企业、热力输送企业应当按热量计收热费。 热力生产企业向工业企业供应的蒸汽,按照热量或蒸汽重量计收热费。 第八条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具备条件的地方热力销售价格要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原则上按面积计收;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原则上按热量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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