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评价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科技创新,推动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结合质量技术监督系列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行业中从事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技术监督系列设置4个评审专业,分别为:质量专业、计量专业、标准化专业和特种设备专业。

二、评审等级

质量技术监督系列评审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高级工程师(副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三、评审标准

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

(一)质量专业评审标准

1、高级工程师(副高)

(1)学历和资历要求

获得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后,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取得本专业(相近专业)博士学位2年后,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

(2)专业理论要求

a、有系统、坚实的质量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b、具备解决质量专业工作中与之有关的技术知识;

c、熟悉与质量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质量专业规范、标准的编制依据及内容,并能用于指导、解决生产、科研、检验、技术管理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d、了解质量专业国际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发展动态;

e、能够指导质量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审核、评价工程师的技术成果和论文水平。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具备其中的两项及以上)

a、在质量监督检验、质量管理,仪器设备研制,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与服务,设备引进、技术改造等工作中,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b、市(厅)级以上立项并经鉴定的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其成果经省级行业专家认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c、主持起草过省级以上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办法和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发展规划。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完成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及其技术报告,经专家认定具有独到见解和实用价值;

b、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写市级以上水平的技术规范、法规和管理办法等,并已颁布实施;

c、完成省、部级技术法规、标准的起草,为课题主要完成人员;

d、获得以下成果或奖励之一(等级内额定人员):

①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科技奖1项;

②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

③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1项;

④经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当于上述等级的其他奖励。

(5)论文和著作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在正式出版的专(译)著或合(译)著中,编写内容在3万字以上;

b、起草国家标准1项或行业(部)标准、地方标准及规范2项以上;

c、在经国家批准的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6)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a、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

b、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考试合格。

2、工程师

(1)学历和资历要求

本专业(相近专业)大专或本科毕业4年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本专业(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年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

(2)专业理论要求

a、较系统地掌握质量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b、熟悉质量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c、了解质量专业有关的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

d、了解质量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e、具备指导质量专业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具备其中的两项及以上)

a、在质量监督检验、质量管理,仪器设备研制,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与服务,设备引进、技术改造等工作中,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一般技术问题;

b、有一定从事质量检验与管理工作的能力,能独立运用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解决质量检验与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c、参加起草过省或本地、本部门的质量方面的法规、规范、管理办法和规划等。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取得过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并已创造经济效益;

b、完成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及其技术报告,经专家认定具有一定见解和实用价值;

c、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奖以上奖励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5)论文和著作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正式出版有一定水平的专(译)著或合(译)著中部分章节;

b、在经国家批准的市级(行业)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6)计算机要求

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

3、助理工程师

(1)本专业(相近专业)中专毕业4年后,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2年后,取得技术员2年以上;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年后,可评定助理工程师。

(2)初步掌握和运用质量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4)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

4、技术员

(1)本专业(相近专业)中专毕业1年后,可评定技术员。

(2)初步掌握和运用质量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4)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

(二)计量专业评审标准

1、高级工程师(副高)

(1)学历和资历要求

获得本专业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后,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取得本专业及相近专业博士学位2年后,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

(2)专业理论要求

a、有系统、坚实的计量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b、具备解决计量专业工作中与之有关的技术知识;

c、熟悉与计量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计量专业规程、标准的编制依据及内容,并能用于指导、解决生产、科研、检测、技术管理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d、了解计量专业国际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以及发展动态;

e、能够指导计量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审核、评价工程师的技术成果和论文水平。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具备其中的两项及以上)

a、能独立承担重大计量测试技术工作任务,组织指导解决复杂的检测数据处理与不确定度分析;

b、市(厅)级以上立项并经鉴定的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其成果经省级行业专家认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c、主持起草过省级以上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管理办法和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发展规划。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完成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及其技术报告,经专家认定具有独到见解和实用价值;

b、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写市级以上水平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

技术规范、法规和管理办法等,并已颁布实施;

c、完成省、部级技术法规、标准的起草,为课题主要完成人员;

d、组织建立计量标准3项以上;

e、获得以下成果或奖励之一(等级内额定人员):

①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科技奖1项;

②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

③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1项;

④经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当于上述等级的其他奖励。

(5)论文和著作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在正式出版的专(译)著或合(译)著中,编写内容在3万字以上;

b、起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范)1项或行业、地方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技术规范、计量法规、办法2项以上;

c、在经国家批准的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6)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a、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

b、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考试合格。

2、工程师

(1)学历和资历要求

本专业(相近专业)大专或本科毕业4年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本专业(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年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

(2)专业理论要求

a、较系统地掌握计量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b、熟悉计量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c、了解计量专业有关的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

d、了解计量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e、具备指导计量专业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具备其中的两项及以上)

a、能独立承担较大计量测试技术工作任务,进行一般的检测数据处理与不确定度分析;

b、有一定从事计量检定与管理工作的能力,能独立运用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解决计量工作中的问题;

c、参加起草过省或本地、本部门的计量方面的法规、规范、管理办法和规划等。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取得过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并已创造经济效益;

b、完成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及其技术报告,经专家认定具有一定见解和实用价值;

c、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奖以上奖励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5)论文和著作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正式出版有一定水平的专(译)著或合(译)著中部分章

节;

b、在经国家批准的市级(行业)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6)计算机要求

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

3、助理工程师

(1)本专业(相近专业)中专毕业4年后,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2年后,取得技术员2年以上;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年后,可评定助理工程师。

(2)初步掌握和运用计量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4)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

4、技术员

(1)本专业(相近专业)中专毕业1年后,可评定技术员。

(2)初步掌握和运用计量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4)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

(三)标准化专业评审标准

1、高级工程师(副高)

(1)学历和资历要求

获得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后,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取得本专业(相近专业)博士学位2年后,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

(2)专业理论要求

a、有系统、坚实的标准化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b、具备解决标准化专业工作中与之有关的技术知识;

c、熟悉与标准化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标准的编制依据及内容,并能用于指导、解决生产、科研、检验、技术管理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d、了解标准化专业国内、国外的发展动态;

e、能够指导标准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审核、评价工程师的技术成果和论文水平。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具备其中的两项及以上)

a、市(厅)级以上立项并经鉴定的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其成果经省级行业专家认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b、主持过重要的技术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c、主持起草过省级以上标准化方面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发展规划。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完成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及其技术报告,经专家认定具有独到见解和实用价值;

b、完成省、部级标准的起草,为课题主要完成人员;

c、获得以下成果或奖励之一(等级内额定人员):

①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科技奖1项;

②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

③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1项;

④经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当于上述等级的其他奖励。

(5)论文和著作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在正式出版的专(译)著或合(译)著中,编写内容在3万字以上;

b、起草国家标准1项或行业(部)标准、地方标准及规范2项以上;

c、在经国家批准的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6)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a、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

b、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考试合格。

2、工程师

(1)学历和资历要求

本专业(相近专业)大专或本科毕业4年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本专业(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年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

(2)专业理论要求

a、较系统地掌握标准化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b、熟悉标准化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c、了解标准化专业有关的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

d、了解标准化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e、具备指导标准化专业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具备其中的两项及以上)

a、主持、参加过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的制定和审定工作;

b、有一定从事标准制定与管理工作的能力,能独立运用有关的法律、法规,解决标准化工作中的问题;

c、参加起草过省或本地、本部门的标准化方面的法规、规范、管理办法和规划等。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制定和修订行业、地方标准1项以上或企业标准2项以上;

b、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及其技术报告,经专家认定具有一定见解和实用价值;

c、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奖以上奖励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5)论文和著作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正式出版有一定水平的专(译)著或合(译)著中部分章节;

b、起草国家标准、行业(部)标准、地方标准及规范;

c、在经国家批准的市级(行业)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6)计算机要求

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

3、助理工程师

(1)本专业(相近专业)中专毕业4年后,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2年后,取得技术员2年以上;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年后,可评定助理工程师。

(2)初步掌握和运用标准化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4)需取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

4、技术员

(1)本专业(相近专业)中专毕业1年后,可评定技术员。

(2)初步掌握和运用标准化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4)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

(四)特种设备专业评审标准

1、高级工程师(副高)

(1)学历和资历要求

获得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后,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取得本专业(相近专业)博士学位2年后,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

(2)专业理论要求

a、有系统、坚实的特种设备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b、具备解决特种设备专业工作中与之有关的技术知识;

c、熟悉与特种设备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特种设备专业规范、标准的编制依据及内容,并能用于指导、解决生产、科研、检验、技术管理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d、了解特种设备专业国际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发展动态;

e、能够指导特种设备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审核、评价工程师的技术成果和论文水平。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具备其中的两项及以上)

a、市(厅)级以上立项并经鉴定的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其成果经省级行业专家认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b、主持起草过省级以上特种设备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办法和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发展规划;

c、主持完成过大型设备20台或中、小型设备200台的检验检测工作;

d、在重大专业建设项目(如筹建省级以上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培训中心等)、技术改造项目、特种设备检验研究和重大工程项目(5000万元以上)安全技术评价等方面,能够解决关键复杂技术

问题或提出可行的技术方案,经专家认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e、独立解决所从事特种设备检验、管理,安全技术评价和培训工作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如解决重大事故原因分析中的技术问题、确定技术评价模型并独立计算、确立新的安全技术培训方法等),经专家认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完成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及其技术报告,经专家认定具有独到见解和实用价值;

b、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写市级以上水平的检验规程、技术规范、法规和管理办法等,并已颁布实施;

c、获得以下成果或奖励之一(等级内额定人员):

①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科技奖1项;

②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

③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1项;

④经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当于上述等级的其他奖励。

(5)论文和著作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在正式出版的专(译)著或合(译)著中,编写内容在3万字以上;

b、在经国家批准的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6)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a、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

b、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考试合格。

2、工程师

(1)学历和资历要求

本专业(相近专业)大专或本科毕业4年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本专业(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年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

(2)专业理论要求

a、较系统地掌握特种设备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b、熟悉特种设备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c、了解特种设备专业有关的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

d、了解特种设备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e、具备指导特种设备专业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具备其中的两项以上)

a、主持完成过大型设备10台或中、小型设备100台的检验检测工作;

b、有一定从事特种设备检定与管理工作的能力,能独立运用有关的法律、法规,解决特种设备工作中的问题;

c、参加起草过省或本地、本部门的特种设备方面的法规、规范、管理办法和规划等;

d、能够解决技术改造项目、特种设备检验、安全技术评价和培训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难题。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及其技术报告,经专家认定具有一定见解和实用价值;

b、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奖以上奖励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5)论文和著作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正式出版有一定水平的专(译)著或合(译)著中部分章节;

b、在经国家批准的市级(行业)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6)计算机要求

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

3、助理工程师

(1)本专业(相近专业)中专毕业4年后,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2年后,取得技术员2年以上;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年后,可评定助理工程师。

(2)初步掌握和运用特种设备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4)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

4、技术员

(1)本专业(相近专业)中专毕业1年后,可评定技术员。

(2)初步掌握和运用特种设备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4)需取得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专业理论、工作经历和能力、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评审标准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步到位参加评审的,主要以近5年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为依据。

(三)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论文对待。获奖证书应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四)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职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可视为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参加上一级别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现行政策掌握。

(五)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取得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方可参加评审。

(六)全日制学校毕业,并取得下列学历,不需经过评审,可考核确定获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1、博士:参加工作即确定工程师;

2、硕士:参加工作1年确定助理工程师,再工作2年后确定工程师;

3、学士:参加工作1年确定助理工程师;

4、大专:参加工作1年确定技术员,再工作2年后确定助理工程师;

5、中专:参加工作1年确定技术员。

(七)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下列学历、资历条件,并达到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标准的,可一步到位直接申报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1、助理工程师:本科毕业满1年;大专毕业满3年;中专毕业满5年;

2、工程师:硕士毕业满2年;本科毕业满5年;大专毕业满7年;

3、高级工程师:博士毕业满2年;硕士毕业满7年;本科毕业满10年。

(八)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语可免试

(1)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聘任,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

(2)经省、市人事部门确认,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国外学习进修满一年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的;

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晋升非外语专业职称的;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参加权威部门组织的出国人员外语考试,达到出国留学或进修合格标准的。

(3)经省、市人事部门确认,符合下列有关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和省新产品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等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重要贡献的;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算机可免试

(1)大专以上计算机专业毕业人员。

(2)考核确定职务人员。

(3)年龄45周岁以上的人员。

(九)高、中级任职资格破格条件

1、高级工程师(副高)破格条件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所需的专业理论、工作经历和能力、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晋升质量技术监督系列高级工程师(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下列奖励之一:

①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

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

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 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 一、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首次认定 1、对象:全日制正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 2、时间:每年6至9 3、手续:①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 ②填写《专业技术审核表》一式三份 ③填写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 ④出示毕业证原件 4、条件:①中专毕业满一年认定员级 ②大专毕业满三年、本科满一年认定助理级 ③硕士毕业满三年认定中级 5、程序:①初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单位报区级职改部门审定, 报市职改办审批、验印; ②中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主管部门报市职改办审批、验印。 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 1、对象:已获得初、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及全日制的大专毕业生 2、时间:每年5至7 月 3、手续:①填写《辽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初级一式二份,中、高级一式三份

②写《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 ③毕业证、职称证、计算机证、外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④表明主要业绩成果的获奖证书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年及复印件 ⑤主要论文、著作。发表刊物、出版物原件 ⑥其它有关材料、荣誉证书、学术(衔一)称号和其它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破格申报人员须打印《破格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审核表》 一式三份。 ⑧以上有关材料复印件按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表材料目录顺序装 订成册。 4、条件:①中专毕业后工作满一年晋升员级之后工作满四年晋升助理级 ②大专毕业后工作满三年晋升助理级 ③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一年晋升助理级 ④大专或本科毕业满四年且助理满四年晋升中级 ⑤本科毕业满五年且中级满五年晋升高级 5、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 审核表〉一式五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区职改部门审定,由各区职改部 门统一将有关材料报市职改办。市职改办根据主管部门呈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照任职条件进行资格核实,审核合格后由各主管部门送各有关评委会进行评审。 三、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一、任职条件 (一)、学历 1、初级(员级、助理级)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及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实践,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技术员;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助理工程所任职资格。 2、中级 具有工程系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工程师;获博士学位者,当年即可考核确定为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10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系列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师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 3、副高级 具有工程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一定年限的专业技术工作,可以通过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4、正高级 获博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评审时间及有关具体要求以省职改办文件通知为准。 (二)、外语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50岁以上的评审高级职务或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外语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评审中级职务,应参加理工B类考试;评审高级职务,应参加理工A 类考试。职称外语每年只考一次,成绩合格有效期为4.5年。 (三)、计算机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计算机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每年3.5.7.9月报名,4.6.8.10月考试,有效期3年。 (四)、论文 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两篇独著的公开发表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的论文。评审中级职称,应拟写一篇学术论文。 (五)、考核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专业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评价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科技创新,推动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结合质量技术监督系列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行业中从事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技术监督系列设置4个评审专业,分别为:质量专业、计量专业、标准化专业和特种设备专业。 二、评审等级 质量技术监督系列评审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高级工程师(副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三、评审标准 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 (一)质量专业评审标准 1、高级工程师(副高) (1)学历和资历要求 获得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后,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取得本专业(相近专业)博士学位2年后,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 (2)专业理论要求

a、有系统、坚实的质量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b、具备解决质量专业工作中与之有关的技术知识; c、熟悉与质量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质量专业规范、标准的编制依据及内容,并能用于指导、解决生产、科研、检验、技术管理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d、了解质量专业国际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发展动态; e、能够指导质量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审核、评价工程师的技术成果和论文水平。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具备其中的两项及以上) a、在质量监督检验、质量管理,仪器设备研制,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与服务,设备引进、技术改造等工作中,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b、市(厅)级以上立项并经鉴定的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其成果经省级行业专家认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c、主持起草过省级以上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办法和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发展规划。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完成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及其技术报告,经专家认定具有独到见解和实用价值; b、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写市级以上水平的技术规范、法规和管理办法等,并已颁布实施; c、完成省、部级技术法规、标准的起草,为课题主要完成人员; d、获得以下成果或奖励之一(等级内额定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附件1 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的评审,其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政治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热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

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要求 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助理工程师: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 四、破格晋升工程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或现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必须满3年),其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二项者,可不受学历、

辽宁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辽宁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执法,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辽宁省内重点排污单位以及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统称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自行监测,是指排污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 第三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标准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 (三)使用的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 (四)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五)监测数据记录、整理、存档要求等。 第四条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将自行监测方案作为申请材料报送核发部门。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但暂未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应及时将自行监测方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自行监测方案发生调整、变化的,应及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排污单位开展的自行监测应包括其所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及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其他自行监测内容。主要包含以下类别: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完整版

附表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 为了规范专业化评审工作,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材料齐全、填写准确、特制定本规范。 1、封面 1.1 单位:填写吐哈油田公司xx 单位,如:吐哈油田公司矿 区服务事业部新闻中心。 1.2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工程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政工师。 1.3 参评任职资格:本次申报评定的××专业任职资格。如: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政工师。 2、基本情况 2.1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年份一律用4 位数字表示,月份和日期一律用2 位数字表示,如“1982 年05 月11 日”。 2.2 出生地(籍贯):填写出生的省、市(县、)乡。 2.3 学历、学位:填写符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规定的并经国家教委认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学历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普通班、大学专科、中专等;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 2.4 学校、专业:填写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

2.5 毕业时间、学制:公历填写至月。学制为本人在校学习起的止 时间。 2.6 身体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 2.7 照片:粘贴近三年1 寸正面免冠照片。 2.8 外语程度:填写所懂外语语种及听、说、读、写的程度:英 语(俄语、日语等),熟练(比较熟练、借助工具书)翻译(阅读)本专业技术资料(科普文章),听力(口语、写作能力)较强(一般、较差)。 2.9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时间、聘期、工作单位。 2.10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 术职务的专业、岗位名称。 2.11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填写加入时间、现任(或曾任)职务。如1974 年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党支部书记。 2.12 何时何地参加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填写所加入党派的 时间、地点、名称、担任职务。 2.13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或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如中国石油学会,会员。 2.14 有何特长:填写专业技术方面的特长。 3、学习培训、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求

(一)评审范围和评审对象 1、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均可向所在(任职)单位提出评审各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中专毕业学历后,在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在番禺区的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从番禺外到番禺区工作,行政人事关系尚未调入番禺,但已与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两年以上聘约,实行了聘任管理,并在应聘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所规定的学历、资历等条件,均可到番禺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代办)手续后,申报评审(或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机关行政单位暂不开展职称评定工作。 TOP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任现职期间,年度和期满考核须称职或优秀。 2、学历、任职资历条件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所具备的学历、任职资历 学历——指一个人受教育的经历,一般表明其具有的文化程度。 任职资历——指从事某一专业技术工作或受聘担任某一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年限。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和相当的专业技术工作任职资历。一般对学历、任职资历的要求见下表(依据:穗人职[2003]42号文)。

任职资格学历资历条件 以上是基本的要求,不同的专业系列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不尽相同。各系列仍按规定的本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对学历、资历的具体要求执行。 (2)任职资历的计算

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表如何填写范文

篇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填表模版》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 红色字体标注需要特别注意填写方式,按举例的模版填写 姓名 工作单位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现任专业 技术资格取得职称证书(如工程师)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本次申报资格(如高级工程师) 申报资格 专业方向如建筑、交通运输、机电 填表时间年月日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表 填表说明 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使用。《诚信承诺书》之前部分须由被申报人员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和纪检部门审核认可; 本人填写部分一律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均须填写到具体日期,如19712; “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和区县主管部门填写;“呈报单位意见”由区县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填写;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学习培训经历 工作经历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篇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填写样表(以申报工程师为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位 xxxxx公司 姓名 XXX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工程师 填表日期年月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1-6页由申报人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7-10页由基层单位、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和评审机构分别填写,如填表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16开白纸)。 二、为使内容全面、具体、准确,应注意每表下栏的说明。三、此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基本情况 批单位以及聘任时间。 二、如经批准免试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分别在考核结果、考核 结果栏目中填写免试。 工作简历 继续教育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篇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填写样表(以申报工程师为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通知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质监办[2013]230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3.09.05 【实施日期】2013.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通知 (辽质监办〔2013〕230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绥中、昌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日,省政府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决定中涉及省质监局下放行政职权11项: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规划、设置审批(由市级政府管理); 2.识别卡发放手续; 3.除客运索道作业人员、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与安装人员、电站锅炉操作人员、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移动式压力容器管理与作业人员、向下焊等特殊焊接作业人员、车用气瓶充装作业人员以外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4.非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重点管理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制造和修理审批; 5.建立计量公正行(站)的审批; 6.气瓶充装单位许可(车用气瓶除外); 7.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许可(压力容器、电梯除外) 8.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9.特种设备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10.省级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受理和年审部分环节; 11.指导监督新产品开发、投产鉴定、技术改造的标准化审查。 各市、县质监局要认真做好配套衔接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省质监局下放行政职权项目表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9月5日省质监局下放行政职权项目表

技术监督各专业职责

绝缘技术监督职责 一、绝缘第一级技术监督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等有关绝缘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等,对单位的绝缘技术监督工作行使领导职能; 2.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绝缘技术监督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负责单位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督促、检查和推动本企业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 3.组织开展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电力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施工质量验收,设备应符合并网技术质量标准与条件; 4.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并审批单位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5.组织召开单位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参加有关绝缘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培训、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 6.配合技术监督单位提供的绝缘技术监督工作; 7.组织单位有关绝缘的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参加单位因绝缘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绝缘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二、绝缘第二级技术监督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现程》和上级关于绝缘监

督工作的指标和有关规程制度; 2.参加制定本单位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包括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年终负责组织汇编年度监督工作总结; 3.按规定向主管生产的领导如实汇报设备绝缘事故和设备缺陷,定期按时上报绝缘监督事故报表; 4.与其它单位经常保持技术上的联系,加强科技交流。 三、绝缘第三级技术监督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现程》和上级关于绝缘监督工作的指标和有关规程制度; 2.按时完成年度预防性试验、大修试验及其它试验工作。保证试验质量; 3.提供正确的试验数据,初步分析和明确的结论。掌握电气设备的试验情况,观察记录绝缘变化趋势,及时查出绝缘薄弱环节,不断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研究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4.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推广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绝缘监督水平; 5.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及设备台帐,每季度绝缘监督专责人员报送总结和报表。 6.参加厂绝缘事故的调查分析,掌握绝缘事故情况,并积极协助领导提出防范措施; 7.及时向厂绝缘监督专责人员及有关领导反映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利于试验的环境与条件,反映试验所需的仪器仪表配置,反映绝缘监督存在的问题; 8.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技术素质,以适应新设备,新试验方法的要求。

湖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湖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湘人专〔2006〕351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湖南 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湘委办〔2004〕7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指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 报对象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 平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人事行 政部门按照评审权限制定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 评审相关信息。 第四条在本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 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 术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 比例的限制。 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人 事代理机构核实材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向 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按属地原则,经当 地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申报渠道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省级企业直接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第六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 内容: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 (三)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专业技术项目 完成情况、科研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 面的材料; (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等材料;

(五)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申报高、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还需提供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 试成绩; (六)本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七)评价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一般不少于7天。 第七条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 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 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八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 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现岗位所需的 相同级别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第九条由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调入企事业单位3年内,可以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 条件以及水平能力、工作业绩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在国家机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 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3年后按正常条件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条取得国家执业资格,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由评价机构负责。对不符 合申报条件的,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 补充完整的,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省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审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由各设区市人事行政部门、省 系列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经资格审查同意后,由相应的评 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需经下一级评审委员 会推荐。实行考评结合系列的评审委员会、设在设区市的 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仅限本单位人员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的对象可不经下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

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与工种情况介绍

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与工种情况介绍 计量、检验人员职业(代码)与原技术等级(代码)情况: (一)计量职业 职业(代码)工种(代码) 1、长度计量工(6-26-04-01) 1、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30-001) 2、长度量仪计量检定工(30-002) 3、长度精密测量工(30-003) 2、热工计量工(6-26-04-02)4、温度计量检定工(30-004) 5、压力真空计量检定工(30-005) 6、流量计量检定工(30-011) 3、衡器计量工(6-26-04-03)7、天平、砝码计量检定工(30-006) 8、衡器操作工(30-007) 9、衡器计量检定工(30-008) 4、硬度测力计量工(6-26-04-04)10、硬度计量检定工(30-009) 11、测力计量检定工(30-010) 5、容量计量工(6-26-04-05) 12、大容量计量检定工(30-012) 13、小容量计量检定工(30-013) 6、电器计量工(6-26-04-06)14、电磁计量检定工(30-014) 15、电磁计量修理工(30-015) 16、无线电计量检定工(30-016) 17、无线电计量修理工(30-017) 18、时间频率计量检定工(30-019) 7、化学计量工(6-26-04-07)19、化学计量检定工(30-022) 8、声学计量工(6-26-04-08)20、声学计量检定工(30-018) 9、光学计量工(6-26-04-09)21、光学计量检定工(30-020) 10、电离辐射工(6-26-04-10) 22、电离辐射计量检定工(30-021)(二)检验职业 1、化学检验工(6-26-01-01)1、化学检验工(30-023) 2、材料成分检验工(6-26-01-02)2、材料成分检验工(30-025) 3、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6-26-01-03)3、材料力学性能检验工(30-026) 4、产品环境适应性能检验工(6-26-01-05)4、产品环境适应性能检验工(30-027) 5、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工(6-26-01-06)5、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工(30-028) 6、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6-26-01-07)6、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30-029) 7、食品检验工(6-26-01-08)7、食品检验工(30-024) 8、纺织纤维检验工(6-26-01-12)8、纺织纤维分类分级检验工(30-030) 9、纺织纤维物理性能检验工(30-031) 9、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6-26-01-35) 10、贵金属首饰检验员(30- ﹡) 11、钻石检验员(30- ﹡) 12、宝玉石检验员(30-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填表说明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填表说明 为了使申报者准确掌握填表方法,统一填表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及历年来填表时遇到的问题,特对评审表的填写做出以下说明: 一、封面的单位填写现工作单位;评审任职资格填写这次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 (如:工程师、讲师等)。 (一)第一页:基本情况 1?姓名:现名,要与档案中的一致。 2.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3?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要与档案中的一致。 4?出生地:填写申报人出生的地方。 5.标准工资:可不填。 6?身体状况: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填写“健康”、“良好”、“ 一般”或“较差”。 7?最高学历栏中: ①学校、专业:应写全称,要求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②学制、学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并注明学制。其中 研究生要写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班;工农兵学员填“大学”,双学士学位必须填两个学位;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如最高学历是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则有必要填两个以上学历层次。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填本人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职称批文中所明确的资格起算时间,如果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是从同级其它系列转评来的,则要连同转评前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起填写。^口:工程师XXXX年X月,讲师XXXX年X月。 9?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主要应围绕拟申报职称所涉及的学科领域及现从事的工作性质来归纳概括,写明具体的专业(此项填写内容将为最终评审通过后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务者,可填写“汉语言文学”;建筑工程系列申报者可填写“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系列申报者可填写桥梁工程”。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1)必须注意要先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审批机关:根据本人持有职称证书上的审批机关填写(审批公文)。 3)取得时间:审批公布的下文时间。 11?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担任的主要行政职务,如在教研室、实验室担任职务也可填上。 12?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除时间外,要明确加入何组织。 13?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要写明语种和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通过等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几级考试。 (二)第二页:学习培训经历

质量技术监督专业知识试题库

质量技术监督专业知识试题库 (-)填空题 1、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包括__、__。 2、中国名牌产品证书的有效期为__。 3、质量认证包括__认证、__认证。 4、产品质量认证包括__产品质量认证和__产品质量认证。 5、产品标识一般必须具有__、__、__、__。 6、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__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__要求赔偿。 7、“质量月”活动的重点在企业,使“质量月”活动成为广大企业的自觉行动,目的________。 8、《产品质量法》中所指的“安全使用期”包括__、__。 9、《质量质量法》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规定要有__或__。 10、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产品生产者及__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11、为推动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开展了“质量月”活动。我国从70年代未将__定为全国“质量月”,美国将每年的__定为“质量月”,日本将每年__定为“质量月”。 12、产品的标识应当标注在__或者__上。 13、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__或者__解决,也可以选择__和__途径解决。 1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__和__或者__。 15、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三个一批”的要求,三个一批是指__、__、__。 16、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__标志、__标志等质量标志。

17、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原则是__,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认证证书。 18、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__,自__时计算。 19、剧毒、易碎等特殊产品,其包装必须__,应有__或__,并标明____。 20、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__和__。 21、生产__、__、__以及消费者密切关注的产品的企业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____较为集中的企业也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2、区域监管工作原则是__、__、__、__、__。 23、对企业监督检查的基本内容包括:生产资质及组织机构代码办理情况、__、__、原材料(零部件)进厂把关情况、__、__、__、产品标识、__、__、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产品内在质量(实施定检、监督抽查时适用。无证产品除外) 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当检查的其他内容。 24、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年成立。 25、制定标准应当发挥、和的作用。 26、认证所依据的标准是或。 27、标准化是一项活动过程,这个过程是由3个关联的环节组成,即、和标准。 28、根据标准实施监督的性质和形式不同监督可以分为、、、几种。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是在起开始实施的。 30、标准复审的结果包括、和。 31、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或其特征,特性所做出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可以用、、、、等表示。 32、标准实施工作有、、、、五个步骤。 33、国际上,采用国际标准的方法有、、、、、。 34、制定标准的目的是。 35、国家标准由制定,行业标准部门制定。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于第53号令发布。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单位_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__ 姓名程建华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业 技术资格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填表时间: 2017年9月25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供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使用。1—6页由申报者填写,7—10页由人事(干部)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干部)部门审核认可。 (二)一般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加页。 (四)“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 口译能力。 (五)填表一式三份。分存评委会所在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和本人人事档案各一份。

姓 名 程建华 性 别 男 民 族 汉 相 片 曾用名 无 出 生 年 月 1969.10 出生地 湖北省浠水县 标 准 工 资 4571 参加工作时间 1993.9 身 体 状 况 健康 最 高 学 历 毕(肄、结) 业 时 间 学 校 专 业 学 制 学 位 1993.7 同济大学 环境工程 5年 学士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高级工程师,2003年12月 现从事何种专 业技术工作 水暖设计 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高级工程师,2003年12月,浙江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 会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时间 副院长,设备总工程师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 何职务 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 职务 参加何种学术团 体,任何种 职务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高校分会给 排水、暖通学会委员 有何社会兼职 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 英语,可正常读、写、听、说,可正常笔、口译; 德语,可正常读、写,借助字典完成笔译。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辽宁大连)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职称工作已经建立起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调控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按照国家统一管理资格,单位自行聘任职务的原则,全市建立统一的社会评价机构,实施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评审(考试)工作。 市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负责组建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建立评委会委员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评部,具体负责评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专业技术资格是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条件,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实行社会化评价,属社会公认的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 为了保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服务,现将评审政策、报评程序、材料规范等编印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供大家使用。有关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更详细内容请查询大连人事编制网(htt p:www.r sj.dl.g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923585.html, )、大连人才网(ht tp:www.dl—r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923585.html,)。 一、评审政策 (一)正常参评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要求 根据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大部分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对学历、资历的要求如下表:

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通过考核确定取得表中括号内特别注明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生考核确定至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卫生系列中级(含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一律参加全国考试取得。 国家承认学历的“五大”毕业生,不执行考核确定政策,一律参加评审或考试。 2003年以后入学取得的《专业证书》不按照学历对待。 学历、资历的年限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12月31日)。 (二)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学识水平的要求 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学识水平应具备本专业《试行条例》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业务能力主要通过主持或参与业务(技术)工作项目、解决技术难题、科技攻关、获得的奖励、创造的经济效益、指导下级职务人员工作等方面体现;学识水平主要是通过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制订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撰写技术报告等方面体现。对论文(著作)的具体要求是: 1、论文(著作)是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著述(需有国家正式刊号); 2、增刊或编辑出版的论文集不按正式发表论文对待。 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职称时所提供的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三)外语的要求 1、参评专业技术资格应通过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分A、B、C三个级别。 根据辽人(1995)69号文件规定: A级适用于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列申报副高级以上,其它系列申报正高级,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 B级适用于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列申报中级及其它未列系列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C级适用于其它未列系列中级和有外语要求的助理级申报人员。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附件1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思想道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 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 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担任工程师职务,根据从事专业的不同,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和能力,取得相应的专业工作业绩,发表相应的专业论文论著,具体条件详见《浙江

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有关规定。 三、学历、资历要求 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助理工程师:取得第2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1个学位或毕业后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四、破格晋升工程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的(必须满3年),具备下列条件的3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附件一)

附件1 泛华建设集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 总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评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工程师(中级建筑师)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①获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获双学士学位,受聘从事专业三年以上; ③中等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六年以上; ④高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八年以上; ⑤初中及以下,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十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①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③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技术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①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②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5.下列人员经考察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任职资格 ①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电脑手机质量鉴定机构部门地址电话

电脑手机质量鉴定机构部门电话 由各省的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或其授权的电子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承担。各省的部分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如下: 全国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序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编 1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安徽省合肥市靶场路15号230022 2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100029 3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小苑二村2号40020 4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福州市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35002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广西南宁市新竹路12号530022 6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泰山庙前3号510220 7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368号050051 8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郑州市东明路北17号45004 9黑龙江省哈尔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5号150036 10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山路361号430061 11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41号410007 12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 南京市石鼓路227号025-6608930210029 13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南昌市江大南路9号330029 14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长春市卫星路20号130022 15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9号110004 16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81号010010 17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济南市山大北路81号250100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